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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秀色-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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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有确定,有些地方是不太方便。这么想了一下,气消下去了一点儿。
  
  脸色还是不大好,看也不看儿子焦虑的脸,对明秀说:“你先回去!”
  明秀的下唇都快被自己咬出血来,沉默着站在那儿一动不动,样子像是被人无情抛弃了一般可怜。
  田笑放软了语气:“我的意思是,让你回去收拾一下,都呆在这儿一个星期了,再去带几件换洗衣服过来吧。”
  明秀脸一红,这里没有洗衣机,脏衣服也不好意思让陌生人来洗,全部堆在背包里,以前在家,全是于牧打理这些琐事,从来不需要她来操一点心,这次又来的匆忙,根本没有考虑到这些问题……
  想到于牧,她更难受了,苦水从胸腔直往上涌。也不知道自己不在,他过的好不好?那天下那么大的雨,回去以后有没有生病吃药?
  越想越担心,明秀点点头:“好吧,我收拾好了再过来。”
  
  正要往外走,听到于昶叫住她:“秀秀,你过来。”
  明秀听话地走过去,于昶变魔术一样从枕头下抽出一块手帕,方方正正的蓝白格子。用它轻柔地将她唇上的血丝拭去。
  看女孩愣了,忍不住弯唇一笑,凑过去在她唇角落下温柔一吻。
  明秀一下子惊醒,连忙飞奔了出去。
  
  田笑看于昶恋恋不舍追随而去的眼神,叹道:“这样轻轻的一个触碰就让你这么满足,你实在是没的救了。”说着,走过去拍拍他的手,“你放心,有我在,绝对要让你一生幸福。下午你爸爸说要来看你,你准备好,机会给你了,你可千万要好好把握。”
  
  明秀走出医院只觉得一切恍然如梦,之前每一次来都有于牧陪在身边。这次只有和她擦身而过的行人,一个个脸都是那么得陌生,陌生到让她心慌,好像有什么大事将要发生的一样。
  
  扪心自问,刚才跑出病房,是为了什么?
  于昶那样对自己,瞎子都能看出来其中有什么含义。
  一直以来,她不是不为所动。那么优秀的男人,全世界都找不到几个。她也是爱幻想的花季少女,虚荣心怎么会没有!可是窃喜之后,只想着怎么躲避他,这点就想不太明白了……
  于牧那样了解自己,恐怕连他也猜不到自己刚才的想法。于昶刚才亲她的时候,眼前出现的竟是于牧那无比愤怒的脸!
  
  明秀心跳加快,一个星期的未见,让她感觉到总是少了点什么。她经常会大脑放空,坐在窗子边,呆呆地看楼下人来人往,那个时候她又想了什么?
  她不想承认却又不得不承认:她是在想,牧哥哥怎么还不来看自己?
  他在于昶面前落慌而逃了,现在她只想立刻见到于牧!
  
  打车回到家,门是开着的。
  明秀心中一喜,跑进去一看。一下子愣住了,里面竟然是一个女人,一个成熟而冷艳的女人 。
  
  戚薇坐在沙发上,认真地叠着男主人的衣服,转头看见明秀来了,忙起身迎她,笑道:“你来啦。”那样子俨然是这个家里贤惠的女主人。
  明秀的心里像是猛然被人兜头浇了一盆冷水,好不容易滋生出来的一点热情瞬间被全部泼灭,一下子消失的无影无踪,火苗还吱吱地冒着白烟。
  她听到自己平淡无奇的声音:“我只是来取回自己的东西。”
  戚薇很配合地点点头,还友好地说道:“需不需要我帮忙?”
  明秀摇摇头:“不用了,你忙吧,我自己来就可以。”说着,自行进了卧室。
  
  桌面上自己的照片没有了,最心爱的壁灯也不知所踪,连床单被罩都被掀走,明秀原地转了一圈,卧室里再没了属于自己的一点东西,空的像是自己从没来过。
  这才几天,变化太大了吧,连一声招呼也不和她打。
  十五年多了啊,猜到了两人最后的结局,却没想到结束的这样仓促!
  明秀默默无言,打开衣柜,里面堆满的东西“呼啦啦”如潮水般全部涌了出来,滚到脚边。她想:原来全部像垃圾一样被堆在了这里啊……
  
  只有一个箱子,还有很多东西没装下 。
  于牧总喜欢给她买新衣服,把她打扮的像个洋娃娃,往往新衣服还没来的及穿完,一个季节就过去了。那些没来的及穿的被孤零零地留在了衣柜里,一点都没了当初摆在橱窗前的明艳。
  
