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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庐风云 作者:飞凌-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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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庐风云》 作者:飞凌
人物介绍
艾里:凯曼王国的天才剑士,封印魔王的五英雄之一。本名艾德瑞克,在十年前的封魔之战后,化名艾里,飘然隐逸,浪迹天涯。
但,常受贫穷与路癡的煎熬,落魄的形象令人难以想像他就是十年前风度翩翩的封魔英雄。现以圣剑士之名,召集创建了黑旗军。
萝纱.凯因:在拉寇迪翠雀旅店打工的少女,修雅.艾美拉之女。
对魔法有不可思议的天赋,具有魔族血统。目前被人称为圣女,与艾里同为黑旗军的灵魂人物。
德鲁马:憨直朴实,信赖艾里的青年。曾是艾里在天庐武道大赛上的对手,被他击败后渐渐敬艾里如师。
埃夏:艾里调教中的弟子。平民出身,善於厨艺。不太买师父的帐,时常对其冷嘲热讽。
比尔:艾里等人在佣兵团结识的少年。出身农家,个性原本懦弱畏缩,但在村子被战火所毁后性格大变。一心复仇的他,为了磨练强悍武技而加入黑旗军。
琉夜:妖精族长老。肉身已在千年前死去,以灵魂形态留存人世。
目前的爱好是……逗弄艾里等人取乐?
罗炎:原为魔界之王。十年前,率领魔界精英降临凯曼,大举入侵人界,但被五英雄中的修雅.艾美拉用生命封印,致使魔族败退。於日正七年的凯曼天庐武道大赛上重现人间,目前受血冥幻晶控制,听命於凯曼王。
修雅.艾美拉:封印魔王的五英雄之一。殁於封魔之战。生前是凯曼王国魔导公会会长,也是公认的王国最强魔法师。
纪贝姆:原是魔族大将,后被罗炎毁去力量,逐出魔界。为补偿自己的过错,决心保护萝纱而加入黑旗军。
阿旺:萝纱捡来的宠物。被没见识的主人取了一个完全不合其「传说中神兽」身分的名字,能够役使风之力涨大身体飞行。其能力究竟能发挥到什么程度,还是个未知数。
萨拉司坦:修雅的弟子。击败萝纱并继承修雅的职位后,帮助仁明王让魔王罗炎复活,并为其出谋划策,发动了大陆战争。
青叶:曾是潜逃出宫的王妃,也曾是杀手集团「青红黑白」的一员。在离开凯曼时与艾里等人於商队中结识,后加入绯羽商社而分别。现在代表绯羽商社,留在黑旗军基地辅佐艾里。
维洛雷姆:原名超长的高等魔族。混迹人界,不过仅以游乐心态在人界生活,并无恶意。偶然发现萝纱的魔族血统后,抱着戏谑心态接近她,谁料却不小心反被迷住,从此沦为萝纱专属护花使者。
伊里博兰多王:巴兰国王。因为与凯曼勾结而引火烧身,令国家陷入险境。
圣王:原为圣爱希恩特的第三王子,登上王位后在国内推行一系列变革,并统领圣爱希恩特盟军与南方联军协力抗击凯曼。在进逼凯曼帝都途中,为仁明王派遣罗炎所杀。
仁明王:凯曼国王。悍然发动大陆全面战争,可惜未拥有与野心相称的能力。
第一集 前传之天庐记事 第一章
天色已近黄昏,一个衣着褴褛的流浪汉孤身走在维布尔森林中的小径上。破了好些洞的斗蓬包着他的身体,长至肩头的蓬松零乱的金发,与头发一般可以看出多日未整理的络腮胡挡住了他的大部分脸。
他的一切外表与一般随处可见的流浪汉并无区别,如果硬要找出有什么与众不同的地方的话,那么就只有他的一双少见的极为漂亮深邃的眼睛和插在背上的与他的破破烂烂的斗蓬十分相称的破破烂烂的大剑。
“应该不会再走错了吧?我已经向142个人问了路,应该就是这条路通往贝斯城吧!
虽然走错了99次路,但明天终于能到达贝斯城了。“流浪汉口中喃喃自语,似乎没有注意到一头亚兽人在树林的掩护下悄悄逼近了他。
天庐大陆上生活着许多种族,而亚兽人则是多数种族望之色变的种族,似乎是人兽结合的产物。它们智能不高,浑身黑毛,样貌丑恶,高大结实但行动敏捷,战斗力强,嗜杀好斗,多以在野外掠夺旅人,抢劫村庄为生,是名声相当恶劣的种族。
亚兽人终于忍受不住猎物的诱惑,从藏身的树丛后一跃而起,如闪电般向流浪汉急扑而下,利爪瞬间已袭至流浪汉的脑袋!!!
