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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之开荒者-第3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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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翊圣真君微感诧异,这鱼怪好大的力气,虽然法力道行不如自己多矣,但加上肉身的力量倒也能与自己周旋几百回合,不过没关系,时间拖得越久,对妖怪越不利。
  打眼瞟了一眼下面,妖兵已经十去其六,而天兵却才十去其三,妖兵已经只剩不到两百人,而天兵还有七千多人,一对三十五,这结果没悬念。
  就算那两个天仙境的妖兵比较强悍,但他们毕竟没什么厉害的神通法术,更没有厉害法宝,无法大规模消灭天兵,只靠自己一个个杀,又能杀多少?
  早晚被天兵用人数堆都堆死了,发现这一点后,翊圣真君收摄精神,全力与大鲵王相斗,以免阴沟里翻船。
  “噹”
  “轰”
  半空法力激荡,四散飞射,每一次碰撞,飞散的法力都会将水泽炸起一团团混着淤泥的泥浆,水泽上被炸出一个大坑之后,很快就被泥水填满,原本黑漆漆的水泽,顿时变得更加浑浊不堪。
  肖鹏静静的在一旁看着这一幕,那大鲵王法力道行虽然不如翊圣真君,但其肉身强大,力量强横,加之武艺精湛,短时间内倒也与翊圣真君打得不相上下。
  不过时间一长,他若没藏着什么足以对付翊圣真君的杀手锏的话,随着时间的推移,落败也只是早晚的事。
  说起来,这神话世界的战斗方式倒是蛮符合肖鹏心意的,近身搏斗为主,法术神通为辅,法宝则是出奇制胜。
  这比仙侠世界拼的就是法术法宝与道行要过瘾得多,当然,不是说你在神话世界就不能只跟对方拼法术法宝,但是那其实没什么大用。
  因为神话世界不比仙侠世界,一战斗起来双方都是飞剑乱飞,法术乱丢,常常是相隔老远就分出了胜负。
  但这里不同,操控法术法宝攻敌倒是痛快了,威力也大,又安全,但是对法力的消耗肯定是比近身搏斗要大的。
  而且神话世界的各种神通与修炼法门多如天上星辰,像金刚之体什么的,人家站那让你轰你都轰不动,等你法力消耗得差不多,人家上来一顿暴揍你连还手之力都没有。
  所以,神话世界的正确打开方式,近身搏斗得精通,神通法术得神妙,法宝威力得够强,巧的是,这些肖鹏都有,那便注定他在这个世界能混得风生水起啦!
  “轰轰轰”
  翊圣真君与大鲵王的对拼还在继续,两人越打越快,以硬砰硬,四溢的法力将天空中的云彩全部震散。
  在翊圣真君又一次以力劈华山之势劈来时,大鲵王却没有再横叉抵挡,而是针锋相对的以钢叉叉头迎着劈下来的黑煞剑捅了上去。
  “噹”
  黑煞剑斩在钢叉之间的缝隙中,大鲵王顶住这一剑后,猛地一转手中钢叉,将黑煞剑卡在了钢叉的缝隙之间,随即迅速单手持叉,空出来的右手猛然握拳,拳头上包裹着蓝幽幽的光芒,带着无尽杀意悍然轰向翊圣真君。
  那幽幽蓝光看上去并不是普通的代表水属性的蓝光,反像是带着剧毒的光芒。
  事实上也正是如此,这黑水泽中的泥水本就带着剧烈的毒性,能在这里生存下来,并修炼成精的,法力中又怎么可能不带毒呢?
