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包光光-第22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的情况之糟,甚至还远超我的想象。”
    没有人会在这种时候打断他,因为大家都知道,很快,他就会给出答案。果然,老人清了清嗓子,指着手中的图画道:“这是,梦魇兽!也许你们在某些古老的文献中,曾经见到过这种恐怖的生物……哦,用‘生物’这个词似乎不太准确,不过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如今,正活生生地出现在我们面前!”
    “关于它的来历,历史上就一直争议不断。有种说法是独角兽受黑暗力量侵蚀而堕落,另一种说法,则是独角兽的尸体,被邪恶的死灵法师复活所致,但不管哪一种,无不透露出一个讯息:那就是它的战力,完全能与成年的独角兽媲美。”
    老学者似乎说得太急,说到这里的时候,似乎有些喘息,顿了顿才继续说下去,“而且与传说中,只能被少女骑乘的独角兽一样,能骑上梦魇兽的人也只有一种,那就是……”
    “死灵!”
    ……
    ……
    死灵究竟算不算人,历来都没个准谱,不过此时此刻,也没人有心思去挑老学者的毛病。见气氛有些过于沉重,那一向打圆场的官员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但终于没说出口。
    ——虽然那些传说大多虚无缥缈,而且荒谬得可笑。就比如现世最出名的独角兽,驮的便是众神殿的某个大老爷们;因此能骑上梦魇的,也未必就是死灵,但不管怎么说,也是七级的强者啊!
    道理很简单,那坐骑都已经是七级魔物了,总不至于加上骑士,反而更弱吧?
    想到曾被一群七级的高手逼近城门,众人后脊梁上俱都见了汗水——能被派来调查一位军官的主,军略方面,自然不会一窍不通。在他们看来,对方的意图已经再明显不过了:首先是驱赶民众,趁民众围聚在城门前一片混乱的时候,派高手冲击城门。只要让他们控制了城门,后续的军队就能一拥而入。
    计划本身并没有什么新意,甚至可以说是“老土”,毕竟历史上,太多类似的战例了。但能被人一而再,再而三地使用,恰恰说明了它极为有效。
    事实上若不是眼前这叫拜恩斯玛特的小官怕死,直接下令城上放箭的话,没准对方都已经成功了。
    毕竟再强的高手,也挡不住头上如雨的弩箭攒射,和那种干脆就是发射长矛的守城巨弩吧!
    虽然射的是空地,但至少表达了某种决心,估计对方就是因为这个,才突然退却的吧……“从这个角度上来说,这拜恩斯玛特非但没有过错,反而有功?”高帽子官有些失神地想。
    当然他这番想法,始作俑者的某人是不可能知道的。否则也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
    其实在某人的计划中,压根就没有让“死灵骑士”们冲击城门的想法,就算是城上不放箭,他们也绝不会接近城墙的——原因很简单:那十来个“死灵骑士”中真正会骑马的,还不到一半。
    你想啊,肯抛家舍业出来闯世界的,大部分都是家境不怎么样的苦哈哈,在之后冒险的生涯中,他们的身手得到了锻炼,因此只要是活下来的,基本手头上都有两把刷子;但“骑术”可不一样、要学“骑术”,你得先有马!
    这就跟咱们这要学车,你首先得有车是一个道理;当然专门学骑术的地方也不是没有,但那都是贵族们娱乐用的。一个连“车”都没有的人,入得起“名车”俱乐部吗?
    而且这个世界,马蹬都是单边的,只是为了让你方便上马而已。
    因此老包挑来挑去,好不容易才凑到了六个当过骑兵的,剩下的选手,仅仅是“骑过”而已。
    若不是被绳子捆在马上,单是一根刺枪的重量,就足以让他们身子总往一侧歪了,作战?你开什么玩笑?
    好在从黄金山军营里缴获的战马不多,只有十几匹——这对于一个大队的驻军来说,已经算多的了——老包矬子里面拔大个,总算是给这十几匹马都安排了骑士。
    当然缴获来的马,不可能都是黑的,但老包可以染啊!
    马,染黑!武器盔甲,染黑!披风和马鞍上的毡子,一样全部染黑,结果一个个,都整得跟刚从烟囱里爬出来似的。其实他这样做,一开始只是为了保护这些“骑士”——毕竟自己可以拍拍屁股走人,但这些人,以后还要留在这边混啊,万一被认出来,以后岂不是连家都回不去了?
