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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份的印记-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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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觉得无比的轻松。

宋星朗想拥抱林贝贝,身边却围一群萝卜头,有高有矮,有胖有瘦,有男有女。

“贝姨,这是谁啊?”一个小丫头奶声奶气的问道。

“她的男朋友。”小海一脸的不屑,好像宋星朗把林贝贝从他手里抢走了一般。

“那他就是我姨父了吧。”小丫头…更多精彩全本小说到:恍(书)然(网)…大悟。

“不对,是姐夫。”一个小男孩纠正道。

“是姑父”,“是姥爷”……各种叫法此起彼伏,宋星朗有些头晕了。

“好了,好了,别喊了,现在我要回家了,如果你们想玩就在这儿玩,如果想回去就跟我回去。”林贝贝张口制止了这群孩子,这些孩子怎么称呼宋星朗都没错,因为整个村子的人之间,都能扯上些亲戚关系,但生活在城市的宋星朗恐怕不能理解这些。

“我们跟你回去。”孩子们忽拉一下散开了,全都到帐逢里去拿衣服,然后你争我抢的,闹了十多分钟,才把衣服穿妥当。

宋星朗在孩子们的包围下,浩浩荡荡地朝林贝贝家走去,宋星朗有了皇帝出巡的感觉,他就是皇帝,旁边就是陪他出巡的皇后、大臣……想到这儿,他嘴角溢出了笑,这真是一片神奇的土地,到了这里,他心情就出奇的好。

林贝贝的家住在离海边不远的一个小村子里,村子周围被郁郁葱葱的树环抱,树都不高,但很粗壮,经得住海风的摇撼。村子里都是柏油路面,很干净,宋星朗抬起鞋子,看了看鞋底,上面竟然没沾到一点尘土。

进了绿树环抱的世外桃源,就能看到林贝贝的家,一个很大的院落,院落的北边是三间大瓦房,红得瓦,白得墙,门是银色雕花的,林贝贝的父母就站在门口迎接他们,因为早有孩子跑回去报信了。

这个村子不大,谁家孩子回来了,谁家孩子有男女朋友了,一阵风刮过的时间,就可以从村头传到村尾,在这里,似乎没有秘密可言。

林贝贝的父亲叫林中成,中等个头,皮肤被海风吹得黝黑,眼角全是皱纹,看来平时很愿意笑。他的膝盖微微有些弯曲,因为常年出海,他患上了风湿。

他一直抻着脖子眯着眼睛朝人群看着,天已经快黑了,人的视线已经模糊了,他既高兴又担心,高兴的是女儿终于交男朋友了,她已经25岁了,在村里,这个年龄的女孩,孩子都上幼儿园了,担心的是,他不知道女儿选了一个什么样的男朋友,人是否踏实可靠,对女儿好还是不好。

人群终于走近了,林中成终于看清了女儿的男朋友。

“宋医生,是你啊。”林中成有些喜出望外,他记得宋星朗,在小渔重病的时候,宋星朗帮了他们很多,这个男孩错不了。

“快进屋。”林中成笑得眼角都堆到了一起,手劈伸展开,放到星朗的背后,一直保持着这个姿势,把宋星朗迎进了屋子里。

孩子们跟进了屋,把门堵得水泄不通,像看稀罕物一样看着宋星朗,这城里人长得真帅气,像电视里的偶像明星一样,不,应该说比明星还帅。林贝贝拿出一包奶糖,每个孩子发上几颗,把他们都打发走了。

屋子里终于清净下来。妈妈洗了好几盘水里端了上来,她这个人就是这样,来了客人,恨不得把家里所有好吃的都拿出来。

妈妈今天换上了一件无袖的圆领衫,圆领衫是白色的,胸前是一朵莲花,这是贝贝去年买得,她平时舍不得穿,只要在重要的场合才会穿出来。她身材保持得很好,除了肚子上那一圈肚腩,基本上是无懈可击。妈妈的闺名叫王建英,是很建国初期极富代表性的名字,她那个时代,女孩子的名都是花啊、英啊、芝啊什么的。