  面对大鲵王这明显带着剧毒的一拳,翊圣真君丝毫不惧,反而发出一声冷笑,在他黑煞将军面前玩毒?这个笑话一点都不好笑。
  翊圣真君本就是单手持剑,空着的左手也瞬间握拳,法力震荡,黑气腾腾,不闪不避,以拳对拳轰了上去。
  “轰”
  两人的拳头不偏不倚的撞在一处,法力碰撞产生的震荡将下面的水泽炸起巨大的水花,一个大泥坑凭空出现,半晌才被泥水填满。
  幸好他们交战之处离小兵们比较远,否则两人交战的余波必定产生巨大伤亡。
  两人拳头一触即分,翊圣真君只是身形微微一晃便稳住,大鲵王却一声闷哼,在半空被震飞十数丈,才勉强稳住身形,喉头一甜,一口鲜血喷了出来。
  果然,大鲵王那带着毒素的法力蓝光并未能对翊圣真君造成什么威胁,相反,一股黑煞之气沿着大鲵王的手臂缠了上去。
  大鲵王急运法力,将那黑煞之气驱了出去,然而被黑煞之气缠绕的右臂此时已是鲜血淋漓,有的地方还露出了白花花的骨骼,甚至骨骼上都出现了片片黑迹,便似被硫酸泼过一般。
  显然,在这一次碰撞中,大鲵王吃了大亏。
  “若这毒就是你的杀手锏,那么你可以跪地投降了。”翊圣真君举剑指向大鲵王,喝道。
  那颗娃娃鱼脑袋上的大嘴咧了咧,似是疼痛难忍,咬牙道:“不愧是黑煞将军,武艺高强,道行深厚,黑煞之气蚀肉消骨,果然厉害,武艺与道行,我皆不及你。”
  翊圣真君冷笑道:“既然知道不是本座对手,还不束手就擒更待何时?”
  “哼,我想你搞错了一件事,我只是说在武艺道行方面不如你,可我还没打算认输呢!”大鲵王冷哼一声,阴恻恻的道。
  翊圣真君双目一凝,爆喝道:“怎么,明知没有胜算,也要困兽犹斗吗?既如此,那就继续战吧!”
  喝完之后大剑一展,再次冲了上去,由于大鲵王的娃娃鱼脑袋实在不好分辨神色,是以他没察觉到大鲵王脸上露出的那一抹阴狠的笑意。
  大鲵王不闪不躲,甚至没有举叉抵挡的动作,这让翊圣真君心下警铃大作。
  然而此时他这一击的力已蓄足,离大鲵王也不过只剩三丈距离,已是不得不发,当下只得依然举剑斩了过去,却在心下加了几分小心,法力遍布全身,死死的将自己保护在内。
  可惜很多时候,杀手锏之所以叫杀手锏,就是因为其防不胜防,只见大鲵王突然猛吸一口气,大嘴一张……
  “哇啊……哇啊……哇啊……”一阵婴儿啼哭声自大鲵王口中发了出来,声音即不响亮,也不刺耳,这让以为他要发出类似狮子吼之类,以音波伤敌的神通的肖鹏满脸愕然。
  说起来狮吼功在西游世界也是一门十分有名的神通,其乃是狮驼岭三圣中青狮王的绝技,在他成为佛门文殊菩萨的坐骑后,将此神通传给了佛门,成为佛门的护法神通。
  然而大鲵王的这阵婴儿啼哭声,在肖鹏看来除了卖萌外没有任何用处,但让他惊愕交加的是,翊圣真君在听到这声婴儿啼哭后竟猛然顿住了身形,整个人似乎呆住了一样。
  高手相斗瞬息之间的失误都有可能造成败亡的后果,更别说翊圣真君这样直接在对手面前呆住了。
  大鲵王发出三声婴儿啼哭后,立刻一挺手中钢叉,狞笑着冲了上去,一钢叉刺向翊圣真君头颅,口中疯狂的叫道:“去死吧!哈哈哈哈……”
