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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有一个人,爱我如生命-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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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滑行,波音七四七终于轰鸣着冲上蓝天,从舷窗望出去,硕大的机翼下,是乌克兰广袤的原野,黑海波光粼粼的水面,在阳光下如金鳞点点,跳动不已。
这一天是八月二十四日,美丽的乌克兰平原已经初现秋意,但我再没有机会走在深秋温暖的阳光下,身后是黄叶飘零的海滨大道,眼前却如画卷一般,展开一片绚烂火红的山楂树林。
我对着窗外挥挥手。
再见,奥德萨。
再见,乌克兰。
尾声
一年半后的一个下午,我在学校的BBS上,无意中发现一条五个月前的旧帖。标题用黑色的粗体字写着:“不顾一切寻找中国学生赵玫!”
打开帖子,正文非常简单,只说让本人或者知情人看到帖子尽快联系,下面是邮箱地址和联系电话,最后的署名是程睿敏。
这个名字我还记得,两年前的北京首都机场,温柔平和的笑容,令人印象深刻。
我望着题目呆了好半天,才想起那段时间我人在希腊,所以没有看到。奇怪的是,为什么事后竟没有一个同学提醒我?再琢磨一会儿我明白过来,从来维也纳音乐大学报到注册的第一天起,我一直用的都是英文名字“May”,而帖子上显示的,却是拼音“Mei”,大概留意到这个帖子的人,都没有把这个名字和我联系在一起。
我迅速关上帖子,打算忘记这件事。以往的一切,我再也不想沾上半点关系。
但那天后来的几个小时,无论我做什么,不管看书还是练琴,眼前总是晃动着那触目惊心的几个字。
不顾一切。
我敲着琴键犹豫很久,还是回到计算机前,按照帖子上附的地址发了封邮件给程睿敏。
他的回复快得出乎意料,第二天我就收到回信,却是一封空白的邮件,里面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网站的链接。
点进去,是Chinaren的同学录,我在毫无心理准备的情况下,迎面看到孙嘉遇的一张黑白照片,下面竟是他于五个月前因胃癌去世的消息。
主贴里说:在离开乌克兰前就已经发现病情,回国后进行第一次手术,打开腹腔二十分钟即行缝合,因为不再有切除病灶的必要,已经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
发帖人就是程睿敏。
他在最后总结:世间最痛苦的事,就是眼睁睁看着朋友或者亲人,在你面前一天天枯萎凋谢,你却无能为力。这样的创伤,终其一生不能痊愈。
而照片后面的跟贴,充满了缅怀的文字和十年前的老照片。
那些或站或坐的集体照中,少年时的孙嘉遇并不十分触目,和他周围的同学一样,眼神清澈,笑容单纯灿烂,是可以透过显示屏触摸到的青春。
我定格在电脑屏幕前,手指不能移动分毫,视线渐渐模糊。那些我以为早已遗忘的往事,又在眼前一一鲜活。也许它们从来都没有离开过我,只是藏在某个黑暗的角落,一经召唤立即在阳光下现身。
我伸出手,打算象以前一样去摸他的脸,手指触到的却是坚硬冰冷的屏幕。他毫无知觉,依然隔着屏幕微笑注视着我,笑容依旧诱人。
我想起他摔伤后曾被我逼着做过一次全身体检,还有他最后的决绝和放弃,这其中的种种异常,当年我从未往心里去过。
恍惚中拨通程睿敏的电话,听我报上姓名,他“哦”了一声,随后陷入长久的沉默。
隔着六千公里的时空和距离,我听到他叹息一样的声音:“那时候我拼命在找你……维也纳音乐大学和格拉茨音乐学院都贴了寻人启事。你到底看到了,可是太晚了……太晚了……”
电话最终从我手中悄悄滑脱,无声地滚落在地毯上。
一周后我收到一个来自国内的包裹,包裹里是妮娜那本熟悉的《圣经》,同时附着程睿敏一封短信,信中说最后的日子孙嘉遇一直把它带在身边,直到去世。
我慢慢地翻开,柔软的羊皮在我的手指下发出细微的轻响。烫金的羊皮封面,因为无数次的摩挲抚摸,褪色磨损得十分厉害,尤其是四个书角,已经破得露出下面的底色,却被人用透明胶带细心地粘补过。
