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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光中最亮的星-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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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卡、输密码、放钱,一气呵成。
完成一件心心念念的事情,如同心中落下大石,沈冉好心情地在街上附近骑着车子溜了会,就见对街竟然有一家宠物店,眼看天色还早,便决定走过去逛逛。
她没有要买的打算,因为宿舍是不允许养宠物的,但天性喜欢柔软与毛茸茸的东西,使她还未走进店里,就已经趴在外面的橱窗上逗着一只全身披着雪白绒毛的小兔。
沈冉撅着嘴发出声音,手贴在玻璃上,指尖划动飞舞着,用自认为可以逗它的方式来吸引它的注意力。
“你这是逗鸡还是逗狗呢?”耳边响起讥诮的声音。
不知什么时候,身边已经站立一人,橱窗上倒映出一个高大的人影,声音有些耳熟,她慢慢回头,好像长得也挺面熟。
“你,你是……那个……”沈冉一下子想不起他的名字,却记得他就是出现在上次生日桌上的那个人,罗妙妙的学弟。
“陈尘。”说话的人似乎很不耐烦地回应。
沈冉心中冷哼,拽什么拽,而且逗动物不都是那样的声音么,要有什么区别?
她淡淡地应了一声“哦”,打算跟里面的兔子再打声招呼就走了。
“沈冉。”
沈冉应声回头:“诶?”
“你的记性真挺差的。”
沈冉脑子秀逗了会,才清楚兴许是因为自己忘记对方姓名,让他有些不爽而已。
“从来没有人夸过我的记性。”她如实回答。
“那你的记忆可以追溯到多久以前?”
“多久以前?”这个问题有意义吗?
沈冉摸着自己的大脑,“大概……在上幼儿园那时候吧。”
“还不算无药可救。”
这小子说话挺莫名其妙的,沈冉仔细端详着他,若不是他的脸蛋身材难能可贵的出类拔萃,自己早就制止和他继续对话下去了。
不过现在,她也已经决定这么做了。
转身,拉过自行车,跨上去蹬踏板,却怎么也骑不动,回头,陈尘一脸无辜的坐在后面对她微笑。
沈冉差点要被这个纯洁无害的笑容俘获了,此刻晚霞已经在另一边落幕,远边的天色渐蓝,可她却感受到他脸上不可忽视的光彩。
她盯了足足三秒钟,才发现这抹强烈的光源来自于他的眼睛,清亮澄澈,毫不掩饰。
沈冉没敢多看,她秉持着与任何人无话的情况下对视不超过三秒的原则,把头转回去,手背轻轻推着后面人的臂膀,“你太重了,我车要被你压坏了。”
那人纹丝不动。
沈冉想若不是他和自己有间接的交情,她早就毫不客气地出手推人了。
“哎……你别坐我后面行不行?”她提高音量,心说怎么有些尴尬呢。
谁知陈尘这人竟有些厚颜无耻地说:“你不叫我名字,我怎么知道你叫谁?”
沈冉显得没好气,“不是你难不成是鬼,你真莫名其妙。”叫名字?她偏不叫。
交谈变僵,沈冉面上无光,虽然说他是罗妙妙的学弟,可自己也并不一定要对他客气。何况,首先不客气的人是他。
沈冉顾不得更多了,后面的重量实在不能忽视,她索性从车上下来,屁股才离座,车头微微往上一翘,忙扶手稳住。
陈尘看好戏似的看她忙着,人却一点都不动分毫。
沈冉不想在大街上搞得难堪,压低声音透着不满:“你想干什么?”
