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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个红包去写文-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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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注意到同学们脸上的坏笑都快憋不住了。他坐到预留出来的空位,立刻有人装作店员递上一瓶娃哈哈,发着抖的语气恭敬:“学霸,你82年的娃哈哈我们也预备好了。”
  “……”
  气得颜清文将娃哈哈一饮而尽。
  同学嘴贱:“醉了吗?”
  “我没醉!”
  他好气啊,转移话题,拒绝再在娃哈哈上做文章:“还差谁?钟岚呢?”
  “还差同光和源源,快到了吧,钟岚也还没到。”
  “学霸就记得他的西门吹岚,果然是宿敌啊。
  被一语道破心事,虽然打了个擦边球,颜清文清咳一声掩饰尴尬:“都过去了,我这不是顺带想起来么?也不是一直惦记着她……”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他话锋一转:“源源呢?他不会又睡过头了吧。”
  “我打个电话给他吧?”
  “刚刚发过消息了,说是跟同光在路上堵车了,让咱们先吃。”
  “那成吧,现在就差钟岚了?”
  “就差她了!”
  这时,客人推门进来会碰到的风铃叮叮当当地响起来。
  原本交头接耳的少年少女,抬头看向门的方向,想看是不是还有同学来。
  映入众人眼帘的,是一张既熟悉又陌生的脸。
  少女神色茫然羞怯,她走进来后环顾了一下全场,向着颜清文的方向走来。
  光落在她脸上,碎开晕染在眉梢眼角。
  这边的位置紧,但当她走来时,他们很自觉地让出了位置,甚至暗暗希望她会坐到自己身边。
  他们学校,有这么好看的人吗?
  身材好好啊,长腿细腰,白色小吊带包裹着的胸脯鼓鼓的,不露沟的小性感,更透着一股清纯劲。
  熟悉的是,底子犹在,他们有个名字,极可能,也只剩下这个可能了……
  “钟岚?”有人脱口而出,不敢确定。
  “不是钟岚还是谁?”和钟岚同一个小区的张安邦讷罕:“瘦下来你们就不认得啦?我这两个月天天从网吧回家睡觉的时候,都碰见她在晨跑。”
  有人小声吐槽:“擦,谁认得啊……”
  老周烧烤里,顿时安静了许多。
  谁都没想到钟岚瘦下来能变得这么漂亮,都忍不住盯着她的脸看,总觉得五官没大变化,就是以往被胖脸挤压着的,这时回到了该呆的位置。颜清文更是发愣──就像是发水馒头,忽然脱水了。
  陆杉杉一个月前就去加拿大了,她在这里最熟稔的就是高考前天天找她比拼做卷速度和正确率的颜清文,正巧他旁边的人让出了位置,她就走过去坐下,抬头看了眼一屋子的人:“我是最晚到的?还有人没来吗?”
  “源源跟同光还在路上,让我们先吃,都到齐了。”
  “嗯,那就点菜吧。”
  钟岚低头选了饮料,她不喝酒,点了一矿泉水。
  饮料上得快,最后一桌人眼前都放着啤酒,就她和颜清文,一瓶矿泉水与一瓶娃哈哈,十分扎眼。
  “我不是点了王老吉吗?谁干的?”
  “不是我。”
  “我也没有。”
  “也许这就是天注定吧,是娃哈哈选中了你啊颜哥!”
  颜哥气得想捏爆这瓶娃哈哈,正要发作,钟岚笑盈盈的望向他:“娃哈哈不错啊,和我的白水比起来,娃哈哈多好喝。”她长长眼睫覆着的瞳孔色调很浅偏,带着一点棕,以前没发觉。这时在眼妆的衬托下,店面的灯光映到里面去,透出海底碎钻一般的微芒,看得他心脏几乎要漏跳一拍,少许的气愤更是溜得半点不剩。
  被她定睛看久了,心也要随着她的眼瞳一点一点的消融沉没进去。
  脾气看没了,命都给你给你,拿走吧,别留下我一个人。
  他不自在地移开了视线:“算了,随他们去吧。”
  钟岚又笑了一下。
  他的余光扫到这抹笑,心跳如雷,想杀死不争气的自己。
  怎么两个月过去,说瘦就瘦,还瘦得这么好看啊!
  原本还能用其貌不扬来压抑一下自己的情感,爱慕美色是人的本能,当美色加上爱情,更是干柴烈火,难以自控,且让小少年生出难言苦涩──她本来就优秀出色,性格可爱,现在瘦下来变得这么漂亮了,上大学之后肯定受欢迎,即使和她现在的男朋友分手,也轮不到他了。
  回忆起那张亲额头合照上,那位俊美得不似真人的男人,颜清文恨不得给自己整个容。
  人比人,气死人!
