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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羁天师-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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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小子就带着他的女朋友巴巴地赶来参加。”张嘉华干脆坐到了老宅大门前的石阶上,笑得跟疯子似的:“那家伙真的是一个笨蛋啊,他那女朋友沈琳,姿色虽然一般,但那丫头身上戴的首饰值钱啊,我本来是不想招呼他们的,但看到那丫头戴的一对耳环和一条项链的时候,我就改变了注意,郑长刚这个笨蛋,竟然不知道他女朋友身上的这些首饰有多值钱,我一眼就看了出来,妈的,那是唐朝的货色啊。”
    马啸风已经渐渐猜到了整件事情的脉络:“于是你就串通郑长刚,谋夺沈琳的首饰?”
    “你说对了。”张嘉洋拍着大腿狂笑说:“郑长刚这家伙真的笨得可以,我和他说,你女朋友身上那套首饰,至少值个六七十万,他便相信了,其实,那套首饰我一个转手,就净赚了好几百万,你说,这样容易赚得到的钱,我能不赚吗?”
    张嘉洋从石阶上站了起来,得意洋洋的说:“我找来几个人扮成黑社会追债的,和郑长刚合演了一出戏把沈琳的那对耳环先弄了过来,我用二十万把耳环买下,郑长刚马上见钱眼开,我让他去骗项链的时候,他二话没说就去了,但很可惜,那家伙实在不是泡妞的料,连话也不会说,也不懂得哄女孩子,结果和沈琳的关系越闹越僵,却死活弄不到项链。”
    “结果,你们把她骗了出来?然后用酒灌醉了她,再把项链拿走?”马啸风皱着眉头问。
    “你猜对了一半。”张嘉洋指着马啸风说:“我看他们两人关系闹得太僵了,没办法,只有亲自教郑长刚怎么讨回沈琳的欢心,女孩子嘛,总是要哄的,你三天两头给她送一束花,她就算是恨不得你死,在鲜花攻势下怎么样也会有转机的,然后我再教郑长刚向沈琳求婚,这样一来,沈琳已经把郑长刚之前带给她的不快忘得差不多了,我看时机成熟了,就让郑长刚约沈琳出来参加一个宴会,再让郑长刚暗示沈琳,将会在宴会上向她正式求婚,你想有多少个女孩能够拒绝这样浪漫的事情,所以我并不担心沈琳会不答应。接下来的事情就容易了,我先到宾馆里开了一个房间,而郑长刚则在宴会上的饮料里下药,沈琳喝不上两杯就醉得不行,于是郑长刚送喝醉的女朋友到宾馆里休息,就变成天经地义的事情,马先生,你说是吗?”
    马啸风按捺着心头的怒火,这张嘉洋和郑长刚两人,一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一个为了钱可以出卖自己的女朋友,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他很想脱身而出教训张嘉洋一顿,但他还有一个最重要的环节没搞清楚,于是马啸风依然坐在椅子上,却在这时,他感觉到腰背处微微泛起了温热。
    “那么,沈琳的死又是怎么回事?”马啸风继续问道。
    “那只能怪那婊子不识相。”张嘉洋摆弄着他的手枪说道:“在宾馆里,我付了五十万给郑长刚买下沈琳的项链后,郑长刚这小子乐疯了,拿着钱立马走人,也不把他女朋友带走。我看沈琳还算有几分姿色,自己又刚喝了点酒,一时兴起就把她给上了,妈的,没想到这女人还是个处的,郑长刚这笨蛋和人家交往了三年竟然还没上她,倒是便宜了我。只是那女人醒来之后,哭叫着要告我和郑长刚,说她要到公安局报案,后来还要和我拼命,老子玩过那么多女人,就没见过这么疯的,没办法,只能打晕了她,最后一不做,二不休我让人买来强效劳药让她喝了,再弄成自杀的假象。开玩笑,老子身家上亿,要是让这女人上公安局告我去,我张家的脸还往哪搁啊,老子的前程也不能毁在这疯女人手里啊,所以,只能怪她不识相了。”
    马啸风听完,点点头说:“张嘉洋,我不得不说,你是一头畜生,只有畜生才能像你这样没有良知、道德;沈琳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子,你先是谋夺她的财物,然后是**,最后还杀了她,她招你惹你了?不,你不是畜生,你简直是畜生都不如!”