  若是这一叉被刺中,翊圣真君不仅性命不保,元神都有可能破灭,恢复成魂魄状态去投胎转世,从此堕入轮回。
  有人点化重修的话,或许花个几百年又能修炼成仙,但要修到这一身金仙修为,没有几千年的苦修怕是不可能了,可如果无人点化转世的他,那么他就只能永远做个凡人,受那轮回之苦。
  如若大鲵王狠一点,不管业力的问题,直接把他的魂魄也搅得魂飞魄散,那么三界之中,便再也没有翊圣真君,黑煞将军这号天神了。
  肖鹏眉头微微皱了皱,这大鲵王专吃婴孩,无论如何都该死,若翊圣真君被杀,他反而活下来,那就是恶无恶报,这不符合肖鹏的准则。
  于是乎,肖鹏手一挥,一根通体金色的长棍飞了出去,棍头空洞处有一颗小铃在内叮铃铃疾速滚动,下一刻那根棍子迅速变形,变成了一柄锋锐无匹的金色长剑。
  原来那大鲵王的婴儿啼哭声并非是音波功,而是一种三界之中都十分少见的,专门攻击元神的神通。
  翊圣真君刚冲到距离大鲵王只剩一丈左右处,便被大鲵王的啼哭声震荡了元神,瞬间陷入无意识状态。
  待得他回过神来,钢叉的尖端已经到了他的眼前,眉心一阵刺痛,但他此时什么都做不了,因为意识虽然已经恢复,但元神的震荡还未彻底平复,控制不了身体做出反应。
  “我命休……”
  “叮”
  “噗”
  便在翊圣真君心中“我命休矣”四个字还没冒出来完时,一道金线闪过,清脆的鸣响传出,大鲵王的钢叉已经从中间断开,下一刻断开的,是他持钢叉的左臂。
  随即只见金线连续划过,大鲵王的右臂,左腿,右腿依次有节奏的离开他的身体,掉在地上化成了娃娃鱼那爬行动物特有的脚。

  ☆、第十一卷 第十二章 这才是仙,真正的仙 偶闻史上第一例卖身葬父

  
  “滋滋……”
  “啊啊啊……”
  大鲵王在短短一息之间被削成了人……不对,妖棍,鲜血从断口喷了出来,其口中发出凄厉无比的惨嚎。
  而元神终于平复下来的翊圣真君这才看清,那道将大鲵王削成妖棍的金线竟是一柄通体金色,散发着蒙蒙金光的古朴仙剑。
  回头看去,却见一身着月白长衫,看上去闲适飘逸的俊朗年轻人正驾云而来,驾云速度看似并不快,却转眼间已到自己身后。
  那极慢与极快的别扭之感,让他微微有些晃神,但他明白,来人的道行比他高,高很多。
  肖鹏左手负在身后,右手呈剑指置于胸前,向变成妖棍,正凄厉惨嚎的大鲵王一指,一道金芒从指尖射出,没入大鲵王眉心,大鲵王顿时便像是化作了雕像一般,被定在原地。
  随即剑指轻轻挥动,只见那原本悬停在一旁的金色仙剑,再次化作一道金线射向了那边天兵与妖兵的交战场。
  “咻咻咻……”
  “噗噗噗……”
  妖兵的头颅不断飞起,包括两名天仙境的大妖在内,丝毫没有反应过来,脑袋便莫名其妙的掉了。
  这看得翊圣真君暗暗心惊,好厉害的手段,好强大的飞剑,别的小妖不提,那两名天仙境的大妖,即便是他对付起来,也要费上一些手脚。
  可面前这年轻人却只是动动手指便将之斩杀,看上去云淡风轻,轻松惬意,这是哪里来的剑仙?为何三界之中并未听说过这么一号人物?
