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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奴翻身当地主-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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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里胡吃海喝起来。 琳娜小心的拍了拍叮当,细心的嘱咐道:“小心烫,别吃撑着了。” 叮当吃相惊人,但饭量并不大,没过多长时间,就挺着一个圆滚滚的肚子,躺在灶台上休息起来。 这时另一个灶上锅中的水已经煮干,给哈瓦老爹熬的药大功告成,琳娜只好和李斯特告别,捧着药罐匆匆离去。临走前,琳娜还有些不舍的看了看叮当,显然是对它极为喜爱。 吃饱了的叮当懒病又发作了,它躺在灶台上却也不想动,李斯特只好上前一把将它拎起,直接回房睡觉。 一夜无话,第二天天刚蒙蒙亮时,一阵锣声就将李斯特唤醒。清晨的锣声对于农奴来说就是集结号,巴拉克早就已经习惯,他甚至是在锣声响起前就已经起床,还为李斯特预先准备好了洗脸水。 当奴隶当到有一个小跟班伺候,李斯特也算是混得不错了。 没过多长时间,所有人都已经在庄园前集合,而哈瓦老爹早就已经站在了阳光中。 哈瓦老爹虽然还佝偻着腰,但他不愧是行伍出身的老兵,站在阳光中的样子,却也有着几分气势。 在哈瓦老爹的身边,李斯特没有看到琳娜的身影,想想也是,她昨天忙了大半夜,现在应该是她休息的时候了。 看到所有的农奴都已经到场,哈瓦老爹朗声道:“又到了一年收成的时候了,今年青麦的长势还不错,在这半个月的收获期内,大家多加把劲,只要干得好,就可以吃一年的饱饭。好了,抓紧时间干活。” 绝大多数农奴听话的开始了劳作,他们一人背一个箩筐,分头进入农田里,将成熟的青麦一把把的扯下,装入到箩筐中。 李斯特看了觉得奇怪,怎么收割青麦纯靠手工,没有镰刀等工具?他忍不住走到哈瓦老爹的身前,问道:“怎么收割庄稼用手去扯?这样干效率太低,难道没有镰刀吗?” “镰刀?”哈瓦老爹一愣,反问道:“镰刀是什么?” 李斯特猛然回过神来,自己现在是处在异世,既然这个异世连锄头、犁这些工具都没有,那么没镰刀也并不奇怪。 于是李斯特只好解释道:“镰刀是一种收割庄稼的工具,可以极大的提高收割庄稼的速度。不然的话,纯靠手工,这上千亩的土地,要收割到什么时候?” 边说,李斯特边向哈瓦老爹比划着镰刀的模样,好不容易才让哈瓦老爹对镰刀有了一个基本的概念。 对于李斯特的提议,哈瓦老爹只能摇摇头道:“收这些庄稼要镰刀干什么?再说铁资源一直很紧张,光是保证军械的就很吃力了,谁会把铁浪费在制作种田工具上?往年大家收庄稼,都是这么干的,花的时间虽然长一些,但庄稼还是能够收完。” 哈瓦老爹的话中大有没有条件也必须干的意思,对此李斯特也无话可说,只好带着巴拉克靠手工去收青麦了。 不过,李斯特所谓的收庄稼,不过是做做样子,他真正的目的,还是在于想研究一下青麦。 ************************************* 同志们,需要大家的点击、推荐、收藏支持,只有大家的支持,才是我坚持码字的动力!