    但是被其中某位“黑哥”的小白牙吓了一跳之后,老包突然又有了新的想法:反正连巫妖都有了,何不再弄出点“死灵骑士”出来耍耍?
    说干就干!
    与是马鬃和马尾上,被他涂上了荧光药剂,只不过老包做了点手脚,让光芒变得发红而已,甩动起来,还颇有几分烈焰翻卷的样子。至于四蹄上的火,倒是真火,只不过先用石棉包裹(本来他带这玩意出来,是为了让努尔瑞拉训练“电刀客”的,结果在这里先派上了用场),再外面最底下,是一个装满了酒精的囊子。
    上过物理实验课的都知道,酒精灯的火焰层次很明显,最里面的“内焰”其实只有六七十度,人体完全能够承受,你甚至可以让酒精在你手上燃烧,就是时间别长了,否则一样会烫伤。
    而裹了石棉就不同了,老包亲身感受了一下,发现只是暖烘烘的,一点都不灼人。
    唯一的问题,就是酒精的火焰偏蓝,于是老包在酒精中,还加了一把食盐,这下子火焰就变成了橙黄色,也明亮得多了。
    据说在电影特技中,那些人在火里滚来滚去的镜头,就是这么拍出来的,也不知是真是假。不过他如此执着地在这里用酒精,而不是像鬃毛处那样用荧光药剂凑合,还真是中了电影的毒。
    你想那尼古拉斯·凯奇骑着大摩托,一路燃着火上房的镜头多酷啊!
    可是这一酷,却酷出了问题:要知道马可不是摩托,畏火的天性,哪能说抗拒就抗拒?虽然腿上的火只是暖烘烘的,但眼看到自己腿都着了,那还有不惊的道理?
    无奈老包只好先把马眼给罩起来——用夜辉石。这也是为什么那拜恩斯玛特,不敢肯定“梦魇”的眼睛是不是喷火的原因所在了。
    正文 第七百零八章 魔将之名
     更新时间:2010…4…17 16:59:26 本章字数:3277
    好在那些马。都是经过训练的战马,蒙上眼睛也没什么了不起——事实上重骑兵冲阵的时候,通常都要蒙住马眼的,否则很难让马也做到视死如归。
    当然,给马吃红茶或者“刺血”也能起到同样的效果;但前者红茶的价格不菲,不是什么人都买得起;后者则是以马完全失控为代价,而且马匹的死亡率,甚至比把它的眼睛蒙上还高。
    所以“蒙马眼”的法子,还是最为流行的,平时的日子里,骑兵们也会给战马做一些“有针对性”的训练——至少这比训练让马直面如林的枪尖而面不改色要容易得多。
    但无论怎么训练,蒙上眼睛的马,都不可能跑出最高速度来(当然骑兵冲阵也不需要最高速度),而老包这边,由于骑者大多都是新手,也不敢放它跑得太快。
    ——反正是驱赶平民嘛,万一跑太快撵上了,你砍还是不砍?
    虽然一刀下去,比什么都更有说服力,但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的包某人,显然还没有那么丧心病狂;而且就“忽悠”这门艺术而言,有人流血,总归是落入了下乘。
    为此他还千叮咛万嘱咐,不要追得太急,如果有人动作慢或者有反抗的意图,不要动手,等身边的同伴聚过来,三五人就足够造成“碾压”的威势了,那时再缓缓地逼过去。
    谁知道那白痴城门官一句“放箭”,就让他一切努力都成了泡影。
    不但流了血,甚至还有人丢了命!——在那种情形下被人撞倒,几乎是不可能活下来的,而错手不及的老包,除了远远地用感知看着事情发生之外,竟什么都做不到!
    “混蛋哪……”原本完美的艺术,变成了一场闹剧,不,应该是惨剧才对,而老包本人也从一位“艺术家”,沦落到杀人凶手——起码也是帮凶;你说他怎能不怒,怎能不恨?一时间,包光光甚至都有了让那些“死灵骑士”真冲进去,挑了那个白痴城门官的心,但理智告诉他,这种想法并不靠谱。
    而且那些“死灵骑士”们,也并没有如计划中那样,在一箭之地外盘桓,耀武扬威一番,然后再返回本阵,而是直接就跑回来了。
    理由很简单,简单到让人喷饭:这些个威风凛凛、煞气腾腾的“死灵骑士”们……居然掉色!
    首先就是马。
    你想那四蹄上的火焰,再温和也是火啊!虽然有石棉裹腿,让马不会被烧伤,但那热度,可是实实在在的!肚皮底下时刻有这么四个“炉子”烤着,再溜达这么一大圈,马能不出汗么?