  地下那些天兵愣愣的看着眼前脑袋突然莫名其妙飞起的妖兵,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而金箍棒化成的金色仙剑在杀光了妖兵之后,已经自行回到肖鹏的识海。
  “真君是不是先让将士们将这大鲵王拿下再做计较?”肖鹏淡淡开口提醒道。
  “道友说的是。”翊圣真君定了定神,语带恭敬的对肖鹏回了一句,随即对残余的六千左右天兵吩咐道:“将大鲵王绑了,撤去天罗地网。”
  天兵们闻言立刻撤去天罗地网,掏出缚妖索将大鲵王绑了个结结实实。
  翊圣真君这才转向肖鹏,倒提黑煞神剑,抱拳道:“多谢道友出手相助,救命之恩,没齿难忘,未请教道友尊号。”
  肖鹏摆摆手,淡淡道:“不必客气,本座逍遥子,人称逍遥剑仙,今次出手也不是帮你们,仅为斩妖除魔,我只是在做我该做的事罢了。”
  “既然妖魔已缚,你们自回天庭复命吧!告辞。”
  “呃……”翊圣真君瞠目结舌的看着远去的肖鹏,愕然无语,这还真是……潇洒啊!这才是仙,真正的仙。
  深深的叹了口气,翊圣真君突然感觉有些意兴阑珊,挥手令天兵们押上大鲵王,往天庭而去。
  ……
  离开翊圣真君捉拿大鲵王之地后不到半个时辰,缓缓驾云而行的肖鹏便到了一处城镇。
  这让在山谷中待了三年,每天就是对着一只猴子一只鸟的肖鹏心情一畅,当下按下云端,落在地上,手一摊,一把折扇出现在手中。
  肖鹏唰的一声打开,摇着折扇往城门口行去,此时是东汉年间,人口密度不大,是以后世那些热热闹闹,熙熙攘攘的繁荣景象暂时是看不到的。
  到得城门之下,肖鹏抬眼看去,却见城门上以汉隶写着“丹阳郡”三个大字。
  肖鹏也没怎么在意,径自走进了城中,肖鹏漫无目的的走在大街上,此时乃是光武帝刘秀时期,大汉境内相对比较太平,百姓生活虽算不上富裕,却也过得比较平静。
  转了一会儿,见路边有一酒舍,便迈步走了进去,店小二见了肖鹏长相气质,不敢怠慢,忙上前招呼,肖鹏点了几许肉食,一壶酒,便坐在那自斟自饮。
  过不多时,一阵对话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诶,你们都听说了吧!前些时日有个乡下来的穷秀才,因为老父去世,无钱安葬,竟自愿卖身为奴,得到的银钱便用来安葬老父,谓之‘卖身葬父’,真乃至善至孝之人呐!”
  “可不是吗?那年轻人我也看见了,长得倒也周正,听说他是西北方向云溪镇董家舍人,可惜,没能投个好胎啊!”
  “对了,你们知道他最后卖身到哪了吗?”
  “我听说好像是傅员外家吧!”
  “啊?就是那个为富不仁的大恶棍?那年轻人要为奴多久?”
  “好像是三年吧!”
  “什么?我听说那年轻人不过拿了五千钱,安葬完老父也就不剩什么了,他竟然要他为奴三年?这姓傅的果然黑心啊!”
