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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殃-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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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云霄道:“明前的龙井。卓航你试试,自个儿家门前的货色,这回保管味道纯正。”
仍旧惦记着那日无意出的洋相。路云霄这回可是做足了功夫。不愿在这侄女面前再丢了脸面。
沈卓航淡笑道:“您太客气了。品茗卓航并不在行。您说好,那自然是最好的了。”
说着,她轻抿了一口。
虽沈卓航依旧带着惯性的客套。可话语间的尊重可是增加了许多的,这不免叫路云霄有些惊讶。随即,便是嘴角带笑。对于这样的结果,他很满意。
放下茶杯,沈卓航说道:“哦,对了。多谢路先生的电话。”
“哪里的话,有个电话,以后相约聚会那是方便许多的。我总要带你去好好领略一番,在上海,你永远不会有空闲。”
路云霄作为一个‘老上海’骄傲的说道。
沈卓航只是陪笑不语。
“路哥。想必沈小姐这样的闺阁小姐,是不会喜欢那样喧吵的夜生活的。你那不是强人所难嘛。”
苏惊蛰终于开口了。一张口便是揶揄。
或许是两人心知肚明对方究竟与自己曾经是什么关系。竟比初次相遇还来得糟糕。
沈卓航释然,原来不止是自己对他没好感,对方亦是如此。
“不劳苏先生操心吧。上海的夜生活我很喜欢。前几日去了趟百乐门。也算上档次吧。”她微微颔首,淡笑间,却有一种剑拔弩张的感觉。
“哟,巧了。待会儿给你引荐一位朋友。她可是极喜欢那百乐门的歌舞升平。以后,你们可以结伴。”
虽不至于太有火药味。可破坏了路先生一手打造了的和谐,那是万万不容许的。
随即,他唤来了门外的大汉,道:“阿达。去看看小姐怎么还没来。我们可都等的饿了。”
这边,苏惊蛰也不再看向沈卓航,只是玩弄着他手上的扳指,慵懒的说着:“路哥,你还不知道你家那位小姐,向来是最爱迟到的。”
他说的玩笑。可路云霄却是稍带严肃道:“今日我可是有贵客。还这样的不懂事。”
一句话,化解了这迟到的尴尬。更是将沈卓航捧上天。任谁都是受用的。
沈卓航说着‘无碍’。人人礼数周全,一派祥和。唯有胡从良,一进门就好似透明了一般。有的,也只是沈卓航偶尔的眼神。即便如此,他却是始终带着微笑,为成大事,这点儿忽视又怎会受不得。他心中暗暗发誓:终有一日,他会成为那主宰者。就似如今的路云霄那般。
路云霄熟络的与沈卓航聊着天。苏惊蛰有一搭没一搭,索性两人都给路云霄面子,没闹得不可开交。
路云霄也是纳闷,才一日,怎两人关系变至如此。本还想着邀苏惊蛰一同来,让沈卓航有个熟人,自己也比较好亲近。却没料到,熟是熟了,却仿佛有些关系偏。看来这一顿饭,将要吃的有些困难。
正在此时,那扇华丽的丝绒大门,终于是被打开了。美人姗姗来迟。
她拂去身上的雨珠,道:“这阵头雨下的差点叫我就全湿了,看来上海今年是入梅的有些早了。”
那淡淡的语气,一下子是吸引了众人的注意。看得出,他们十分熟络。
依旧是水蓝色的旗袍,不同上回,这次是齐膝的短装,依旧优雅婀娜。她的装扮先于天气入夏。
沈卓航没想到,原来他们等的正是那日的程小仪。而程小仪身后那分明湿透了西装的,竟是那日的鼠窃先生——黄先生。此刻,他正狼狈的拍打着身上的水珠。
路云霄起身道:“小仪,你怎永远迟到。方才还与惊蛰打赌,这回我又输了。”
“哎呀。谁让突然就下起雨来了。路上根本截不到黄包车。所幸碰到黄先生,我邀他一同来来吃饭,可以嘛?”
她报以淡笑,虽是询问却挽上了黄公子的手臂,不容路云霄拒绝。
“黄公子倒是稀客。请入座。”路云霄淡淡的看了一眼黄公子。随即走到沈卓航身边,对着程小仪说道:“小仪,我给你介绍。这就是卓航。”
沈卓航顺势起身。
程小仪捋了捋发丝。向着路云霄的方向看去。这才注意到,圆形大桌一旁,被装饰花遮去了半边脸的,是那日的女英雄。
她‘呀’了一声。快步走到他们身边,语气兴奋道:“海莉小姐!”