卷二 农奴生涯 第二十七章 宏图大志
更新时间:2008…8…26 23:52:12 本章字数:2099
以这个异界如此落后的种值方式,青麦还能被大范围的种植,本身就说明了青麦这种植物,生存能力极强,能够在杂草的肆虐下谋得一份生存空间。 下到农田中,李斯特随手扯了一把麦穗过来,拿在手中仔细观察。青麦做为乔本科的谷物,自然是单穗作物,但它的穗状花序并不发达,十分稀疏。最重要的是,这些青麦没有经过杂交,全是最原始的一粒小麦作物,而地球上普遍种值的改良小麦,都是小穗含谷粒超过三粒以上的,多的甚至能达到九粒,这也是决定两者产量相差如此之大的根本原因。 一粒小麦很难和其他小麦杂交成功,要改进青麦的属性让其更适合于种植,估计是不可能了。现在李斯特只能是想办法将刑麦五号种子给种活,只要试种成功了,相信高产量的地球小麦很快就会取代青麦的地位。 如果农田的产量可以提高十倍以上,以哈瓦老爹的经验,他应该能明白其中的价值所在吧?到时候,李斯特还要推行科学的种植方式,不然像这样天生天养的种庄稼,再好的种子也只能是被糟蹋。 万事开头难,要想改变这个异界落后的种植观念,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但李斯特闷骚的性格本来就十分适合搞研究,只要是他认准了的目标,不管成功与失败,他都会努力去做。毕竟,对于搞科研的人来说,失败百次都不要紧,只要有一次成功就行。 李斯特现在体力超人,他干起活来的速度,其他所有农奴加起来估计还不及他的一半。不到十分钟,李斯特就已经收完了三亩的庄稼,装满了整整一箩筐的青麦,这让跟在李斯特身后捡漏的巴拉克惊讶万分。 这样的速度李斯特还是嫌慢了,他在农田边找了一块大石,运起蛮力硬生生的将其砸成碎片,从中挑选了一些锋利的片状石片,稍微打磨一下就做出了十余把简陋的石刀。 李斯特要巴拉克将这些石刀分发给农奴,并告诉他们用石刀收割庄稼的方法,这样一茬茬的收割起来,速度自然是快上了数倍。 安排好这一切后,李斯特的心思已经不在收割庄稼了,他开始四处的走动,仔细的考察这个山谷的地形,看有没有好位置供自己试种。最重要的是,要有水源! 李斯特身上的种子可不仅仅只是小麦,只不过这些种子在他身上都只有一粒,只有试种成功之后才能在这个异界“传宗接代”。经过对地理环境与气候的分析,爱斯美拉达大陆和地球上差不多,将地球上的农作物移植过来应该不会有什么太大问题。 要想改变这个异界对种田的看法,最有效的方法就是用产量高得吓人的粮食,来反驳农民无用论。 只要有了足够的粮食,贫民的肚子就不会挨饿,而人口也会快速的增长,绝对能够如同催化剂般的促进这个异界文明的发展。 想到这里,李斯特颇有一些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成就感,此时只有他能够确信,一粒小小的种子,足以改变整个世界。 至于寻找水源的目的,李斯特是想做回自己的老本行——杂交水稻! 能够师从袁教授,在地球上李斯特就可以算是杂交水稻方面的专家了,来到这个异界自然更是这方面的顶级大拿。 李斯特身上带着的杂交水稻种子,是最新的两优系列超级种子,在实验条件下能够使亩产量达到一千公斤左右,属于刚刚研究出来的新种子,就算在地球上都还没来得及推广。 如果不能开发出水田,种植杂交水稻就是一句空话,而山谷中的农田一直是天生天养,根本就没有灌溉系统,想弄出几亩水田来根本不可能。 四处转悠了一下,也没有什么收获,李斯特开始考虑如果实在找不到水田,干脆就打庄园里那口水井的主意。将井水引上来在院子里形成一小片水田,先把杂交水稻的种子种活也行。 水稻的种植比小麦复杂,种子要经过发芽、秧苗、分蘖、长穗等多个阶段才能成熟。但水稻的产量高于小麦,而且可以一年多收,只要种植得当,收成肯定超过小麦。 小麦要种,水稻更不能落下,至于其他的那些种子,像西红柿、棉花、玉米、花生、土豆、草莓、葡萄等等,李斯特统统都想种出来。而且,李斯特没忘记自己的种子中还有孜然,如果能够把这个烧烤的最佳佐料种出来,只怕能够引起一场这个异界的饮食革命。 李斯特越想越兴奋,他恨不得现在能够分身成十几个人才好。这个异界的农业技术可说是一片空白,而他手上又握有实在是太过丰富的资源。如果这些种子都能够开花结果,那么李斯特会给这个异界带来多大的变化? 如果李斯特成功了,也许在后世的传说中,这个异界的神祗会多出一位——农业之神李斯特! 哈哈,李斯特的偶像之一可是地球上的农神后稷,如果能够在这个异界取得和偶像一样的地位,那就真的是很牛叉了。 时间过的飞快,很快就到了黄昏时分,由于李斯特给农奴们提供了石刀,工作效率提高了极多,仅仅只是一天的功夫,山谷中的麦田就收割了差不多三分之一。 等到哈瓦老爹来检查今天的劳动成果时,很是吃了一惊,他也没想到大家能够把工作效率提高五六倍。这一切,当然是源于李斯特关于镰刀的构想了。 仅仅只是简陋的石刀就有这种效果,如果真能把李斯特所说的那个镰刀弄出来,工作效率岂不是更高? 哈瓦老爹心中暗暗感叹,看来这次自己真的是捡了个宝! ****************************** 兄弟姐妹们,期待你们的点击、推荐、收藏支持!只有你们的支持,才是我不断码字的动力!
