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木剑惊鸿-第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郑无涯站在那里一直没有移动,他用心地听到脚步声去远了,身子一软,倒在太师椅子上。
  金在鑫走的时候,没有注意到郑无涯的右腿,没有看到在长袍罩盖之下,已经有血渗透了裤脚,流到地上来。如果他注意看到了,相信他不会走得那么利落。
  郑无涯坐在那里已经不能动弹,伸手挽住书架侧背一根绳子,扯了几下,人就软瘫在太师椅上。
  顷时,史金刚冲进来,郑无涯伸手指着书架后面说道:“药箱。”
  史金刚推开书架,有一个小暗门,打开里面放着两个铁箱。他拿出右边的一个,打开来取出翠玉绿的瓷瓶,倾出三粒黑色梧桐子大小的药丸,以最快的手法,送进郑无涯口中,再取出一个小的白瓷瓶,蹲下身来,从自己腿上拔出攘子,划破郑无涯的裤脚,只见膝盖之下,有一道长达四寸的伤口,流着一丝带黑色的血水,史金刚将攘子在郑无涯的伤口划了一个十字,血大量地流出来,然后,他用右手捏住伤口上沿,将那瓶白色药末,倾倒上去,再从自己身上扯下布条,将伤口包扎妥当。
  他这里处理完毕,郑无涯才能开口说话。
  “我没有想到,他会在鞋头上装毒刀,我以为挨他一脚没有什么关系。唉!”
  史金刚没有答话,只是飞快地收拾地上血迹。
  “金刚!我没有料到他是为着那本剑招图解和珍珠坎肩而来的。”
  “那有什么分别,反正都是没安好心眼来的。”
  “不同的,金刚!完全不同的。如果他只是为财产而来的,那有什么关系,一个贪财的小人,还有什么值得我们注意的呢?如今他不仅是为了财产,而且挑明他是为了那本剑招图解和珍珠坎肩,显然是有深远的计划,决不是金在鑫一个人所能做到的。”
  “庄主!我们没有什么可怕的。”
  “金刚!你错了!我们离开白山黑水,是接受戈平戈总镖头的一句承诺;我们来到太原,行善好施,也是为了实现戈平的一项证言:‘做人只要能猛回头,就是再生’。我们并不是为了害怕。”
  “庄主!我是憨直的人,我不明白庄主的意思。”
  “十年建立起来的一份信念,就这样轻易地从我心里毁掉,这是何等可惜的事,我是不甘心的。”
  “没法子,人家找上咱们头上,躲不是最好的办法,庄主!你比我知道得更清楚,咱们要躲要让,别人也不会放手的。”
  郑无涯默然了,他的心里此刻是充满哀伤,他记得白天在酒席筵前所写的“老天有眼”
  四个字,现在他开始动摇,开始怀疑:“老天真的有眼吗?为什么要逼着一个人不能放下杀人的屠刀?”
  但是,十年的反省和赎过,郑无涯绝不是当年的郑天寿,自责的心情,在一阵急愤之后,又自升高了。他想到十年前他挥剑杀人的时候,难道没有冤屈的吗?十年赎过是否就能赎尽当年的过失呢?
  郑无涯长叹了一口气,哺哺自语:“看来还是老天有眼,做人犯一次过失,要偿付十次的代价,我是应该的。”
  史金刚不解地叫道:“庄主!我们不能束手待……”
  郑无涯摆手拦住不让他说下去,面色十分平静地说道:“让他们来吧!一本剑招图解算得什么?珍珠坎肩更不必谈了,谁是千年的物主?”
  “庄主!那本剑招图解你说过,极尽击剑的奥妙,庄主苦练多年,不过才得其中的一二,如果让这种人得去,十年之后,为害的恐怕不止是武林与江湖。”
  “放心!金刚!多行不义还有什么好下场?到时候自然有人收拾他,我不是说过吗?老天有眼,报应循环。”
  “可是庄主!还有小主人……”
  郑无涯浑身一震,老年得子,亲生骨肉,除非是铁石心肠,不能无动于衷的。他叹了一口气,眼角有一些湿润,沉滞地说了一句:“儿死不死!命也!”
  史金刚满脸不以为然,但是,习惯上他不会和郑无涯辩,他觉得那是不合他的身份。
  突然,叮当一声,天井檐下挂的铜钟敲了一下。那是表示有重要事情紧急禀报。
  史金刚冲出去,只一会儿又匆匆地走回来。
  “有什么坏消息吗?”
