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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城生长日志-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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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环迅速套中了追兵,就像那种套奖品的地摊游戏。它大得足够圈住追兵的腰,又是个活套,在抓住对方时骤然缩紧,一下子将骑兵从马上拉了下来,在地上拖了好一段路。“道格拉斯两分。”骑手说,吹了个口哨,手上一抖,那套索便从追兵身上滑了下来。他收回套索,手上摆弄一下,又将绳索一端的圆环恢复成了刚才的大小。
“三分。”第三个追兵摔落时,骑手这样说。
追兵来得太仓促,没有良好组织,骑兵跑得参差不齐,添油战术好似一个个给骑手送菜。等他们终于意识到这点,开始休整队伍齐头并进,接到塔砂信号的上尉已经带兵前来。
追到南边来的骑兵们一触即退,可能比那更夸张,他们在看到对面的援军时立刻便调转了马头。他们看上去很不愿意跟这边的人接触,像躲避什么瘟疫。
没准他们真在躲避想象中的瘟疫,这些人可将隔离带维持了小半年。
上尉的军队来了,骑兵打头,步兵在后,围住了来自北方的意外客人。被围住的那个骑手毫不反抗,他配合地勒住马,举起双手。
“嘿,别那么紧张!”他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摘下了帽子,“我是道格拉斯,大家听说过我吧?”
没人理他。
“‘驭龙者道格拉斯’?”骑手继续说,环顾着士兵们面无表情的脸,遗憾地叹了口气,“看起来没听过,真是你们的损失。”
马车夫不再挥舞皮鞭,那辆大马车在惯性下又跑出一段距离,缓缓停了下来。马车夫比嘴上跑马的骑手简单明了许多,他的话中没有这么多插科打诨的内容。
马车夫说,为了能和被困在这里的亲友相见,他们乘着在此巡游的马戏团大车冲击了哨卡。
巨大的马车被停在城镇外的军营边,马车上的人和物品都被士兵们请下来。那马车里装了许多干粮和水,还塞了十多个人,加上骑马的那些便有二十人。这其中大部分是青壮年,但也有老人和年轻女人。当上尉将每个人分开来审问,他们的说法大同小异。
“我在北边遇到了弟弟的战友,他们说他失散了,被困在了南边。我有些渠道,知道弗兰克马戏团的也想去南边,所以我加入。”一个男人说。
“我在红桉县出生,虽然很早就跑出去了但这儿还是我家。所以我们就抢了来巡演的马戏团的大车……”动来动去的独眼龙不耐烦地说,“嗯?哦,是搭车,马戏团团长是自愿的,是吧?”
“老板让去哪我就去哪,反正都一样。”脸上带刀疤的瘦高个无所谓地说,“反正我是个跟马戏团混饭吃的孤儿加光棍。”
“晚上好,长官!鄙人便是马戏团团长弗兰克。”留着两撇胡子的人拿着他的丝绒大礼帽,彬彬有礼地说,“我虽然也算事业有成,但此生挚爱却离我而去,她曾来信说如今隐居在塔斯马林州东南部的村庄中。即便我们已非爱侣,我也不能眼看她被困死在此处。因此我解散了马戏团,招收了一些同有此志的伙伴,带上一些应急的粮食,趁着马戏团在附近巡演的机会奋力一搏。长官,现下此地的情况可还好?”
