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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之猛将雄兵-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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踉饰柿顺隼础

王允见状,便道:“我与温侯交情深厚,不忍见猛虎为冷箭所伤,特意命人从西域富商手中,求购了一件宝甲,今日便赠与温侯。”言罢,使下人递上乌金奇甲。

吕布急不可耐的接过宝甲,细细察看。

不看还好,这一看却是大失所望;但见这所谓的宝甲,黑不溜秋的,平平无奇,浑然没有什么惊人之处。

见状,王允笑道:“温侯莫急,且取方天画戟一试。”

“怕是不好吧,”吕布面带犹豫,道:“方天画戟锋利无比,万一损坏了这宝甲,岂不可惜?”言下之意,却是对这所谓的宝甲没什么信心。

王允哈哈大笑:“温侯但试无妨!”

不得已,吕布只好取来方天画戟,用三分力,向那宝甲刺去。

但听“叮”的一声,方天画戟正中宝甲,吕布拿起宝甲细细查看,但见乌金奇甲完好无损,仍是那副黑不溜秋的样子。

吕布大奇,又用方天画戟刺去;这一次却是用了七分力。

还是“叮”的一声,宝甲没有任何破损,仍旧完好无缺。

第三次,吕布使足了十成力气,方天画戟带着“呼呼”恶风,向乌金奇甲刺去。

这一次,宝甲上浅浅的留下了个白印,不复前两次的完好无损。

吕布又惊又喜,惊的是,天下竟有这等刀枪不入的宝甲;喜的是,一但自己得了这宝甲,岂不是从此天下无敌!

王允察言观色,笑道:“区区薄礼,温侯可还满意?”

“满意,满意!”吕布连声道,激动得手足无措。

对于吕布这种常年征战沙场的猛将,一件刀枪不入的铠甲意味着什么?

这意味着在危急关头,自己很可能保住性命;

这意味着有人暗施冷箭之时,自己很可能保住性命;

这意味着在杀机重重的战场中,自己很可能保住性命。

这其实不是一件盔甲,而是生死时刻一条鲜活的性命。

吕布轻轻的抚摸着乌金奇甲,像是在抚摸情人的小手。他激动的快要说不出话来,只是不断的拱手,向王允表达自己的谢意。

王允捻捻胡须,笑道:“温侯不必如此,这件宝甲尚需施以针线,才能合身;嗯,这样吧,贱内针线手艺很好,将军可留下身材尺寸,三日后,宝甲修饰好了,我命人给将军送去。”

吕布连连感激,留下身材尺寸,恋恋不舍的辞别了王允,返回家中。

次日,王允又备下酒席,请董卓赴宴。

王允在士林中声誉很高,一直以来又刻意亲近西凉诸将,董卓不疑有他,爽快的前来赴宴。

酒过三巡,王允拿出乌金奇甲,表示愿意献给董卓。

董卓拔出佩刀,试甲。见宝甲刀枪不入,大喜,遂谢过王允的好意,扭着肥大的身躯,美滋滋的带着宝甲返回家中。

望着董卓肥胖的背影,王允目射寒光:“董贼,你的死期就要到了!”

一连三日,吕布在家中苦苦等候,始终不见动静。

终于,吕布忍不住了,第四天,他骑着赤兔马就来王允家中追问。

王允佯作不知,设宴款待吕布。

酒桌上,吕布心急宝甲,毫无胃口。

王允见状,假意问道:“温侯可是有什么心事?”

吕布吞吞吐吐道:“呃,嗯,那件宝甲,呃,那个……”

王允道:“宝甲不是已经给温侯送去了吗?怎么,出了问题?”

吕布大惊,急问:“送去了?什么时候?我怎么没收到?”

王允亦是佯作大惊,道:“两日前,董太师言有要事和我相商,我遂设宴款待太师。席间,太师问道:‘听人言,汝欲送一宝甲与我儿奉先?’,我对曰:‘确有此事’,太师道:‘老夫怕你不守信用,故来索取宝甲,亲手赠与我儿奉先。’我不疑有他,遂取宝甲让太师带走。怎么?难道太史未曾将宝甲交给温侯?”

吕布皱眉道:“不曾。”

王允假意思忖,道:“恐是太师事务繁忙,一时将此事忘了!”

吕布眉头渐渐舒展,向王允赔礼:“想来应是如此,吕布鲁莽,倒是让司徒见笑了。”

“此乃人之常情,温侯不必记挂在心,来来来,饮酒,饮酒!”

