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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布武录-第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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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而白衣营的单兵战斗力,在岩仓殿位居前列。只不过这些奴仆在殿内厮混太久,都养成了欺软怕硬的秉性,实在不是好招呼的。

说不得又是邓三石进了谗言,让吴锋去白衣营。以吴锋换血境一重天的修为,很难压制住那群骄兵悍将。

邓爱侯抱着考验吴锋的念头,邓三石则是巴望着吴锋出丑。

“有趣。”吴锋微笑自语道。

有新的挑战,实在是一件有趣的事情啊。

……

九天后,华宗岱和宋山内回到岩仓。

在吴锋的新住处,宋山内将一沓厚厚的资料递到吴锋手里。

纸张是最便宜的黄纸,只比厕所里擦屁股用的草纸要好一点,然而字却写得又快又工整,一排排整整齐齐,但流畅的笔锋上又能看出是快速写出来的。

“都查到了?”吴锋笑着问道。

“小意思。”宋山内打了个响指,得意道:“舅舅在天子峰顶上开会议事,我就在下边的市镇上一边查东西一边吃喝玩乐,过去十几年间汉中一带江湖上的大事小事,自有许多积年的话痨记得清清楚楚,给他们点小钱甚至只要请吃几个包子,就能套出来。”

“真棒。”吴锋拍了拍宋山内的肩头,他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开口道:“我以后如果做了兵马大元帅,一定让你做大将军,专主征伐一方。”

“大将军?”宋山内笑道:“好啊,最好让我去打天竺,天天都能吃飞饼。”

宋山内曾经跟着华宗岱去过天竺,吃了几次飞饼就念念不忘,时常提起,以至于殿中好多人都称呼他为飞饼少年。

说到这里,他却是叹息一声,道:“你若想当兵马大元帅,得殿主做到一大王朝的掌控者位置,要么是皇帝,要么如同杨麒一般把皇帝握在手里当傀儡。只是以殿主的势力和才具,只怕远远不够啊。”

吴锋微惊,宋山内和自己一样都是十三岁,竟然也把这点看得清清楚楚。

“所以呢,你能辅佐殿主走到那一步固然好,做不到的话,我可就另投明主了喔。我这人可是个实在人,从来不掩饰的。”宋山内道。

“可是你舅舅……”

“殿主对舅舅有恩,但舅舅是舅舅,我是我。舅舅只是一个被提拔起来的浪人,没有家族势力,所以我们家也就没有整体效忠于岩仓的义务。等我成年之后,如果岩仓殿还没起色,我恐怕也不得不另投明主了……”宋山内私下如此议论,毫不忌惮。

吴锋能感到宋山内的性格了。

有能力,也有野心和**,而且隐藏得不深,很容易表露出来。

和吴锋类似的是,他眼中表现忠诚的方式同样是在其位则谋其政,而不是迂腐的忠臣不事二主。

这种性格,吴锋并不讨厌。追求自己的理想,本没有错。

袁曙之流之所以恶心,毕竟还在于阴阳怪气四字,毫无坦诚和性情可言。

但吴锋依然不会告诉宋山内自己的计划。

宋山内只是想要另投明主,自己则想要夺取岩仓殿献给苏梦枕,作为自己的晋身之资。

吴锋出身忘忧谷,本来就算是神堂的人,这么打算当然没有心理负担。然而宋山内在岩仓殿长大,对岩仓殿必然还是有感情的,如果知道吴锋的计划,恐怕难以接受。

……

华宗岱、宋山内舅甥二人回来后,又过了一天,一位少年进入了岩仓城中。

他个子颇高,竟有一米九上下的个头,腮边的髭须黑成一团,更有越发浓密的趋势,眉如大剑,神情凶猛。

如果不是已经知道少年是谁,吴锋绝不相信这人只有十八岁。

少年的肩头顶着一只白猫,倒是十分之温顺,不停发出喵喵的叫声。

此人,正是薛衣人的长子,在西乡-汉水之战中,斩杀苏梦枕麾下重臣,神堂长老沐风的薛定锷。

沐风的修为,虽不如邓爱侯,却不在华宗岱、司任平之下。也就是说,薛定锷才区区十八岁年纪,就有了接近岩仓殿殿主邓爱侯的实力!

