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篡秦-第2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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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喏!”昌平君听到这里,心下更是凛然,赶忙躬身称喏。

吕不韦非常高兴,城门悬金半月有余。居然没一个人出来指出《吕氏春秋》的一字错误。这断时间,相邦府再度成为咸阳城的热点话题。在民众之中的曝光率极高,

虽然在前次与孝后的争斗中败得一塌糊涂,可通过这件事情,相府的势力似乎再度膨胀起来。许多官吏又萌生出了投靠相府的想法,但碍于子车氏与张唐一族血迹未干,都有些踌躇。

承明殿里有一双眼睛在静静的看着这一切,对于他来说。生存的意义,便是隐藏在暗处以独特的视角观察这个世界。

“先生的意思是,吕相无所碍,孝后无所碍。今后能够威胁王权的只有云侯而已?”荆二进一步的问询公孙龙。对于仲父这个称谓,荆二是深恶痛绝。私下里,绝对不会说出口。

“正是!吕相也好,孝后也罢!不管如何折腾,也都是在朝堂上纷争。云侯不一样,平凉天高地远,王权难以覆盖。原本还以为云侯会被羁绊在巴蜀,至少也要经年时间才能平定巴蜀叛乱。

可大王看看,如今仅仅过了两个月。巴蜀叛乱平定,首脑麒零的人头也被送回了咸阳。此人之能,堪比当年的白起。可此人的野心,要远超过当年武安君。

如果大王派人去平凉,便可以看到。不管是士卒民夫,只知云侯而不知大王。实际上,那平凉已经算不得我大秦领土,而是云侯的私人领地。孝后,吕相无论怎么闹。都是在咸阳,大王的眼皮子底下。只要掌控了军权,大王便可以随时将他们消弭于无形。

可云侯不一样,他是个带兵的。而且还是能征惯战的名将,东征西讨征战六国,未尝一败。如此人物,大王怎可掉以轻心。”公孙龙的话,让草庐之内顿时寂静一片。

对于云玥,荆二早有警惕之心。不过他不是从公孙龙思考的方向上考虑,而是来源于他的身世。现在公孙龙一说,让荆二更加的警觉。

一个封侯,有自己的土地军队。能征惯战计谋百出,而且还有一批忠于他的仁人志士。军方之内人脉又广,真要是对他下手。百万秦军,能够真正下死力气的又有多少?

无论从哪方面说,云玥都符合心腹大患的标准。

“公孙先生的意思是……!”

“诱其回咸阳,杀之可也!”公孙龙眼睛里冒出绿油油的光,忽明忽暗中好像两团鬼火一般。

Ps:感谢亲们的月票和打赏,谢谢!今天三更!

539。第539章 礼贤下士

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当南方的春风已经吹拂起来的时候,北地的燕国仍是一片冰雪。

阳光洒在雪地上,反射着耀眼的光。荆大穿着一件老羊皮袄坐在院子里,虽然天冷得能够冻死狗。但他仍然愿意这样坐着,冬日里的阳光照在身上起不到什么作用,但他非常喜欢这种惬意的生活。

总是有人喜欢给他送钱,在他帮人平了几次事之后,送钱的人就更多了。如今的他为钱发愁,为花不完而发愁。

几乎所有人都尊称他为荆爷或者是轲爷,但他还是喜欢别人叫他荆大。头上那道狰狞的伤疤显示,他的脑子曾经受过重伤。可他什么都想不起来,只留下荆大这个名字。只要努力想些什么,脑子就疼得厉害。寒风非常好,至少冷一冷脑子不会很疼。

“荆大,又在院子里挨冻。你这嗜好真是特别,我就是消受不来。”来的人是高渐离,荆大称呼他为小高。也只有他称呼荆轲为荆大,别人不都不敢。

荆大还没来得及说话,一顶狗皮帽子便扣在了他的头上。

“你脑子有病,别冻着!”