  明秀拖着箱子走到客厅,戚薇正斜靠在沙发上抚摸着自己的肚子,那脸上分明是带着母性十分幸福的光彩。
  明秀这才发现原来她的肚子大了。
  戚薇并没有看她,笑着道:“如你所见,我怀孕了,都三个月了,我一开始不想要的,阿牧非要让我留下。”她的脸上惊现娇嗔模样,与平时干练知性的熟女形象简直判若两人。
  她抱怨着说道:“反正怀孩子辛苦的又不是他们男人,他当然无所谓了”嘴里虽然这么说,喜悦的情绪却不自禁地流淌出来。
  
  明秀晃了□子,又极快地站稳,安静听她说着。
  戚薇忽然捶了下自己的脑袋:“瞧我这记性,妹妹来了都不倒口水给你喝,阿牧要是知道了,肯定又会责怪我照顾不周了。”
  她苦脑地叹口气,无耐道,“也不知是不是怀了这个小坏蛋害的,跟他爸爸一样老爱折腾我,害我记性都变差了。”她脸上染上了一抹红霞,明亮的刺人眼球。说着就要起身。
  
  明秀一直等她说完,淡淡地止住她:“你歇着吧,我走了。”
  戚薇还是站起来,走到她面前。她的个子比明秀高半个头,这么站在一起,有种居高临下的气场优势。
  明秀的眼睛正好平视她一张一合的红艳嘴唇,看她说道:“你真的不记得我了么,小时候你才7,8岁吧,有一次我去你家玩,和阿昶一起在卧室里……你正好进来了,我可是印象很深刻呢!”
  
  这次是真的要离开了,她惊讶于自己的坦然,心里好像掀走了一座大山,轻飘飘的没有了重量。下楼碰到管理员,还微笑地打了招呼。
  拖着箱子走到胖婶家常菜馆,她走了进去。
  事隔一个月,胖婶一眼就认出了她,热情地上前招呼:“呀,你终于来了,我天天都在想,那漂亮的小姑娘怎么不来了呢,今天总算把你盼星星盼月亮的盼来了。”
  明秀也跟着笑:“怪不得我这几天老是打喷嚏!”
  胖婶立刻正了颜色:“呀,那你肯定感冒了。”拉过她上上下下打量一番,“我瞧着怎么比上次还瘦了,脸色也这么苍白。”
  明秀笑而不答,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出神地看着窗外川流不息的车流:“婶,给我来碗你上次说的那种汤吧。”
  胖婶“哎~”地一声答应,转身就去厨房。
  
  淡黄的汤,上面漂浮着红点点的枸杞,下面能看见深红的影子和黑黑白白的沉底。
  明秀用白瓷勺舀了一勺,鲜中带甜,清淡可口,和上次的味道一模一样。
  她听见泪水滴落水里清晰的叮咚声,又舀起一勺送进嘴里,这次多加了苦涩的调料,吞下去一直蔓延到了心里。
  




26

26、等候幸福 。。。 
 
 
  于丰玉反复思考了几天,终于慎重地做出一个决定。
  
  来到医院的时候,于昶正和领导谈话,虽然还在病中,精神看上去和以前一样神采奕奕。谈吐得宜,优雅大方。于丰玉在一旁看着,露出满意的笑容。
  送走了领导,于丰玉仔细打量于昶,得到上级的夸赞,他明显是高兴的,笑着招呼自己坐下。于丰玉不由地想:哪个男人不期望自己能干一份大事业呢!
  护工迅速把刚招呼过人的场地收拾好,机灵地离开病房。
  
  于丰玉眼睛转了一圈病房,到处都摆了别人送来的花束和果篮等一些礼品,鲜艳艳的颜色格外讨人欢喜,他沉吟了一会儿,道:“我看你已经很胜任现在的工作了,你刚才表现的很好。”
  于昶笑容一僵,抿紧了唇看着他。
  于丰玉低头喝口茶,继续道:“我不说,你妈应该也已经和你说过了,你大概也猜出了我的来意。”
  
  他不说话了,于昶也沉默,病房里气氛一时有些压抑,他转换了话题:“你还记得我跟你过的秦人吕布的故事么?”
  于昶眼神变的有些复杂,那是父亲让自己从小当作偶像一样来崇拜的人,他尊崇了这么多年,怎么可能忘记?
  
