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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中短篇科幻小说1000篇 (第三辑)-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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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说话时我心里恨得痒痒的。
“黄昏语调、”他嘴里老在念叨这个词,“您可以这么来形容它.只是我想实际写作时还是用白天的语调为好,这是一种反语法。”
“好,我懂您的意思。”我说。
“那么,为什么您不用电脑把文章去处理一下,然后再交给我呢?”
我回家时,丽碧正在洗盘子,她中等身材,看上去温文柔顺,金发碧眼,总带着戈提奇星人那种略显烦恼的神情。这时从起居室传出一些奇特的声响,我向丽碧投去疑问的目光,而她只转了一下眼珠,耸了耸肩膀。于是我朝里面伸了一下头,发现里面有两个人。
我一言不发地回到厨房里对丽碧说:“他们俩是什么人?”
“他们告诉我说名叫拜尔森。”
“都是外星人吗?”
她点点头:“不过不是我这样的外星人.对我来说他们也是外星人。”
我第一次真正意识到在外星人之间彼此也可能是外星人。
“他们在这里干什么?”我问。
“他们没讲。”丽碧说。
我又进了起居室,拜尔森先生正坐在我的安乐椅上读晚报,他大概只有三、四英尺高,一头桔黄色的头发。拜尔森夫人也是这么高,也是橙色头发,她正在编织橙绿交替的织物。我一进去,拜尔森先生就急忙从椅中站起。
“您是外星人吗?”我坐下来问。
“是的。”拜尔森说,“我们来自卡佩拉星球。”
“你们到我家里来干什么?”
“他们说这没有什么关系的。”
“此话是谁说的?”
拜尔森耸了耸肩,一脸的糊涂表情,这种表情我已经司空见惯了。
“这里可是我的地盘。”我强调说。
“当然是您的。”拜尔森说,“谁也不会否认这一点,但是您就不能分一点给我们住吗?我们的个子并不大。”
“为什么非得住在我这里?为什么不到别家去住?”
“只不过是凑巧罢了,我们喜欢这儿。”拜尔森说,“而且现在已经把它当成我们自己的家了。”
“别的地方也可以当成家的。”
“也许行,也许不行,我们想留在这里。您看,为什么不把我们当成什么甲壳虫,或是墙纸上的褐斑呢?我们可以依附在这里,卡佩拉人是不会碍手碍脚的。”
丽碧和我并不怎么欢迎他们,但也想不出什么理由非逼他们离开不可。我的意思是木已成舟,而且他们说得也对:他们一点也不碍事。从某种程度上说,他们甚至比我们后来接触到的外星人还要好得多。
事实上,我和丽碧很快就希望拜尔森两口子多少能派上点用处,至少能照看照看家里,防止小偷闯进来。
不过真的有小偷进来了。
那天丽碧和我都不在家,而拜尔森夫妇却对此罱若罔闻。他们既不报警,也不采取任何措施,光是在看着。
小偷的行动其实很迟缓,因为他们是伯纳德星球的外星人,又胖又受不住这里的重力。他们拿走了我们所有的古老银器.他们是专门偷窃银器的贼,这些活都是他们在偷窃时对拜尔森先生说的,而拜尔森先生只是在做他的眼保健操,就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我和丽碧的相识过程是这样的:我住纽约市麦克道格大街的弗兰克酒吧见到了丽碧。在这以前我也接触过一些外星人,不过那都是在第五大道购物或在洛克菲勒中心观看冰上芭蕾的时候,而这一次是我真正和某个外星人进行了交谈。我打听对方的性别,知道丽碧属于戈提奇星的性别。听上去这是很有趣的一种性别分类,特别对于像我这种想超越非男即女分类的人来说。在我们两人都基本确定丽碧是属于“女性”以后,我开始认为和一个戈提奇星性别的人结婚是挺不错的。之后我又向“大红教堂”的汉林神父咨询过这件事。他说从教会的角度来看并没有什么不妥,尽管他本人不持赞成态度。于是我和丽碧最终结成了第一对地球人和外星人的夫妇。
