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混沌江湖一箭穿-第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作者:如是问
申明:本书由【富士康小说网】}www。fsktxt。com自。
第一卷 春风不相识
一场赌局(上)
故事开始于一场赌局。
我走进迷花楼的时候,一年一度的花魁遴选已经开始。非常大的一间中堂,挑高的屋顶,雕梁画栋,极尽奢华。客人们都已经来齐。台下密密麻麻的坐着各种各样的观众,能够进到花魁遴选现场的其实已经不是普通男人,因为,门票就要百两,黄金!
可是最好的位置并不是下正下方的台下,哪怕他们离姑娘很近,看的很清楚。迷花楼的四周的楼上,有一些雅间,包间费千两黄金起板,一些真正的富豪,就栖身在这些雅间中,不露庐山真面目,为自己看中的姑娘加油。
加油的办法也很简单,就是斗富!出重金买姑娘们的初夜,哪个姑娘得到的彩头最高,当选为花魁,当然,紧接着还评选花后,花相。也就是第二名,第三名。
我进门的时候,整个楼里衣香鬓影,秋波横飞。训练有素的美貌丫鬟们,端着各种各样的美酒佳肴穿梭往来,作为天下第一青楼,迷花楼的服务,美食,美酒都是天下闻名的。说实话,天下有钱人是多,也很烧包,可是一个个精的跟猴似的,要想让他们乖乖的掏钱,不花费一些手段是不行的。迷花楼的门前一副对联,是李白的“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
听听,为了迷花,连皇帝都可以不侍候!当然,这里的花,就是指这里面的姑娘!
这些姑娘确实非常的漂亮,无论是气质,才貌,都是数得着的,只要看看那些小丫鬟们的美貌伶俐,就可以想见那些姑娘们的容貌才情。历来天下第一美女都出自迷花楼。
我仔细的看了一下自己的装扮,质地很好的紫色长袍,高高的帽子,黑色裎亮的靴子,亮晶晶的点缀着红色的珊瑚珠。不错,我很满意,在这样的地方,人人都是以貌取人,以衣取人,可不能堕了武林第一庄射日庄的名头。
我进了门,直扑楼上最大最好的雅间之一,因为楼上所有的雅间成为一个半圆形,对着舞台,其中最正中最大的两间,花费最昂贵,包间费达到二千两黄金。两间包间都能够容纳二十几人,里面的陈设也十分豪华奢侈,门上的珠帘,都是选用波斯来的黑珍珠,一粒一粒串成,在烁烁华灯下发出幽幽的光芒。进雅间的时候,我瞟了一眼对门,另外一间最大的雅间里竟然有人!而不像往年,都是空关着的!
我多少有些好奇,谁能够象射日庄一样挥金如土?然而里面的灯光非常的暗沉,透过珠帘隐隐的似乎瞧见一个影子。只有一个人?包了这么大一间房间?
我进去,找到自己的位置,之所以知道是我的位置,是因为,我看见桌上摆着三盘红烧猪蹄!我直扑猪蹄,坐下来,深深吸了口气,真香!咬了一口,肥而不腻,酥而不烂,切成很小的块,粘乎乎的正是我喜欢的口感和味道。啊!我在心底大叫了一声,总算,迷花楼还有一样值得我惦记的东西!