  于丰玉点点头,犀利的目光直直射向他:“很好,那你认为自己到现在做到了多少?”
  于昶一点儿也没逃避他威压重重的目光,眼神一下子变得坚定起来,说话也颇为沉稳,显然是经过深思熟虑的:“爸爸,‘子非鱼,焉知鱼之乐’,我不是他,永远都做不到像他那样,我心目中也有自己最想要的东西,却没有他要的那样伟大。”他自嘲一笑,抬手按住自己心房的位置,“这么多年,她藏在我这里,根本已经成了一种执念,我真的放不下。”
  想起从小到大,父亲对他的殷殷希寄和精心赔养,他低下头,沉痛着声音道:“对不起,爸爸,让您失望了!”
  
  这个结果来之前就已打算好,真正亲耳听见以后还是忍不住失望,他不甘心地追问一句:“你都想好了?”见他毫不犹豫地答应,于丰玉的脸立刻就像覆了层薄霜:“好的很,那我现在再教你最后一课,或许你也早就懂了——想得到一些东西就必须要拿另一些重要的东西来换,我问你,你愿意么?”
  他沉沉盯住于牧的眼睛,提高了声音,问道:“我再最后问你一遍!你决定好了么?还有,我给你的仅仅是一个机会,但并不一定代表你最后会成功,这样你还愿意么!” 
  于牧抬目,一点也不畏惧,肯定地答复他:“是的,我决定了。”
  一槌定音:“行,我就成全你,希望你将来不要后悔。”
  
  于丰玉离开医院就带着律师去到了公司,立刻起草了一份法律文件,主要内容有两点:一、将于家的股份分为三份,大儿子于翔得其中之一,三儿子于牧得其余之二,二儿子于昶一份不得。二、任命于翔为玉田集团的法人代表,是公司最大的授权人,于牧在一旁辅助。
  于昶看到这篇报道的时候多少是有些黯然,自己毕竟是于家的儿子,于丰玉这样的决定好像他和于家一点关系也没有了。
  他失落地坐在靠椅上盯着报纸发呆,明亮的关线照在他清俊的脸上,苍白的令人心疼。
  
  明秀把冷茶倒掉,又给他泡了杯热的放在一边。走到他面前把报纸拿开,蹲□将头靠在他的膝盖上,轻声道:“我想你是伤心了,我没有办法帮你,却是能够陪你一起的,一份难受两个人分担,不一定有用,但至少你不会觉得孤单。”
  于昶心一酸,感动的几乎落泪,他低下头,一遍又一遍地轻抚女孩软顺的长发,只觉得这一刻等待了千年之久。
  
  佛说:修百世方可同舟渡,修千世方能共枕眠。前生五百次的凝眸,换今生一次的擦肩。
  我苦苦哀求佛祖,让我们再结一段尘缘,相恋相伴走过月月年年。
  佛说:除非海枯石烂、沧海变桑田。
  于是我求佛祖,来世把我变成一只填海的燕,历尽千辛直到把大海填满,换你我的今生缘。
  所以佛安排了今生的相见,让我与你尽这一段未了的前缘。
  他在心里默默对自己说:我不怕等待,也不怕辛苦,只怕错过这一生,便再没了下一世。所以,我遇见了你,不图你能像我爱你一样来爱我,只求你能一直陪在我身边,让我守着这一生秀色。
  
  于翔的到来打破了这份午后难得的温馨。
  明秀连忙正色站起来,礼貌地向他打招呼。于昶也起身,安抚地拍拍她的背。
  
  于翔双手插兜,目光嗳昧地在他两身上来回打转,他的长相是刻薄的,完全遗传了母亲的长脸和尖下巴,不像于昶还遗传了父亲的浓眉深目和钢硬一些的脸部轮廓,刚柔迸进,温润如玉,不至于像他那样男生女相。
  忽而嘴角一扯,分明带着得意,似笑而笑地对于昶道:“我说阿昶平时那么稳健的一个人怎么突然出车祸了,原来如此啊!大哥,我在这先恭喜你了,也算因祸得福了!”
  他说的有点道理,但从他嘴里说出,怎么听怎么让人不太舒服,他确实在开车时走神想了明秀,但也只是致使车祸发生的因素之一,并不是最大的责任,更谈不上蓄意为之。因祸得福倒是真的了……
  