爸妈一直和宋星朗聊到很晚,他们告诉宋星朗海边哪里好玩,告诉宋星朗如何出海捕鱼,如何赶海,宋星朗听得津津有味儿。

“明天,咱们早点儿出来,去出海,”父亲来了兴致,“现在赶紧睡觉,要不明天起不来了。”

林贝贝领着宋星朗去了林小渔的房间,父母已经把林小渔的照片摘下来了,时间已经慢慢抚平了他们的丧子之痛。屋子既安静又干净,有一张单人床,还有一张书桌,书桌上摆着一堆用贝壳粘制的工艺品。

第一百章 出海捕鱼

宋星朗拿起一只贝壳小狗,放在手心里仔细观瞧,这些贝壳粘得有些粗糙,跟沙滩上卖得完全不同。

“我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时,因为一只贝壳做得海欧,我们还吵了一架。”回忆往事,宋星朗不觉莞尔。那天他的确切做了很多出格的事,偷偷去拿宋嘉彤的包,跟林贝贝发脾气……

现在想来,是老天爷让他放纵一次。

“这些贝壳都是小渔做的,”林贝贝也拿起一只贝壳做得猫,在手里轻轻摩梭,“那时他刚做完手术,无所事事,我就捡来贝壳,洗干净,让他做着玩,打发时间,那只摔碎的海欧是他做出来的第一个。”

“难怪你会发那么大的脾气,”宋星朗露出…更多精彩全本小说到:恍(书)然(网)…大悟的神情,“我还以为是你男朋友送的。”

“这些事你都还记得。”林贝贝以为宋星朗都忘了呢,毕竟是些不算太愉快的往事。

“我也感到诧异,刚开始的时候,我对你没有好感,可是和你在一起的每一件事,我竟然都记得清清楚楚,这说明一开始对你的感觉就不是烦感。”宋星朗没有把话说得更直白,现在想来,最初他见到林贝贝时,就把她记住了,因为她是那样的充满活力。

他的心就像保龄球跑道,心门处是一大堆的瓶子,把所有的异性都挡在外面,谁也打不倒,可是林贝贝一来,他心里那些瓶子就全倒了。他拒绝这样的感觉,还对林贝贝有了烦感,这样,他就可以用烦感把林贝贝挡在心灵之外。

“是什么?”林贝贝追问着。

“是爱吧。”宋星朗回答得很轻,还有些不自然,他还是不习惯表达自己的感情。

“好啦,该睡觉了,明天还得早起。”林贝贝也不在逼问宋星朗,虽然他说得不是“我爱你”,但他能说出“爱”这个字,已经很不容易了,她知足。

宋星朗这一夜睡得很沉,外面静得听不到一点声音,也没有灯光,全是自然的黑,既清新又略有咸味的空气,从窗子里跑进来,带走了盛夏的烦闷。他脑中一直有一台高速旋转的机器,现在这台机器终于停止转动了,工作和生活中的烦心事,一律可以抛到脑后。

这种感觉真好。

也不知睡了多久,宋星朗感觉到一双温软的手在推着自己,声音如同海中仙女一般动听:“星朗,醒醒。”

宋星朗没有睁开眼,而是握住这双手,再一用力,把手的主人搂到自己的怀里,这“仙女”很不老实,在他怀里扭动着,发出“咯咯”的清脆娇笑。

“别乱动。”宋星朗轻轻嗅着林贝贝头发上的香气,他刚刚睡了一个好觉,精力在体内四处乱窜,似乎在寻找着突破口。

“快起来吧,我爸在等我们呢。”林贝贝抗议着。

“再待会儿。”宋星朗如同赖床的小男孩一样,牢牢的禁锢着林贝贝的身体。

“不行,待这么久我爸会来敲门的,我家这边还很保守的,”林贝贝压低了声音,“前些日子我表姐带男朋友回来了,她已经和男朋友同居了,晚上想睡到一起,但我大娘不同意,让他们俩个一个睡炕头,一个睡炕尾,早上我大伯我大娘醒得早,炕上就剩我表姐和她男朋友了,她男朋友朝我表姐叫道‘小苗,过来’,我表姐就钻他被窝里去了。”

