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浮生物语-第2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天渐微明时,兰亭站在烛火熄去的房间里,望着那立在窗前的高挑身影,问:“只要他二人一死,金甲神的元灵便能脱离而去,你便能带其返回天庭。为何不让他们饮下毒酒?这是让金甲神归来的唯一方法。如今错过,再无机会……唉,你等了九百九十年哪!当初我见你与他们那般亲近,便担心你无法动手。果然……”
“兰亭……”他低唤了一声,声音暗哑无比,“他二人刚才说的话,提醒了我,我似乎犯了一个错误。”
“什么错误?”
“他现在是苏秋池,她现在是李准,是不是金甲神,又有什么要紧?”天边的第一缕晨光轻抚着九厥俊美却略显苍白的面孔,“重要的是现在,不是过去,也不是未来。这么简单的道理,我竟现在才明白。”
话音未落,他突觉一阵眩晕,身子摇摇欲坠,眼前的一切,都化成了迷离的烟尘。
“主人!”兰亭惊叫一声,冲了上去。
【013】
招展的帅旗上,印着硕大威武的“裴”字。
三十万大军,士气高昂,浩浩荡荡。
有人欢呼,有人垂泪,衣鞋干粮,不断塞到即将走入一场生死之战的亲人与爱人手里。一碗一碗的酒,喝光,又斟满。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苏秋池敲敲自己身上的战甲,冲九厥笑:“威风吧?”同样一身戎装的李准,朝苏秋池撇嘴,说:“也不知是谁在皇上面前吓得话都说不清楚!”
“我那是太激动了!”苏秋池狠狠纠正她。
昨夜,他们做了人生中最大的一个决定。李准领着苏秋池,抱着必死之心,回到皇宫,为自己偷跑出宫的事,向皇帝负荆请罪。在武后发难之前,李准抢先向皇帝请命,恳求大唐皇帝,准许她这个公主披挂上阵,随裴行俭将军同赴关外,扫荡突厥,将功折罪。若不能立下战功,则埋尸关外,永不返中土。苏秋池也同时请命,身为大唐子民,又是宰相之后,更当杀敌报国。
冠冕堂皇,合情合理。皇帝没有反对的理由,武后也没有。远征突厥战事凶险,几人能全身而退?正大光明除了那块心病,也不必担心旁人闲话,自然准奏。
很快,围在苏府与宰相府外的官兵,撤得一个不剩。前夜,两座府邸上的凶多吉少,在一场金銮请命的壮举之后,化为乌有。
“这是去打仗,不是去喝酒。”九厥看着苏秋池得意的模样,笑问:“不后悔?”
“我可能是脑子突然生了病。哈哈。不过,这么做不仅仅是为了替我家解围,恐怕也到了该实实在在干点正事的时候了。”苏秋池用力挠了挠头,“如果这次能打败突厥人,我看我爹与外公再不会骂我败家子了。灭了突厥贼子,我踩是真正的长安小霸王!对不对?”
九厥笑着点点头,千言万语只化成一个动作,用力拍了拍他的肩膀,说:“早日凯旋。”
“待我们凯旋回朝之时,你必要备上几壶好酒,我们再欢歌畅饮,笑谈天下。”李准翻身上马,一身银白战甲熠熠生辉,她冲九厥嫣然一笑,“紫竹林里的时光,神仙也不及。我们只是有血有肉的俗人,如果这样的生活是神仙眼中的堕落,那我情愿留恋红尘,无药可救。”
“说得好。”九厥释然地朝她挥挥手,“那壶酒,我等你们回来喝。”
“喂,我发了誓了。”苏秋池突然从行囊里取出那把舞马衔杯纹银壶,摇了几摇,大声说,“打败突厥兵之前,我再不沾酒,这个酒壶我带在身上,只等回来时灌上你为我们准备的庆功酒。”
九厥拿过那酒壶,从怀里掏出一个卷成细卷的薄纸,塞进酒壶还给苏秋池,笑:“千里循香来,笑对酒中影。珍重。”
大军远去,空留尘土,送别的人,直到再也看不见亲人的影子方才抹泪散去,此去是生里亦或是死别,不敢多想。
【014】
城郊野地中,九厥的脸色越发苍白,他没有驾云,只是步行,而此刻,连步行也没了力气,坐在一块大石上微微喘息。