酒足饭饱,宾主尽欢而去。

次日,吕布至太师府中问安。言谈中,吕布忽问:“吾闻义父得了一宝甲,不知可有此事?”言下之意,却是暗示董卓将宝甲归还主人。

董卓中了王允之计,尚被蒙在鼓中,闻言,不疑有他,令下人取过宝甲与吕布观看。

吕布接过宝甲爱不释手,反复暗示董卓归还宝甲。

董卓根本就不知情,哪会平白无故就将这等举世罕见的宝甲送给吕布,自然一点反应也没有。

吕布大怒,只道是董卓眼馋自己的乌金奇甲,欲据为己有,不肯归还。

强忍着怒气,吕布愤愤而退,急往司徒府找王允商议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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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董卓之死

吕布怒气冲冲的来找王允商议,王允见状,心中冷笑,表面上却不动声色,设宴款待。

席间,吕布沉默不语,只是一个劲儿的喝闷酒。

几十杯下肚,王允忽然问道:“不知太师可曾将乌金奇甲交给温侯?”

不问还好,这一问,却正好触动了吕布的痛处。

又是一杯闷酒下肚,吕布恨恨的摇头,道:“未曾。”

王允故作叹息:“唉,董太师的记性也太差了!”

这一句话无异于火上浇油,吕布再也忍不住了;怒气攻心,酒意冲脑,他“砰”的一声把酒杯摔到地上,喝道:“老贼的记性哪里差了!他分明是眼馋宝甲,自己贪了去!”

王允斥退下人,佯作惊慌,道:“温侯慎言,岂敢辱骂太师?一但让太师知道了,我等性命不保矣!”

这话表面上是在劝吕布,实则暗怀挑拨之意。

吕布果然上当,他自诩英雄盖世,此刻却要处处受人压制,连话也不能随便说,真是越想越怒。

盛怒之下,吕布血红着眼睛,道:“终有一天,某要手刃老贼。”

王允越发装出一副惊慌失措的样子,他一把捂住吕布的嘴,道:“温侯醉了,这是在说醉话呢!老夫可什么也没听到。”

吕布怒气正盛,一把推开王允,冷笑道:“醉话?哼,司徒且好好看着,某必手刃老贼!”

王允见火候已到,遂到房门外左右查看;发现无人之后,将门窗紧闭。

看着王允的一番动作,吕布是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问道:“司徒这是……?”

王允下拜道:“温侯且听一言,董卓欺君罔上,罪不容诛;如今老夫早已秘密联系救国义士,欲杀董卓。怎奈老贼怕死,随行必有铁甲猛士护身,王允实在无计可施;如今有温侯相助,定可一击功成!”

吕布一听,酒意却是散了三分,有些犹豫:“吾虽深恨老贼,怎奈曾拜他为义父,有父子名分;如若杀之,恐为天下之人耻笑。”

王允冷笑,当日丁原丁建阳便和你没有父子名分吗?可他还不是死在方天画戟之下。

见吕布似有悔意,王允又道:“将军姓吕,老贼姓董,哪有什么父子名分?老贼强占将军宝甲之时,可曾想到有父子名分!”

那乌金奇甲乃是吕布痛处,此刻被王允一提,吕布果然怒不可遏,脸色铁青。

见吕布脸色阴晴不定,王允又加了一把火:“将军若助董卓,乃反臣也,载之史笔,遗臭万年;将军若扶汉室,乃忠臣也,青史传名,流芳百世。如今天子为老贼所欺,恨不能食其肉,饮其血;公若能干此事,铲除老贼,天子必定龙颜大悦,那时候,何患不得显官!”

好一个王允,不愧是久经官场的老狐狸;这一番话中,先以遗臭万年威逼,再以流芳青史利诱,最后更是用高官显位来打动人心,吕布狼子野心,怎能拒绝?

王允见吕布意动,最后又在火上猛浇了一把油,道:“以老夫之见,此事若成,凭将军的勇武,就是担任‘天下兵马大将军’之位,也是绰绰有余。”

大将军,古代领兵之最高统帅。始于战国,是将军的最高封号,汉代沿置,职掌统兵征战。

王允不仅说了“大将军”三字,还在这三字前加了“天下兵马”四个大字。这几乎就是明着说了:吕布呀,要是你杀了董卓那丫的,大汉朝的兵权就归你了,武将的最高职位也归你了。

这番话一说,狼子野心的吕布哪里还顶得住?