“你脑子才有病!老子这是当年受过伤,屋子里有酒肉。搬出来,就着这太阳咱喝一口。你也击筑一曲,给哥哥我佐酒。”

“你就饶了我吧,冻死狗的天在院子里喝酒。还让我击筑,看看这手都伸不直。咱们屋里头去吧!”

“不去,屋里太黑。”

“荆大哥,高兄。哈哈哈,今天运气好来的路上打死一条狗。一会儿用凉水拔了,咱们兄弟围炉吃狗肉。”两人正在说,篱笆院门一开。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便走了进来,这少年生得不算高大。面貌却异常凶恶,满脸都是横丝肉。一双小眼睛只能看见眼仁,看不见眼白,跟海里的鲨鱼非常像。

“哈哈哈,舞阳!是不是又偷了谁家的狗,大老远就闻到你这恶狗有贼腥味。”高渐离看着秦舞阳手中拎着的一条死狗笑道。

“真的是路上撞见的,这畜生要咬我。被我打杀了,本想寻那主人家晦气。却不想那主家乖巧,献上一包虾干,秦爷便饶了他。”高渐离这才发现,秦舞阳的胸口鼓鼓囊囊,却不知是揣了一包虾干。他最喜欢海鲜,听到虾干二字不由得咽了一口唾沫。

“还有狗敢咬你?十三岁杀人立威,人都不敢靠近你,何况一条畜生。也不知道那主人家哪里得罪了你,又被你勒索了不少钱财吧。”荆大忽然睁开闭着的眼睛。这秦舞阳少年任性行事随心,自从十三岁上杀了一个恶棍,从此在这燕京城里算是出了名。只有他欺负人,没人敢欺负他。隐然成为了新一代的恶棍代表。

“哈哈哈,还是荆家哥哥知道我。”秦舞阳边说便将虾干塞进高渐离手里,将手中的狗挂在树上便开始剥皮。

剥了皮的狗用冰冷的雪水拔一下,大块大块的切了下锅。配上高渐离搞来的辣椒,还没出锅那喷香的气味便溢满了整间屋子。

窗子上抹了半尺厚的泥灰,现在还开启不得。屋子里只有火光,三个家伙围着火炉。喝酒谈笑,高渐离不时还会击筑一曲。不过对这两个粗豪的家伙来说,犹如牛嚼牡丹。让高渐离大为失落!

“好!”正在高渐离大骂两个人不懂艺术的一手,一声叫好声从屋外响起。高渐离正在诧异,却发觉荆大与秦舞阳已经将剑操在了手里。

门口被一个高大的身躯挡住了光,因为逆光这具身躯显得异常高大且看不清楚面貌。很快,进来了几个人。将原本还算宽敞的屋子,挤得满满当当。

秦舞阳显得有些紧张,攥着剑柄的手已经发白。而荆大却沉静下来,端起酒碗喝了一口浑酒,便去捞锅里的狗肉。

“见到太子殿下,还不施礼!”一个虬须大汉高声叫嚷。借着火光,高渐离看清楚了那大汉的脸,面貌十分凶恶,但比起秦舞阳来还不够看。

“当啷!”秦舞阳手中的剑掉落在地上,而高渐离与荆大却丝毫不动。燕国太子丹,对于这个名字他们并不陌生。为了营救被扣为人质的太子丹,他们哥仨甚至还去过一次咸阳。

“无妨!”太子丹摆了摆手,随即坐了下来。

“哈哈哈!早听鞠武将军说过三位义士,今日观之果然不同凡响。丹,今日有缘一会真是三生有幸。不知可否为丹添置一套餐具?”