我们搬到西郊那边的房子里居住。起初周围并没有什么外星人,但是不久后外星人就出现了,其中有不少成了我们的邻居。
不管他们来自哪颗星球,所有的外星人都必须到当地的警察局和政府去登记,不过也没有多少人为此烦恼。当局并没有采取什么强制措施,警察局和政府对地球人还来不及管理呢。
平时我给西尼斯特人写故事,和丽碧以及我们的房客也相安无事。拜尔森夫妇十分恬静,还帮我们支付一部分房租。他们是那种悠然度日的外星人,不像丽碧对什么事情都总是牵肠挂肚的。
起先我还比较欣赏拜尔森这家人的生活方式,认为这样既轻松又淡泊。小过当小偷把他们的婴儿——小克劳德·拜尔森偷走以后,我改变了自己的看法,
我早该交待清楚:拜尔森大妇搬来后小久就有了一个孩子。也许他们先前把孩子寄托在什么地方,在占到我们空房后又接过来的,我永远闹不清这些外星人来自何方,他们的孩子对我们来说更是一团迷雾。
拜尔森大妇在讲述这件事时,把小克劳德被拐走的过程说得轻描淡写.就像只是打声招呼似的:“再见吧,克劳德。”和“再见,爸爸。”那样一来就完了。我问他们怎么能如此对待,他们却说:“噢,这样不是挺好吗?这恰好是我们所希望的。我们拜尔森一家正是以这种方式来周游世界的,让别人偷走我们孩子好啦。”
听听。我当然只好撒手不管了。对这号人你还能怎么样?他们竟能听任小拜尔森将来像一个银器小偷那样成长?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有些外星人连种族的自豪感都没有了,他们也太傻啦!
既然我无计可施,于是就坐下来看电视。我们都爱看萨纹娜·里德的节目,那是我们最喜爱的。
这天晚上,萨纹娜清来的嘉宾是第一个吃芒古路人的人。他对这件事情十分坦率,甚至带有公然挑衅的意味。他说:“你们只要想一想,为什么吃掉这些愚蠢的生物不是合乎伦理道德的呢?只有那些带有盲目偏见的人才会反对吃掉智能生物。我是有一天和盘子上的一些芒古路人谈话后才这样做的。”
“那么芒古路人有多少个?”萨纹娜问,她没有保持沉默。
“一般有15到20个吧,有时也有例外。”
“他们到盘子上去干什么?”
“芒占路人经常到那里去,他们喜欢堆积在那里。要我说,芒古路人是一种有盘子瘾的人。”
“我简直不了解这种人,”萨纹娜说。
“对我们纽约人来说,他们的确非常奇特。”
“他们是怎么到你那里去的?”
“一天晚上,他们突然出现在我的盘子上,起初只有一两个方队,看上去就像是一些牡蛎。后来他们越来越多,几乎有半打方队,就像是来会谈似的。”
“他们说过是从哪里来的吗?”
“是从一个叫做埃斯帕德尔行星来的,不过栽一直没能弄清它究竟在哪儿。”
“那他们说过是怎么来的吗?”
“大慨是通过在光波上进行冲浪运动而来的吧。”
“你怎么想起去吃芒古蹄人的?”
“噢,一开始我根本就没想过。当一个生物和你谈话时,你是不会想到去吃掉他或她的,因为你毕竟是一个文明人。但是这些芒古路人每晚都出现在我的餐盘上,他们对此毫不在乎,所有的人都列队站在我那精致的中国瓷盘边上,当然在离我较远的那一侧。有时他们只是在相互谈话,就像我根本不存在似的。然后有一个人假装注意到我并说:‘喔,那不是地球人吗?’于是我们大家就都开始交谈了,每天晚上都这样。我开始想他们这么做也许是一种挑畔,是想告诉我什么事情。”
“你想过他们希望被吃掉吗?”
“他们倒从来没有这么说过,没有说过这种话。但是我开始这样想:如果他们不想被吃的话,那么到我餐盘上来干什么?”
“接下去叉怎样了呢?”
“简单说,有天晚上我对这种瞎搞瞎混很厌烦,于是就用叉子叉起其中的一个,一口吞了下去。”
“那么其余的人在干什么?”
“他们假装视而不见,仍旧在继续谈话。不过少了一个人以后这种谈话就更加愚蠢了,这些家伙谈话时应该全神贯注才对。”
“让我们回到那个被你吞掉的芒古路人身上,他在被吃掉时反抗了吗?”
