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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朝凶猛-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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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便提一下,司马昱和徐贵人生的这个女儿叫新安公主,新安就是心安的意思,这个公主长大后成长为一个勇于追求爱情的猛女,一次出游看见了个帅哥,立刻决定今生非他不嫁。但问题是她已经嫁人了,于是立刻干了件天下女人都引以为豪的事情——休夫,然后便乐颠颠地跑去那个帅哥家里提亲。

但是人家已经结婚了,而且夫妻感情非常好,正房是不可能的,要当也只能当小妾。但是堂堂公主,皇帝的亲姐姐,岂能倒插门当偏房,正常的女人估计会黯然神伤,挥挥衣袖,屁也不放就走。

但猛女就是猛女,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因为她是公主,是晋孝武帝司马曜(预言主角)的姐姐,她便拿出了女人的杀手锏,天天到皇帝那儿去闹,结果逼得皇帝下圣旨,硬是拆散了那对活鸳鸯。

故事到这里并没完,这个帅哥和他老婆感情实在太好,到了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的地步,于是帅哥也做出了一件超级血性的事情,你不是贪我帅嘛,我把自己搞残,愣是拿着艾草把自己烧瘸了,血性得让人血崩。于是帅哥变衰哥,可新安公主是个猛到极致的女人,我的就是我的,好坏都是我的,只要你活着就必须娶我,不然就是抗旨,我灭掉你一家子。

爱情和家人的性命,相信任何思维正常的人都知道怎么抉择,于是瘸子帅哥最后还是和心爱的老婆离了婚,乖乖地娶了这个公主。

忘了介绍了,这个帅哥写的字也很帅,在历史上也很有名气,他叫——王献之。

穿越回来吧,司马昱在“勤政”了一年后,徐贵人的肚子始终是瘪瘪的,看着自己的一年努力长满了绿毛,司马昱的火气很大,嘴臭得能熏死苍蝇。

这时那些勤快的手下们更勤快了,立刻又请来了个许神仙。但他们却不知道,许神仙和扈巫师是朋友,行走江湖讲究花花轿子人抬人,于是许神仙便和老实可怜的司马王爷说,扈巫师说的没错,但是你的方法错了,怎么能守着一颗歪脖树,放弃整个大森林呢。应该广播种,勤耕作,不能把全部的子弹都浪费在一个女人身上。

于是司马昱便把他所有的老婆都集中起来,挨个试验。很多男人都会想这事如果轮到自己身上那真是祖坟冒了青烟,可咱们的司马昱此时却恨不得把自己的祖坟扒了。

因为他太多老婆了,大大小小差不多一百个,整个一个“钢七连”。全部弄完得半年,还是一天法定假日都不能享受,也没人颁劳模奖。

以一敌百只有轩辕黄帝干过,自己一个凡夫俗子,四十大几,酒色入骨,肾也毁了,想一想都绝望。

于是他经常自怨自艾,吃饭没味道,睡觉做恶梦,尿黄得像鲜榨橙汁,经常早上醒来,发现嘴里起了一个牛大的水泡,漱口吃饭不小心捅破了,疼得满地乱跳。

他更常常在无人处暗弹伤心泪,悔恨自己年轻的时候贪图酒色,把生殖系统给透支了,四十岁的人,八十岁的肾,望着天上的星星一声叹息。

冬天已经来了,春天还会远吗——雪莱。

世界很大,转角有爱,莫灰心,且随意。一个做好事不留名的江湖算子粉墨登场了。

不用问,又是自己手下那帮泥腿子找来的,没办法,死马也得当活马啊,况且这位大哥确实很有料的样子,口口声声能把那个生儿子的女同胞给找出来。

于是司马王爷便把自己的老婆全部排成行,列队迎接国检。可大仙一点也不满意,连看都不看,指着娘子军们问司马昱:

洗厕所的有吗?

没有。

扫地的有吗?

没有。

做饭的有吗?

没有。

这些都必须有,不准有职业歧视,革命只有分工不同,没有高下之分。

于是王府里的所有雌性生物体都粉墨登场了。

大仙一个接一个的相面,终于在队尾(宫中的女奴也分了好几级,地位最低的自然在最尾)停下,欣喜地指着一个高大健壮、阳刚威猛的黑妹大叫道:找到了,就是她了。

司马昱欲哭无泪,这个娘们比自己还爷们呢。

这个真的行?

这个真的行!

全场的观众都被雷到了,外焦里嫩的,王爷口味忒重了吧,她可是昆仑奴啊!