  明秀站在旁边不自在地动了一下,他刚想说话,病房门口又出现一人,那是许久未见的于牧。
  在他身后,还有一个女人,是手里抱着文件夹的戚薇。
  老板与秘书的风流韵史鲜见不少。何况一个英俊多金,一个知性艳美,是很搭配的一对。关于他们业内传闻已经有了很多。
  
  于昶下意识地看一眼身侧的女孩,只见她低垂着长睫,面色如常,看上去什么异样都没有。
  他大方而自然地和两位兄弟点头致意,跟平日里没有一点差别,仿佛一点儿都不知道于丰玉的重大决定。
  于翔仔细分辨他表情的真假,最后得出结论,他是真的不在意。
  暗自怒其不争。他的脸色瞬间阴沉,自顾傲漫地冷哼一声,好像根本不知于牧也在一样。
  
  于牧倒是对此无知无觉。只是从一进来起,就一直盯着明秀,那眼神分明带了浓到化不开的恨意,火山爆发一般几乎要将她燃化为灰烬!
  明秀怎么可能感觉不到,她的眼睛白的是眼白,黑的是眼珠,边界分明,一点暇色也无,让人感觉很无辜,她迷茫地眨眨眼,心道:于牧现在不是应该很高兴么,爱人孩子都有了,事业也获得了极大的成就,还有什么不满意的么?明秀觉得自己应该向对方道喜,可是场合不对,也不开口了。
  她不想参与到三兄弟间的私事,和于昶说了声离开了病房。 
  几个人都看着明秀走出去,表情各异。戚薇拿出一份文件,推给于昶。
  于昶大笔一挥,毫不迟疑地在签字栏签下了自己的名字,至此,他与玉田集团再没有任何关系。 
  
  于牧的脸色很不好,一路脚步飞快地往外走,戚薇在后面跟的很辛苦,几乎要小跑着才能跟上。走到楼下,于牧突然不动了,戚薇赶忙护住肚子,险些撞上他的背。
  往前一看,戚薇无声冷笑,她当是怎么了呢,果然和那个死丫头脱不了关系!绿化带旁的长椅上坐着的不正是明秀么!
  
  她的身前站了两个小孩子,其中一个正和她玩锤头剪刀布的游戏,另一个就在旁边拍手起哄。
  戚薇觉得简直幼稚极了,这种小儿科的东西,她居然也能参合进去。真是无聊透顶!
  
  在于牧看来却又是不同,女孩的脸上笑颜如花,身上穿着粉红的连衣裙,在鲜翠明亮的的植被中就像一朵静静绽放的荷花,真正是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静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很多人都被这欢声笑语所吸引,大多都会回头来看上一眼。
  于牧理所当然地心中不悦:这样的美景理应自己一个人藏在家中欣赏,怎么会来到这大庭广众之下,供所有人参观!
  转而一想:是了,她的心是冷的,我那样一丝不苟的爱护她长大,到后来却得不到任何一句感谢,反而是多少次的驱赶,最后干脆人走楼空。
  ——我奉上一切去讨她欢心,结果却是惨烈的伤害和不告而别!这样怎让人不恨!
  他的脸冷的像千年玄冰,与他眼中的强烈恨意形成两个极端,整个人同时融合了赤道与北极的冰和炙,看上去可怕之极。正好一个孩子回头看到他,吓的惊叫一声就跑了。
  
  明秀看孩子们受惊一哄而散,有种终于解脱了的感觉。她朝不远处看去,男人挺拔的背影正渐渐决然远去……
  




27

27、梦想与现实 。。。 
 
 
  半个月的离校,最直接的后果就是期末考试的失败。
  拿着高挂了一个红灯笼的成绩单,明秀不是不沮丧的。
  把书包迅速收拾好,拒绝了同学们暑假出游的邀约。因为她现在有一件更重要的事要去做。
  
  下学期是新的一学期,需要交学费。
  她现在和于牧分开,没人给她交了。光靠那一点打字的钱,恐怕连生活费都不够。
  赚钱成了迫在眉睫的事,她什么人也不认识,只好厚着脸皮去找简悦。
  
  简悦好奇的问她为什么,明秀支支吾吾地回答要进行社会实践。
  简悦仔细思考了一会儿:女孩面皮薄,衣服精。一看就知道娇养长大的,不是家长会随意放出来打工的那种。
  心中疑惑,仍给她推荐了一份打字印刷社的学徒工作。既轻松又能学到很多东西,每天还管两餐,明秀一口就答应了,高高兴兴地背着书包与她挥手告别。
  
