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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物语-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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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是的,他在唱歌,歌声像流过森林的河水,轻柔蜿蜒。

她听不太清歌词,只觉得那调子,真动听。

阳光,歌声,还有他恬淡的神态,让身下那块坚硬的石头,都变得温柔起来。

这就是百里家穷尽千年时间都要斩尽杀绝的敌人?!

这就是他们口中恶贯满盈,以人为食,还会幻化成人类扰乱世间的怪物?!

百里未步觉得脑子里一阵刺痛。

“你还会画画?”当她把药交给他时,好奇地瞟了一眼他放在石头上的画板。

“无聊时的消遣。”他看着她被阳光晒得微微泛红的脸颊,认真说道,“谢谢你。不管将来怎样,我都很感谢上天让我遇到过你。”

浮生物语·猎狮(14)

“快去吧。以后的事情交给我。我一定有办法破除那个诅咒。”她故作轻松地朝他吐了吐舌头。

他用微笑回应他,朝她挥挥手,突然说:“你睡着的样子,真的很像一只小猪,还会流口水。真丑呀。”

“你!”她柳眉一竖。

他哈哈一笑,转身消失在密林中。

看着他消失的方向,她脸上的笑容渐渐淡去。

她还没有找到办法。家人们的决定已经比那块石头还要坚硬,只等到九色葵开花,他们就会行动。

他留下了画板,吹过的山风哗哗翻动着上头的画纸。

她上前拿起画板,雪白的纸上,画着一个手握弓箭的年轻女人,站在河水边,一只歌唱的小鸟扇着翅膀,站在她的肩头,阳光从高高的云杉之间洒下,远处,有个男子的身影,寥寥几笔勾出,似在朝女人张望。他并没有画出她的脸,只留着一个空空的轮廓。

画纸上的留白处,写了几排好看的中文——

如果我们相遇,

我忘记了歌词,你是否记得曲调。

如果我们相遇,

我在暮色中张望,你是否点亮灯光。

如果我们相遇,我向你走去,

有没有关系。

这是他刚刚唱的歌吧,百里未步突然觉得鼻子有些发酸。

黄金狮人又怎样,真正想要的,也不过是平凡安宁的生活。

10。

离平安夜,只有两天了。

到处都洋溢着节日的氛围。

学校已经放冬假了,可百里未步仍坚持到达蒂餐厅打工,为了方便隐瞒自己的行踪。

她每天都会在工作结束后去找kevin兄妹俩,给他妹妹带去一些有助于恢复筋骨的药材,虽然她的箭伤已经痊愈,但行动依然有些不便。

其实,她是想见他。

说来也许是个笑话,作为一个猎人,她爱上了自己的猎物。

如果这是诅咒的作用,百里未步甚至会感激它的存在。

可是,她至今没有找到既能破除诅咒救回弟弟,又能让他安然无恙的方法。她翻阅了家里所有的典籍,才知道曾祖父下的结界,只有百里家的男性才能解除。现在除了她父亲,没有人能办到。而她父亲根本不可能解开结界放走他。

如今,她几乎无计可施。她甚至想过用麻醉剂对付那些亲戚,九色葵的花只开一天,只要过了花期,无法制出焰晶箭,就得再等十年。

可是,弟弟怎么办?他已经撑不了多久。

他是父母唯一的儿子。

她的头,痛得几乎要裂开,却无计可施。

她垂头丧气地走在回家的路上,眼睛里只有一种颜色,灰,死一般的灰。

寂静的路上,她心事重重地低头前行。

身后的树丛里,有异声响起,似有兽类穿过,又像有飞鸟扑动翅膀。

百里未步从神游太虚里蓦然清醒过来,突地回过头。

最近一段时间,她总有这种感觉——在密集而立的树丛之间,有一双眼睛,若隐若现地窥视自己。偶尔还有脚步踏在积雪上的嘎吱声,但总是在她回头之前就没了声息。

不过,这次的回头,却让她吓了一跳。

一个瘦弱的人,站在她背后,裹着厚厚的黑色长大衣,衣服上的风雪帽翻盖下来,几乎遮住了那个人大半个脸,只露出一张苍白的嘴唇和皮肤粗糙的下巴,连是男是女都看不出来。

“你……有事?”她转过身,有些警惕地看着对方。

“九色葵要开花了……”那人缓缓开了口,听声音是个苍老的妇人。

她顿时一惊,除了百里家的人,没有谁知道九色葵这种东西。

浮生物语·猎狮(15)

“真正破除诅咒的方法,并不是没有。”那老妇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像一截枯去的树桩。

“真的?!”百里未步不假思索地朝她急步迎上,心头的狂喜不啻于见到了拯救世人的神祗。

“别过来!”对方急急后退几步,“听我说完就好!”

