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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沙酒馆-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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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会尽力帮你引见……”
“不,”格雷坚持道,直视着菲尼斯的眼睛,后者只好走到一边,借机躲开他的目光。“我不相信他们。那些人大多数是骗子。我只想请您一个人帮我,不要别人插手。”
“可是……”
“我遇见过一个盗贼,他对我说过您的一些事。他说您以前曾经走遍整个阿拜迪恩大陆,见识过很多事情。他还说,他曾跟您结伴同行,深知您的能力。”(见《幻水晶》、《银色流星》)
“一定是该死的坎帕。他还是那么多话。”菲尼斯有些恼火地放下酒杯。“有机会我一定得好好跟他算帐。”
“坎普拉尔名声也不小。他虽然狡猾,可是盗贼对人的评价通常很准。再说他也没必要骗我。”
格雷站起身,走到菲尼斯面前。
“请帮助我,菲尼斯阁下。我在映霞港谁都不认识,现在只有您一个人可以信任了。”
他求肯地望着菲尼斯。男人通常都很骄傲,骑士就更加骄傲,象这种屈尊的时候实在不多。菲尼斯意识到自己很难拒绝。
“那么您的意思是……”
“我听说,有一种魔药,名叫忘魂花,能控制人的心智,甚至能使人失去记忆。”
“怎么?”菲尼斯又吃惊又想笑,只好尽力控制表情。“您是说,您想让她失忆?”
“不然怎么办?我想,只有让她忘记这几年的生活,她才会愿意跟我走。”
菲尼斯摇摇头。“我们没有权利随便剥夺别人的记忆。抹掉人的记忆,就等于抹掉人的灵魂,您不觉得那太自私了吗?格雷,您该再想个别的法子。”
“不,菲尼斯阁下!我承认,这样做是不太好,可这是我唯一的机会。这样,她可以脱离那个环境,我也能得到妻子,我们俩都会获得幸福。就请您帮个忙……”
格雷满怀希冀地望着菲尼斯,然而后者却始终紧闭嘴唇,毫无表情。他渐渐明白对方的立场难以动摇,不禁失望地向后退开。
“看来我的要求有点儿过份。不管怎样,谢谢您抽出时间跟我见面。要是我还能从战场上活着回来,一定再来向您表示谢意。”
格雷向菲尼斯致以骑士敬礼,便转身向门口走去。然而就在他握住门把手的瞬间,酒馆的主人开了口。
“等等,格雷,”菲尼斯说道,“我可以为您出一点儿力。”
皇冠骑士高大的身躯象旋风一样卷了回来。“您愿意帮我?”
“您先别太高兴。我只能说,或许我可以安排您跟她见一面。然后就看您自己的了。”
“能见上面就行!嗨,我不能再奢求更多了!”格雷喊道,双眼闪闪发亮。他立即留下自己的住址,再三向菲尼斯致谢,然后大踏步走出房间。菲尼斯差点儿想要提醒他别踩坏楼梯。
“忘魂花。又是忘魂花。真让人头疼。”酒馆的主人愣了一会儿,忽然忍不住笑出声来。但他立即收住笑容,望着窗外的点点灯火。
“那就让神来决定吧。我只管预备一间屋子,还有蜡烛,晚餐。”菲尼斯喃喃自语。“当然,还得有忘魂花。”
第二天下午,黛丽又来找菲尼斯。她神情紧张,嘴唇紧闭,手里提着一个小包裹。直到进了房间,她才放松地呼出一口气。
“他找到我了。昨天他在我宅子外边呆了一天,我从楼上看见的。他留了胡子,比十年前更壮实了,可是那双眼睛一点儿都没变,我一下子就认出来了。”
“哦?后来怎么样?”
“我没跟他见面。看样子他想一直守在那儿,等我出去。后来我没办法,就写了张字条,让玛吉交给他,告诉他别再来找我。”
“恐怕他不会听你的。”
“我真是受够了他!今天他又去等我,还穿上了盔甲。幸好白天没什么客人,不然他一定会跟那些贵族决斗的。看他那个样子,以为自己是守护神?”黛丽愤怒地说道,“我才不需要他保护!”
“那你是怎么出来的?”
“我让玛吉坐在马车里,把他引到街上去了。”她歪过头,用手支住脸颊。“菲尼,在忘魂花送来之前,我能不能先住在你这儿?”
