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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军-第3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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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想象,未来的一段时间,野战将变的频繁起来,需要你布置大批的兵力,来应对民军的集群冲锋。而在你身后,还有总数是你一倍以上的民军援兵的袭击,你的兵力,够用么?”

“米娅小姐,战争不是人数加减游戏,否则的话,现在你们该是和井侠魔谈判,而不是和我。据我所知,叛军能发展到今天,与你们的资助脱离不了干系。而贵国向来有个习惯,就是资助我国的反对者。给他们资金与武装,支持他们与正府军为敌。”

“这是任意一个强国,都该对邻居做的事情。”伊万毫不迟疑的承认了这一点“如果贵国强大起来,对铁勒来说,就是一个巨大的威胁。尽一切手段,削弱自己的邻居,这是每一个负责的君王都会做的事情。这一点,无可厚非。所以,现在共合正府,也该做类似的事情,削弱你们的邻居,为反对者提供资助。再者,正因为我们为叛军提供物资,所以对他们的掌握力度才足够强大。我们可以缔造他们,也可以毁灭他们,一切,都在我们的掌握之内。”

他咳嗽两声,指向自己的衣袋“那里面放有一份文件,记载着,一批物资的存放位置。那些物资存放的……很隐秘,包括一部分是存放在地下仓库的。如果没有我们的指引,贵军自己很难找到它们。另外,我们可以提供大批的粮食、棉衣,帮助你们解决物资上的压力。至于价格,一定是其他各国援助所无法达到的。”

“那你们要什么?”

“我们所要的并不多,只希望山东能够接收一不部分我们的家属就可以。”

米娅的眼睛里,有了一层朦胧“我们随时可以为了自己的理想去牺牲性命,但是我们的家人,他们……不该有那样的下场。铁勒对待贵族的手段,已经变的残忍,粗鲁肮脏下贱的哥萨克骑兵,甚至可以占有高贵的贵族妇女,贵族的体面已经荡然无存。当贵族的权益都无法保障时,平民的结果不言自明。我们需要给他们一个安全的地方藏身,这个地方,必须是个高尚、文明充满着现代气息,并且尊重贵族,保护贵族体面。山东,是最好的选择。”

伊万也道:“我们的家属,身上会带有旅费,不会占用山东太多的资源。只要阁下答应,不将他们引渡回国,帝国在西北的力量,将全部为贵军服务。除了物资以外,还有情报,以及人力。乃至甘肃等西北省份的力量,我们都可以向贵军开放服务。”

赵冠侯点点头“这个问题,我可以考虑。但是我想先问一句,你们为什么选择我,而不是郭剑。”

“因为长安,因为羌白。我们只会选择和文明人合作,而郭剑或是其他民军将领,显然对于贵族充满敌意。他们不会在意贵族的体面与尊严,也就没有办法继续下去。我相信,只要我们合作,那么很快,您就可以品尝胜利的美酒,享受着鲜花与掌声。”

“我想……鲜花与掌声不用着急,在这样的天气里,一杯好酒,一只肥羊更为合适。太太,去告诉伙房,准备好酒好肉,款待这些贵宾!”

第五百七十一章 断刀(上)

刘佩萱是在忐忑的心情中,抵达华阴县外的。路上,她听说了一件事,大帅的一位太太,带了几千人赶来潼关帮忙,结果中了埋伏,差点丧命。她也因此变得提心吊胆,生怕自己也中了埋伏,被人架了肉票。

反倒是那位周小姐,虽然怀着身孕,可是处事果断,思路清晰,事情安排的井井有条,行军线路选择的也极为稳妥。因此一路上无惊无险,路途十分顺利。

队伍离华阴还有二十几里,就遇到了鲁军的游骑,彼此核对身份无误后,几名游骑陪同着刘佩萱向军营前进。从风中,飘来枪声和战鼓声,周小姐的脸色变了变,似乎有些害怕。那名游骑笑道:“别担心,困兽犹斗,打不过来,不至于惊了你们。”

周小姐趁着话头问道:“这是在攻城?”

“不是,是郭军出来野战,或者叫送死。”那名游骑得意地笑道:“他们那边死了个姓耿的,听说为这事,郭剑眼珠子都红了,发誓要为他报仇。这几天,天天组织部队出城反突击,可惜没什么用。大帅早就预备好了,各门都放了大炮,专门打他出城的部队。人马刚一出城,先用榴霰弹炸他几轮,等冲出来就是排枪,任是什么样的好汉,最后也是个死。看看他城里有多少兵,禁的住这种杀法。”

“哦,原来是这样。”周小姐若有所思的点点头“郭剑本人,抓住了么?”

