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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夫大人萌萌哒-夜半冥婚:鬼夫大人萌萌哒-第18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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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咋啦。”
  我跟容麒的八卦小宇宙,立马给这小子挑了起来。
  李梦甜我当然没有忘记,是叶群考古系的师妹,上次老鳖山还一块同生共死过一次,老实说,我对那妹子的印象不错。
  才听秦守嘿嘿一笑:“之前,那个李梦甜不是被叶群给拒绝过嘛,那妹子心眼也实诚,从此就心伤肺伤的出国了,去了金光闪闪的米国,要么说,人家国家的风水就是养人,回来后,妹子的行事作风明显开放大胆了,很快再次对叶群展开了高调追求,而叶群这两年为了养尸赶尸,一直都没正经谈过一个恋爱,日子过的也跟何尝没差了,居然意外破天荒被李梦甜的痴心打动,跟李梦甜约了两次会。”
  “那小恒呢?”
  “我比较关心这个,这知道这小子大概缺乏安全感的原因,特别的黏叶群,叶群要是有个正牌女友,他还不炸了。”
  秦守一挑眉。
  “所以正题来了,叶群是直的不是弯的,总不能真一辈子跟僵尸过吧,这性别决定命运,后来小恒跟叶群闹腾不过,还离家出走的几天,起先叶群也没搭理他,不想这一走就走了小半个月,叶群才坐不住了,正要用赶尸秘术召唤,小恒就自己回来了,据说,回来后,那叫一个惨不忍睹,衣服半个月没换,脸也半个月没洗,可怜见的……虽说僵尸不注重这些,但这小子离了叶群,基本就是一个生活不能自理。”
  “那后来呢?”
  “还能怎么着,回去后胖揍了他一顿,不过叶群刚刚有点起色的恋情,也就这么给搅合黄了,要我说,反噬有利就有弊,叶群估计上辈子就是欠了他的,喂,你们阴间不是有个前世薄,要不要给查查,他俩前世的恩怨……我猜他们前世不会是夫妻吧,然后小恒被叶群始乱终弃,才成就了这辈子的孽缘,活该被他这么磨搓,哈哈。”
  一边说。
  秦守这个不厚道的损友,已经乐的笑滩在了沙发上。
  这个时候,叶群已经打完电话过来了。
  “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从叶群的表态上就能看出来,刚才被自己损友爆料的事,他都听到了,不过也是无可奈何。
  “跟李梦甜又分手了?”
  “那根本不是真爱。”
  叶群坐到沙发上,一副生无可恋的表情。
  能看得出来,他的确尝试过,去接受新的恋情,但是他到底低估了命运给予他的利弊,小恒不知不觉间,已经成了他的孽。
  赶尸人做到他这个份上,也是够够的。
  “其实我也没想过要太早结婚,三十五岁之前,把自己嫁出去就可以了。”最后叶群坦言。
  小恒就像是一个孩子,长期独霸叶群对他的好,已经习以为常,就像每天都给他糖果吃一样,如果突然有一天没有糖果了,他自然会反抗。
  叶群的赶尸之路,还需要一番曲折呀。
  很快夜幕降临。
  比起阴间,阳世的夜,对我们来说,已经可以用很短来形容了,却不想,今夜,我们阳世的家里,来了一个久违的客人。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夜半。
  闭幕养神中的容麒,忽然幽幽的睁开眼眸。
  就见我们家门前,此刻立着一位白衣飘飘的男鬼,真是九玄山一别后的容昔前辈,他在九玄山被镇压百余年。
  如今也不过一介普通的鬼修。
  这段时间,他应该是游历了不少地方,也明白领悟了很多人世沧桑。
  “你们的事,我也听说了。”
  最后,容昔淡淡一语。
  这段时间阴间的变动,很多人有目共睹,而两百年前的容家,也不过是这场恩怨的一个载体。
  不过一切也已经随着岁月烟消云散。
  “容昔前辈今后有什么打算?”最后我问。
  容昔摇头,比起我们第一次在九玄山相遇,他似乎忧郁了几分,道:“我去过玄武山了,那里已经什么都没有了,当初重获自由的喜悦,如今也散了不少,发现做鬼也不过如此,所以我打算轮回了,今夜前来,不过是来与故人一一作别的。”
  “轮回?容麒前辈可有什么需要我们帮忙的吗?”容麒问。
  容昔摇头。
  “不了,我自问此生没做过什么恶事,阴司城中算阴德,也是少不得我的,放心,就是轮回,我亦安然。”
  说完,容昔飘然而去。
  尽管他与红姑娘的百年姻缘,很是让人吹嘘,但不管曾今如何的精彩美丽,似乎所有的一切,都注定要归于平淡。
  归于手边的闲话家常。
  倒是没想到,后半夜,又来了一个客人。
  夙悦愤愤而至,看着床上,睡的像小狗崽子一样沉的小君临时,斥道:“你们当真是要游戏人间,不打算回长生界吗?看看,这都什么破地方,瞧把孩子都养瘦了一圈,不行,明日随我回长生界一趟吧,就这么说定了。”
  其实我不回长生界,也是有原因的,那里的灵气太浓郁了,小家伙长的很快,可长的太快了,灵智难免跟不上。
  别到时候,都长成十七八的小伙子了,说话还不利索,每天还要糖糖吃,没晚还要搂着妈咪睡。
  那画面真是幻灭。
  不过。
  夙悦你这么急吼吼的来。
  “你是想我们了,还是想我们了,还是想我们了?”