“没有。他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活像是正中下怀似的。我有这种感觉,芒古路人在被吞食时并不认为这是一种残酷的惩罚。”
“他们的滋味怎么样?”
“有点像涂上沙司再裹上面包粉的牡蛎,当然并不完全一样。你知道他们毕竟是外星人呀。”
看过这档电视节口后,我才注意到卧室角上有一个摇篮,里面躺着一个迷人的小家伙,看上去有点像我。起初我还以为是小克劳德·拜尔森又回来了呢,但是丽碧很快就让我明白了。
“他是小曼尼。”她说,“是我们的孩子。”
“啊?”我说,“我可不记得你曾怀过孩子呀。”
“从技术上讲我的确没有,但是我把分娩他的时间推迟到更加合适的时侯上了。”她告诉我说。
“你竟然能这么做?”
她点点头:“我们戈提奇星人能做到这一点。”
“你给他取了个什么名字?”我又问。
“他的名宁是曼尼。”丽碧说。
“曼尼是你们星球上常用的名字吗?”
“根本不是。”丽碧说,“我这样叫他,是为了尊重你们的人种呢。”
“这话怎么说?”
“道理很明显,曼尼的意思就是‘小人儿’。”
“其实这倒不是我们这里的惯例。”我告诉她,但她并不理解我说的话,而我也同样无法理解她对曼尼降临人间所作的解释。所谓DD就是推迟分娩的缩写),对地球人来说是行不通的。据我所知,丽碧只能是把实际分娩推迟到晚些时候再进行,但事实上她却从来没有这样做过。
曼尼躺在婴儿小床里,像所有人类的孩子那样在咿呀学语,我对当爸爸也感到非常骄傲。丽碧和我可以说是第一对地球人与外星人通婚成功的范例。不过后来我们才知道这并没有什么了不起,地球上已经有不少人也是这样做了,不过当时我们的确认为这非常特殊。
许多邻居都过来看婴儿。拜尔森两口子也从他们新家过来了,他们蜕皮后在我家墙外又搭建了一间屋子,用的是拜尔森太太从嘴里吐出的建筑材料,就像蜘蛛吐丝那样,我可以告诉你们她为此非常得意。他们把曼尼上下打量一番后说:“看上去真是个好宝宝!”
他们还表示愿意照顾婴儿,但我们不愿把曼尼单独留给他们。我们仍然没有关于他们进食习惯的可靠报道,而要想获得任何外星人的资料都得花费很长时间,尽管联邦政府已经决定公开所有来到地球的人种的全部信息。
外星人在我们中间的存在对人类下一步的发展至关重要.特别是在复合一体的生活方面。人们已经对古老而一成不变的个人形式产生厌倦,丽碧和我都认为,如果能成为另外某个东西的一部分也许会更有趣些。我们都愿意加入到像僧帽水母那样的生物中去,只是不知道该怎么做。所以当我们接到一个邮寄通知时,真不知该是喜是忧。那通知让我们去与一些外星人复合,在当时即便是成为复合体的一部分也是极不寻常的事情。
后来我们决定去参加第一次的集会试试,反正也不要什么入场券,我们需要知道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会议是在我们当地的一神论派教堂里举行的,几乎有二百位地球人和外星人出席。起初有一些乱,因为大家都不知道该做什么,我们都是新手,也不相信未经事先练习就能使二百个人形成一个复合物,
后来出现了一位身穿猩红色茄克衫,手持一个活页夹的人。他告诉我们,应该先形成五个复合单位,接下去如果我们能形成几十个这样的单位时,那就是说我们已经掌握了合并的要点了,我们就能进到复合存在的第二阶段。
但是到这时我们才认识到要成为复合物会有许多阶段,每个阶段都是分离的。
幸好,这个一神论派教堂的地下室有很大的地盘,于是我们和将要进行嫁接的伙伴们就在这里装配起来。
一开始,在我们进行这个过程时实在有些稀里糊涂,大多数人对如何把自己和其他生物组合到一起都没有经验。例如,究竟该怎样把外星人的某个器官安全地插进地球人的左耳中去呢?
