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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明星同人)爱情回来了人-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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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想既然大雨降至,那么就将就着在公司带一夜吧,好在他当时设计办公室的时候,特地留出了一个隔间,里面床、衣柜、厕所、衣物一应俱全。
  想来那个时候,设计这个隔间的时候,就是想着有朝一日万一他加班那个小白兔偶尔过来玩儿,困了、累了好有个休息的地方,现在看着空荡荡的休息间,心里却一片悲凉。
  有多久没有好好看看她,抱抱她了,她是不是瘦了,还难不难过,他知道她是怨恨自己的,只怪那天他说的那些话,太过于伤人了。
  可是,是她想再次逃开他,所以,他才会…
  一道闪电闪过,室内一片清亮,震耳欲聋的雷声如期而至,忽然一个画面闪过他的脑海:雨夜、雷电、她孤身一人、瑟缩的蜷缩在庭院中。
  她害怕雷电交加的雨夜,他怎么会忘记呢,几乎是意识到这一点的同时,拿起钥匙,连等都来不及关,身影就消失在楼道拐角。
  还是晚了,刚上楼就听到卧室白天的惊呼声,甚至连他进门都没有听到,一个人埋进被子里,瑟缩着、颤抖着、抽泣着。
  冯瀚圃第一次恨自己,恨自己为什么如此小性,明明爱的非她不可,为什么还要伪装,表现的一点都不在乎她。
  其实说到底,就是他自己的不甘心,不甘心自己被她牵着鼻子走了整整五年,不甘心被她抛弃了整整五年,不甘心自己明明知道她骗了自己却还是不由自主的爱着她,爱的连他自己都丢失在这场爱情追逐战中,不能自拔。
作者有话要说:  好吧,乐乐承认自己又世俗了。。。
走着走着就走向霸道总裁爱上我的节奏了。
马上回来。。。

  ☆、恩怨

  雨停了,雷消了,白天紧紧的环着身子,蜷缩在被子里面,以一种防备的姿势睡着了,直到听到她平稳的呼吸声,冯瀚圃才起身双眸紧紧的锁定在她皱着的小脸上,脸颊上的泪痕已然干枯成了一道道的水痕,蜿蜒在她苍白的脸上,骇人至极。
  冯瀚圃走下楼的时候,就看到餐厅亮着的吊灯,走近,看到冯母一个人对灯酌酒,橘黄色的暖灯从顶泻在她的身上,整个人镀上了一层悲戚的色彩。
  冯母像是察觉到了身后的动静,测过头看了眼站在楼梯拐角的冯瀚圃,“回来了。”
  “嗯。”他答道,看着冯母一口而进,眸色加深,“妈,大晚上喝什么酒呀。”
  冯母闻言,苦涩的笑了笑,拍了拍身边的位置,示意他过来坐,“白天不敢喝,只能晚上才敢喝点,还被你抓住了,哎。”一声叹息,不知是为自己还是为了他。
  冯瀚圃夺过冯母手里的酒杯,将剩下的酒一干而尽,挨着冯母坐定。
  “小天睡了?”冯母看着空空如也的酒杯,习俗平常的开口。
  “嗯。”接过冯母手里的酒杯,冯瀚圃给自己倒了一杯,满满的一杯,暗红的液体在灯光的熏染下像极了涓涓而流的血液,摇曳着、诱惑着。
  “瀚圃。”冯母长叹一声,“这么多年了,我知道你一直都放不下那件事情,你明知道她是按规定办事,是没有错的,你一直过不去的是她的身份,已经过去了五年了,你自己折磨了自己五年,明明忘不掉白天,为什么非要上辈子的恩怨牵扯到你们身上,你是无辜的,白天也是无辜的。”冯母握着儿子的手,眼底的疼惜闪着晶莹,“儿子,放下过去,好好过你的生活吧,你爸爸在天之灵也希望你过的幸福的。”
  他何尝不想,可是每次看到白天,父亲临死前狰狞的面目立马浮现在自己眼前,那么绝望的望着那个女人,那样强烈的求生欲望,就因为她一句:“没有家属签字不准做手术!”这些年,这句话就像是一个魔咒,每一次在他想要忘记过去,开始新生活的时候,这句话就会浮现在自己眼前,提醒着自己,父亲就是死在那个女人手里的。