  对此。
  夙悦重重的,傲娇一哼。
  所以偶尔我们必须也得回趟长生界,同时我还发现,长生界里原来一直都有一个特殊的客人,柳风轻。
  大概他也是灵体的原因,时常都会回到长生界看看。
  而每次来,都会有一个小姑娘围着他打转转。
  “你是从哪里来的?你叫什么名字?”小姑娘欢喜的问。
  对方温和一笑:“我叫柳风轻,我从外面来,你呢?”
  “我,我叫贞葭,玄龟,快来呀。”
  女孩挥舞着小胳膊,粉色的纱衣,在长生界的清风中,徐徐挥动,像一只斑斓活泼的小花蝴蝶。
  “公主,小心点。”
  一个追一个赶,两个小不点,不断的在柳风轻的身边打转转。
  周围鸟语花香。
  阳光灿烂。
  没想到贞葭公主这么快就生出了新的灵,只是她虽依旧叫贞葭,却已不在是过去的那个贞葭,不记得伤痛,不记得前世,也不记得她曾最爱的人。
  柳风轻同样,不记得过去,不记得前世,更不记得曾今的爱恨。
  这或许,便是最好的宿命。
  毁灭与重生,结束与开端。
  
  
  (正文完)
  
  
  第四卷 第509章 篇外:群恒磨搓两三事(一)
  
  李梦甜变了,至少一别半年,从视觉表面上,我感觉的出,她变了许多,不仅是打扮,还有气质。
  以前总觉的她是一个清清爽爽的小丫头,说到交男女朋友,感觉她并不是我的菜,所以以前无论她怎么矜持的示好,我都没有做出过太明显的回应。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既然没可能。
  干嘛还要耽误人家,再说,我的另一个身份,也不是轻易能被世人接受的,所以我很早就打算,如果将来结婚,应该会找一个玄门女子。
  怎奈何,缘分一直未至。
  要么不来电,要么就看不上,要么就是……总之很烦乱。
  任谁也想象不到,他堂堂s大第一男神,英俊潇洒有气质,居然也会遇到这种尴尬的选择题。
  究竟是顺其自然,还是等年龄到了,就将就着过了。
  反正这个问题。
  他的家里长辈到没有太大的声音,套用他爷爷的一句话就是……能生就行,是母的就行,别的他们基本可以接受。
  好吧,跟一群和僵尸打了一辈子交道的老古董,谈审美,的确比较无语。
  但是,出于读了十几年书,骨子里那点酸气,我还是决定不想将就。
  所以,我一直单着。
  但是李梦甜的再次出现,却意外打破了我目前的心境,是的,曾近那个清清爽爽的小丫头,不仅变漂亮了,而且妩媚了。
  穿上低胸的晚礼服。
  感觉她就像是夜里的一颗明珠。
  任何男性只要见了,都会忍不住的为她驻足,这其中也包括我,我一直以为,我会更比较喜欢那种朴实点的,像我前女友,那种百合花似的姑娘。
  但是那一刻,我知道我错了,人总是会变的,看惯了百合花,也是偶尔会喜欢红玫瑰的。
  这是一场校庆晚宴。
  学校里每年都会举办,但每次都大同小异,所以我参加的不多,但这次确是受陈教授特别邀请,没想到陈教授没见踪影。
  反而意外见到了李梦甜,我就知道,这是一场专门给我设计的艳遇。
  我是欣然接受,还是转身离开。