林贝贝讲完,两个人一起发出开心的笑声。

“贝贝,完事没?”林中成果然来敲门了。

两人默契的对视了一下,宋星朗笑意更深,都说女儿是父亲前世的情人,在女儿有了男朋友后,父亲在潜意识里都会想保护女儿。

“马上就好了。”林贝贝痛快地回答了,林中成离开了。

宋星朗终于坐了起来,看到外面如同墨一样黑,不由得问道:“现在几点?”

“三点。”林贝贝自然的回答着。

“这么早?”

“如果是真得出海捕渔,起得比这还要早呢,要保证捕渔回来赶得上鱼市,这样才能卖上个好价钱。”林贝贝一边说着一边拿出一套运动装,让宋星朗穿上,“海上凉,多穿点儿,这是我爸昨晚朝邻居借的。”

林贝贝也换上了长袖衣衫,收拾妥当后,三个人坐着农用三轮车出发了,十几分钟后,三轮车在一个港湾停下了。港湾停着一些铁船,他们登上了一艘船,爸爸来到船头给船注满油,林贝贝解开了船尾的铁锁,一会儿,马达发出轰隆隆的声音,船也离开了海港。

海上仍旧是漆黑一片,海水像墨汁一样翻滚着。朝远处看去,能看得见些微的灯光。

林贝贝告诉宋星朗,亮一些的灯光是航标灯,微弱一些的灯光是渔船发出来的,和她他们一样的渔船。

“秋天是捕鱼的旺季,那时候渔船会更多,”林贝贝的眼睛在黑夜里散发着光芒,像是习惯了海上的黑,“像是无数的小星星撒到了海里面。”

这时,船开出已有一个多小时了,宋星朗已经看不到那条长长的海岸线,他知道自己已进入了深海区。他产生了一些无助感,他的头顶是没有边际的天空,他的脚下是深不可测的海水,在自然界面前,他原来是如此渺小。

东方开始露出鱼肚白,海面亮堂了起来,林中成撒下了网,好半天,宋星朗都未见他收网。

“叔叔,这网不收吗?”宋星朗好奇地问道。

“收,得等上一个多小时才能收,这样鱼会捕得多一些。”林中成耐心的解释着。

宋星朗耐心等了一会儿,林中成终于收网了,收网的过程中,宋星朗一直盯着渔网,刚升上水面的网只有碗口粗,然后网变成了盆那样粗……最后,满满一网鱼虾浮出了水面,有一个大浴桶那般多。

“收成不错,星朗你真是个福星。”林中成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林贝贝已经欢呼雀跃了,宋星朗也很兴奋,他觉得自己全身的血都要沸腾了。林中成把网撒开放在甲板上,鱼虾不停地蹦着,林贝贝拿来几个桶,熟炼地分着鱼虾。

第一百零一章 最好吃的海鲜

只捕了一网鱼,林中成就返航了。现在,林家不靠捕渔为生了,这个海域已经开始开发成旅游区了,林家在海边租了一个铺子,卖泳衣和泳圈,秋天的时候,林中成偶而也会出海,林家世代都以捕渔为生,基因里就写满了对出海的热爱。

很快就分好了鱼虾,林贝贝挑了一些膘肥体壮的虾,牵着宋星朗走进了甲板。

甲板的一个角落里有一个煤油炉,林贝贝小心翼翼地将煤油炉点着,在上面放了一口锅,填上淡水。很快,水开了,林贝贝把活蹦乱跳的青虾倒进了锅里,一瞬间的功夫,这些青虾都变成红了。