太晚了,第二章明早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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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六章

薛定锷是秘密回访,所以没有和华宗岱、宋山内一起回来,也没有公开表明身份,甚至没有带任何从人。

但他进来时,就是一副趾高气扬的神色,明显对于这小小的岩仓城表露出了极大的不屑。

他肩头的小白猫也昂着头,神气的模样,不时还跳到薛定锷高高的帽子上,随着冬风摇来晃去却压根不掉下来。

华宗岱将他引进了装饰精美的客房。

薛定锷斜着眼,似乎对于这规格并不满意。毕竟天子峰为天下数一数二的武者大派,财力雄厚,自然不是小小的岩仓可比,薛定锷从小到大生活的奢华,也是可想而知的。

房内早有一位容貌姣好的婢女在等候,随时准备为客人侍寝。

华宗岱走后,薛定锷淡淡瞄向了那婢女。

那婢女忍不住脸热心跳,这少年虽然长得孔武有力,说不上俊美,但五官却也异常端正,炯炯如火炬的双目,更是散发出一种极为浓郁的男性气息。

但薛定锷只是目光扫了扫,便移开了。他抓下头顶的白猫,扔到床上:“给我的猫找点吃的,别委屈了它。”

这种庸脂俗粉,令薛定锷实在提不起兴致。比起容颜俊美如玉的父亲,薛定锷脸蛋差了许多,但眼光却挑剔了百十倍。

那婢女微微失落,急忙走了出去,没过一会便捧了一个小碗过来,碗里装着几条刚从水缸里抓出来的小鱼。

她过去抱那白猫,却见看起来温顺无比的白猫猛地跳到她的脸上,一抓下去,她娇媚的脸蛋顿时闪现出了好几条血痕,凄艳夺目。

地上的碗,也被她在后退时踩破,瓷片和小鱼散落了一地。

“我这猫不让下人抱的。”薛定锷淡淡道,声调冷酷而平静:“它也不吃生食,而且这种杂鱼它看不上眼,弄点鲈鱼过来,没有新鲜的,腌好的也成。”

婢女脸上流血,痛得几乎流泪,却不敢做声,清理干净了地面,用巾子擦了擦脸上的血,便走出去。

鲈鱼虽然是河鱼,却产于近海,在黄河流域也有,但仅生长在河口地带,这豫州之地当然是没有的。幸亏地窖里还有些从大齐王朝那边买过来的鲈鱼干,婢女叫厨师做熟了半条,端了过来。

小猫从床上跳下去,一边啃食一边吐刺,很快便把半条鱼吃得干干净净,用毛茸茸的爪子抹着嘴,懒散地哼了几声,似乎却是嫌这鱼不新鲜,口感也不够好。

薛定锷摸了摸小猫的头,道:“这种小地方只有这种东西啦,回去再让人给你做好吃的。”

说完,对婢女道:“这里用不着你了,你走罢。”

婢女忍着脸上的疼痛,走了出去。薛定锷伸了个懒腰,把门关上,自语道:“这种破地方,老爹是怎么愿意和这群人结盟的……”

……

当夜,岩仓城下市镇中,云海岚住处。

吴锋眼见宅子里有灯光,知道云海岚并未出去修炼,便几个腾身,翻越围墙,从窗口窜了进去。

云海岚修为远在吴锋之上,发现有人翻墙进来,当即察觉,正要喝问,但与吴锋之间建立起的那种神秘的默契,立刻让她意识到是吴锋来了。

她笑逐颜开,却带着揶揄的语气道:“终于想起来看我了啊?”

自从吴锋认真投入工作后,这接近两个月都忙于公务和学习,除了匆匆忙忙算准日子过来提供了两次鲜血之外,也便没有再来过了。

吴锋见自己虽然好些天没来了,地上仍然干干净净,没有丝毫尘埃,不由笑道:“云大小姐终于学会清扫房间了么?”

“不然呢?”云海岚微微歪了头,道:“能一直指望你帮忙?”

吴锋能感觉到云海岚言中隐藏的那种殷切之意。

当然,并不是那种原因。只不过云海岚沉睡四十年,想要重新融入人类社会,必然十分之困难,再加上她如今不能见阳光,只能昼伏夜出,这便更加不易了。短短一两个月,肯定是绝大多数时间只能孤伶伶一个人呆在宅子中,或是出去修炼。

吴锋眼见桌上有一幅写到一半的字,墨痕尚新,旁边有染着墨迹的笔和墨砚。

字是传自卫夫人的簪花小楷一派,风格婉媚清穆,齐整却流丽不呆板,极为流行于仕女群体当中。

一般的江湖女子是不怎么愿意练字的,但对于贵族女子来说,虽然刺绣等女红并不重要,但书法却是必修功课。大魏民风深受胡人风气影响,妇女穿着暴露,不忌骑射,名门女子不但不重视女红,就连琴艺也不太重视,比起来琵琶胡笳在女子中流行得多。然而对书法的看重上,却和南方是一模一样的。

云海岚近来寂寞难遣,也只能自己练字消遣了,毕竟恢复功力也是渐进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她虽然不像吴锋那样天生有书法天赋,但书法也算上等,在懂文墨的女子中,这样的笔锋,大约算得上万中无一。

只是这笔锋太过模仿前人,没什么特点,吴锋其实看不上眼,也不好违心多夸奖,只是随口赞赏了几句。

云海岚笑着问道:“你最近挺忙的呀。成果如何?”