“要是抓住他,我们就不用在城外受冻了。这龟孙滑头的很,带兵杀出来过几次,可是逮不住。不过没关系,他的人死的太多,他也撑不了多久了。再过几天,就把华阴拿下来,到时候几位到城里暖和去。”

周小姐用眼神示意了一下刘佩萱,后者马上明白,问道:“大帅人呢?现在在营里?”

“不在。大帅带着兵出去了。听说是这些乱贼要组织什么三路合兵围攻我们,自己找死!他们的行军计划,我们早就知道了,大帅带着兵杀出去,这一阵,就解决其他两支队伍。等到华阴成了孤军,看看他郭剑能逃到哪去!大帅下话了,敢打我们太太的车,对他要下死手,谁都能活,就他必须杀!”

话音刚落,周小姐的脸色忽然一白,人向着一边歪倒下去。那名游骑眼疾手快,一把拉住了人,却见她双眼上翻,竟又昏迷了。

山林之间,嘈杂的脚步声响起,一面面旌旗在寒风中舒展身形,晴朗的天空下,关刀、砍刀、鬼头刀等兵器,反射着耀眼的光芒。喽罗们哼哼着“鬼头大刀六轮子枪,关中的皇上我来当……”这样的小调。虽然是行军,但是部队走的很散漫,也不成为队型。

关中刀客自来如此,轻生死重然诺,但也同样没有纪律部勒。高峻与曹世英都不算是有将略之人,自然也没什么本事,把一群散兵游勇,带成令行禁止的队伍。

好在大家本来就是打烂仗的出身,这么多年,一直就是这么过下来的。这些人虽然没纪律,但是也不怕死,到时候直接扑上去,反倒是正规军自己不适应刀客的打法。

高曹两人并马同行,边走边小声的议论着。军中的马队已经派出去抄掠商南,这一支人马,则是前往华阴,集中力量,为郭剑打出一条通路来。

大家心里有数,以鲁军入陕表现出的战力来看,自己虽然兵多,也不大可能吃掉他。但是,吃不掉,可以给他打疼,这就足够了。

曹世英是秀才出身,虽然不曾做过官,但是对于大金官场并不陌生,于前金军事体系中诞生的将领,也较为熟悉。向一旁的高峻分析着局势:

“鲁军的根基在山东,不在陕西。这里不是他的地盘,打下来没的用,总归不可能留在陕西做督军。等于是替别人忙和,干的多好,都是要走的。反过来,损失的士兵,就是自己的本钱,没有了兵,就没有了根基。不但陕西白打,就连自己的位子也保不住。老袁编练模范师,又要各省设民政长,实际就是分各省督军的权柄。所以,我们起事,各省督军多半是乐见其成的。赵冠侯打的凶,是因为他和老袁的关系非同一般。但是他是他,他的部下是他的部下,如果把老本拼光,他的部下也不会答应。”

高峻与曹世英私交最好,见识上也极为相得,点头道:“郭剑火烧长安,真是一手臭棋。原本预备支援我们的滇贵两军,因为这事,都不肯出兵。四川方面,也怕咱们进川之后杀人放火,从欢迎变成了敌对。在边界陈兵以待,不允许我们进川。这么个惹祸精,咱们还要去救他,给他善后。消耗鲁军,实际更要消耗我们自己人,这么多的弟兄,到时候就要拿人命,去填鲁军的大炮了。”

“也不至于如此。咱们奇兵突袭商南,只要打下来,就有一笔利市好发。商南是鲁军储存给养之地,必有大批的辎重。打下来,大家也都能发财,下面的人,不会反对。至于正面与鲁军作战,我想以赵冠侯的情报能力,肯定可以知道我们这次是动真格的。他并不会支持打消耗战,他的部下也不会。我们只要把架子摆开,他自己也会懂得取舍,只要把架势扎足,他自己,或许就会撤了。不管怎么说,五路联军,重点就是一个联字。要是大家彼此不相救,那不成了笑话,让人看不起。等把他救出来,再想办法。天长日久,补给艰难,鲁军在陕西,不会待的太久。”

曹世英边说边比画道:“自为省来援的物资,大多要走河南。那里趟将遍地,就算王天纵带进陕西一部分,在本土,还有的是。那些人天地不怕,都是些不要命的主。眼看着铁路上过军需,他们不会不眼红。只要他们打铁路,断绝鲁军的补给,鲁军想不退也不行。总之,这笔账鲁军怎么算怎么也是赔钱,这生意没人乐意做,虚应故事打两仗,到时候自己就走了。只要他们走,陕西的局面就算是活了。”

