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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神府-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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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了半晌,李猩红脸上渐渐有了血色,二人才停了下来。

    “啊——”唐奕一声惊叫,立即从地上坐起,

    李猩红闻听她的叫喊,连忙睁开眼睛,也吃了一惊。在整间屋子内,遍布了数以万计的蚂蚁,地上、桌子上、立柱上、床上,只要是屋子内的东西,就一定会有蚂蚁。

    那些蚂蚁都是深红色的,而且体积比普通的蚂蚁大,看上起着实让人想要作呕。李猩红抱住唐奕,退到门口处,惊疑地看着眼前的一幕,好端端的房子,怎么会突然出现这么多蚂蚁?

    难道是巧合?这个桃园,蚂蚁就长得这么可怖?

    这时,房间外传来一阵敲门声。

    二人面面相觑,一把竟房门推开,贝兼钱正带着家丁赶到,满怀关切地问道:“小奕,怎么,出了什么事?”

    “叔父,你这间房子,里面都是蚂蚁。”唐奕颤着音,显然她受到了惊吓,二人运功疗伤时,都是闭目运功,等疗伤完毕后,睁开眼睛,四周就变成这样了。身为女人的唐奕,岂不害怕?

    贝兼钱的表情僵住了,他还没来得及解释,就听到李猩红一声冷冷地讥诮道:“贝前辈,贵府的待客之道,未免有些特别吧!三更半夜,竟然会出现那么多蚂蚁?你别告诉我,桃园这个地方,还盛产蚂蚁。”

    显然,唐奕的惊叫声,也惊动了叶宸玺,他带着木风与苏素铃也出现在门外。

    见到叶宸玺,贝兼钱一脸委屈,又显得颇为尴尬,他叹了口气,深沉地说道:“李公子,你可能误会了,这蚂蚁,并非出自桃园。而是,有人故意为之,驱使这些蚂蚁,来到桃园兴风作浪。”

 第169章 蚁贼

    “哦?”李猩红的冷眉向上一挑,“什么人,竟敢挑衅桃园的主人?”

    “唉……在桃园以东,有一座山脉,名唤常山,此间有一伙土匪,常年盘踞在深山之中,以打家劫舍为生,以掠夺从桃园发往各地商会的物资为业,为害一方。”

    “是吗?”李猩红眉头挑得老高,狐疑着,说道,“那这跟桃园出现的蚂蚁,又有什么关系呢?”

    “李公子,你有所不知,这些红蚂蚁跟土匪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什么关系?”李猩红冷言问道。

    “是啊!一群山贼土匪,跟这些红蚂蚁有什么关系呀?”在旁边的唐奕,惊魂稍定后,也忍不住自己的好奇心,心中疑惑不解,开口问道。

    而众人对这蹊跷之事,更是极为好奇,一时七嘴八舌,徐徐向贝兼钱询问原由。

    结果,不问不知道,一问之下竟把众人都吓了一跳。

    原来,这常山上的土匪,自称为蚁贼,经常劫掠过往的商队,贝兼钱号称富可敌国,天下首富,桃园又处于常山一侧,自然就成了这些蚁贼的摇钱树。

    而他们每次行动,都会事先将红蚂蚁驱使至桃园,造成恐慌。随后,贝兼钱派往各地的商队,就会莫名的被洗劫一空。此番,红蚂蚁再现,定是这些蚁贼又要抢夺桃园送往各地的物资了。

    这些红蚂蚁体积庞大,不知比一般蚂蚁要大出多少。它们喜好腐蚀啃咬桃树,房屋、衣物、器皿无一例外。

    桃园也因此蚁患猖獗,为了应对此事,经常贝兼钱会忙的焦头烂额,桃园的家丁,或以烈火焚烧,或用毒药喷剂,或使沸水浇灌,虽然一时止住红蚂蚁的蔓延,却也给桃园带来不晓得损失。

    而这样,也只能是治标不治本。

    对此,贝兼钱也曾去衙门备案,甚至这件事连当朝的辅政王福王也都惊动了。他闻听此事,勃然大怒,也曾命当地州县府衙,领着官兵围剿蚁贼,几经波折却无功而返。

    原因,是当地的官兵进山围剿时,还未曾找到蚁贼的巢穴,就遭到红蚂蚁的攻击,落了个大败,经过数次败绩后,官府之间形成默契,对这些劫掠的土匪,就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但是,毕竟贝兼钱身后有福王撑腰,各地官府的官僚都不敢怠慢,虽然无力进山剿匪,却派官兵对他的商队进行保护,扬言会一路护送这些物资,安全抵达目的地。

