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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达尔文的阴谋 (全本)作者:[美] 约翰·丹顿-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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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天亮,也从没能连续一周身体无恙。事实上,我的大半生都是伴随着懦弱和欺骗这对孪生兄妹度过的。这么多年来,我夹在这对兄妹之间进退维谷,游溺在财富和名誉的海洋里。我赢得了这些财富和荣誉,甚至更多——全世界的智者名人都把我的话当真理,向我请教——可是我从没能得到心理的安宁。世人的赞誉,扣在我头上的名衔,这些我都配不上。我只是个无赖,是个流氓,甚至更可恶。我的人生一文不值!如果我是个天堂和地狱的信仰者的话.我知道,像撤旦一样,我的来生必将在更黑暗的世界度过。
我不想细数我的丑恶。所以尽可能简洁地记下来。在小猎犬号的船伴中有一个名叫罗伯特·麦考密克的,是船上的医师。他从旅行一开始便争着和我收集标本。有一大,我们突然想到了自然选择和物种进化理论,这可是意义非凡的大手笔。这个理论可以阐释色彩纷呈、种类繁多的整个自然世界,可以解释形形色色的物种何以存在,而无须诉诸对超自然力量的信仰。我意识到麦考密克先生掌握了这个理论的要旨。我也清楚,谁率先将这一理论公布于文明世界,谁就在科学界赢得了永久的名声。
我压抑着心中对麦考密克先生的一丝嫉妒。不过,我从没有意要加害于他。尽管有迹象表明他倒很想置我于险境。仅叙一个情节,在加拉帕戈斯岛他竟引诱我与鲨鱼一块游水。幸运的是,孤岛上的这些猛兽对人类很陌生,根本没养成吃人的本性。我逐渐意识到我若不谨慎保护自己,很有可能就会被他干掉。
命运不久便捉弄了我们两人。我们和菲茨洛伊船长一块出行去探查当时尚有喷发迹象的一座火山。一场艰苦登攀之后,我们停下来就餐,喝了两瓶酒,竟然睡着了。过了一会儿,我和麦考密克先生同时醒来了,菲茨洛伊船长还睡得正酣。我们两人决定继续前行。到达山顶之后,我提议进到火山的锥形口内探一探。我们将绳子一端系在上面一块巨石上,顺着绳子向下移,倒也没费多大力气。里面烫得令人窒息,净是浓烈的含有硫磺的气体。熔岩流动的声音让人胆颤。不过,想到我们是在探索无人探过的自然现象,都很兴奋。我们降到离火山嘴有大概10英尺的地方,那儿正好有块凸出的岩石架便于探测。我背对着麦考密克先生弯下身去凿岩块,还不到两分钟,我昕到麦考密克先生大叫起来。我转过身见到他正朝着凹口的中央移去。底下已经在喷浓烟,滚滚的岩浆沸腾起来,如同狂暴的橙色海洋。整个的洞口开始猛烈摇晃,我们意识到火山就要喷发了!就赶紧去抓绳子,却绝望地发现绳子受了强烈的热浪冲击,一拉就断了!