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心电感应,我下意识地揭开那些胶带,拆开封底,果然,一张照片轻轻飘落在桌面上。
照片上是二十二岁的我,正靠在一架钢琴上,对着镜头笑得肆无忌惮。
翻到背面,我看到一行黑色的字迹,上面写着:我的女孩,祝你一生平安喜乐!落款是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四日,我满怀伤心离开奥德萨的日子。
世界在我眼前逐渐褪去缤纷的色彩,最终变成了黑白两色。
我记起那张被我烧掉的纸条,原来他是想用那些空白告诉我,他能为我做的,只有这么多。
可惜当时的我,以为自己从此看破红尘,看透了男人。
那时太年轻,我不懂。
如今我终于明白,却已经太迟太迟……
人们都说,奥地利的春天是世界上最值得留恋的春天,窗外此刻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春日, 西斜的日光透过白纱窗帘,在墙壁上留下模糊的光影。清风透窗而入,带来孩子们银铃一样的笑声。
我却听到心里细碎的一声轻响,仿佛就此关上了两扇冷宫的大门,所有的心事终化灰烬,关山万里,从此再无任何心愿。
伸出手,我看得到手心里流沙一样逝去的旧日时光。我曾经遗失在奥德萨的爱情,十个月的时间,竟成为一世一生。
原来爱一个人,由人由天,就是由不得自己。
那些属于生命里美丽的瞬间,当时并不觉得珍奇,可当我回头时却发现,原来最灿烂的一刻已经过去。
奥地利的冬天也多雪,但是我再没有遇到一场雪,大得过当年喀尔巴阡山麓那场雪。
我也再没有遇到一个人,象他一样爱我如自己的生命。
那个吉普赛女人对我说:你的身体在一处,心却在另一处。在神的驱逐下,永不停息地流浪。
原来一切早已注定。
我认了命,反正怎么过,都是一生。
我的名字对你有什么意义?
它会死去,
象大海拍击海堤,
发出的忧郁的汩汩涛声,
象密林中幽幽的夜声。
它会在纪念册的黄页上
留下暗淡的印痕,
就像用无人能懂的语言
在墓碑上刻下的花纹。
它有什么意义?
它早已被忘记
在新的激烈的风浪里,
它不会给你的心灵
带来纯洁、温柔的回忆。
但是在你孤独、悲伤的日子,
请你悄悄地念一念我的名字,
并且说:有人在思念我,
在世间我活在一个人的心里。
——普希金 《我的名字》
……
以下新版出书内容
……
【前传】今夜我不会遇见你
罗茜在B大四年,名声一直不怎么好。客气的,说一句她风流债太多,不客气的,便直指她道德败坏,以玩弄异性感情为乐。别人这么说,也不是没有道理和根据的,从大一到大四,两件惊悚的风流案足以让她全校闻名。
第一件,发生在罗茜大二那年。一个新闻系的男生,因为爱上罗茜而和女友分手,结果那个女孩一时想不开,半夜爬上女生宿舍的天台。幸亏被同宿舍的同学及时发现,没有酿成悲剧,最后涉案三人都脑了一个灰头土脸,各背了一个处分。罗茜同时还得了一个外号,叫“名誉校长”。意思是说,B大的校长走出来,不一定人人都认识他,但是罗茜这个人,却是校内大名鼎鼎的新闻人物。一提到罗茜的名字,几乎每个人都会反应:哦,就是中文系那个长得有点像伊丽莎白。泰勒的女生?
最后这件事,则完全演变成一场血光之灾。身为中文系大三学姐的罗茜,是主角之一,另一个主角却是一名大一新生,政经系的黄炜。
出事那天,已临近寒假前夕,大寒刚过,北京城内大雪初霋,正是一年当中最冷的季节。黄炜冒着寒风在女生宿舍楼下苦等罗茜四个小时无果,在晚饭前后人流量最大的时候,从羽绒服里掏出一把锋利的德国军刀,当中切断了左手两根手指,霎时鲜血喷涌,宿舍楼前顿时渣炸了锅一样,吵吵嚷嚷乱成一团,有被满地鲜血吓得号啕大哭的,有扑上去帮忙止血的,有狂奔而去找老师的……黄炜在众人的包围之中,依然声嘶力竭喊着罗茜的名字,情绪激动地质问:“我那么爱你,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后来黄炜被送进医院,两根手指万幸是接回去了,可是功能却打了一半折扣,恐怕终生再无法完全伸直。
事发时,罗茜就躺在宿舍里,耳朵里塞着耳机,一边听歌一边看小说,因此楼下的喧扰混乱她一直充耳不闻。知道舍友打饭回来,告诉她惨剧发生的经过,罗茜的目光才似乎呆滞了一瞬,随即若无其事地问了一句:“人呢?”