两人对于战胜鲁军,都已经不抱幻想,但是对于吓退鲁军的信心颇足。这时,前哨的通信兵传来消息,担任先锋任务的杨九娃,已经与鲁军的部队发生接触,双方互有伤亡,但是民军人多,鲁军已经开始撤退。

高峻面色一喜“打的好!看来鲁军的求战意志果然不强,吩咐前锋,加快行军,早一点打到华阴,就早一点解决战斗。”

杨九娃的前锋部队两千余人,是整支联军的精锐,杨九娃自己,更是刀客里出名的猛将。曹世英的坐骑到了前线时,只见战场上,北洋军遗尸三十有余,缴获的长短枪械超过二十支。这在战绩上算不上多出色,可是对于联军的信心颇有提升,至少告诉大家,鲁军也是血肉之躯,并非不可战胜。

原本松散的刀客们,等到此时,却变的如同狼群一般,因为见到血,而格外兴奋。步伐在悄悄加快,将身上最后的烧酒一股脑倒进嘴里,靠着酒意抵消着刺骨寒风,向着华阴前进。

很快,前哨的枪声又响了起来,持续的时间不长,前锋喜信又来。鲁军在此布防的部队同样极少,甫一接触,就开始败退,只放了两阵排子枪,就都撤了下去。但是杨九娃反倒下令,前锋部队放慢前进速度,搜索前进,谨防敌人的埋伏。

曹世英笑道:“九娃用兵,太过谨慎。就算鲁军诱敌,又能把我们诱到哪去?咱们总归是要到华阴的,这一带山山水水,全都装在咱的心里,要比地利,他娃还差的远。告诉他,加快速度,打通了华阴县,让郭剑的婆姨,给咱唱出大戏!”

为了杨观音!这样的口号,让队伍的精神变的更加饱满,速度也更加快。在不知不觉间,部队的间距在拉大,一部分士兵掉队,另一部分部队则冲的越来越靠前。

杨九娃的先锋队,两次进攻之后,损失并不大,士兵们开始轻视鲁军的战斗力,认为对付其殿后部队,并不算困难。只有杨九娃的眉头越皱越紧,吩咐着部下,慢些,再慢些,留神中了埋伏!

这些人马对于附近地形极是熟悉,选择的,自然不会是那种狭隘难行的险关狭道,因此部下并不怎么在意伏击。换句话说,这条路,本就没有多少可供伏击的地势。随着曹世英的命令传来,前锋军的精神越发亢奋,有人呐喊着杨观音的名字,开始前冲,队伍的阵型,也就越发散乱。

不对,一定有哪里不对。

杨九娃绝对不相信,一个可以歼灭甘军马队的将领,会犯下这么低级的错误。如果鲁军当真如此脓包,那郭剑又何至于发书求援?他命令着身边的警卫队“告诉那些瓜娃,都给我走慢些,保持队型……”

话音未落,一声轰隆声猛然从前方传来,杨九娃下意识的勒住坐骑,举枪高喝“不要慌,警戒四周!”

随即,一声连一声的炸响,从前方传来,爆炸声惊天动地。等到杨九娃的坐骑赶到前方时,才知是部队遇到了鲁军埋设的大批地雷。而与地雷相比,地雷群之后的布置,则更让民军心寒。

大片的胸墙、栅栏、拒马已经陈列在此,宣布着守军恭候多时。赵字军旗飘扬,周身冬装的北洋士兵,高举着步枪严阵以待。数十门大炮一字排开,在阵前最为突出的位置,向民军开始发射炮弹。

主力?

杨九娃粗看下去,就发现敌人的兵力并不算少,而且装备异常精良。这么一支主力等在这,就说明对于自己部队的前进路线,对方早已经掌握。己方的一举一动,都在鲁军计算之内。

他素日谨慎,可到了此时,反倒是最为大胆。抽出鬼头刀,朝空虚劈一刀,大喝道:“弟兄们,啥都不要怕!狭路相逢勇者胜,给我冲过去,杀了他们!”

“杀了他们!”

在主官的带动下,部队的士气重又沸腾起来,民军开始用巨石向前滚动排雷,甚至以人趟的方式,向前猛冲。幸运儿冲过地雷圈,接着就要面对排枪,可是没人退缩,所有士兵就那么看着身边的人被炸的血肉横飞,或是被乱枪打死。自己面无表情的举起刀剑,向着鲁军的阵地扑去。

鲁军的大炮开始发威,数十枚铁球在人群里肆意扫荡,带起无数血肉。炮兵指挥不慌不忙的看着对面,那些呐喊着杀过来的关中豪杰,冷声道:“霰弹,双份的霰弹!挽马准备,两轮霰弹之后,转移阵地!”