亚兽人的瞳孔攸地收缩,明明白白看见就在爪下的猎物,爪子击下竟毫无击中的实感!
刹那间,猎物已如鬼魂般倏忽出现在自己胸前,然后心脏传来一阵麻痹。
这是怎么回事?!
这是这只亚兽人这一生中最后一个念头。以它的智力不足以理解所发生的一切,也不会了解这次他袭击的是一个多么可怕的“猎物”。
轻轻抖落剑上的血,流浪者的表情没有一丝波动。这只是他旅途中如同踢飞一块挡路的小石子般的小事罢了。
他继续向着路的前方走去。
第二天中午,流浪汉的前方终于出现了一座城市,喜悦的笑容开始浮现在他的唇边(虽然要在一大片络腮胡中找到他的嘴唇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是……
笑意还没抵达他的眼睛就冻结在他的脸上。
“Oh!Shit!”
高高的城门上端正漂亮的刻着几个大字:庞洛斯城。大开的城门也好像一张咧开的大嘴在嘲笑他。
流浪汉前往贝斯城的旅途中的迷路次数堂堂迈入一百大关!
第二章
庞洛斯是个相当大的城市,城中不乏达官贵人,而贩夫走卒,冒险家,佣兵等等三教九流的人自然更多。而小路旅店是庞洛斯城中汇集了最多三教九流的旅店,在城中也算颇有名气。
砰!一个衣着邋遢的流浪汉从小路旅店中被伙计一脚踹了出来,以一种很难看的姿势摔在地上。
“就你这水平,也敢来吃霸王餐?!”店老板站在台阶上怒气冲冲的骂道,转身摇头叹道:“哎!以前都是有点本事的流氓才敢来吃霸王餐,现在连这种打起来毫无还手之力的家伙也来!这世道啊——还让不让人做生意了!”唠唠叨叨地走回店里去了。
“唔,好痛!”流浪汉哼哼唧唧的挣扎着起身,“都说了是跟亚兽人打斗时弄丢了钱袋嘛!”昨天击杀亚兽人时冷酷的脸此时毫无形象可言地呲牙咧嘴着。
至于事情为什么变成这样,就要说回今天中午他发现又走错了路的时侯了。
他本来想走回头路了,但抱着既来了,好歹吃点东西再走的想法,才走进了小路旅店。
没想到这又是一个更可怕的错误!吃完了三份豪华大餐后才发现钱袋不见了,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大家都可想而知了。而因为理亏而不敢还手的流浪汉,现在自然毫无高手的风范可言了。
当然流浪汉自己不会在意高手风范什么的,目前比较困扰他的明天的伙食问题。
“你连对付几个伙计都没有还手之力,说是跟亚兽人打斗什么的会有谁信呢?”
悦耳的话音入耳,流浪汉狐疑地抬起头。
首先看到的是一双皮肤细致,匀称的美腿,向上,是及至膝盖上的裙子(唔,质料相当高级,结合靴子的品质,可以推断出家境不错),再向上,是纤细的腰身,接着向上,是交叉着的双手以及在双臂的压力下更加高耸的胸部,最后,是一个拳头的特写?
“你在看哪里?!”美女的拳头毫不客气地K在流浪汉的脑袋上。
“你到底要干吗啊?”捂着被K出的大包流浪汉无辜地问道,终于看清了她的脸。她不过十七八岁,五官俏丽,但是眉梢高高挑起,嘴唇颇为丰满,一看就知道个性颇为强悍。
美女的嘴唇勾起一个颇具诱惑性的笑容。“想挣钱嘛?”
“啊!我,我可是正经人家——”流浪汉颇不好意思地说道:“但是现在手头实在拮据——”接着痛下决心般地说道:“好吧!是你的话,我就下海卖身一次也无妨。”
美女越听越离谱,终于忍无可忍地一脚将他再次踹回地上趴着。
“好啦好啦,叫我做什么都行啦!”
“那么,我叫兰妮娅。”美女伸出手拉起流浪汉。“你叫什么?”
