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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择-第3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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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将军自身的速度本来就不低,背后的血翼一成,那么就真的是如虎添翼,而对于天狼射出来的那三根飞刺,血将军一矮身避过了第一根,然后整个人在空中做出了一个难度惊人的侧空翻,第二根飞刺就贴着他的脸颊擦了过去,但是第三根飞刺,血将军也就没有办法闪避了。

在这样的仓促之下,血将军能够躲避开两根飞刺已经可以说是不易,因此,这第三根飞刺,便是神仙也难躲!

天狼飞射出来的这一根飞刺,乃是骊山奴身上获得的威力最大的武器之一,这飞刺乃是大秦时候集合五金之精所铸造出来的强横凶器,其本来用途是用来凿透那些坚石巨岩的,用来对付铠甲什么的,更是有无坚不摧之势。

这血将军将其当成是普通的暗器箭簇来应付,觉得避开了其中的两根只硬吃一根,那才端的是大错特错!

这一根飞刺激射到了血将军的大腿上后,并没有若血将军想象中的那样的“叮”的一声被弹飞出去………………尽管在此之前九成九的暗器在这铠甲面前都是如此下场。这飞刺一接触到了鲜血铠甲的表面,本来普普通通的针尖上,陡然出现了令人无法逼视的光芒!

然后这根飞刺便是毫不费力的穿透了血铠,然后以一种轻描淡写的姿态深深刺入到了血将军的大腿当中,等到飞刺上面的动能耗尽以后,机关激活,飞刺入肉的那一端居然一下子撑了开来,就像是陡的在血将军的大腿肌肉当中,开出来了一朵灿烂的蒲公英!只是这蒲公英却全部都是由锐利无比的细小尖刺组成的!

这样貌似美丽的景象背后,藏匿着的却是十分残酷的战争艺术,针尖上的机关一触发的话。血将军想要将这飞刺拔出来的话,那就得面对自己的大腿上陡然少掉两三斤肉的残酷事实!即使是拔出来以后,那伤口也是会达到惊人的海碗大小,倘若正常愈合的话,没有一两年是不要想恢复的了。

被这一刺扎中,血将军顿时踉跄了一下,虽然伤口处没有任何的痛觉,但他可以清晰的感觉到,有大量的热流一下子就从被刺中的地方飚射了出来,这飞刺上面竟是开了好几道血槽。堪称是放血利器,血将军虽然以血为名,但并不代表他的鲜血就真的比正常人要多一些,失血超过了一半,血将军一样会痛苦,一样会死!

此时血将军还处于高速的奔跑当中,自然是不可能说停就停下来,只是他奔跑出来五六步以后,受伤的那条腿的鞋子里面都传来了“吧唧”“吧唧”的声音。那是因为鲜血已经是将这鞋子里面给灌满了,腿上伤口的严重程度,甚至比血将军自己想象当中的还要恶劣。

到了这个时候,血将军已经知道。自己实在是已经到了千钧一发的生死关头,已经不能再保留什么!

陡的,他从怀中取出来了一颗明珠,然后狠狠捏破。一道绚丽无比的光芒在瞬间闪耀了出来,这明珠在瞬间就朝着四面八方扩散了开来,形成了一个完美的光球。将他保护在其中,上面五色缤纷,可以说是灼灼生辉,天狼和野猪的攻击紧随而至,重重的轰击在了这保护层上,也只是令其剧烈无比的摇晃了一下!

这时候,血将军却是做出来了一个仰天长啸的动作,令人震撼的一幕出现了,流出他体外的鲜血,居然若长鲸吸百川那样的被全部吸入了他的肚皮里面,紧接着,这血将军的身形居然是一下子就膨胀了起来,变成了一个丈二巨人,最奇特的是,他身上穿戴着的鲜血铠甲居然也是随之膨胀了起来,看上去相当合身。

就在那保护层在天狼和野猪的联手攻击下出现大量裂纹的时候,血将军猛的又张开了嘴,对准天空喷射出来了一道血柱。

这血柱喷射到了十几丈的高空之后,便变成了雾状,最后形成了一团氤氲的血云,这血云似乎能够吸收周围的水气似的,以惊人的速度膨胀了起来,然后天上便下起来了血色的雨,滂沱连绵不绝。只是在短时间内,整个世界仿佛都已经被血色所笼罩,恍如末世,完全无法辨识方向!

血雨其实并不可怕,但是血雨落地以后迅速融合,化成一条一条的血色水蛭疯狂的对准人扑来,那就有些惊秫了,并且这些血色水蛭几乎达到了半尺的长度,爬到人身上就扭曲着身体往肉里面钻,而且完全是液态,拍上去就是一团浆汁,手掌离开就又重新复原,这就只能用变态来形容!