麦考密克大叫:我们必须想办法逃出这个地狱。一股烈焰带着浓烟在我们旁边喷上去,我们吓得相互抓住对方寻求安慰。这时,我看到30尺开外的一处上方有一块凸出的壁架,我们便背紧靠着岩壁,小心翼翼移向那里。日标近了一步,不过还没有逃脱虎口,离岩洞口还有大概8英尺。我大叫麦考密克先生托我一把——因为他要比我矮很多。他毫不犹豫地将两手握成茶杯状,让我借一下力,我一只手按住他的肩膀,稳住身体后用尽全力向上一跃,另一只手抓住了一块凸出的石头,利用这块石头,对死亡的恐惧无疑也起了作用,我奋力一跃。我都不知道,自己哪儿来的那么大力气,一下跃上了地面。我大口喘着气,知道自己活着。
该轮到我救麦考密克先生了。我听到他在大叫,无疑在催促我抓紧时间,我跑去拿剩下的绳子,发现绳头太短了,根本派不上用场。我又跑回到洞口,俯在地上,紧挨洞口,两条腿摆开以平衡身子。他见到我回来了,脸上充满了希望。山口摇晃得更厉害了,可以看到下面岩浆泛起如同沸腾的锅炉。我从腰带上抽出短棍向下移,尽力放得最低,另一只手夹住岩壁支撑自己。他跳起来刚好能够到短棍,便牢牢抓住。不过因为他身子矮小,悬挂在空中,借不到力向上跃。我意识到自己只好再放低五六英尺,尽管这会将我自己置于危险之地。
我向下看到麦考密克先生仰望着我,一副审视的表情。他的脸扭曲得变了形,满头是汗,两只手抓住短棍,为求活命牢牢拉住。我再次降低一两英尺,他开始尽力向上跃,用鞋底死命蹬住岩壁,可惜不是很见效。我隐约听到身后有个声音在喊,我明白菲茨洛伊船长在走过来。不过他还没走近,帮不上忙,应该也还看不到这里发生了什么,尽管他似乎听到了我们的声音。我现在都不明白接下来究竟是怎么回事。一股浓烟在火山腹部升起,我全力回拉短棍,麦考密克先生还挂在上面。现在想来,也许我应该再放低一点,也许还有一点余地,但也许已经不行了。当时我稍一犹豫,不知如何是好。向下降得越多,我自己便越危险,因为我都快维持不住平衡了。我再次盯住身下的人时,看到他的手因为出汗滑了一下。他正绝望地盯住我的眼睛。我听到他的声音传来,很细,不过很清晰。他的话我一辈子都忘不掉,“事实就是这样,这就是法则——达尔文先生,适者生存!”说着他松了手——或者是我向上提得太猛,他没能抓住。不管怎样,我看到他跌了下去,空中翻转两下,很快落人了滚滚岩浆之中,下落时他一直狂叫着。
我记不起自己是如何逃离那儿的,我想当然应该是菲茨洛伊船长帮助了我。我们两人飞速跑下山,见到在小船上等候的船员。他们将我们送到大船上,随即启航。
我一直认为那个下午决定了我的一生。发生的那件事,更确切地讲,有了那件事萦绕在我心头,随之而来的一切便不可避免了。我变成了密谋策划者,我的许多所作所为都让我深感羞耻。不仅仅是因为我傲了这些,尤其是做的时候还那么内行。为了支撑自己的骗局,大大小小,方方面面,我都注意到了。于是,我宣称旅行中麦考密克先生老早便离开了小猎犬号。我甚至勒死了他的鹦鹉,夹到了我的标本里。船离开加拉帕戈斯后,我有意将自己在不同岛屿收集到的各种雀类混在一起,以便我可以虚构自己在连续的各个不同阶段独自推理出了自然选择的理论。也许是因为那恐怖的悲剧遭了报应吧,我患了很多疾病。我叉虚构了自己遭猎蝽锥虫咬过的经历,用以掩饰病因。我花钱封住菲茨洛伊船长的嘴。这个可怜的人啊,到临终还怀疑我是否尽力抢救了麦考密克先生。不知确切出于何故,他疯狂地迷上了宗教,——我想是源于那改变命运的一天里发生的事件吧。
有少数几个人能猜到我承受的负荷是缘于愧疚。可是只有一个人真正洞察了我的秘密,那就是继承了我的精明心计的女儿,伊丽莎自。我们倒从投谈论过这个秘密,不过我感觉到她认为我做得不对!同时她又认为我的这些不良行为和我的其他光辉业绩相比倒也算不上什么。无数次我回忆起那天发生在火山口的事情,思考自己当时是否有能力做得更多而救上那个可怜的人。尽管他死去了,我依然对他充满恐惧,有一次在降神会上我太担心会与他的幽灵碰面.以至于仓皇逃掉了。
间或地,我与女儿伊丽莎白在沙道散步,我就会想这条路和我的人生轨迹是何等的相似啊!始端阳光明媚,空气清新,充满了憧憬和希望,可惜不久便方向一转拐进了黑暗和绝望中。而载着我拐过那道弯的工具便是小猎犬号。所有我期望做的不过是在某一领域小有成就,让父亲高兴而已。现在一切都不可能r。如同浮土德一样,我与魔鬼签上了契约,做什么都无济于事,只能在生命的黄昏里静静等待他来宣告到期的日子。
查理·达尔文亲笔于1881年8月30日
《达尔文的阴谋》作者:'美' 约翰·丹顿
(本书资料收集于网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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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香槟都不怎么泛泡了。
起初他们喝得还有节制。很快,这令人难以置信的发现便让他们飘飘然了。
“这的确是个价值不可估量的历史篇章,”贝丝突然严肃地说。“想想看,经过这么多年,真相终于浮出水面,达尔文和麦考密克,一对冤家对手,在火山口尽全力相互救出对方。”
“也可以这么理解,他或许投有那么尽力,不然为何后大半生一直感到愧疚?”