    他们以为,有他们官兵的护送,土匪就不会明目张胆得公然抢夺。毕竟,朝廷忌讳的就是杀害官兵的乱贼,而且还是落草为寇,形成了一股势力,有威胁地方百姓的土匪。

    然而,即便如此,也还是逃不过蚁贼的劫掠。

    无奈之下,贝兼钱只有想了个法子,他高价聘请天下驰名的几个镖局,协同官兵押送商队的物资前往各地,设置七十二个商队,实际上仅有三个商队载着物资,其余都是故布疑阵,什么都没有。

    他认为,就算蚁贼再有通天的本事,也不可能将七十二个商队一次全部劫掠,这样自己的损失就会降到最低。

    可惜,他错了。

    这些蚁贼,就像是蚂蚁一般,嗅觉极其敏锐,从桃园出发的七十二个商队,偏偏就只有载着物资的商队被劫,其他的安然无恙。

    贝兼钱彻底的绝望了,只盼蚁贼不要每年都驱使红蚂蚁来桃园。因为,只有红蚂蚁入侵桃园时,商队才会发生被劫掠的事件。

    近几年,贝兼钱亏本了不少,也因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生意越做越少,人人都惧怕了蚁贼,生怕将银子投给桃园,会一去不返。

    也从红蚂蚁出没至今,周边只要听闻“蚁贼”名号者,无不战战兢兢,生怕自己的钱财被劫掠了去。

    贝兼钱命人用沸水灌溉各处屋舍,收拾停当后,忙活了整整一夜,确认再无红蚂蚁后,方才宽心。然而,他却又一脸愁容,止不住一阵叹息,因为他知道,下个星期自己准备发往各地的物资,少不了又会被蚁贼劫掠了去。

    “宸玺。”李猩红望向一语不发的叶宸玺,冷冷说道,“这件事,你怎么看?”

    “我们吃住都在桃园,受了贝大善人得恩惠,理应有所报答。何况,鬼神府讲究知恩图报,总不能眼睁睁看着人家被贼人抢夺,我们却无动于衷吧!”叶宸玺笑着说道。

    “哦。”李猩红淡淡的点了点头,“那你有什么好主意吗?”

    “看来,我们要进山一趟,会会着群蚂蚁了。”

    李猩红皱着眉头,冷眸盯着叶宸玺,进山去会会那群自称“蚁贼”的土匪。他正在苦苦思索着,叶宸玺身受重伤,定然不可前往;而木风又必须陪在他身边,保护他的安全;苏素铃心高气傲,想必不会插手此事。

    唯独能替叶宸玺排忧解难的人,就只剩下他李猩红了。

    想到这里,李猩红冷声说道:“还是我一个人去吧!”

    “你?”叶宸玺转身瞧着李猩红,突然摇头说道,“不行,太危险了,你的内伤未愈,不能去。”

    李猩红冷哼一声:“这点伤,何足挂齿?再说,对付几个土匪,凭我现在的状态,绰绰有余。”

    “李公子。”贝兼钱打断了李猩红的话,继续说道,“不是我长他人志气,那些蚁贼的功夫,也是出奇的好。驰名江湖的几位镖师,都不是他们的对手。”

    “他们不是我,而我李猩红,也不可能成为他们。从我踏进鬼神府至今,还从未遇到过对手。”

    听到李猩红的话,叶宸玺知道,如果他决定了想要做什么,是没人能够说得动他的,于是,点点头嘱咐道:“猩红,你此行需小心谨慎,切莫在中了别人的圈套。”

    “啰嗦。”

    李猩红虽是冷声叱责,心里却十分感激叶宸玺的这份情谊。

    这时,一只手突然挽住了李猩红的胳膊,只听得唐奕娇嚷着对他说道:“我不管,他们去不得,我却能去得,你也休想甩掉我,知道吗?”