好吧,这些血肉蚂蝗林封谨用寒冰指还能勉强对付!但是随着地上的血水越积越多,融合出现的可不止是蚂蝗了,开始有到处乱跳的血蛤蟆,四处飞舞的血蚊子,恐怖成全的血蝙蝠,并且开始凝结出来疯狂的血兽。。。。。。。种种攻势,可以说是层出不穷,可恶是,是杀死了这些邪物后,它们又重新变成了血水,几乎是在下一秒又重新凝聚成了这些邪物继续肆掠!

这就是血将军的压箱底招数:

猩红暴风雨!

在这猩红暴风雨里面,产生作用的不仅仅是层出不穷的那些血蚊,血兽,浓烈的血腥气更是会掩盖住一种药物的气味,这种药物乃是用林间的一种特别的灰蘑菇制作的,会产生强烈的制幻想过,一旦多呼吸几秒,就会失去辨别东南西北的能力,方向感更是为零,最可怕的是,这还是在不知不觉下达成的。

因此只要不能第一时间从猩红暴风雨里面脱困,那么就会迷失在这恐怖的邪术里面,你的伤势,鲜血,痛苦都将化为养分,对藏匿起来的血将军进行治疗!血将军最令人头大的也就在于此,以战养战,几百年来,也不知道多少英雄好汉对血将军造成了更加恐怖的重创,但最后都是血将军笑到了最后!

“唉。。。。。”林封谨叹了口气,一指点出,将一条正打算扑到自己脸上来的血蛭冻结成冰块,忽然快步挪移了几步,沉声道:

“野猪,朝我左边两尺处抛掷战斧,全力!”

野猪深吸了一口气,不顾浑身上下叮住了自己的好几条血蚂蝗,然后大吼一声,开天斧已经是剧烈的高速旋转着,然后划破了这茫茫血雾飞射了出去,却是对准的林封谨右边两尺的方位!

事实上,在林封谨说话的时候,天狼便已经是对准了远处抬臂,两根短矛,三根飞刺已经是激射而出………………其目的却不是为了伤人,而是为了压榨血将军的活动空间,血将军也是只能朝着右边扑出。

这时候,他就发觉野猪准备朝着这边猛掷出他的大斧!

血将军忍不住嘴角往下撇了撇,这样后知后觉的法子,也能伤得了自己?

他可以断定这野猪是看不见自己的,只是不知道为什么,那将水系神通修炼得炉火纯青的年轻男子却可以锁定自己的方位,只是这样通过喊话来驱使人攻击的,必然是要慢上好几拍!等到那斧头飞过来的时候,自己早就不知道跑到什么地方去了,真把我当成了可以捏的软柿子?

可是,就在血将军冷笑着准备挪移位置的时候,一股无法形容的剧痛却一下子传遍了他的全身上下!这种剧痛血将军之前从未体验过,竟仿佛是自己的心脏若被一只大手攥住,狠狠的搓捏了几下!!

“这是怎么回事?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毫无心理准备的血将军眼前顿时一黑,剧烈的喘息了几口气,好容易才从剧痛当中恢复了过来,而等他回过神来,却是发觉对方的巨斧居然已经若车轮一般的盘旋着斩到了眼前!

“咔嚓”一声脆响,拔身而起的血将军骤的发出了一声凄厉的惨叫,他算是堪堪躲避过了被腰斩的厄运,但是右腿却已经是旋转着高高飞了起来,上面还连带着鲜血铠甲的腿铠,并且这腿铠看起来也是在中途抛弃了那条断腿,居然在半空自行转向,当中对准了血将军吸附了上去。

只是天狼已经闪电也似的射出了一支链子枪,对准了那鲜血腿铠激射而去,将其凌空撞飞,然后钉在了一株大树上。

血将军本体被重创之后,猩红暴风雨也是立即失去了主持,迅速的湮灭掉了。

惨遭断肢的血将军却是在这时候爆发出来了惊人的潜力,从他大腿创处,居然喷射出来了大量的鲜血,而这些鲜血则是仿佛火箭的尾焰,给他提供了惊人的速度,看得出来,这血将军端的是名不虚传,居然将自己的鲜血当成了燃料一般,用奇特的方式燃烧,化为强劲的动力,竟是瞬间就消失在了黑暗当中,令人追之不及。