“因为尽管他尽了全力,仍没能救出对手;因为他是个心地善良的人。还有他尽管是个无神论者,却坚持基督教的教义。麦考密克的死纯粹是一次意外事故。”
“也许你说得对。”
“整个事情那么让人难以相信——天啊,多亏是出自达尔文本人手笔。”
“他承认麦考密克掌握了进化论——这很有意义。众所周知,这样的话麦考密克本能够作为理论的共同开创者载人史册的,而今天他却是个无名小卒。”
两人举杯相庆,为了过去调查之辛苦,为了这群相关的人们:达尔文、菲茨洛伊、杰米·巴顿,当然还有可怜的莉齐。
“不过最终她得以回报,她父亲给了她信任和声誉,她是惟一一个洞察她父亲秘密的人。”休说。
“不值钱的安慰”,贝丝反驳道。“照我看,她整个一生都没什么价值。”
“我纳闷为什么她没有读他父亲自传中缺省的章节。她应该很好奇的,也许她对可能看到的东西非常恐惧。”
“有可能。不过她已经知道了秘密,因而她明智地估测到她父亲是自曝家丑,讲述自己在麦考密克的死亡事件充当了什么角色。她没必要读,她不想破坏心目中父亲的美好形象。毕竟父亲已经世界闻名——她不想成为始作俑者,将丑闻公布于众。所以她将这一章节传给丁她女儿,主要是推脱责任,推托给女儿——或者说留给命运来安排。”
“我想可能是这样。”体答道。
“你听起来不那么确定。”
“我也说不上来。”
她一只胳膊拥过来,抱住休。这时酒中的泡沫要冒完了。
“是另外的东西困扰了我,”他说,“你没注意到达尔文用的语言吗?一处他讲到他的生活已经失去了价值,另一处他谈到自己的名誉和财富时,说这一切都本不属于自己。语气很强烈呀,你不觉得吗?我是说假如麦考密克的死亡完全是个意外的话,语气不该这么强烈,因为达尔文确实应该得到这些呀——他首创了这套理论嘛。”
“还是因为愧疚。善良的人犯了过错,受的折磨比恶人更大。再说,或许如果他足够诚实的话,他明白自己其实很希望对头死掉,别忘了——那个家伙曾企图杀掉他。”
“你刚讲过达尔文尽了全力去拯救他,还不到一分钟。”
“也许界限不很分明,至少在达尔文心中是这样。或许他后悔自己没能预料到凶险,眼睁睁看着惨剧的发生——是种疏忽,倒不是谋杀。”
休添满了两个酒杯,他记起有人说过达尔文从没有信心考察人的心理。为什么自己老有种预感,觉得两人还没有完全发掘出达尔文的秘密呢?
“并且他从没讲过自己什么时候想到了这个理论,”他继续说。“听起来好像他和麦考密克凑巧在哪儿捡到了。”
“这不是什么新发现,他写的材料全是这种语气,他对这些不太严谨。这正说明他洞悉这个理论比大家晓得的时间还早一些。”
“不过他掩盖自己想出这一理论的具体时间,粗暴处理自己的雀类标本,虚构自己遭虫咬的经历。这些都有什么意义¨”
“我也觉得——这是有些奇怪。”
“还有,别忘了,所有这些人都企图勒索他。但为什么赫胥黎和其他那几个人要保护他呢?”
“他们其实并不是真的要保护她,他们在保护这个理论。他们知道,这个理论太重要了,不能让~个人的名声拖累了理论。”
“但是他们怎么知道达尔文干了些什么?他们从哪儿听说麦考密克的死讯?”
“从菲茨洛伊那里吧。”
“可是他根本没亲眼见到火山口的一幕,他仅仅是怀疑而已。”
“或许达尔文自己讲的。”
“可是他写了,莉齐是惟一一个知道他秘密的人。”
“是惟一一个洞察他秘密的人,”贝丝纠正道。她自己倒也心里没底,感觉又陷入了困境。
“还有华莱士最后回了伦敦,或许他当时从圈内的人那儿听说的。”
“可是华莱士自己已经阐明了这个理论,如果他认为达尔文可能是个杀人犯,难道就不想自己拥有理论权吗?”