“丹太子是贵人,我等皆是乡野粗鄙之人。没有备下餐具,还望丹太子殿下谅解。”荆大不爱说话,三人之中还算善于说道的高渐离赶忙说道。

“无妨,无妨!”太子丹见三个人的手都是油乎乎的,原来他们都是用手捞着锅里的狗肉吃。锅子沸腾,滚汤不时冒泡。太子丹犹豫了一下,还是将手伸了过去。

寒光一闪,一柄匕首闪电一般扎在了一块狗肉上。旁边那虬须大汉吓得要死,脸色“唰”一下就白了。手中青铜剑抽出半尺有余,却再也不敢向外抽。因为荆大手里正把玩着另外一柄匕首,这么近的距离手中长剑不待拔出,恐怕太子丹已经被捅死。

“丹太子如果不嫌弃,就用这匕首吧。”荆大将插着肉的匕首递到了太子丹眼前。

太子丹也不嫌弃,操起匕首便大吃起来。还一手拿过哥仨嘴对嘴喝酒的酒瓮,大口喝起了浑酒。样子豪爽得一塌糊涂,旁边的虬须大汉都看傻了。这还是那个素来洁癖的太子殿下?

酒很糟糕,太子丹喝起来觉得像刷锅水。他的出现,让热闹的屋子里一下寂静了下来。没人说话,气氛有些尴尬。

“今天幸会三位壮士,怎可没有雅乐。来人,请三娘子进来。为三位壮士献曲一首!”

三娘子!燕京第一琴技高手,据说她的琴技已经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在燕京,等闲人难得听她献曲。没想到,今天会来荆大这茅屋里面献艺,秦舞阳与高渐离的眼睛顿时直勾勾的向门口看去。

更新慢了,请见谅。晚上还有一更。

540。第540章 献礼

随着太子丹的吩咐,一个女人的身影出现在门口。逆光看不清面貌,但逆光也同样衬托出了她玲珑的身段。

****,蜂腰,****,****。如此寒冷的冬天,三娘子的衣衫却仍旧秉承薄露透的风格。将身体的无线美好展现在这些男人的面前,高耸的****在逆光下更加高耸,流线型的曲线到了腰际忽然收窄。再向下时又忽然夸张的扩大,整个身体呈葫芦形。

一双****又长又直,大腿内侧紧紧的合拢。远不是勾栏里的那些歌姬可比,秦舞阳看得口水滴答直流,一副标准的猪哥模样。

荆大只是瞄了一眼,便继续对付那条肥美的狗腿。他俊美的脸上有一道刀疤,虽然破了像但仍旧不失颜值。而且那道刀疤反而更加衬托出男子气概,燕京城里的女子见了,把持不住的大有人在。更有大胆的良家小姐,主动献身的也不在少数。颜值高,真的不缺女人。

高渐离同样对三娘子的美貌不感兴趣,他倒是对三娘子的琴艺感兴趣。按照后世的说法,都是玩音乐的。属于有共同语言的那一类人。

“三娘见过太子殿下!各位贵人!”尽管琴艺冠盖燕京,但三娘子的身份仍旧只是一名歌姬。作为歌姬,就要有歌姬的觉悟。哪里像后世的影视明星,到哪里都有人捧着。

“久闻三娘子的琴技冠盖燕京,今日见到真是三生有幸。”三娘子抱着一张古琴走进了屋里,借着火光三人看清楚了三娘子的样貌。高渐离看了那张古琴,嘴角顿时勾勒出一抹弧度。

那琴散发着一股金属般的光芒,琴尾焦黑呈燕翅形,一看便知是一尾雷击木。好一张古琴,就凭这张琴若是换成钱财,便可够普通人家吃上半世。看一眼这琴就知道,三娘子的手艺怕是八分来自这古琴。

“这位贵人谬赞了。”三娘子看了一眼高渐离,她并不认识高渐离。凭身上的穿着打扮,这哥们远称不上贵人。甚至比三娘子的马夫都有不如。但能够跟太子丹对饮的人,她哪里得罪的起。尽管心中不愿,但还是一口一个贵人的叫着。

