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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格列佛游记 作者:[英] 乔纳森·斯威夫特-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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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匹马走到我跟前,仔细地端详我的脸和手。那匹灰色马用右前蹄把我的礼帽摸了一圈,弄得不成样子,我只得摘下来整理一下重新再戴上去。它和它的伙伴(一匹栗色马)见此更加惊讶了。栗色马摸了摸我的上衣襟,发现那是松松地在我身上挂着时,它俩就露出了更加惊奇的神色。它摸摸我的右手,手的颜色和那柔滑的样子似乎使它十分羡慕。可是它又将我的手使劲地在它的蹄子与蹄骸中间猛夹,弄得我疼得大叫起来;这么一来,它们倒又尽量温存地抚弄我。它们看了我的鞋和袜感到十分困惑,不时地去摸一摸,又相互嘶叫一阵,做出种种姿势,就像是一位想要解决什么新的难题的哲学家。
总之,这两只动物的举止很有条理,很有理性,观察敏锐而判断正确,所以我到最后都作出了这样的判断:它们一定是什么魔术师,用了某种法术把自己变成现在这个样子,见路上来了个陌生人,用这样的方法同他来寻开心。要么或者真的是吃惊了,见到一个人,无论服装、外形与面貌都和也许是生活在这么遥远的一个地方的人完全不同。我觉得这么推断很有道理,就大着胆子对他们说了以下的话:“先生们,如果你们是会变魔术的人,我想你们一定是的,你们肯定能听懂任何语言,所以我要冒昧地告诉两位阁下,我是一名可怜的英国人,由于遭遇不幸漂到你们这海岸上来了,我请求你们中哪一位允许我骑到背上,就像是骑真的马一样,把我驮到某个人家或者村庄,那样我就有救了。为了报答你们的恩惠,我愿意把这把刀和手镯当礼物送给你们(说话间我就把它们从口袋里取了出来)。”我说话时,这两只动物默默地站在那儿,似乎在极用心地听我说。我说完之后,它们相互嘶叫了好一阵子,仿佛是在进行什么严肃的谈话。我清楚地观察到它们的语言很能表达感情。不用多大劲就可以用字母拼写下来,比拼写中国话还容易得多。
我不时地可以分辨出有一个词是“野胡”,它们都把这词儿反复地说了好多遍,虽然我猜不透那是什么意思,可当这两匹马忙着在那里交谈的时候,我就试着开始学习这个词。它们的交谈一停止,我就壮了胆子高声地叫了一声“野胡”,同时还尽量地模仿那种马嘶叫的声音。它听了之后都感到很惊讶。我就尽力跟着它学了几遍,虽然还远谈不上尽善尽美,但发现每一次都有明显的进步。接着那栗色马又试着教我第二个词儿,可是比第一个难发音多了;按照英语的拼写法,它可以拼作“Houyhnhnm”(慧骃)。这个词我的发音不如前一个成功,可又试了两三次之后,也好多了;见我有这样的才能,它们都显得非常惊讶。
又谈了一些话之后(我当时推想可能与我有关),两位朋友就分手了,同样又行了互相碰碰蹄子的礼节。灰色马做个姿式意思是让我在它前头走,我想我在找到更好的向导之前还是依了它好。我一放慢脚步,它就会发出“混,混”声音。我猜到它是什么意思,于是就竭力设法让它知道,我太疲倦了,快要就走不动了。于是它就停下来站一会儿,让我休息一会儿。
《格列佛游记》作者:'英' 乔纳森·斯威夫特
(本书资料收集于网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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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作者由一只“慧骃”领到家中——房屋的描写——作者受到接待——“慧骃”的食物——作者因吃不到肉而感到痛苦,但后来找到了解决的办法——他在这个国家吃饭的方式。