    马啸风最后一句话是喝出来的,声音大得在周围空旷的地方回荡着。
    张嘉洋一点也不在意马啸风的话,他的眼睛里只有疯狂的神色,举起了手枪,张嘉洋笑道:“你再怎么说也没有用,马先生,故事听完了,你也该上路了……”
    马啸风只觉得腰背的温度越来越高,夜叉像是要烧着了一般,他看向张嘉洋,脸带不屑地说:“上路的,恐怕是你吧。”
    “你说什么?”
    张嘉洋微微一愣,突然,他全身一震,在他持枪的手腕上,突然刺出一根植物的枝茎……
    (昨晚电脑当机,没有更新,今天三更,补上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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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第二十二章 活死人(一)
     更新时间:2009…5…8 17:43:26 本章字数:3534
    (二更来了,大家多多收藏啊,最好帮球球把书推荐给你的同学朋友什么的,让我更新起来更有动力啊!!)
    “啊——”
    一声尖叫在空旷的大院前响了起来,张嘉洋的手上、身体上不断冒出一些枝枝叶叶来,体内被植物刺得千穿百孔的他哪还有能耐用枪去射杀马啸风,早上第一根枝茎冒出来的时候,手枪已经从他手里掉到地面上,现在,他正痛苦地在地上打着滚,脸上也开始刺出带血的枝叶,他拼命用手抱紧自己的身体,似乎想将要破体而出的植物都压回去,可事实证明,这只是无济于事的徒劳而已。
    早先夜叉透出热气的时候,马啸风就知道张嘉洋死期已至,在张家大院里,还有他的“狱雷阵”守着,妖邪不敢越雷池一步,现在张嘉洋出得大宅,该来讨命的终究还是来了。
    马啸风已经可以猜得到以妖草杀人的必是沈琳,只有她才会连杀郑长刚及张嘉洋二人,果然,当张嘉洋在地上像杀猪一样的痛叫时,那大院屋顶之上突然多了一道身影,那是一个穿着风衣牛仔裤的女子,月光下,马啸风看清楚她的长相,正是沈琳。
    然而更让马啸风惊讶的是,沈琳的身上不断冒出一团团恶气,她那血红的双眼死死盯着张嘉洋,而在她的嘴角边,竟然露出两颗尖利的獠牙。
    怎么回事,沈琳即会使用妖草之术杀人,同时又是僵尸?