卷二 农奴生涯 第二十八章 偷窥?
更新时间:2008…8…26 23:52:13 本章字数:2011
晚饭照样是吃的青麦糊,虽然大家还是挤在那个大饭厅中,但所有农奴看着李斯特的眼神中都露出了一股尊敬的神情。李斯特已经用他白天的表现,树立了在这群农奴心目中的核心地位。 晚饭过后,李斯特带着巴拉克继续到单间中休息,虽然事实已经证明哈瓦老爹根本不会过问这样的小事,但对于那些已经习惯了守规矩的农奴来说,他们还是不敢分散到单间中居住。 对此,李斯特也懒得再为他们争取福利了。 睡觉前,李斯特问巴拉克,在这山谷附近什么地方有水源? 巴拉克回答说山顶上好像就有一座大湖,只是他不敢确定,因为农奴不能随便离开驻地,他并没有机会到山顶上去亲眼证实。 李斯特笑了笑,这些所谓农奴要遵守的规矩根本不放在他眼里,他已经准备第二天上山去看看。 睡觉之前,李斯特突然想起了琳娜,这个小姑娘此时会不会仍然在厨房中忙碌? 转头看了看睡得烂熟的叮当,小家伙昨天尝过饿肚子的滋味后,晚饭时再也没有挑食。这样一来,李斯特似乎也没有理由半夜再往厨房跑。既然如此,就安安稳稳的睡一觉好了。 于是,李斯特静静的闭上了他的眼睛。 第二天天一亮,李斯特没有去收割庄稼,而是直接上了山。山谷四周坡势平缓,没有任何险要之处,李斯特上山可说是十分轻松。 这时,李斯特还真希望山顶上有一眼清泉,如果能将泉水引下来,足以将这一大片的山坡,全部开发成梯田,加起来至少有千亩之多。到时候只要辅以合适的引水系统,这就是一千亩能够让杂交水稻有用武之地的水田啊! 不一会儿,李斯特来到了山顶,发现这山顶别有一番天地。正如同这座山并不陡峭一般,山顶的地势也十分平坦,甚至还有着一片十分茂密的树林。 “水源,不会就在这树林里吧?”想到这里,李斯特就信步往树林里走去。这时他也明白过来,为什么在城里种田,还会有这么多飞鸟来啄食庄稼,原因就在于这片树林可以成为鸟类最好的栖息地。 当然,李斯特在进入这片树林时,并没有注意到在树林边缘树立着一块木牌。不过,就算他看到了,也不知道这木牌上写的是“公爵府私家园林”几个大家。 原因很简单,这个异界的语言和地球上一样,但文字却是天差地别,李斯特暂时还没有时间学习这里的文字,自然也不知道木牌上写些什么。 以罗严克拉姆家族在佛罗伦斯的威望,任何人看到这块木牌,也就知道这片树林是大公家的私人产业,绝对不敢乱闯。但李斯特只是一门心思想着找水源,根本没有考虑到其他,这才进入了这个林幽草深的树林。 一路行来,李斯特发现这树林还真是不错,处处鸟语花香的模样,时不时从草丛中窜出如同锦鸡、野兔之类的小型飞禽走兽。这些小家伙,似乎不怎么怕人,见到李斯特也不知道躲避。 本来趴在李斯特肩头没精打采的叮当,一下子来了精神,“靠靠”叫了两声,伸出小拳头在李斯特眼前晃悠。 这一幕,曾在试炼之森中出现过多次,以叮当的预警能力,只要是遇上能够欺负的低阶魔兽或是野兽,它都会提醒李斯特出手捕猎他们,而这也是他们族途中肉食的来源。 叮当已经快两天没吃肉了,这个馋嘴的小家伙一见到有猎物出现在眼前,那里还忍的住?它巴不得李斯特赶快出手,好打打牙祭。 可惜的是,李斯特现在根本没心思狩猎,完全没理会叮当的提醒。于是,叮当只能空流口水的看着无数野味在自己面前跑过。 大约在树林中前行了数百米,李斯特突然感觉到前方的空气中传来一股浓浓的湿气。难道说,巴拉克所说的那片湖泊,就在眼前? 想到这里,李斯特加快了脚步向前赶去。当李斯特绕过一棵大树后,一片碧澄如绿玉般的湖泊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不过,李斯特此时却没有欣赏眼前美景的心情,因为一声少女的尖叫声,使他当场陷入石化状态。 