大约走了三英里路之后,我们来到了一座长房子面前。那座房子是先用木材插在地上,再用枝条编织建成的。房顶很低,上面盖着草。这时我开始感到安心了一些,就把几件玩具拿了出来(旅行家们通常带一些这样的玩意儿把它们当礼物送给美洲等地的印第安野人),希望这家人家的人会因此而高兴而好好的款待我。那马对我作了一个姿势要我先进房去。这是一间很大的房间,光光的泥土地面,一边是整整一排袜草架和食槽。房间里有三匹小马和两匹母马,都不在吃草,有几匹倒是屁股着地坐在那儿,这叫我非常惊奇;可让我更加惊奇的是,其余的那几匹在那儿做家务事。看上去它们只不过是普普通通的牲口,可是却证实了我起初的那个想法:一个能把野兽教化成这样的民族,其智力方面一定超过世界上所有的人。灰色马随后就走了进来,这样,其他的那些马就没有能够虐待我,否则,我也许要吃些苦头。它以一种威严的姿态对它们嘶叫几声,它们则报以回答。
除了这间房以外,到这一座长房子的尽头另外还有三间,通过相向的三扇门,把房间连在一起,就象一条街道。我们穿过第二个房间向第三个房间走去。这时灰色马先走了进去,示意我在外面等候。我就在第二个房间里等着,一边将送这家主人和主妇的礼物准备好;它们是两把小刀,三只假珍珠手镯,一面小镜子和一串珠子项链。那马嘶叫了三四声,我等着,希望能听到人声的回答;但除了同样是马的嘶叫之外,别的声音我什么也没有听到,只是一两声叫得比灰色马的更尖利一些。我心里开始想,这房子一定属于他们中的什么大人物,在得到召见之前似乎要经过许多礼节。可是,这位高贵人物的生活及其他事情都由马来侍候却是我弄不明白的。我怕自己被这种种遭遇和不幸弄得神经失常了,于是就振作精神,在只有我一个人的这个房间四面观察一下;房里的摆设还是同第一个房间一样,只是更雅致一些罢了。我擦了好几次眼睛,但看到的还是同样东西。我拧拧胳膊捏捏腰让自己清醒过来,想这不是在梦里吧?然后我肯定地得出了这样的结论:这所有出现的一切肯定只是夭术和魔法。不过我来不及再往下细想了,那灰色马已经来到门口,它示意我跟它走进第三个房间。一进去,我就看到一匹非常漂亮的母马,它正和一匹小公马和一匹小母马屁股着地坐在即整洁又讲究的草席上。
我进房间后不久,那母马就从草席上站了起来。它走到我跟前,仔仔细细在我的手和脸上打量一番之后,竟露出了十分轻蔑的神色。接着它就转过身去向着那匹灰色马了。我听到它们一再地说起“野胡”这个词儿,虽然那是我学会说的第一个词,可它的意思我当时还不清楚。不过没过多久我就弄清楚了,这使我永远感到是一种耻辱。灰色马用它的头朝我点了点,又像刚才在路上时那样“混,混”了几下,我明白那是叫我跟它走。它带我出了房间,来到一个像院子一样的地方,那儿离马儿住的房子不远还有一座房子。我们一走进去,我就看见三只我上岸后最先看到的那种叫人厌恶的畜生。它们正在那里享用树根和兽肉,我后来才发现那是驴肉和狗肉,有时也吃病死或偶然致死的母牛肉。它们的脖子上都系着结实的枝条,另一头拴在一根横木上。它们用两只前爪抱住食物,再用牙齿撕下来吃。
马主人吩咐它的一名仆人(一匹栗色小马)将最大的一头解下来牵到院子里。我和那野兽被紧挨着排到一起后,主仆二马就开始仔细地比较起我们的面貌来,随后即一遍又一遍地重复说“野胡”,“野胡”。当我看到这只可恶的言生竟完完全全是个人的样子时,恐惧得简直无法形容。它的脸又扁又宽,塌鼻子,厚嘴唇,大嘴巴,但与人的这些差别在所有野蛮民族的人身上都是很常见的,因为野蛮人总让他们的小孩子趴在地上,或者把他们背在背上,孩子的脸贴着母亲的肩膀擦来擦去,面部轮廊也就变了形。“野胡”的前爪除了指甲长,手掌粗糙,颜色棕黄,手背长毛之外,和我的手没有什么区别。我们的脚也有同样的相似之处,差别也同手的一样;这我心里非常明白,然而马不知道,因为我的脚上穿着鞋和袜子。身上其他各处也都相同,只是它多毛,颜色也不一样,这一点我前面已经讲到。
这两匹马感到疑惑不解的问题,大概是看到我身体的其他部分和“野胡”的大不相同,这都是我衣服的功劳;对于衣服它们是毫无概念的。那匹栗色小马用它的蹄子和蹄(骨交)夹了一段树根给我(它们拿东西的方法我以后有合适的机会再来细说)。我用手接了过来,闻了闻,重又十分礼貌地还给了它。它又从“野胡”住所里拿来一块驴肉,可是气味极其熏人,东西我都不吃,它于是就把这驴肉扔给了“野胡”,结果一下就给它们狼吞虎咽地吞吃了。之后它又给了我一小捆干草和一马球节'注'燕麦,可我都是摇摇头,表示这两样令我恶心得想呕吐,赶紧把头侧向了一边。