“或许他需要钱。”
“有可能。不过如果他知道了达尔文这些事,他就会将这一理论归功于自己,把名和利用来讨价还价。另外,如果你将华莱士也算作同谋——假如这个词合适的话——那这个圈子也越来越广了。” 她收回了胳膊。
“面对现实,贝丝,还没到总结的时候,太多的结论尚不确定。”
“我承认——你提的这些问题我答不上来。” 休突然站起身,“我刚想起来,”他说,“我们怎么能漏掉这一条呢?”他摘下眼镜放到桌上,“还有个问题更难回答。”
“什么?”
“先假定你想的是正确的——莉齐反对她父亲是因为发生在火山口的一幕。”
“对。”
“他从麦考密克写给他亲戚的信中获得的。”
“对。”
“他怎么可能写呢?他都死掉啦。”
“妈的!”
“让我问你点事情,”休对罗兰说。
3人锁了房门,晚上离开了图书馆,沿着伯勒尔街漫步。
“你是个老渊博。”
“谢谢,恭维话什么时候都好使。”罗兰回答说。
“法语的大火之夜这个词组对你来讲有什么意义吗?”
“这让我想起了几件事情,不知道是不是应该将他们搅合在一起。”
“别这样,正经点。”
“能告诉我为什么问这个奇怪的问题吗?”
“这关系到我们的达尔文研究,我们走进了死胡同。”贝丝插话道。
“我想你们不会讲些最前沿的东西吧。用你们美国人的话讲,我早就跟不l潮流了。”
“我们想告诉你啊,可是我们都不知道自己的进展,”休说,“目前我们只是一个疑团代替了另一个,而这个疑团比前一个更神秘。”
“就像丘吉尔谈论前苏联一样,”贝西道。“带着谜样面纱的神秘事物的疑团。”
罗兰扮了个鬼脸。“你讲的是疑团重重的神秘事物之谜吧。”
“不管怎么说,都是一回事。”
“不对,你不能给事物披上谜的面纱。”
“那我想你应该能给事物戴上疑团的面纱。”
“概括地说.是神秘给谜罩上了面纱,而后蕴含于疑团重重的事物之中。”
“好啦,打住吧!”休叫起来。
3人穿过了桥。天鹅都躲到柳枝后面过夜去了。休解释说:“达尔文用了法语的大火之夜这个词,我们想搞清楚他指的到底什么意思……”
罗兰打断他的话,“我记不起哪儿有这个词。”
“在莉齐的日记里。”
“明白了。我将你偷带进书库时你找到的那本。”
“对,”贝丝说,“我们原以为弄懂了他用这个词组表示什么意思,不过好像不太吻合。”
“问题是”,休说,“我们想到的事件不是夜里发生的。”
“尽管它涉及可怕的大火。”贝丝补充说。
他们来到了三一学院后面的一条窄道。
“听到这个词组,我倒想起了一个人,他用了同样的词组,也是法语,不过那是两百年前的事了。”
“继续讲。”休催促他。
“是布雷斯·帕斯卡,法国数学家和哲学家。他用这个词组描述一个难以置信的夜晚。那晚他彻底地皈依了宗教,他相信自己真的见到了上帝。从那以后他进了詹森派修道院,再没以自己的名义出版过书。”
“那么达尔文应该听说过这回事吧?”休问。
“当然了。”
贝丝有了疑问。“不过这不太吻合,你不会说达尔文变成了信徒吧?”
“不是这个意思,”罗兰答,“没有语境,我当然也不清楚他谈的是什么,不过有可能用了这个词组的广义。他在暗示某种重大转变,比如,圣徒保罗在去大马士革的路上,阿基米德在浴盆里,闪电般的灵光一现,一切都豁然明朗——突然顿悟的时刻。”
“我明白了。”休说。
3人来到希尔市场。此时正值晚上购物高峰时刻,商品琳琅满目,人行道上拥挤不堪。3个人在人群中穿梭——骑自行车的先生们,满脸通红地挤着上车的游客,还有奔向酒吧的学生们。
罗兰停下来走进一家书店:“我很快回来。”
体转向贝丝说:“顿悟是一码事,凶杀是另一码事。如果你杀了人,或者想到你杀过人,你大概不会把它称作大火之夜吧。’’
两人站在书店门口等着,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胳膊下夹着一摞书走过来。那清纯的脸蛋,金黄柔软的长发,一看就是个年轻学生。休注视着他走过去,陷入沉思。
“怎么啦?”贝丝问。
“没什么,他让我记起一个人——书上刻画的一个人物。”他站住一动不动。“贝丝,天啊,有了!”