“我想你载我回去。”他抬头看着她说。
“我载不动。”沈冉直接拒绝,顺便用力推他胸膛,这回力气大了几分,终于迫使他抵挡不住自行起来后退踉跄了几步,方才站住。
陈尘待身体稳住后,不知不觉摇头笑了起来,他站近了距离,歪头看着她说:“沈冉,你和小时候一样,还是这么粗鲁。”
☆、第九章
沈冉幼小的性格的确有些野,那与她成长的环境因素有相对关系。
她妈妈沈欣兰是家中小女,上面有三个姐妹全嫁出去,家里的老人为了能留一女在家,便四处招徕女婿入赘,恰巧沈冉她爸吴建松也是家里众多兄弟中的一员,两家人想法一致,一来二去就促成了好事。
沈欣兰的父母也就是沈冉爷爷奶奶当时是重点中学老教师,在校执教多年,勤勤恳恳,算得上老一代精英骨干。他们的房子还是最早时候学校分配下来的,几栋楼里几乎都是教师家庭,沈冉从小就在这样文绉绉的环境下长大,却没受到多少熏陶。所有人和睦相处、相敬如宾,把自己的孩子送到邻居家补习是常有的事,为此,她在沈欣兰的强大压力下,没少受课外奥数题的脑补。
作为书香世家,沈欣兰也是一个教育局工作者,她早一年将沈冉送进小学,那段时光刚好是她工作上的转折点,面临工作调动一时疏忽放松了对沈冉的管教,偏生她爷爷奶奶又对她百般宠爱,不对她平时的学习多做严厉监督,还放任她周末在外与别的孩子一起玩闹到天黑。
小孩子的叛逆在沈冉身上提早体现,并且这种情况越是压迫越是张扬,或许她原本就是这样的天性,只是一直以来为了大人而刻意装成乖巧听话。
沈欣兰在饭桌上极力批评沈冉的这种懒散行为,但她并不觉得委屈,因为除了她妈,其余人都是站在她这边的,并且她所有出门的活动都是在完成作业的前提下,这一点无可厚非。
后来整一学期,沈冉无一例外地在各次卷面考上拿到全班第一,并获得全区小学生作文大赛上的优秀奖,难免让她为自己争取了不少荣光,也更加肆意地出门玩耍。吴建松向来尊重妻子,但在女儿成长的道路上还是看得较为通透,在沈欣兰耳边时不时磨嘴皮子,替女儿重获闲暇的快乐时光。
家中二老早已退休,每天在家做着平凡的家务,或者上几个女儿的家中串门,但他们不忘对唯一的孙女耳提面命,不要去人少的地方玩,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随便跟人离开,去任何地方都要告知家里人等等。沈冉每到双休日,以往被压迫在内心的野性因子就被彻底激发,早早地计划好何时与哪个小伙伴约好,何时去公园放风筝,何时去书店看书,何时去广场跳皮筋打羽毛球……
沈冉童年的交友圈范围一点都不窄,大马路上随便观看了对方放鞭炮也能凑上去成为玩伴,隔日就能在街边店铺见到她的身影,身边极少有女孩子陪同,反倒是男生总把她当成哥们一起带着玩。二年级结束的那个暑假,沈冉的玩伴人数达到巅峰,因为附近有一处工地正在建造楼盘,一些农民工拖家带口地过来生活,住在简易房内,几乎每家都有一个孩子。沈冉常常在那一带附近溜达,一伙人认识另一伙人,逐渐地小孩子的世界也扩建成为了一个王国。
俗话说,人在江湖走,哪有不湿鞋。
沈冉也算是小孩中的老江湖了,却有一次在河边与人嬉闹中,一个不慎掉入了河里,她差点就休克了,后来被人救起来时脑子还稀里糊涂的,心中满是在水中漂浮窒息的恐惧,当时就控制不住哭了出来。
沈欣兰等大人闻讯赶来的时候,见女儿安好无恙地蹲在河边,表面上吁了口气,但仍心有余悸,随即揪住她的身子就往家里拖,免不了一顿训骂。
从那以后,她无端被布置了许多家庭作业,也常常只和楼里的同龄人一起读书写字。从她的小房间望出去的楼层越建越高,远处街道上你追我赶的孩子也依旧是那么一群,却再也没有她的身影,仿佛她只是一个在疯闹和安静中迅速切换的孩子。
那年暑假,家里突然多出几个好消息,沈欣兰的肚子里怀了二胎,正是众所期待,而这处教工区也即将拆迁重建,改造成更大规模的学区房。沈冉父母很早以前就打算筹钱买新房,一家三代挤在这样的小地方也不是永久的事,现在家里即将要多一口人,房子的情势也迫在眉睫,顺势将工作调动的事提上日程,通过临区同事朋友间的相互帮助,终于在沈冉读三年级之前于新城区安家落户。
新房子新学校对沈冉来说没有多大抵触,她向来是适应能力较强的人,交朋友的缘分也依旧不减。新环境在热闹的市中心,这边的同龄孩子显然都有着共同的通病,说话爱显摆,随意的言行中都透露着自家的富裕,甚至有些还有攀比心理,不过他们的心性都不坏,还邀请她去自个家里玩。沈冉照旧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在街头巷尾骑自行车,和补习班的同学一起聊电视里的剧情,或者在自家小区楼下认识几个还合得来的伙伴。