  “唉……有什么办法呢?老天是不长眼的,这世上总是恶人活得舒舒坦坦,好人却总是受苦受难,唉……”
  “举头三尺有神明,慎言,慎言。”
  肖鹏眼中露出了一抹饶有兴趣的神色,通过这段对话,他已经猜到他们口中说的是怎样一个故事了。
  不过以前都是听故事,没想到这次竟然会这么巧,遇到这么一出,说不得,得出手管管这件闲事了。
  这俩年轻人,也是至情至性之人,他们的结局太过悲凉了些,没遇上也就罢了,既然撞上了,说什么也得插插手。
  不紧不慢的喝完一壶酒,日已偏西,肖鹏起身结账,他身上没有五铢钱,是以便直接扔下了一块金子,转身离去。
  汉朝时期,白银只是作为贵重物品存在,一些地区会向朝廷缴纳白银作为贡物,白银收上来后也是作为工艺品的原材料使用,并不具有货币性质,但是金子却是可以的。
  所以肖鹏无法,只得放下了一小块金子,出门之后他觉得还是得去弄点五铢钱傍身才是,便找了个类似典当行一类的交易场所,用金子换了大量五铢钱。
  随即跟人打听好云溪镇所在,便从西门出去,找了个没人的地方,隐身飘飞而起,往西北而去。
  只是他终究还是没到云溪镇,因为没必要了,在路过一片树林中一条不甚宽阔的小河时,肖鹏感应到了两股仙灵之气,一强一弱。
  放眼望去,却见在河口处一座石桥旁,一名身穿粗布麻裙,一头乌黑长发被一张蓝布包裹的俏丽女子,与一名身高不足六尺的矮胖老者正一起嘀嘀咕咕。
  仙灵之气较强的是那名女子,有天仙修为,而那名老者却是仅仅相当于修真人士元婴期修为,不过那一身土灵之气暴露了他的身份,当是此间土地公无疑。
  而那宛若村姑的俏丽女子,不出意外,当是七仙女中的老七,紫衣仙女张天显了。
  肖鹏再向前飞行一段,果然看见林间有一身穿灰色粗布长衫,面容清秀,眉宇间散发着一股浓郁书卷气的年轻男子。
  他肩上挎着一个不大的包袱,手握油纸伞,闷头赶路。
  肖鹏眼珠一转,在一个拐角处现出身来,肩上同样挎着一个不小的包袱,不紧不慢的向着七公主与土地所在方向行去,脚步放得很慢,时而左顾右盼,便似在看风景。
  片刻之后,身后传来脚步声,肖鹏嘿嘿一笑,轻摇折扇,学着文人骚客的模样,朗声吟道:“空山不见人,但闻人语响,返景入深林,复照青苔上。”
  此时已是太阳将落的傍晚时分,肖鹏所吟这首王维的鹿柴,倒是蛮符合当前情景的。
  “好诗,好诗啊!”
  身后传来赞叹声,肖鹏“诧异”的回头看去,身后那人见肖鹏回头,看清他的面容后微微一怔,再看他衣着行头,皆是富贵之象,一股自惭形秽之感浮上心头。
  但此时已经出言相扰,若就此离去却也于理不合,当下左掌压右掌,双手大拇指相对,对肖鹏行了个读书人的礼节,道:“小生董永,闻兄台所作诗篇,一时情难自禁,扰了兄台清静,还望见谅。”
  肖鹏见状,微微一笑,同样以读书人之礼而回,“董兄客气了,山路独行,正自孤单,能有个伴同行,也是件快事,何来扰了清静一说?呵呵,在下肖鹏,有礼了。”
  董永见状,心下对肖鹏好感大增,这位兄台看上去当是出自富贵人家,却丝毫没有富贵人家的骄纵之气,当为真正的翩翩公子。
  “能与肖兄同行,幸何如之,肖兄请。”
  “董兄请。”
  两人互相寒暄之后,便并肩而前,一路闲聊,相谈甚欢,肖鹏刻意拉进距离,自让董永有了相见恨晚之意。
  而且肖鹏的一言一语,一举一动,莫不符合他们读书人对君子的定义,当下更是对肖鹏升起了一丝崇敬之意。
  行得数里,到了十八里河口石桥边,那颗传说中的大槐树便矗立一旁,肖鹏感应到董永此时已是又累又饿,当下开口道:“董兄,我看你赶了不少路,在下也有些乏了,不如,咱们到那边大槐树下歇歇脚,吃点干粮再走可好?”
