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天下布武录-第13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吴锋是怕麻烦的急性子,有薛洗颜帮他处理事情,他便只负责敲定五峰中的重要决策,将各种繁杂的杂务都交给薛洗颜来处理。
薛洗颜亦着力引导培养各峰主的办事能力,确保当两人离开后,留守五峰的人仍能守稳这处基地,为回归神堂的吴锋源源不断地提供经济支持。
想到今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都将与李询是敌非友,吴锋不由露出怅惘神色,但随即笑道:“不好么?少个灯笼。”
“当然好啊。”薛洗颜悠悠一笑,突地压低声音:“本公子也想放松下呢,几百里外有一座酒馆不错,一起去喝一顿?”
吴锋滞了一瞬,随即明白喝酒哪用跑那么远,她的意思,分明是去找个没人认识两人的地方去约会。
“好主意,现在就走?”吴锋习惯性地在她的肩膀上拍了一下,才想起对方可是个大美人儿,才将力度收了大半。以前他无论是拍苏洗岩还是李询,都力求手爽,得将对方拍到肩膀生痛不可。
薛洗颜倒是神色如常,她常年扮成男人,早已习惯男性的思维方式。
她含笑点头。
两人都披上黑色斗篷,戴上能遮住脸的斗笠,牵过马匹,由小路出发,一路向西而去。
马颈上悬了笼着玻璃罩子,能防风雪的油灯,用于夜间照明。
若是以兰丸的脚力,日行两千里不过等闲。但玉花骢已经送给李询了,薛洗颜骑乘的不过是普通的灵马,吴锋便得令兰丸放慢速度来跟着她——毕竟自己不知道路。
向西走了一段之后。两人又转向南方。
时当中夜,秋冬之交的夜晚极为清寒,夜间竟然落起雪来。
风雪之中,两人身上的衣袍飘飞不绝,肩头渐渐被银色的雪花覆盖。
这条路周遭荆棘丛生,一片荒僻。全无人烟,不由让吴锋怀疑薛洗颜带错了路。如今北风正急,烟雪纷飞,若想亲热的话,野外可不是好的去处。
却见薛洗颜突地吁一声,将马匹喝止,道:“就是这里了。”
吴锋目光看向路边,丘陵之间隐隐可见断壁残垣,分明是一片废墟。
但仔细看时。竟有一面酒旗迎风招展,散着光鲜的气息。
“荒村野店?”吴锋道。
薛洗颜微笑:“不,此地一两千口人该是有的。”
两人催着马儿缓行,越过山丘,只见山丘之下,有一片极大的废墟,竟然比起会津城还要广阔,乱石碎砖。铺陈遍地,令吴锋想到那一望无际的洛邑京废墟。
酒肆在废墟的边缘地带。背靠着倾圮的残缺城墙,大门依然张着,透出杏黄色的和暖光芒照在雪地上。
废墟当中还有许多房舍疏落而布,多是依托着残垣断壁修葺而成。远方可见新垦出来的山田,在毁灭当中透发出一股新生的气息。
“这是盛乐古城的遗址。”薛洗颜悠悠道:“两百年前,盛乐城被正式废弃。从此人迹罕至。后来又有人为避战乱,渐聚于此,形成一座镇集,却是少与外人通,便似世外桃源一般。”
吴锋知道。盛乐城是大魏旧都,拓跋家的龙兴之地。后来拓跋家南下,先迁都于平城,后迁于洛邑,盛乐城随着大魏的日渐衰落腐朽,越来越不被重视,终于遭到荒弃。
他的母亲便出身拓跋氏,不过吴锋对这个家族并没有多少感情,更是对盛醉香在内的胡人不乏戒备之心。之所以一心想要杀死杨麒和诛仙王,只因母仇不可不报的基本义理。
正是因此,吴锋扩大草海五峰的势力,只是为自己南下提供经济基础罢了。在他眼中,争霸之路仍需自神堂始,而草原上的扩张须得点到即止;倘若五峰进一步扩大势力,便须得吸纳大量的胡人,考虑到胡人的利益,就算自己冲破重重阻力统一草原,而后进取中原,所作所为亦是驱异族以侵本族,与上古时勾结妖族的那些人族叛徒无异,将成为千古罪人。
但是看到盛乐城如此景象,抚今追昔,吴锋仍不由眼中浮现出些微的怅惘神色,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薛洗颜倒又欣然道:“若非爹爹曾给我说起,还真不知道这个地方有好酒。我和他一样,做事的时候停不下来,该享受的时候却是丝毫不肯委屈自己的。”
酒肆的屋檐很是宽阔,以木柱支撑,两人便将马匹系在门前的立柱上,抖落身上的残雪,施施而入。
只见一个汉子拍着桌子,大喊道:“结账!”