她慌忙停下来,不敢再挪步。

“百里家的地下室里,有个神龛,上头有个木盒……”

老妇的声音,在风雪声中时而模糊,时而清晰……

“这就是真正破除诅咒的方法。下诅咒的狮人,并不是没有留下破除的方法。只是,至今没有百里家的女人能做到。父母一直都知道,可是不会说。”老妇的声音突然有些哽咽,“当年,我最终没有勇气打开它……丧失了勇气的猎人,等于失去了灵魂,她的身躯也会因此快速苍老,直到死去。”

百里未步的呼吸,似乎被寒冷的空气冻住了。

“你是……”她疯了一般,不管不顾地朝那老妇奔去,一把抓住她的双臂,“你是姐姐?是不是姐姐?”

几滴眼泪,从帽子下落到百里未步的手上。

“十年,我把自己藏起来。因为我的懦弱,我丢了他,也丢了自己。我常常会站在远处看家里的灯火,我也看到你一天一天长大,知道你遇到了他……可我再没有面目回到百里家,更加没有面目去见他。”老妇慢慢掀开帽子,一张风霜成皱的灰暗脸孔暴露在百里未步的面前,虽如此,可那眉眼之间的熟悉,分明还是她失踪了十年之久的姐姐——百里未晴。

“姐姐,你……”百里未步的眼泪夺眶而出,“你知不知道我们找了你多久!”

“不要跟爸爸妈妈说我来找过你。”百里未晴重新戴好帽子,“我知道家里来了人,也知道他们想干什么。我已经失去了人马族最重要的勇气,如今只是一个没用的普通人。未步,当我死了吧,就当给我保留最后一点尊严。”

“姐姐!”她抓住百里未晴,拼命摇头。

“我犹豫过要不要告诉你这个方法。”百里未晴看着妹妹,“最后,我还是来找你了。百里家的女人,流着人马族的血,我们是天生的猎人,勇气就是我们的灵魂,丢了它,我们就是一具没用的空壳。”她拉下百里未步的手,嘴角绽放出微笑,“当年我做不到的事,希望你会完成。”

说罢,她扔下在风雪里发愣的百里未步,疾步消失在沉沉暮色中。风雪瞬间掩盖了她的足迹,仿佛她从未来到过百里未步的面前。

11。

她脱掉身上那件越发碍事的羽绒服,轻装上阵,在森林里快速穿梭。

离平安夜还有几个钟头。

老地方,她远远就看到了等在那里的他。

“来跟我说Merry Christmas的么?”他一脸轻松地朝她笑。

“手给我!”她一把抓过他的手,另一手已经举起小刀,朝他的手指割了下去,碧绿的血液,顺着他的指间流出。

她把刀一扔,低头吸吮他的伤口。

“你在干什么?”他奇怪地看着她的举动,打趣道,“你别告诉我你改行当罗马尼亚的名产了。”

百里未步抬起头,用力咽下口里的,他的鲜血。

“很难说呀,当吸血鬼很帅的。”她的胸口大起大落,朝他咧嘴一笑,满意地擦了擦嘴。

“你到底怎么了?”他突然严肃起来。

“来送圣诞礼物的呀。”她也很严肃地回应他,然后从背包里取出一个纸盒,放到他手里。

他接过,要拆,却被她阻止。

“抱抱我吧。”她仰起脸,笑颜灿烂。

浮生物语·猎狮(16)

他略一迟疑,将她揽入怀中。

雪越下越大,身旁的湖面上已经结起了冰,反射着奇异而美丽的光线。落下的雪花,每一个都像有生命的精灵,在听不见的乐章里翩然起舞。

“给我唱一次那天你唱的歌吧。我觉得很好听呢,当你给我的圣诞礼物吧。”她紧紧抱住他,把脸埋在他温暖宽阔的胸膛。

他笑笑,把她搂得更紧了,嘴里,轻轻哼起那首熟悉的曲子。

如果我们相遇,

我忘记了歌词,你是否记得曲调。

如果我们相遇,

我在暮色中张望,你是否点亮灯光。

如果我们相遇,我向你走去,

有没有关系。

“我……”