    这一刻,马啸风也弄明白了,在沈琳家楼下,那只僵尸为什么不让自己上楼,原来它就是沈琳,而沈琳不愿自己查下去的原因,怕是想亲手拿张嘉洋的性命。
    “杀了我,杀了我啊,好痛啊,我好痛啊——”
    张嘉洋拼命地大叫着,地面上沾着片片血红,那都是从被植物刺开的皮肤上所流淌下来的血,沈琳盯着这些血舔了舔嘴唇,下一刻,她从屋顶上跃了下来,打了一个响指,仿佛张嘉洋体内的植物停止了生长,让张嘉洋痛苦微减。
    沈琳走到张嘉洋身旁,蹲下去把他的头提了起来,呵呵笑道:“怎么样,张公子,滋味不好受吧,想我被你毒死的时候,滋味可比这难受千百倍啊。”
    “沈小姐,是我错了。”见到是沈琳,张嘉洋马上大哭着叫道:“求您别杀我,你要多少钱我都可以给你。”
    沈琳用舌头在自己的獠牙上舔过,说:“你看我现在这个样子,还要钱作什么。”
    “不,不,钱可以做很多事情,你可以去美容,去干你想干的事情,我可以叫老头子把钱都给你,真的,只要你不杀我……”张嘉华苦苦求饶着。
    马啸风摇了摇头,这家伙真的是死性不改,总以为钱能摆平所有的事情,对于现在的沈琳来说,只要她愿意,她随时都可以去抢银行,又怎么会在乎张嘉华那点钱呢,何况,张嘉华亲手杀了她,这个仇又岂是钱能够摆得平的。
    果然,沈琳脸上的微笑渐渐消失了,而身上的恶气则越来越浓,一双眼睛更是红得快滴出了血似的,她用一只手就把张嘉华这个大男人提了起来,然后伸出舌头在张嘉华惊骇欲绝的脸上轻轻舔过,最后吻在张嘉华的嘴上,张嘉华害怕得一双眼睛快要凸了出来。
    “怎么样,我的味道还不错吧。”沈琳冷冷说道:“那天晚上,我摸上你的床,你不是兴奋得想把我一口吃掉,怎么,现在才知道害怕了,告诉你吧,在那天你捉着我深吻的时候,我就把妖草的种子植到你的体内,这可是对你一个人才有的特殊照顾,像郑长刚,我只是割开他的身体,把妖草种子硬塞进去的,所以,你给我好好享受吧。”
    说完,沈琳一声娇笑,小手一挥,张嘉华就给扔到了大院前的石阶上,随后,沈琳打了一个响指,张嘉华体内的妖草以更快的速度生长着,张嘉华痛得怪叫连连,但却不能阻止无数的草叶从他体内冒出来的事实,就在张嘉洋的痛叫中,沈琳也疯狂地大笑了起来。
    数分钟后,张嘉洋渐渐没有了声息,他的身体上长满了草叶,而血,则像小河一样从石阶上流到了地面,沈琳还在笑着,但她身上的恶气已经浓郁得像黑雾一样把她包裹了起来,这付情景看得马啸风暗自惊心。
    沈琳不知道在哪里沾染上这些恶气,这才让她才刚死不久就变异成为僵尸,所以才有了中心医院尸体失踪的怪事,但马啸风关心的不是沈琳变成了妖怪,他更关心的是,这些恶气会不会把沈琳变成一只和“獜”一样只剩下嗜血本能的恐怖妖怪。
    突然,笑声戛然而止。
    同一时间,一股危险的感觉掠过马啸风的全身。
    “男人…全不是好东西。”沈琳背着马啸风喃喃说道,她缓缓地转过身体,在一片黑雾之中,她的一双眼睛泛着红光刺穿了浓郁的黑雾,直接落在了马啸风的身上。
    “你们,全都不是好东西,所以你也要死!”
    她大吼一声,然后朝马啸风扑了过来。
    疯了?
    马啸风瞬间作出这个判断,但现在可不是可怜这个女人的时候,要是给僵尸揍上一拳可不是好玩的,何况马啸风现在身上满是汽油,要是沈琳随便给他来个旱炎,那他包管变成火人不可。
    “哈!”