说真的,我现在倒真提心起来了,要是我遇不上什么同类的人,我是一定会被饿死的。至于那些龌龊的“野胡”,虽然那时没有人比我更热爱人类了,我也无论如何不能承认它们就是我的同类,我还从未见到过这么可憎厌的生物,我住在这个国家的那段时间里,也是越接近它们就越觉得它们可恶。这一点,那马主人从我的举止上也已经看出来了,于是它就吩咐把“野胡”带回窝里去。接着它就将前蹄放到嘴上,动作看上去非常从容自然,却令我大为惊讶。它又作了别的一些姿势,意思是问我要吃什么。可是我无法作出让它明白我意思的回答,而即使它明白了,我也看不出能想到什么办法为自己弄到食物。正当我们处在这种境况下时,我看到旁边走过一条母牛,我因此就指了指它,表示想上前去喝母牛的奶。这一下倒是起了作用。它把我领回家来,吩咐一匹做仆人的母马打开一间房间,里面整整齐齐、干干净净存放着大量用陶盆和木盆装着的牛奶。母马给了我满满一大碗,我十分痛快地喝了下去,顿时就觉得精神大振。
大约中午时分,我看到四只“野胡”拉着像雪撬一样的一种车子朝房子这边走来。车上是一匹老马,看上去像是有些身份的;它下车时后蹄先着地,因为它的左前蹄不小心受了伤。老马是来我的马主人家里赴宴的,马主人十分客气地接待了它。它们在最好的一间屋里用餐,第二道菜是牛奶熬燕麦,老马吃热的,其余马都吃冷的。它们的食槽在房间的中央摆成一个圆圈,分隔成若干格,它们就围着食槽在草堆上坐成一圈。食槽圈的中间是一个大草料架,上有许多尖角,分别对准食槽的每一个格子,这样每一匹公马和母马都能规规矩矩、秩序井然地吃自己那一份干草和牛奶燕麦糊。小马驹似乎行动很讲规矩,马主人夫妇对它们客人的态度则极为畅快而殷勤。灰色马让我在它的身边站着,它就和它的朋友谈了许多关于我的话,因为我发现客人不时地朝我看,而且又一再地说到“野胡”这个词儿。
我那时恰好戴着一副手套,那匹灰色马主人见了非常不解;它看我把我的前蹄子弄成这样,不觉露出种种惊奇的神色。它用蹄子在我的手套上碰了三四下,意思好像是要我把我的前蹄子恢复原样。我立即照办,将手套脱下来放进了口袋。
这一举动引起了它们更多的谈论。我看出大家对我这么做都感到很满意,不久我也看出了这一举动产生了很好的影响。它们让我说出我明白的那几个词。它们在吃饭时,马主人又把燕麦。牛奶、火、水等东西的名称教给了我;由于我从小就有很好的学习语言的本领,所以跟着它很容易就念了出来。
饭吃完以后,马主人把我拉到一边,又做姿势又说话让我明白,我没有东西吃它很担心。燕麦在它们的话里叫“赫伦”,我把这个词儿念了三四遍,因为虽然我起先拒绝吃这东西,可是再一想,我觉得我可以设法把它做成一种面包,到时和牛奶一起吃下去,或者就可以让上我活命了,以后再设法逃往别的国家,一直等找到我的同类。马主人立即吩咐一匹白母马仆人用一种木盘子给我送来了大量燕麦。我就尽量拿它们放在火上烤,接着把麦壳搓下来,再设法吹去麦皮。我把它们放在两块石头中间磨碎,接着加上水,做成了一种糊或者饼一样的东西,再拿到火上烤熟,和着牛奶趁热吃了下去。其实这东西在欧洲许多地方也是一种相当普通的食品,可是我刚开始吃觉得非常没有味道,时间一长也就习惯了。我这一生常常要落到吃粗饭的地步,可人的天性是很容易满足的,这也不是我第一次从经验中得到证明。另外我还不得不说一下,我在这座岛上居留期间,连一个小时的病都没有生过。当然我有时也设法用“野胡”的毛发编织罗网来提一只兔子或鸟儿什么的;也常常去采集一些卫生的野菜,煮熟了和着面包一起吃,或者就当生菜吃;间或我也做点奶油当稀罕物,而且把做奶油剩下来的乳清也都喝了。开头我吃不到盐简直不知该怎么办,可是习惯成自然,不久以后,没有它也无所谓了。我相信,我们老是要吃盐其实是一种奢侈的结果,因为把盐放到饮料中起初是用来刺激胃口的,所以除了在长途的航海中,或者在远离大市场的地方贮存肉食需要用盐以外,食盐是没有必要的。我们发现,除了人,没有一种动物喜欢吃盐。至于我自己,离开这个国家之后,一直到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我才吃得下有咸味的食物。
关于我的饮食问题已经说得够多的了。其他的旅行家在他们的书中也都大谈这个题目,好像读者个个都很关心我们这些人是吃得好还是坏。不过这件事还是有必要提一下的,否则我在这样一个国家和这样一群居民一起生活了三年,世人哪会相信!