沈欣兰很满意新环境的状况,一来新家的空间比以往大了许多,二来借由新环境好好给沈冉灌输好学生的思想,三来因为第二个孩子的即将到来,沈冉也逐渐有了姐姐的样子,周末多数留在家勤做家务。
知女莫若母,沈欣兰当然明白沈冉虽在有些事情上少根筋,但做事情方面还是有原则条理的,表面上装作毫不在乎,自己平时有些话语她都听在心里,这一点倒让她倍感欣慰。她也知道,沈冉有些乖巧多有刻意的成分,她的脑筋只动在自己感兴趣的事情上,还学会用一些伎俩来敷衍他们。
女儿越大越管不住,只求肚子里的这个别再让她操那么多心了。
第二年春天,家里终于迎来了男孩,众望所归,沈冉多了一个弟弟。她暗落落地想,要是个妹妹的话,所有人脸上的颜色一定会暗淡许多,同时庆幸因为弟弟的存在,大家把平时放在她身上的精力逐渐都转移到那个襁褓中的孩子上去了。
她一点儿也没因为父母为新来的儿子忽略她这个女儿而感到失落,相反她倒是抓住时机在房中藏了几本买来的小人漫画书,偷偷地在房间做作业时夹在课本内消磨时光,所谓在大人眼皮子底下做猫腻也是她认为的一大乐趣。
从小到大,沈冉看过多少漫画书已记不清,所以与她一起打过交道的朋友,更是数不清。
当眼前这位完全陌生的人对她提及那段时光,沈冉的大脑不得不重新启动,反复搜寻着与“陈尘”相关的记忆,结果却是毫无头绪。
陈尘看着她面色从惊讶到满脸疑惑,知她始终没想起自己,心中不由涌起一股失落。
“对不起,我真不记得你是谁,你是不是认错人了?”她放弃回忆。
谁知他十足懊恼地肯定道:“我认成猪也不会认错你!”
这个回答倒是在拐弯抹角地骂她是猪啊。
沈冉抓破头皮也还是这句话,“你凭什么这么肯定呢,你一定是认错了……”
她反复叨叨这句话,让陈尘有些抓狂,只好拿出证据来证明。
他不紧不慢地问:“你小时候是不是住在青山一小附近?”
沈冉顿了顿,点头:“是啊。”
“你们家后来搬走了?”
“你怎么知道?”
陈尘不再继续往下说,只做了点到为止的提示,剩下的留沈冉一个劲地猜想。
“难道是我妈以前单位同事的小孩?”沈冉揣度着他的神色,时刻求证着,“那是住在我们楼下出租房?你爸以前是不是教数学的?还是建楼的农民工的孩子?……”
沈冉觉得自己全身的脑细胞都不够用,其实她也是全凭瞎猜,能说中一个是一个,因为即使自己猜中,她也想不起来曾经小时候发生过什么令人难忘的事情。
陈尘全程要笑不笑地看着她,只说了一句:“你玩伴还挺多。”
“是的吧。”她嘿嘿一笑,理所当然地说,“所以很多人很多事情我都忘记了。”
他白了她一眼,“你又不是得了失忆症,连救命恩人都能忘记?”
“你救过我?”沈冉不敢置信。
“那不然呢,我没兴趣编个故事来骗你。”
她也没兴趣再猜,只想弄清楚事实,“那你说说看什么事,兴许我还记得。”
陈尘看了看她,又将视线转移到边上的大街,嘴里说道:“有一年暑假,我救了一只不会游泳的猪。”
沈冉从未学过游泳,一来是八岁那年因落水而有了阴影,二来是搬家以后周围多是城河水深,禁止人下水游玩。陈尘的话让她瞬间想起小时候溺水那件事,不过她印象中那次是被大人救起来的,所以仍旧面露迷糊。
沈冉无意在这种环境下“认恩”,感觉两个人在这件事上花了有些时间,如果这时候再进行争论否认,自己都觉得有些“忘恩负义”,能打住就尽量糊弄吧。
“好像是有那么回事,要不我回去问问我妈吧,时间不早了,我要走了,下次有空请你吃饭。”最后一句她说得很轻,并且也是不经大脑随口一说,有百分之九十是客套。
她迫不及待地说完,人已经坐上车子,也不管后面的人追没追上来,脚一蹬就拐上大街。
当她穿梭在错综复杂的校间小道上,心中满腹狐疑。
为什么那么久远的事情,他敢肯定自己就是他记忆中的玩伴,并且貌似早就已经认出她,或许就是吃火锅的那次,只有自己处在不明不白的云里雾里。
尽管沈冉很不愿意承认,她还是抓住了其中几个关键点,陈尘提到青山一小以及落水事件,即便是巧合,她也要搞清楚。于是她回去后先将网上心心念念的保温杯买了,才算好时间给家里打了电话过去。
接电话的是弟弟沈旭,人小鬼大,至今还窝在小学团队的最高端,明年即将迎来小考,估计是因为今天周五,所以闲得有空接电话。
沈旭从小贪玩,但脑袋灵活,好在智商都用在了学习上,稳坐年级第一的宝座,比她这个姐姐有出息。
“老妈呢?”沈冉听他的声音,猜到大人估计正忙着,于是先把话头放到他身上,“我上次给你带的模拟卷做完了没有,考了几分啊?”