    马啸风大喝一声,体内玄宗灵气瞬间灌满全身,吐气开声之下,缚在身上的麻绳和坐下的椅子像纸糊的似的裂了开来,挣脱了束缚的马啸风立刻向旁边一个侧翻,沈琳一拳击在了地上,地面略微一晃,沙石被击得飞起,地面瞬间陷下一个小坑。
    力量比之前又更强了。马啸风皱起了眉头,果然因为恶气的关系,沈琳比今天早上更厉害了,而且似乎这些恶气的原因,让她强行抑止了夜叉的散劲之效。
    沈琳缓缓站了起来,她身上的恶气像是一件黑袍似的罩着,她张大了嘴巴,向天一声狂吼,恶气妖力顿时像海啸一样向四周狂暴的推了出去,瞬间,狂风大作,吹得马啸风脚步踉跄地退开老远,最后一个站立不稳摔倒在了地上。
    风稍歇,沈琳带着一身恶气扑了上来,马啸风连忙甩出几团电火花,但沈琳竟然不闪不避的迎上,电火花打在她身上的黑雾时,便被恶气给吞噬了般,沈琳一付没事人的冲了上来,马啸风从地上一跃而起,僵尸已经来到他身前,一拳带着庞大的风压朝马啸风胸口轰了过来。
    马啸风脚下踏出奇步,身体像鱼一样自僵尸的拳下一滑而过,但被拳风擦到,马啸风的上衣顿时裂开了一道口子,他吓了一跳,没想到单是拳风已经有如此威力,“斗转星移”的奇步连踏,马啸风迅速和僵尸拉开了距离。
    直到这时,马啸风才有时间拔出身后的匕首夜叉,夜叉上罩着一层妖艳的红光,其明亮的程度也在说明着沈琳这只僵尸妖力的强悍,马啸风深吸了一口气,迅速在匕首上画下雷符,而另一边,沈琳复又扑来。
    “雷刺!”
    大院前雷光一闪,马啸风手持夜叉像一道激电般刺向沈琳,瞬间的破空之力让空气出现一圈圈肉眼可见的涟漪,马啸风在眨眼间已经到了沈琳身前,但这一次,沈琳似是对这刚上早上吃过亏的招数留上了心,马啸风方一使出,僵尸也同时击出一拳,如有实质的拳风像一堵墙般让“雷刺”的速度稍减,这让僵尸看清了马啸风的行进轨迹,然后僵尸的拳准确地打在了夜叉的刀尖上。
    碰--
    两股力量剧烈的爆发开来,雷光和黑气一圈圈扫向四周,巨大的反冲力让一人一妖都不可避免地被震得倒飞,马啸风在半空一扭,把匕首用力插入地面,顿时把身体停了下来,而沈琳这只僵尸更是直接以手抓地,硬是在地面上抓出五爪沟痕。
    双方身形一停,便又飞快朝着对方扑了上去,马啸风在跑动的同时,迅速在夜叉上画出繁复的符号,而夜叉之上便不断跳跃起电蛇来,到了两者接近的时候,夜叉已经雷光大作,僵尸朝着马啸风就是一拳轰下,但马啸风脚下奇步一踏,便让沈琳一拳打得地面又是一个小坑,却伤不到马啸风分毫。
    马啸风躲过僵尸一拳的同时,“雷字九打”应手使出,只见九道闪光在沈琳身上的不同部分出现,僵尸如受伤的野兽一样嚎叫了起来,但在雷电和夜叉异能的作用下,它身上的恶气暗淡了几分,吃痛下的沈琳回过身来,刚刚斩出第九刀的马啸风立刻吃上僵尸的一拳。
    沈琳一拳抽在马啸风的小腹上,顿时便把他抽飞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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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第二十三章 活死人(二)
     更新时间:2009…5…8 17:43:29 本章字数:3361
    (今天三更完毕!!大家快收藏吧;支持一下半球啊!!!)
    僵尸的力量,在妖怪当中可说是排得上号的,它们不像其它的妖怪擅使妖术,僵尸用以克敌的,便只有足以自傲的力量和刀枪不入的坚硬身体,而使空气水分瞬间消失而产生的旱炎则是僵尸唯一的技能。
    单以力量论,即使是罗迪这头强大的地狼,也要妖体化后才能够抗衡僵尸的力量,而沈琳这只受恶气所染而变得狂暴的僵尸,力量则已经远远超过了妖体化的地狼,因此,她的拳,足以开山裂石!