“这没问题,我这儿空房间有的是。”
菲尼斯把黛丽安排在环形回廊的东面。房间很宽敞却并不奢华,附带有小巧而洁净的客厅。傍晚,菲尼斯亲自把晚餐送上去。
“这儿真好,”黛丽说道,“跟贵族的房间完全不一样。”
“我又不是贵族。而且,三楼这些房间是专为我的朋友们预备的。他们大多是周游世界的冒险者,所以,我尽量让屋子象个家,而不是驿馆。”
“象个家……”黛丽出神地坐了一会儿。“自从母亲死后,我就再也没尝过家的滋味啦。”
“等你存够了钱,想找个什么样的男人呢?”
“我现在手里的钱也足够花了。说到男人,我一个也看不上。贵族和商人全都虚情假意,贪财好色,平民也会看不起我。谁愿意娶一个妓女?”她疲惫地摇摇头。“也许,我将来会去做一名白冠使女。”(注:白冠使女,即“奉侍会”成员。信奉光明之神卡兰的教派被称为“白袍教会”,崇尚光明、正义,不遗余力地讨伐邪恶,其属下有许多组织,奉侍会即是其中之一,专门收留教外的信徒。许多人献出钱财,投入奉侍会,过着简单而清苦的生活,并获得“白冠使者”的称号。这些人多数是无依无靠的贫民,也有少数曾经是盗贼、罪犯、妓女等。)
“要是他不在乎你的经历呢?”
“他会吗?”黛丽反问。“他心里装的是十年前的我。最后还得回到现实中来。有哪个男人能容忍妻子做过妓女?”
“我就能,”菲尼斯说道。
“别安慰我,”她痛苦地说道,“你这么说是因为你不爱我。爱人的眼睛里揉不进沙子。他会一辈子看不起我。”
“你会这么想,那就表示你心里还爱他。”
“我也不知道,”她站起来,推开朝东的窗子。映霞港的夜晚比白天安静一些,但仍然很热闹,无愧于“索文尼明珠”的称号。人们三三两两在街上行走,酒馆里不时传出醉汉的喊声。一辆装饰华丽的马车驶过街道,多半是哪位贵族要去剧场观看演出,或是到别的贵族家里赴宴。
“晚上景色很美,不是吗?”菲尼斯走到黛丽身边。
“是很美,”她答道,“可在我眼里全是假的。这儿的城市和这儿的人一样,外表华丽,里面全是垃圾。那些爵爷佩着国王授的宝剑,喝着民众的血汗,成天挥霍享乐,就象又肥又大的臭虫。”
“这个比喻我还是头一回听说,”菲尼斯微笑道,“不过他们的爵位也不是白来的。许多人出身贫苦,靠着在战场上浴血拼杀,才获得贵族封号。”
“那又怎么样?等他们一进到这个圈子里,就全变了,只知道寻欢作乐。”她叹息着。“有时我真怀念家乡。”
菲尼斯迅速瞟了她一眼。“你和他是一起在普里泽沃长大的吗?”
“我对你说过我生在普里泽沃吗?”黛丽有些讶异。“或许是说过吧,我想不起来了。是的,我们从小一起长大。”
“要是有可能,我倒很想听听你们以前的事。”
“有什么好讲的。他叫格雷,”黛丽让这名字停在嘴边,沉默了一会儿。“我们两家是邻居,所以我和他小时候就一起玩。后来就相爱了。十七岁那年,家里给我们订了婚。本来打算来年就结婚的,可是我们那儿有个地主强占了他家的田地,还把他父亲打死了,他的母亲一时想不开就投了河。他发誓要报仇,就去投奔军队,指望能得到骑士封号,再回来找那个地主算帐。”
“普里泽沃那时还没遭灾?”
“是在他走了以后。战争一直蔓延过来,整个地区都烧光了。四年以后他才回来,那地主已经死啦,家乡也变成焦土了。他没当上骑士,反倒落了一身伤疤。我本想,这回能跟他好好过日子了。可是打了几年仗,他的想法变了。他说,为国效力是男人的本份,而且他必须当上骑士,领了封地,才能让我过得好。其实,我根本不在乎他有没有封地……只要他对我好,比什么都强……”
黛丽闭上眼睛,两大颗泪珠顺着她的脸庞滑下来。“那时他二十五岁,年轻气盛,我劝不住他。呆了一个月他就又走啦。后来,国王征兵,我父亲也上了战场,这一去就再也没回来。”
“真令人遗憾,”菲尼斯说道,“夏隆王国这场内战可害了不少人。”
“所以我最讨厌打仗。一看见盔甲我就心烦。”
“如果他能放弃骑士封号,交回土地……”
“我才不信。他是那种很固执的人,认定的事不会轻易改变的。以前他总对我讲什么荣誉啦,男人的原则啦,听得我头都大了。就算他升到铁狮骑士,又怎么样?还不是国王手里的刀。安安稳稳地生活,比什么不强?”