“出来吧。你等这刻不是很久了么?”他冷笑,似自言自语。
身后的老树旁,三戒和尚现了身形,脸上尽是得意。
“守固星君,你连转世成了和尚,都做不到心底澄明。”九厥斜睨了与他一眼,“脸腐神草都用上了。”
“呵呵,你没有想到我会将腐神草的毒液炼成毒刺,暗藏于李准的镯子上吧。”三戒大笑,“你与那丫头如此亲近,她有难,你必援手。你以为能逃出生夭,其实一切皆在我的计算之下。”这和尚也算是心机费劲了,连生在西溟幽海的毒潭深处的腐神草也找了来,一旦被这种草的毒液沾上,任何妖怪,不论修为高低,成了人还是成了仙,都会法力尽失,打回原形,无药可救。
“我说过,早晚收了你这妖孽。”三戒看着身体已开始虚化的九厥,阴笑。
“你以为你赢了?”九厥泛紫的嘴唇,费力地扬起,腐神草的毒液,已彻底侵蚀了他的身体与元灵。
“你若肯交出三生醒梦书,我还可应允你,不毁去你的原身。”三戒脸色一变,从袍下抽出了一把锋利短刀,“你若还执迷不悟……”
“休想。”九厥连正眼也不屑看他。
世界开始摇晃,天与地好像都换了位置,九厥终是支持不住,倒在地上,身体越发虚化,无数七色光点从里头溃散而出。他看到的,最后的画面,是夕阳下,桂树旁,酒香横溢,有人抚琴,有人起舞……一只青铜酒爵,被一层温柔的湖蓝光芒围绕,古朴典雅,静静躺在地上。
“可恶!”三戒大怒,举起短刀便朝那酒爵劈了下去。
“住手!”一个稚嫩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015】
大明宫最隐秘的地宫中,兰亭与武后做了一笔交易。
他会给出武后最想得到的一个答案,条件是,将那只酒爵完好无缺地沉入翠微山中的荷塘下,三十年内,不得动它分毫。尤其是那三戒和尚,不得入翠微山一步。
武后应允。这个条件,易如反掌。
“其实,皇后娘娘的问题,你自己早已有了答案。”这是兰亭对她说的最后一句话。三生醒梦书最后一次的燃烧,火光分外冥想,似一场隆重的告别。
那落在地上的灰烬里,显出几排字来——
明月当空,君临天下。本自空来,当回空去。
一阵暗风不知从哪里拂来,地上的灰烬,四散消失。地上,只留一卷《兰亭集序》。武后长长出了一口气,仿佛一辈子都不曾呼吸过一般。
翌日,两个便装打扮的侍卫,带着一个锦盒,往翠微山上的荷塘而去……
【016】
调露元年,裴行俭大军压境,顺利平定东突厥二十四酋之乱,然,大唐军士亦伤亡惨重,众多战死的将领兵丁,大多马革裹尸,魂留关外。在运返长安的部分家书遗物中,一把舞马衔杯纹银壶,尤为显眼,那酒壶里,放的却不是酒,而是一幅画。
有幸存的兵士说,这酒壶的主人,听说是高官之后,主动请缨,出关杀敌。他常与一白甲小将并肩杀敌,英勇无比。然,在突厥人的一次偷袭中,他们所在的军队误入陷阱,二人连杀几十名敌将,可终因敌众我寡,整队兵士全军覆没。野蛮残暴的敌军为了泄愤,还一把火烧了阵亡唐军的遗体。据说那场大火,竟烧了三天三夜,甚为惨烈。而此举更加激发了大唐军队的士气,众人化悲愤为神勇,用最短的时间击溃了突厥叛军。
至载初元年,武后登基,称圣神皇帝,改国号为周。
李唐天下,终成武氏囊中之物。
【017】
神龙元年,东都洛阳,上阳宫内。
她觉得自己真的老了,铜镜里的白发,多得快要漫出来似的,暖炉烧得熊熊,却驱不去讨厌的寒意。
她遣退了所有的宫女和太监,只在偌大的宫殿里,留下自己,与面前那不起而来的青衣男子。
“你就是那只酒爵啊。”她对于这位访客的身份,毫不讶异,倒是回想起了许多快被遗忘的过往。人老了,就爱回忆。
“你的头发真好看啊。上天将最美的颜色给它了。”她微微笑,额头眼角的皱纹深重得像刻上去的。
“我是来致谢的。”男子缓缓道,“无论当年你做过什么,你终究是守信之人,让我有了几十年安稳时光,在荷塘之下吸天地灵气,重修人身。”他顿了顿,问,“三戒和尚呢?”