  “师哥,别来无恙啊。”
  李梦甜从灯火辉煌处朝我走来,笑容优雅。
  这一刻我能感觉到,周围不断有挑衅的目光,此起彼伏,但很快也都散了,因为现在几乎全系的人都知道。
  李梦甜对我的心思。
  这种情况,如果要是放在过去,我可能会敷衍了事,让她知难而退,但今天却不同,也许是李梦甜很美,也许是今晚的酒色灯光很迷人。
  我跟她聊的不错。
  校庆很快就结束了,按照礼仪,我怎么样都该送今晚最璀璨的女主角,回家,或者发生点你什么。
  而今晚李梦甜的表现,也远比我想象中的主动。
  她甚至坦言:“师哥,我这次回来,其实就是为了你,因为我发现,无论我走到哪里,我都没法忘记你,所以我回来了。”
  她笑着,轻轻的将软软的身子,朝我倾斜了过来。
  我的目光,几乎能清晰的看到,她淡雅的红唇,和雪白的肌肤……让人莫名的,觉的这夜更迷离了。
  而我也绝不是什么合格的柳下惠。
  但是,一切很快都被一个电话给彻底搅合了。
  寂静的夜。
  暧昧流窜的车内。
  手机的光芒显得有点刺眼。
  我略有些不耐烦的接过电话,电话的另一头立刻就传来了,一个表面欠扁,喋喋不休的质问。
  “群哥,都十一点了,你什么时候回来呀,你不在家我一个人害怕,总之你快点回来,还有我想吃巧克力,你回来的时候,如果门口的超市没关门,你记得给我带点……”
  “嗯,我知道了。”
  随口应了一句,我莫名有点烦这小子了,并且不止一次的反思,我是不是太惯着这小子了,才会一而再再而三的得寸进尺。
  真把他自己当瓣蒜了,他只是我的行尸。
  “是那个小恒?”
  李梦甜挑眉。
  我点头:“我表弟,一直赖在我家不走,我知道外面人怎么传我,不过清者自清……”
  “我信你。”
  李梦甜毫不犹豫的道。
  但就在我跟她的话题,又要逐步深入的时候,该死的电话又响了,又是小恒,不过我这次没接,而是直接挂掉关机了。
  我决定以后不能这么纵着他。
  总是在我面前为所欲为,虽然他是我的行尸,但不能没大没小,也是时候,让他开始意识到自己身份的时候了。
  他是我的行尸。
  唯一不同的,只是有灵智,资质高一点而已。
  我时常怀念毁掉的阿大,任劳任怨,从来不说一句废话……好吧,他也不会说,但那绝对是一个绝对服从的行尸。
  “这样好吗?”
  李梦甜看着我的手机,问我。
  我摇头:“一个被……家长惯坏了的孩子,不用理会……”
  我的话还没说完,坐在副驾驶,侧着身看着我的李梦甜,忽然望着我身后,面色大变,“啊,鬼……”
  她凄厉一叫。
  我皱眉回过头,就见车窗的玻璃上,此刻正趴着一张苍白苍白的脸,紧紧的贴在玻璃上,因为贴的太紧。
  甚至眼球都像是被压扁了似的。
  乍一看……真是够糟践的。
  我眯眼,有些不痛快的摇下玻璃,车窗外的那张脸,立马一个激灵恢复了正常,但满眼都是委屈和控诉。
  “群哥,你刚才明明答应回来给我买巧克力,可我都看完一集天线宝宝了,你还没回来,也不接我电话,你想干嘛……哦,你是不是交女朋友了,你是不是嫌弃我,不要我了?”