沈旭听闻哀声连连:“姐姐,我们老师布置的作业都快成堆了,哪来得及做课外的呀。”
“我上次走的时候,你不是在家做了一套吗?”
小孩子被点醒,“哦,就那一次,好像满分。”
“满分是几分?”
“一百分。”
“一百分?你瞎糊弄谁呀,卷子上有附加题,满分一百二,你到底有没有做完?”沈冉最烦他不老实的性格。
对方不声不响了。
沈冉从话筒里面听见一丝丝漏音,耳尖心细地觉察出那是游戏背景的特效声,当即指责过去,“沈旭,你还玩ipad呢,小心我待会让老妈给你藏起来。”
然而沈旭早就对讲话心不在焉,正好这时沈欣兰从厨房忙完出来,后者接过电话,在一旁坐下开始跟女儿聊家常。
“是我让他玩的,老师说要劳逸结合。”沈欣兰的声音顿了顿,对身边的人督促,“再过十分钟就给我收起来。”
沈冉每次和沈欣兰讲电话,基本上都是后者的话题居多,她则半躺在床上玩着头发听对方絮絮叨叨,要睡不睡的样子,间或发出“嗯”或者“哦”。
当沈欣兰说到第二天家里的人要回老家吃饭的事情,沈冉终于想到要说自己心中一直梗着的事,脱口问了出来:“老妈,你还记不记得我小时候掉进池塘的事情?就在学校旁边。”
“当然记得。”
“那后来是谁救我起来的啊?”
“这么久的事情了,我当时不在场,说不清楚。”
“你以前不是说有大人救起来的吗?这会儿怎么就不知道了啊。”沈冉说着自己都心头一跳,那种被人猜透的感觉越来越强烈。
沈欣兰奇道:“你怎么突然想起来问这个?”
沈冉想连老妈都记不清,自己又理不清,不知道怎么解释,只说:“我今天下午睡觉梦到了,就顺便问问你。”
☆、第十章
宿舍里头打电话,不管你声音是大是小,总会被人有意无意地听去,索性有些对话不是什么秘密,若是以往还有谁的男朋友打电话过来,现在都是一个个单身汉,毫无避讳。
罗妙妙听见沈冉最后一句话说完,就忍不住吐槽:“你一下午都在看书,什么时候睡过觉了。”
“我说错了,是昨天晚上。”
沈冉不得不佩服罗妙妙那刁钻的耳朵,可又顺其自然地联想到陈尘,就想着从她这里找突破口,随意地问:“哎,你跟你学弟最近还有没有联系?”
罗妙妙正修剪着自个的脚趾甲,一条腿大幅度地弯曲搁在另一条腿上,专注着清洁事业。
她斩钉截铁地否定:“有什么呀,没有。”
“我不信,你上次带他来吃饭,这么多只眼睛都看见了,难不成是大街上随便拉来的路人?”
“就是普通朋友,没那层意思。”罗妙妙反应淡淡的,倒是应了她话里的态度,接着倒反过来问沈冉,“你对他有意思?要不我给你做媒,也好治治你的情伤。”
沈冉顿时吃了瘪,“少来,我就算没人要也不吃嫩草。”她说着又郑重宣誓般说:“我不接受比我小的男生,小一天都不行。”
罗妙妙啧啧道:“思想真落伍,爱情是不分年龄的,女大三抱金砖,听过没?”