顺势一把轻轻拥住了她。比当日那冷艳的女子热情许多,却分明是同一人。
偶遇朋友,沈卓航自然高兴,笑道:“没想到路先生的朋友竟是程小姐。”
程小仪笑道:“这就是缘分。”
见两人已是旧识自来熟,路云霄心中放心,道:“叙旧就留待吃饭的时候。我们早就等得饿了。还是快开席吧。”
程小仪点头淡笑,转而走到苏惊蛰身边,与他熟络的打招呼,同样一个拥抱。原本不温不火的苏惊蛰终于是热络了起来,全然不似方才爱搭不搭的模样。
“程小姐好大的架子。”依旧揶揄。却与方才冷冷的话语听上去全然不同。
程小仪便是又一次将借口推向下雨天。
席间,是四个人的谈话。胡从良心知自己插不进去,倒也本分吃饭。那黄公子却笑的谄媚,连连向路云霄打招呼。却回吃瘪,不是不搭理,便是敷衍了事。黄公子始终态度巴结,悻悻然的笑,叫人十分不齿。
程小仪说道:“我明日有演出。你们都来看吧!捧捧人气。”
“呀,程小姐终于要登台了啊。这必须捧场,我去差人做个大花牌!”开口的又是黄公子。
几乎在场的每一位开口,他总是第一个回答的。接话速度是快,可却始终没人受用。尤其是众人听了那日程小仪与沈卓航的相识过程,更是不屑这位黄公子。
“要做就做大点。我最爱白玫瑰。”程小仪笑着答道。
转而问道:“海莉,你会不会来?”
沈卓航笑道:“那是肯定要捧场的。没想到程小姐竟如此本事。”
她谦虚说道:“哪里的话。我等这机会也是等了好久。只是演个配角而已。”
向着苏惊蛰的方向,微微颔首,道:“惊蛰,你这回可不许不来。”
苏惊蛰一摊手,道:“只有你迟到的份。不准别人告假。不过你放心,沈小姐都去了,我又怎会爽你约。”
“话全给你说尽了。路哥,你会不会来?”又是问向路云霄。这次是细细的询问,就连眼神都变得小心谨慎,在路云霄面前,她怎一下失了气势。
“那当然。就如惊蛰说的,卓航都去了。我当然要去。”路云霄答道。
程小仪转而举起杯子向着沈卓航,道:“全是借了海莉小姐这阵东风。让我们举杯。”
众人齐呵呵笑。
只有那黄公子,听不懂这样的玩笑话,以为程小仪被沈卓航盖去了风头。
谄笑道:“谁说的。我跟他们不一样,我就是去看你的。我去百乐门定一桌,演出完,我们去跳跳舞。为你庆祝。”
程小仪淡笑,没有理他。
胡从良心中暗笑,他这样的跳梁小丑,竟连马屁都拍错。有朝一日,必定会败在他的手下。
正文 第二十二章 东风自来
晚饭后,程小仪同黄公子一起离开。苏惊蛰自己叫了辆黄包车。路云霄送沈卓航与胡从良。大家纷纷告别,相约明日再聚。
沈卓航等的就是这个与路云霄单独相处的机会。吃晚饭的时候,她心中忐忑不止,因人多,她根本无法将‘请求帮助’的话说出口。
见车厢内人人不做声,气氛有些沉闷。
路云霄说道:“卓航,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绝好的机会,沈卓航觉得自己呼吸都开始有些紊乱。毕竟她从未求过人,这是第一次。
见她不说话,继续问道:“要不要我给你找个轻松点的差事做做?整日无所事事总归不是个办法。像小仪,从前不爱做事,专爱玩,可时间长了也会厌气,现在当了演员,我看她开心多了。”
沈卓航笑着点点头。
一旁的胡从良见如此绝佳的机会,轻轻推搡了她一下。
沈卓航鼓起勇气道:“我知道不找点事情做做总是不行的。可我也不想就那么庸庸碌碌的过着日复一日毫无乐趣的生活。其实卓航心中早就想法。”
她深吸一口气,豁出去道:“我想自己开公司,做生意。”
顿时,她与胡从良两人都松了一口气。