  明知道她已经有男朋友,可他还是忍不住乱想,反正想想又不犯法。
  钟岚今天化了妆。
  她喷了香水吗?好像有点甜香,藏在烧烤孜然香料的烟火气中。
  颜清文的视线一直往她身上飘,而这么做的,也绝对不止他一个──这一桌里的男同学,目光都若有若无地移到她身上,惊诧异样,百感交杂。
  终于有人没忍住赖话:“咱们一班的人都有你以前的照片,以后去了S市,都没人知道你曾经那么胖了吧?”说这话的陆志川,平常和她不熟,这时想跟她拉近关系,待会私下加个扣扣好友什么的,却又不懂说话,笨拙得像故意刺人。
  “知道不是更好吗?”
  钟岚笑意不改,说话不紧不慢:“要是知道我以前那么胖,肯定得佩服我做运动瘦下来的毅力啊。”
  她习惯了正眼看人,跟谁说话,就看着谁。
  被昔日胖妞凝望着的陆志川,却忽然舌头打结,什么话都不会说了,她边笑边说,语气放松,他联想蹁跹,心先乱了。
  慌什么啊,两三个月前,不还是个球吗?
  怕个球啊!
  陆志川还真怕这个球了。
  他视线乱瞟,就是再不敢跟她对上眼了:“嗯,对,岚哥牛逼。”
  同是男人,颜清文哪能不明白陆志川在心虚什么,他轻啜一口娃哈哈,打圆场:“大家都越来越好了,陆志川你就别总别以前以前的,我们要放眼以后,以后谁闯出成绩来,说起是老同学,多有面子。”
  正好,第一轮串上桌了,边吃边聊,不易尴尬。
  这是这一届高三,最后一场散伙饭,掏心窝子的话今晚不说,也许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钟岚的惊艳出场,让许多高三都没脱单的男同学心里痒痒的,只是她坐在颜清文旁边,有这位赏心悦目的颜值压着,他们有再多的想法,好像也只是献丑。
  而被众人盯着看的她,心里是很有数的,面上不显,心中暗爽。
  也许,这就是仙女的待遇吧。
  是夜,她放弃了鸡翅等等影响吃相的美食,没像以往叼住香菇豪爽吞咽,而是用筷子将它拨到碗里,再小口小口的吃掉,脑中连背景音乐都配好了。
  那年十八母校舞会站着如喽啰
  那时候 我含泪发誓各位必须看到我
  美滋滋。
  指尖将垂落的发丝拨至耳后,露出线条优美的颈项与下巴,耳朵皎洁小巧的一片,辣椒粉使得她脸颊耳尖泛红,旁人看得直咽口水。贝齿咬下藏着滚烫汁水沁出来,她微微蹙眉,举手抬足,每一个小表情都爆炸好看──起码,在颜清文眼里是这样。
  他适时拿出一包纸巾,递到她面前:“溅到了?”
  “有一点,谢谢。”
  钟岚接过纸巾,朝他弯了弯唇。
  眼底的碎钻,仍在闪动着撩人的光泽。
  ……别对他笑了!
  颜清文觉得,这回要爆炸的,是他的心脏。
  她像是真来吃饭的,别人找她说话,她就接着话说,没人搭话的时候,她便安静地吃烧烤,美人连进食都是一种视觉享受。他发现自己已经看不进别人了,就想一晚上都看着她,足矣。
  这半年,钟岚一直在复习跟码字,除了出国的陆杉杉,在座的所有人对她而言都是个模糊的高中影子,生不出多少离愁别绪来,也没有特别想说的话。
  如果说这一顿除了吃饭还有什么意义,大抵就是装逼吧。
  变瘦变美,化了妆,不出来见个人,对得起两位中西神医,对得起化妆品的研发公司吗!?
  酒过三巡,人壮了胆子,开始有男同学越过颜清文,来主动搭话了。
  “岚哥,我去的大学也是S市的,待会加下扣扣,以后有个照应吧。”
  “今天我也不藏着了,其实我从以前就觉得你挺好的,瘦下来一定特别好看!”
  “唉,我怎么就没发现前面坐着支潜力股啊……”
  都是冲着她改变后的样子来的。
  这时候,钟岚的心态倒是放得很稳──漂亮,本身就是一种资本,而维持美好外形,除了得天独厚外,更需要本人的小心经营和毅力,不放纵口腹之欲。
  谁不喜欢帅哥美女?