    看着唐奕坚定的眼神,李猩红没有办法拒绝她,只是沉默着红着脸,说不出话来,半晌,才缓缓地点点了头,同意唐奕随他一同前往。

 第170章 常山

    常山乃是一道天然形成的屏障,是桃园向各地运送物资的必经之所,临近大海,气势雄伟,云山雾绕,山峰奇高且甚是陡峻,断崖绝壁,层峦叠嶂,更是不计其数。

    相传千年以前,这里有一位显赫的将军,曾率三千精锐官兵以天险据守此地,后又伏于常山险要之处,牵制胡虏十万之众,凭借易守难攻之地势,全歼了外虏而一战成名,名垂千古。

    后来,功成身退,隐居于此地,从此不问世事,每日潜心修道。传言,他过的自在逍遥,年近六旬时大彻大悟,得道成仙。

    当然,这位将军得道成仙一说,也只是坊间误传,不足为信。

    实际上,这里应该是中原第一大门派——血盟的发源地。

    而这位显赫的将军,就是血盟开宗立派的祖师爷——普阳真人。

    当年的血盟,门徒遍布天下,大有一统江湖之势,其余正邪各大门派,有敢对其不敬者,虽远必诛。

    普阳真人门下嫡传弟子,多大八十八名弟子之多。而在众多弟子中,只有一名女弟子,悟性极高,实力远在其他师兄弟之上,一生痴迷武学,跟随普阳真人,横扫天下,与魔教高手交手,从无败绩。

    魔教教主剑她美若天仙,倾国倾城,武功又属上乘,深深爱慕,便有意拉拢。于是就施以诡计,挑拨她与各大正派弟子比试武功,她平素极为好胜,在魔教教主挑拨离间下,失手打死诸多正派人士,后又恐师父责罚,就藏匿与深山中以思其过。

    一时间,整个武林震惊,那名女弟子一夜倾城,驰名天下。

    于是乎,正派人士,邀请当世五名使剑好手,向血盟发难。普阳真人独当一面,力排众议,接受了应邀,与这五名剑客比试剑法。传言,当年的一战,整整斗了百日,然而都不分胜负。直到第一百零一天,众人都已力竭时,那名女弟子突然出现,欲取五名剑客性命,情急之下,普阳真人为了救护五名剑客,而被自己疼爱的弟子所伤。

    那名女弟子见师父被自己所伤,心灰意冷,发誓永不与师父相见。于是,就远涉重洋,在一处荒岛中,自立门户,不再返还中原。

    普阳真人被其余弟子带回血盟,因伤势过重,内力俱损,又得知自己得意女弟子背离正道,后又听闻她入了魔教,一气之下,万念俱灰,悲伤过度,当晚便驾鹤西去,病逝在了常山。

    魔教闻讯,又惊又喜,倾巢出动,大举进攻驻守在常山上的血盟。这场旷古绝今的正邪之战,历经大小数十场恶战,余下的八十多名弟子,虽然依靠天险,以逸待劳,单页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当时,活下来的仅有二十六人,皆遍体鳞伤,筋疲力尽。眼见大有灭门之祸,余下弟子只能从常山上撤出,重整旗鼓,在找魔教复仇。

    然而,一些正派武林人士,借此机会,趁血盟还未恢复元气,争相上门寻仇。于是乎,又经历几番血腥厮杀,余下弟子也去了一多半,苟延残喘的也仅剩十二人。

    天不遂人愿,十几年瞬间即逝,在余下的弟子中,又有四名英年早逝,一个疯癫了,两个残废,三个换了瘟疫,没几年也都不幸去世。最终,能够继承先师普阳真人遗志的人,也只有后入门没几年的两个人身上。

    从此,血盟一蹶不振,一落千丈,日渐衰落,当年的武林至尊,一代神话从此消失。几年后,便在武林中销声匿迹了。

    正就是血盟的前生。

    谁曾想,又过了数十年,闻出了一位德高望重的医者,正是当年仅存的两人中之一,他凭借着先师所创的武学精要,大彻大悟,并且刻苦专研医术,终于功成名就。

    在他的影响下,血盟渐渐恢复了元气。虽然,不能与曾经鼎盛时期的血盟同日而语,更不能与当世一流门派抗衡。可他却将支离破碎的血盟一派,重新组建,勉强自保,已是不易。

    因先师收徒不慎,才惹出诸多事故,于是,他一生收徒谨慎,只收了一个入室弟子,且常以祖师普阳真人事迹训教徒弟,告诫其勿要走入歧途,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而他一生淡泊名利,与世无争,所幸将振兴血盟的大业,都寄托给了他所收的三代弟子。

    而他的首徒,在他百年后,成为了血盟第三代掌门。他秉承恩师之意,以复兴血盟为己任而广收门徒,不分门第,尽皆传授毕生绝学,其中也不乏出类拔萃之人,刻苦专研武侠,各有所悟,整个血盟,竟出现“百家争鸣”,所学绝技各不相同的奇怪现象。

    就这样,血盟历经磨难,面貌焕然一新,大有夺回武林至尊的决心。

    时至今日,已传至第四代掌门人,人称“紫电神龙”——欧阳飘雪。这个人的名号,如今已经与蜀门的萧七掌门,以及鬼神府的少主叶宸玺齐名了。

    而血盟这个门派,却从来没有人知晓,自他们逃离常山后,所居之地在何处。就连神通广大,耳目众多的鬼神府,对其行踪,也是知之甚少。

    远远地望着常山,再想想曾经的血盟,就觉得这是一个恒古岁月,饱历沧桑巨变的山峰。如今,日新月异,芳草如茵,奇花异草,姹紫嫣红,每一条崎岖的山路,都充满着浓郁淡雅的香气。

    如果,普阳真人泉下有知,得知自己开宗立派之地,竟然有一伙霍乱横行,为非作歹,杀人越货,自封“蚁贼”的土匪,不知道他老人家会作何感想呢?