  “回庄主的话,姑老爷……金在鑫搬走了。”
  “他该走的。”
  “庄主!金在鑫在城北原来早有一处庄院,而且,豢养着不少的人,我们的消息太不灵通了。”
  “金刚!我们不怀疑人,这是我们做人的长处,我们不必自责。”
  “金在鑫留着一封信。”
  “啊!他还要说明什么吗?”
  郑无涯从史金刚手里接过一封特大的信简,他掂在手里想了一想,终于拆开。
  “岳父大人:腊月二十三日送灶王爷上天的日子,是岳父大人六十华诞初度,小婿准时前来拜寿。小婿已经代邀太原府有头有脸各路人物,前来为岳父大人作花甲之庆,趁这个机会,让太原府的人物,认识岳父大人行善乐施以外的事,想必亦为大家所乐闻。小婿金在鑫百拜。”
  郑无涯的手颤抖了,他的嘴唇颤抖了,那不是怕惧,而是一种气极的表现。
  史金刚默默站在一旁,没有问任何一句话。
  郑无涯将信叠起,问史金刚:“金刚!你知道金在鑫在信上写着什么吗?”
  “想必没有什么好话。”
  “错了!金刚!他称呼我为岳父大人,他记得我的生日是腊月二十三日,他并且记得我今年是六十花甲大寿。”
  “大概是良心发现了。”
  “对!大概是良心发现了。我这个孝顺的女婿居然代我邀请了太原府的各路人物,齐聚郑家庄,金刚!你知道他要干什么吗?哈!哈!哈!”
  郑无涯纵声大笑,他张着手臂,仰着头,笑得狂放。
  史金刚静静地站在一旁,看着自己追随多年的老主人,那份失常的狂笑。
  笑声停歇了,郑无涯的脸上没有留下丝毫笑意,有的只是一份鲜明的哀伤与痛苦。他从太师椅上站起来,瘸着腿,走了两步。他拂开史金刚的扶持,沙着声音说道:“金刚!我觉得戈平,戈总镖头也是个没有见识的人。”
  这样突然冒出来的一句,史金刚茫然不知所答。
  “你试回想,当年为了劫缥,跟他对拆了五十招,戈平至少年轻我十岁,可是他的七孔丧门剑,几乎使我的剑出鬼愁英名毁于一旦。在我羞愧气愤的时刻,他说了几句话,他说算不了什么,别人也会照样能胜过他的七孔丧门剑,唯一使人无法胜过的方法,就是丢掉手中的剑。”
  史金刚说话了。
  “庄主!这是什么意思?”
  “他暗示我洗手归隐,他说,刀头舐血的生活,没有一个有好结果,图个下半世心安吧!”
  “奇怪!以他当时那种年纪和声望,为什么会有这种念头?”
  “谜!一个我不知道的谜,从那一刻,我在失败之后服了他,于是我,还有你们几个人,来到了太原。可是,今天我发觉他也错了。”
  “庄主的意思?”
  “胡匪就是胡匪,他甩不掉也摆不开,你想回头,有人不让你回头;你想过平凡平静平稳的生活,有人不接纳你,不知道什么时候,有人要端你一脚,要把你踢下深渊,这都是戈平没想到的。”
  “庄主!不是我们不长进,是人家逼我们。”
  “金刚!看看有没有老朋友,愿意在这时候伸个手。”
  “庄主!我去找,我去邀,两肋插刀的人还有。”
  “那是很好!金刚!明天你到后面水塘里去捞捞看,沉在水底久了,剑鞘,成了朽物,但是青虹剑大概锋利依然吧!”