林贝贝把锅扣上盖子,然后对宋星朗说:“到甲板上等着去,我要让你尝尝最好吃的海鲜。”

说得宋星朗不停地咽口水,在海上漂了好几个小时,他饿极了,简直就是前胸贴着后背。他在甲板上耐心等了几分钟,林贝贝端着热气腾腾的虾出来了,放在宋星朗的面前,有些兴奋地说:“吃吧。”

然后她就身手利落地开始扒虾,她扒得很快,宋星朗觉得只是一眨眼的功夫,虾头掉了,虾壳褪下去了,红色饱满的虾肉就被林贝贝塞到他嘴里。

鲜,宋星朗满脑子就这一个字,他还没吃过这么鲜的海鲜,那股特有的海洋味道弥漫了他的口腔,他舌头上的味蕾全部都在为这股鲜味战栗。他的肠胃也着急了,他还未细细咀嚼,肠胃就勾引他把虾咽了下去。

他吃得狼吞虎咽,完全没有了形象,因为从未有过的饥饿,因为美味的食物,虾汁沾满了他的嘴角,手和唇,还有一些崩到他的脸颊上。

“好吃吧,”林中成在驾驶室里喊着,“这海鲜最好的吃法,就是离了水面就放进锅里,啥调料也不用放,也保准比五星大饭店里那高级厨子做得好吃。”

临近7点的时候,船靠了岸,宋星朗帮着林中成把鱼虾提上了岸,这时鱼虾没有刚出海面时那些活跃了,但仍然还在蹦跳着。岸边即是渔市,有不少人在卖海鲜,还有不少人在买,地上有很多死鱼和死虾,见证着刚刚过去的热闹。

林中成刚把鱼虾放到渔市上,就有许多人围过来询问价钱,他们知道,这是刚捕回来的鱼虾,新鲜得很。

林中成一边称着鱼虾,一边对林贝贝说:“姑娘,帮爸爸呦喝两句,快点把这点儿东西甩出去,咱好回家。”

“新捕的鱼唉——,新捕的虾唉——”林贝贝使劲吆喝着,她喊得很有韵律,还拖着长长的尾音,像唱歌一样动听。她扎着的头发已经被风吹散了,头发零乱地飘在额头,衣服也被浸湿了,看起来就是一个出海归来的渔家女。

宋星朗站在一边,看着林中成卖鱼,听着林贝贝吆喝。

“跟我一起吆喝吧。”林贝贝觉得宋星朗就这么站着太无趣了,根本就感觉不到卖鱼的乐趣,怂恿他跟着自己一起喊。

“我不会。”宋星朗有些蠢蠢欲动,还有些犹豫,像林贝贝那样喊,他没做过,也有些放不开,这吆喝和他平时的形象太不搭了。

“怕什么,没人认识你,很简单的。”

林贝贝的话鼓舞了宋星朗,他把气都运到丹田,中气十足的喊了一声:“新捕的鱼唉——”

林中成满意地点点头,说:“比我们渔家的孩子喊得老好呢。”

看着宋星朗卖力的喊着,林贝贝产生了错觉,时光似乎倒退了十多年,回到了她八岁的时候。那时她和林小渔经常会跟着父亲出海,出海回来,父亲就会在这个渔市里卖鱼卖虾,她和林小渔就会帮忙吆喝。

每个过往的人都会微笑着看着他们,还有人会问他们:“你们是双胞胎吗?”