林封谨凝视了一会儿远方,显然是有些遗憾的样子,煮熟的鸭子居然就这么飞了,心中没有一点儿懊恼是绝对不可能的。但想想血将军这个名号毕竟也是传承了几百年下来,若是没有一些保命的手段甚至和敌人同归于尽的法子,那说出去也是没有人相信的。

第一百零三章梭梭酒

这么一想的话,这结局似乎也是可以接受,杀敌一千,自损三百的事情林封谨是不会做的。

仿佛看出来了林封谨心中的一些隐忧,野猪将手一张,直飞出二三十丈远的开天斧就迅速的飞旋着回到了他的手中,然后对林封谨道:

“主人也不必担心太多了,血魔铠甲已经被破,从此大概也只能发挥出本体一半的威力,而血将军先吃了我一斧,背后的铠甲破洞能能放个拳头进去,他又在这里惨遭断腿重创,连血魔铠甲的腿甲也是失落了,还能掀起来什么风浪?”

天狼前去将自己射穿的那片腿甲从书上拔了下来,然后道:

“主人,确实是这样,这血将军之所以能逃走,却是因为在燃烧自己的鲜血的缘故,我虽然不知道他的秘术具体有多神奇,却是知道一个人的鲜血却也不可能这样的浪费,他逃得越是快速,那么死得就越快!”

林封谨微微点头,却是接过了那一片血腥铠甲的护腿,仔细的端详着,发觉血腥铠甲的表面虽然看起来光华璀璨,血色宛然,但实际上一到手中,便有一种蛋壳也似的纤薄,仿佛是样子货一样。

翻转过来一看,这时光果然是在这件凶焰滔天的的铠甲上留下来了清晰的痕迹,仔细看去,在血腥铠甲的背面,竟然有好几处清晰的被修复过的痕迹,除此之外,在背面还有纵横交错,密密麻麻的纤细血色线条,仿佛是集成电路板的电路图,不消说,这血腥铠甲如此神妙,其根源多半是来自于此了。

令人啧啧称奇的是,这片腿甲乃是被天狼的链子枪给射穿的。上面自然是要留下一个孔洞下来,结果这腿甲上的孔洞居然会自动发出“吱吱”的声音,似乎当中还有微细的电流闪耀似的。

天狼看了看,说是这腿甲居然是在试图自行修复,只要将其浸泡在了鲜血里面的话,那么应该就可以复原如初,只不过,这种修复会耗费它本身的一种很特殊的金属材质,这种金属叫做“真钢”,乃是从天上坠落当中的陨石里面提炼出来的。十分罕见。

像是这血腥铠甲为什么薄得和蛋壳也似的,便是因为自我修复太多的次数太多,真钢耗费太大造成的,因此防御力变得十分低下,不过只要能寻找到足够的真钢,那么甚至都可以令这血腥铠甲恢复全盛时期**成的实力。

此时再看那玉简的时候,血将军在上面留下来的精血印记已经是荡然无存,此时他都已经是自身难保,自然是没有办法再维系上面的精神联系了。

林封谨此时却是想了想。皱眉道:

“事不宜迟,我们还是快些离开,这血将军处处都被我们克制,但是。最后这一战打下来,我们实际上是四人联手,水娥的元气几乎都耗得七七八八,我甚至动用了心神儡之后。这才重创了血将军,在这种全面占据上风的情况下甚至都没能将他给留下来!”

“由此可见,倘若那个正主现身的话。我们的胜算也绝对不会太高,而这还只是建立在对方只有两个人的基础上!但事实上我觉得不大可能。“

野猪听了林封谨的话以后忽然看了林封谨一眼道:

“主人,似乎你好像对那幕后的正主的身份已经有了些推测呢?”

林封谨沉吟道:

“根据一路上得来的线索看,那个人确实是有很小的可能是大卫的末代帝王卫烈帝,但是,我觉得还有一个很大的可能,假如这个推断成立的话,他身边类似于血将军这样的强劲高手绝对不止一人,而应该至少都是四人!这个人的实力,更是携带着疯狂的怨气降临,深不可测啊!所以我们还是先撤为好。要战的话,也不是现在,必须要以最佳的状态来面对这帮人!”

***

天明时分,林封谨等人一行已经急行出了三百里外,在这莽莽苍苍的密林当中,这几乎已经是个极限距离了。林封谨自身就是个追踪高手,自然对反追踪的那一套娴熟至极,加上还有野猪这个地头蛇领路,此时他们所处的位置,已经是深入到了西戎的西部的蛮荒大山了,这里通常都是生人勿进,十分凶险。

至于对面的那群人会不会撇开自己一行,直接去取玉玺,还有青梅嗅,林封谨则是半点儿都不用担心的,万和林派来的这些人办事效率也是相当的高,龚七他们虽然是死伤惨重无比,可是依然将最关键的两件东西:盛放玉玺的盒子“归真匣”,还有玉简重宝之匙都抓在了手中。

藏匿传国玺的地方机关重重,乃是一处庞大无比的迷宫,里面放置了十来只假的玉玺,真的玉玺也就混迹其中,没有“归真匣”的感应,想要从十来只假的藏玺室内用撞大运的方法将真的找出来,那是得拿人命去填机关的!