“找我儿子。”威严的老人简短地说。
“……”娇小的女孩不说话,她看上去只有十岁出头,对靠近的士兵相当紧张。她抱着一把竖琴,像抱着一个熊娃娃。
“名字?驭龙者道格拉斯,我可是马戏团的明星人物!没听过?唉,或许你们该和附近的小姐夫人们打听看看。”骑手坐没坐相地歪在凳子上,“目的?助人为乐啊。车里有位小姐,就是那个抱着竖琴的,她没见过面的父亲就在这儿,说真的,要不是这种要命的情况,她也下不了来的决心呢。这样可怜的小姐要去龙潭虎穴,哪个好人能拒绝她?你们别去问她,她可怕生了,除了唱歌之外可不和人说话。要是你们有人来看过弗兰克马戏团的巡演,就会在魔术表演的背景音里听见她,她从来唱得……没来看过?好吧,为你们繁忙的工作遗憾。”
“你相信他们?”维克多说。
“不好说。”塔砂回答。
不少人听过弗兰克马戏团的名字,这个小有名气的马戏团在埃瑞安各地巡演,属于那种不会让人赶去邻镇观看,但你不会想错过他们来到自己城市的巡演的类型。观看过弗兰克马戏团表演的人确定那个小胡子是马戏团团长本人,而更多人能认出道格拉斯,一个技术优秀而相当高调的马术明星。他不仅会骑骏马,还会骑野牛和山羊,道格拉斯毫不谦虚地声称自己连龙都能驾驭,只要你把龙牵到他面前来。性格和本领一样富有戏剧性的骑手被印在马戏团的海报上,在巡回表演中贴在每座城市的大街小巷。
相形之下,其他人就没那么有辨识度了。没有一个看过表演的人能说出马车夫是否也在别的场合架势着马车,当你的视线全被那个移动糖果屋似的马戏团马车吸引,谁还会注意驾驭马车的人?马车假不了,里面的人不好说。马戏团的大力士和魔术师不见踪影,据称只在幕后歌唱的竖琴女孩杰奎琳从未与观众碰面。不过这也称不上疑点,毕竟团长弗兰克说他解散了不想来的人,又招募了一批。
“为了一个缥缈无影的旧情人解散马戏团,与埃瑞安为敌,冲入据传充满瘟疫和死人的区域,还有这么多人响应。”维克多讥讽道,“真是相当可信。”
塔砂怀疑的重点倒不在动机。
除去助人为乐的道格拉斯和一些被团长弗兰克雇佣的人,剩下的人全部声称有亲友被困在此处。马戏团团长在村中走了一圈,在一座空屋前黯然伤神,那里偏僻而废弃多年,没人说得出之前是不是住着一个女人。没有士兵来认父亲,倒是有好些在别处风流过的男人手足无措地来看小女孩儿。那个疑似受惊过度的女孩说不出囫囵话来,她拿的信物是某种风干的花朵,代表爱情,十分烂大街,骗炮的男人都爱买给情人,父亲的范围并没有因此缩小。绝大多数人的寻亲之旅无疾而终,要么找寻对象已经人去楼空,要么已经埋进了墓园,无从相认。
只有一个人找到了亲人,瘦子激动地拥抱了他的叔叔,那位樵夫没他这么激动,还显得有些尴尬。
“我没想到你会来。”他嘀咕道,僵硬地拍拍侄子的背,“我是说,你都走了十几年了……”
“血浓于水!”侄子深情地说,“尽管当时我们有些争执,但我不是真生你的气。我只有你一个亲人了啊!”
以上线索加起来的可疑程度,放在一本侦探剧当中都能定罪了。
但这不是个侦探剧,严谨的作者不会给出大量冗余信息或荒诞的结局,有时候真实世界里却真有那么多会让读者发出嘘声的巧合,比更故事夸张。倘若认定这群来者不安好心,又出现了另外的疑点。
从他们冲过哨卡的方式说起。
马戏团团长弗兰克承认,自己从黑市当中获得了某种一次性武器,那种古迹中出土的武器足以炸穿钢板。“我做过一点实验。”弗兰克含混地说,“它的确有用,和军方现在还在用的一样。啊,我可能比你知道的多,上尉,别奇怪,我有我的渠道。”
那个在“正确时机”使用的秘密武器,炸掉了整个哨卡。
这么说太简单了,那个秘密武器充其量是个引爆器。就在不久之前,哨卡新运到了一批武器,弗兰克的人成功让他们的秘密武器引燃了军方的军火库,一连串连锁反应爆发,就如塔砂当时听到的连环爆炸。
他描述的秘密武器听起来像炸弹,来自古迹的古董炸弹?有够奇怪的。第一次爆炸的规模相对较小,之后的连环反应则相当惊人,将花费这么长时间才建造好的哨卡扯开了一个大口子。如果这是北边的人和马戏团自导自演的结果,他们有这种先进的武器,为什么不直接用来进攻?
目前为止的战斗中,塔砂见到的疑似科技产物有这样几种:幽灵无法靠近的红色猎犬,以地下城核心为能源的魔导炮,像生化武器一样的枯萎公约诅咒气体。它们都非常有用,也非常珍贵稀少,按照上尉的话说,连埃瑞安军校的毕业生都不曾真正用过它们。假如他们那边还有魔导炸弹之类的东西,干嘛要消耗在演戏上?就为了让一支普通的马戏团队伍,羊入虎口似的进入南方吗?