路云霄淡笑着,少顷,说道:“志气倒不小,做生意可不是说说那么简单的。蚀赚都说不好,还费心思。”
沈卓航道:“这个我也知道。但与其每月出那么一份我根本不够用的薪水,我倒更愿搏一搏。我在英国学过一阵子经济。阿良他更是主修经济的。做生意嘛,摸索摸索窍门就行。”
路云霄看了她与胡从良一眼。
说道:“沈家出来的孩子自然不是池中物。有远见是好事。那你可曾想过,要做什么生意?上海五花八门都有,选定方向至关重要。”
沈卓航道:“我们准备做做贸易生意。万变不离其宗,即便其他行业再变,可这船务运输,基本用品永远是不会过时。也是最保险的。”
说着,她窥探的看了一眼路云霄。
路云霄依旧淡淡的样子,表情没有过多的变化。
沈卓航心中忐忑,继续说道:“我们想,毕竟在英国这么些年,也是储蓄了人脉的。就是在上海这儿,初来乍到的,人生地不熟,怕走错一步万劫不复。”
没有道明,却将话说的如此重。任谁都听出言外之意,他们需要一个保障。
车厢内一片安静,与窗外那喧嚣的世界、淅沥的雨声形成奇怪的对比。她很紧张,怕自己即便如此拉下脸来却无法成事。她脸上火辣辣的烫。伸出手,轻轻的握住了胡从良的手,想寻求点安慰与勇气,发现他同自己一样,这样暖和的日子却双手冰凉,一样的紧张。
时间滴答滴,沈卓航感觉自己甚至听得到那不远处海关大楼上分针在时不时的走动,虽然知道,那只是她自己的臆想,却尤为真实。
良久,路云霄轻轻‘嗯’了一声。好似思考。
而这样一声敲打在沈卓航的心动,分明是等同于默认,同意了她的话。怎叫她能不惊不喜。胡从良亦是同样的想法,两人的手就连他们自己也没感觉到握得尤为的紧实。
“想法倒是不错。上海这方面你们不用担心,若是需要帮助,尽管找我便是。”路云霄笑道。
一句话,化解了沉默,更化解了尴尬。
沈卓航与胡从良同时呼出了一口气。
她觉得浑身无力,原来求人办事竟是如此伤神。她由衷笑道:“谢谢路先生。有您的帮助,那是最好不过的。”
路云霄摆摆手,道:“你我本就不是外人。这有什么好客气的。只是,恐怕你们要跟苏惊蛰打对台了。贸易这一块,他也算得上数一数二的。”
他说的玩笑。
沈卓航不禁回想起那日在路云霄书房中,苏惊蛰着急要的通关派斯。现在细想,与路云霄如此熟路断不会因为本就是知己,总有些利益往来。
但也心中坚信,就如路云霄说的,他们是亲人,自然胳膊肘拐进不拐出。
此刻,心中稳妥,她笑道:“那有什么。本就不是太熟,往后河水不犯井水便是了。那么大一块饼,也不能叫他一个人全吃了。”
况且,真叫他吃了,也不知道他有没有那个胃口,那个能力。
路云霄本就擅洞察人心。今日沈卓航这‘司马昭之心’,更是明显的不得了。于是送他们到公寓楼下便告别了两人,适时的给两人讲话的机会。
回到公寓中。沈卓航一连喝了三杯水。口中虽还是感到那么渴,可胃却涨的难受。
舒舒服服的坐在沙发中,她兴奋说道:“阿良,东风我们有了。”
胡从良亦是从方才就兴奋到现在。
他说道:“海莉,你真厉害。我们能成事全靠你。”
出自胡从良的赞美,沈卓航十分的受用。她低下头微笑。
随即问道:“阿良,东风是有了。可具体我们要怎么办?这还是个问题,英国朋友虽多,可到底谁能靠得住?”
实际问题来了,主要是谁在英国有权有势,又愿意与他们合作开垦上海这一大圈子。
而这烦恼在胡从良看来,早不是什么问题,他自信笃定说道:“人选我已经想好了。查理,你还记得他吗?”
沈卓航思索了一下,恍然大悟道:“查理!是家里开纺织厂的查理·斯宾塞吗?”