  小恒不管不顾,噼里啪啦就是一窜问题。
  李梦甜这才知道。
  不是撞鬼了,是‘人’,还是叶群那个奇怪的表弟,这大晚上的,那么趴在车窗上,太恐怖了。
  “没吓着吧。”
  我也懒得理会小恒这个二货,回头关切的看了李梦甜一眼。
  李梦甜立刻回以我安定一笑。
  之后我直接驱车送李梦甜回了家,至于小恒,我没搭理他,我知道他现在实力不弱,保护自己还是没问题的。
  只是我没想到。
  他被扔在原地后,没有乖乖回家等我,居然快速的尾随我的车子,追了上来。
  僵尸的速度很快,尤其到了他这种程度的银尸,在街头的监控录像里,几乎可以快的变成一道虚影。
  但是他并没有紧紧纠缠我不放,而是就那么尾随着我的车子,就算隔着车厢数道铁板,我仿佛也能感到他,此刻哀怨的眼神。
  像被遗弃的狗狗。
  真是见鬼。
  “师哥,你怎么了?”
  李梦甜不会知道,我们车后面,正有一个二货僵尸追着,等我把她平安送回家,一路跟着的小恒,也没有现身。
  不过等我到家后。
  发现他已经在家里等我了,从他冰凉的外套上,不难猜出,他也刚回来,一个人就那么生着闷气似的坐在客厅沙发。
  电脑屏幕上,还放着大头儿子与小头爸爸。
  桌上散落了不少卡通手办。
  地上也乱七八糟的堆着许多画纸,因为他平时没什么爱好,唯一的爱好就是画画,还专门送去绘画班学习。
  平时没事就爱去公园写生。
  明明很好的僵尸生活,可他还是很黏我,可归根究底,他到底还仅仅只是我的行尸,他不是我的谁。
  无权干涉我的生活。
  尤其是婚姻,我必须要让他明白这一点。
  “我都看到了。”
  大概小恒见我不说话,他自己也绷不住了,那点尿性,我还不知道,不过我也不打算为难他。
  只道:“你看到什么了?”
  小恒唰的转过头来,丝毫没有掩饰他苍白的僵尸脸,不过对此我早就习以为常了,他吓不住我。
  “我看到你想亲那个女的。”
  小恒似乎找不到更好的词了,只瞪着一双牛蛙似的的大眼,看着我,就跟我违反道德底线,去调戏妇女了似的。
  要来讨伐谴责我。
  只可惜。
  “第一,是她主动凑上来让我亲的,第二,我们男未婚女未嫁,没什么不能做的,第三,就算做了又怎么样?”
  “干柴烈火,孤男寡女……”
  小恒似乎越说越气。
  “跟你有关系吗?”
  我挑眉看他。
  “我……”
  论智商的跳跃,我分分秒欺辱了小恒,尤其在他生气失去理智的时候。
  小恒我了半天,突然问:“你要娶她?”
  “有这个打算。”
  其实没有,但我有必要,让他有这个心里准备。
  “哼,我不同意,我坚决不同意。”
  “你又不是我老婆。”
  “可我是你的行尸……”
  “你也知道你只是我的行尸啊?”
  “……”
  预料之中,当晚我就跟自己的行尸大闹了一场,冷战了一夜,他不断在客踢踢踏踏的走路,试图惹起我的注意没跟他说话。
  可我抱着被子,就算睡不着,也一夜没搭理他,然后第二天早上,我就发现,小僵尸居然华丽丽的离家出走了。
  小子,有点尿性。
  我不以为然。
  我对徐子恒的了解,就跟他对我的依赖一样,就算明知他会反抗,但我也同时知道,他反抗也反抗不到哪里去。
  离家出走,之前也不是没有过,最多一个星期就乖乖回来了。
  希望到时候,他的思想理念能有所改变吧。
  我也不指望他能离开我独立,至少该知道自己的身份和位置。
  
  
  第四卷 第510章 篇外:群恒磨搓两三事(二)
  
  同时以徐子恒的智商,我不认为他能有什么生活常识,除了做行尸还算合作,做人,他除了会花钱和捣乱基本没别的功能。
  而且他的财政大权,一直都握在我手里。
  他离家出走的时候,只带走了一根棒棒糖。
  当然,僵尸在外面也不用吃东西睡觉,也不存在生病,但是我完全能预想到,小恒的离家出走生活,也不会幸福到哪里去。
  不知道是出于,故意想磨搓他的心理。
  还是我真的有心想找个女人了,所以在小恒离家出走的这几天,我不仅没主动联系他,还故意频繁的跟李梦甜出入公众场合。
  相处的还算融洽。
  只是我没想到的是,一个星期过去了,两个星期过去了……徐子恒居然一连消失了半个月!
  半个月!