“昆仑”一词,在中国古代除指昆仑山外还指黑色的东西,意思就是黑色皮肤的人。据《旧唐书·南蛮传》一百四七纪记载:自林邑以南,皆卷发黑身,通号为昆仑。另在《隋书》列传第四十七记载:林邑古国,其人深目高鼻发拳色黑。俗皆徒跣以幅布缠身。

也就是说这个昆仑姐姐来自东南亚,但我对此又有些怀疑,因为昆仑姐姐不仅黑,还有个东南亚人没有的优点——高,又黑又高还是卷发,更符合非洲土著人的特点。如果是真的,那可谓天朝上国,海纳百川啊。

司马王爷为了传宗接代的历史使命,把心一横,吃了一盘辣椒炒牛鞭,然后在众人的搀扶中颤抖着进了洞房。

儿子,你将来一定要孝顺啊!

家人们还是很体谅人的,没有一个说新婚快乐之类的伤人话,只是那个刚刚洞房的昆仑姐姐,深情地望着自己的夫君,用厚厚的嘴唇温柔地问道:你到底喜欢我哪一点?

司马昱冷冷地道:我喜欢你离我远一点!

夫非常之人,必有非常之能。外来的和尚会念经啊。

几年的工夫,昆仑姐姐李陵容便为司马昱生下了后来的晋孝武帝司马曜和弟弟司马道子还有妹妹鄱阳公主,不仅圆满完成任务,还超额完成指标。

即便是生了儿子,李陵容的身份也没有半点改变,依然是卑贱的“宫人”,因为在司马昱的眼中,她不过是个用来借种的机器,机器是不配得到宠爱和封号的,使命完成了,从哪里来便回哪里去吧。

但她依然无怨无悔,默默地尽着自己做母亲和妻子的责任,抚养孩子成人,教他们做人的道理,直到亲手把孩子送上那万人瞩目又危机四伏的宝座上。

伟大的母亲!虽然命运无从选择,却依然伟大!

混血皇帝司马曜的时代到了。和他的名字一样,这注定是个耀眼的时代。

他上台,准确的措辞应该是登基,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经手老爸的葬礼。他老爹简文帝司马昱下葬时,和以往的岁月相似,哀鸿遍野,哭声震天,鼻涕一把泪一把地叨念着“为什么走得那么早”“怎么就不让我代你去死”之类的煽情话,然后再一起跪倒,让新皇帝节哀顺变,化悲痛为力量,带领大家再接再厉,取得新的胜利。

然后新皇帝再拿出早已写好的圣旨,找个嗓门洪亮声音磁性的太监照着读,前面通篇都是废话,只有最后两句话有用,大赦天下和赏赐群臣。

然后群臣欢呼万岁,一场和谐大戏降下帷幕。

其实所有人都明白,那群孙子们之所以比儿子还卖力,不是因为感情,不是因为忠贞,而仅仅是因为一个位置,一个屁股的位置——皇位。

这个世界最厉害的永远都不是人,而是位置。

但这出交接仪式所有人都只猜中了开头,却没有猜中结尾,因为主角没按套路出牌,他没哭。

儿子不入戏,孙子们表演再精彩也没用,因为他们只是个跑龙套的,死跑龙套的,剧情往哪边发展,男一号说了算。

男一号面无表情,凝望着苍穹,他才刚刚十一岁,他的心灵并没有被这个世界所污染,就像三鹿没加三聚氰胺前那样的洁白无瑕。他独立风中,轻蔑地欣赏着这群奴才的表演。左右的大臣侍从急了,一个劲地劝他:陛下,这种场合,您该痛哭流涕才对,哪怕装装样子,干打雷,不下雨也好啊!

青葱少年司马曜铿锵有力地答道:“我不悲伤,泪从何来?”

易中天教授总结过国人的思维方式或心理习惯,其中之一就是“一事当前,不问是非,先问亲疏”,按照这个逻辑,我们的司马曜小朋友很快就会被戴上昏君逆子之类的大帽子,虽然不是绿色的,但一样不环保。

哲学家萨特说得好:他人即地狱。很多东西都只是表象,也许,我从来就没有在你身边过。

司马曜对父亲的感情就是这样,我根本就不是你的儿子,只不过是你传宗接代的附属品,只不过是你装点门楣的饰物。因为你从心里面就觉得我是一个黑奴的儿子,我存在的唯一价值就是让你在祖先的牌匾下炫耀我行。

更可恨的是你如此狠心地对待我的母亲,在为你生儿育女之后,她就被彻底打入冷宫。虽然在庆典上,你依然还会对我们母子微笑,但我知道,那笑只是个表情,与关爱无关。

人在势,花在时。如今你不在了,凭什么要求我流泪!

