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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医之春风酒楼-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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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只蛐蛐的触角先是互相触碰了一下,接着便开始新一轮的交锋。两个衙役热汗滋滋,根本不敢挪动半分,痛不欲生的继续保持着木头桩子一样的姿势,两人对视的眼里全是无奈。每次他们要汇报大事的时候,老爷总是会提前斗一会蛐蛐,这是老爷唯一的乐趣,没办法,等吧!
  庭院里一直徘徊着蛐蛐鸣叫的声音,就在它们打得你死我活的时候,一只蛐蛐的触角被另一只蛐蛐咬断,瞬间,那凶狠的程度立时在男子的眼中放大了无数倍,他惊喜的瞪大眼尖叫:“哎呦!我的小宝贝儿啊!快点咬它的腿,咬他的腿!”
  两个衙役苦着脸实在热的晕头转向,顶着那么大的太阳,不中暑算他们命大!老爷还一直叫着咬腿咬腿的,他们的腿居然下意识的哆嗦起来。
  “哎呦喂!老爷!”两个衙役满脸都是虚弱的汗水,终于支撑不住身体扑通跪了下来。这一跪不要紧,竟将两个蛐蛐吓跑了。
  霍修平瞪大眼睛嘶叫一声:“别让它们跑了!快!”
  两个衙役立刻胆战心惊的去抓蛐蛐,可是那么小的小不点,哪能一把抓住?筋疲力尽而又头晕目眩的他们硬挺着疲惫的身体钻过一个草丛又窜到另一头,慌忙的寻找着。
  霍修平顶着暴晒的日头,尖长的脸孔上全是汗水,只是他皮肤却像女人一般细腻白皙,根本不怕晒黑,可他好像也有点中暑的征兆了。头晕目眩之时,他狭长的眸子里却看到了一个婀娜多姿的身影来回重叠。
  顾菲菲今日打扮的格外端庄,一身粉红色的衣裙衬托着她清美秀雅的高挑身姿,乌发用一根精致的玉簪轻轻挽住,部分发丝如瀑一样散下来,秀丽的脸颊光泽闪耀,眼珠咕噜咕噜一转,更显一种灵动玩味的神采。
  她之所以会来府衙,是因为再过两天就是苏州每年一度的集体成亲仪式,她提前一天来找修平,就是要为她的好姐妹若烟登记一门亲事,她要与若烟一起成亲,那场面一定非常有意义!
  她来到霍修平的面前,曼妙的身姿挡住了阳光的照射,目光诧异的盯着他满脸汗水一副呆愣的模样,她来时候听到了那两个衙役鸡飞狗跳的动静,肯定是那两只蛐蛐又跑丢了。这个修平还能不能干点大事了?成天就只知道斗蛐蛐,一点成就也没有,气死她得了!
  顾菲菲像是懒猫一样半眯着眼睛,双手从背后伸出,竟不知从哪变出了一套锣鼓,咣当一声震响像是寺院里庄严的钟声也像是惊雷般震撼了霍修平的耳朵,一并惊吓了他一颗易碎的玻璃心。
  “我的宝贝儿!”霍修平痛苦的捂着耳朵,眼泪都要飙出来了,可他仍然惦记他那两只消失无踪的蛐蛐,“青大青二,你们找到了没有!”
  草丛里一左一右同时钻出两张苦哈哈的脸,两人异口同声:“回老爷,还没呢!”
  霍修平刚要发火,耳朵就被一只手给狠狠揪住,他疼得呲牙咧嘴,“菲菲,慢点!慢点!耳朵要掉了!”
  顾菲菲一手叉腰,一手揪着他的耳朵,把他像拎小鸡仔一样拎回了大堂,直接甩在地上,瞪眼道:“你到底有没有把我放心上!再过两天就成亲了,你还有心情陪你的蛐蛐,你信不信我把它们变成烤蛐蛐!”