“送医院了。”舍友回答。
她面无表情地“哦”了一声,重新塞上耳机,翻个身照样读她的小说,完全没有看到身后几个女生互相交换一下眼色,脸上纷纷露出深恶痛绝的表情。
罗茜在宿舍里的人缘不算很好,其他女生对她评价不一,但有几个词是空前一致的:孤僻、刻薄、冷血,还有——放荡。黄炜“断指事件”之后,在舍友 眼里,她已经变成了透明人。她们在一起谈论男生,交流毕业后工作的去向,共享零食,却默契地将罗茜孤立起来。只要罗茜一出现,原先叽叽嘎嘎的说笑声便会戛然而止,大家各自使个眼色,然后各忙各的,完全当她这个人不存在。
这种明显的敌意,罗茜感受得非常清楚,同样的情景发生过两三次之后,除了晚上睡觉,她就不怎么回宿舍了。不过,她并不发愁没有地方消磨时间,因为即使有黄炜的覆辙在前,约会她的男生依旧络绎不绝。仅仅一个周末的晚上,她就有上下两场约会,先和一历史系的男生跳舞,十点之后再与生物工程系的另一男生去看夜场电影。
打扮妥当挽着大衣出门,在宿舍楼门口的镜子前,罗茜停下脚步,略略站了片刻。
镜子里的女生,高挑而丰满,酒红色的紧身羊毛衫与蓝色的弹力牛仔裤,勾勒出三围分明的成熟身段,开的极大的V型领口处,裸露着大片白皙诱人的肌肤,而丰厚柔软的双唇,微微上挑的嘴角眉梢,更让她的五官充满与年龄身份迥异的妖冶艳丽。
这个样子的罗茜,在B大校园里穿行,总会赢来超过百分之九十的回头率,但背后那些窃窃私语里,却不一定都是褒义的用词。有人偷偷评价说,她颇像《埃及艳后》里的克莱奥帕特拉,具有毁灭性的魅力。更有促狭的物理系男生跟在她身后,手掐秒表嘴中念念有词,位的是计算她胸前双峰波峰至波谷的振幅与实践,以便计算出它们的平均颤动频率。
对这些不和谐的声音,罗茜完全不在乎,即使她知道那些约会她的男生多数贪恋的不过是她的美色,她也不在乎。
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罗茜挑起嘴角嘲讽地笑笑,心理再明白不过。即使她恶名在外,它们也肯和她厮混,并且肯从为数不多的生活费里,抽出几张钞票请她吃饭、跳舞看电影,不过是以为她身上有便宜可占。而且从他们谈论起黄炜时那种鄙夷兼幸灾乐祸的口气中就能知道,当目睹他人遭受痛苦时,男人比女人更缺乏同情心。
罗茜从镜子前离开,再次在心里下了结论:男人永远都是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没有什么好东西,更不会有什么真感情。
但她的结论还是有一点疏忽,这世间没有绝对但真有异数,到底有人来为黄炜打抱不平了。
这天是个周日,天气阴沉,下午四点,光线就已昏晦不明,室外温度骤然下降。中午半融的积雪此刻又重新冻上,光溜溜的更加湿滑难行。
罗茜在校门口下了公交车,抱着一个双肩包,小心翼翼地择路而行。尽管她已经非常小心,但仍然不时趔趄一下。书包里藏着几个玻璃瓶,里面盛着母亲特意给她现做的辣椒肉丁和豆瓣酱。
她只顾专心护着怀中的易碎品,后面有人连声叫:“喂——喂——喂——喂……”她都当做没有听见。
身后那人终于不耐烦,随着车铃脆响,一辆捷安特山地自行车擦着她的身体滑过,在斌面上轻盈地转过一个高难度的一百八十度,然后两条长腿一支,截住了她的去路。
眼见躲不过,罗茜只好停下脚步,摆出一个冷若冰霜的表情:“你要干什么?”她以为又是一个趁机套瓷的男生。
不了那男生一脸愠怒,骗腿儿从车上跳下来,将自行车随意往路边一摆,叉腰站在她面前,大声问道:“罗茜!黄炜还躺在医院里,你倒跟没事儿人一样!你这人有没有良心啊?”