    也不知道,血盟的后裔,在得知常山之地,经常出没一伙抢夺商人物资的贼人,做着打家劫舍的勾当,脸上会不会感到蒙羞呢?

    当然,他们肯定不会知道,在血盟离开常山后的一百多年后,会出现一伙自称‘蚁贼’的土匪;更不会知道,有两个人,正骑着快马,一路狂奔,向着常山而来,要想替天行道,为民除去这一霍乱根源。

    这二人,便是身为鬼神府杀手的李猩红,以及其夫人,身为唐门掌门的唐奕。

 第171章 老者

    李猩红向唐奕讲述着关于血盟的故事。而唐奕也仔细听着,并且随着他一起进入了常山腹地。

    二人不由得赞叹,常山果然是一座气势磅礴,跌宕起伏的山峰,在日月星辰的映衬下,峰峦叠嶂,雄伟壮丽。

    天下,也只有丹霞峰能与之媲美了。

    忽然,一阵冷风呼啸,扬起一道沙墙横扫而来,黄沙漫天,青草拂动,飒飒作响。

    只听得远处传来一个中年男子的声音:“咱们蚁贼纵横江湖多年,还会惧怕一个糟老头子?兄弟们不用怕,大家一起上,结果了他。”

    唐奕吃惊地望向李猩红,轻声说道:“是他们?”

    李猩红点了点头,疾步走在前面,远远望见十几个壮汉,手持寒刀将一个须发皆白的老头围在核心。

    唐奕见了又气又恼,这群无耻之徒,也忒不是东西了,竟然连老人家都不放过。

    只见那老人双腿盘膝,稳稳地坐在地上,紧闭双目,满脸皱纹,面容慈祥,头戴斗笠,身穿蓑衣,脚踩草鞋,长长地络腮胡子直至胸前,手中拿着一根青藜铁杖,不停地喘息。

    “大叔,你看那老人家,像是已过了古稀之人,落在这群贼人手中,想必也是凶多吉少。想不到,这群土匪,连一个老人都不放过,咱们决不能袖手旁观,置老人性命于不顾。”

    唐奕忧虑地望着那个老人,又凝视着身边的李猩红,他只应了一声“好。”就疾步飞奔,向着那些壮汉而来。唐奕更是迫不及待,纵身飞起,健步如飞,且冲着远处的壮汉朗声说道:“你们这群土匪,真是好不要脸,欺负一个行动不便的老人,算什么本事?姑奶奶今天非要教训你们不可。”

    十几名壮汉听得一声怒斥,大吃一惊,转身一看,却是一个白衣美人,提着双刀来到众人跟前,而她的身后,还跟着一个红衣少年。

    二人径直向众人走来,全然不顾四面包围的壮汉,来到老人面前,两人面面相觑,也都坐在了地上,唐奕笑道:“老人家,你别怕,我替你摆平他们。”

    李猩红问道:“前辈,你没事吧?”

    那老人闻言,缓缓睁开眼,抬起头,细细打量着李猩红与唐奕,突然,望见李猩红手中握着的墨羽剑,吃了一惊,不禁温和地说道:“老朽多谢二位仗义相救,只不过,这位少侠虽有墨羽剑在手,可内伤颇重,恐怕伤的不轻,就别来趟这浑水了。”

    唐奕闻听老人婉拒了他们,也知晓他并非寻常人,不禁改口称道:“老前辈,你居然一眼就能看出李大哥的伤势,”

    这时,一名壮汉提着寒刀,指着二人喝道:“那跑来的臭丫头?也敢管老子们的事?”

    “哎呦喂,还是个漂亮的小妮子呢!”

    “哥儿几个,还真别说,这妮子长得真水灵,不如咱们将她掠回山中,给咱们大哥当压寨夫人,说不定大哥高兴,赏咱们几壶好酒喝,哈哈!”