  受人注目,被仰视的感觉,居然如此之好。
  她整夜只喝了白水跟王老吉,可是在各种掩饰不住的目光里,竟也有点喝醉了的飘飘然──从未被人因为外貌如此喜欢过,她说不出‘不过是喜欢我的外表’这种云淡风轻的话,当漂亮小姐姐真的爽死了,她想一辈子到这么美。
  颜清文喝了一晚上的娃哈哈,也看了一整夜的岚哥。
  娃哈哈糖份足,挺甜的,只是看着心上人,看得他忽甜忽酸带着苦。
  夜凉如水。
  精致的妆容覆于脸上,在一句句对答里,钟岚渐渐习惯了当美人的感觉。备受注视,毋须高声说话也一定会有人注意到她在说什么,毫不费劲便得到了对话的掌控权,一笑一言都游刃有余,尬聊了就用笑掩饰过去,笑得好看就够了。
  “喜欢什么类型的男生?”
  听到这个问题,钟岚不由自主地想起前几天跟轻歌说的‘特别喜欢处男’。
  咳,调侃而已。
  她偏了偏头,不太想在这个话题说下去:“没特别喜欢的,暂时还不想谈恋爱。”
  因为她变美了而来献殷勤,这是一直没变的现实社会规则。
  只不过,这次她是规则的受益人,是以欣然接受,举杯以水代酒,敬各位一杯:“谢谢,总有机会的。”
  谢谢你们今夜如此喜欢我。


第54章 054
  十二点的时候, 各人都醉得差不多。
  啤酒难醉人,也架不住他们一瓶一瓶的喝, 轮个去厕所, 钟岚埋头解决完一份烤茄子,柔软茄肉撒满了孜然, 入口即融, 挟带着滚烫软肉席卷舌面,最后吃的都是口感, 味道全是一样的辣椒孜然。抬头的时候,所有人都是半醉状态的傻笑。
  好听的说话听够了,烤茄子过后八分饱的钟岚决定先行离开。
  她岚不想久留,等全醉了, 肯定有人要哭。
  上辈子, 她就是那个在角落盯着颜清文, 酒劲上来就想哭的人。
  “我不太舒服,先回去了, 你们玩吧。”
  在一片挽留声中,颜清文站起来:“我送你回去。”
  钟岚摆摆手:“你继续玩吧, 你不在, 他们都没意思。”
  她说的也是实话,和在校时游离在人群外的她相比, 颜清文才是惯常的风头人物,俩班都是他的好朋友,一瓶娃哈哈梗能闹半天。她记得, 上辈子等女生再喝多一点,场面就会变成轮流表白诉衷肠,而被女生表白得最多的,就是颜清文了。
  谁都能提早走,就他不行。
  颜清文垂死挣扎:“我送你回去,再回来也一样。”
  “家里管得严,我答应了我爸来接我回去,不用客气啦。”
  将亲爹亮了出来,想送佳人回家的少年们也没词了。
  “那你到家在扣扣上告诉我,我好放心。”
  这也是没意义的举动。
  “唔,”钟岚眸光温温,不再拒绝这个小小的关心,答应了他:“好。”
  她提前拨了电话跟爸爸说,这时已经走到门外了,只是不想打扰女儿的聚会,在外站着,往里张望。她放下在活动前说好的餐费,走到外面,挽起爸爸的手:“爸,回去吧。”
  “不再玩一会吗?”
  对现在的小孩儿在外面得玩到什么时候,钟父心里也没底,原以为十二点已经很晚了,只是往里张望的时候,发现女儿的同学尚在喝酒说笑,半点没有要回家的意思,就她一个走了:“都是散伙饭了,晚一点回家爸也不说你,要回去继续吗?”