后来还是我们的专家,就是那个穿猩红茄克衫的人自告奋勇来帮助我们。于是我们很快形成了第一个复合物,尽管许多地方并不十全十美,因为某些器官是可以装配到人身上完全不同的孔穴中去的。看到我们自己变成了一个全新的生物,还具有个人特征和自我意识时,那真令人极度兴奋啊!
我们这个复合物的新团体,每年有一次野餐,那是个高潮。
我们决定到汉福德那个废墟去。那里曾遭受过原子弹的轰炸,现在遍地长满野草,其形状和颜色可说是千奇百怪。我们这群人有二百来个,而且打算把组装这件事安排到午饭以后再进行。
女性后勤人员在分发食物,她们后面就是收费点。每个人都可以根据力所能及的范围去交钱。我把一张西尼斯特的钞票丢进去,那是从一篇中篇故事的稿费中得来的。不少人过来围观这张钞票,啧啧赞叹之声四起,因为西尼斯特的钞票实在漂亮。尽管它厚得使你无法折叠,哪怕放在衣袋里也使腰包显得凸鼓鼓的。
一个参加过复合物组合活动的人过来看我那张西尼斯特钞票,他拿起来对着亮光仔细审视票子的形状和色彩。
“实在美不可言。”他说,“你想过把它挂到墙上去吗?”
“我只是才想到了这一点。”我说。
他想获得这张钞票,问我愿意用什么价格出让,我给他报的价格几乎是它兑换成美元的三倍那么多,但他欣然接受。
他仔细捏住钞票的一角,大嗅特嗅一番。
“真是不错。”他说。
现在我才认识到西尼斯特的钱的确有股香味。
“它们算得上是第一流的钞票。”我向他保证说。
他又把钞票闻了一下并问我:“你曾经吃过它们吗?”
我摇摇头,这种想法我可从来没出现过。
他一点一点地在钞票的角上啃咬并说:“真好吃!”
看到他吃得这么高兴也让我动了心,真想自己也尝上一口。不过现在这已经是他的钞票,我已经售出了。而我袋中的全是旧美元,淡而无味。
我翻遍口袋,西尼斯特钞票已被用得一张不剩,到家后就是想拿一张贴到墙上也没门,更别说去吃它了。
这时我注意到丽碧,她在角落那里全身蜷缩,看上去更加楚楚动人,于是我赶紧过去和她聚到一起。
《和我的猫咪一起去旅行》作者:迈克·雷斯尼克
我是在邻居家车库后面找到它的。他们退休后要搬到佛罗里达州去住。为了不用付太多去南方的海运费,他们决定处理掉一些东西。
当时我11岁。我本来是要找一本《泰山》,或者是克拉伦斯·马尔福德写的关于赫皮郎格·卡西迪的故事,或者(趁妈妈不注意)找一本妈妈不让我看的米基·史毕兰的小说。我也都找到了,不过现实却是;它们每本都要50美分,而我的身上只有一个5分的镍币。
没办法,我只好去找其他的书。最后发现,只有一本书我买得起:那就是《和我的猫咪一起去旅行》。作者是密斯·普里西拉·华莱士。
我翻看着它,希望书页中至少会藏一些半裸美女的照片。可惜里面没有任何图片,只有文字。
我觉得这本书对一个正想晚些时候通过少年棒球联赛选拔的男孩来说,也过于怪异、过于阴柔了:封面上有浮雕样凸起的文字,卷首及卷尾的页面用优雅的缎子做的封皮,书脊是黄褐色的天鹅绒做的,甚至里面还有一个用缎带粘合而成的书签。我正准备把它放回去时,它掉下来,翻开了一页。上面说,这是仅印的200本中的第121本。
这就让整个事情不同了。5分钱就可以真正拥有一本限量发行版本:为什么不呢?我把它带到车库前,老老实实付了钱。
那个晚上我面临着一个重大的决定。我不想读一本叫《和我的猫咪一起去旅行》的书,更何况还是一个叫密斯的女人写的。可是我却为它付出了我最后的一个硬币,在下个星期以前我是不会再得到零用钱的。而其他的书我又看过太多遍了,都快翻烂了。
所以我不太积极地拿起它,读第一页,接着是第二页。突然,我感觉自己已经被传送到肯尼亚殖民地、暹罗或者亚马逊了。密斯·普里西拉·华莱士描述事物的本领让我希望我就在那,当我看完第一章时,我觉得我曾经就在那里。