“叫我艾里便行!说吧,要我做什么?”
“跟我走吧,我会详细告诉你的。”兰妮娅带着艾里离开了小路旅店的门口。
大街上人来人往,自然没有人会去注意一个流浪汉的去向,更没有人能想像到这两个人即将在庞洛斯城掀起多大的风浪。
第三章
兰妮娅一路带着艾里来到了城郊的一座小屋前,转身道:“这是我住的地方,进来谈吧。”
艾里原先看兰妮娅的服饰气度,都似出于大户人家,而出乎他意料的是,这间小屋竟极为普通平凡,与一路上所见的庞洛斯城中的其他房屋相比只有更破。
“也许里面别有洞天呢!这年头富人不是都喜欢装穷嘛!”艾里只得这样安慰自己。
跟着兰妮娅走进小屋,艾里私下一打量,小屋里的摆设竟比屋外看来还要简陋。
“难道兰妮娅把全副家当都穿在身上?这样的家境能出几个钱雇我?她看起来挺精明,得小心别被她诓去做白工。平时为美女做白工倒无所谓,不过现在可是非常时期啊……”
心中念头千转百转,艾里的脸上不由得有些阴晴不定。
兰妮娅看在眼里,忍不住又想动手,大声道:“放心!我也是刚到庞洛斯,这里是我租下来暂住的。钱少不了你的啦!”
心中的念头被人看透,艾里也只有讪讪地干笑几声。
在屋里随便找了两把椅子坐下後,两人就进入了正题。
“你应该听说过五英雄中的艾德瑞克吧?”
“什么……五英雄?”不会就是……
兰妮娅忍不住翻个白眼:“你到底从哪儿来的啊?怎么会不知道拯救了我们凯曼王国的五大英雄呢?他们的故事早已成为传奇被吟游诗人四处传唱了啊!”
“十年前魔界大举入侵凯曼王国,就是五英雄接受国王委托,封印了入侵的魔王……”
兰妮娅眼中透出崇慕之色,开始讲述凯曼五英雄的事迹,并没有留意到艾里的思绪已经慢慢飘远了。
原来大家竟已被称为英雄了啊……
十年来本以为已经淡忘的往事又在不经意间重新浮现在眼前。
十多年前凭着对手中的剑的执著和信心,仅仅十八岁的我就成为了凯曼王国一带的第一剑士,被人誉为天才,自艺成后从未遇上敌手。而过于容易的成功,也让我变得骄傲,天真的以为自己的力量能打败一切。
魔界入侵後,我接受了那个国王老头的委托参加了由王国中最优秀的魔法师,神箭手,牧师等五人组成的“皇家讨魔团”。哼,“皇家讨魔团”!也只有皇室会取这么老土的名字。要不是抱着希望能遇上能和自己抗衡的敌手的想法,而且也需要魔法师的协助,我还真不想加入。不过名字虽然土,但成员们倒都是值得信赖的家伙。
回想起往事,这些和我一起经历过生死考验的伙伴们的形象一个个又在脑海中鲜明的浮现出来。
最先从脑海中浮现出来的,印象也最鲜明的,便是修雅。艾美拉。
当时年纪不到三十的修雅已经成为凯曼王国魔导公会的会长及首席魔法师。
众所周知,魔法师的成长是最缓慢的。而修雅在这个年纪就身兼魔导公会的会长及首席魔法师二职,这在凯曼王国的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所以理所当然地,她也成为了皇家讨魔团的一员。
在我的印象中,魔法师都是些脸色苍白阴沉的老家伙,所以一向对他们没什么好印象。
而当我看见修雅时,才发现过去的观念多么可笑。
当年的我在王都是颇受女性青睐的,在我身边不乏淑女佳丽。但我所见过的美女却没有一人能比得上她。她的五官并不是最完美精致的,但没有人能拥有象她那样宁静柔美,不染尘埃却又令人觉得亲切的气质。虽然当时她已有了一个八岁大的女儿。