还得怪监控系统不足,要是地上和地下城中一样了如指掌,塔砂便不用这样猜来猜去了。
瞭望塔的监视范围和高度挂钩,不到两米的瞭望塔仿佛高度不足的天线,基本是个废物(拟态成草的瞭望塔只能在之前的特殊情况中传播一下诅咒而已),几米高的瞭望塔则太过显眼,不能忽地出现于敌营;距离地下城核心越远,幽灵消耗的魔力越多,远到一定程度后哪怕地下城能开辟到那儿,幽灵之躯也会寸步难行。除此之外还有数量限制,塔砂目前能动用的两个幽灵能监视的范围有限,停留在原处消耗大又速度不快,不能及时调动。
——倒不是说这就会让塔砂陷入多大劣势,只是优势拉平了一些,作弊器受限。
马戏团大车中的食物就只是普通的食物,寻亲队伍听说这里被封锁,才带上这些物资。“你们这儿的情况可比我们以为的好多了。”有人说。所有人都接受了简单的搜身,他们身上没有特别值得一提的东西,尤其考虑到其中不少人以为要来此打僵尸。有些人带了防身的刀箭和匕首,老人有一根很沉重粗大的木杖,小女孩抱着她的竖琴不放,道格拉斯管他的牛皮绳叫“我的美人”。仅此而已。
还有一个问题。
当每个人的检查完毕,暂时找不出特别可疑的地方,姑且送进红桉县的旅店住下时,所有住户,包括那个住进樵夫叔叔家里的侄子,都从行李中拿出一种像是绳结护身符似的玩意。他们将之钉在门内侧,之前检查中以为是什么纪念品的东西嗡地一震,冒出了微弱的光芒。
幽灵没法再进入他们的房间。
“这是什么?”塔砂问,“你之前没说它们有问题。”
“都过去几百年了!”维克多又用起了老借口,“大概是某种驱灵护符,没什么值得一提的地方……幽灵本来就不是多厉害的东西啊!随便去个战场就能收一打!几百年那会儿,是个跑长途的人都知道要带驱灵护符,更别说要跟地下城打交道的那些了,你的幽灵至今无往不利,只是因为敌人无知而已啊!”
塔砂想用手指揉一揉眉心,但她只能摸到骨头。
“它看起来有点像……有点像个什么风格。”维克多徒劳地说,“某个部族遗留物?哪个王国的后裔?真该死,我记不起来了。”
这不能证明什么,维克多说。这不能证明什么,问及驱灵护符的军人只得到了“护身符”的答案,马戏团从很早之前就带着这个,多年的传统之一。幽灵无法靠近,塔砂也不想派人强行将之拿下来打草惊蛇。房间里的空间暂时成为了秘密,但没关系。
别有心思的人,总会自己出来。
道格拉斯走在红桉县的街道上,他没换下那一身花花绿绿的刺眼服装,每当有人对他投来视线,他总是按一按帽檐,向对方回以闪亮的微笑。
路过的人很难不看他,无论是否认得这位马戏团明星。道格拉斯脖子上围着一块大红色的方巾,身上穿着黄绿相间还带着五角星图案的条纹衫,裤子勉强配色没那么可怕,蓝色帆布被磨得发白,还有各种划痕与洗不掉的污渍。若非那张留着短短络腮胡的面孔还算英俊,每个人的目光一定不忍心在他身上停留超过两秒。
这位骑手依然穿着他的马靴,脚后跟连着马刺,每走一步都叮叮当当作响,整个人好似一个又吵又伤眼的自走信号牌。在旅馆落脚的当天,他便大大方方地在红桉县里穿行,像个一点不紧张的观光客。
“对,我是驭龙者道格拉斯,想要我的签名吗?”
哄笑声与真的寻求签名的声音。
“没错,北边还封着呢,他们说这里的人已经死光了。不过咱们不相信嘛!”
愤怒的嘘声。
“别人?我也不知道啊,我可是为了保护一位小女士才来的。我都没带什么行李,瞧,他们还在收拾房间,我不就第一个出来逛了吗?朋友们!为当代游侠道格拉斯鼓掌!”
欢快的掌声。
道格拉斯宣称自己为了保护小女孩而来,真到了地方却不跟在对方身边。他引来一阵小规模的围观,并让这场面变成了小型民间发布会。周围的人凑了好一番热闹,在天擦黑前又散去了。
马戏团来客刚到来时,寻亲的事着实让这里热闹了一番。但军队每天都把情况实时公开,整件事透明得缺乏神秘感。等他们在旅馆落脚,人们已经变得见怪不怪。居民们有着相当良好的适应性,谈资只是谈资,聊完了该干嘛干嘛。
然后,轮到了道格拉斯发问的时候。
“你们不会缺少食物吗?我听说这儿的粮食大部分靠北边进口,道路中断大概有些麻烦。”他说。
“岂止!”与他闲聊起来的居民诉苦道,“不仅北边的路被封了,南边的田地也出了问题,前一阵子粮食的价格贵得不得了!”