    这一出汗就麻烦了。毕竟给马上色的,都是普通的墨汁——大陆上可没有防水的丙烯颜料卖,而赫里斯用来变妆的那种……开玩笑,你算算一匹马等于多少张脸?
    于是骑士们不得不撤退了,再不撤,“梦魇”就会变成“斑马”,而“恐惧骑士”,也要转职“搞笑骑士”了!
    好在这时候,后面的亡灵大军也到了,唬得对方不敢轻举妄动。
    其实那所谓的“亡灵大军”,不过是几百个矿工化上僵尸妆,迈着经典的僵尸步蹒跚前行而已。妆很简单,就是涂黑了眼圈,再弄些破布红颜料地往身上披;头前的几排算是比较仔细的了,也仅仅是涂了点加了料“防晒霜”,让肤色显得黯淡……至于发绿,却是由于防晒霜本身纯度不怎么到位的关系。
    “僵尸”们两两一组,用长绳拴起来,绳子当中,还穿了几具骷髅架子;这样只要僵尸们两头一拽绷起绳子,中间的骷髅架子就好像站起来一样,“哗啦哗啦”地跟着大队行动了。
    一路走,矿工们还得一路喊口号以壮声色。口号很好记,就是一个字:“啊”,但想要喊出阴阳去入几种不同的音色,可就不容易了。
    而且老包的要求,还不止这些。
    尤其是被那白痴的城门官恶心到了之后。于是,一组碰巧从跟前经过的矿工哥们,就倒霉地被他拦下了。“我拜托你们,专业一点好吗?”包光光恨铁不成钢地训斥着,“我说了多少回了,表演,都是由内尔外,再由外而内的……你们是僵尸嘛,没有灵魂,所以声音也要显得空洞才行。来你跟着我做来——啊!”
    “啊!”
    “声音还不错,但手臂的动作也得跟上……不是说动作缓慢就行了,要记得你们是僵尸,全身的血液都已经凝固,所以还要表现出那种僵硬锈涩的感觉。再来一次——啊!!”
    “啊!!”
    有导演亲自说戏,演员的水平果然是上了一个台阶。包光光颇为满意地点头道,“瞧,这不是好多了……”谁知道刚说到这里,身后一个声音就响起来:“好个屁!”
    “你们杵在这旮不动弹,后面的还过不过了?”能这么跟老包说话的,眼前只有寇拉拉一人。
    此时大雪飘飞,他自然不会再光着膀子了,而是套了一幅纯黑的全身铠。铠甲的外型极度狰狞,不论是关节,还是甲片的接缝处,都有尖刺嚣张地探出头来,远远看去,就像一只黑呼呼的大刺猬。
    也许是光膀子惯了,多了层皮让寇拉拉很不舒服,因此他说话时,身子总是扭来扭去的,活像生了虱子一般。而那顶造型夸张的牛角盔,也被他摘下来托在手上。
    看到这里,包光光的脸也拉了下来:“喂,咋又把头盔摘了?戴上戴上!”
    “你咋不戴呢?”寇拉拉不满地抱怨道,“这玩意有多憋屈你知道不?还有啊……你让俺套着这玩意过去挑战,万一人真出来了,这可咋打啊?
    一边说着,他手上还一边敲打着身上的铠甲,只是敲击之下,铠甲发出的声音并不是响亮的“当、当”,而是沉闷的“笃、笃”。
    从这声音你就能听出来,这铠甲显然不是铁的;只是用硬纸板和石棉糊起来,涂黑了做个样子而已。想想也是,大雪天的弄一铁疙瘩套身上,没病也有病了。
    对于飞流直下的鼻涕,包光光可没有爱。
    其实纸甲本身并不重,那些看起来渗人无比的“尖、刃、勾、叉”也都是软的,根本不会影响到人的行动。之所以寇拉拉说没法打,根源上还是在他的心理上。
    当初老包为了骗寇拉拉洗澡,说什么“皮肤光滑”,可以避免被敌人抓住投摔,寇拉拉信了。是以他每次出战,都习惯于光着膀子并让老包往他身上拍点水……而这一身的累赘,显然与他的一直以来的格斗经验相悖。
    如果是一般人,没准就被这“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形势给将在那了。但老包是谁,作为“忽”坛新一代的开山怪,又怎会被这点小事难住。“你猪啊!”他眼睛一瞪,反而声色俱厉地吼了回去,“别忘了你最初的目的,只是为了不被人抓住而已……全身滑溜让别人抓不住,是‘柔’,而眼下你满身都是刺,哪个不开眼的敢上手去抓?这,就是‘刚’!不管是柔还是刚,只要用到了极致,作用都是一样的。这就是所谓的‘阴阳相生,殊途同归’……”
    摇头晃脑地一通神喷,让寇拉拉的眼神都开始发散了。包光光趁热打铁,推着他的肩膀催促道:“现在的你,肯定是想不明白的,等什么时候你真做到了刚柔相济,也就神功大成了……要实在不放心的话,喏,这玩意给你,到时候泼身上点着,我看谁还敢碰你一指头!”