到了傍晚的时候,马主人吩咐给我准备一个住处。住处离马住的房子有六码远,跟“野胡”的窝是分开的。我弄了一些干草,身上盖着自己的衣服,睡得倒也很香。但不久以后我就住得更好了,我还要详细地叙述我以后的生活方式,读者到时会知道的。
《格列佛游记》作者:'英' 乔纳森·斯威夫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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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作者得到“慧骃”主人的帮助和教导,认真学习它们的语言——关于这种语言的说明——几位。“慧骃”贵族出于好奇前来看望作者——他向主人简单报告他的航海经过。
我那时唯一的想法就是努力学习它们的语言。我的主人(我以后就一直这么叫它)和它的子女们以及家中的仆人们都愿意教我。一头畜生竟有理性动物的各种表现,它们认为这实在是一种奇迹。每样东西我都是用手指着问它们叫什么名称,我一个人的时候就把这些名称记到自己的日记本里,发音不准确时,我就请家里的马多发几遍帮我纠正过来。这方面,有位当仆人的栗色小马随时都愿意为我效劳。
它们说话主要是用鼻音和喉音,就我所知道的欧洲语言来说,它们的语言和高地荷兰语或者德语相似,不过要文雅得多,含义也非常丰富。查尔斯五世'注'就发表过这样的见解:他要是同他的马说话,一定会用高地荷兰语。
我的主人异常好奇,而且很有耐心,它闲的时候就多花上几个小时来教我。它坚信(这是它后来告诉我的)我是一只“野胡”,可是我可教、有礼貌、干净,这样一些与“野胡”那样的动物完全相反的品质令它大为惊奇。对于我的衣服它最感困惑;有时它自己在那儿想,这些东西会不会是我身体的一部分呢?因为我从来都是在它们全家都睡了才脱衣服休息,早晨它们还没有醒我就又穿上了。我的主人急切想知道我是从哪儿来;我的一举手一抬足看来都很有理性,这又是怎样获得的。它非常想让我讲我的故事给它听;我学它们的语言,单词和句子现在都能说得很熟练了,所以它希望我不久就能亲口把我的经历告诉他。为了帮助记忆,我把学过的所有单词全都用英文字母拼好,连同译文一起写了下来。一段时间之后,我当着我主人的面也敢做了。不过我费了不少口舌向它解释我那是在干什么,因为这些马民根本就不知道书或者文学是什么。
大约过了十个星期,它提的问题大部分我都能听懂了,而三个月一过,我就能够勉强地回答它的问题。它非常想知道我来自这个国家的哪一个部分,是怎样学会模仿理性动物本领的,因为“野胡”(仅仅从可以看得到的头、手和脸来看,它认为我完全像一只“野胡”)虽看似有几分机灵,却最爱调皮捣蛋,据说是一切兽类中最不可调教的畜生。我回答说,我从一个很远的地方来,和许多同类坐着用树干做成的中四的一个巨大容器,漂洋过海到了这里。我的同伴强迫我在这里的海岸登陆,抛下我不管,让我自求生存。我费了相当的口舌,又借助于不少手势,才使它明白了我的意思。它回答说,我肯定是弄错了,要不就是我说的事并非它本来的那个样子(它们的语言中没有任何表示说谎或者虚假的词儿)。它知道海那边还有什么国家是不可能的,一群育生也不可能随心所欲地在水面上移动一个木头容器。他相信在世上现存的“慧骃”中没有一个能做出这样的容器,也不放心让“野胡”去设法做这样的事。“慧骃”这个词在它们的语言中是“马”的意思,就它的词源而言,是指“大自然之尽善尽美者”。我对我主人说,我不知道该怎样表达自己的意思,不过我会尽快改变这种状况,希望短时间内就能告诉它种种稀奇古怪的事。