  我终于开始有点不淡定了。
  倒不是因为担心他,而是生气,如果他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人,他就是消失一辈子,我也未必会关心。
  但他是我的行尸,这次徐子恒明显有点过分了,闹脾气可以,但他这样消失半个月,却是违反了一个行尸的工作本质。
  我思考的一晚,正要决定用赶尸秘术,把他召回,如果他还不回来,那这样不听话的行尸,就已经不能要了。
  资质再好也不能要了。
  我有些生气的,正打算痛下决心,却没想到,他居然自己回来了,我能感觉的到,他现在就站在门外。
  隔着一道门板。
  完全阻隔不了,赶尸人和行尸的那种联系。
  不过我却并没有马上开门,而是僵持了五六分钟,才缓缓的把门打开,大晚上的,因为他一直没动。
  外面的声控灯也灭了。
  不过随着我开门的动作,灯又亮了。
  我没想到,阔别半个月没见到徐子恒,居然会以这样的形象出现在我的面前,头发乱糟糟的,衣服乱七八糟的穿在身上,皱皱巴巴的,估计得有半个月没洗了。
  包括脸,也明显很久没洗了。
  我天,这哪里还是我当初的那个帅气的小僵尸,这根本就是一个不知从哪冒出来的流浪汉。
  我没有洁癖,但是我对最起码的整洁还是有要求的。
  所以我毫不犹豫的就皱起了眉,口气也绝对好不到哪里去,甚至可以说是恶狠狠的责备:“终于舍得回来了,这几天都死哪去了?”
  小恒在不似之前那么趾高气昂了,他低着头,仔仔细细的盯着自己的脚尖,明明是他错了,却好像是我为难他似的。
  道:“就是去外面转转,群哥你先让我进去吧。”
  “脏。”
  我丝毫没有遮掩的道。
  小恒立刻一副想哭不敢哭的表情,看着我,但是我对他的这种表情,基本已经免疫,因为我知道,他是不会哭的。
  因为僵尸不会流眼泪。
  只有在……
  算了。
  “你进来吧,不过直接去浴室打扫,不准乱动。”我恶狠狠的交代了一句,小恒这才委委屈屈,别别扭扭的进来了。
  看着我黑着的脸皮,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不过似乎怕我发火,他乖乖进了浴室。
  很快浴室里就传来了哗啦啦的水声,不久后,浴室的门开了,倒不是他这么快就清洗完了。
  而是。
  “群哥,给我擦擦背。”
  小恒的声音,依旧弱弱的。
  我坐在沙发上,翻了翻眼,“你自己擦吧,今天没心情。”
  浴室门缝,伸出来的手,微微一僵,然后就没有声音了,我以为他放弃了,其实说白了,他还不过是想用这种法子,惹起我的注意。
  让我关心他而已。
  就像是一种撒娇。
  但是我现在真的没什么心情,我在考虑,一会儿要怎么教训他,而他经过这次离家出走,到底有没有明白那个道理。
  说句不好听的,我现在是赶尸族的族长,赶尸族的养尸地也归我调配,只要我愿意,什么样的尸体养不出来。
  多他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不少。
  等我思考完这些问题后,我发现于是的门依旧开着一条缝隙,他居然还在等着我给他搓背。
  我冷冷一笑,不准备搭理他。
  却听片刻,小恒继续低弱的道:“群哥,我左手臂受伤了,真的不能自己洗,一只手洗会很慢。”
  “你受伤了?”
  回忆了一下,发现小恒在回来后,身子都是缩着的,也没有注意他伤没伤,不过这种事,他应该不会骗我。
  我拉开浴室的门,发现里面水汽朦胧,他居然在用热水洗澡,他以前不是更喜欢冷水的吗?
  “听说热水更干净,我太脏了,不然群哥就不喜欢了。”
  我对他这种幼稚的小心思,也是无言以对,我现在只关心他到底伤的怎么样,以他的本事怎么会受伤?
  朦胧的水汽中,小恒几乎一丝不挂的站在那里。
  雪白精壮的身体,我已经不陌生了。
  但是下一刻,我的瞳孔却狠狠的锁了一下,因为小恒的左边手臂,明显的不协调,呈现一种扭曲的角度。
  像是被人硬生生掰断了骨头。
  他可是银尸啊。
  “怎么伤的,谁干的?”
  我几乎爆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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