赤红着眼珠子,吕布拔出随身佩剑,刺臂出血为誓,冲王允道:“愿听司徒吩咐。”

……

荀彧投奔袁绍,却发现袁本初色厉胆薄,好谋无断;干大事而惜身,见小利而忘命,又兼之手下派系林立,实非明主;遂照当日约定,来汝南见李峰。

李峰大喜,在寿春城中设宴为荀彧接风洗尘。

今非昔比,李峰在短短一月的时间里,拿下富足的寿春郡;一时间天下闻名,诸侯瞩目,已有一飞冲天之势;自然,留下荀彧的把握也大了很多。

酒过三巡,气氛正酣之际,忽有亲卫送来长安密报,李峰看完,暗道:“历史没有偏离它应有的轨迹,董卓老贼终究还是死了!”

诸人好奇,什么样的密报这样急切?非得在酒宴之中禀报?

见状,李峰便令亲卫将密报传阅。

看毕,诸人俱是惊呼:“什么?董卓老贼死了!”

又惊又喜,惊的是董卓昔日力敌十九路诸侯联军尚且无事,如今居然莫名其妙的就死了;喜的是,国贼终除,天下总算减少了一点纷争。

郭嘉第一个反应过来,道:“老贼一死,西凉军中无人再有董卓威望,必定会四分五裂,烟消云散。”

诸人细思,纷纷点头,陈宫道:“的确如此,可是长安城中兵马不多,一但董卓部将兴兵复仇,吕布虽勇,却也抵挡不住。”

程昱接口道:“董卓一死,长安城又守不住,眼前就有一件要事必须去做。”

郭嘉,陈宫,荀彧三人同时笑道:“巧了,我也想到有一件要事!”

一件要事?李峰思忖片刻,大笑:“哈哈,我也想到了!不如这样,我等把想到的要事分别写在布帛之上,然后来比一比,看谁写的更紧要些,如何?”

闻言,郭嘉,陈宫,荀彧,程昱四人俱是点头,纷纷提笔,在布帛上写下自己的想法。

片刻,五人写毕,一比,不约而同的哈哈大笑。

你道是为何?

只见李峰写的是“迎天子以令群雄”七字。

荀彧写的是“奉天子以令不臣”。

陈宫写的是“威天子以令不臣”。

程昱写的是“挟天子以令诸侯”。

郭嘉最直接,他写的是:“囚天子而令群雄”。

五人笔法不同,字迹不同,可是写出来的内容却是惊人的一致。

相视之下,只觉知己难求,顿时不约而同的哈哈大笑。

李峰表面上笑得开心,心中却有隐隐的忧虑。五人写的东西看似相同,都是借天子的名义号令群雄;实际上,在对待天子的态度方面,却是大相径庭。

郭嘉用的是“囚”字,囚禁,这表明他对天子没有多少尊敬,由此不难推知,郭嘉对大汉朝廷的忠诚有限。

而陈宫用的是“威”字,威逼;程昱用的是“挟”字,挟持;不难看出,他们对汉室的忠诚也很有限。

相比之下,荀彧用的却是“奉”字,侍奉;这表明他很尊敬天子,由此看来,荀彧恐怕是汉室的死忠分子。

一但以后李峰想要自立,只怕会引起荀彧的激烈反对,那时候麻烦可就大了!

想想历史上,荀彧的死怕是和他终于汉室,阻了曹操的野心不无关系。

好在此刻李峰地小民弱,离自立还远着呢,这些事还有时间慢慢考虑,眼前还是先争取把荀彧留下来再说吧;这可是王佐之才呀,念及此,李峰心头火热,频频劝酒。

一时间,宾主尽欢。

李峰举杯敬荀彧道:“请先生满饮此杯。”

荀彧饮酒,回敬。

李峰放下酒杯,道:“不知先生有何打算?汝南一地,景色优美,若无急事,先生不妨多住些日子。”

荀彧乃是玲珑心思,闻弦歌而知雅意,李峰那点小九九,他哪里会不知道。不过,他刚弃了袁绍,又曾经答应过给李峰一个机会,遂出言道:“如此,便叨扰了。”