  老板叫魏延,是一个中等个头的创业青年,有一双聚光的小眼睛。一见明秀就露出不满的神情,上上下下的打量,好像在商场里估计物品的价格。
  不过是碍于朋友面子,等他终于皱着眉点头答应,明秀背上的汗都出了一层。
  
  明秀没有什么社会经验,人并不是很机灵,好在踏实勤奋,不像看上去那样娇柔,魏延遂对她满意了一些,每天除工作之外,还会教她一些办公软件和PS。
  她知道这些都是对未来独自生活的技能积累,学的十分用心,碰到不懂的都会认真去请教,就这一点,魏延倒是没有想到,毕竟现在爱学习又漂亮的女孩是越来越少了……
  
  魏延是标准的科班出身,专业学的是广告设计,因为怀才不遇才开了这家小店,平时也接一些广告制作的活儿。
  在外面打字印刷的工作基本上都是明秀一个人在忙,有时候还好,还能坐着做一些自己的事情,有时候忙的时候连喝水的时间都没有。
  
  于昶找到她的时候,她正在忙前忙后,一会儿坐下打字,一会儿又站起来复印,连讲两句话的机会都没有。
  于昶一直耐心地站在一边看着她,温柔的目光里带了明显的心疼。
  终于能坐下来歇两口气,午饭的点都过了。
  
  魏延平日里不觉着什么,他是个恃才傲物的人,用当下的流行词,就是个愤青。见到比自己好的人,尤其是富二代一类靠关系上位的人,多半是不屑一顾。今天看见温润儒雅,谈吐不凡的于昶,头一次感到了不自在,难得客气的和明秀说了不好意思,还承诺一定给她涨工资。
  明秀下意识想拒绝,手势顿了一下又收了回来,钱是她以后很需要的,哪有嫌多的份。
  
  于昶见她一脸黯然,牵住她的手,对魏延道:“我们一起去吃个饭吧。”
  魏延有点心高气傲,换了别人,一般是不去的,不知怎么的在于昶面前,就觉得自惭形秽了起来,拒绝的话到了嘴边又不好意思开口。
  
  午饭过程中,于昶对明秀的细心照顾,任傻子都能看出其中的情谊,给人一种明秀理所当然该受这种宠爱的感觉。想起自己平时对她的刻薄,魏延不自在了,肚子没吃饱,就放下碗筷,居然破天荒地主动给了明秀半天假。
  明秀想:这大概就是吃人嘴短,拿人手短了。这还是半个月以来的第一次休息,明秀当然高兴。
  她的表情全在脸上,让人看了也不由自主感到心情愉悦。
  
  明秀很喜欢音乐,爸爸妈妈小时候还在她身边的时候就让她学钢琴,他们走了明秀气的也荒废了。
  于昶饭后带她去了商厦,直接领着她来到五楼卖乐器的一层,店堂里正放着贝多芬的著名曲目致爱丽丝》。
  掌心里的小手轻轻抖了一下,不仔细一点根本察觉不到。
  
  满目都是光华十射的各种乐器,明亮的各种色泽几乎能晃花人的眼。于昶领她直接来到钢琴区前,自己坐到钢琴架前,双手轻扬,附和着店堂里放的曲目,优美的旋律便流泻出来。
  这样的用意……
  明秀低头咬唇静立不语,一曲还没完,就转身跑了出去。
  
  于昶赶紧追上她,看女孩一脸难受,心立马就软了。想了一会儿,带她去了楼上的星巴克,那里环境优雅,是个能让人静下心思考的地方。他叫了两杯咖啡,细心地给明秀加了很多奶和糖。
  
  这个时段人很少,有些人就是闲着在等人,坐了一会儿,朋友来了就走了。于昶却没有一点要走的意思。
  他用白勺慢慢在杯里搅合,看着黑与白渐渐融合成咖啡色才推给明秀,双手交握放在桌面,标准的谈判姿势。
  他说:“秀秀,我看到你在一点点长大,变的坚强,理应是好的,可我私心里一点都不高兴。”
  
  明秀浅尝一小勺咖啡,苦中带甜,甜中泛苦,根本分不出哪种味道更重一些。她等待咖啡的味道完全溶入胃里,又喝口白水,洗去口腔里所有异味,这才舒服一些。
  然后开始整(www。fsktxt。com)理自己的话语:“昶哥哥,你知道的,我不是一个喜欢往回看的人,在我的概念里,过去了就是过去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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