宁墨对我笑了一下,每次看到我吃猪蹄他都会很暧昧的笑一下。我咧开嘴回以一笑,他暧昧的又笑。
作为武林第一公子,宁墨看上去非常和蔼可亲的人。我从小就一直跟着他,因为一直跟着他,所以认识了很多象他一样的公子。
作一名所谓的公子,要有以下一些条件,一是有钱有势,宁墨依仗着是射日庄的财势,作为武林第一庄,射日庄几乎富甲天下。说几乎,是因为,比射日庄更富有的是极乐宫。不过,射日庄的财富已经是可以敌国,再加上在江湖中一呼百应,几乎没有射日庄做不到的事情。
二是有才有闲,公子吗,可以挂个什么闲职,但是不能真的很忙,比如说,弄个什么桃花诗社啊,搞个美女评论促进会啊什么的。千万不能是什么真的走上仕途,或者埋头生意,那样的话,束缚多了,也就不能潇洒的做什么公子了。至于才情,稍微有一点就行,实在没有,附庸一下风雅,请酸秀才捉个刀,代个笔什么的,适当的场合会吟个一两句诗也就能够对付了。
然而宁墨,确是个实打实的第一公子。不要说射日庄的财富无法估量,射日庄的很多生意都是他亲自管理的,可是他的精力十分充沛,将一切管理的井井有条之余,他还能够做好一个公子应该做的事情。
比如美食的品评,天下几乎所有的酒楼饭庄都愿意出重金请他品评自己的新菜,只要宁墨愿意为他们写评,保管从此生意好的挤破门!再比如每年第一美女的遴选,他都会准时参加,他最后挑出的第一美女,往往也会受到无限的追捧,除了第一夜开苞的价格惊人外,春风一度的价格,一年高似一年,直追五百两黄金。
虽然我实在看不出那些所谓的美人之间有什么区别,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再说,射日庄,就有无数美貌的莺莺燕燕,天天为了宁墨争风吃醋,令我跟陈叔不胜其烦。不过,宁墨倒是不厌其烦,跟我讲述了美女的标准,从腰肢的长短粗细,臀部的形状紧翘度,到身上骨骼突出的程度,身上肉的松紧肥瘦……他兴奋的说了三天三夜,不眠不休,而我在一边,早就吃掉了无数盘猪蹄,螃蟹,睡了好几觉。
再说才气,谁不知道第一公子宁墨,文武全才,至于武功,天下也就是数一数二,至于为什么不敢称第一,完全因为是那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极乐宫的宫主,自称极乐君的家伙,没人知道他的根底。当然,也有可能,他根本就是个欺世盗名之徒,根本连三脚猫的功夫也不会。但是碍于极乐宫在江湖上的口碑,不得不把此人作为一个可疑的对手。
至于极乐宫的口碑,唉,真是很奇怪,他们平时是非常低调的一群人,甚至没人觉察到他们的存在,可是再江湖上愣是没人敢说他们的坏话。
除了射日庄的人,大部分也只敢在庄中说说。
扯远了。现在宁墨忽然聚精会神起来,我知道,魁选的高潮部分要出现了。一开始出来的姑娘姿色稍微差一些,仅供那些小富豪投标,不过刚才好像也有人叫到五千两黄金了。五千两黄金跟女人睡一觉?我摇了摇头,我瞧见王鹏也摇了摇头。
我跟王鹏是宁墨的左膀右臂,武林中人谁不知道,宁公子身边,金枪银弓,无时或离。金枪就是指王鹏。银弓就是我,云笛。我的拿手绝活就是啸天弓,穿云箭。我的一弦九箭,听说武林中无人能挡。不过,宁墨对我说过,他可以在我射出这九箭之前,让我弓断人亡。
宁墨什么都好,就是太风流不好,你想,这几年选出来的第一美人,初夜都是被他买断的,更不要说路上忽然起了意,勾引一两个大家闺秀,小家碧玉什么的。这风流的名声是传开了。可是这风流是要付出代价,金子的代价。
王鹏忽然大声道:“五千两黄金日一夜,真是金穴吗,是金穴我也不日,硬梆梆的……”
众人轰的一声笑开。我也大声应和:“王大哥话糙理不糙!”
宁墨斜睨我一眼,对王鹏道:“老王,这种滋味,你没有尝过,比金穴可要美妙多了,要不然,今天的第一美人,我就让给你品尝怎样?”
王鹏立马摇手:“不要不要,我还是回家抱着你嫂子,吹了灯日,那可是昏天黑地,天下第一美妙的滋味……”
众人又笑。忽然有人打趣问道:“王大哥,那天下第二美妙的滋味是什么?”
谁知王鹏认真的思考了一下,说:“歇一会,再日……”
众人目瞪口呆。
我很认真的吃猪蹄,听见宁墨低声道:“对云笛来说,这天下第一美妙的滋味,就是眼前的红烧猪蹄……”
我也认真的思考一下,道:“是洗手蟹……”我天生就喜欢吃这些很复杂,多骨头的东西,啃来啃去,非常快活。
“一万两黄金!”某个雅间里有人叫。宁墨不再跟我们说笑,忽然全身贯注的看向台上,高潮来了。今年的第一美人要产生了,确实是一个天生的尤物,按照宁墨的标准,腰肢修长柔软,皮肤洁白细腻,臀部紧翘密实,一头墨发,乌黑发亮,比我脚上的靴子还要亮。而且,刚才她已经唱过歌,跳过舞,弹过琴,吟过诗……一个多才多艺的尤物。
一场赌局(下)
宁墨终于举手,王鹏会意,立刻到雅间前方那个栏杆拦着的小小露台上叫,“二万两!”一时间万籁俱寂,去年,花魁的价钱,是一万八千两。
“三万两!”隔壁那个一直毫无声息的雅间忽然传出了一个声音。非常好听的低沉的年轻的男子嗓音。轰的一声,台下立刻发出无数嗡嗡的声音。
我忍不住好奇的伸过头,向隔壁张望。依旧只能隔着黑色的珠帘,看到一个模糊的身影。
是谁?竟然跟宁墨一样烧包?“四万两!”宁墨低声道。
我闷闷的吃掉一块猪蹄,四万两,比去年又高了一倍多,虽然射日庄确实富可敌国,也禁不起这个宁墨这样折腾。
隔壁那个声音再次出声道:“五万!”