待侍者过来,便将一张羊皮塞到对方手里。
草原上奉行以物易物,金银作为贵金属还能使用,铜板则完全花不出去了。
薛洗颜微微一笑,道:“来一坛碧落香,半斤熟牛肉,一盘肥鸡,一碟花生米。”
那店老板一脸虬髯,形容粗豪,声音极大,却显得十分热情:“是苏公子?这次带朋友过来呐!”
他这样说话,足见薛洗颜来这边是不止一次了。
又对吴锋道:“咱家这百年老店,酒肉都是上品中的上品,断不会让公子失望。”
开酒店的,往往自卖自夸,但既然薛洗颜说这边有好酒,自然是不会有错的。
两人就座,脱下斗笠斗篷放在一边。不多时,侍者送上酒肉来。
吴锋拍开封泥,将酒液倾入碗里,只见酒色青碧如同一汪翡翠,奇香扑鼻。
“我只知竹叶青和程酒,不知道这草原上竟然也有绿酒。”吴锋写意一笑道。
绿酒多产于中土,如并州的竹叶青,荆南的程酒,皆是其中翘楚。
薛洗颜道:“竹叶青的绿色源于竹叶之色,程酒则是酒曲之色,尚有几种果酒因果肉之色而绿,均非酒之本色。但这碧落香发源于青州,乃是一种高粱烧酒,酿造出来时清澈透明,须得在窖中放个十数年,酒色方才变绿,上口转甜。”
“草原上昼夜温差大,高粱品质胜于中土,酿出来的酒液较原产地却又更上一层楼。”
吴锋应道:“这样说来果然珍贵。”
言毕张口就灌,烧酒味道最狠,一股辛辣登时冲喉而来。
吴锋正觉这辛辣与一般的烈酒并无差异,便感觉到辛辣过后,悠悠的清甜涌上,如同清泉润过喉关,更有异香充斥五脏六腑,爽美无比。
若无这等辛辣,甜味亦不会如此教人快活。最是奇妙处,甜味上来时辛辣尽去,丝毫无存,只剩下透彻骨髓的痛快。
薛洗颜优雅地端起酒碗,浅斟细酌,秀眉微动:“怎么样?没骗你罢?”
“当真好酒。”吴锋赞道,撕了一块鸡肉塞嘴里。
鸡肉味道倒是一般,但配上如此好酒,亦觉吃得快活。
两人吃得痛快,将一坛酒喝光,又要了两坛,下酒菜也如风卷残云般扫尽,虽然未醉,也都喝得脸上发红。
薛洗颜一袭纯白衣冠,显得丰神如玉,此刻酒意上脸,轻红盈盈,越觉秀美无方。虽是男子打扮,也看得吴锋心中微痒。
薛洗颜往柜台去道:“要两间上房,我与这兄弟要歇息了。”便放下一锭大银。
吴锋微讶,随即明白她是要掩人耳目。
酒肆后边有旅舍,由于酒客多是本地居民,过路者少,旅店生意显得十分冷清,但伙计却仍旧很殷勤,为他们准备热汤洗浴。
吴锋洗过澡,穿上衣服,听得隔壁房里传来水响之声。
他心中隐动,酒意上脑之下,未曾多想便如同一道轻烟一般跳出窗外,而后手掌发力短暂地吸附住墙壁,掀开窗口蹿进隔壁房内。
只见薛洗颜仍旧是一身男装,正用自己的长刀拍击着澡盆里的水,身上透发出淡淡的清爽气息,证明早洗完了。
“本公子早料到了。”薛洗颜平静地道。
吴锋登时露出尴尬神情。
薛洗颜剜了他一眼:“你不是说平胸没什么好看的么?这么想看?”