“也许,过了这十年,他的想法会不太一样呢。”
黛丽摇摇头,正要反驳,突然身子一僵。从窗外传来一声嘶哑的吼叫,象是受了伤的狼。菲尼斯朝街上看去,只见一个骑马的身影从远处街角缓缓行近。他穿着闪亮的甲胄,没有戴头盔,腰挂佩剑;灯光映着他脸上又黑又密的胡须,还有泛红的面孔。看来他是喝了酒,身躯在马上左右摇晃,一个身穿皮质短上衣、头发棕黄的侍从跟在旁边,随时准备扶住主人。
“黛拉尔娜!黛拉尔娜!”他忽然再次高喊,“别抛弃我!黛拉尔娜……”
骑士昂着头走过长街,完全不顾行人指指点点的嘲笑。直到他的身影在街道尽头消失,黛丽才从窗帘后面钻出来。
“我想,你还是应该给他一个机会。”菲尼斯说道。
黛丽转身回到桌边。“菜都凉了。来,菲尼,咱们来喝点酒。”
“连见面都不肯,这对他是不公平的。”
“他丢下我去打仗,让我等了那么多年,这对我就公平了吗?”她愤然说道,然后盯着酒杯不发一言。渐渐地,她的目光中浮起一丝朦胧的忧伤。
“好吧,菲尼。要是三天后忘魂花还没送到,我就跟他见一面。这件事就麻烦你安排了。”
“乐意从命。”
菲尼斯吩咐侍者把菜肴重新加热,又送了些红樽来。他陪黛丽吃过晚餐,再下楼清点帐目,回到自己的卧室时已是深夜。疲劳使他很快就睡熟了,然而他并没有睡多久,就突然惊醒。一片软绵绵的东西掉在他头上,还带着股难闻的腥臭气。
“怎么回事!”菲尼斯猛地把那东西扯下来,吃惊地发现那是一件内衣,旁边还有个小包裹。一道闪烁的绿光在空中盘旋,迅即飞向窗外,转眼间就消失了。他随即明白过来,下床点起蜡烛,仔细检视包里的物品:那是一张羊皮纸,一个卷轴,一条破布,还有一个黑色的小袋子,袋口用某种粉末画了个标记,闪闪发光。
“用此布条蒙住口鼻……这不会是裹尸布吧?”菲尼斯恶心地看看那肮脏的布片,继续念着羊皮纸的内容。“配药时需先加黑蛇血……蝙蝠粪用火烧成灰……撕碎花瓣扔进罐子,浸泡一夜。混入酒中,掩盖其味道。待受术者服下后,展开法术卷轴……这很容易嘛。”
他小心地把这些东西收进壁橱,然后伸伸腰。“看来用不着三天了,”他自语道,“不过,让那个格雷等等也好。这点儿小苦头是他该受的。”
这三天对于格雷来说简直是度日如年。他收到菲尼斯的消息,说已经安排好跟黛丽相会,因此不再去妓馆等候,而是整天呆在屋里,闲得无聊便擦拭盔甲。那个棕黄色头发的侍从以为他打消了寻人的念头,准备到石门城去了,因此怯怯地问他,什么时候启程。
“谁说我要走!”格雷喝斥道,“我现在不去石门城!没准以后也不去了!”