宁墨忽然起身走到那个露台上,挑衅的看着对面的珠帘,大声道:“八万!”台下一片哄声,台上的尤物骄傲的挺起了胸。
我嘴巴里的猪蹄掉了下来,砸在桌子上,我心疼啊!金子啊!
忽然对面的珠帘微微一动,黑珍珠发出悦耳动听的细小撞击声。那个男子终于露出了庐山真面目,走了出来。大约十八九岁的年轻男子,一身藏青色的锦袍,有些暗花,滚边上绣了一些含蓄的暗色的花纹,明明素淡的衣衫,穿在身上偏偏有一种特别的气势,身上除了一块小小的玉佩,没有别的饰物。那是一块螭龙的玉佩。
我慢慢抬眼看上他的脸,在那个瞬间,心跳漏了半拍。非常英俊的男人,不是非常的白皙,浅蜜色的肌肤,高挑的身材,剑眉斜飞入鬓,剑眉下,一双星眸,澄澈清明,仿若雪山化水般的晶莹透明,散发出一种清清冷冷的气息,一种遗世独立的气质。嘴唇紧抿,微微上翘。潜龙在渊。
我在心中暗叹一口气,宁墨终于遇见对手了!在度过了二十一个年头之后,终于有人能够挑战他的第一美男的地位。回过头,看向宁墨,身穿大红锦袍,上绣百蝶穿花图案,头戴累丝嵌宝紫金冠,袍袖飘飘欲飞,衬的他冰雕玉琢般的白皙俊脸,狭长的晶亮眼眸,仿若天人。一脸张扬的笑。飞龙在天。
那男子看了宁墨一眼道:“八万零一两!”
宁墨的笑容瞬间凝滞了一下,有些愤怒的看向那个男人。
那男子瞧了一下宁墨,道:“宁……公子?拼富分不出胜负,不如赌一局?”
宁墨依旧很张扬的笑:“赌什么?”
那人指着大约数丈远处,正对着雅间的舞台上方的彩球:“看到上面那只彩球?大家同时出手,谁先拿到彩球谁赢!“
宁墨的笑容微微一滞,很快又张扬开了。我知道他为何这样张扬,宁墨的轻功,在武林中如果敢称第二,那没人敢称第一了。据说他刚出道时跟当时轻功第一的盗圣比试轻功,两人比了七天七夜,最终盗圣认输,输的非常彻底。无论是瞬间的爆发力,还是持久的耐力,都比宁墨差了不是一个等级。宁墨的轻功就叫,列子御风。
那人接着道:“一场赌局,赌一个女人,赢者出八万两银子,抱得美人归……”
我本能的觉得是个圈套,却听见宁墨很自负的笑道:“一言为定!”
于是两人都站到露台上,宁墨依旧张扬的笑。
中人敲了一下锣,这一瞬间,宁墨如一支脱弦的箭率先跃了出去,直扑对面那只彩球,大红的衣袂飘飘,仿佛一朵怒放的鲜花。那男人却站在原地一直没动。
直到宁墨已经飞到了一半的路程,那人才出手,银光一闪,他的手里忽然射出一样东西。我在后面看的真切,是一只带着一条细细银链的精致的银质飞爪。
那只飞爪闪电一样越过宁墨优雅美丽的身形,一下子抓住那只彩球,又闪电一样的缩了回来。
宁墨在空中借力翻了个身,又飞一样跃了回来。
“你耍赖!不是说好比试轻功么?”宁墨气红了脸。这么多年,我很少见到宁墨这样的失态,他处事一向优雅,宠辱不惊。
那人拿起那只彩球在手里细细玩赏。“先拿到彩球者赢,不管,用什么手段……”
宁墨气结,张了几次口,都没说出话。终于潇洒一笑:“原来阁下这么喜欢这位姑娘,既然如此,君子成人之美,这位花魁就归阁下了……”
我心中放下一大块石头,今年的八万两银子,看来可以保住了!继续低头啃猪蹄。
那人依旧神色不动:“错。一场赌局,赌一个女人,不是这个花魁……”
宁墨大奇:“不是她是谁?这里除了这些姑娘都是男人,难道,阁下喜欢的是另外的姑娘?阁下如此富有,尽可以随便出钱买下……”
那人淡淡道:“另外一个女人……”他转过身,眼光越过重重的阻隔,穿过层层的身影,忽然落在我身上,“我要,银弓,云笛……姑——娘!”