许久之后,当歌声已经飘到很远,他开了口,却被她用手封住了嘴。

“有的爱,还没开始可能就要结束。”她抬起脸,只看到红红的眼眶,泪水已经被她偷偷擦干净,但是她仍旧笑得灿烂,“但是,我依然爱你。”

她踮起脚,在他的唇上轻轻一吻。

“这可是初吻哦!”她转身跑开前,回头朝他扮了个鬼脸。

他拿着她送的盒子,有点呆地看着这个突然跑来,又突然离开的疯丫头。

他苦笑,她说得没错,有的爱,没开始就要结束。

她是来跟自己告别的,他这么想。

的确,过了这个平安夜,一切都会结束的。

他已经做好了准备。

12。

零点的钟声响起。

平安夜了。

百里未步站在神龛前,出神地望着那个蓝光流动的木盒。

姐姐的话,言犹在耳——

那木盒里,是张黄金狮人的狮子皮。如果百里家的女人,喝下心爱之人的血,再披上这张狮子皮,她就会变成与爱人一模一样的黄金狮人,连她的至亲都无从识破。只要她替他受了那支来自自己家人的焰晶箭,这诅咒就会彻底破除。

披上狮子皮,意味着她放弃人马族的身份,成为黄金狮人的替身。当然,也意味着,交出自己的生命。

十年前,百里未晴最终没有勇气打开它。之前,也没有人做到。

百里未步做了个深呼吸,把手伸向了木盒,脸上,洋溢着释然的笑……

13。

翌日清晨,碧落森林最高的那块岩石上,立着一只金色的狮子,雪停后的阳光,照耀在它的身上,神迹般的光彩中,它仰起高傲的头,朝空中的某一处张望。

丛林里,一队手执弓箭的男女,飞速奔跑。

“就是他!十年前我见过它!”领头的老者,健步如飞。

狮子的眼睛里,一张接一张出现了熟悉的脸孔。

最后头的,是父亲。他没有别人的兴奋,两道剑眉紧紧锁着。

看着他们,狮子安静地低下头,从容地等待。

心里哼起了歌。

森林的另一处,他静静地坐在落满雪的云杉上,拆开她给他的礼物。

是他那天留下的那幅画。

只是,在他写的那几句话之后,又多了几排娟秀的小字——

如果我们相遇,

你忘记了歌词,我会记得曲调。

如果我们相遇,

你在暮色中张望,我会点亮灯光。

如果我们相遇,请向我走来。

如果这一世不行,

那就下辈子。

一支流动着九色光华的利箭,剑身箭头如水晶般通透,它在空气中擦出一道火红的痕迹,朝岩石上的狮子飞去……

如果说,狮子也会笑。你相信么?

可是,岩石上的它,的确在笑。

尾?

“原来这家伙不是来吃人的啊……它干嘛不早变成人的模样,吓死咱们了!”瘦子跟胖子躲在门外,边朝房里张望,边猥琐地窃窃私语。

浮生物语·猎狮

楔子

这是我第一次在深夜请别人喝茶,而这个“人”,还是一只几乎绝迹江湖的稀有品种——黄金狮人。

“要我找冥王帮忙?”我喝了口牛奶,打了个呵欠,“你还真是狮子打呵欠,口气不小。”

他的身子朝前略略一倾:“我知道你跟现任冥王私交不错,你还给她写过一个自传叫《我的老公不是人》。”

我一阵咳嗽,连声道:“那都是多少年前的事儿了。这个跟这个……没什么直接关系吧?”

“世间掌管生死轮回的,只有冥王。也只有你才能帮我。”他垂下他总是骄傲的头,喝了一口浮生,笑道,“真苦。不过,在我的忍受范围之内。”他恳切地望着我,“我知道你跟百里家也有交情对不对,你还在未步小时候见过她……”

“比起找不到她的痛苦,这茶水的味道根本不算什么,对吧。”我打断他,咂咂嘴,舔去沾在唇边的牛奶,“谁解开了结界?我真该揍他一顿,把你放出来踩坏了我的花花草草。”

他放下茶杯:“未晴回来了,她说出了一切。她父亲,解开了结界。百里家跟黄金狮人的宿怨,就此结束。”他顿了顿,眉眼间有欣慰,“还有,未雨现在已经可以踢球了。如果她知道的话,一定会非常开心吧。”

“曾经,黄金狮人真的是以人为食的吧?”我的习惯就是,专门问对方牛头不对马嘴的问题。

“这……”他点点头,“但是我们吃的,都是奸恶之徒。”