他很惊讶自己竟会冒出这种想法。在内心深处,他实在不愿回到战场上拼杀,只想在家乡盖几间屋子,置些田地,去过平静的生活。十年征战,他也积攒了些财产,回乡时都托付给普里泽沃的白袍教会,让神官代为保管。就算放弃骑士封地,这些财产也足够生活了。然而,身为皇冠骑士,他并不能完全自主。
“骑士审判团会给我定罪,”他暗想,“只要他们饶我性命,那就一切好说。可国王正要出征,最忌讳临战退缩。没准他们会判我玷污骑士荣誉,砍了我的脑袋。”
他眼前又浮现出恋人的形象。十年来,他经常思念她,每当空虚无助的时候,只有她能填补他内心的空白。没想到,她现在居然成了妓女。知道这个事实之后,他时刻都处在矛盾之中。有时候,他会大声对自己说:“管他的!只要黛拉尔娜自己不在乎,我也就不在乎。”可是更多的时候,他的心就象被毒虫咬啮,痛苦万分。每当想起自己的恋人和别人在床上缠绵,他就会使劲揪住头发,几乎要把头皮扯裂。然而,他又十分渴望见到她,就象沙漠中的旅人渴望水源。
格雷就这样受着煎熬。他整夜不能入眠,辗转反侧,白天又不想吃饭,只是烦闷地走来走去。直到第三天傍晚,菲尼斯派人来通知他到“火沙酒馆”,他才勉强吃了片面包。
“好吧,就象战场上常说的那句话:该来的就让它来吧!”格雷换好衣服,吩咐侍从等他回来,便大步出门去了。
“忘魂花呢?”黛丽问道。
“这个你不用管。我都安排好了。”菲尼斯答道。他已经准备了一桌丰盛的菜肴,此时正陪着黛丽坐在桌边。摇曳的烛光在房间里旋转,象许多不安分的飞鸟,从一个角落窜到另一个角落。黛丽的脸庞映在烛影之中,忽明忽暗,没有一丝表情。
侍者进来通报,说格雷骑士求见。菲尼斯转向黛丽问道:“你准备好了吗?”见她点点头,菲尼斯便向侍者示意,让格雷进来。黛丽屏住呼吸,面色苍白,简直象是要上刑场。隔了一会儿,格雷高大的身躯出现在门口。空气似乎立即停止流动,一种令人窒息的平静充斥整个房间。
在黛丽看来,格雷和三天前相比,不论是衣着还是面貌都变了个人。他披着一件白缎子斗篷,上面用金丝绣着雄狮、兽头,袖口和下襟则用金银双线绞边,还缀着珍珠。在斗篷里面是做工精致的暗红色袍服,也同样绣着金银双线,腰间系着双层的金腰带,扣环上的花纹华丽而庄重;旁边斜挂一把佩剑,剑柄镶着宝石,闪闪发光,剑鞘上刻有皇冠纹章。他的靴子擦得锃亮,几乎能用来当镜子,靴跟两侧还挂着银链,以及金质的踢马刺。真是位威武的骑士!——然而他脸上却带着痛伤,比三天前明显瘦了一圈。柔软的白缎便帽更显出额前皱纹又深又密,胡须虽然修剪得很整齐,却掩不住面容的憔悴,双眼发红,里面象是着了火。他就这么步伐僵硬地走了进来。
“请坐吧,格雷。”菲尼斯为格雷拉开椅子,然而皇冠骑士似乎完全没听到他的话,只顾向黛丽走去,在离她三步远的地方停了下来,目光就再也不动了。
尽管格雷已经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却仍然感到惊讶。十年来,他心中恋人的样子从未变更,永远是梳着长长的辫子,皮肤白皙,红唇娇艳可人,眼底总带着笑意,就象美丽而妩媚的天使。然而,此刻坐在他面前的却是个艳丽的女人,身材丰满却十分匀称,穿着紫色翻毛皮坎肩,里面是绣暗花的白色紧身罩衫,胸脯如同大理石雕成;一条钻石项链挂在雪白的脖项上,手腕上戴着宝石链坠;精美的手织细呢裙子束着她纤细的腰身,裙摆缀着半透明的牛角薄片和水晶,下面露出精巧的小皮靴,靴尖和两侧都镶着宝石。在她深如湖水的眼中,透着一种格雷所不熟悉的成熟与沉稳。
格雷犹豫地在黛丽脸上搜寻,试图找出昔日的形象。他的目光滑过她光洁的额头,小巧的鼻子,饱满的双唇,一直到唇边那个极细微的浅痕——那是小时候在树桩上碰伤的。
“黛拉尔娜,”他试探地叫了一声。
黛丽的身体起了一阵颤抖。她抬起长长的睫毛,迎向格雷的目光。
“是你吗,黛拉尔娜?”格雷嘶哑地说道。
“你那小牛眼睛不好使了吗?”