“什么呀?”
“我们把R·M搞错了,他不是麦考密克,他是那个十儿岁的传教士——理查得·马修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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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两个小时后,休房间里的电话响了。他接完电话回到卧室,对躺在床卜的贝丝说他有任务要执行,明天他要去牛津大学。贝丝需要独自前往图书馆,争取查到马修斯亲属的下落。
第二天.休早早起了床。他赶到伦敦之后,乘上火车向那个令他忐忑不安的地方奔去。对于伦敦,他头脑里只存有一些记忆的碎片。剑桥却不同,在他看来,那是个安全之处。不过,牛津却是那些魂灵的老家呀!的确,他走进这个大学,穿过那些耸着尖顶、砌着圆齿状的院墙的一个个学院,心一直悬着。
他漫步走过泰晤士河上的拱桥。这里他和卡尔曾经一块儿划过小船。漆成白色的船库和那浮动的船坞还是当年的样子。休当时将撑杆插上,紧紧抓住它,悬在水面上空,到吃不住劲时,便跳进水里,把卡尔笑得前仰后合。接着,他来到高街旁的那家酒馆。就是在这里,卡尔承认勾引了休的一个女友,并且还勾引到了手。以后几天,休都佯装生气不理他。沿着街道再往前是那家电影院,休和卡尔于一个下雨的周日下午观看了《甜蜜的生活》。在英国,正是这些困扰着他——船库。酒馆,影院——往昔的标记都镌刻于此。
休游遍了万灵学院,即卡尔毕业后作研究的地方。他当初选择这里,一则是因为没有学生可教,再则是这里拥有仅次于女王家里的酒窖。休记起就餐的情景,那衅学究们遵从那些休一直未能理解的古老规定,穿着学袍,从这个餐厅吃到那个餐厅,尽享丰盛大餐。在酒精刺激下,休当场觉得和他们交流颇有意义,也深受启发,可到第二天却全部忘光了。
休在去见酉蒙的路上。像内维尔一样,他也同意会面,不过同样也丝毫没有隐藏他的勉强。
西蒙腔音尖细,在电话上说:“我不太确定会面有什么意义。”
但是休一再坚持:“你曾是卡尔的室友,我想和你谈谈,这会对我有所帮助。布丽奇特也这么想,实际上,正是她建议的。”
“那目的是……”
“我正努力查清·些事情。”休听到他的回答像在梦呓,担心这个英国人会一口回绝。
不过答复倒还肯定:“那,或许……好吧。”
他们约好下午l点在新学院的回廊见面。明天清早西蒙就要去法国。
挂电话时,西蒙说:“顺便说一下,希望你不会介意,你的嗓音听起来跟你哥哥的很像,几乎没什么区别。”
新学院在小镇中心,距熙熙攘攘的高街仅有一箭之遥,不过两地迥然不同。休在王后胡同转了弯。这条鹅卵石铺就的小巷窄得只容得下一辆牛拉车。占老的石墙弯弯曲曲通往学校大门。经过门房。他来到一个仿中世纪格调建成的庭院,然后看到了左边的回廊。转过一次弯,小镇的噪音便减弱了一些。他走进回廊,里面静悄悄的。四周建筑物在中间的方形草坪上落下的影子,同14世纪时毫无二致。
休从小礼堂的人口旁走过。拱廊由木板并构搭建而成,像是船壳。走道两侧挂满了纪念牌和饰品,朝庭院开的窗子配有哥特式的窗饰,两侧立有石柱。
只有西蒙一个人在,他提着个公文包,不安地踱着步。看到休,他笨拙地挥手示意了一下,伸着手臂走过来。他戴着一副金丝眼镜,十瘦的脸显得棱角分明。天气并不冷,他却穿着一件厚厚的软呢夹克,领带打得很紧,可惜有点歪。
“你能来,我很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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