  霍修平捂着发疼的耳朵,满脸哀怨的气冲冲吼:“不是说三天内不能相见的吗?你怎么冒冒失失的跑来了?这里是府衙!你还当着衙役的面对我动手动脚,你想过我感受了吗?我是他们的老爷!一点面子都不给我,还叫我怎么混下去!”                        
作者有话要说:  

  ☆、第 6 章

  “你想要面子是吗?那你就挺起胸膛做人!别整天只会玩蛐蛐。要不是看在跟你青梅竹马的面子上,我会拧断你的耳朵。”顾菲菲面带娇笑的捏了捏手,斜眼盯着颤抖不已满脸惧怕的霍修平。不给他点颜色瞧瞧,他始终不明白情侣之间的地位,到底是谁高谁低。
  霍修平心慌气短的咽了口吐沫,一边擦汗一边苦着脸,突然想起那两个衙役,他立刻叫道:“你们两个给我滚回来,先别找蛐蛐了!”
  两个衙役立刻风一般的出现在大堂门口,同时将惧怕的眼神瞥向了背对着他们站着的顾菲菲,这身窈窕婀娜的身段却蕴含着无比庞大的震慑力。
  其实像今天这种阵仗还是小场面呢,要是放在以往,顾菲菲是绝对不会如此轻易就放过老爷的,可能是因为最近要成亲的原因,对老爷手下留情了点。司空见惯的他们可以全程面无表情的目睹着,但事后却不能发表任何意见。
  霍修平站起来,拍掉身上的尘土,轻咳一声,正色地说:“你们不是有要事禀告我吗,就在这说吧。”
  顾菲菲挑起眉,毫不客气的坐在客座上,刚要翘起二郎腿却又收了回来,当着衙役的面,这个姿势应该是不妥。她从怀中掏出手绢,双手放在并拢的腿上,坐姿极为端正。
  潜意识里,她还是很在乎霍修平的面子,也更加在意自己的面子,因为再过两天,她普通人的身份就要变成知府夫人的身份了,于是就必须坐有坐相。
  霍修平自动将她这般装腔作势的姿态忽略,无语的翻白眼,不是端正的人就非要装成端正的样子,其实他根本不能说出画虎不成反类犬的话来比喻顾菲菲。否则,他可怜红肿的耳朵又要遭殃了!
  青大从怀里掏出一封信递过去:“是京城传来的消息,老爷看了信就知道了。”
  霍修平接过信展开,忽然吃惊的瞪大眼:“公主要来苏州!而且这封信是当天送出来的,从京城到苏州最快三天时间。难不成公主殿下已经到苏州地界了?”
  顾菲菲的手一哆嗦,差点没把茶杯摔地上,抬头不可置信地问:“你说的是真的吗?公主为什么要来苏州?难道是因为京城那件诡异的食物中毒案?她是来苏州调查的?”
  霍修平捏着信纸脸色沉着的在堂中踱步思虑,忽然转身指着衙役,严谨的吩咐:“立刻给我召集下挂的所有县令,叫他们务必在半个时辰内赶到南门,迎接公主!谁要是晚了半步,我要他好看。”
  青大青二连忙按照吩咐跑了出去,公主殿下来到苏州地界,甭管是因为什么,苏州肯定会因此扬名立万了。听说皇帝十分宠爱这位长公主,他们可千万不能怠慢了!
  顾菲菲凝眉思虑了片刻,走到霍修平身旁一把抢过了信笺,看了半晌,无语的翻白眼,挥着信瞪眼朝霍修平吼:“你能不能用你那双像狐狸一样的奸猾眼睛好好看看这封信,信中这几个大字已经明明白白的告诉你了,公主是微服私访,你大张旗鼓的弄出群臣朝拜的阵势是想要作死吗?懂不懂微服的含义?公主就是不想让任何人知道她的行踪,你搞那么大场面是想要龙颜震怒吗?是吗?是吗!”
  霍修平痛苦的捂着耳朵,终于爆发了:“好了,我知道了,我命人撤回来还不行吗?你吼什么吼啊,河东狮!”