  史金刚有一种莫名的兴奋,他变得恭谨驯服,垂手应是。他明白,捞起青虹剑,宝物神兵不需磨洗,自然就可以显示出“剑出鬼愁郑天寿”的心情、威名和见解,“郑无涯”三字恐怕在青虹剑取出之日,就消失了。
  他转身就要离去,郑无涯朗声叫住他:“金刚!距离腊月二十三,不到一个月了。你不要忘了,那天是我六十岁花甲大庆,郑家庄有许多贵客临门,我们要好好的接待,不要让人家笑我们寒伧。”
  
  武侠屋扫描 jtleizf OCR  转载
  感谢“qianglei84”兄收集并提供资料
  本书由“云中孤雁”免费制作
  


第五章 一念回头 自获天佑
  腊月,岁暮冬残,年关将届,贫富在这个时刻,分得非常清楚。穷人的感受是年关难过;而富人却是欢欣快乐,迎接新春。
  郑家庄是忙碌的,杀猪宰羊,蒸糕酿酒,到了腊月二十二日这天,更是郑家庄忙碌的高潮,因为不只是为新年将到,迎春接福,而且是为了郑家庄老主人郑无涯郑大善人的六十大庆,就在明天。
  郑家庄的前进花厅,悬灯结彩,灿烂辉煌,当中照壁上,一个巨大“百寿图”的中堂,迎面一对手臂粗细的红烛,左右摆开,至少有为数上百用红桌布铺成的席面,一式的银杯银盏,交相辉映得富丽堂皇。
  忙碌的人们,都在作最后的检查。一切陈设,连摆在花厅两列大约有上百坛的汾酒,都已经拍去泥封,只等待明天贺客们的开怀畅饮。
  尽管是如此的忙碌,却没有办法从忙碌人们的脸上,获得一点为喜庆而忙碌的笑容,让人感受得到的,只是凝滞和沉重。
  在郑无涯的书房里,史金刚坐在郑无涯的旁边,对面坐着一个文质彬彬的先生,白净面膛,微见髯须,一袭长衫,看去是一尘不染,手里正握着一柄不合时令的大折扇。另一位是个驼子,黝黑的脸上,有一双明亮有光的眼睛,经常挂着一副天真可亲的笑容,使人看不出他到底有多大的年纪。
  郑无涯拱拱手说道:“这次金刚再三要邀请昔日老友前来帮忙,我是一再不同意……”
  那位白净面膛的文人先生立即打岔说道:“我明白你的心情,既然已经脱出昔日的是非窝,又何必再陷身泥淖,老实说,回头不易,而失足却是在一念之间。”
  史金刚忍不住要说话,他刚叫一声:“季爷……”
  那文人先生一摆手,郑无涯及时说道:“金刚!让奚文兄讲下去。”
  这位季奚文倒是认真地点点头,微皱着眉锋,接着说下去。
  “就如同我,随着郑大哥金盆洗手之后,我就离开了白山黑水,真正地隐姓埋名。但是,我跟郑大哥不同,第一,虽然我不再做一点坏事,却也没有做一件善事。因为,我以为,自己能够去恶向善,这就是一件了不起的大善事,何必再去行善好施?……”
  “奚文兄!这一点我要说明……”
  “大哥!你让我先说完。第二、我不隐瞒自己的过去,我住的是一处渔村,开始他们并不接纳我这样的外乡客,后来,他们把我当作是当地人一样的看待,只有一个原因,我真诚,他们盘我的底,我是全盘照端。我发觉,只要出自至诚,没有人会在意我的过去,因为他们要的是我的现在。如果有人由于我的过去而歧视我,他得不到呼应,孤单的是他,而不是我。”
  驼子坐在一旁,忍不住哈哈大笑。
  “钱驼子!你笑的什么?”
  “我笑你像三家村的老冬烘。别忘了,人家郑大哥千里迢迢,单单挑中我们两个人,邀请前来助阵的,不是请你来训人的。”
  “我没有训人,我是说我自己。”
  郑无涯站起来拱拱手说道:“奚文兄十年不见,果然高明,一言惊醒梦中人。我辈做人,难能尽如人意,但求无愧我心,撇开了这一点得失之心,我还有什么可忧虑的呢?”
  钱驼子笑嘻嘻地说道:“话虽然是这么说,人总归是人,你在此地做了十年的大善人,一朝揭开你原本是个胡匪,这对自己、对地方,都是一件难以适应的事。”
  “我可离开太原。我敢说,有朝一日我离开了太原,太原府的人,怀念我的人,比咒骂我的人要多。”
  钱驼子大笑而起:“好了!这一点心头障碍去掉以后,剩下的问题就好办了。大哥!金在鑫做了你两年的女婿,他究竟是什么来路,你一点也不晓得?”