民军缺乏火炮,一段冲击距离,就只能靠人命和血肉来填充。鲁军的炮火,却在完成杀戮任务之后,从容的套车离去。等到民军刚刚抵达这片阵地时,迎面则是北洋兵的排枪洗礼。

呐喊声中,第一排的突击队无一生还,第二排、第三排的进攻者,并未因为同伴遭难而稍有迟疑。被选入前锋队的,都是全军中个人战技最强,胆量也最大的一批人。只要不死,进了城就可以优先享受战利品,是以部队的冲击力极强,几乎是硬顶着枪弹,来到鲁军的阵地附近。

可是还不等他们发挥刀客特长,与鲁军打近身战,鲁军士兵已经抢先出手,无数枚圆形物体,在空中划出一道道抛物线,落在民军脚下。就在大多数民军搞不清楚对方是在抛掷何物时,爆炸声已经响了。

曹世英在阵中听到攻击受挫的消息,飞马赶到前线时,先锋队已经死伤过半,却还是没能摸到鲁军的身边。杨九娃自己也挂了彩,但是依旧奔驰于一线,调度指挥。看着鲁军完备的工事,曹世英心里也有数,自己的计划一定是走漏了消息,身边,有官府的卧底!

比起进攻受挫,他更担心的是老家的安危。白水县,古名冯翊,陕西义军初起,以冯翊为名,便是因为白水,乃是这些关中刀客的起家之地。蒲县则是重要饷源,一旦两座城池有失,自己就连家都不容易回去。

他匆忙命令着,后方的大部队来支援九娃,可是落在最后的脱节队伍,在炮声响起之后,开始踟躇不前。一些下级军官交头接耳,有意拖延部队的行动速度。很快,另一条谣言也在部队里散布开,蒲县、白水正被官兵围攻,再不回去,老家就要丢了。

第五百七十二章 断刀(下)

事实上,这个谎言非常拙劣,即使计算距离,也可以知道,即使两座县城真的遭到攻击,也不是这些在前线的小头领可以知道的。但是,恐慌像瘟疫一样蔓延开来,已经没有多少人能够冷静的分析,哪些话是事实,哪些又是谎言。

这些人的积蓄甚至是新近抢来的家小都在县城里,一旦老家有失,则身家尽毁。不少人开始仓皇的想要回去,这些传播谣言的小头领,也顺风扯旗大喊着带弟兄们回家,在后军制造混乱。

联军的主要将领都在前方,后方既不设兵站辎重,也没有大将压阵,只有几名刀客中的头目在后方督阵。这些人的将略平平,只能靠着威望,在队伍里乱骂乱打,吆喝着部下不要乱。

忠于自己主官的队伍,开始发生冲突,彼此漫骂推搡,很快就发展到刀刃相向。这些刀客平日里有矛盾的很多,即使在同一旗帜下,也彼此看不顺眼。但是碍于军纪,以及上司的命令,不敢公开火并。此时在有心人的引导下,混乱混合着私仇,在部队中制造起对抗情绪,已经有人抽出刀子,向着自己的袍泽砍过去。

就在局面一片混乱,几名将领不知道该怎么稳定局势的当口,大家忽然觉得,脚下的地面一阵颤动。仿佛是地龙翻身,所有人的脚下都觉得一阵动摇,随即,阵阵雷声由远及近。

这些刀客们自然听的出来,这不是什么雷,也不是地龙翻身,而是大批的骑兵,在向这边冲过来。几名头领转过身,想要招呼手下去看看局势,却见到已经有喽罗连滚带爬的逃过来,边逃边喊道:“骑兵!北洋的骑兵!”

战旗高扬,来自泰西的高头骏马,上面承载着身着胸甲,手舞马刀的鲁军骑兵。虽然胸甲并不能防御枪弹,可是在阳光下,成百上千的骑兵,身着战甲,金光闪闪的冲击而来时,这种冲击力,却与普通的无甲骑兵不可同日而语。

由于混乱,耽误了最宝贵的列队时间,刀客们已经来不及组织阵型防御。而刚才大喊着老家失守,要带弟兄们回家的小军官们,这时又带头跪在地上,把武器远远的丢开,大喊道:“投降,我们投降!别杀我们!”