罗茜立刻明白了,脸上慢慢现出她那招牌式的嘲讽笑容,同时用轻蔑的眼神上下打量着眼前的男生。
这人一看就是个大一的新生。先不说那种明明愣头愣脑却自以成熟的表情,就从他羽绒服胸前端端正正别的那枚校徽上就能看出端倪。老生很少戴那个,因为不屑一戴,走在校园里,都是B大的人,谁又戴给谁看?只有一年级的小豆包儿,才会炫耀地戴着它招摇过市。
不过这小豆包儿的脸,虽然带着脱不去的青涩稚嫩,眉目却意外地英俊,个子也不低。罗茜的身高在女生里算是比较高的了,穿着高跟靴子也只到他眉毛下面,保守估计他至少一米八零。
罗茜心里有数了,把书包挂在肩上安置好,她开口:“你是黄炜的同学?”
“啊,怎么地?”小豆包儿仰起脸来面带挑衅。
“跟他一个宿舍的?”
“嗯,我住他上铺。”
“你叫什么名字?”
小豆包儿不高兴了,拉下脸问:“我叫什么关你什么事儿?”
他的表情虽然幼稚,声音却好听,音色相当清澈。是那种被中文系的女生形容为青檀击玉一样的嗓音。
罗茜笑笑:“你要为同学打抱不平,总得让我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吧?”
“在下姓孙,名嘉遇。”他气鼓鼓地回答。
“哎呦,孙嘉遇……”这个名字让罗茜挑起眉毛,上下左右重新端详了他一番。
孙嘉遇是政经系91级新生里挺有名的一个人物,因擅长在公开场合和教授叫板而成名,对政治和经济问题常会发表一些稀奇古怪的理论。半年多的时间里,罗茜只闻其各种传奇而没有机会看到真人,今日总算见到正主。
孙嘉遇没戴帽子,本来挺漂亮精神的一个男孩儿,却理了一个傻呵呵的流行“富城头”——至少在罗茜的眼中如此。此发型的精髓在于前额四六开,后面剃得厚圆,乍看上去很像个鸭屁股,走路时还要配合地甩上两下,那才能显得够帅。
罗茜暗自撇撇嘴,嘲笑一下这些男生匪夷所思的审美,然后问:“你找我到底什么事?”
“我问你,罗茜!”孙嘉遇瞪圆了他那双本来就不小的眼睛,“你既然不喜欢黄炜,为什么还要招惹他?你到底对他做过什么,害得他去自残?”
他的声音很大,语气也很凶。罗茜被呛得差点背过一口,她一边斜睨着孙嘉遇,一边冷冷道:“我只做过一件事……”
“对,你就做过一件!”孙嘉遇接话,用词非常戏剧化,“你始乱终弃!”
罗茜大笑,觉得这小孩儿傻得可爱,忍不住上手捏了捏他冻得通红的耳朵,凑近他的脸拉长声音道:“哎呦,你才多大点儿呀,真的明白什么叫做始…乱…终…弃吗?”
罗茜的手冰凉,指尖却飘散出一股柔腻温暖的香气,那是护肤品在年轻女孩皮肤上消融的味道。她温热的呼吸喷在他的脸颊出,孙嘉遇的脸蛋上立即泛起两团可疑的红晕。长这么大,他还没有和女生如此接近过呢。但他的表情很冰冷,冷冷地拨拉开罗茜的手,他的声音也冷而生硬:“那你这么大年纪了,懂什么事男女授受不亲吗?”
他说得认真,惹得罗茜更加笑不可抑,用拳头堵着嘴忍了好一会儿,她才回答:“我真不懂,你给我讲讲好吗?”
孙嘉遇不屑地勾起唇角:“有意思吗?你觉得这样有意思吗?”
罗茜说:“有意思!我觉得特有意思!”
“真无聊!”
罗茜笑:“怎么也比不过你当街调戏女生无聊啊!”
“谁调戏谁啊?”孙嘉遇跳起来,“你刚才……刚才还动我耳朵,你你你……你在猥亵我知道吗?”
“猥什么?你说我怎么你来着?”
“猥亵!”孙嘉遇说得斩钉截铁。
“呦!”罗茜咬着嘴角,忍笑忍得十分辛苦,“你还挺能拽几个书面用语呢。都谁教你的?” 孙嘉遇瞪着她:“管着吗你?”
“我是管不着,可这词的属性,你用得不对,小孩儿。”
“对不起,我不姓小,也不叫孩儿。”
“那你叫什么?”