她想了许久,才说:“他啊,好像不多时就疯了。我见这和尚麻烦,砍了他的头。”
这就对了。腐神草虽然害他不浅,可这妖草还有个习性,对施毒者亦有反噬之效,虽不至于让对方法力尽失,落个疯疯癫癫,却是一定的。害人必害己,这条俗气的道理,任何时候都是有效的。
“你若不来,许多事我都不记得了。”她略佝偻着身体,拄着龙头拐杖,走到殿外的廊上,望着脚下那一片笼于深夜的城池,眼神浑浊而空茫。
他站在她身后,问:“今时今日,你依然站在最高的地方。不过我想知道,从这里看下去,你看见了什么?”
她怔了许久,说:“空。”
他浅浅一笑,道:“我该告辞了。后会无期。”
翌日,大周皇帝武则天,病逝上阳宫,终年八十二岁。
有传女皇病逝前,下过一道密旨。内容为何,未曾泄露。只是,那块本该立于乾陵之外,刻满武氏一生政绩的石碑,被换作一块空无一字的无字碑……
有人说,女皇入葬之时,枕下垫的是一本《兰亭集序》,真迹。
【018】
他去了苏府。虽然现在的它,已是一座废宅。
宅中的后院里,离着一座小小的衣冠冢。年代久远,连冢前的石碑上的刻字都肮脏模糊得看不清了。
他从袖中取出了三壶酒,逐一摆在冢前。第一壶酒,敬给一本书。它是妖怪,但有名字,叫兰亭。第二壶酒,敬给一个叫李准的女人。她金枝玉叶,巾帼不让须眉。第三壶酒,敬给一个叫苏秋池的男人。长安小霸王,名副其实。
任何一本史书上,都没有他们的名字。但是,他们比任何人都值得被记住。因为,那是一群遵从了自己真心的意愿,诚恳地挥洒生命的人。
他朝冢前的石碑上略一拂袖,两排干净俊秀的字迹替代了之前的混乱肮脏——千里循香来,笑对酒中影。
“这壶酒,我总归还是要与你们喝的。”
男子举起手里的酒壶,一饮而尽。
【尾声】
“我偶尔还是会想,当年到底有没有做错。”九厥坐在我对面,手里拿着一个鸡腿,半响也没下口,“如果我让他们喝下那杯毒酒,现在,他们本该好好的活在天界,做他们的大力金甲神。”
“当神仙就是幸福么?我不觉得。”我大口吃着面条,我喜欢这个小饭店里的面。九厥笑笑,不说话。
“最要紧的是,每个人都应清楚,现在应该做什么。执著过去,空想未来,我都不欣赏。”我咽下面条,口齿不清,“总之,我可以与你打赌,就算时光倒回,你依然会阻止苏李二人喝下毒酒,他们俩依然会选择杀敌为国。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你们都在不知不觉中,明白了‘现在’的重要性。”
“呵呵,所以你从来没兴趣窥看自己的未来。”他把鸡腿塞进嘴里,两眼望着窗外,努力做出吃得很香的样子。
“喂,别这样啦。虽然你暂时找不到他们,不过照我看,你上次遇到他们,是等了一千年,算起来,从唐朝到现在,也差不多一千年了,我看,也该遇到他们了吧。”我鼓励般地拍了拍他的肩头。
他突然变了脸色,眼神落在他的右肩上,旋即五官扭曲地冲我吼:“你能不能洗了手再碰我!”他那件刚买的,价值不菲的名牌衬衫上,印了五个油光光的指印。
我连面汤都没喝就逃之夭夭了,后头是穷追不舍的九厥,边跑边吼:“赔我钱!”
饭店外头,一个导游领着一队游客朝这边走来。游客里,一对年轻男女正吵得不可开交,“踩了你一脚而已,用不用这么大惊小怪啊?跟个娘们儿似的!”
“死三八,换我踩你一脚试试!!”
“你敢骂我三八!”
“骂你又怎样,你打我啊?!”
“你当我不敢么!!”
一时间,整条街都被他们折腾得鸡飞狗跳,热闹非凡。
我发现九厥不追我了,他站在街边,兀自望着那对男女呆呆出神。好吧,我知道,我是出了名的金乌鸦嘴,说什么中什么。我想,这次我得一个人先回家了。
离开西安之前,我买了一个舞马衔杯纹银壶的仿制品,下个月是九厥的生日,这个当礼物正好。关键是便宜……
坐在机舱里,我无聊地翻看着杂志。渐渐地,我觉得有些不妥。一种被人窥看的感觉,攫住了我。我突然抬头,四下看去,身边的乘客们看书的看书,睡觉的睡觉,并无异常。难道是我面条吃多了,消化不良导致精神不济?