    说话间塞到寇拉拉怀里的,是酒精。末了包光光望着那有些失魂落魄的背影,还不忘叮嘱:“对啦!到时候别忘了用假名啊!”
    ……
    ……
    这样一支由骷髅架子和“丧尸”“连锁”的军队,移动速度想来也快不到哪去,但漫山遍野白森森的骨茬从夜幕中现出身形,并在你视线中颤巍巍地蠕动时,带来的震撼,可就不仅仅是恶心了!
    而且由于饮食结构的问题,大陆上很多人都或多或少地,患有不同程度的夜盲症,即使是浮冰港这样相对富庶的地方也不例外。
    因此你借他们个胆,也没人愿意在黑灯瞎火中,与不死生物组成的大军战斗。
    在这种情形下,若还有人敢冲出来的话,那么不用犹豫,直接剁了吧……因为那不是疯子,就是狂人。杀疯子虽然犯法,但良心上,却不用背什么包袱,毕竟冯导都说了,“给一个垂死的人注射吗啡,那就是最大的道德!”
    一夜无话。
    倒是第二天早上天还没亮,史提夫·昆腾就亲自登上城墙,观察敌情了。当时正赶上寇拉拉穿着“无敌纸甲套”,在下面耀武扬威地溺战,不由得皱着眉头问了守城的士兵一句:“那家伙是谁?”
    “呃,”那卫兵显然没想到,眼前的大人物居然会和他这种小虾米说话,心一下子就提到了嗓子眼:“啊,回大人的话。那是天威大魔将寇维克思·假名……他自己说的!”
    正文 第七百零九章 明狙
     更新时间:2010…4…18 18:40:23 本章字数:3378
    没错,是寇拉拉自己说的。
    以至于老包在后面听到的时候,差点没一口血喷出来:“让你报假名你就真的叫‘假名’啊,是真傻还是真傻?”
    寇拉拉是真的缺心眼,还是故意要给他添堵,包光光不好说——毕竟被那混蛋骗过的人也不少,他唯一可以确定的是,那家伙,绝对是他仇人派过来玩他的。
    其实让寇拉拉去城下溺战,并不是最佳的选择;如果可能的话,这种阵前长枪大戟的PK还是该让乌鲁那类力量型战士上——一来,对手很可能身覆重甲,没膀子力气怕还真撬不开;二来你连跑带颠的打,士气还要不要了?
    普通的士兵,可不认你什么“一击不中,远扬千里”。
    所以即使是敏捷型人物,也不得不跟对手在一个相对较小的圈子里周旋,那还有不吃亏的?
    而寇拉拉在力量方面,属实没什么优势。
    也许在穿越者眼里,他那大绝——大绝——还是大绝,偶尔有次普攻,也是为了攒下一次大绝的战斗方式极其另类,但实际上,他却是最没有特点的那种。论力量,他不如乌鲁和布鲁斯;论速度和技巧,又不如赫里斯这种纯粹的敏战;论附魔攻击的效果,他的火焰又远不如甘尔丹的电流那么立竿见影;论招式的诡异程度……比得了那只闻其剑,不见其人的哈比么?
    但是!这最没有特点,反而让他成了最不容易对付的那种对手。这就像不少网游中,平衡加点的战士,也许初期练级会很费劲,副本就更别想了,但后期装备起来了,往往会在PK方面大放异彩。
    为什么?因为“特点”,通常也意味着短板。
    就拿乌鲁来说。别看他近战时威风八面,狂化了之后,甚至能与傲狮那种九级的骑士(骑了马的)一较短长,但若换了刚刚准七级的老包,怕是十个乌鲁都不见得好使。
    道理很简单,你让乌鲁喷了液氮,也追不上老包的速度;而老包,却可以保持着三五十米的施法距离,用各种法术把乌鲁来回的虐。虽然狂化之后那一身肌肉的防御力相当不俗,但再坚挺,那也是肉啊!