    唐奕哪听得进这般言语欺凌?猛地站起身,瞬间来到几人面前,一人一记响亮地耳光。她行如闪电,快如奔雷,几名壮汉还未来得及反应,就被一记耳光打的脸上滚烫发热,等缓过神来,方知是被眼前这个女人掌掴了。

    “兄弟们,把这个臭丫头给我宰了!”

    一名被掌掴的壮汉,气急败坏地吼了一声,随即提着寒刀,疾步向前,举刀便斩向唐奕。

    铮——

    墨羽剑陡然出鞘,寒光一闪,抵住了壮汉的寒刀。壮汉大吃一惊,眼前一花,被李猩红一脚踢飞了出去。

    众人惊愕地看着冷漠地李猩红,未曾想到,眼前这对男女,竟然功夫了得。当下各自胆战心惊,相互观望,虽然仗着人多,将他们围了起来,却都不敢向前半步。

    没过多久,一名壮汉颤颤巍巍地说道:“怕什么?他们就只有两个人,我们这十多个人,还杀不死他们?”

    “杀了他,杀了他。”

    十几名壮汉,提着寒刀从四面八方围攻过来,李猩红冷声暴喝道:“保护前辈。”

    “是。”唐奕应了一声,飞身来到老人旁边,挥起手中双刀,将其护住,但有壮汉敢靠近者,都被她的刀锋,逼得进不得了老人的身。

    寒光闪动,墨羽剑在李猩红的手中铮铮作响,众人挥起寒刀,齐向他的天灵盖劈来,李猩红来者不拒,只听“当啷”的清脆响声,十几名壮汉铁青着脸,看着手中的寒刀,竟被墨羽剑斩成了两截。

    众人大惊失色,见斗不过李猩红,狼狈地向后散去,抱头鼠窜,向着深山林子中跑去。

    “哪里走?”李猩红见众人弃了自己,各自逃命,想要抓一个人来问问路,岂知身后的老人,忽然开口说道:“穷寇莫追,更何况,他们并非逃走。”

    “什么意思?”李猩红停下脚步,转身看向身后的老人。

    坐在地上的那个老人,捋了捋胡子,镇定自若地说道:“你们所有不知,也不知道他们是如何练就的邪门功夫,竟然你能够驾驭蚂蚁袭人。适才他们见斗你不过,只能佯作败退引你们进入林子,然后,唤出那些红蚂蚁将你们吃掉。”

    “好恶心!”唐奕一听到“红蚂蚁”三个字,就会想起在桃园自己的卧房中的一幕幕,不由得捂着嘴,全身都有了些许凉意。

    突然,三人遥望深山丛林中,缓缓有一团红光向他们这边而来。那老人一惊,叫道:“不好,红蚂蚁来了。”

    瞬间,在月光的映衬下,地上仿佛被覆盖了一层红毯,缓缓地蔓延到三人的脚下。

    此时,李猩红与唐奕,若是飞起,跃到悬崖绝壁上,定能躲避这群红蚂蚁的攻击。可是,这样坐在地上的老人,就会岌岌可危了。

    李猩红退到唐奕与老人身边,遥望远处十几名壮汉在红蚂蚁身后,又从林子中杀了出来,他无计可施,寻思道:“我二人到此,就是为了这群蚁贼。总不能让这位老前辈,也把命搭在这里。”

    “前辈,得罪了。”李猩红一把拽着老人家,将他背了起来,并对着唐奕说道,“跟紧我,咱们先离开再说。”

    唐奕点了点头,跟着李猩红,来回躲闪地上的红蚂蚁,纵身飞起,一眨眼的功夫,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带头的壮汉见三个人突围出去,又没了踪迹,心下恼火,连忙对身旁的人说道:“想要逃过红蚂蚁的追踪?真是痴人说梦。立即禀告大哥,就说有一男一女闯山,应该是桃园派来的。”

    “是。”

    “其他的人,跟着红蚂蚁,给我追,一定不要放过他们。”

 第172章 剑法

    李猩红背着那老人跑了一阵,天也渐渐暗下,几人便寻了一处山洞,将那老人安置在洞中。

    那老人体力不支,气喘吁吁,端坐在地上,盘膝打坐。

    须臾,那老人才开口说道:“小兄弟,我今日看你使剑,杂乱无章,是谁教你的?按理来说,杀手之王的传人,应该是个使剑高手才对。”

    唐奕闻言,不禁捂着嘴偷笑,凤目不时地看着面无表情的李猩红,只听他平心静气,为道:“你怎知我的师承?”

    “哈哈,天下谁人不知,墨羽剑如今的主人,就是花神李猩红?”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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