又朝身后的人喊道:“莫犯瓜,看看人家的威风,咱们硬顶不是送死?赶快扔了家伙,晚了就来不及了!”

冲在最前面的孙美瑶以及虎啸林,龙扬剑三人,如同三柄钢刀,顺利的切入豆腐之中。负责押后的将领,刚刚想要组织反抗,身边的人马就已经垮了下去。指挥官无奈的举起了手中的刀,但是很快,人头就被斩了下来,成为鲁军骑兵的战功。

因为程月最近受宠,而心里颇为气闷的孙美瑶,把怒火发到了这些联军士兵头上。手中马刀肆意的挥舞,收割着生命,战马横冲直撞,如同魔神一般,将后军的队伍打的七凌八落,死伤枕籍。

在这种压倒性的战斗力面前,越来越多的喽罗,被那些小头目所影响,丢下了武器,跪地投降。投降的风潮一经开始,就遏制不住,刀枪落地之声不绝于耳。剩下的人,也组织不起反抗,只能四散奔逃,骑兵则像打猎一样,从后面追上去,将逃亡者变成冰冷的尸体。

救国君的旗帜被砍倒,北洋的五色战旗,由掌旗兵高高举起,孙美瑶将手上那沾满血肉的马刀随意的一挥“全军向前,解决这些渣滓!”铁蹄滚滚,跃向前方。看着这支骑兵滚滚前进的势头,俘虏的心随着天气一起变冷,自己的当家,这次多半真的是找错了对手。

前线上,救国联军组成的冲锋队,排成横排,呐喊着冲向北洋军的阵地。边跑,边扣下枪机,向前方射出弹丸。

但是有掩体保护,这种射击造成的杀伤很有限,而躲在掩体后的北洋军,则不慌不忙的举起步枪,眼睛则看着帅旗方向。直到帅旗那里下达开枪命令,才扣动枪机,打出一轮又一轮威力巨大的齐射。

赵冠侯手中举着米尼枪,略一瞄准,随后扣下枪机。进攻方中,一名明显穿戴与喽罗不同的指挥官,就应声倒地。

一枪得功,他就将步枪向身后一抛,专门负责装弹的士兵接过枪向后传递,同时将另一支上好枪弹的米尼步枪送过来

一个人,配备十名弹药手,十支米尼步枪,轮番装填,射击。这种奢华配置,使得赵冠侯用单发步枪打出了自动武器的效果,如同阵地上立了一门管风琴炮,枪弹打的又准又急,无数民军将兵,都饮恨在他的枪弹之下。

站在一旁的孙新远,也是行伍出身,枪法了得的优秀军人,能够在北洋体系中,靠着军功走到旅长位置的,手上或多或少,都会有几手本事。可是跟赵冠侯比起来,他就大为不及,虽然也在努力射击,但是效果上终究差了一大截。

“冠帅枪法如神,卑职佩服。人说在北洋为将的,手上都有硬功夫,今天一看大帅,卑职才知,自己这点功夫,连门径都没有窥到,就不敢说硬了。”

“新远别客气。我们是主将,不是步兵,属于我们的位置是指挥部,不是前线。像我这样身临一线,其实是很不该做的事。只是对手是他们的话,就没必要那么多讲究,一群与飞虎团差不多的乌合之众,没必要认真对待。再说,我们有自己的指挥官,若是在别的时候,像我这样干,是要被骂的。”

孙新远看看后方,指挥旗没有发布新的命令,显然认可现在的态势和命令。他暗自笑了笑,能够让参谋长统筹全局,自己身临前线当士兵用的主帅,在北洋系统内也算少见。看来,冠帅对那位普鲁士参谋长完全信任,放手使用,连指挥权都可以交出去,这倒也真是将帅相得的典范了。

在此迎战刀客联军的,为孙新远一个旅,加上鲁军李纵云旅以及两个炮营。以两个旅又两营,面对近四万人的联军,兵力差距算是悬殊。可是联军方面的装备远不及鲁军,从火力对比上看,反倒是北洋军更占优势。

洋枪、土枪,以及少量的快枪,更多是梭镖、长矛的联军,对上北洋的排枪,更多的时候,就只能靠人命去拼。鲁军十二磅野战榴弹炮所发射的榴霰弹,更是在陕军之中,制造着伤亡与流血。

一排榴霰弹在陕军头上炸开,四下飞散的钢珠,能让一个陕军的营失去战斗力。曹世英部下三万多人,编成了九个师,一营实际只有一连,于是这一排炮,对他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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