碧玉般的湖水中,有一具如同白玉般的身体,那金色的秀发披散在湖面上,发梢间沾染的水珠在晨光映照下就如同明珠一般耀眼。因为惊吓,水中玉人已经用双手遮住了身上的要害,但在碧绿的湖水中,她玉体蜷缩、影影绰绰的样子,更加引人瑕思。 她!李斯特并不陌生,因为曾在一个万众睹目的情形下,他和她有过一面之缘。 伊莎贝尔&;#8226;冯&;#8226;罗严克拉姆,凯瑟琳女大公的妹妹,那个美丽的如同天使般的清纯女孩! 李斯特完全没有想到,自己居然会在这样的一个情形下再一次见到伊莎贝尔。 李斯特是宅男,他甚至有着收集a片的“恶习”,但他不是偷窥狂,所以这次纯属是意外! 李斯特和女孩子相处的经验极少,但他却以惜花之人自居,一向认为美女都是花骨朵般的存在,可以观赏但不能亵玩。 伊莎贝尔的美丽,是属于惊艳级别的,是李斯特心目中最娇丽的奇葩,他何曾想过自己有一天居然会和她裸呈相见?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一时之间,李斯特的脑子有些转不过来了。 ******************************* 虽然码字速度慢,但还是尽量给大家送上一章。呵呵,还请大家多投几张推荐票,支持一下!:)
卷二 农奴生涯 第二十九章 罗严克拉姆家的二小姐
更新时间:2008…8…26 23:52:13 本章字数:2082
猛然之间,一阵细碎的脚步声传来,隐隐有一个女子声音传来:“小姐,你没什么事吧?” “有人?”刹那间在李斯特的脑海中闪过这个念头,此时他就像是一个偷窥的变态色魔怕被人抓住一样,只想着找个地方躲起来。 所谓“上天无路,入地无门”,此时李斯特唯一可选择的逃跑路线,似乎只有眼前的湖泊了。 李斯特几乎是下意识的一个猛子,扎入到了湖水之中。 从小就在长江边长大,李斯特终于有机会表演一下自己的水性了,他入水的身形矫健如游鱼,只溅起了小小的一朵水花。湖水碧绿如玉,李斯特潜入到水深处,相信岸上就算有人来,应该也看不到他在水中。至于受到惊吓的伊莎贝尔,会不会立刻说出李斯特就潜在水中,此时已是李斯特考虑不了的。而叮当,它还来不及发出半声反对的声音,就已经和李斯特一起落入水中。 潜入到水中,李斯特发现湖水并不深,他一下子就探到了底。下意识的,他游到了伊莎贝尔的身后,有着借她的身体躲藏的意思。 水中一片碧绿,视线一片模糊,但李斯特勉勉强强能看到一个雪白的身影就在眼前,特别是两片如半月般丰满的香臀,几乎就在他的鼻梁上方。 刹那之间,李斯特只觉得全身血气上涌,鼻子中差点不争气的流出血来。伊莎贝尔是何等的绝色?现在她却是脱光光的就在李斯特身边,这样的香艳场景是李斯特平时再怎么YY时,也没有幻想过的。 现在李斯特体能超群,肺活量也远超常人,在水中憋气良久也不觉得气闷。而叮当也不像是怕水的模样,虽然很不满被李斯特牢牢按在水里,但看它的眼珠子滴溜溜乱转,也就知道它没什么不妥。 只不过躲在水中,李斯特看不见水面的情形,也听不到外界的声音,心中难免有些忐忑不安。 李斯特仔细想想,以伊莎贝尔的身份,被自己看光光后只要大叫一声“有色狼!”,估计就会有成群结队的士兵冲过来将自己剁成肉泥吧? 罗严克拉姆家族的这对姐妹花在佛罗伦斯城是何等受爱戴,回城那天李斯特已经见识过了。如果真有色狼敢于亵渎伊莎贝尔,恐怕全城居民一人一口唾沫,就足以将其淹杀了。 过了好一会儿,眼前雪白的身子突然动了起来,缓缓的向岸上移动。李斯特心中七上八下,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又过了良久,还是没有动静,虽然这口气还可以憋更长时间,但李斯特还是忍不住浮上水面,隔着一层水面偷偷打量岸上的情形。 