吴锋无奈摊开双手。
薛洗颜道:“待成亲了有你看个够的,现在你想看的话,看别人去好了。”
吴锋应道:“只怕你醋劲上来,我该吃不了兜着走了。”
薛洗颜诡秘一笑:“只要不是那个出卖色相到处勾搭人的妖女,本公子其实是不在乎的啦……”
吴锋没答话,瞧她对盛醉香如此怨念,谁知道此言真假?薛洗颜可是蝮蛇的女儿,自己虽然嘴里说不怕毒箭,但是若因为吃醋的事情被她毒一下,那就实在太不划算了。
薛洗颜缓步过来,按住吴锋肩头:“虽然我如今已是你未婚妻,但你心存冒犯之念,终得给个交待罢?”
吴锋难堪地道:“什么交代?”
薛洗颜露出小恶魔般的笑容:“其实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就在想,倘若你这家伙和本公子一样也是女扮男装就好了。”
吴锋微微变色,顷刻猜到了她想要什么。
盛醉香除了喜欢俏丽少女,也喜欢美少年。而死兔子却好像没对除自己之外的任何男子表现出哪怕一丁点的兴趣,光看见她到处调戏女人。
果然,薛洗颜接着道:“所以你是男人也无所谓啦,试试女装好了。”
第三百七十九章女装
吴锋理亏,实在不好说话,转眼便被薛洗颜按倒在椅子上。
薛洗颜自空间袋中拿出一套衣裙来,是魅紫的颜色,料子极为名贵,柔软绝伦,用金线绣着凤蝶,艳得让人心悸。
“我的衣服,好久没穿了呢。”薛洗颜眨了眨眼睛道。
吴锋乖乖地接过,真真正正如同老婆奴一般。
心中却想着现今是自己欠她太多,况且又是豪门大小姐看上穷小子,地位不对等。等到自己做了神堂继承人,自然门当户对,死兔子进门之后,该再由不了她了,那时得叫她求饶才好。
他褪去外衣,将这套衣衫穿上,薛洗颜笑吟吟地看着他,目不转睛。
薛洗颜身量虽然不如云海岚那样高挑,但与吴锋差距也并不大。吴锋穿上这套衣服基本合身,因为略紧反而显现出一种富于张力的美态。
她又为吴锋解开束发,盘上火凤衔珠的金钗,面上搽了水粉,眉上描了石黛,用胭脂抹上面颊和嘴唇。
吴锋已经在云海岚和盛醉香面前各有一次女装经历,所以表现得非常从容,完全配合。
“这胭脂可是特制的,不用药水是洗不掉的喔。”薛洗颜微微一笑。
吴锋不解其意。
待得收拾完毕之后,薛洗颜也微微一怔。
她和苏乱瑾、尚清影并称天下三仙子,却没见过那两名女子。如今吴锋身着女装,在容色上便足以与她相颉颃。
一袭魅紫遍身,典雅高华当中又透露出惊人的妖美,光艳逼人,媚影绝世。如同一团迷离的妖火,危险却有着吸引任何人扑入其中的魅力。
“竟然比你家云姨还好看呢。”薛洗颜微笑:“可惜和本公子一样没胸脯。”
吴锋正想怎么答话,薛洗颜已经眼中透露出迷醉的神色,向着他猛扑过来。猝不及防之下,吴锋直接被抓住双手,按倒在床上。
当薛洗颜的口唇与他相接,吴锋才知道死兔子特意强调胭脂不用药水洗不掉是什么意思。
缺乏接吻经验的吴锋再次被薛洗颜以粗暴的方式侵入。