  “肖兄所言甚是,那我们就歇歇吧!”董永求之不得,他只是一个文弱书生,走了那么多山路,早就疲惫不堪了。
  当下两人靠着树干坐了下来,各自解开包袱,却见董永的包袱中除了两件换洗衣物,便只有一块干硬的胡饼,一个水囊。

  ☆、第十一卷 第十三章 这位肖公子看起来也是个正人君子 七公主现身

  
  在秦朝时人们吃的都是蒸饼,软塌塌的,还不宜保存,到了汉代从西域传来了胡饼,胡饼与如今新疆人吃的馕非常相似,刚出炉时其实还蛮好吃的,只不过凉了之后就会变得又干又硬。
  肖鹏的包袱中就丰富了许多,除了衣物外还有几个油纸包,里面有各类肉干,还有麦饭团子,当然,水囊也是必备的,有两个,可谓十分丰富。
  肖鹏见董永掰下一块干硬的胡饼便啃了起来,心下微微闪过一抹恻然,取出一个油纸包递到董永面前,道:“董兄,来尝尝我秘制的牛肉干,保管你从未吃到过,因为这可是我自己亲手制作的哦!”
  好吧!那自然不可能真是肖鹏自制的,而依然是来自僵约世界,平时没有必要,那些零食肖鹏从来不会去动,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能派上用场,这不,用上了吧!
  “呃……这……”董永看了看肖鹏递过去的油纸包,有些迟疑,但是看他那暗暗咽唾沫的模样,分明是被牛肉干那散发出来的香气吸引。
  “嗨,跟我还客气什么?常言道朋友有通财之义,何况只是区区吃食?来,吃吧!”肖鹏没给董永拒绝的机会,直接将一袋一斤多重的五香牛肉干塞到了董永怀中。
  肖鹏那本来还有麻辣牛肉干的,只不过汉朝还没有辣椒这玩意,那是在明朝才传入中土的东西,要是拿出来,还真没法解释。
  “那……就多谢肖兄了。”董永心下感动,却也不再推辞,取出一块牛肉干,放嘴里嚼吃,一开始还比较注意读书人的斯文,可是嚼吃了一块后,便再也顾不得什么斯文,吃得吧唧吧唧的。
  “呵呵,董兄慢慢吃,不着急,这还有,这里离丹阳郡已经不远了,不愁找不到吃食,就算把干粮吃光也没事,我这还有葡萄美酒,来,喝一口试试。”
  肖鹏呵呵笑着取出了包袱中的水囊,扔了一个给董永,没错,他那水囊里面装的哪里是什么水,分明便是原汁葡萄酒嘛!
  两人便这样就着葡萄酒,吃着牛肉干、小鱼干当晚饭了,让肖鹏有些猝不及防的是,董永吃着吃着眼眶突然红了,此时吃了一些食物下去,已经没那么饿。
  加上又喝了些酒,董永突然莫名的伤感起来,这小子家里本就穷得叮当响,别说酒,连肉都不知道有多少年没吃到过了,所以他酒量自然也不怎么样。
  七八度的原汁葡萄酒,喝了小半水囊就有了些眩晕感,肖鹏有些无语,没想到他竟然遇到了传说中那种一喝醉就哭体质,这还真是让他欲哭无泪啊!
  好在董永只是眼眶有些湿润,倒是并没有哭出来的迹象,“肖兄,你知道吗?我都已经忘记有多少年没吃过肉了,更不要说这宛如琼浆玉液的葡萄美酒。”
  “唉,说起来我董家原也是名门望族,我家祖籍千乘郡高昌县,先祖董忠,因功被中宗皇帝(汉宣帝)封为高昌侯。”
  “可谁知家祖却是个奸佞小人,结果朝廷收回了我董家的爵位,从此家道中落,远避他乡,一贫如洗,家父从一个锦衣玉食的小侯爷,变成了只能耕种维生的农夫。”
  “可家父从小就告诉我,祖上的荣光都是祖上自己得来的,与我们后辈子孙无关,要想得到,就自己去努力获取,所以我从小便用功读书,希望日后能靠自己入仕。”
  说到这董永再仰头灌了一口酒,苦笑道:“可惜,没有相熟的公卿大臣或州郡之长举荐,入仕却无路途,又无家财,难以营生,唉……”
  肖鹏满脸同情的拍了拍董永肩膀,劝道:“董兄不必伤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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