那时沉迷于武道多年的我,已经习惯冷漠对人。初加入皇家讨魔团时,我懒得理人,别人看我自然也不会有多顺眼。是修雅硬拖着我加入大家的活动,让我逐渐发现除了剑外,世界上还存在着另外一些重要的东西,例如友情。是她令我终于与大家成为生死与共的伙伴,因此,修雅在我心中有着与其他成员不同的地位。
西夫曾打趣我暗恋她,我不置可否。修雅可以说是我理想中完美的母亲与情人形象的结合。我并没有爱上她,但她身上有令我恋慕的东西存在。
西夫。多曼帝人如其名,出身盗贼,时常说象自己这样做盗贼也能做成了官方盗贼的,盗贼祖宗如果地下有知,恐怕得气得跳出墓穴来吧。他精于机关陷阱,见多识广,或许是因为职业上习惯了鬼鬼祟祟,提心吊胆吧,他总能及时发现敌情让我们做好准备。只是性格颇有点活泼过头,我想他就算死到临头也不忘和死神调侃两句,是典型的见了棺材也不落泪的家伙。
东尼亚。林奇对吃喝玩乐等都是行家里手,看起来你会觉得他象是个花花公子、纨绔子弟或者说二世祖什么的,就是不象他的职业:牧师。话虽如此,他作为牧师的才能还是不容否认的。
个性认真、稳重严谨的迪卡尔。冯是队中的神箭手,总能冷静客观的对情况做出正确的分析判断,可以说是我们实际上的队长。我和西夫曾经合伙趁他睡熟时在他耳旁突然敲锣打鼓,把他吵醒,而这家伙的表情居然一点变化也没有地问我们再做什么!我常想也只有他这样性格才能在敌人逼近自己时保持冷静,箭无虚发地撂倒敌人。队中有了他,经常没等我冲到敌人面前,敌人就都已了帐了。
这一点令我对他颇有微词。
有这样值得信赖又各具特色的伙伴,自然不时会发生些趣事。而这些事本来都是我生命中最珍贵的回忆,但在那一天后却成为我不敢轻易触及的回忆。
一切都在那一天后崩溃。
终于与魔王面对面交锋的那一天。
其他的记忆已经模糊,深深刻印在脑中的只有——血。
漫天的血。
以及修雅回头最后看我们的那个象是哀伤,又象是放心的眼神。
“排除了千险万难后,五英雄终于与魔王展开了决战。此役被称为封魔之战。”
兰妮娅清脆的话音在小屋回荡,继续讲述着那场血腥的战役。
“……物理攻击对魔王毫无效果,只有大魔法师修雅对魔王的攻击能产生效果,但是仅仅依靠她一个人的力量,不是魔王的对手。不久,五英雄的身上都伤痕累累,处境十分危险……”
勇者一开始落于下风,但靠着正义必胜的信念和超人的斗志,团结一心,激发出超常的力量,终于打败了邪恶?哼,象这样的情节,惊险曲折,自然很投合听众的胃口,可以令世人在茶余饭后津津乐道。但只有你身在其中时,才能看到这听上去令人热血沸腾的故事背后的真实。
无论如何努力,也不能对敌人造成伤害时的无力感,面对死亡时令全身毛孔都紧缩起来的恐惧感,又怎是听别人说说就可以身历其境的呢?
裂天,是从我学剑起就伴随着我的宝剑之名。当我挥动它时,就是天上的云层也能一分为二。对我而言,它早已不只是一件兵器,而是可以信赖的伙伴。握着它,我相信自己能毁天灭地!
魔王长得出人意料的温文儒雅,看上去和人类青年并无不同,但裂天在魔王面前竟是那么无能为力。无论使用多大的力量,多么玄妙的技巧,裂天最多只能在魔王的身体上留下浅浅的伤痕,甚至连血都来不及流出来,魔王便已经在瞬间自愈。而魔王若无其事地接下我最大威力的攻击时,脸上那抹可恶的冷笑始终都没有离开过嘴角。
这就是我多年来为之自傲的剑技!十多年来日夜不辍的修炼,究竟是为了什么呢?十多年以剑为中心的生活究竟有什么意义?!