她记忆中,查理不是个爱读书的人。却十分喜欢赚钱。在校期间,总是喜欢叫众人一起合资,开个小店、倒卖倒卖东西之类的。因他鼓吹能力一流,沈卓航当年也一时兴起,投过一些钱。而查理良好的生意头脑,几乎每个月总能分到点花红。
后来实在是查理为人太过慎重其事,总是让这些投钱的同学每个星期开会,而他又喜口若悬河滔滔不绝的说辞,叫沈卓航都厌烦了。况且赚的钱在沈卓航眼里也根本算不得什么,加之即将要回国,这才中断了投资。记得那时候,查理还惋惜了许久。
现在回想起来,这查理如此会赚钱,如此爱赚钱,应该是家族遗传。当年就听闻他父亲是伦敦近郊一座纺织厂的大老板,坐拥千百英尺的厂房。
胡从良点头,说道:“好记性。但查理家可不仅仅是开纺织厂的。我与他在校期间也算走得近。他家里还代理卖药物给许多医院。生意不断。”
这就是钱生钱的魅力。只要富有起来,不至于太败家的,总能守住产业,稍微有点经济头脑的,更会能将生意越做越大。
胡从良在英国时就羡慕查理的家世。但却从不羡慕查理本身。他知道,他可比查理更有经济头脑,若是有机会,绝对能赚更多的钱。
他继续说道:“查理与我们本就是同学,知根知底大可以放心。我知道他一早就想将家族事业扩充到英国以外的地方。最重要的是,他曾经不止一次说过,中国这块遍地黄金的沃土他十分向往。”
钱的魅力无穷大。查理爱钱,胡从良想发达。若是两人成功联手,可谓一拍即合。
“那我们要尽快联系他才好啊。”沈卓航道。
见胡从良这样跃跃欲试的兴奋,她同样满心期待。
“恩!”胡从良重重点头。
道:“联系查理是一方面,具体事宜,其中手续我想多少有些麻烦。我们现在最主要的是,打入社交圈。”
沈卓航疑惑道:“社交圈?”
胡从良握住她的手,兴奋道:“海莉,你知道在上海滩社交有多么的重要吗。它等同与一道无形的口子,可以为我们积攒许多的人脉。既然如今我们有那股东风,为何我们不是好好乘风而行?”
他的眼神如此坚定,叫沈卓航一时间有些意乱情迷。
少顷,她道:“路先生?”
迷归迷,可想到今日请求路先生帮忙这一事,心中始终觉得有些难堪,若叫她再来一次,那真是十分为难。就单单今日这一事,就仿佛耗尽了她所有的精力一般。她实在不愿意欠人太多人情。
胡从良看出她心中踌躇,道:“我们只是与他们一同玩。让别人知道,我们是路先生的好朋友。树大好乘凉。放心,不会再叫你受委屈,做你不喜欢做的事情的。”
见她仍有疑惑,胡从良轻轻拥住她,柔声道:“相信我海莉。你就当做是去玩,多结交些朋友。”
沈卓航这才放心的轻轻点头。她怎会不相信阿良,尤其是现时如此温柔的他。她感觉自己已然是轻飘飘,踩在云端与挚爱之人一同漫步。这样的感觉美妙极了。
胡从良心中松了一口气。社交的重要性,他是十分清楚的。若是只凭他,根本无所作为。只有靠着沈卓航这‘路云霄先生侄女’的头衔,才能要别人记住他们,尊敬他们,从而帮助他们。
正文 第二十三章 程小姐的戏
翌日。胡从良又是请了一日的假。早早的以他与沈卓航共同的名义定了一束漂亮精致的白玫瑰。晚上,与沈卓航一同送给了首次演出成功的程小仪。
程小仪接到这样漂亮的花束很开心,拥抱了沈卓航。感谢她,也感谢胡从良。
说道:“二位实在有心。这花真的好美丽。”
沈卓航笑着要她不要客气。
胡从良原想着今日再继续努力与路云霄熟络熟络,却没料到,他根本没有现身。现下能与社交圈名人谈上几句话,博一博存在感,也是好的。不再如平日那般谦卑。
他大方说道:“程小姐这说的哪里的话。再美的花在您面前那也是见拙了。今日这出,程小姐实在了得,当真浑身是戏。”
程小仪今日演出的舞台剧。是莎翁极富盛名的王子复仇记》,虽她谦虚的只将自己说成是一个配角。可这‘配角’却是整剧不可或缺的两位女主角之一,同样撑起了半边天。担得起众人的溢美且有余。