我甩甩脑袋,赶紧闭目养神。心下只盼飞机快些抵达。话说我不在的这几天,山中无老虎、猴子称霸王,将不停完全交给胖子瘦子大力,实在不能让我放心。只盼回去之后,我的店没被火烧没被水淹,没被相关单位查封就好……阿门。
浮生物语 暮声
【楔子】
秋天了,我最喜欢的季节。
炎热与躁郁都随着沉寂的蝉声远去,一切生命都在风暖云阔下,呈现出饱满而精神的一面,应和了这个季节的特质——收获。
从西安回来已经好些天了,附近的学校也开学一个多月了,可我发现,不停出了一点问题——本该随着这帮小馋猫的回归而直线上升的销售额,不但没有上升,反而下降了许多,放学后总是热闹的店堂,变得冷冷清清,与往日之景大相径庭。
虽然不停的销售额的高低,于我的经济状况并不具有实际意义,可我好歹也经营它快一年了,好歹也认认真真地将它当成事业在做,好歹我也习惯了店里人来人往的情景。突然的冷清,我不习惯。
我想了想,打发胖子和瘦子出了门,要他们到不停的周边去走走看看。
傍晚,两人回来,带回的消息,果然应了我的猜测。
就在与不停隔街相望的地方,新开了一家店,也是卖甜品的。
根据胖子和瘦子的口供,这家店并不太具备与我的店抢生意的资本,因为比起不停里头琳琅满目,色味俱全的甜品们,该店售卖的产品实在单一并且低端——棉花糖,哪里只卖棉花糖,各种颜色各种口味。
插在玻璃柜里的棉花糖,像偶尔停留的云朵,用不同的颜色表示不同的心情。
那些曾经留连于不停的小馋猫们,似乎将全部心思都放到了这些绵软易化的东西上,它对他们的诱惑,在极短时间内战胜了他们对往日所爱——也就是不停里的各种甜品的钟情。
直觉告诉我,这是反常的。
自打陪九厥那厮去了一趟先,准确说,是在回来的飞机上,偶然截获了那一道窥视我,却寻而无踪的视线之后,心里便存下了些微的不悦,或者说不安,再或者说是某种隐于暗处的,未知的东西,以并不友好的姿态在悄悄渗透进我的生活,可我却暂时无法捕捉到它。
都说女人的直觉是敏锐且精确的,何况我不止是女人,还是女妖。
那家店的店名,与我的不停一样古怪,叫做——
暮声。
听说,“暮声”的老板,也是个女的。
我想,敦亲睦邻是好习惯,哪怕是所谓的竞争对手,也应礼貌拜访。
暮声离不停并不远,不过隔着一条街。但我想,我将要跨过的,绝不止是一条街的距离。
外头起了风,今天没了阳光,温度陡降,胖子和瘦子忙着翻箱倒柜找厚衣裳,房间被弄得乱七八糟。
我今天没心情吼那两个祸胎,只端着茶杯站在窗前,从茶杯中渐渐散去的热气里,怔怔看着院子里,无数金黄的叶片,簌簌落了满园。
那道一直让我耿耿于怀的目光,似从每一片落叶上折射出来……
【一】
我看着警车从暮声大门口开走,还看到一对满面愁容的中年夫妇,互相搀扶着从店门里走出来,其间,妻子分明还不死心于某事,要在返回店里,却被丈夫拖住,最后悲悲戚戚地上了车,绝尘而去。
暮是个聪明的女人,在我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她的眼睛变告诉了我这个事实。
从没有谁的眸子,能碧绿得那般好看,在长密睫毛下流转不止的,不光是一个属于活人的眼眸,而是一抹天与地才能孕育出的有生命的绿色,注视得久了,它仿佛可以没有障碍地溶化进你的身体和意识。
睿智是不能装的,暮的眼睛将睿智这种玩意有形化了。
我甚至根本没有开口询问警车与夫妇的事,她已然笑盈盈地替我倒好了一杯果汁,娓娓而道:“听说最近发生了几起失踪案,**已来过好几次了。”
她讲得那么自然,像转述一则天气预报。
我端着那杯橘黄色的橙汁,像红酒一般轻轻摇晃,没打算喝,只觉得颜色好看,就像这家小店的装潢一样,浓厚而均一的颜色,墨绿调为主,好看也典雅,但终究透着一股子沉实的执拗,连同店里的陈设,桌椅柜灯,都圆是圆,方是方,没有任何新奇混淆的形状,若没有那些铺在桌上的流苏桌布稍作点缀,稍露灵动,这间小店,不可能拥有任何吸引小孩子的魅力。
最关键的是,本该作为主打的甜品柜子,只占据了店堂里不起眼地一角,几支红黄蓝绿的棉花糖,有些寂寞地在偶尔漏进来的风里颤动,比起我的不停,这里委实太萧索了些。
被这样一个对手抢了生意,怎么也讲不过去的。
“换作别人,面对那些**,多少都会慌了手脚。”我放下橙汁。赞许地看她,“你很镇定。”
“那些失踪的孩子,在他们失踪前的确来光顾过我的小店。可他们买了东西之后便离开了。再来多少**,我都是同样的回答。”暮淡淡地说,又看看我点滴未动的果汁,“怎么,果汁不合裟椤小姐的口味?”