它非常高兴,就指示它自己的母马、小马以及家中的仆人利用所有的机会来教我,而它自己每天也要花上两三个钟头。住在附近的几位男女马贵族听说我们家有一头神奇的“野胡”,不但能像“慧骃”那样说话,而且言谈举止似乎还显露出几分理性,就经常性地上我们家来拜访。这些马贵族很高兴同我谈话。它们向我提出了许多问题,我则尽我所能给予回答。这一切都是我语言进步的先决条件,从我到这地方时的那天算起,五个月之后,它们无论说什么我都能听懂了,同时我也能够相当不错地表达我自己的意思。为了想看看我并且想同我交谈来拜访我主人的“慧骃”,都不大相信我真的是一只“野胡”,因为我的身体表面盖着一层东西,和“野胡”有差异。它们感到非常惊讶,怎么看到我身上除了头、脸、手之外,没有那通常的毛发和皮肤。但是,大约两个星期前发生的一桩意外事却使我向主人透露了我的秘密。我曾告诉过读者,每天晚上等全家都入睡之后,我才脱下衣服并把衣服盖在我的身上休息,有一天大清早,我的主人派它的贴身仆人栗色小马来喊我过去。它进来时我正在熟睡中,衣服掉到一边去了,衬衫都在腰部以上。它发出的声音把我吵醒,我见它把主人吩咐的话说得有点颠三倒四,接着他返回到主人那里,惊慌失措地把它看到的情况胡乱报告了一通。这我立刻就知道了,因为我一穿好衣服就去拜见主人时它就问,它的仆人所报告的情况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我睡觉时的样子和其它时候不同?它的贴身仆人告诉它,我身上有的地方是白色的,有的地方是黄色的,至少不是那么白,还有的地方则是棕色的。
为了尽量显示我与那该死的“野胡”不是一个族类,我至此一直严守着我穿着衣服这一秘密,但现在再也没有办法保密了。另外,考虑到我的衣服和鞋子已越来越糟,很快就要穿破,我得想什么法子用“野胡”或者别的兽类的皮另做一套换上,那样一来,整个秘密就要被它们知道了。因此我就对主人说,在我来的那个国家,我的那些同类总是用加工过的某种动物的毛皮来遮蔽身体,那一方面是为了体面,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防御炎热和寒冷的恶劣气候;这一点,要是它愿意看的话,我马上就可以证实这一点。不过要请它原谅,有些地方不能暴露,因为大自然教我们要把那些地方遮盖起来。它说我讲的话真是稀奇,特别是最后那一句,因为它不明白,大自然既已赐给我们的东西,为什么又要教我们藏起来?它说,不论它自己还是它家人,对自己身体的每一部分都不觉得有什么羞耻;不过,他允许我按自己的意愿去做。它这么一说,我就先脱了上衣,接着我又同样把背心脱掉,再把鞋、袜和裤子都扯了下来。我把衬衣放下来盖到腰部,再拉起下摆拦腰打一个结,遮住赤裸裸的肉体。
我的主人十分惊奇地看完了我的整个脱衣表演。它用蹄骸把我的衣服一件件拿起来仔细观察,随后他又轻轻地抚摸我的身体,并且前前后后打量了好几遍,之后它说,显然我是一只地地道道的“野胡”,不过我和其他的同类比还是有很大的不同,我的皮肤柔软、洁白、光滑,身上有些地方没有毛,我的前后爪都短,形状也不同,而且我还总爱用两只后脚走路。它不再想看下去,就准许我把衣服重新穿上,因为我已经冻得发抖了。
它时时把我叫“野胡”,我只好向它表示我甚感不安;对这种可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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