沈冉摇摇头,表情依旧坚定:“反正我身边没有这样的例子,同龄的女生本来就比男生成熟多了,姐弟……听着就不靠谱,以后我应该考虑找个大叔类型的。”
罗妙妙看她一脸向往,摇头叹气:“一朝被蛇咬……”说完翻身躺下。
沈冉联想到整句话,放在自己身上实为不妥,她只是失恋了,难道真的就将原因对象归类为同龄男生吗?这个总结确实不太有理,一竿子不能打死一帮人,她劝说自己只是纠结在年龄这个界点上,而这个观念跟上次与严文浩分手的理由又大同小异,只不过,前者有了更明确的出发点,让她擦亮眼睛,做出自认为理智的选择。
周末早晨,外面下起了蒙蒙细雨,空气中带着丝丝冷气,宿舍内倒透着一股朦胧的暖意,沈冉因这份惬意难得在被窝里赖了好久,醒了又睡,再次醒来已经快十点,宿舍没人开灯,只有窗帘敞开着。
她记得早前浅睡的时候有人开门出去过,此刻听见下面有人轻微走路哼着歌,不用睁眼也知道是罗妙妙在打扮来着,这些事情是她每天早上的必修课,算上洗头洗脸擦粉画眉加吹发换衣,整个过程下来起码一个小时。
虽说罗妙妙没有男朋友,有时候在宿舍窝一天,也无人发现她的精致与美丽,但她乐此不疲,原因是没对象已经够无趣了,不找点让心情美丽的事情做就更加令人郁闷,为了这份努力终有一日得人欣赏,现在就得做足功课,这世上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沈冉当初就是在她的言语蛊惑下,成了罗妙妙手下的第一个试妆者,但她照镜子时怎么看怎么怪,并且她习惯素颜朝天,皮肤也算得上白净,为悦己者容这事就不了了之。
“她们呢?”沈冉看了一圈也没见着温静和吴莉姝。
“一起出去了。”
“好吧。”沈冉懒洋洋地再次躺下,“中午吃什么?”
“先吃点早饭吧,我有吐司,要不?”
“不吃,我肚子不舒服。”
罗妙妙仍旧把自己吃剩下的面包放沈冉桌上,站在门边吹头发,吹风机的声音噪乱充耳,沈冉不得不起床去洗漱。
两人同时整理完毕,一块出门觅食,沈冉本还想叫上温静和莉姝一块吃饭,谁知她俩的手机都没人接听。
沈冉边打电话嘴里还在嘀咕:两个人暗落落地不打招呼去哪了。
罗妙妙这时才告知她:“别打了,早上我好像听见温静说要去篮球场,让莉姝陪她一起去的,你现在打过去问,她怎么好意思告诉你。”
沈冉默默放下手机,不用罗妙妙继续说,她也懂温静的那些小心思,只是没想到她居然可以痴情到如此坚持不懈的地步。
她唯有叹息,对身旁的人说:“你以后少在她面前提宋波了,人家在篮球场都快潜伏半年了,你再怎么刺激她都没用,除非宋波当面拒绝她。”
罗妙妙一脸无可奈何:“我估计宋波连她是谁都不一定知道。”
两人各有所思,都不再说话。
走到宿舍楼下,外面的雨势渐停,罗妙妙突然提议去小吃街,亏得沈冉带了车钥匙,顺便去一旁车棚取车。
罗妙妙才将车子骑出大门,脚上感受的力道问题慢慢隐现,她吃力地蹬着,问后面的人:“你这车多久没打气了,怎么使不上劲?”
“怎么会,我昨天才骑过。”沈冉也觉得自己坐得有些不舒服。
罗妙妙怕底下承受不住压力,慢慢在街道旁停下来,“估计你太重了,要不你回去,我一个人过去好了。”
沈冉知道她开玩笑,锤了她一把,弯腰下来检查,发现后胎是有些扁,两人只好一路走一路寻找修车店。
临近中午的周末,天气转晴,出来的学生也多了。
没想到,才一天工夫,沈冉又在路上偶遇了陈尘,与昨天不同的是,这回多了罗妙妙这个中间人。
沈冉眼尖地首先发现对方后,就低着头走路,被雨水刷了一早上的路面,此刻还湿漉漉的,脚边有许多从树上掉落的枯叶,相互贴着堆在一起,等着人来清扫。
而陈尘那边,和他一起的还有两个男生,都是一个宿舍的,三人边走边说笑,在穿马路的地方停了下来,其中有一人往左边的方向望了过去。
那人眯了眯眼,顿时拉了拉身边人的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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