    马啸风被沈琳一拳抽得鲜血狂吐,这还是他在被击中的瞬间先跳了起来,化解了部分力量后的结果,要是这拳全挨实了,马啸风毫不怀疑自己的肚子会被轰开一个洞来,狂暴下的僵尸实在太恐怖了。
    像被一头犀牛顶了个正着一样,马啸风被僵尸抽得向后飞出去数米,才摔下了地面,一时间,马啸风连爬起来的力气都没有。
    马啸风不好过,僵尸何尝又好过了,雷力克邪,再加上夜叉散劲的异能,被马啸风连续斩开九道口子的沈琳正痛苦地大叫着,妖力恶气源源不绝自它的伤口上散了出来,如今,她身上的恶气已经不如之前那般浓郁了。
    强行以妖力抑制伤口处的力量继续散出后,沈琳喘着气,一双眼睛已经被愤怒烧红了眼,它对着马啸风的方向张口一吼,音波如有实质般散了开去,吹起了一地的沙石,那露出嘴唇的獠牙,闪烁着嗜血的光芒,沈琳捏紧了拳头,一步步朝马啸风走去。
    马啸风抓紧了夜叉,另一只手打着抖撑在地面上,然后人才缓缓从地面上坐起来,这个平时并不用花上多大力气的动作,如今他做出来却觉得困难无比,僵尸的一拳像是要把他打散了一样,要不是他的身体经过灵力的强化,换成是普通人早给僵尸打爆了,有没有那一跳来化力都一样。
    感觉到僵尸的妖力在逼近,马啸风用两只手撑着地面,然后使足了劲才又站了起来,他的上衣下半截已经全部破烂了,而在他的小腹上,出现了一个腥红的拳印,可以想像那要多大的力量才能造成这样的伤害,马啸风冷汗淋漓,他缓缓转过身,捉紧了如今唯一的依凭--匕首夜叉。
    “吼--”
    沈琳张口一啸,身体一弓就欲扑来,马啸风手上的匕首一紧,却在这时,在两者间却插入了第三方的力量。
    僵尸脚下的土地迅速鼓了起来,然后一双覆满了黑色毛发的兽爪从地上伸了出来,一下子抓住僵尸的脚,让僵尸的动作停了下来,接着,地狼的脑袋从地里钻了出来,它大声叫道:“马啸风,快,刺它心脏!”
    沈琳发出一声震天动地的叫声,它一抬腿,地狼就这样挂在它脚上被僵尸从地下拖了起来,那样庞大的身体也经不起僵尸轻轻一腿。
    地狼刚这样捉不住僵尸,大叫了一声“老子和你拼了”,它不再藏于地底,那近三米的身躯从地下钻了出来,两只手臂从僵尸的背后反扣在它的肩头之上,僵尸顿时被锁得动弹不得,但僵尸却屈起了身体,然后双腿狠狠往地狼的腹部用力一蹬。
    碰的一声响,地狼“哇”一声就吐出一口妖血来,但捉住僵尸的手却未曾放松过,它大叫着说道:“马啸风,你要再不刺死它,我今天就玩完在这里了,快啊。”
    马啸风摇晃着举起手臂,他知道机会只有一次,所以更加不能大意失误,雷符已经画好在匕首之上,电蛇雷光开始浮现,接着,他用尽自己全部的灵力催动这最后的一击。
    “雷刺!”
    激电再起,在1秒钟之内,马啸风带起一蓬电光瞬间刺在了沈琳的心脏位置上,和上一次一样,匕首只入肉半分,但马啸风却不放手,他发出连串的大吼声,催谷体内所有的灵力都注入到匕首之中,夜叉之上的电光越来越盛,最后把一人两妖的身影都淹没于其中。
    轰!