李峰大喜,更是殷勤劝酒不提。

且说公孙瓒与袁绍在磐河大战,各有胜负。袁绍军中,颜良文丑勇不可挡,几次杀到公孙瓒面前;若不是云哥出手,只怕公孙瓒早已殒命多时。

磐河大战,两军胜负难分,兼之久战疲惫,公孙瓒遂与袁绍约定各自退兵,来年再战。

袁绍初得冀州,人心未定,也是不想再打了;于是两家很快定下约定,各自收兵。

却说赵云在公孙瓒帐下为将,磐河一战中,屡立奇功,几次救了公孙瓒性命。可是不知道公孙瓒是怎么想的,竟把赵云这等猛将搁在一旁,不肯重用。

久而久之,赵云心生去意,遂辞了官位,独自找寻前程。

云哥骑着白马赶路,心里却有些犹豫。李峰,曹操,刘备三人都曾热情邀请过他,此刻,三选一之下,云哥却是有些为难了。

就赵云看来,三人都非池中之物,非要选择一个,确实令人头疼。

许久,赵云还是决定去汝南投奔李峰。一来,李峰此刻坐拥汝南寿春两郡,不像刘备那么落魄。二来,听人说李峰礼贤下士,最是能知人善用,赵云自问也算是有一身本事,想必能受重用。三来,曹操屯兵陈留,路程较远;而李峰屯兵汝南,路要近一些。

打定主意,云哥不再迟疑,遂拍马直奔汝南而去。

要是李峰知道他一直念念不忘的天下第一小弟云哥正往汝南赶来,不知道会不会高兴的睡不着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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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锋锐营

果然,听到云哥前来投奔,李峰那是喜出望外呀,差点没乐傻了!天天拉着云哥嘘寒问暖,生怕这天下第一小弟被刘备曹操之流给忽悠走了。为了拉拢云哥,李峰更是把手中为数不多的两千骑兵交给赵云统领。

骑兵可是东汉这个时代的贵族兵种,养一个骑兵的军费,完全足够供养十个普通步卒。就这样,各路诸侯仍然毫不犹豫的扩充骑兵,生怕让别人抢了先。

战马的产地主要在凉州,幽州,辽西等地;所以各路诸侯中,董卓马腾盘踞凉州,不缺战马,西凉铁骑威震天下;公孙瓒盘踞辽东之地,也不缺战马,故而能组建声名远扬的白马义从;袁绍夺下冀州,紧邻幽州,获取战马也不难,所以不缺战马。

除此之外,就是曹操,孙坚,袁术等实力雄厚的诸侯,也是欲求一马而不可得。说起来,李峰这两千战马还是一点点的从马贩子那里高价买来的。

赵云见李峰这么看重自己,把手中仅有的两千骑兵都交给自己统领,不禁心中暗暗感动。

对于赵云统领骑兵这件事,李峰一百个放心。云哥没来投奔之前,曾在公孙瓒手下的白马义从中担任军官,对骑兵的训练,和指挥作战都大有经验;说起来,白马义从威震天下,这其中也有赵云的一份功劳。

两千骑兵被编为一营,号称“飞骑营”。赵云受到重用,每日里都泡在军营中,与士卒同吃同住,一同操练。

正是春耕时节,诸侯都休兵罢战,各自默默的舔着伤口,积蓄实力。

趁着乱世中难得的和平时机,李峰和诸将议定,日日狠狠的操练兵马,并不因为短暂的和平而放松。

董卓死了,一家独大的场面已经消失无踪;群雄争锋的时代就要到来。

各路诸侯,猛将贤才层出不穷。接下来,是雄兵的时代!

黄巾军拿着锄头打天下的日子早已成为历史。

纵观汉末三国,曹操的虎豹骑,吕布的并州铁骑,高顺的陷阵营,袁绍的先登死士,公孙瓒的白马义从,刘备的白耳精兵,还有南蛮的藤甲兵,野象部队,东吴的无敌水师,孙权的解烦军,陶谦的丹阳精锐,还有马超的枪骑兵,甘宁的锦帆贼,诸葛孔明的连弩部队,曹孟德的青州兵,袁绍的大戟士,以及日后蜀国的无当飞军,还有即将灭亡的西凉铁骑……这里的每一个名字都是传奇,纵然改朝换代,他们的英勇也将永传于青史之中。

这么多的精锐部队,哪里是只有锄头的黄巾军可比?

往日里,李峰能大破黄巾兵,那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以上任何一支部队都可以轻易将黄巾军横扫。如果李峰不训练精兵,当他遇到以上精锐时,就很可能被击溃。

随着李峰的穿越,有些威名赫赫的精锐雄兵可能永远也不会出现了,比如曹操的青州兵等(因为李峰绝对不可能让曹操完整的吞下青州黄巾这块肥肉)。

但是,手下拥有一只让敌人闻风丧胆的招牌部队,仍旧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事。

历朝历代都在喊精兵政策,精兵政策,可是真正有多少人知道精兵的意义呢?

什么是精兵,什么是雄兵?