  史金刚插嘴说道:“驼爷!他伪装得很好。”
  “虽然他装得很好,毕竟还是我们粗心。”郑无涯感慨万千地。“原以为远离关外,过了八年平静的日了,一切江湖上私缠,都已经远离我而去。这时候金在鑫出现了,无论人品、谈吐,都是让人欣赏的,最重要的他不是江湖中人,结果,唉……”
  钱驼子笑道:“又来了是不是!过去的事,后悔无益。明天金在鑫在酒席筵前,出你老丈人的丑,你已经豁开了。剩下来的就是他要动手抢东西。”
  史金刚沉重的道:“驼爷!他们那边来了不少古怪的人。”
  “什么样的怪人,我们往日没有遇见过?再说,老季和我,在旁人眼里,何尝不是古怪十分的人。”
  郑无涯摇摇头说道:“按说,一本剑招图解,一件珍珠坎肩,算不了什么。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实在不必为了这些身外之物烦恼沾身。”
  郑无涯顿了一下接道:“只是……唉!金在鑫用的方法和手段,叫人难以忍受。俗话说得好,‘杀人可恕,情理难容’。”
  “我以为还有一点,你那本图解是真正的祸根,一日流落到像他这种人手里,后果是可以想见的,何况,金在鑫恐怕还不是真正当家作主的人。”
  “奚文兄!如果不是这点,我真可以让开他算了。因为我永远不会忘记,当年我和戈平之间的诺言。”
  钱驼子笑着说道:“戈总镖头如果在此地,他也会这么做的。”
  季奚文忽然说道:“大哥!你为什么不请戈平来助一臂之力?”
  “一直没有音讯……”
  郑无涯这句话还没有说完,季奚文突然脸色一变,厉声叱喝问道:“什么人在外面鬼鬼祟祟?”
  钱驼子几乎与这声叱喝同时而起,只见他从椅子一弹而起,单掌一推,窗户被震开,人就如同一溜黑烟,越窗而出。
  季奚文拉开房门,刚一走到外面,立定脚步叫道:“老史!你堂灯来!”
  史金刚掌灯来门外,看见地上有一滩鲜血。
  季奚文和郑无涯都在灯光下怔住了。
  “来的不只一个人。”
  “而且还不是一路的。”
  “是谁呢?”
  一个无法解释的答案。
  檐瓦一响,钱驼飘落而下,季奚文抢先问道:“驼子!有收获吗?”
  钱驼子摇头,他也看到了地上的血迹,惯常脸上那份笑容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份凝重的表情。
  “不过,我看到的是两个不同的人。”
  “果然是两个!”
  “一个从前进花厅之外,准备了一匹马,飘身上马,我追赶不上。另外一个了得,我扑上屋脊,他还回头看了我一眼,相跑也不过十来步,就这样,我追丢了。”
  在场的人,包括史金刚在内,脸色都变了。钱驼子昔日有一个外号叫做万里飞驼,那是说明钱驼子的轻功出众,脚程非凡。如今相距如此之近的情形下,竟然追丢了对方,这说明什么呢?不是说明钱驼子的功力不够,而是说明对方太强。
  郑无涯强打着哈哈说道:“任凭他们是何等高人,我们接下来就是,只是拖累了二位千里迢迢跑到太原来,承担这分危险,对于这件事,我是歉疚难安的。”
  钱驼子又恢复了笑容,点点头说道:“郑大哥!你不必说这些话,一则你我交情够,两胁插刀,绝不皱眉。再则我驼子绝不是怕事畏惧,而是我在想,金在鑫是何许人,他为什么能邀请到这些能人?”
  “不见得是金在鑫邀请的。”季奚文突然肯定地冒出一句。
  “老季!你是说……”
  “我是说,今宵来人能在驼子紧追之下脱身,这份功力自属高人,但是,并不见得就是我们的敌人。”
  “我不懂。”
  “你会懂的!驼子!今天晚上有两个人来到了郑家庄,其中一个功力较差的,是金在鑫派来的,在偷窥之余,想要弄鬼,却被另一个功力高的制住,受伤流血,这时候被我们发觉了。”
  “这样的解释勉强合理。”
  “有一点奚文兄没有说明。”郑无涯接着说道:“既然不是我们的敌人,而且暗中拔刀相助,分明是我们的朋友,我们有这样的朋友吗?”
  大家都默然了。昔日的伙伴,多已飘零四散,而且大都已年华逝去,垂垂暮年,恐怕再也找不出这样身手矫捷的人了。
  一分感伤,夹杂着一份沉重,使得四个人都说不出话来。就在这个时候,从外面冲进来一个人,一看到郑无涯和客人站在门外,匆忙中收住脚步,满脸惶然。
  “有什么急事?”
  “回史爷的话,庄外来了十几匹马。”
  “哼!说下去。”
  “他们指名要会庄主。”
  史金刚一怔,他回头望着郑无涯。
  郑无涯突然张臂仰头哈哈大笑说道:“奚文兄!你说得对,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但是有人逼着你不让你放下屠刀;又岂奈他何?我郑天寿做了十年的郑无涯,我让宝剑沉在水底十年,我做了十年的善事,今天有人还放不过我,我还能期待着什么?”