“喔,我的小麻雀!”格雷大喊一声,一步窜到黛丽身前,猛然单腿跪地。“我都不敢认了……天哪,真的是你!十年了……”他抓起黛丽的手贴在自己脸上,急剧地呼吸着,再也说不出话来。
“十年了……我说过你留胡子不好看,你总是不听。一点儿都不好看……”黛丽眼中骤然流下泪水,她俯下身,把脸埋在格雷的头发里。一时间,屋子里只有低低的抽泣与粗重的喘息。
菲尼斯悄悄退了出来,从背后掩好房门。酒馆的主人站了一会儿,便走向回廊。
“很好,看来我的方法用不上了。”他自言自语,脸上浮起笑容。一种愉悦感充满他的全身,使他打心眼里觉得兴奋。然而,他立刻又感受到更大的兴奋——有个苗条优雅的身影正走进酒馆大门,肩上斜背着弓箭。只看那束成马尾的栗色长发,他就立即认出,那是他在绿泥森林的朋友。
“你这酒馆还蛮热闹的。”死灵法师一边坐下来,一边打量房间的装饰。“我不太习惯这种气氛。”
“一开始我也不太习惯。时间久了就不觉得了。对了,你怎么会到这儿来,基……娜?”他促狭地笑了笑。
“你愿意叫什么就叫什么吧。”死灵法师无奈地皱皱眉。“我是来要报酬的。”
“报酬?”菲尼斯有些惊讶。“喔,老友,干嘛说这个?不管你想要什么,就算我没有,也得想办法给你去找。”
“不必。你手上肯定有。我要一些地图……阿拜迪恩大陆各地的。越多越好。”
“怎么,你要出门吗?”菲尼斯这回真的吃惊了。
“是要出门。所以来找你,顺便跟你道个别。”基娜忽然侧耳倾听。“那边房间里有人吗?”
“是那对分别十年的情人。估计他们俩快要上床了。没用忘魂花他们就和好啦。你没看见刚才那场面!我感动得不得了。”
死灵法师怀疑地摇摇头。“没那么容易,菲尼斯。”她缓缓说道。“我有预感。没那么容易。”
格雷和黛丽紧挨着坐在一起,有时说几句话,更多的时候则是互相凝视。十年的时光使他们都改变了很多,因此两个人都试图从对方身上找回过去的影子,同时也回忆着自己这些年的经历。他们就这样相互观察和探索,一会儿觉得对方确实是自己的心上人,一会儿又觉得身边是个陌生人。
他们从小就在一起生活,一度非常亲密。他们或许没有意识到,这种亲密感始终藏在心底,象是一条纽带,发挥着强大的力量。然而时间的威力也不容忽视,毕竟这些年来他们都过着和从前完全不同的生活,许多想法因而产生巨大变化。不过,至少在此刻,两个人都不由自主地沉浸在久别重逢的喜悦之中,完全忘记了其他的东西。
“黛拉尔娜,”格雷拥着黛丽的肩膀轻声呼唤。
“什么?”
“黛拉尔娜……”
黛丽闭上眼睛,紧靠着那坚实的手臂。“你到底想说什么?”
“没什么。就是想叫叫你的名字。”
听到这话,黛丽微微叹息了一声。“你可真傻,格尔。”
格雷当然知道这是调笑的话,可他却似乎把这话当真了。皇冠骑士站起身,在屋子里走了几步,仰头盯着屋顶,就好象天花板上有什么人或神祗在听他倾诉。
“我真是很傻,当初竟然会离开你!”他大声说道,白缎子斗篷微微颤动。“而且,我竟然为了军务,十年都不回来找你!喔,黛拉尔娜,我差点儿就失掉你了!这十年,我每天都在想你……”
“在战场上也想我吗?”
格雷停了片刻,似乎在考虑措词。“不,”他坦白地说道,“你知道,在战场上人是什么想法都没有的。除了杀敌,不会有任何念头。好多次我都差点送命,躺在地上,鼻子里全是血腥味。有一回我让死马压住了,没法喘气,也没人救我,只能在那儿等死。我快要昏过去了,就使劲睁开眼,因为好多人都是一闭眼就再也没醒过来。我看见蓝天象个大锅,白云来回乱飘,耳朵里嗡嗡直响。那时候我就想,我们这么拼命,到底是为什么?”
“你说过的,为了荣誉,还有骑士封号。”黛丽淡淡地说道。
“不是。一开始我以为是,可后来就搞不清了。每回打仗都象一场恶梦,不管是赢是输,回来的时候,大家都拖着腿,垂着脑袋,一句话也不说。晚上睡觉的时候我就想你。等第二天我心里就踏实了,心想我一定得活着,黛拉尔娜还在家乡等我。”
他再度屈起一条腿,跪在黛丽面前。“现在我可算找着你了。以后咱们再也不分开……”
“再也不分开……”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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