精兵雄兵,最简单的认识就是,要有以一敌二,以一敌三,以一敌五,以一敌十,甚至以一敌百的超强战斗能力。

精兵的优势有许许多多,最简单的一种就是精兵能减少后勤压力。

举个例子来说吧,高顺的陷阵营:所将七百余兵,号为千人,铠甲具皆精练齐整,每所攻击无不破者,名为陷阵营。

陷阵营只有七百人,可是毫无疑问,陷阵营无疑可以发挥普通步卒五千人的战力,甚至更多。换句话说,一只拥有五千人以上战力的部队,却只需要花费七百人的粮草,这对后勤是极为有利的。

古代没有现在发达的高速公路,铁路;古时候的交通运输是极为困难的,故而有“打仗就是打后勤”一说。

精兵的优势很多,在此就不一一细说了……(其实老狼很想和朋友们聊聊精兵猛将的,可是害怕被个别读者骂,还是算了。有兴趣的书友们,书评区接着聊呀!)

李峰麾下原有两万余人马,打下富裕的寿春郡后,又扩充了一万三千余人,减去伤亡,此刻约有三万余。

这三万人中,最为精锐的是历经百战,大破黄巾时留下的五千人。其次是随同这五千人攻打寿春的一万五千汝南老卒。这一万五千汝南老卒久经训练,又曾在寿春之战中见过血,战力同样不可小视。至于这最后一万人,既没经过多少训练,也没见过血,新兵蛋a子一群,没什么好说的。

群雄并起,正是大丈夫扬名之时!要在这等乱世中崛起,雄兵猛将必不可少。

李峰将麾下仅有的两千骑兵交给赵云时,曾秘密和云哥谈了整整一夜。没人知道他们谈了些什么,只是赵云从城主府中走出时,脸上写满了慎重和执着,眼神里隐隐有一丝狂热。第二天,赵云就带着飞骑营到汝南城东北的一片荒谷中驻扎;不与外界交通,只是每十日,汝南城守军会押运一批粮草和弓箭武器,送到荒谷之中。

精锐士卒对身体素质的要求极高,李峰同张飞廖化商议后,从全军两万八千人(本是三万人,只是要扣掉云哥的两千骑兵)中,选出最强壮的三千人,编为一营,交由张飞太史慈两人狠狠操练;其余两万五千人则由廖化周仓统一训练。

这一营人马,名唤“锋锐”营。据传,建营之日,李峰令能工巧匠铸造了一块金碑送到营中,上书“锋锐甲天下”五字。

锋锐营的士卒待遇堪称全军第一,营中士卒餐餐管饱,日日有肉,军饷更是翻倍;每日锋锐营中飘来的肉香,馋的其余两万五千士卒口水横流。

这两万五千士卒纷纷抗议,要求李峰提高自己的待遇,或是降低锋锐营的待遇。

李峰嘿嘿一笑,传令三军道:“若有不服者,一月之后,可从锋锐营中任选一人挑战,胜者入锋锐营,败者为它营士卒。”

军令一下,顿时是群情汹涌,那两万五千士卒中自认有点本事的都去锋锐营中挑战。

结果令人大吃一惊,总计八百七十六人挑战,竟然只有区区三人勉强获胜,其余人等均挑战失败。

李峰也不食言,马上令那挑战成功的三人入锋锐营,而输了的那三名锋锐营士卒则被下放到周仓营中。并且传令三军,每月十五都举行挑战赛,胜者入锋锐营,天天吃肉,拿双倍军饷;败者离开锋锐营,下放到其余诸将营中。

一时间锋锐营人人自危,拼了命的训练,生怕在挑战赛被其他营的人击败。试想,一旦败了,不仅不能再日日吃肉,也不能再拿双倍军饷,更可怕的是会被全军的人耻笑。当初第一个月那三个锋锐营士卒就是因为训练偷懒,才导致战败的。他们被赶出锋锐营后,训练偷懒的事泄露了出去,受到全军的耻笑;如今这三人每天玩命的训练,血红着眼睛发誓说下个月要回来报仇。

锋锐营只有三千个名额,他们三人要回来,就意味着肯定有三人要出去;一时间,锋锐营士卒人人自危。每日完成规定的训练量之后,不仅不叫苦,还纷纷主动要求张飞太史慈两位将军增加训练,倒是惊得二位猛将跌破了眼镜(三国时期还没有玻璃眼镜这东西,书友们别较真,看着开心就好)。

李峰知道良性竞争可以让士卒更加刻苦,只是,效果居然好成这样,却是大大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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