“看来,喜欢金子的人,不止我一个呀。”我狡黠一笑,“所以说啊,你们成为猎物的关键原因,不是你们吃了多少人,而是你们的身体里,藏了多少足金的骨头。那才是众多‘猎人’们真正的猎物呀,包括百里未步那些远道而去的亲戚,救人倒未必是真的,找你讨金子才是正经。”

如果我没记错,据古籍记载:黄金狮人,皮肉之下,皆生赤金骨骼,价值连城。自古,欲取之者众。可化人形,额有金印,隐于世间。

他苦笑着摇摇头:“不止我们吧。只要人类感兴趣的,他们都会想办法取来。喜欢皮草,就剥下别的动物的皮;想替自己治病,就把熊关在笼子里取胆;想满足口腹之欲,可以将无辜猫狗活活打死。”

我安静地喝光了牛奶,起身道:“今天太晚了,我得睡了。你回去吧。”

他不动。

“当然,你可以选择帮我把房顶修好再走。”我径直朝门外走,临出门前,我回头,“把你的手机号留下来。”

他愣了愣,继而高兴地说:“好!”

一周之后,我给kevin发了条短信,内容是一个地址,远在十万八千里外的一个小国。在那里的某个街区的某户人家家里,刚刚诞生了一个女婴。

放下手机,我打开电脑,在我的BLOG里写了一段看起来很朴实的话:

没有智慧的勇气,是鲁莽。

没有宽容的勇气,是偏执。

没有爱的勇气,是残暴。

如果真的勇敢,就会为你披上一张狮子皮。

如果真的勇敢,就会让人马的利箭,掉转方向,指向自己。

你是个真正勇敢的猎人,未步。

数月之后,我收到了一个硕大的快递包裹。

里头,是一座差不多两个拳头大小的足金雕塑——一头狮子傲然立于石上,旁边,站了个手执弓箭的姑娘。

给老朋友打个电话套个消息而已,就能赚这么大一块金子,我真是笑得合不拢嘴。

我想,以后我会把这座雕塑放在最显眼的地方。

虽然我只是一只树妖,可我也是射手座。

我想,我们每个人,或者每只妖怪,都需要真正的勇气。

浮生物语·狐守(1)

楔子。

三月的最后一天,我坐在距地面二十米高的地方,眺望。一种叫春风的气流时不时拂过我的脸庞,却捎来阵阵不该有的寒意跟异常的气味。

瘦子捂着鼻子站在我身后,一脸不满地咕哝:“什么地方不好去,来垃圾场春游……”

胖子啪一声打死一只叮在他脸上的早产蚊子,忍不住扯着嗓子冲我喊:“老板娘,今天也不是法定假期啊,咱们不开店做生意,来这里干嘛?又脏又臭还有蚊子!”

“不乐意的话,你们尽管离开,又没绳子拴着你们。”我懒懒地说。

我坐的地方,是一座小山,不过它的大半个身子都淹没在各种各样的垃圾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丰富多彩。这些无用的遗弃物,日积月累,营造出了山峰连绵的假象。可远观,绝不可近玩。

春光三月,美景处处,我却一早在“不停”门口挂上了“东主有事,歇业两天”的牌子,然后拎上胖子跟瘦子来到市郊的迎月山附近。这个地方,多年来无人管辖,最后成了约定俗成的天然垃圾场。就在我们到来的时候,还有一辆无牌无照的运渣车偷偷摸摸倒完一整车废料,再若无其事离开。

爬上垃圾山的巅峰,一眼就能看到守卫在四周的迎月山,那是真正的连绵山峦,还有那条有一个很美的名字,但实际上已被污染成了臭水沟的迎月河。

胖子跟瘦子面面相觑,想走,自然是不敢的,他们知道我有一百种不用绳子也能困住他们的本事。

“老板娘,那您好歹跟我们说说来这里的理由啊!”胖子蹭到我身边,哭丧个脸,“也不知道这些味道闻多了会不会得肺癌。”

“以你的EQ跟IQ,我一时间真的很难跟你解释清楚。”我摇摇头,抬头看天,今天阳光明媚,棉花糖一样的云朵漂浮在海水般蓝的天空。但是,整片迎月山,却笼罩在一片阴霾黯淡的灰气之下,阳光被阻隔在外。

当然,人类看不到这层灰气,顶多感觉此地比别处阴冷。但,我不是人类,瘦子跟胖子也不是,那层异样的灰气在我们眼里飘荡,聚集,从迎月河的河面直往天际。

我指着河面正对的天空,问:“看到空中的那条缝隙了么?”