这就是一个真实的司马曜,一个有血有肉的性情中人,在生命的尊严和生存的压力下,更多的人会选择后者。但如果会有更多的成年人能有少年般性情的话,我相信,这种改变是可以强壮一个民族的。我相信,未来,会有那么一天!

只可惜,现在并不是未来!

司马曜也依然会为自己的随性而付出代价——血的代价。

人生就像一杯茶,不会苦一辈子,但总会苦一阵子。

李陵容终于熬出了头,司马曜继位后立刻加封她为淑妃,一个“淑”字,当之无愧。同时他大张旗鼓地向天下告示,我的母亲虽然是“昆仑奴”,但她也无愧为母仪天下的皇妃。我虽然有外族血统,但也是堂堂正正的中华帝王。

为了向全天下表明自己是个合格的皇帝,年轻气盛的司马曜一亲政就放了三把火,好大的火,每一把都火气冲天。

第一把火,实行“口税法”。

简单点说,第一,因为当时士族大家私藏了太多田地,政府又没办法仔细丈量,便把以前的按田地大小纳税,改成按人口纳税;第二,王公以下,一视同仁,有户口的,全都交税;第三,服兵役劳役的,为国家作战的,就不用交。

这样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以前豪强士族享受特权,不用交税,但偏偏他们又占有大片土地,现在好了,按人头纳税,都得交,一个也不能少;平民百姓没地或者很少一块地,却一大家子人怎么办呢?好办,去当兵吧,或者去服劳役吧,劳动人民最光荣,你就不用交税了。

不要小瞧“口税法”,它让政府的财政收入大幅增加,让征兵更加顺畅,更重要的是,它推进了南方的大开发。豪强士族土地有限,但家丁却很多,手心手背都是肉,那阵也不兴下岗再就业,于是只能继续开荒,变荒山为良田,间接支援了祖国建设。

还有就是这条政策透露着非常博大精深的社会管理原则:那就是政府权力的作用只应该用来协调社会各方面关系,不应该过多地干涉各个社会领域的自由发展。如果执掌权力的人不能从权力中任意获取利益,如果权力不是社会各个领域的左右力量,那么,这个社会的发展可能才是良性的。总之,权力是润滑剂,而不应该是方向盘。

第二把火,就是打仗了。

打仗其实是在打经济,因为有了这场改革,才会有后来那场惊天动地的胜利。对待母亲,让他得了个“孝”字,“淝水之战”让他得了个“武”字,孝武二字,当之无愧。

如果这就到顶了的话,也未免太小看这个混血皇帝了,第三把火才是最大、最凶的那把,大到他的老子,他老子的老子,连想都不敢想。

因为有过一无所有的经历,所以司马曜对到手的一切都备感珍惜,他相信,只有把这一切牢牢地握在手里,才是最安全的,于是他干了一件风险与收益都极高的事——加强皇权。

当时的中央政府由琅玡王氏、颍川庾氏、谯国桓氏、陈郡谢氏四大家族轮流坐庄,控制各个要害部门,正常情况下想加强中央集权的任何举动都是风险超高的行为,基本上等同于自杀。

但历史就是喜欢玩人,咱们的黑人皇帝居然一点风险都没遇到就干成了。

他干成了,不是因为他多么高瞻远瞩、英明果敢,事实上,他成功了,仅仅是因为他什么也没干。

他虽然什么也没干,但有一样东西是别人所没有的,他的命够硬。

他用了刘翔冲刺的速度就把桓冲、谢安、谢玄、桓石虔等重臣先后克死,盛极一时的桓、谢两家后继乏人,青黄不接,便只好乖乖交出荆州、江淮地区的军政大权。然后他再让自己的亲弟弟司马道子(也是黑人)总揽军权,就这样,什么都没干的黑人皇帝完成了几代人的梦想,皇权得到振兴,真是时也、运也、命也。