“我喜欢茶。”我笑答,放下杯子,“但你的果汁颜色很好看。”
对,果汁的颜色很好看,但这里的一切都不如眼前的暮好看。我很少从心里去叹服一位同性的美貌,除了当年的雪裳女仙,暮是第二个。我欣赏那些用最简单的佩饰与最随意的,生出最动心的魅力与风情的女子,者会比精雕细琢所出的刻意之美高明许多,也更容易让你牢牢记在心里。
暮的衣裳,只是简单的针织淡绿色长裙,系着细细的腰带,白色的平底鞋上略略露出一截雪白的脚踝,上头系着一条红色的细绳,绳端有一个小小的,不起眼的碧绿坠子,把她完美的肌肤衬得精致可爱。暮的一头长发,被她随意地束在脑后,说不出什么形状,像一只半开的玫瑰,发间用一支别有韵味地干花发髻别住,举手投足间带出的是山林里流动的清灵之气。
这样一个女子,微笑中又有些淡漠地坐在面前,很难不吸引你。
如果我是个男人,也许在第一眼就会爱上她。
我对她,有一种难以言表的熟悉,以及愿意与她亲近的意愿。这对于总是习惯对初次相见的人冷冷淡淡的我而言,是一个奇怪的改变。
这个女子,可是来抢我生意的对手呢,我却没有打算与她针锋相对。
我们继续闲聊,她说她初来乍到,也曾路过我的不停,还去买过甜品。还听说不停有一位漂亮的老板娘,可惜她去的时候我不在,只有一个竹竿样的瘦子和一个圆球般的胖子在店里忙碌,两个人抢着要给她打包甜品,瘦子还涎着脸管她要电话。
在这打不一样吗?
“啊……我那两个帮工对客户总是很热情。”我笑着说,心里却恶狠狠地盘算着怎么扣胖子瘦子的工钱,以败坏本店形象为由。
“是对女客户热情吧。”她掩口而笑,妩媚娇俏,“不过你的甜品味道真好。所以我才动了也开一间甜品店的心思。虽然还有好多甜品我不会做,但我的棉花糖看来也很受孩子们欢迎呢。”
“呵呵,可不是嘛。我的客人都被你的棉花糖粘走了。”我故意玩笑般道,看似随意的目光在她的店里四处游移。
我当然知道这不可能是一家普通的甜品店,更加知道,眼前这个叫暮的美丽女人,也不可能是个普通的女人,虽然她努力将自己扮演得很普通。
我看不透暮,她应该不是妖怪,资历再老的妖怪,以我的修为,都可以第一时间分辨出它们身上独特的味道。所谓妖气,是妖怪们终其一生都不能摆脱的印记。但,我没有从暮身上发现类似的可疑气味。可是,直觉上,她有不太可能是普通人类。
在我与她继续闲聊的间隙,我并没有从这间店里发现任何异常的东西,只有放在邻桌上的一本《论藩镇割据之害》,引起了我的兴趣。
“你喜欢这种没有多少趣味的史学研究书籍?”我指着那本明显已被翻旧了的平装书,“我以为你会更喜欢张爱玲或者张小娴之类。”
“所谓藩王,不过乱臣,当除之而绝后患。你觉得,真是这样吗?”
她居然问了我这样一个问题。
虽然我是个活了许多许多年的妖怪,安史之乱后涌现的藩镇割据之实,我也亲有耳闻,可那时的我并没有关注这些国家大事的意识,暮的问题,我无法回答。
“他们为什么不说,藩王分明是在为皇帝戍边守地,分忧解难,若昏君当道,藩王取而代之有有何不可?”暮的语气明显急促了几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