“借太子殿下的光,今天高某要一饱耳福。”高渐离大大的喝了一口酒。旁边的秦舞阳却不再看那三娘子。

跟玲珑诱人的身段比起来,三娘子的相貌只能称作中人之姿。浓眉大眼有些英武的气质,但长在一个女人脸上就有些不合适。塌鼻子小嘴,一双耳朵大得有些招风。脸膛并不算白皙,鼻翼两旁还有几粒雀斑。尽管铺了厚厚一层粉底,可也没有遮住。

作为地头蛇的秦舞阳自然也不缺女人,见到了三娘子的样貌顿时失去了继续流口水的心思,将注意力再次集中到锅里的狗肉,还有坛子里的浑酒上。

三娘子见到三人并不注重自己,心下气恼。她虽然姿色平平,但却颇为自信。明明长着一张丫鬟的脸,却有一颗女神的心。在她的心里,自己是色艺双绝的代言人。这三个相貌粗鄙的家伙居然敢瞧不起自己,若不是今天是太子丹相邀,一定要给这三个家伙好看。

“丹今日吃了三位壮士的酒肉,无以为报就以此曲供三位壮士佐酒。”

三娘子听了太子丹的话,心中更是了然。太子丹口称壮士,这三个人定让不是燕国官吏。自然也不可能是别国贵戚,就这样的三个人居然还敢瞧不起自己,也不知道哪里来的自信。

三娘子盘膝坐倒,一张古琴横放在腿上。摘下过肘的手套,露出一双白皙细腻的手掌出来。

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这双手实在太美了。白皙得如同外面的冰雪,温润得好像无暇美玉。十指修长如葱,颗颗指甲如豆蔻。每个人都有一双手,可从未想过人的手居然可以长得这样美。

十指轻动,根根琴弦随着芊芊玉指震颤起来。手美动作更美,一屋子的老爷们都看得傻了。随着三娘子的拨弄,焦尾琴发出阵阵金石之音,足矣穿金裂石撕绢裂锦。高亢处直冲云霄使人热血沸腾,低沉处如堕深渊使人暗自垂泣。这哪里是在拨弄琴弦,简直就是在拨动人的心脏。

荆大觉得自己的心脏都被音律控制,高亢处猛然狂跳,脸红耳热。低沉处压抑无比,好像胸口压了一块大石。

铿锵之音不绝于耳,绕梁之感直击灵台。那种对心灵滋润的感觉,好像春日里的细雨与肌肤的碰撞。此时此刻,心脏化作一个个音符,默默的跟着节拍运转。山也飘零,水也飘零,怎一个美字了得。

余音尚在绕梁,人却仍旧沉浸其中。也不知过了多久,轰鸣的掌声迸发似的响了起来。粗犷的叫好声差点儿将屋瓦掀了起来,高渐离更是如痴如狂,数他的叫嚷声最大。

太子丹自然不会如此没品,雍容华贵的气质在他身上显露无遗。对于如此绝曲,他已经欣赏了无数次,早已有了免疫力。看到众人粗鄙的表现,再看太子丹的气度,三娘子心中对于荆大等人更是不屑。尤其是狂胡乱叫的高渐离与秦舞阳。

“三娘子的琴艺又有进步,丹闻之真有心旷神怡之感。”太子丹礼貌的夸奖了三娘子两句。

“太子殿下抬爱了,三娘有幸给太子殿下演奏,也是平生的造化。”

“不知三娘子可有兴趣,与高某共谱一曲如何?”高渐离听了三娘子的琴音,自然技痒想着和三娘子共奏一曲,琴瑟和音那是何等的美事。

高渐离在燕京的击筑也是小有名气,本以为三娘子会高兴的答应。却不料想,那三娘子只是瞥了他一眼并不答话。屋子里的欢愉气氛,一下子便跌落谷底。高渐离的脸一下涨红成了猪肝色,这么多年以来还从未有人如此给过他难堪。