  “嗯,不用了,困了想睡觉。”
  钟岚将头轻轻挨在他肩上,仰起脸看着天空,星光闪烁。
  “爸,你请假陪我去大学报道好吗?我一个人会怕。”
  钟父愣了一下。
  他不喜欢请假,闲着就浑身难受,一家子的重担压在肩上,总想争分夺秒地赚钱,这周工地有活,他是想天天去的,不过……
  “好,爸陪你去,别怕。”
  “叫上妈妈,我们好像没一家人去旅游过吧,趁这机会好好玩一玩,然后等我每年暑假回来,再挑地方去玩。”
  钟岚侃侃地说着旅行大计,去哪里都无所谓,她现在手头上有活钱了,想带爸妈去旅游玩乐,也不用紧巴巴地忧虑着预算,或是怕中途看上了什么买不起憋在心里难受。在她久远的记忆中,爸爸的车祸是在上开学前一周发生的,仔细日期记不清了。原本打算用阿瑞斯送的结晶让爸爸生点不痛不痒的小病,在家里休养一周,后来转变了一下穷人思维,就决定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她现在已经不是捉襟见肘的小白领了。
  到家前,钟岚长吁一口气,唇畔扬起笑。
  有钱真开心。
  码字的开心,几乎都源自于钱,她每次敲键盘时都心怀感激,正是因为这一行的兴起,才使得她能用兴趣养活自己,带来了一切。是夜,跟颜清文发了一条到家的扣扣消息后,她便早早歇下了,耳畔犹是高中同学的欢声笑语,不知当她在被窝中入睡的时候,他们是否对酒当歌。
  她不想玩得那么晚,第二天还要起来码字,宿醉和晚睡对需要保持高手速的职业写手来说都是大忌。
  读者给了她高额收入和名气,钟岚自然要以最佳状态写下的作品来回报。
  早睡早起,健康码字,从她做起。
  翌日自然醒的时候,钟岚打开群组,发了一条消息,惟一清醒着的颜清文,大抵喝了一晚上的娃哈哈,回复她:‘我们去了KTV续摊,有些在睡觉,有些还在唱:(’附了一个扁嘴的表情,可见严以律己的颜少年,被闹得很生无可恋了。
  回复了他一句加油,她便打开百度,搜索S市有什么好吃好玩的。
  现在没有数年后那么方便,一个美团走天下,凡事尚须亲力亲为。她已经许久没有这种体验了,倒也挺开心的──不需要紧巴巴地考虑性价比或是预算,那旅游的预备会快乐许多。
  做好预备后,钟岚才打开文档,挂着作者扣扣号,敲了敲封轻歌。
  钟狂:起了吗?拼字?
  封轻歌:?当然起了,你484看不起我,来来来,战起在真正加上钟狂的扣扣之前,他单纯从外界的传闻中想象这个人,有许多标签:狂傲、目中无人、更新勤快、很会写单章……等等,在真正认识他本人之后,这些标签都化为了天边的浮云,只剩下简单的三个字──
  触手怪!
  不是人!拼字狂魔!
  封轻歌胜负心很强,没办法拒绝别人的挑战,心态也好,输了不就重来呗,于是钟岚每次想起来敲他拼字的时候,虽然知道胜利希望渺茫,每次还码得手累,最后还是忍不住应战了。
  每问必应,她一个自己安静码字也很开心的人,也习惯了每天敲敲他。
  放眼全终点,现在关系最好的应该是《至尊》跟《仙魔惑》的读者了,每天互相踩踩,最关心的问题是‘你家狂大找我们家轻歌拼字了吗?没有的话,提醒狂大快找他吧,我们还在等着今天的一万字呢!’态度和气得不得了,压根吵不起来,和乐融融。
  《至尊》读者恐成最大赢家。
  而这种盛景,最难受的人,莫过于封轻歌的编辑迷豆了。
  一个是他羡慕嫉妒恨的同事手底下的作者,一边是自己最拿得出手的小神。
  要不是他那天多嘴,说了一大堆,两人怎么会认识?但到底是哪一出,让他们关系突然变得这么好的?他不懂,他忽然觉得不懂这些写手之间的兄弟情了,他忙活半天,敢情就是给俩男的拉了红线?
  好气啊!
  小神封轻歌苦不堪言,为了不输得太难看,每次拼字他连抽烟的空都没有了──有抖烟灰的空档,都能多写几个字,而拼完字之后,他彷佛身体被钟狂掏空,只能瘫软在床思考人生,烟都没力气抽,也冷落了他硬盘里的几百个女朋友,贴吧撩到的小姑娘也因为他晚回消息而将他拉黑。
  空虚,寂寞,冷。
  要不是拼字以外的时间打网游多的是时间抽烟,他差点连烟都戒了。
  玄幻频大神群里。
  城轲:哟,最近很勤奋嘛,脱单要娶媳妇了?
  轻歌:放屁,还不是被钟狂那小子搞的要死了轻歌:求求他给我放天假
  玄不可言:哈?他把你给搞了?
  轻歌:我不是这个意思,滚!