  他怎么可能忘记,那年他8岁,第一次经历生离死别,第一次尝尽人情冷暖,当那个这辈子你最敬重,最疼爱你的男人活活的死在你面前,他这辈子都忘不了父亲临死前看着自己的模样,仿佛在说着:“瀚圃…瀚圃…救我…救我…”
  他只有8岁,怎么喊怎么叫怎么求,医院都没有人管,他只是一个孩子,只是一个只会哭闹的孩子,后来母亲感到医院的时候,父亲却因为救治过晚去世了。
  冯母因为悲痛过度,早产了。
  刚出生时的冯程程只有4斤3两,什么概念,只有一只小狗那么大,却因为是早产儿加上母亲生产前受了惊吓,冯程程一生下来就患有先天性心脏病。
  一出生就是在加护病房了度过了整整半年,好在父亲在天保佑,冯程程终于活了下来,只是病痛将会一辈子追随。
  母亲的身子也是在那个时候垮下去的,刚刚生产,一边还要忙着父亲的丧事,一边还要忙着公司的事情,外忧内患,外部的打压,内部家族人员的欺凌。
  孤儿寡母在这个弱肉强食,只有利益驱使的社会中,还是在母亲单薄的肩膀下存活了下去。
  从8岁那年开始,冯瀚圃就知道,这个社会,你不强就只有受欺凌的份儿,要嘛欺人,要嘛被人欺。
  他从没有朋友,也不信任何人,在他心里只有自己才可信,所有人都是以不同目的的接近你。
  后来,他黑白的人生中出现了彩色,那么耀眼的散发着绚烂的光彩,将他的世界点亮,他想自己终于也可以和别人一样过着正常人的生活了,他终于不再是一个人孤军奋战了。
  一开始,她的出现,只能用“突兀”来形容,像是一个炸弹忽然引爆,波及甚广,连他自己都被牵扯进去,会不自觉的想要追随她的身影,虽然面上他还是一如既往的冷面相待,她视而不见,还是一如既往的像个火球一般朝着自己翻滚着。
  不得不说,那个时候的白天无疑是对症下药的,他冷,好,她就热,他后退,那么她就前进,死缠烂打的追随着。
  终于,他败了,败得一塌糊涂,看着挎着自己胳膊笑的花枝招展的她白天,他心里却莫名的心甘情愿的想要付出一切。
  十几年来,他从俩没有想到过,原来对一个人好,其实自己也是会快乐的,他乐此不疲的沉浸在这场爱情中不能自拔。
  如果那天下午,他没有心血来潮去她宿舍楼下给她一个惊喜,也许他们也不会白白蹉跎了这整整五年的时间。
  11月13号是白天的生日,像是生怕他忘记一般,白天每天跟在他身边唠叨着,旁敲侧击着,“憨憨,你13号那天有事儿吗?咱们出去吃饭吧,然后看电影去,好不?”
  看着她满脸期待的样子,他暗自有了自己的打算,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然后给他一个惊喜。
  “不行,我那天有个座谈要去听,不能陪你去了,改天吧。”他煞有其事的说着,谁知道,白天竟然真的相信了,刚刚还沉浸在美好幻想中的一张脸立马哭丧起来,小脸皱皱的,眉头蹙起。
  “啊~~~就不能不去吗?”白天嘟着嘴,哀怨的甩着他的胳膊撒着娇。
  “嗯…已经答应人家要过去了,食言不好吧,改天好不好?”终究还是不忍心,安抚的摸着她的头,捋顺着她长长的黑发。
  “好吧…”白天沮丧的闷声回答,“你答应我陪我出去玩的哦,不能食言哦!”
  “好。”
  白天生日当天,冯瀚圃一大早就跑去花店买了一大束薰衣草,穿戴整齐走向了女生宿舍,途中收获了不少妹子们艳羡的目光,他都熟视无睹,满心的期待着白天惊喜的大呼小叫的模样。
  只是没有想到,收到“惊喜”的却是自己。
  看着那抹熟悉的身影和一个他这辈子都忘不了的脸一起从宿舍楼上走下来,有说有笑的,俩人亲昵的一起上了车,看着白天那明媚的笑容可想而知,两人关系不一般。
  “冯大帅,你怎么在这里?”周景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哦,来找白天的吗?可真不巧,她刚刚被她妈妈接走,回家庆祝生日了,话说,你这个做男朋友的,怎么会忘记自己女朋友的生日呢,我们……”
  后来周景说了什么他都不记得了,只是那句“她妈妈…她妈妈…”回荡在脑海里面。
  怎么会这样呢?