“哎呀!那不是相当糟糕吗?”道格拉斯配合地感叹。
“可不是嘛!”居民说,“像我们这样没几个钱也没存粮的县城人,除了问别人买,还能怎么样?钱都不像钱啰!”
“没错没错,对我们这样的守法小市民来说糟糕极了。”道格拉斯摇着头,“后来呢?我看现在情况好多了。”
“后来多亏上尉聪明,和……”居民说到此处打住,警惕地看了道格拉斯一眼,问:“你不会是个间谍吧?”
“天啦,好夫人,您看看我!”道格拉斯笑起来,原地转了一圈,像个理发厅的旋转灯管,“哪个间谍像我这样迷人?而且我还能去哪儿呢?英勇的骑士道格拉斯为了心中的百合花冲破了士兵们的防线,我在别处已经没有了容身之所,今后唯有仰仗这里的诸位,比如您这样善心又美丽的夫人,才能有机会重拾旧业养活自己啦!等各位衣食父母看腻味了我,我就只好去当个马夫。”
他可怜的样子把眼前四五十岁的中年女人逗得咯咯直笑。随后十几分钟里,他听说了异族和交易所的事情。
道格拉斯打听到了足够多关于这里的异族的消息,他在晚餐时间亲眼看到了那个交易所,尽管里面工作的其实是本地人。他在红桉县的每个角落到处搜寻,大部分时候光明正大,小部分时候相当隐秘——那件花花绿绿的衣服正反面都能穿,向里的一面十分低调。绑着马刺的皮带收缩一格就能让它不再发出声音,当你大部分时候都极其显眼,你会意外自己在不显眼的时候能多不引人注目。
他知道了许多东西,关于那些因为积雪暂时没有出现的异族。但这一天回到旅店时,道格拉斯收到了通知,详细说明了要在这里生活下去的注意事项,比如免费食物只限今日供应,明天起就得去工作。通知还讲了这里的异族雇主和异族货币的事情,比道格拉斯探听到的全部消息更清晰明了。
骑手耸了耸肩,吃掉他的晚餐。
道格拉斯在午夜又一次走出了房间,避过所有巡警的视线,一路溜出了县城。他在离开县城后哼起歌来,放下马刺带,让金属齿轮在地上自由歌唱。
当旷野中传来另一个脚步声,道格拉斯脸上的笑容变得更灿烂了。
第43章
红桉县外有一片广阔的荒地,道格拉斯脚程很快,走得颇远,远方已经能望见一大片荒原。以往的冬天,这里会有树木林立,它们掉光了叶子又落满了雪,像一只只白色火炬。如今因着枯萎的影响,前面只有一片光秃秃的雪原。
从走进缺乏人迹的区域开始,地面就铺满了没有清扫过的积雪。马刺敲进雪堆,不再发出清脆的声响;马靴陷入积雪之中,带来积雪被敲实的疏松嘎吱声。这声音很轻,唯有这样安静无人的地方才能听见。道格拉斯的脚步稳稳地走在雪原上,离开县城一定距离后他便慢了下来,一步一摇晃,光明正大地东张西望,聆听着自己的口哨和脚步声。
啪沙,啪沙,啪沙,沙。
道格拉斯停下来,为了那个多出来的脚步。
深夜雪原里不属于自己的脚步声,听上去真是个绝佳的鬼故事。遇见鬼故事的骑手却显而易见地喜上眉梢,他左顾右盼,在什么都没找到后脚尖点地,轻盈地向后一转。
“晚上好哇!”骑手行了个脱帽礼。他看清身后站着的人影,补充道:“女士。”
在他身后,不知何时出现了一个女人。她穿着轻便的衣物,脖子以下看上去和普通女性旅人无异,只是头上戴着厚实的兜帽,兜帽中露出白森森的骨骼。道格拉斯立即认出那是一只狼的头盖骨,露出来的吻部相当完整,眼窝部分则缠着纱布,像那种为了修炼之类的原因暂时放弃视觉的人。他好奇地盯着女人的脑袋看,因为目光太过坦诚,反而不会让人感到无礼。
“你在找什么?”女人说。
她有一个慵懒沙哑的声音,倘若道格拉斯在酒馆中遇见这样的声音,他一定会请对方喝一杯。如今场合不对,骑手有些遗憾地转了转帽子,露出自己最有魅力的笑容。
“这样的夜晚最适合出门散步,但一个人独行也太可怜了。”他说,“我在这儿等待从天而降的奇遇或旅伴,现在我等到了。”
“我符合你的想象吗?”戴着狼头骨的女人说。
“您比我的想象更加精彩。”道格拉斯说。
对女性诚恳而不冒犯的恭维对他来说像喝水一样简单,明星骑手从来是个很有女人缘的人,八岁到八十岁的女士都相当喜欢他。但此刻他看着那个颅骨,突然感到一阵词穷。
女人的声音没有那种闷在罐头里的沉闷回响,说话时骨骼的吻部也没有上下开合。道格拉斯细细搜寻着每一丝蛛丝马迹,找到线索又将之推翻,这等反复在几句话的时间里进行了无数次。最后他想,去他的,懦夫才会在这种时候闭口不言。
“抱歉,女士,恕我冒昧。”道格拉斯说,“您没有戴着面具吧?”