  “你说什么?再说一遍!”顾菲菲青黑着秀脸,半眯着危险的眼神盯着他。
  霍修平深吸一口气,连忙自打嘴巴,赔笑着说:“是我说错了,你不是河东狮,你是秀外慧中,贤良端庄,的夫人。好不好?”
  顾菲菲双臂环胸,骄傲的仰着头:“这还差不多。”
  “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公主的来意已经很明显了,就是冲着苏州来的。我表舅在信中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京城以及三大州县此刻都跟闹饥荒差不多,我之前还纳闷呢,为何苏州一下子多出了那么多富户,敢情是逃难逃过来的!”霍修平双臂环胸,手指摩擦着光洁的下巴,眼珠子叽噜咕噜的转着。两人这个举止动作十分相像,怪不得能成为情侣。
  顾菲菲趁着这个时机转身来到案边,看着文书上头的新人登记名册,她执笔在空闲处写下别雀山庄杨若烟的名字,刚要写上她配偶的名字,斜面却伸来一只手握住了她的手,便听霍修平用淡淡的语气在耳边说:“若烟根本不喜欢他,如果你执意写上他的名字,就半点回旋的余地都没有了。你要想清楚,那可是你的好姐妹,不是我的。”
  霍修平放开了她的手,安静的站在一旁看着她,也在等待她的决定。这一笔下去,可就记录在案了。杨若烟一生能否幸福,就在于这一笔。
  顾菲菲握笔的手僵固在空中,其实她能出现在这,完全是因为杨老爷想要促成这门亲事,杨家不仅仅是苏州最大的商贾,甚至在京城中也有杨家的产业。其富贵程度在十年前就已经位居富豪榜首,到现在为止依旧是富甲天下的名门望族。
  在名门中可谓是含着金汤勺出身的大家闺秀杨若烟,也就是她的好姐妹,已经到了出阁的年纪了。杨老爷心急之下没有经过女儿的同意硬是给配了一门亲事,男方家是富贵程度仅次于杨家的苏家,苏家最有名的产业之一就是开遍天下的锦绣坊。
  两家如果联姻,最有利发展的就是苏家,所以苏家也是极力想攀上这门亲事。更可谓是富富联手,垄断天下所有产业经营权,也能联手打败其他富商,稳居巅峰。
  顾菲菲在心里叹息,苦命的若烟就算不同意又能怎样?父母之命不可违。况且,她也见过那苏锦,长的倒也一表人才。若配若烟那种天仙极的女子他肯定是要自惭形秽了,但人家有钱啊!杨老爷就是看中这一点才极力撮合两人,杨家已经是天下第一富了,除了仅次于他们的苏家,他还有别的选择吗?
  杨成风知道她与若烟关系要好,也知道她未婚夫婿是苏州知府,所以才找她务必办成这件事。当她看到杨老爷那张保养的十分年轻的脸,心中骇然感叹,有钱就是好啊!四十岁的年龄本该拥有一张布满岁月痕迹的脸孔,他却愣是在上好保养品的护理下如同三十岁的英俊青年。
  万贯家财不是摆出来观赏的,杨成风在保养身体上可是下了血本。比如每天他都要用上等海珍珠研成粉末敷脸,如抗污染海藻类的植物精华,以及美白的洋甘菊熬水熏脸,早中晚各一次。再就是每天煮一大碗海参汤以及药膳来调养身体,所以他能在四十岁的时候还拥有三十岁的活力与精力。
  那可是从深海里捞出来的珍珠啊!在市场上每颗都能卖出天价。如此昂贵与奢华的东西居然被研成珍珠粉每天敷脸,此等暴殄天物的行为也只有杨成风才能干的出来。
  将顾菲菲羡慕嫉妒的神情看在眼里,霍修平险些被气出内伤,刚要打断她不找边际的思绪,门外忽然跑进一个头戴青帽的家丁,神色慌张:“知府大人不好了!我们,我们小姐中毒昏迷了!”