这一看,吓了李斯特一跳,因为岸上四周虽然还是空无一人,但伊莎贝尔却已经恢复一身盛装的站在水边,正呆呆的望着水面。只不过,从她那湿漉漉的金色长发,还是可以看出她刚才曾在这里沐浴过的痕迹。 李斯特刚一浮上水面,伊莎贝尔就已经看到了他的身影,忍不住幽幽叹了口气道:“躲在水里这么长时间,就不怕憋不过气来?” 李斯特现在已经离水面很近,伊莎贝尔悦耳的声音清晰的传入了他的耳中,于是他彻底的浮上了水面,就这么半站在水中,一副尴尬神情的望着伊莎贝尔。特别是李斯特的头顶上还顶着叮当,这小家伙在水中憋了半天,此时终于能够出来透气,拼命抖着它的身体,洒出一片片水珠,显得李斯特的样子更狼狈。 伊莎贝尔长长的睫毛颤动了一下,继续用着她娇柔的语气道:“我认得你,在姐姐回城的那一天,你就跟在她的队伍中。不过,我记得姐姐出发时,队伍中并没有你。后来我才知道,你是姐姐在途中捡回来的,现在是跟着哈瓦老爹做事吧?” 李斯特一呆,伊莎贝尔不过是一个十六岁的小丫头,怎么对自己的事情这么了解?自己和她不过是一面之缘,而且当时自己被淹没在人群中,她怎么会认得自己? 李斯特并不知道,伊莎贝尔虽然从小就患有冷血之症,但她天生聪慧,有着过目不忘的本事,只要是她见过的人或接触过的事,就会映入到她的脑海中永不会忘记。当然了,伊莎贝尔一向深入简出,她有着这样的本领,除了她身边的人,外界根本不知道。 当初凯瑟琳回城之时,伊莎贝尔曾在匆匆之间扫过李斯特一眼,后来又听说姐姐带回来一个不想当奴军反而想当农奴的奴隶,因此也就不难猜出李斯特的身份了。 至于这座山顶的私家园林,相当于是大公府的后花园,是专们用来供伊莎贝尔游玩的。 由于伊莎贝尔有冷血之症缠身,家中之人一向对她呵护倍至,不敢放任她四处游历,因此伊莎贝尔从小就没有离开过佛罗伦斯城。 就算是是金丝雀关在笼子中时间长了,也会向往外界的自由,而这片私家园林,是伊莎贝尔唯一能感受到户外这种感觉的地方。因此,从小到大,伊莎贝尔最喜欢流连的去处,就是这片园林。 伊莎贝尔心地纯善,喜爱大自然中的一草一木,更不喜欢杀生。所以这片树林虽然是在城市之中,却依然是林幽草深,处处鸟语花香,更是各类小型飞禽走兽的天堂。不然的话,这里的小动物,也不会见到李斯特后,没有半分害怕的样子。 今天一大早,伊莎贝尔在园林中晨游时,突然来了性质,要在湖水中晨浴。跟随着她的护卫散到了四周警戒,而贴身侍女又赶回去拿些洗浴用具,而李斯特恰巧就在这个时候,突然来到了湖边。 ********************************* 兄弟姐妹们,期待你们的点击、推荐、收藏支持!只有你们的支持,才是我不断码字的动力!
卷二 农奴生涯 第三十章 我娶你!
更新时间:2008…8…26 23:52:13 本章字数:2031
伊莎贝尔完全没有想到,自己在洗白白的时候,居然会被李斯特看光光。 佛罗伦斯城中的人民,谁不知道这片园林是大公家的后花园?根本不敢有人乱闯。即使有人乱闯,跟随在伊莎贝尔身边的二十名精锐护卫,都是战场上的老兵,实力与身手也绝非普通武士能够相比。 也不知道李斯特是不是运气太好,这些护卫正分散到四周布防,而李斯特无意间走的一条道路,刚好是这些护卫在布防完成前的一个死角。再加上伊莎贝尔的侍女不在身边,这才促成了伊莎贝尔与李斯特如此离奇的邂逅。 当李斯特愣头愣脑的冲到湖边时,伊莎贝尔自然而然的发出了一声尖叫,而这声尖叫正好惊动了刚赶回来的侍女。 李斯特一个猛子扎进水里的举动,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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