当我40岁时。我最终准备承认在自己身上从未发生过什么不寻常或者让人兴奋的事:我曾经写了半本小说,不过我已经不再打算去把它写完。我花了20年时间想找一个可以爱的人,可是却没有找到。
我厌倦了城市的生活;厌倦了与那些总是和快乐成功相伴的人们为伍;不知为什么,快乐和成功总是躲避着我。我在中西部出生,长大,最后我搬到了威斯康星州北部的森林地区,这里有许多有着异国情调名字的小镇:马尼托沃克、明娜库洼、沃沙——当然同澳门、马拉喀以及普里西拉·华莱士书中所描述的其他一些首都还是大不相同的。
我在当地的一家周报做副编:就是那种让旅馆和房地产广告正确比让新闻报导中名字拼写正确更重要的工作。这不是世界上最具挑战性的工作,不过它很安逸。就我来说,我也不打算找一个有挑战性的工作。年轻时对成功的追求已经随着年轻时对爱情的梦想和年轻时的激情一起消逝了。目前的日子,我很满足于宁静的生活。
我在一个无名的小湖边租了一幢小房子,离镇大约有15里远。不过它也不是没有吸引人的地方:它有个老式的走廊。在走廊上有一个和房子一样古老的秋千。一个伸入湖中停放小船的码头,甚至还有最初主人用来饮马的饮马槽。这里没有空气调节器,不过我也并不真正需要它。
那是个晚夏的晚上,威斯康星州的空气中已经有了一丝寒意。我坐在空空的火炉边,读一本描写在柏林还是布拉格,或者是我从未去过的其他城市发生的激烈的枪战加追车。我突然发现自己正在疑惑的是:这是不是就是我的未来(一个孤独的老人,夜晚坐在火炉边看通俗小说,或许腿上会盖一块毯子,唯一陪伴他的是一只虎斑猫……)
不知什么原因——可能是想到虎斑猫——我记起了《和我的猫咪一起去旅行》,我从未拥有过一只猫,她却有两只,她去每个地方它们都陪着她。
我已经有好多年都想不起来这本书了。我甚至不知道我是否还留着它,但是因为某些原因,我发现自己有一种找到它再读一读的冲动。
我跑去客房,那里堆放着所有搬来后还未拆封的东西。那里有大约两打装满书的箱子。我打开第一箱,接着找第二箱。我在寻找中,它出现了,就在那,像以前一样优雅,我唯一的一本限量发行版本的藏书。
接着,我打开它开始阅读。发现自己还和第一次一样入迷。它完全和我记忆中的一样奇妙。像30年前一样,我忘了时间看了个通宵,在太阳升起时读完了它。
那个早上我并没有太多的工作,我心里一直回想的是如此优美的描述和对世界的洞察力,现在已经不再有了。我开始怀疑普里西拉·华莱士是否还活着。她可能很老了,不过即使那样,我还是可以把那封信重新改改再寄出去。
午餐时间我顺便去了当地图书馆,想在那借回她写的别的书。书架上或是卡片目录中都找不到(它是个很温暖的古式风格的乡下图书馆,用计算机处理它的藏书恐怕要等到几十年后了)。
我回到办公室,用电脑搜索她。我找到了37个截然不同的普里西拉·华莱士:一位是出演低成本电影的女星;一位在乔治敦大学教书;一位在布拉迪斯拉发当外交官:一位疯狂养殖展览用狮子狗;一位是南卡罗莱纳州六胞胎的年轻妈妈;甚至还有一个是星期日连环漫画社的打字机。
正当我觉得电脑不可能找到她时,一行字显示在我的屏幕上。
华莱士,普里西拉。生于1892年,死于1926年。《和我的猫咪一起去旅行》的作者。
1926年,不管是在当时或者是现在我都无法寄信了:她在我出生前几十年就已经死了。虽然如此,我还是突然有了一种失落和怨恨的感觉:怨恨如此的人却在这样年轻时就死了。
那还有张照片。看来有点像是一张陈旧的深褐色锡版照片的复制品。一个苗条、有着赤褐色头发的年轻妇女,大大的黑眼睛。不知怎么,我总觉得眼睛里有点悲伤。或许是我自己有点悲伤,因为我知道她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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