至于另外一处据说是藏匿“青梅嗅”的地方,没有林封谨手上玉简“重宝之匙”的话,更是不得其门而入,所以,林封谨一行很放心大胆的迅速离开,对方想来也是不笨,当然知道最好的办法也不是来追杀自己这帮人,而是直接在藏匿传国玺的地方埋伏起来,守株待兔。相反,若是全力出来追捕自己的话,一旦中了调虎离山之计,那才是欲哭无泪呢。

太阳很快的升了起来,在野猪的带领下,他们在一处湍急的溪流旁边逆流而上,找到了一处隐藏在密林里面的寨子,这寨子里面居住的乃是“熟蛮”,便是愿意与外界交流,待人接物相对和善的硐人。

当然,有“熟蛮”就有“生蛮”了,也不是说生蛮就没有办法与之打交道,而是要获得他们的信任很难,往往都是不懂交易,以抢劫为主,除此之外,生蛮里面据说有食人族的存在。这就是外面的人谈起生蛮色变的原因。

野猪显然是之前就来过这个寨子,进入了这里以后显得熟门熟路的,小孩子见到了野猪都是藏到了门后面,惊奇的打量着,那些豢养的獒犬见到了野猪,也是都远远的避开,夹着尾巴呜咽着。最后他在一处最高的竹楼前面停留了下来,林封谨也是留意到,这竹楼前方乃是树着一根木杆,上面挑着好几个白森森的野兽头骨。

这时候。竹楼前面已经有一名跛着脚的中年汉子站在那里迎接了,这中年汉子打扮也是寻常,黑黄色的包头布,裤管和袖口都扎了起来,显得十分干练,而他的脸容上面有一道十分可怕的伤疤,这伤疤从右边额头起,一直斜划到了左边的嘴角,不消说。右眼是直接爆掉了的,从那巨大的疤痕就可以看得出来这中年汉子当时的局面是多麽的危急。

野猪和这汉子拥抱了一下,拍打着呵呵大笑,然后野猪便给林封谨介绍道:

“这是我的好兄弟古山。他有一门祖传的手艺,便是配置一种叫做梭梭酒的药酒,这药酒并不是给人喝的,却是对那些成精的虫豸。妖怪有着强大的诱惑,喝上一口的话,会整整醉三天。却是对身体没有半点坏处,我们要去的地方,可以说都是在这大山深处,倘若里面没有精怪之类的是不可能的,有了他配置的梭梭酒,可以节省很大的功夫。”

林封谨点点头,然后就从背后拿出礼物来,礼多人不怪嘛,这寨子里面的人都是讲究实惠的,一大袋子雪白的精盐就令得古山的老婆笑得合不上嘴巴了,直接叫上左邻右舍一人抓一把走,顺便还能享受一下邻居家艳羡的目光。

除此之外,古山最中意的就是野猪带来精铁箭头,足足三大把,这些箭头寒光闪闪,用来打猎的话,可以说是事半功倍,就连古山的娃子也是拿到了两大包糖果点心,这玩意儿可是在方圆数百里内都很难找得到的,山里的娃子性子野得很,本来还有些岔生的,没多久就嚼着江米条笑嘻嘻的到处乱串了。

林封谨他们跋涉了一晚上,便在古山家里面倒头就睡了,没过多久就鼾声如雷,为了避免蚊虫什么的来袭扰,古山还特地的将自己的家蛇逮了过来陪着两人。

这里家家户户都有圈养一种叫做“秤盘星”的蛇类作为家蛇的习俗。这种蛇类性格十分温顺,智力很高,大概有三四岁小孩的水平,它的身上散发出来一股很特殊的气息,蚊虫之类的会逃之夭夭,并且罕有伤人的例子。

而这种蛇更是极善于捕猎老鼠,每家每户的粮仓都是很招老鼠,麻雀等等的,这蛇便会在那里守株待兔,每年甚至都会捕猎上千只鼠,雀,根本就不用费心喂养。

正因为是这样,所以在这里,蛇和人和谐共处的情况比比皆是,人需要蛇来守护自己的粮食,而蛇则是需要粮仓来诱惑鼠类,鸟类,根本不用辛辛苦苦的去捕猎,守株待兔就行了。

因为蛇类乃是冷血动物,所以这种“秤盘星”养熟了以后,便习惯于在熟睡的人类身边依靠着,尤其是夏天的时候,冰凉的蛇身贴在皮肤上相当的舒服,仿佛是空调一般,对于蛇来说,人体的温暖也是令它感觉到十分的舒适。