我既不能对魔王造成任何伤害,也无法保护任何伙伴,只能象个小丑一般上窜下跳,尽量减少着伤害。
我,什么也做不到。
唯一能有效攻击魔王的,只有修雅了。但魔王天生便拥有无限的魔力,而再高明的人类魔法师,也总有耗尽魔力的一刻。
东尼亚还在努力为我们施行回复魔法,但大家都心知肚明,我们的败亡,只是时间的问题了。
窗外天色渐渐暗了,而兰妮娅讲述的故事也接近了尾声。
“……在最后关头,修雅用仅剩的魔力使用了终级魔法,让风土水火光暗六系的精灵与艾德瑞克缔结契约,使艾德瑞克可以用他的名剑裂天剑使出同时具有物理伤害和六大系魔力的剑招!威力大增的艾德瑞克终于有了与魔王抗衡的能力。经过一番激斗,终于把剑插入了魔王心脏,封印了魔王!五英雄终于获得了胜利,只可惜修雅伤重不支,离开了人世……”
这只是旁观者心目中的故事。
害死修雅的,是我。
为我与六系精灵订立契约后,修雅已经耗尽了魔力,委顿在地上。
获得了六大魔法力的我虽然逐渐扳回了优势,但是魔王拥有极为骇人的自愈能力,就算将剑插入他的心脏,不要多久伤口就会愈合,即使将他的头砍下,他也恍如不觉,不多时又会重生出一个。魔王反而抓住我攻击的瞬间露出的破绽在我身上造成了不少伤口。时间拖得越久,我的处境就越不利。
是我的无能造成了修雅的牺牲。
在我又一次把剑插入魔王的心脏后,趁着六系魔力的压力让魔王无法动弹的短短一段时间,修雅吟唱起了一段我从未听过的咒语。
“从未向众生敞开的神之眠地啊,聆听我的祈求!把我的意志化为钥匙,开启那扇万年不灭的印记之门吧!”
天上厚厚的云层随着修雅的吟唱声开始异样的流动,云层的缝隙间不时透射出七彩的光华。地上的草叶碎屑也开始无风而动。
修雅不是已经耗尽了魔力了吗?怎么还能施展魔法?
修雅口中继续念着咒语,蹒跚着走进我与魔王之间:“将罗炎。唐伽洛。金。坎布拉奇亚。特尔维收归您的领域,以我修雅。艾美拉的生命烙上封印!”
这……这是修雅以生命为代价施展的封印魔法!
罗炎。唐伽洛。金。坎布拉及亚?这是魔王的全名?修雅怎么会知道?(注:如果知道神族和魔族的全名就可以和他订立契约,所以神族和魔族都不会泄露自己的全名。)这些疑问都是我事后才想起来的,当时我的脑中只有一片空白,只能呆呆地看着这一切发生。
修雅平时总是保持着整洁柔顺的黑亮长发,现在正在空中狂乱的飞舞,而在她一贯温柔沉静的表情中也埋藏着一丝极少见的波动。她回头最后看了我们一眼,眼神象是哀伤,象是放心,又象是完成了一个夙愿后的轻松。我知道终我这一生也不会忘记这一幕,这个眼神。
然后,她将手轻轻放在魔王的眉心上,完成了咒语。
“修雅。艾美拉在冥界一日,罗炎。唐伽洛。金。坎布拉及亚便不会再现于三界之中。”
咒语的最后的余韵消失在空气中,天地间的一切也都随之静了下来,万物都在无声地等待着什么。
不!
一道耀目的白色光柱猛地冲破翻滚着的云层,将修雅和魔王笼罩其中。
不!
我向光柱伸出手想抓住些什么,但光柱一闪即逝。留在地上的,只有修雅失去生命的身体。
魔王被封印了,我们的任务完成了。在远处关注着这场战斗的人类军队冲上来向我们欢呼,将我拥抱,象对待一个凯旋归来的英雄一样对待我,对待我这个什么都做不到,只能眼睁睁看着伙伴以自己的生命换取胜利的人。我并不认为自己有做错什么,我所做的已经是我的极限。这一刻,我只是觉得过去风光荣耀的日子不过是一个并不可笑的笑话。
我分开狂欢中的人群,走了出去。
从此我不再追求虚幻的名声,不在乎自己看上去多落魄,我只想体会生活中朴实简单的快乐,身上有钱就四处游历,没钱时就接点打怪物,抓逃犯的任务挣钱。冷漠高傲的第一剑士艾德瑞克不复存在了,活在这世上的,是快乐的流浪汉艾里。
突然一个拳头飞来,把艾里从椅子上打得摔了下来,也从回忆中被打回了现实。
“喂!我说了那么久,你到底有没有在听啊?!”原来兰妮娅眼角的余光不小心瞄到艾里一副神游太虚的样子,自然是怒火中烧。
“有啊有啊!然后呢?”虑及自己的人身安全,刚坐回椅子上的艾里赶紧配合地追问,顺便很识时务地摆出一副渴望知道后续发展的标准听众的脸孔。
“后来?封魔之战后修雅被追封为凯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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