姑娘?我有些茫然,一直跟一群男人一起,着着男装,我已经忘了自己是个姑娘了……
那男人用加重缓慢的声音强调了姑娘两字,然后又加了一句:“第一公子风流倜傥,阅人无数,总不会不知道她是女人?”
哄的一声,底下的喧哗声更大,砰的一声,台上那个尤物晕倒了,怎么会不是她?那八万两银子就与她无干了?要知道,初夜的开苞费,姑娘可以提成一半,这也是迷花楼用来激励姑娘们各展所长,百花争艳的方法。
我正放心的吃猪蹄,忽然听见轰的喧哗声,发觉身上压力陡增,怎么回事?我茫然的抬起头,发现所有人的目光都盯着我,嘴里都在说着什么。
我站起身,走到露台边上,对下面的丫鬟叫喊,“呃!能不能再上一盘红烧猪蹄?”
没人答应。我有些愤怒,这就是迷花楼对待客人的态度?
正在此时,我听见一个声音,非常的悦耳,“上红烧猪蹄,她已归我……账由我结!”
我愕然的回头,瞧见那人英俊的面庞,蓦然醒悟过来发生了什么事,惊愕的一头从露台上栽了下去。
我栽下去的时候,底下立刻群情汹涌,无数的男人冲上来想要接住我,我在空中轻轻拨弄了一下背上的啸天弓,他们忽然醒起我的声名,立马散开,避之不及。
我站稳身形,指着宁墨大骂:“宁墨!射日庄就算不是金山银山,也是珠山宝山,你什么不好输,要把我输掉!”
宁墨愣在当场,眼里忽然起了悲哀,低声道:“她不是赌注……”
那人很难得的浅浅微笑,如春梅含苞,风情万种:“愿赌服输,……射日庄都是无赖小人?”
宁墨闭嘴,只是异常伤心的看着我。
……
那年我十五岁,刚刚及笄,就这样,被一个我从小一直跟着,倾心信任的男人,输掉了。输给一个,我从不认识的,陌生人……
江湖传闻(上)
其实江湖上很多传闻都是不实的,例如关于我,银弓。很多人说银弓是个美少年,更有甚者,说我是个中年男子,很少有人知道,我是个女人。因为江湖中使弓箭的女子本来就很少,弓箭本是霸道的兵器,阳刚气太盛,不大适合女子。不像剑,非常轻灵,舞起来身形美艳,许多女侠都喜欢在身上佩一把长剑,比剑更长的是剑穗,大红的剑穗迎风飘飘,随着年轻的女侠们矫健的身姿飞扬,即便是看着,也觉得赏心悦目。
不像我,整日穿着男装,带着高高的帽子,几乎掩住我大部分的容貌身材,背上背了一把很大的弓,一个箭袋,箭袋里插着很长的黑翎羽箭。穿着神气的男人的马靴,走路龙行虎步,气势汹汹,很难跟一个女人联系在一起。
那日之后,江湖上又传说,原来银弓,是一个绝色佳人,江湖第一美人,一直纠缠着第一公子宁墨,可惜宁墨对她没有什么好感,就将她输给了另外一个猥琐的男人,甩掉了这个包袱。显见得不实。因为,我回过头看着那个传闻中猥琐的男人,他正正襟危坐,正经八百而又优雅万分的吃着饭,一副谦谦君子的样子,与猥琐两个字无关。
至于我,是不是绝色佳人,我自己并没有足够的自信,因为,记得宁墨谈起美人,中间最重要的一条,要“柔若无骨,触之酥软”,只有这样,在床上的手感会很舒服……我摸了一下自己的身体,因为练武的缘故,硬梆梆的非常结实,离宁墨所说的境界差很远。事实上,这一条,原本也是我最最认可的一条,因为,呃,我觉得,非常接近我对红烧猪蹄的要求。
再有,就是对江湖第一邪宫,极乐宫的传闻。他们平时非常的低调,根本不引人注意,虽然富甲天下,却没人知道他们真正的财富,没人知道他们的产业究竟有哪些,非常的神秘。
他们看上去非常无害,除了,每八年一度的武林大会,这前前后后一年,他们都会闹腾一次,让江湖上人心惶惶,人人自危,心惊胆寒……
比如说,八年前,武林大会上,点名韵水派,目无极乐宫,言语不逊,要让他们,“天一覆体,永堕沉沦”。当时韵水派依水而居,闻言回家召集所有门人,加紧提防,那几日连日暴雨,江河激涨,忽然,在某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山洪来袭,滔天的洪水夹杂着滚石泥土,飞快的将整个韵水派吞没,等很久以后洪水退去,整个韵水派无一幸存。