“孙嘉遇。”
“哦,对,你叫孙嘉遇。那孙嘉遇,你明白什么是猥亵吗?不明白?姐我教教你,猥亵就是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你觉得咱俩刚才那性质,够得着猥亵的高度吗?”
B大女生向来以开放着名,但豪放到罗茜这种程度,还是很少见。孙嘉遇的脸顷刻红得像深秋的冻柿子,但他又不愿在女孩子面前示弱,强作镇定地说:“你们中文系的就爱咬文嚼字。”
罗茜笑眯眯地看着他:“你语文课尽逃课了吧?”
孙嘉遇诚实地点头:“是,我才不爱学那些八股文呢,浪费时间。”看到路边的自行车,他忽然想起来自己来找罗茜的目的,原是为了兴师问罪,竟被她带着扯了半天不想干的事,连主题都给忘了。
“谁跟你讨论语文?”他恨恨地跺脚,“你什么时候去看黄炜?”
罗茜说:“我不去!”
“你凭什么不去?”
“我凭什么去?”
孙嘉遇额角的青筋都蹦起来一根:“他今儿这样子就是你害的!他再也不能弹吉他了,你知道吗?”
罗茜翻翻眼睛:“关我什么事儿?又不是我把他的手指头切下来的。”
“你你你……”孙嘉遇气得手都抖了,“你要脸不要脸哪?要不看你是一女的,我我我……我非揍你一顿!”
“你才不要脸!你一男的讲理不讲理?”罗茜也被激怒,搡着孙嘉遇的肩膀嚷,“你去问问黄炜,刚开始交往的时候,我有没有说过,两人只是玩玩,谁也不动真格儿的,他有没有同意?现在是他单方面毁约,凭什么所有屎盆子都扣我头上?孙嘉遇,你以为他是因为喜欢我才自残吗?我告诉你,才不是!他是因为被我甩了不甘心,咽不下这口气。好,如今他成全了自个儿,我成了别人眼里始乱终弃的荡妇,我他妈找谁说理去?”
她一厉害起来,孙嘉遇的其实便被完全挫败,怔怔地看着罗茜,他的两颗眼珠似乎变得又大又黑,仿佛所有的精神都凝聚在他的目光里。
罗茜受不了这样一双眼睛的注视,把脸扭到一边。
孙嘉遇没有再说话,默默地垂下湿咸,默默地扶起倒在路边的自行车,默默地骑上车走了。但他只走了十几米,忽然又扭转自行车骑回来。他亦步亦趋地跟在罗茜的身后,无视她不耐烦的神色,小声说:“我就想告诉你一句话,你别以为所有人都像你一样,都没有真心。你这种想法很狭隘,很自私,很以己度人,很那个……什么……你学过物理吧?哦,对,你是文科生。那你总听过什么是作用力和反作用力?什么是能量守恒定律吧?我知道你没学过,可总该知道一点点吧?”
罗茜回头瞟他一眼:“这可不是一句话,七句八句都有了吧?”
孙嘉遇刹车,长腿支在地上维持着身体平衡,只把右边眉毛跳起来,两道眉毛一高一低,形成一个极其卡通的造型。
他说“前面不算,那是免费大奉送,下边儿这句才是浓缩的精华。”
罗茜站住:“愿闻其详。”
“罗茜,你不肯付出真心,别人又怎么会回报你真情?”
罗茜愣了片刻,蓦地抬起靴子照着孙嘉遇的自行车踹了一脚:“你个小屁孩儿!你懂什么?还教训我呢?滚!”
孙嘉遇挨了骂,却没有生气,反而做出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看罗茜的眼神就像医生看病入膏肓的患者,然后摇摇头,一提车把,再来一个潇洒的漂移转弯,迅速扭转方向,脚蹬蹬得飞快。
这回他真的走了,再也没有回头。
罗茜在原地站了很久,不小心把大量冷空气吸入肺中,呛得她不停咳嗽。方才那一瞬,她的心完全乱了,是那种一时间想到无数并不具体的悲哀的那种乱。孙嘉遇最后一句话,直接触到了她心灵深处隐秘的一块伤。
这一生,她不知道能不能遇到一个人,值得她付出所有的真情。
黄炜在一个多月后出院,他的手指再植成功,并未留下残疾。因为这件事,他成了B大的名人,赢得一个“情种”的名声,也博得罗茜同系一个师蛛的青睐,拼命地追他,两人很快开始成双入对地觋身校园。
而罗茜侥幸没有受到任何书面处分。不过经此一劫,尤其是系主任和她严肃谈过一次话之后,罗茜的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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