当然,也正是因为有人蛇共眠的习惯,所以当地人也是常常给家蛇洗澡,因为蛇身上其实是有相当多的寄生虫的,尤其是鳞片的夹缝当中。长时间的用艾草,大芒,草角熬水给蛇类洗浴吞饮之后,就能使其十分健康。

最初几次家蛇对洗浴艾草水会有抵触的感觉,但是给其养成了习惯以后,它不仅仅会自行张开鳞片沐浴,更会吞饮,甚至每隔一段时间不洗的话,这家蛇就会主动盘曲在了洗浴的木盆里面,催促主家动手帮忙洗浴。

因此,家蛇在捕猎方面不用到处东奔西跑的冒险,在健康方面也有人类照顾,因此其寿命甚至往往都是普通蛇类的一倍。往往家蛇在适应了与人类的生活之后,就会将这里划为自己的禁脔地盘,甚至其余的蛇类或者其他的虫豸想要入侵的话,就会与之进行殊死的战斗。每当自家的家蛇死掉的时候,当地的人都会很是哀痛惋惜,仿佛是亲人离去了一般。

***

话说古山将自家的家蛇逮过来也是一片好心,但林封谨却着实吓了一跳……………………在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忽然感觉到自己被什么冰凉的东西缠住了,这任谁也是忍不住就大吃一惊啊,几乎本能的就要直接下重手了。

好在林封谨此时很快就回过了神来,想起来了这个习俗,古山家里面的这条家蛇也是足足喂了十年,肥大无比,长达两三米,依偎在了人的身边,半点也不怕生。林封谨大着胆子任其缠住,果然发觉透体冰爽。炎热尽去,并且因为这家蛇常常洗浴的关系,身上也没有什么腥味,而是有一股淡淡的艾蒿清香,至于蚊虫什么的则根本是绝迹了。

两人这一觉睡醒,已经是夕阳西下,古山家在这寨子里面还是很有威望的,因此给林封谨他们接风的晚饭就直接到坝场上面去,全寨子的人都一起来作陪。

寨子里面的人对野猪他们还是十分欢迎的。因为要做梭梭酒的话,需要相当多的药草材料,古山一个人没有一年半载的肯定是做不下来的,所以这就需要集体的力量了。

而在这寨子里面。钱是没什么用处的,都是以物易物,所以野猪便拿出来了五大袋雪白的精盐,四袋上等的大米来作为报酬。这样一弄下来的话,整个寨子的每家每户都能有二三十斤上等盐巴进账,这可是十分稀罕的东西。

要知道。在这山里面,盐巴除了用来吃之外,腌制猎物需要盐,养大牲口的话也是需要盐巴,甚至受伤以后用来洗伤口的,也是得用盐水来弄,所以盐巴是极其紧俏抢手的东西,并且他们平时吃的盐巴都是黄黑相间的粗盐,哪里是这么雪白的精盐?

大米对山里面的人来说,也是很稀罕的东西,他们的主食是土豆,玉米,往往有人生病了,才会抓一把大米熬粥给他喝。山里面的人淳朴,但也不傻,见到了野猪这样的实在人,自然也是真心真意的招待。

这里的食物都是以酸辣味道为主的,酸可以开胃,辣则是可以除湿,林封谨就很是喜欢一种叫做饵块粑的食物,本来是硬邦邦的,用火烘热之后吃起来却是软糯爽口,十分香甜。

还有锅中的三合汤,是用猪脚熬制出来高汤,放进糯米,当地特有的菜豆,酸角,豆腐乳,盐巴,辣椒等等熬制出来的,十分香浓,酸爽满口,喝一碗下肚去,可以说是热汗涔涔而下,似乎旅途当中的劳顿和疲惫都是一扫而空。

这里的酒水也是很有特色,尤其是芭蕉南瓜酒,乃是把未成熟的芭蕉果实切成小块,煮熟晾干后投入酒饼调匀,放入坛子封口一个月,发酵成芳香的酒料。然后将南瓜加工以后,从南瓜蒂上开一小洞,将芭蕉的酒料放进瓜内,把洞口密封一个月,经酒曲的发酵,南瓜内就盛满酒汁。

最初的时候,林封谨见到了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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