“这双手真美!”荆大嘟囔了一句,便继续跟手中的狗腿撕杀。

“即使如此,那丹便将这双手送予荆壮士。”太子丹对着手下那虬须大汉一递眼色,还不明白怎么回事的三娘子便被拉了出去。

院子里传来一声惨叫,那双美仑美奂便被装在一个锦盒里送进了屋。

541。第541章 白水关

三月里的巴蜀已经是一片春意盎然,山间的泉水叮咚作响。鸟鸣猿啼穿插其间,黄白的太阳懒懒地从云里踱出来,把天空涂得一片淡青、一抹微红、一块烟紫,太阳本是出色的画师,却因为冬睡初醒,长梦未断,就这样敷衍着。远天如雾,天尽头,谁家屋顶上撑着榆的树冠,精雕细刻着春之天幕的花边,又象是人间久久不落的烟花。

白杨从青白光滑的树干上伸出枝枝节节,冲着高天舒展腰身,极力向太阳邀宠。阳光一洒,满树就鼓胀了欲放的芽苞,是未吐未摇的毛毛虫。褐色闪光的毛毛虫来不得,它一来,春天没法不来。

云玥舒服的躺的马车里,头枕在少司命的大腿上。脚塞进小白的大肚皮下面,一小觉一小觉的往咸阳挨。

穿越到了战国就有打不完的仗,刚开始还有对冷兵器时代战争的敬畏。可现在,他娘的除了麻木还是麻木。当胜利已经成为唾手可得之物时,似乎也失去了战争独特的吸引力。

云玥感觉自己就像开了挂的作弊者,能够打胜仗全凭领先两千多年的见识。战争史从来都是好事者翻来覆去研究的对象,每场战役的成败得失,更是被各种史学家发烧友扒个底朝天。

偏巧云玥又是一个骨灰级的军事发烧友,更因为玩了一款叫做中世纪全面战争的游戏,对冷兵器的战争有种独特的理解。当电脑中的一个个小人变成现实中的弓弩手,长戟兵,刀盾手之后,那种真实的经历让云玥兴奋莫名。

可随着杀戮的增加,血腥的见闻。云玥对这种日子越来越讨厌,掐指算来他到战国已经足足六年,可六年间除了在赵国,居然没有一次元日节在家里和亲人门一同度过。不是在战场,就是奔赴战场的路上。

今年回去,云玥就不打算再出来了。从生理到心里,云玥都非常排斥战争。搂着两个如花似玉的老婆,或者将章佳也拉进老婆群里。生几个孩子,然后看着孩子茁壮成长。这才他娘的叫生活,整天打仗算是怎么回事。老子来战国,又不是专门来杀人的。

小白很不喜欢云玥将脚塞在它的大肚皮下面,刚刚想站起来便被云玥抽了一巴掌,只好重新趴在厚厚的羊皮毯子上。

小白的大肚皮底下非常暖和,云玥将脚放在下面好像送进了热水袋。就是小白总是掉毛比较烦人,云玥经常浑身都是豹子毛。有时候脑袋上也有,很像是山村野人,对侯爷的形象是极大的颠覆。

车窗外面传来响亮的象鸣,直接浇灭了小白想出去的心思。外面有好多那种庞然大物,动物的本能使得小白异常惧怕它们。不知道老大为什么要弄那么多大象回来,是不是老大不喜欢自己,改喜欢大象。那种长着长鼻子的家伙,就那么可爱?

江州一战,抓了许多会驯养动物的家伙。云玥挑了一下会驯养大象的家伙,补充进了自己的队伍里。象兵是一个非常有威慑力的兵种,中世纪里那种火炮战象,给云玥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虽然现在弄不出大炮来,但装上改良版的三弓床弩同样威力无穷。不但可以对付骑兵,就算是强大的秦军方阵,云玥也有胆子冲他一冲。

听说云侯很喜欢这种长着长鼻子的家伙,手下那些部将们异常巴结。无论是恒齿,还是李信。都派手下漫山遍野的抓大象,高虎这个地头蛇更是强行摊派。让当地百姓上缴大象,据说可以抵除徭役。