他听见薛洗颜用神识对他传音:“你不知道怎么亲嘴罢,本公子教你。”
吴锋头一次感到比被妖女压制得死死的时候更憋屈。
他暗暗发力,翻了个身,将薛洗颜压在下面。
“有区别吗?”薛洗颜继续传音,口唇用力地吮吸着,宣示自己对于对方的占有权。
现在薛洗颜穿着一身男装,而吴锋却被她逼着换了女性打扮。
这种性别互换的错位感,令吴锋感到极为诡异,却偏生有一种莫名的快意,令他身上发热,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怎么了。
这死兔子……吴锋暗暗想道。薛洗颜长期女扮男装并和各色美女假凤虚凰,早已习惯了将自己代入男性身份,现在该是完全将吴锋当作女人看待了。
虽然愤懑,然而吴锋对此确无丝毫经验,只能任由薛洗颜摆布。
“你只需要享受就好了。”薛洗颜再次用神念告诉他。
良久唇分。
吴锋回味了一会,方才如同电光一样飞速弹起,将女装脱了下来,拆下凤钗,只是嘴上和脸上的胭脂仍然弄不掉。
薛洗颜喘了喘气,又得意一笑,脸容红得胜过三月的桃花。
“好啦,受委屈了对不对?”薛洗颜神色陡然变得温柔如水。
她以最快的速度换上女装,曼声道:“锋哥,只要你对人家好,你要人家乖的时候,人家就会乖乖的呢……”
话音娇柔婉转,含羞带颤,惹得吴锋通体欲酥。
言毕一副低眉顺眼的模样,将娇躯倚进吴锋怀里,吐气如兰,用蘸了药水的锦帕为吴锋洗掉面上唇上的胭脂。
神态乖巧,眼神却暗含勾魂,娇媚之处不输给云海岚和盛醉香半分。
吴锋一腔怨气顷刻间消隐无踪。
也明白了薛洗颜为什么讥刺盛醉香,说盛醉香出卖色相媚人。
因为死兔子如果想做妖女的话,勾人魂魄的本事比起盛醉香只会强而不会弱。
吴锋将薛洗颜抱上床去,薛洗颜便温顺地将螓首靠在他肩头,宛若小鸟依人,妙目盈盈看着他。
饶是吴锋心性坚定如铁,现在仍旧被她如此模样所动,生出“得妻如此夫复何求”的意念。
而绝代的风华,又令人心生怜惜,不忍轻易攀折。
第三百八十章圣劫
荆南巴陵城外洞庭湖上空,浊浪排天,黑云堆积。
雷鸣阵阵,天宇之间全然被电光所充斥,厚厚的云层旋转出一个深不见底的漩涡,如同灭世景象。
一位身着五爪金龙绣衣的高大老者,悬浮虚空当中,手持一把电剑,周身白光流转,凛凛有如天神。
“老夫今日要逆天渡劫,成就圣位!”老者凌空虚抓,断喝如雷。
“道主……”有一位青年人在下方高声唤道:“今日乃阴煞之日,劫云四集,有无尽凶险,还望道主三思而行,不可冲动啊!”
“哈哈哈哈,元信,你且退开!”老人狂笑起来:“我辈修道之人,本就是逆水行舟,于天道中争一线。若无此等凶险,又如何勘破大道难关,修得圣境?”
“老夫闻说西国有名为拜占庭者,国中一元帅被狂雷乱击,堪破修炼奥秘,得以破境,被呼作雷神。彼之修为,不过真尊而已,而吾已是半圣高手,我神霄法门,又以控御雷电见长,岂惧区区天雷哉?”