  那个女人是白天的妈妈,是她妈妈,“哈哈哈~~~哈哈哈~报应吗?抱报应!!!”安静的训练场地,他歇斯底里的大声苦笑着,宣泄着,回声一遍遍的回荡在他耳旁,像是嘲笑着他一般。
  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在我已经爱上她之后,你要来告诉我,她是那个女人的女儿!为什么这么不公平,她已经夺走了我人生中最重要的男人,现在连我最爱的女孩也要一并夺走嘛!!!
  一夜未睡,他照旧的上课训练,只是对着白天那张天真纯真的脸时,眼神不自觉的加深,他怎么就没有想到呢,第一次见她时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原来她是那个女人的女儿。
  这就是命,以前这种似曾相识的感觉驱使着他对她着迷,而现在这张曾经迷惑过他的脸,他却有种想要撕破她的冲动。
  每一次面对她都是一种凌迟,对自己心灵的凌迟,每一次她对着自己毫无保留的笑,都像是在嘲笑着他的愚蠢,爱上了仇人的女儿!
  从那天开始,他开始下意识的疏远她,明知道她是无辜的,但他不是圣人,他做不到一边恨着一边爱着,这些年的仇恨早就根深蒂固,他做不到熟视无睹的得过且过。
  越是爱她,越怕见到她,他看不了她失望挫败的模样,于是在她面前控制不住的想要说着伤人的话,不如不见来的轻松,起码他不会心如刀绞。
  从队员嘴里听到了白天见谁就询问谁他最近的情况,看着她一脸委屈的模样坐在休息区眼神透漏出的悲伤,他何尝好过。
  他没有想过要分手,却不知道该怎么进行下去,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暂时分开一段时间,他需要理清这早就乱如麻的情感。
  只是没想到她会坐火车追到了山西,接到她短讯的时候,他乱了,他承认他放不下,就算再怎么提醒自己这样下去只会越陷越深,伤人伤己,他还是做不到铁石心肠。
  当看到她缩成一团,依偎在候车室的座椅上的时候,这些天来的震惊,决绝,失望,难过,全都闪到一边,他现在心里、眼里全是那个充满活力,永远散发着朝气,信誓旦旦的说着“我喜欢你”的小太阳。
  如果这是命,那么他欣然接受。
  你母亲欠我的,白天你只能用一辈子来偿还,这辈子,你只能是我冯瀚圃的人,上天入地非你不可。
作者有话要说:  好吧,乐乐继续驰骋在霸道的路上一路狂奔不止,大家就讲究一下,马上就跑回来了。。。
通知!通知!
乐仪小朋友正在赶回节操的路上,敬请关注。

  ☆、公司

  “妈,我永远都忘不了爸爸最后的那个眼神,他是在求救,求我就他!”冯瀚圃痛苦的双手撑在额头上,太阳穴突突的跳着,每一下都像是在忏悔着,“那年我知道白天就是贺若初女儿的时候,他真的觉得这是老天在跟我开来一个玩笑,为什么会这么巧呢,偏偏我爱的人是我仇人的女儿…”
  “刺啦…”一声,楼梯口传来一声脚步声,冯瀚圃立马意识到什么,起身走过去,空荡荡的楼梯口,什么都没有。
  跑着走上楼,当看到躺在床上的白天时,一颗心终于落地了,还好不是她,轻轻的退出去,关上了门。
  随着关门声的响起,白天眼角滑落了一颗晶莹的水珠,缓缓的睁开眼,双眼无神的看着窗外骤雨过后的夜空,黑压压的看不到天际,就如同她此刻的心没有了着陆点。
  从那晚以后,俩人的关系有了轻微的改变,白天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一般,每天随着冯母没事浇浇花,或者去后院花棚享受一下下午茶时间,晚上他也会按时回来,三个人寡言少语的吃过饭,偶尔他会讲一些公司里面的趣事,冯母到听的不亦乐乎,白天则只是敷衍的笑笑算是回应。
  即使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一般,但她眼底透出的疏远、谨慎还是将她的心思泄露了出来。
  打开俩人之间这种模棱两可的态度的还是周景的一个电话。
  “小天,中午有空不?我们家那位要请你们两口子一起吃个饭,然后下午你陪我去试婚纱,对了,是那你们两口子,不论你用什么方法都得把冯瀚圃给我弄出来,听到了不?就这样!”
  随着听筒传来的忙音,白天无奈的怔怔的看着手机,她貌似一句话都没有说呢!