  啪!笔掉在纸上。
  顾菲菲连忙拉着霍修平火急火燎的跑出门,边跑边问:“若烟怎么会中毒昏迷呢?一定是我的错觉!你说是不是错觉啊修平?”
  霍修平险些没翻白眼,被她拉着都快变成飞毛腿了,就感觉两股疾风像是利刃一样擦过脸庞,他呲着牙喊了一声:“你慢点!这不是错觉!”
  一条巨长而华丽无比的廊上,闪烁着珠光宝气的亮眼色泽,细看那华贵的木质上全都缠绕着一条条珍贵玉链,像是吞云吐雾的游龙一样盘踞而上,只不过吞的不是云雾而是奢华的贵气!
  而那座巍峨的假山更是虚光幻彩,那是翡翠玉和琥珀石的颜色。璀璨光晕映入池中更是一片夺目的金光,那是金银财宝的线条,而庄中的每个角落都镶嵌着光耀的银钱。
  这就是最为著名的天下第一富豪山庄“别雀山庄”。别雀山庄的主人是天下第一首富杨成风,因为他平时喜欢在观赏景色之时一并阅览自己雄厚的家财,于是便有了这等恢宏气派而别具一格的财宝山庄。
  可此时此刻,他正焦急的在长廊上来回踱步,英俊脸庞上那两条经过特别修饰的眉,就像水墨画里的青山一样孤立傲气。比女人还细腻白皙的脸孔根本没有岁月抚摸的痕迹,这与他每天不间断的保养有莫大的关系。
  眉心因过度凝皱而出现了一条小皱纹,可这不是最重要的,他此刻最焦急的是他的宝贝女儿!
  门开了,管家杨友神色慌忙的来到杨成风面前:“老爷,小姐中毒已深,几个郎中全都束手无策了!”
  “废物!”杨成风怒骂一声,沉冷地盯着他:“再去给我找,这次我要有真本事的名医,听懂没有?无论付出什么代价,哪怕金山银山,我也在所不惜!”                        
作者有话要说:  

  ☆、第 7 章

  杨友擦掉额头上的汗,急忙道:“老爷,这已经不是钱的问题了。而是小姐中的毒,有可能会危及生命啊!”
  杨成风瞪了他一眼,神色冷如冰川上的霜:“那你说怎么办?若救不了若烟,我会要你陪葬。”
  “老爷!”杨友瞪大眼险些没昏过去。
  面对杨成风赤裸裸的威逼,杨友静下心来想了想,也只能将自己知晓的和盘托出:“我听说江湖上有一名神医,名叫单阳子,如果能够请到他,小姐就有救了。”
  杨成风勉强压下焦急与恐慌,神色烦躁地说:“那你还不快去写告示,贴满整个苏州城。知府那边应该已经知道这件事了,你去一趟府衙,有官府的配合,事情应该会很顺利。就是不知道天下有没有这个巧合与机遇,若烟的命运就在此一举了。”
  “我这就去办。”杨友急急忙忙的跑了门,直奔府衙。
  一匹白马在宽阔的道路上急速奔腾,雄壮的体魄与勃发肌肉在剧烈运动下展现一种英挺傲人的风采。路遥知马力,此上等千里马的脚程在关键时刻一览无余的展现了出来。
  白衣被凌风吹的呼呼作响,夕阳的光辉投射在她的脸上,昏黄的光耀像是淡色的薄纱一样,将她眉间的淡雅风情悄然覆盖,只剩下一抹朦胧而又回味绵长的醉意。
  百里晴迁举起酒囊喝了口酒,辛辣的滋味袭上心头,她望着远方那座云山雾绕里的庞大轮廓,终于可以松口气了。
  骑着千里马不眠不休的赶了两天路,终于到达与京城接壤的阳关镇,天黑之前寻个地方住一宿,明日就能到达京城了。
  入了村镇,百里晴迁牵着马一边走着一边环顾四周,了无人烟而又荒凉的场景让她不禁皱起了眉,发现不远处有一家很简陋的客栈,她牵着马走了过去。
  店小二半眯着空洞的眼神盯着门外隐约走来的模糊身影,他实在太困了,在打哈欠的时候,那个人已经走进来了,她的马竟自顾自的走去马棚。那是匹雪白的骏马,浑身上下似乎没有一丁点赘肉,单看它矫健的四肢就知道跑起来肯定如疾风一样迅速。
  他忽然想到前几日那两个年轻人,以及那两匹冷峻的千里马,他的马棚可谓是在三匹宝马的光临下,金碧辉煌了起来!