青年人冈元信无奈摇头,心想道主只怕是老糊涂了。
那位拜占庭元帅借雷炼体,但所遭遇的并不是由征天境至圣境的大天劫,如今道主在阴煞之日阴煞之时,强引劫云,欲渡大天劫,凶险该要大上千百倍,这如何能相提并论?
这老者,自然便是神霄道道主龙战野,雄踞荆州的一代霸主。
却见龙战野电剑问天,雷暴越发凶猛,混沌电芒激荡,冲上高天的湖水被电光灼中,又化作炽热的蒸汽弥散。
冈元信心知自己修为不足。若被旁侧里一道电光击中,怕是要粉身碎骨,不得飞避开去,到漩涡状的魔云无法笼罩的远方。
墨云当中透发出凶怖的血色,仿佛苍天在哭泣。
雷声越发凌厉,如同远古凶兽的咆哮。震心动魄。
龙战野长啸一声,掌中吐出一个雷球,顷刻间漫天雷光,都被向着他吸引而来。
天空中的墨云漩涡越来越大,血光炽盛如烈日。雷暴化成各种各样的魑魅魍魉,盘旋飞舞,如同开启了地狱之门。
“仙门……”龙战野口中喃喃道:“老夫活到六十多岁,终见仙门一角……”
冈元信心中诧异,如今天空当中魔云滚滚。血光弥漫,分明是一片森罗地狱景象,哪里来的仙门?
“照啊!”龙战野语音铿锵,狂态十足道:“待老夫一统天下,便将世间之事甩给小子们,自仙门飞升而去!”
电剑顷刻间脱手,迎风暴涨,在雷暴之间穿梭。搅得含血色的墨云如同怒海般翻涌咆哮。
混沌雾丝弥漫,与雷光一同将龙战野笼罩其中。无尽杀气,向着龙战野碾压而下。
龙战野弹指御雷,抟电芒于掌指之间,虽然年迈,但眼瞳却精芒暴射,暗含无敌之意志。
任由周遭惊雷滚滚。他只在天中纵横驰骛,就如同无数次在沙场上若入无人之境地奋勇冲杀。
雷瀑当中,有雷道法则化为兵将、凶兽、魔物之属,狰狞呼啸,向着龙战野猛扑而去。却被他道力席卷,借力打力,雷光激荡之间又化为无形。
云层上的漩涡继续扩大,天雷也越发狂暴。在汪洋一般的雷泽之中,龙战野不过是沧海一粟,却引动着整个沧海的气机。
冈元信已完全看不清龙战野的身影,靐靐不绝的雷鸣中饱含凶煞之气,令他已经退去甚远亦感到心中震惧。
这便是天威。
每一个想要成圣的强者,都要与可怕到极致的天威对抗,成则立于人世间的巅峰,离仙神只有一步之遥,败则灰飞烟灭。
突然间,滚滚的雷音完全止息。
冈元信惊诧地看向远空。
明明天空中仍是乌云密布,但血光却在刹那间尽数淡褪,密布的混沌裂纹也尽数消失。
这么远的地方,以冈元信的超凡目力看去,道主龙战野也不过是一个小黑点罢了。然而此时此刻,他却见那处的情状看得清清楚楚。
一扇门隐隐打开了一角,一道仙光照耀而下。
空灵到极致的光芒,无法用世间的语言详细描述,但只要瞧见一丝一毫,便会坚信它是来自仙域,那超脱于人世的无上世界。
冈元信心头咯噔一响。
道主终是要成圣了,从今以后,神霄道将拥有圣级高手,无论名实方面,皆会更加强大。
然而圣级高手的寿元长达一百五十年,除非龙战野真能成功统一天下,道心无碍,飞升成神。不然的话,几位公子必将先父亲而老死,没有继位机会。
龙战野发出清狂无伦的笑声,电光自他的身躯上迸发出来,他以一人之力,再次演化漫天雷电。
“哈哈哈哈……”
然而龙战野下一句话却是:“龙战于野,其血玄黄……朝闻道,夕死可矣。”
他的脸上浮上顿悟与怅然,遗憾与解脱相交杂的神色。