一时间巴蜀境内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捕猎大象行动,不管是成年的还是未成年的。不管是挖陷阱,还是撒网捕捉。反正短短两个多月,云玥帐下就多了一百多头大象。想到日后,自己会有数十头无敌象兵,云玥便心潮澎湃。

本来还想着抓一些犀牛,当初岭南人用犀牛冲阵的盛况。云玥仍然记忆犹新,那东西冲击力太大了。又皮糙肉厚十分耐操,就连强劲的秦弩都奈何不了。若是用这玩意对付,魏国的魏武卒重型步兵方阵,一定让那些重甲步兵爽歪歪。

据说亚历山大东征的时候,就遇到过这种象兵。初次相遇,就连伟大的亚历山大大帝,也被打得丢盔卸甲找不着北。如果自己有了一队象兵,那……嘿嘿嘿!

“月事又来了,相公你说奴家怎么就怀不上呢?”少司命的一句话,将云玥从美好的憧憬中拽会到现实。

也搞不清楚到底是怎么了,自从乌兰之后就没让女人怀过孕。你说是枪的问题?可乌兰成功怀孕,不然也不会死的这样早。可你说是地的问题,总不可能好几个女人地都有问题吧。

对于这个问题,云玥是百思不得其解。希望不要像项少龙那样,穿越过来搞个不孕不育那就糟了。这年月可没有天桥中医院,去找扁鹊会被那老家伙挖苦死。

“我们还年青,总有机会的。过几天你身子爽利了,咱们一起努力!”云玥两句话便说的少司命满脸通红。重重“啐”一了口,可看那张好像红苹果的脸蛋就知道,这妮子是千肯万肯。

“你师门那些人怎么不跟咱们一起走?”想起这事儿云玥就有些纳闷,东皇太一跟着云玥到了成都。云玥要回咸阳,他却说在成都再待一段。搞得云玥有些失落,这老家伙不会是改变了主意,不想跟着自己到平凉了吧!

这年月,有点本事的人都有怪癖。东皇太一也不例外,云玥跟这老家伙接触了几次,还请喝了几顿酒,很是奉承了一下,结果他老人家根本不买账,好酒喝着好肉吃着。阴阳家的学问,是到底一点都没露。云玥好像碰到了一头豪猪的豹子,有种没处下嘴的感觉。

“东皇他老人家说,在成都等个什么人。碍于奴家现在的身份,一些会议他们也不喊我。所以,到底是什么人奴家也不知。”

“哦,没关系。都是你的同门,不管他们什么时候想到平凉。咱家都是倒履相待,是真金到哪里都会发光的。”云玥正和少司命说话,趴在一旁的小白忽然抬起了头,警惕的看着窗外!

“咚”“咚”“咚”……一阵雨点般的战鼓声响起,云玥一咕噜便站了起来。按理说现在到了广元境内,应该没人会攻击自己吧。

因为巴蜀的叛乱没有完全平定,还需要朝廷大军驻扎在此弹压地方。云玥只带走了四千羌兵,还有作为护卫的胡刀骑士。剩下的秦军,都交给了恒齿带领。

前面不远便是白水关,这里驻有秦军一主人马。(据《商君书?境内》记载,秦军中最小战术单位为伍,由五个士兵组成。十个伍组成一个屯,由五十名士兵组成。两个屯组成一个将,由一百名士兵组成。五个将组成一个主,由五百名士兵组成。两个主组成一个大将,由一千名士兵组成,此处的大将指的是秦军建制单位,并非统兵将领。)

刚刚钻出马车,便见到敖沧海气喘吁吁的来报。说是前方发现了……劫匪!

云玥差点没昏过去,自己兵强马壮。不去抢别人就不错了,居然还有人将主意打到了自己身上。倒是要看看,这些所谓的劫匪到底有什么本事,居然敢对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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