“……”
“我的意思是,那是不是您的头?”他又问。
到此时起,塔砂才开始觉得这人有点意思。
不止是洞察力的问题,骑手拿不出证据,如今也只是在猜测。但道格拉斯的语气中却没有一分恐慌,有的只是压抑的兴奋——那是小孩子问“你是不是给我准备了礼物”的口吻。
“恶魔崇拜者?”维克多嘀咕,“不,亡灵推崇者都不会是这副德性,顶多是看多了历史记载就异想天开的自命不凡者。”
塔砂觉得维克多说的意思是模仿犯或中二病,类似地球上企图画出故事里的恶魔召唤阵的青少年。
“如果是,你打算怎么做?”塔砂说,“用你的绳子招呼我?用你靴子里的短剑?还是帽檐上的东西?”
“您可真是不留情面。”道格拉斯做了个苦脸,戴上帽子,张开双手作出投降的姿势,“没办法呀,最有诚意的观光客也需要一个解风情的旅伴,倘若遇到的不是您这样善解人意的女士,而是个煞风景的强盗,我总要有点防身的本事。”
骑手不像他看上去那样轻松,就拿之前那个轻盈的转身来说吧,那个姿势能以最快的速度避开来自身后或头顶的危险。道格拉斯腰上缠着他的套索,马靴和绑腿那儿固定着匕首,而帽子上像装饰的东西……塔砂观察了一路,发现几个搭扣间藏着很尖锐的结构,要是拆下来与套索结合,搞不好能当血滴子之类的武器用,脱帽礼就是备战姿势的一种。即使是现在,从他颈部绷紧的肌肉线条来看,他也没放下警戒。
亚马逊人教授的肌肉阅读技巧真的相当有用,要不是场合不对,塔砂真想跟对方打一场。
道格拉斯这副“不设防”的姿态,就像水上轻松优雅、水下脚掌乱划的鹅一样。与此同时他看起来更激动了,大概是从塔砂的回答中听出了默认。他兴奋得像各类恐怖片中死于好奇心的人,有本事也抵不过一颗作死的心。
“我必须申明,我带着十足的诚意而来。”仿佛感觉到了塔砂注视中微妙的恶意,道格拉斯高举双手申明道,“我来这儿只是出于好奇心。”
“诚意。”塔砂重复道,“你的诚意就是今天的间谍把戏?”
“那正是我的诚意啊!”道格拉斯理直气壮地说,“我穿着舞台装在大街小巷乱逛,又把鼻子伸进任何看上去闲人勿入的地方,难道这不是最好的吸引您目光的方法吗?我的伪装用来避开无关人士的关注,对城市真正的掌控者而言如同儿戏。请原谅,我没有您的联系方式,只能靠这种方法来见您了。”
“现在你见到我了。”塔砂说。
这话等于承认自己狼骨为首的异族与这个城市掌控者的身份,塔砂承认得干脆,将球踢回了道格拉斯那里。话到此处,道格拉斯反而显得有些扭捏起来。
“嗳,我觉得咱们可以增进一下对彼此的了解,慢慢来嘛。”他压着帽檐,摆出一副羞涩的样子来,“我是驭龙者道格拉斯,敢问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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