在临死前的一刻,龙战野终于体悟到什么是圣者的境界。
他虽然突破到圣境实力,但却大衍之数有亏,不被天地所容。
漫天雷光不能伤损分毫的绝世高手,在一丝的仙光照耀下,便于顷刻间失去了全部生命力,
仙光笼罩了他的身躯,而后发出轰地一声巨响。
龙战野顷刻间化成了一块焦炭,从长空之上坠落而下。
而他的电剑则被仙光直接烧熔,不剩丝毫。
异变骤生,冈元信惊呼起来,驾起飞剑猛扑过去。
三个时辰之后,他方才自连天的浊涛中感应到龙战野的气息,将已经完全炭化的焦尸捞出水底。
……
一名颀伟青年与冈元信相对而立。
这青年身量极高,足有一米九以上,臂膊结实,双目炯炯有神,刀削斧凿一般的面容既富于阳刚之气,却又不乏俊美。
若说有不足之处,便是他的腰部分割比例不佳,倘若远远看去,不注意到他巨人一般的身量,便易于生出腿短的错觉。
此人乃是龙战野的第三子,名叫龙傲天,今年二十八岁。
“大哥已然继位了。”龙傲天俯视着冈元信,平静道。
“三公子,抱歉。”冈元信垂下头道。
龙傲天拍了拍冈元信的肩头:“不是你的错。其实我早该猜到的,老东西既然冒险强渡大天劫,便证明他活不了几年了。果不其然,当他渡劫失败,大哥立刻拿出了老东西预先写好的遗书,说早年刺杀强敌,身被重创伤及本源,如今所剩寿元不过一年,因此拼死一搏,若失败,便以大哥为神霄之主……”
冈元信叹息道:“倘无这封遗书的话,末将便能为三公子假传老爷遗命。老爷明知大公子体弱多病,却还强要立大公子为嗣……”
龙傲天冷笑一声:“老东西向来坚信废长立幼乃祸乱之源,我龙傲天表现得再出色,又有何用?”
又负起手,道:“北莽一带,近来局势变化颇大。我打算去草原走一趟。”
冈元信一惊,但知道三公子做出的决定,从来无人能够劝阻。因此他并不问具体原因,而是立道:“是否要末将相陪?”
龙傲天摇头:“你若和我一起北上,岂不正坐实了早已投靠于我?我带顾惜朝一起去便是,你留在大哥身边,随时监视动向,勿要有分毫差谬!”
说到最后几个字时,眼神锐利如鹰,令冈元信暗暗心惊。
但他亦深信,这样的气魄,方才配执掌神霄道这雄踞荆州的千年大派。而从生下来就带着道伤,长期一副病怏怏模样的大公子,实难令冈元信生出半分效忠之念。
第三百八十一章龙傲天之谋
漠北某处。
中军帐中,龙傲天一袭深色戎衣,懒散地将身躯靠在圈背交椅上,犹自比周遭的一群草原大汉显得高一截。
神霄道龙家世代以身量高挑著称,而身高一米九有余的龙傲天更是其中翘楚。由于南方人普遍不高,所以从十多岁起,他便得了“荆州巨人”这一绰号。
龙傲天骤地想起那名红衣红发的绝美女子,心思一时渺然,才听得有人问道:“请问龙公子令我们如此布置,究竟是有何妙计?”
问话之人一袭黑衣,头面被风帽裹住,手持权杖,正是金帐王庭国师——无铭。
龙傲天拈起一块奶片,悠闲地扔进口里,右手向地图上凌厉一指:“这里是库莫奚部的主要领地,萧逸丘原。”
漠南地势平坦,平野一望无际,但漠北的地势就高了起来,连绵的山岭将高原分割成许多巨大的盆地。萧逸丘原就是其中之一,乃是库莫奚一族的根据地。
在金帐王庭当中,能被称为大首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