  冯氏大楼,一月一次的董事大会,冯瀚圃正坐在正中间听着营销部主管关于这个月的销售情况,忽然一道尖锐的手机声打断了他的侃侃而谈,众人惶恐的翻着手机,检查是不是自己的手机响了,冯瀚圃淡定的一句:“是我的。”然后摆了摆手,示意那位主管暂停一下。
  “喂。”
  “憨憨,你在忙吗?”她的声音透过听筒带着试探传来,安静的会议室,静的可怕,就近的几位董事几乎都听出了电话那头传来的女声,神色凝重的看着冯瀚圃。
  “没有,怎么了?”他余光瞄到了周围其他人责怪的眼神,充眼不见的继续电话。
  “哦,是这样子的,周景打电话说今天中午想请我…我们一起吃个饭,那个…嗯,你有空吗?”白天迟疑的开口。
  “好,一会儿我回家接你。”
  “不…不用了,我自己打车过去就好。”白天想着他一定会很忙,中午时间本来就短,还得要他特意跑一趟,听在冯瀚圃心里却成了另一种意思。
  他眉头一蹙,眼神一沉,“好了,就这样。”
  白天盯着手机,再一次被挂掉了,心塞的朝着大床趴过去。
  会议室人人自危的坐着,心里却各种八卦的信息一闪而过,董事长这是恋爱的节奏嘛?
  “瀚圃呀,现在是开会时间,你作为公司的董事长是不是做个表率作用,怎么一点分寸都不懂!”开口的是跟着冯父打拼江湖的刘名顺,是公司的元老了,冯父刚去世的那会儿,他就仗着自己的资历没少打压他们孤儿寡母,现在更是倚老卖老的开始大批的拉拢公司员工。
  冯瀚圃看在他年事已高又是公司开朝元老的份上,不跟他计较,现在他倒好,自己找上门来,找虐了,本来冯瀚圃就有火无处发,现在终于有了突破口,“散会!”冯瀚圃一声令下,起身就准备走。
  “这会还没开完,你干什么去呀?”刘名顺气不打一出来,这小毛孩,乳臭未干就敢公然跟他呛声了。
  冯瀚圃刚迈出一条腿听刘名顺在身后厉声呵斥,眼眸间的危险之气随即加深,嘴角微微上扬,勾出一个令人胆战心惊的弧度,转身,对着刘名顺,一字一句冷冷的说道:“既然,我是公司的董事长,那么您作为副董有什么权利制约我的行动呢?刘叔。”最后一个‘刘叔’冯瀚圃故意拉长了强调。
  刘名顺被他毫不留情的一句话,惊在了原地,没想到他之前看着闷不做声的样子,发起狠来跟他父亲有过之而不及,如果说冯父是手段狠辣,那么他这个儿子则是胜在用周身自带的气质制约着人,让人望而生畏,“你…你…”
  “刘叔,我看你年事已高,该是时候回家享享清福了。”冯瀚圃一句话,刚刚还想反抗的刘名顺气的话都说不出来,胸腔一起一伏的粗喘着,身后的助理立马拿出药递给他,这次恢复了正常。
  地下的人都愣愣的坐在原地,一动不动的看着俩人之间噼里啪啦的过招,这种时候,明眼人一眼就看的出来,这冯瀚圃是新官上任三把火,想杀鸡儆猴,而这刘名顺也是老糊涂的老虎头上拔毛,本来大家家看不惯刘名顺,这几年他们刘家公司可是胡作非为,仗着刘名顺暗地里没少捞油水,平日里也是嚣张跋扈,这下冯瀚圃从美国回来,前段时间,他到时平静的让大家以为又是以为昏君的时候,却不想这位太子爷原来是个‘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主儿。
  冯瀚圃这几年虽然将经历放在篮球上,但不代表他就对公司一切都置之不理,这好歹是冯父奉献了一声的事业,他怎么可能拱手与人呢。
  前期的默默无闻,只是为了养精蓄锐,做好最好的准备,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
  晨会发生的一切很快就在公司上下传尽,大家一溜烟的拍手叫好,张恒上来报告此事的时候,冯瀚圃刚好准备起身出门。
  “冯总,一切都在您的计划中,大家一边倒呀,现在。”张恒说着抑制不住的笑着。
  冯瀚圃拿起车钥匙,走到张恒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这些年辛苦你了。”
  张恒一愣,遂即反应过来,立马弯着腰:“冯总这都是张恒该做的。”
  “谢谢。”冯瀚圃发自内心的感谢这位追随着自己4年多的学弟,从他打算要接手公司那一刻开始就有了一个计划,只是欠缺一个助手而已,而张恒的出现则是一个巧合。
  张恒是农村出身,在北京这座全国经营的聚集地,没有人脉,没有关系,再多才华也是渣。
  “有才华的人多了去了,你算老几!”这句话,不知道张恒听了多少遍了,找工作对于一个刚刚毕业居无定所的他来说是当务之急。
  屡次受挫之后,在他即将要放弃回家乡的时候,家里却传来噩耗,父亲换上了尿毒症,对于一个砸锅卖铁攻出一个学生的家庭来说无疑是一个睛天霹雳,父母一辈子都是老老实实的农民,他们以为只有将孩子出去才能有好生活,那年夏天当张恒收到北京理工大学的录取通知书的时候,可谓是十里八乡鞭炮齐鸣,全村齐庆呀。
  家里将所有的希望寄放到了他的身上,张恒从一如校门就肩负着整个家族,整个村庄的希望,可是面对着学校搬离宿舍的最后通知和工作没有着落的地步,他颓废了,他放弃了,他就是一个没用的人,lower!