就在他春风得意的时候,那个神秘的预言终于掀开暗黑的面纱,并以癌细胞的扩散速度在大江南北传播。

预言很简单,但很毒辣——“晋祚尽昌明”,就是说晋朝的国运亡于昌明,司马曜,字昌明。

这则预言就是说,司马曜是一个亡国皇帝,败家皇帝。

史书上说,司马曜出生时正是早晨三四点钟的太阳,因此他老爸给他取名叫做司马曜,字昌明。后来他老爸看过“晋祚尽昌明”的预言,立刻感到犹如2012到来,哭得死去活来。

这明显是个谎话,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的谎话。

《礼记·曲礼上》记载:“男子二十,冠而字,女子许嫁,笄(簪子)而字。”也就是说昌明这个字是在他二十岁生日后才取的,那时他老爸早已经给阎王爷打工快十年了。

“没有永恒的朋友和敌人,只有永恒的利益”,造谣者只能是那些利益受到损害的人。拨开历史的迷雾,我们很容易发现,那些被逼交了税,让了位的四大家族的高干子弟才是谣言的始作俑者。

虽然谣言很低劣,但丝毫不影响它的传播速度,既然晋朝的国运快完了,就意味着群雄要逐鹿,天下要大乱了。

第三章混乱的前戏

在人生的戏台上,我们每个人都是演员,而且绝大多数都是不入流的群众演员。在我们的戏台上注定每天都是直播,没有彩排,收视率不高,待遇很低。一个盒饭就可以让我们鞍前马后。至于被选上或者没有被选上,吃的是这份盒饭还是那份盒饭,就像飘零的树叶落在茅房的哪个坑里,其实根本不必问太多的为什么——摘自朋友的日记。

然后这个朋友问我:我未满三十岁,离死还远,青春尚在,激情却无。

我伤感地说:如果80后算老的话,也许我们真的老了。

村上春树说:我一直以为人是慢慢变老的,其实不是,人是一瞬间变老的。

刘裕就是在这一瞬间变老的。

自从被狠揍一顿后,刘裕变得寡言少语,经常一个人走在田园看窗外无星无月的夜空。仿佛得了色盲,看什么都是阴沉沉的,只有黑白二色。偶尔出一下太阳,那只在明天的梦里。

村头几个孤苦的老人在可怜地呻吟,刘裕突然感觉自己像一个身不由己的木偶,不知道自己一生将走向哪里。在几十年之后,会不会也像那几个老人一样,枯坐在生活的角落里,看着一切都摇头叹气?会不会也像他们一样,自觉地退出生活的前台,坐在那群孙子们绚烂的灯影里,一面抠着衰老的鼻孔,一面追忆自己万劫不复的青春?三十岁,他第一次觉得自己如此苍老。

我这辈子最大的不足就是挨的打太少了,吃的苦太少了,对困境缺乏承受力。好在刘裕不是。

暂时的沉沦是为了深深的思索,在思索中他终于找到了出路和勇气。

往上爬,不断地往上爬,直到那最高的顶点,只有让所有人仰视,才不会有人瞧不起我,才不会被人欺负。

种田累断了腿,卖鞋喊破了嘴,打渔遇上了官匪,赌博被打得后悔。正行走过,偏门闯过,既然条条都是死路,那就死中求活。刘裕,和全世界挡你路的人干了吧!

我刘裕绝不沉沦。我只能有两种死亡:辉煌,或者壮烈。

三十多岁,即便是现在,也是个找工作备受歧视的年龄,好在刘裕这回找的工作不需要技术含量过硬,只需要拳头够硬就行了,这点,刘裕是很自信的,自己的动手能力是很强的。

来吧,刘裕!到军营吧,那里才是你腾飞的地方!

既然决定了远方,就要风雨兼程!

只是临行前还是要和妻子告个别,刀光剑影,刘裕不会皱半下眉头,但辞别家人,让他那七尺之躯感到重逾千斤。这么多年来,没让妻子享一点清福,此时却要启程,也不知什么时候能回来,也不知能不能回来。

“去吧”。臧爱亲还是那样的善解人意,因为她知道,真的爱一个人就无条件地支持他,她也相信,自己的丈夫终有一日会高唱大风,衣锦还乡。

临行前,她把自己用粗布织的纳袄交给刘裕,从此刘裕行军打仗永远都穿着这件纳袄,他坚信这件满含妻子深情的衣服能带来好运,能让他逢凶化吉,百战百胜。

就这样,刘裕启程了,这一去,千山又万水;这一去,三年五载不回还。

刘裕在离开家乡的最后时刻热泪满眼,亲人的叮咛还在回响,而他却将永远离开……无论我将来成功还是失败,悲伤或者幸福,你都会看到,在我生命的最深处,有一个永远不会忘记的家……