    而三五十米的距离,也足以让一切飞刀啊、飞斧之类的投掷武器绝望了,即使那是乌鲁扔出来的。
    毕竟飞过去还得一两秒呢,有那工夫,普通人都躲开了!
    当然像老包这样的敏法师,普天下估计也找不出第二个,那么好,换了同样能破他防,速度又和老包差不多的斯诺呢?一样是无解,也不怪乌鲁两番与斯诺交手,都屈于下风了。
    但寇拉拉不同。虽然不见得克制哪种类型的对手,但至少,也不被哪种类型的对手克。再加上他野兽一般的战斗直觉,便成了一个相当麻烦的存在——即使打不过对方,也没那么容易被人杀死。
    老包不知道是否因为这小子怕死,所以武技才渐渐发展成这个样子,但在乌鲁必须坐镇寂静岭,布鲁斯,却由于身形武器都太扎眼怕被人认出来的情况下,派寇拉拉出战,也是唯一的选择了。
    那句话怎么说的——既然选择了他,就要容忍他的一切;是以老包也只好安慰自己:“罢了罢了,总算他没把‘滚石’这个词溜达出来,假名……就假名吧!”
    寇拉拉这边还是小事,除了每次报出那倒霉名字都让自己血压升高外,并不影响大局,但他忘了那边还一个祖宗呢!——就在老包第N次默念“心如冰清,天塌不惊”的时候,“嗡——”一声尖厉的鸣叫,拖着尾音从耳边飞快地划过,等老包抢出营帐,却只见到那条璀璨夺目的银线,在空气中缓缓消散。
    “坏了!哈比!”这是他脑海中唯一的念头。
    老包的营帐就设在军阵中央——自然是那些“僵尸”们搭建的,当然他们还得顺带着像插稻草人一样往地上栽骷髅,好显得他们这边兵强马壮。
    这下大家该明白,为什么当初《魔兽争霸》中设定,不死族采木头的兵种是“食尸鬼”了吧!
    由于是“亡灵”大军,无法用“增灶”来表示增兵,因此老包除趁着夜色,让余下的矿工拴着骨头架子陆陆续续出场之外,就只能用加设营帐的方式了。至于亡灵要营帐来干什么……笨,军中那不是还夹杂着一身黑袍,蒙头蒙脸的“死灵法师”吗?否则谁召唤这些“亡者”们归来?
    而哈比的营帐却在军阵的后部——老包怕对方派出高手,趁夜色靠过来探这边的虚实,因此除了让伪装成黑武士的三百光猪来回溜达之外,军阵的每一部分,还都得有高手坐镇。
    前边自然是寇拉拉,中间是老包自己,左右两边,则分别是布鲁斯和“剑与火”小队的巴尔巴斯;至于他们的另一个七级空骑士格芬尼,将会在处理完泰卢福特那边的琐事之后,和她的龙一起,以一个“万众瞩目”的方式过来与老包他们会合。
    “万人”的大军,铺开了那就是绵延数里;老包为了让军势显得浩大,还特意把这个距离扩到极限,因此当他从“中军”赶到“后军”,见到了长身玉立,一身法师袍并且神经兮兮地用剑指在身前比比划划的哈比时,城墙上都快乱成一锅粥了。
    “保护大人!”一群小兵兵慌乱的大叫起来——其实剑光刚起的时候,许多人都注意到了;因为哈比用的,本就是死鬼阿罗耶的那把银剑!
    煌煌几十米长的剑光,那是何等的不可一世!再加上那种刺耳之极的怪啸若还有人注意不到,估计除了睡着,大概就剩下缺心眼了。很显然,这算不得一次狙杀,说是示威可能更合适些。
    毕竟两边的距离,足有二里地那么远,就算是普通人也来得及藏桌子底下,何况仅仅是躲开。
    但史提夫不能躲——道理很简单,他是谁?他是大笑之史提夫·昆腾!堂堂的五老星之一,你让他在这么一群小兵面前,像只丧家犬一样遇到危险,就慌里慌张地往垃圾堆里钻?然后,再找个机会把附近所有看到的人都做掉灭口,或者全调去守盐场么?
    这显然不可能。
    而且他也不需要躲,因为在银光抵达之前,已经给了这群乌合之众们足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