胖子瘦子顺着我的手指看过去,一条若隐若现,如蛇蜿蜒的灰黑缝隙,藏身于那块比别处灰暗许多的空中,漂移而过。云朵很好地掩盖了它,不细看很难发现。

“那叫天缺。”我放下手,“天地连山水,山水生灵气。如果缺了这股由山水而生的清灵之气,天地之间就会少了支撑,失了平衡。长此以往,天缺地残,轻则风不调雨不顺,重则天地成祸,生灵涂炭。迎月河上,已经有了一块天缺,并且在扩大中。”

瘦子跟胖子顿时煞白了脸,他们不久前刚看了传说中的《2012》。两个家伙不约而同地抓住我的手:“老板娘,难道……你想效仿女娲补天?那可是个技术活啊!”

“要补也要先补你们的脑子!”我甩开他们的爪子,站起身,看着脚下那片死气沉沉的山水,“这里的山水失去灵气,是因为没有了守护它们的神。”

瘦子一转眼珠:“您是说山神爷爷山神奶奶之类的东西?”

“把你活埋在这儿,应该不会有人发现你的尸体吧。”我慎重地凑到瘦子耳边说。瘦子嗖一下退开到五米之外。

“闲着也是闲着,我来给你们讲个故事吧。”我转过身,定定望着脚下那条已经没有了本来面目的迎月河。

我与人,有百年之约。今日,是履约之时。

1、

对于我是一只狐狸这个事实,我一直觉得很没创意。

由古到今,从小说到动漫,从传说到电影,到处都能看到狐狸的影子,草根狐狸,狐狸妖,狐狸神,型号齐全。就连骂人都会用上“狐狸精”这个千百年永垂不朽的名词。

作为一只自认为与众不同,喜欢走在潮流尖端的时尚帅狐狸,我很讨厌这种滥市的感觉,物以稀为贵,到处都是狐狸就不值钱了嘛。

所幸的是,狐狸虽然多,但真正见过我们这类可以修炼成人形的狐狸的人,还是少数,只要我们身上的神秘光环还在,神话气息不灭,我就略感安慰了。

但是,我除了偶尔郁闷一下狐狸滥市之外,把更多的郁闷放在了那个叫唐小花的土妞身上。

想想吧,在潮人密布的新世纪,时尚滚动的大都市,居然还有人用“小花”当名字,这不是“杯具”是什么?而比“杯具”更凄凉的“餐具”是——本狐狸是这个唐小花的守护灵!

唉,这就是作为一只非普通狐狸的身不由己啊。就因为我们比那些草根同类多了些本事,比如腾个云驾个雾,穿个墙隐个身之类的,于是就注定要担负起别狐不需承担的责任。

我对自己的认知一直比较模糊,也不太清楚自己属于哪个等级的狐狸,反正狐狸们懂的法术我都懂。记得我从那个暗不见天的狐狸洞里出来的时候,脑子里就跟装了GPS一样,径直就朝市妇幼保健医院奔去,连穿十二堵墙壁之后,我一个踉跄跌倒在产房里,一仰头就看到护士手里那个光溜溜的像个小老太太一样的女婴。

不过,初降人世的唐小花硬是一声不吭,不论医生拍她多少次,依然坚贞不屈,死都不哭。

就在众人以为这孩子是不是被异物堵了气管时,我上前对准她的小屁股抽了一巴掌。

哇一声大哭,唐小花荣膺当年婴儿啼哭最高分贝奖。然后,我发现,不论我站在哪里,唐小花的眼睛都会准确地转往我所在的方向,接着,她就会咯咯地笑。

这丫头能看见我!从她一出生的时候就能看见我!这实在太奇怪了。按照我们这种狐狸的规矩,如果没有用尾巴扫过普通人类的眼睛,他们一辈子都不会发现我们的踪迹。

我开始好奇究竟是谁委派我来当这个小怪物的守护灵了,可惜的是,自打出了狐狸洞之后,我发现我居然找不到回去的路了,而关于我之前在狐狸洞里的生活,也像一个个破掉的肥皂泡一样,从记忆里快速淡去。

我猜测这是为了让我专心完成自己的守护使命而下的咒法,按约定,我得守护着唐小花直到她寿终正寝。在这段漫长无聊的岁月里,防止我开小差跑回洞里睡大觉的最佳方法就是让我找不到家门。真狠!

不过,虽然我的记忆被模糊掉,但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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