  “发愣的小二哥,你的顾客来了,不招呼一下吗?”百里晴迁双臂环胸的靠在门口,淡淡的扫视了一眼屋内的坏境,虽然简陋了些,可她还是发现了角落中有一张极为干净的桌子。
  不等店小二开口,百里晴迁已经向那张特别干净的桌子走了过去,坐下的时候,门口传来马的嘶叫声,震耳欲聋的声响让店小二连忙捂住耳朵,眼里闪过一丝慌张。
  百里晴迁挑眉望去,灰暗的暮色光晕投射着地面,那个人的影子在光的呈现下逐渐拉长,一双质料华贵的白靴映入眼帘,她不动声色的饮酒,就好似没有注意门外的情景一般,悠闲如斯。
  啪啪啪!三击掌。
  “闻名江湖的第一神医,果真名不虚传。”
  一个身穿素雅长衫的青年缓慢的走进客栈,那双仿佛可以将人的灵魂吸入进去的桃花眼里徘徊着儒雅的笑意。他的气息像个慵懒而又高贵的猫一样,明明很普通的素雅着装,却硬是将他骨子里那股雍容的气息随意泄露了出来。
  百里晴迁举着酒囊,刚要往嘴里送一口酒,却听到那人清脆的言语,她淡淡一笑:“一路跟踪,你终于是回到了原点,倒不如一直在这里等我。”
  店小二哑然盯着她,诧异问:“你怎么知道她曾经来过?”
  百里晴迁半眯着眸子,笑声里夹杂着轻飘飘的嘲讽:“京城因食物中毒事件变成了一座空城,距离京城最近的阳关镇岂能不受到波及。其实两天之前你就打算放弃这里自谋出路,可是你却遇到了一位贵人。他将这家简陋不堪的客栈买下来,只为了等待一个人。”
  店小二心中一惊,这女子说的一番话就好像是她亲眼见过一样,可是,她并没有亲眼所见,却猜对了!
  青年踱了两步,忽然转头盯着百里晴迁,目光略微隐晦:“不错,我是在等你。可让我惊讶的是,你居然会没事。”
  百里晴迁摇了摇空荡荡的酒囊,没有酒时的心情是不美妙的,这个男不男女不女的人居然在她面前装深沉,真是无聊透顶,她只好站起来说:“我没有时间陪你在这玩捉迷藏,其实你要想跟我较量,大可以当面挑战我。你以为把毒下在桌椅上就算是无言的宣战吗?我告诉你,我百里晴迁最看不起的就是背地里耍手段的人。因为这种人就算医术再高,也不配和我较量。”
  青年沉下眸子,忽然身形一动,店小二只感觉眼前有无数个虚影在空中平移。当青年来到百里晴迁面前时,百里晴迁微微挑了一下眉,身形同样平移,却比青年的速度快了一步。
  此时百里晴迁已经冲出了客栈,斜面却袭来一道冷厉的掌风,眉峰稍稍有一丝凝重,因为那掌风里不但有着沁人心脾的花香,更藏着令人瞬间窒息的毒粉。
  想不到济世堂的人居然如此卑鄙,去天一阁扑了个空竟在半路上劫杀她,哼,当她百里晴迁是任人宰割的小绵羊吗?