林贝贝就会自豪地拖着尾音回答——是……

如今,时光境迁,小渔永远也不会再出现了,可是她不想伤感,如果小渔看见她这么幸福,一定会很高兴吧。

仅用了十多分钟,这100多斤鱼虾都卖完了,还剩下一些又肥又大的,林中成没舍得卖,要拿回家做给宋星朗吃。

回到家里,还不到8点。在城市里的这个时间,宋星朗有时还没起床,但今天他却做了那么多有意思的事情,让人回味无穷。

他看了看镜子中的自己,双颊发红,也不知是海风吹的,还是太过兴奋,他的头发也被风吹乱了,全部坚在头顶,像《疯神演义》中的雷阵子一样,他伸出手在头顶揉了揉,让头发变得更乱。他的衣服上满是海水,散发着腥咸的气息,额头上还蹭上了一抹污泥,这对他来讲,完全是一种形象上的颠覆。

他对自己这副模样相当满意,这些年由于他的职业,由于他的经历和教养,他总是端着自己,时间长了,他都习惯自己那副沉稳的模样,也不想改变什么。

即便是出去旅游,他也穿得干净整齐,轻易不会让自己染上尘土。今天却不一样,他坐在湿漉漉的甲板上,他把虾汁溅得到处都是,他自如的在市场上走来走去,而不像那些游客在满是海水和死鱼虾的集市上跳来跳去……

这种颠覆自己的时候真是太爽快了,全然放松,像回到了无忧无虑的童年。尽管出海很累,可是他的双眼却很明亮,透明的似乎能让人看到他的心底。

冲了一个澡之后,宋星朗感到倦了,倒在床上就睡了。

他睡了有三个钟头,白天他从未睡过这么长时间的觉,这一次来林贝贝家,他实在是太轻松了,连觉睡得都太好了。

他的鼻子是最先苏醒的,他闻到了一股强烈的香味儿,让他的胃都有些痉挛。接着他的耳朵醒了,他听到外面有好多不同的声音在说话。

他以最快的速度推开门,外间的景像和他睡觉前已经完全不同了。外间已放好了两张桌子,桌子上摆满了菜,桌子旁围满了人,全部都抬起头看着他,于是宋星朗看到一片白花花的脸。

宋星朗正在诧异间,林贝贝跳过来了,告诉他家里的亲戚都来了,就想看看他长什么样。

这倒是出乎宋星朗的意料。

第一百零二章 海边露宿

如果宋星朗领着林贝贝回家,那只是他自己家的事,没人会过来看林贝贝。但在林贝贝家里不是,她谈恋爱,把男朋友领回了家,成了整个大家族的喜事,亲戚朋友都来庆贺,很热闹,让宋星朗受宠若惊。

饭桌上,不断有人劝宋星朗喝酒,宋星朗都喝下去了。这酒是家里自酿的米酒,有很浓的米香味儿,而且喝完很舒服,嗓眼里也没有那种刺激的辣,喝了近一瓶,他都没有醉倒。

或许酒的度数太低,或许真得是人逢喜事精神爽。

喝完了酒,亲戚朋友都散去了。宋星朗想去海边,林贝贝没有意见,她带了很多东西,书、MP4、墨镜、泳衣、泳镜、毛巾、防晒霜、帐篷……

“你想搬家吗?”宋星朗这样问着林贝贝,他想起了齐昕说过的话,带女人出去玩很麻烦的,她总想着要带很多东西,而且这些东西多数要男人拎着。

“这些东西会派上大用场的,去了你说知道了。”林贝贝很自然地把包背在自己的背上,宋星朗帮着她把包卸下来,背到了他的身上。林贝贝吐吐舌头,她自力惯了,总是忘记使用这个现成的劳力。

海边已有很多人,海里的人比海边的人更多,几乎是人挨着人游泳,像下饺子一样。

林贝贝刚想把帐篷支上,邻居张婶过来拉住了她:“支什么帐篷,我这有好多伞和椅子都闲着,你就用着呗。”

“那怎么好意思呢。”林贝贝不是在说客气话,张婶一家靠在海边租伞和椅子赚钱,她用人家的伞和椅子,就等于用了人家的钱。

“跟我还客气,”张婶一脸的不乐意,仿佛林贝贝不用她的伞,她就会不高兴,“小海,把中间那把伞支上。”