没有人料到,程小仪这初次登台的女子,竟能将那本就悲剧的乔特鲁德王后演绎的那么叫人唏嘘。即便那么位高权重,但仍身不由己。这大概就是自古以来女子最悲哀之处。无论是中是西。
接受众人一致的赞美,程小仪只是寡淡的笑。
她道:“这是戏。看过就算了,根本无需如此感怀。而我,也不是那悲哀的王后。我绝对会主宰自己的命运。”
‘浑身是戏’的程小仪,却抽离戏本身如此的迅速。但无法说她根本没入过戏。
方才那一幕,程小仪扮演的乔特鲁德王后喝下毒酒那一刹那。沈卓航看痴了,她甚至有那么一瞬间认为程小仪真的就这么死去了。谢幕之时再看到她安然站在舞台上的这才放下了心。
记着胡从良说过要她多社交。第二日,恰巧程小仪打电话相约她一同去百乐门跳跳舞,她便欣然应允。
只是没料到,晚上七点,出现在她公寓楼下接她的,竟是那日的黄公子。
第一次见面,他狠毒又狼狈。之后一次,他狐面黑心,谦卑讨好。狐狸总比饿狼好。也算是挽回了一点沈卓航极度厌恶的情绪。只是独独因为第一次在百乐门的交锋,她便无法再对这人有任何好感。
可即便这样,沈卓航依旧不失礼节,对着主动献殷勤为她开车门的黄公子莞尔一笑,道:“黄先生晚上好好,程小姐呢?”
黄公子笑得仍旧那么叫人不舒服,他道:“程小姐去了舞台剧的庆功宴,也许会晚些到。她托我先带沈小姐您过去,免得耽误了时辰,叫您多等。她会自己去的。”
既然解释的如此详细,沈卓航自然是放心上车。
车厢内,黄公子首先开口,摸了摸鼻子,笑道:“沈小姐,那日的事情叫你见笑了。你可要多多包涵啊。我骨子里也不是个崇洋媚外的人呀。您瞧我这一口溜溜的中国话就知道了。我上海话也是说的很好的。”
话说的有些乱。沈卓航却瞧出了他‘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性格。
这样的人,在上海滩应该不至于混的太差。但即便再位高权重,也是难改骨子里的习性。可笑的是,一般性格如此之人,是无法身居要位的。
基于礼貌,她淡淡的笑。不想在这个话题上多做纠缠,他黄公子是怎样的人,沈卓航即便知道了也不在意。
她扯开话题道:“我们为何不兜去接程小姐?她一个人拦不到车怎么办?”
黄公子道:“沈小姐放心,程小姐他们庆功就在百乐门的宴会厅。比你我都近。若她能走开,那肯定第一时间来会合我们。放心放心……”
还真近……只是无法抽身罢了。程小姐这么忙碌,还想着带她一起玩,这真的是将她当朋友了啊。但是将朋友交给这黄公子,是不是有些不尽责呢。
一路沈卓航沉默。对于黄公子的话只是敷衍的回答。
到了百乐门,是一曲慢歌撩人摇曳。
世事就是那么凑巧,正是沈卓航第一次进百乐门后听到的那支歌。而为他们服务的,是那日的半洋人。
见沈卓航与黄公子一起,起初他眼中稍许有些波澜,但只是一下子,很快便恢复了平静。的确,这样的事情,在百乐门根本算不上什么。他只需要做好本分。
两人喝着酒,依旧话不多。
黄公子见气氛恰好,伸手邀请沈卓航跳舞,却没料到沈卓航半点儿不给面子,直接摇头拒绝。黄公子见吃瘪,唯有悻悻然笑。随即请沈卓航自便,便如花蝴蝶一般,去同其他桌上的朋友聊天。很快,与一妙龄女子共赴舞池。沈卓航如看戏者那般靠在椅子上看着舞池中的莺莺燕燕。
只是落了单,有些无趣。她现在很后悔,为什么没有邀胡从良一同前来。
放眼望去,唯一眼熟的只有那半洋人的服务生。单看他这中西合璧的长相,就知道他是个有故事的人,沈卓航很想与他聊聊,问问他伤势如何。却不料,他才接触到沈卓航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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