    灵力转为雷能,而雷能在达到饱和之后终于爆炸了开来,剧烈的推动力让夜叉完全没入了僵尸的体内,而强劲的推动力把地狼撞得飞向了一边,马啸风却和僵尸一起被这股爆发的力量推向残舍的大门。
    只见一团让人无法目视的雷光瞬间轰在了大门之上,大地一阵摇晃,残舍的大门和四周的墙壁纷纷倒下,雷光不止,直到冲进了大门内的院子,才停了下来,光芒在半分钟后才变得暗淡,僵尸的风衣被雷能烧了个精光,连的上身也是一片乌黑,而发着红光的匕首则把它牢牢钉在了房内大厅的一根梁柱上。
    马啸风摔倒在大门内的院子里,半晌之后,他才又摇摇晃晃地爬起来,看向僵尸,他惊恐地发现沈琳竟然还没有死绝,它一手捉在心脏处的匕首,就欲将之拔出。
    看到这付情景,地狼不由仰天大叫:“死狐狸,还不快滚出来收拾你的烂摊子,你再不滚出来,小心老子拨了你的皮卖了!”
    地狼话音一落,只见僵尸背后的梁柱上迅速生出无数的草藤,这些韧性十足的草藤一下子把僵尸缠了个坚实,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里,僵尸直接被缠成了一具绿色的木乃伊,沈琳想大吼,声音却被草藤挡住,只成了低沉的闷吼声,说也奇怪,以僵尸的力量,竟然扯不开这些草藤,最后,一个绿色的茧挂在了梁柱上,只露出夜叉的刀柄。
    “你这只臭地狼,求老娘来收拾这只妖怪,还敢恶言相向,早知道我就不会你来了。”
    一个妖娆的声音响了起来,马啸风转过身体,只见一个绝世美女在夜色下走了过来,马啸风也是见惯了美女的人,却从来没有见过像眼前这种倾国倾城的妖娆,无论身材样貌都是上上之选,而且更要命的是这美女的一双眼睛,马啸风简直无法形容这是一双怎样的眼睛,只知道被她一看,就连灵魂也被勾出来了一般。
    地狼马上挡在马啸风的身前说:“笨蛋,不要看小仙的双眼,她的天狐媚心法连我也不敢小瞧,何况是你这才活了二十几年的小小人类,你要是看多了,小心变成她的裙下之臣。”
    马啸风一听,便吓出一身冷汗来,怪不得刚才他完全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只觉得即使为眼前的美人死去也值,原来是对方的媚术在作怪,不过天狐媚心法,不是只有九尾一族才能修炼的上乘媚术吗,莫非这只狐妖竟然是长居青丘之国的九尾狐?
    听得地狼这一说,那叫小仙的美女一脸无辜的说:“我也不想随便就媚惑人啊,但一用妖力,就自然而然的使出媚术来,你这只臭狗也不用这样来诋毁我吧,说得人家那么不堪。”
    见狐妖收回了媚术,地狼才让开身体,同时,它回复了人类的外貌,同时拉着马啸风指着美女说道:“来,我来和你介绍一下,这是胡小仙,是建安市里最老的妖怪,有一千三百岁了。”
    “什么老妖怪。”胡小仙嗔怪道,神情娇媚可爱,即使不用上媚术,凭她的模样也能够迷死一地男人。“人家在九尾里只能算是刚刚成年而已,你这只没常识的大狗。”
    胡小仙这倒不是在吹牛,九尾一族的寿命通常在万年以上,所以又称天狐,九尾一族,每一千年能够修成一条尾巴,每一条尾巴的力量皆尽不同,而修练了九千年后,这时的九尾才是真正的九尾狐,亦称天狐,但真正能够修到天狐位阶的九尾并不多,毕竟近成年的时间,能够发生的意外实在太多了。
    不过能够在人间看到一只九尾,马啸风还是蛮惊奇的,因为听闻这类强大的妖怪已经在人间绝迹,于是不免对胡小仙多看了几眼,哪知道这狐妖一看马啸风不断对她打量,她马上挺起胸膛,露出迷死人不偿命的样子,害马啸风的小心脏立刻不争气地跳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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