要么不做,要做就做最好。刘裕就是这样的人。

抱着这样的心态,他来到了当时最好的军队——北府军的一支部队,他的第一个老板叫孙无终。

先介绍一下这支光荣的队伍吧。这支天下闻名的队伍不是政府军,当然也不是土匪。西晋八王之乱后,中国北方大乱,无休止的征战杀戮,五胡争相乱华,汉人当然也不能坐以待毙,大批想要活命的汉人自发地组成一个个武装流民集团,从北方涌入南方,另寻侨居之地。而地处交通咽喉又富裕的京口自然首当其冲。

千万别小瞧这群武装的流民,因为他们什么都没有,所以他们什么都不怕。只有团结,只有拼命,才能保命,才能不被欺负。要生存,只能战斗,因此这支队伍随便揪一个出来,都是百战余生的兵王,就是这支军队,把前秦的百万大军打得满地找牙,他们就是天下闻名的北府军,一群苦命的流民塑造的奇迹。

一千多年后,又有一支坚忍不拔、百折不回的流民武装登上历史舞台,他们也是什么都没有,所以他们也什么都不怕。只不过行军的路线和北府军完全相反,在自南而北两万多里的路途上,几万人的队伍竟然不用靠烧杀抢掠来维持士气。而那支队伍的平均素质恐怕不比农民军或是流寇高多少,也肯定没有享受过系统军事化管理和完美福利保障的政府军待遇。

有些声音认为那支军队的坚强是靠洗脑、蛊惑人心和分田地造就的,我认为这是一种以黑推白的谬论,因为这根本无法解释这支军队在面临困境时所表现出的顽强精神。

我来说几件印象里的小事:

中央苏区为了对抗经济封锁,下令刮茅坑来煮盐。这种盐煮好后大家都不太愿意吃,他们的总司令吃了第一口,而且从此他只吃这种盐。

过草地的时候,普通士兵给米一斤……党员给米八两。

信仰的力量,人性的奇迹!

刘裕在北府军的那支军队中,因为岁数比较大(三十多岁),很多新兵都叫他叔叔,他面相忠厚,再加上识字(虽然写的很难看),所以便被委任为参军,完成了由普通士兵到基层军官的跳跃(这对他的未来非常重要)。

每一个成功的奥特曼背后都有一群默默挨打的小怪兽。

就从这个军营开始,刘裕将从几个挨打的“怪兽”身上,充分体验到升级的快感。不用电话亭,不用内裤外穿,只用双手,就完成人生华丽的转型。

军队最大的价值是在国家出现危机的时候,不过在危机出现之前,刘裕必须得等,好在老天并没有让他等多久,一场巨大的危机来临了!

这场危机是由一个孩子造成的。

先得从这个孩子怎么上台说起。

要想解释这个孩子怎么上台的,先得解释这个孩子的大伯是怎么下台的。

他的大伯人倒没什么毛病,只是爱喝酒,酒后爱乱说话,别人乱说话倒也没什么,只是这个人还有个别人没有的头衔——皇帝。

司马曜同志的一生被三个女人所影响,第一个是他的母亲昆仑姐姐李陵容,其余两个将在这里登场。

很少有人能在坐飞机成功之后不忘乎所以的,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墨索里尼的女婿齐亚诺在参观完了纳粹头子阿道夫在巴黎的阅兵之后,敬畏地说:我从来没见过一个人在获得了如此巨大的成功后依然那样的谦卑和冷静。但他哪里知道,这个元首在阅兵之后激动得一夜未眠,第二天便签署了让第三帝国空军精锐损失殆尽的“海狮计划”。

成年人会用欠揍的虚伪来掩饰内心的得意忘形,而少年天子,又有一半异族血统,可能从骨子里就不知道什么叫做中庸、内敛、慎独吧,早已经被成功的光环闪耀得七零八落了。

在烧了三把大火挽救了整个国家之后,大火的余苗也顺带着烧坏了他的脑子,我本一无所有,如今坐拥天下,如果还不及时行乐,自己岂不是个“井”,横竖都是个“二”。

不过司马曜这时还得夹着尾巴做皇帝,属于那种有贼心没贼胆但却贼难受的阶段,倒不是因为有人告诉他乱搞男女关系影响形象,而是因为他还不敢,还不敢面对后宫中那个巨大的身影。

热恋时,相许下辈子再结良缘;结婚后,常常怀疑上辈子造了孽缘!

在他亲政的那一年,为了有人能够照顾他的饮食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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