  第一次买醉,却在离开时招惹了一位混迹在北京工体一带的富二代,在大家群殴他之际,是冯瀚圃挺身而出,将他解救出来。
  后来,一切都是那么顺其自然,他便死心塌地的追随着冯瀚圃,帮他理财,帮他收购,帮他炒股,冯瀚圃对他也是百分之百的信任,什么都交给他,直到冯瀚圃准备去美国打NBA之前,将张恒带进了冯氏,那个发迹于山西,却在北京落地根深的金融界的传奇。
  他成了冯瀚圃与公司的连接点,也成了冯瀚圃安心征战于美国的定心丸。
  如果说冯瀚圃是张恒的恩人,伯乐,那么张恒对于冯瀚圃来说,无疑就是左臂右膀。
  俩人这几年来配合的天衣无缝,陆陆续续将公司从将一个小公司发展成为金融圈的大鳄,这些年的苦难也是常人难以想象的。
  好在,现在一切都步入了正规,只是还是有些不安的因素在叫嚣着,逼迫着他们做着最后的战争。
  挂掉了冯瀚圃的电话,白天一个人坐在床上开始惴惴不安起来,好久没有此刻的恐慌了。
  冯瀚圃回到卧室将身上的西装脱下,换了一件休闲服,看着穿着一身裸色及膝的小礼服,似乎又意识到什么不对劲,趁着白天上厕所的功夫,钻进衣帽间,重新换了一身。
  白天从厕所出来看到空荡荡的卧室以为他已经下楼了,可是下了楼,陈姨说没有见到他,想到衣帽间紧闭的门,明白过来,于是定定的坐在沙发上把玩着手机打发时间等着他。
  冯瀚圃下楼的时候,白天稀疏平常的转过头就看到这样一幕:他眉飞入鬓、鼻若悬胆,着一身白色衬衣,衣摆没入休闲裤中,精腰孔武有力的展现在白衬衣的包裹下,一双休闲黑色皮鞋,与九份裤遥相辉映,般配的不像样。
  白天最常见的是他穿着球服或者运动服的样子,近几天是西装革履的总裁范,这样谦谦君子温润如玉的模样,还是第一次见,眼不由的专注起来,盯着他看的入迷。
  不得不说冯瀚圃真的是上天的宠儿,要颜值有颜值,要身高有身高,一双大长腿更是艳羡多少少男少女呀。
  “走吧。”冯瀚圃说完一句也不等白天反应一个人长腿一迈朝着门口走去,但是嘴角那高高挂起的微笑表示他对白天刚刚痴迷的反应甚是满意。
  “哦。”恍如梦中来的白天看着站在门口等着她的冯瀚圃,他的侧脸在光线的照耀下,散发着闪光彩,依稀可以看到他下巴那窸窸窣窣的胡渣,他的喉结松动,留下一道诱人的痕迹,白天再次迷失在他的外貌下。
作者有话要说:  所以,乐乐说了,一切都会回来的,这不,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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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会

  “你们两口子还真是难请呀。”一进包间,周景就打趣的看着紧紧握在一起的俩人。
  “哪有。”白天娇嗔着粗了蹙眉头,余光瞄了瞄身边的某人,一脸和煦,看来心情不错,白天这才放宽了心跟周景打趣着。
  “准新郎呢?”等到俩人坐定也没看到周景那位神秘的准新郎,白天左顾右盼的环视一下四周假意寻找,就差翻一下桌底了。
  “他有个活动,临时推迟了,现在应该在来的路上了,不等他,我们先吃。”周景还是一如既往的女王模式,“咱们先点菜吧,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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