  他说着话,当年的豪气,又立即洋溢着全身,他摆摆手对季奚文和钱驼子说声:“二位请!”大踏步走向前进花厅。这情形看在史金刚的眼里,使他想起十年前,他的主人挥动着宝剑,吆喝着“哥儿们!上呀!”这位忠心耿耿的汉子,是个胸无点墨的人,此刻,他真正的迷惘了,“善”与“恶”究竟应该怎么区分?又应该如何选择?
  情况不容许他想这些,老实说他也想不透这个问题,他只晓得找出主人的剑,又要去闻那久已没有闻到的血腥味。
  此时已经深夜,寒冷与岑寂,笼罩住周围的一切,只有郑家庄前的空旷广场上,燃点十余支火把,把附近照得一片通明。
  迎面十几匹马一字排开,当中为首的正是郑家庄的乘龙快婿金在鑫。
  从郑家庄花厅里走出来的四个人,在形势上是孤单了些,但是,郑天寿怀抱宝剑向场中一站,金在鑫的马打了一个喷嚏,很自然地退后一步。金在鑫没有下马,只是在马背上抬抬手刚开口叫了一声:“岳父……”
  “住口!”郑天寿喝住他。“你这样的叫一声,对我们传统的伦常,该是多大的侮辱?
  你不如直接了当叫我的名宇还来得恰当些。”
  金在鑫冷冷地笑了一笑:“那也很好,郑无涯,本来我们之间翁婿关系,就是一种利用。”
  “告诉你,金在鑫!从我踏出大门那一刻起,我不再是郑无涯,我是郑天寿,剑出鬼愁郑天寿。”
  他用右手扣指轻弹,剑作龙吟。
  金在鑫仍然是那样冷冷地笑了一笑:“郑天寿!你亮出剑出鬼愁的名号,也挽救不了你的命运。本来我等是明天来的。”
  “可是你们今天来了。”
  “那是给你一个机会,一个保持你郑无涯郑大善人的令誉的机会。因为你今天晚上死了,死的原因没有人知道,死的方式没有人知道,你十年的伪善,太原府还有人怀念你。”
  “哦!要是你明天来,我连这一点机会都没了!”
  “如果是明天,寿筵之前,我们要当着太原府的有头有脸人物,宣布你是杀人无数的胡匪,是假冒伪善的强盗,让太原府的人看看他们所尊敬的人本来真面目。”
  “这么说,我郑天寿还要感谢各位的慈悲与大恩大德。”
  “那倒也不必,只要你接受一个条件,你就可以获得这个机会。”
  “说说看,是什么条件。”
  “将那本剑招图解和那件珍珠坎肩献出来。”
  郑大寿笑了,纵声的大笑,张着双臂,笑得十分豪放,左手那柄宝剑,在松脂火把的照耀下,一闪一闪地发着光芒。
  郑天寿笑得够了,他回过头来朝着季奚文和钱驼子两人笑道:“你们两人看看,天下居然有这种机会,要我们自动拿出宝藏,不是拿,而是献出来,然后再自动引颈受戮,天啦!
  这比胡匪还要狠毒十分。”
  钱驼子笑嘻嘻地说道:“你还没有问问人家,如果不领情这个机会,又该怎么办?是个是死的方法要特别一些?我这个人事事喜欢尝新,就连死也不例外。”
  对面有人跨马越众而出,在马上指着钱驼子说道:“钱驼子!你不要故作镇静,就算你是万里飞驼,今天晚上你也难逃一死。”
  钱驼子微仰起头来看了一看,回头对郑大寿说道:“天寿大哥!我驼子一向是慢鸟先飞,就是死,也要抢先一步。”
  他向前走了两步,半仰着头,冲着对面马上的人一点头。
  “阁下能叫得出我驼子的绰号,对我驼子的一切,想必都知道得清清楚楚,我驼子一生做事,从不按常理……”
  这“不按常理”四个字刚一出口,只见他一个猴跳,窜出去直扑马头。
  马背上的人,知道对方一发动攻势,就会全力抢攻,必须要争取这出手一瞬的机先;可是,当他左手微带偏缰,右手刚一探拔腰际兵力,马儿忽地一扬前蹄,一声长嘶,倒在地上。
  马背上的人身手不弱,趁着马倒下来的一刹,甩蹬撒缰,右脚顺势在鞍上一点,侧滚背翻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