这时候,人们才想起极乐宫的谶语,醒悟,天一生水,所谓天一覆体,永堕沉沦就是被洪水和泥石流压在身下,永远不得翻身!于是流言四起,愈传愈是离奇,竟然有人瞧见那夜,那位极乐宫的宫主,带着银色面具,在山顶上做法,一时间,电闪雷鸣,风雨大作,轰的一声,山体崩塌,将韵水派居住之处掩埋……
我觉得这纯属无稽之谈,我跟着宁墨走访过当年他们居住的地方,屋子建造的有问题,在水边低洼处,发大水时不淹他们淹谁?我还翻查过当地的县志,当地经常受洪水困扰,几乎每隔几年就会有一次较大规模的洪水袭击。嗯,我觉得,宁墨也这样同意,根本就是一次毫无意外的水灾,跟极乐宫没有什么必然的关系……
再有,十六年前,点苍派,不知怎地得罪了极乐宫,当时的武林大会上,带着银质面具的极乐君冷冷道:“命犯祝融,灰飞烟灭!”果然没有多久,好像是过年的时候,派中大火,整个点苍派几乎烧为灰烬,从此一蹶不振。于是又有流言,说瞧见除夕夜,极乐君手持天雷,纵火烧了点苍派。天雷是什么?我很好奇。有人告诉我,是一个类似火球的东西。
火球?我点着了一个火堆,运足气将手伸了进去。哇!好痛!我捂着被烫出水泡的手大叫!宁墨从屋里伸出头来,云笛!他说,是不是红烧猪蹄没有吃够,还想吃烤小猪蹄?我眼泪汪汪,哪个混蛋!竟然说火球可以拿在手上!
我跟宁墨调查过点苍派当年的幸存者。他们的房子,都是木结构,而且,厨房靠着柴房,柴房堆着焰火。那年除夕,正是几个小孩子在柴房前面燃放焰火,不小心点着了柴房里堆着的焰火,加上天干物燥,终于导致一场冲天的大火,酿下灭顶惨祸……
再有其他什么事情,年代太久远了无法考证,我们大约也调查了一下,都是些鸡毛蒜皮的武林争斗,实在也说不清是谁对谁错。
至于这位极乐君,谣言更多。据说他一直带着一个面具,没有人见过他的庐山真面目,有人说他是个美少年,不过,那是八年前的事情,现在,美少年也该是个成熟男人了。据说武功非常高,而且,精于玄术。听说练什么采阴补阳的邪功,市面上有一本春宫画书就叫做,极乐君行欢图。主角就是带着面具的极乐君。因为一直被极乐宫封锁,所以流传很少,卖的极贵。
我出了十两黄金,买了一本,上面有各种各样匪夷所思的姿势,由带着面具的极乐君跟各种各样的美女完成。最后,极乐君摘了面具,可惜,这东西印刷的质量太差了!极乐君的面上印得一片模糊,看不清楚。我拿着那本书,对着光线东看西看,听见宁墨嗤笑,你还真的当能够瞧见一个美少年?
我不说话,只是回头看向宁墨,他微眯着狭长明亮得眼眸,斜靠在一个美女的胸口,鲜艳的翠绿的衣衫,绣着金色的牡丹花,如墨的长发随意的散着,整个人就像一朵怒放的绿牡丹,呃,我承认,把男人比作花是不大合适。
我编了一个极乐君的故事,说给射日庄的小孩子听,他们都很喜欢,结果极乐君成为射日庄的儿童中人气最高的妖怪。有些小孩不听话,他妈妈只要一叫,极乐君来了!顿时鸦雀无声,孩子们都躲上床,瑟瑟发抖。
再说极乐君的武功,据说,他吹一口气,石头就变成了齑粉。哈哈哈!我大笑,简直是变戏法么!就是吹牛,吹出来的气也没有这样的厉害!
说到变戏法,我记得那日楚沉,呃,就是八万两金子赢了宁墨,买走我的那个男人,他将那个彩球在手里把玩良久,手腕一扬,彩球竟然,化为无数翩飞的蝴蝶,美轮美奂,着实让那日在迷花楼的人大大惊艳了一场。
江湖传闻(下)
开始跟着楚沉的时候,我非常难过,因为跟着宁墨习惯了。宁墨总是有说不完的话,不像这一坛醋,不苟言笑的,即便是笑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