  封轻歌的心好累啊,不会爱了。
  累归累,这一天天的拼字,拼成习惯,也拼出了点友谊同样是玄幻文小有成绩的,他考虑过将钟狂带进这个作者群里,也等于加入了玄幻频道较高端的圈子。
  大神小神之间的圈子封闭,不轻易放生人进来,他想过将钟狂拉进来,不过二人认识时间尚短,除了手速惊人之外还不清楚品性,所以一直没提。反正城轲也加了他好友,要是他们聊得来,加进圈子里是早晚的事,由人气最高的城轲开口,更能服众。
  今日,又是一次四连败。
  他好奇,又带了点试探的意思:‘你每天码那么快,剩下的时间都在干吗?’
  钟狂:运动,看书,整理资料
  封轻歌:整理资料?
  钟狂:'文件截图。JPG'
  映入眼帘的,是一个文件夹的截图,里面密密麻麻一整页的文件档,档案名字全是《仙魔惑》和《文娱》里的相关设定。看到这张图的时候,原本还在怀疑钟狂虚报数字的封轻歌登时不作声了──终点写大长篇小说对架构严肃度要求高,可是能做到这么认真的,他真没见过几个。
  没想到……钟狂,原来挺踏实的?
  封轻歌对他改观了。
  钟狂:还拼字吗?
  封轻歌:我要午睡了!!!!
  钟狂:怕了?
  封轻歌:……等我睡醒再战!
  他收回上面的话,这个人不踏实,超过分的。
  超过分的钟岚在电脑前哈哈哈地笑出来,决定也稍作休息,放下文档,站起来到外边走走。明天出行,家人的行李都收拾好了,她有存稿能顶着,可以全心跟在爸妈身边到处逛──钟狂有存稿,两本书的更新都不慌,倒是《至尊》的读者先嚎了起来,狂大不找轻歌拼字,他的更新量跳水式往下掉,被每日一万养刁了胃口的读者们纷纷表示饥渴求满足。
  被虐出手速的封轻歌用一个半小时就完成了更新,闲得没事干,更加沉迷游戏,一天就扔了大几千进去。
  来到F大后,钟岚轻车路熟地完成了报到流程,接着五天,就全是陪爸妈在S市到处玩,力求逛遍景点,吃遍所有知名菜馆。
  五天后,入住F大女寝。
  F大条件好,只要学生申请得早,很大机会能抢到两人寝室,租金自然是贵许多,不过对现在的她来说,也就每个月几百的事,不算什么了,要不是F大强制大一新生必须住校,而且只有博士有单人寝,她都想在外边租房子住。
  人脉?社交?不需要,她该吸收的经验都在上辈子吸收过了,大学毕业后各散东西的多,还不如家人能帮上忙,何况以她现在,大学四年在小说方面都混不出名堂来,要靠大学同学支援,也太惨了点。
  寝室本是休息睡觉的地方,却不得不进行社交,还要和别人磨合生活习惯,要变成愉快的体验,不是不可能,三个性格完美的室友互相鼓励,一起学习,相互鞭策,都能带来正面的影响,但只要有一个极品或是精神衰弱,就能毁掉一切。
  锻炼集体生活?
  除非毕业后要去当兵或是没钱租房只能住员工宿舍,不然这并没有什么意义,努力赚钱就是为了不用集体睡觉。
  虽然上辈子有过关系极好的室友,但从小拥有自己房间的钟岚,依然不喜欢住寝室──她也不太需要室友带来的便利,以前她上大学的时候,许是性子有点闷,不爱逃课,按着课表老老实实的上课,带饭、帮忙拿快递、抄作业、帮忙收拾宿舍……都是她能自己完成的事。
  钟岚码字的高时速,很需要家人的配合,在她码字之前,都会先跟妈妈说好,不要敲门打扰她,看电视将音量调低一点。如果室友在寝室里开个人KTV,或是各种笑闹,会很影响她的码字速度。
  而双人寝室,已经将这个可能性降到最低了。
  四人寝万一遇上三个爱闹的,她选择自杀……好吧,只能白天出去网咖码字,晚上耳塞眼罩遮光帘三件套,任它帘外让子弹飞,她修真入定。
  送走爸妈后,钟岚将行李放好,和她同寝室的室友还没到,她就选了右边的床位,换上被单床单,将购置的寝室神器安放好位置,置物挂篮挂在床头上,宿舍放台灯亮度不足,她在书桌上方手动装了一根吸顶灯管,亮度足够后,用电脑也能尽量避免近视散光了。
  这些都是她在四年大学生活里得出来的经验。
  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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