那是张婶家最好的位置。小海脸拉得很长,磨磨蹭蹭的放开了椅子,然后扛起伞就一溜烟的跑了,他还在气宋星朗抢走了林贝贝。

“你们别跟小海一般见识,这孩子在海边已经野了。”张婶一边说着,一边重新拿起一把伞,遮住了椅子上方的毒辣阳光。

宋星朗嘴角一直有着笑容,小海孩子气的行为,他一点都不觉得突兀,反而觉得有趣。他得加紧对林贝贝的看管了,连十三岁的小毛孩对她都动心了。

宋星朗和林贝贝都没有下海,宋星朗戴着墨镜,倚在椅子上什么也没做,任清凉的海风吹着自己。林贝贝手捧着一本小说,耳朵里塞着耳机,听到高潮处,她的手会在半空中打着节拍。她的心情非常之好,宋星朗的突然造访,意味着他终于能摆脱顾佳茵的纠缠,彻底属于了自己。

她看得出宋星朗很开心,他是个笑容不多的人,但自从来到这里后,他无时无刻都带着笑,笑得很轻松,像年轻了好几岁。每个亲朋好友都他的印象都很好,夸他成熟稳重,夸她有福气,好像她中了500万大奖一样。

这其中还有一个意味是她最在意的——为什么男人和女人交了女朋友或男朋友后,都会把他们带回老家看一看?因为在老家的那段生活,是最真实和最令人怀念的,让他们看到那段生活后,就等于让他或她看到了全部的自己。

看了一会儿书,林贝贝有些倦了,便收起书来,像宋星朗那样发呆,一个俄罗斯美女走了过来,林贝贝不由得坐直了身子,两眼发直的感慨道:“身材真是太棒了!”

“还有更棒的呢。”宋星朗接过她的话,用手指着站在海里的一位俄罗斯少女。

林贝贝咬着下唇,半睁着眼睛看着宋星朗,露出一副鄙夷的模样,她从未见过宋星朗如此“好色”的一面,她说:“我知道你为什么戴墨镜了。”

“因为看美女方便,”宋星朗的表情仍然还是那样淡然,“我每次去海边都会戴墨镜。”

“难怪齐昕说你闷騒呢。”林贝贝才明白,几乎所有的男人都有“騒”的一面,宋星朗也不会例外,只是他掩藏得太好,或者说平时他太过紧张忙碌,没有机会让他露出这一面,以后她得好好开发他这方面的潜能。

宋星朗不以为意地轻笑,笑过了之后,他说:“今晚我想睡在船上。”

他想睡在大海里,感觉海风和海面特有的腥咸气息。

这倒是蛮出乎林贝贝意料的,睡在海里并不是一件好玩的事儿,即使是风平浪静的时候,船靠在岸边也会出现颠簸,而且海边的空气潮湿得很,被褥会很潮湿。

“好吧,我陪你。”林贝贝不想拒绝宋星朗,他只是想睡上一晚而已。

林贝贝的父母脸色有些不太好看,他们一直认为,在林贝贝没结婚以前,是不能和男朋友单独睡在一起的。但是他们也没反对,现在的年代跟过去大不同了,村子里未婚同居、未婚先孕已经是一种潮流了。

吃过了晚饭,林贝贝和宋星朗就来到了船上,这时,太阳还没有完全落下去,还留有半个圆,散发着微弱的余晖,两个人并排坐着,一齐望向太阳。

“我从没想过,还会有这么清闲的时候。”这次是宋星朗先开口了。

“是呀。”林贝贝附和着,她的印象里宋星朗总是很忙,大学的时候,他既要学习还要去医院实习,寒暑假的时候,他要去培训学校帮宋文溪的忙,后来他出国了,那是他怎么忙林贝贝并不清楚,但她知道宋星朗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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