  当那些掺杂在掌气中的素粉遍布天空也将她死死包围时,百里晴迁足尖一点空气,身姿迎风而上,如墨般乌黑而柔顺的发丝在身姿旋转之时以一种洒脱的方式飘散开来。
  纤细的手指轻飘飘的抚过腰间,迅速脱下的外衫,轻盈一卷,将毒粉全部收入其中。那抹凌厉的掌风瞬间而至,就像冰封下的寒冷霜气一般刺痛着她的脸颊。
  百里晴迁倒退在风中,一扬衫,那些毒粉经过内力的催化已经变成了凌厉的气体,将那摇摇欲坠的客栈轰然击塌。
  百里晴迁身姿飞旋,与突如其来的灰衣人相对一掌,砰的一声。
  当烟尘散尽之时,她已经披上了外衣,轻轻的将酒囊挂在腰上,却并没有转头,而是用一种鄙夷的语气笑着说:“你们济世堂是不是太会欺负人了,一个在里面下毒,一个在外面撒毒粉,当真是想要我的命。”
  “可你并没有死。”青年眯眼望着她纤细窈窕的背影,从这场小决战里可以看出,百里晴迁的轻功确实很高超,不过,她的医术却更让自己不能小觑。
  灰衣男子沉默的来到青年的身边,脸色不是很好,方才那一掌令他整条手臂都在隐隐作痛,而那个优雅的女人,却没有表现出半点不适。是她太会装还是她根本就没有被自己的掌力所震伤?
  百里晴迁转身看着他们,面无表情的说:“我不希望你们再跟着我,这是我对你们说的最后一句忠告。”
  “百里晴迁,你凭什么这么嚣张?又凭什么在江湖上自称神医?你有何能耐以一人之力挑战济世堂?一个女子而已。”灰衣男子面带讥讽的盯着她,却没有留意他说最后那一句的时候,身旁的青年眉头紧凝了一下。
  百里晴迁将若有所思的目光从青年身上收回,双臂环胸,表情玩味的看着男子:“我当是狗嘴里能吐出什么象牙来,你这句不经大脑而说出来的话,是会付出代价的。”
  男子一怔,不明所以的想要问个究竟,却见百里晴迁忽然笑了一声,那薄唇边的弧度就像画中极其浓重的一笔,将举世的风情全都灌注在这抹笑容里,当笑声消失在耳边时,她本人也同样消失了。
  男子沉着脸要追上去,却被青年冷脸阻止并警告:“以后管好自己的嘴,若再说错半句话,我会让你尝尝蚀骨粉的滋味。”
  男子身体一哆嗦,差点被青年散发的冷气冻死,而这蚀骨粉三个字,却更让他心惊肉跳。
  蚀骨粉恰如其名,中此毒者的骨头会在瞬间一根一根的碎裂,在夜半之时,碎裂的骨骼会在毒素的牵引下再行修复,期间会使中毒者陷入痛不欲生的境地。连着折磨七天,令其精神崩溃,若命大不死,身体也会因支离破碎而终身瘫痪。
  他可不想年纪轻轻就大胆的尝试这种痛苦,他还没活够呢!该死的百里晴迁,都是因为她,他才不经脑子的说出那番话来,须知,那可是触怒了大小姐的逆鳞!
  无论气质或是扮相,大小姐都无懈可击。可他不明白的是,为何百里晴迁会一眼看出大小姐的性别呢?就连在天一阁的时候,武林盟主都没有看出大小姐的真实身份!这个自称神医的臭女人,不但伤了他的经脉,反而在大小姐面前将了他一军,哼,别想他会罢手。
  两人骑上汗血马,顺着一条路飞快奔驰。青年也就是济世堂主的女儿宁雨诗,此次追寻百里晴迁的目的,就是要挑战她的医术。
  宁雨诗的唇边浮起一丝得逞的笑意,一丝金线缠绕手指,掌中的紫玉散发着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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