“做到这里的军师了,麾下卫士五十人,领地有六七个村子。”吴锋答道。

“升迁得挺快的呢。”云海岚面露喜色,是真心为吴锋的成功而高兴。

她随即叹道:“我当年的食邑曾经也有半个郡呢……”

神堂苏梦枕所控制的地盘,也不过是三川和南阳两个郡,加起来百十个县城。云海岚曾经拥有半郡之地,实在不少了。

云海岚当初与大魏太子一同试图变革天下,自然不是完全不具备手腕的女子。她的半郡之地,也是靠着所做的事情换取到的,不然一介女流,靠什么享有封地?

只是当初大魏王朝被修真门派所控制,更是**到了极点,满地都是大大小小的割据势力,有主的庄园遍地,云海岚那半个郡究竟有多少真正的掌控力,能调动多少粮食,多少兵马,吴锋虽然不知,却也能猜到绝对好不到哪里去。

但说起这话,就意味着云海岚又想起了当初的伤心往事,果然,她的水目中又浮上了淡淡的凄迷神色。

云海岚过往也曾是有高远志向的女子,不过死过一次之后,她似乎理想已经完全崩毁,心丧如死,沉湎于回忆当中,反倒是期望能看着吴锋做出一番事业来。

吴锋之前便承诺过,到了岩仓后,陪她一起去看洛邑京的废墟,但这一阵却是工作繁忙,完全抽不开身。新进入岩仓殿,每晚都要睡在岩仓城内,而洛邑京废墟在神堂的势力范围内,往返怎么也要一天一夜才行。

“待我空下来,和你一同去看洛邑京的废墟吧。”吴锋轻声道。

云海岚轻轻点了点头。

吴锋见她神色忧郁,虽然带着一股动人的凄美,但仍是希望她高兴起来,又开言道:“还孤单嘛?早点融入这里罢……”

说着,吴锋调笑道:“不然找个人嫁了?三十岁还真不算老呢。”

云海岚脸色骤变,脱口道:“嫁给你么?”

吴锋登时一惊,不敢继续接话头,云海岚却是自知话说过头了,脸色猛地羞红,欲盖弥彰地恨恨道:“小子再打我主意,小心我揍扁你!”

云海岚出语调戏吴锋的时候,喜欢自称“人家”,她如今却直接说“我”,可见是真的芳心有些乱了。

两人都脸上发烫,一阵尴尬,好一会才平复下来。

但云海岚却发现,被吴锋说了那句鬼话一搅合,心情似乎真的好起来了呢……

第一百三十七章家臣

其实吴锋实在感觉,之前云海岚看见自己进来时那惊喜的模样,当真有些像个倚门思归人的小妻子一般,神态实在可爱。

年长的女性坚强的外表下,脆弱的一面未必输给小女孩,往往也容易对正在走向成熟的男性产生强烈的依赖感。

而吴锋便最喜欢看这种成熟美女露出可爱一面的样子。

但他却是并不敢说出自己的想法。梦绮舞失踪不久,他实在不愿意便再牵缠上又一段感情,况且云海岚和他的年龄差距也实在偏大,让他感觉还是把对方当作一个能提供心灵慰藉的对象,时而来点小暧昧要更好一些。

控制好若即若离的状态,是最好的了。毕竟,最好的默契,往往就是若即若离。

“这是云姨你做我保镖的报酬。”吴锋微微笑道,将一包金铢银两放在桌上,作为云海岚接下来一段日子的生活费用。

这话并不合理,吴锋之前明确拒绝了云海岚的保护,云海岚做的事情,也就是帮助吴锋挫败了李忠父子控制忘忧谷的阴谋。

但吴锋知道云海岚这种年长的女子,自尊心是十分强烈的。她曾经是名门的大小姐,更有半郡之地提供收入,如今却要花吴锋的钱,她肯定心中有难以接受的地方。

“保镖嘛?”云海岚拢了拢闪烁着银芒的发丝,神色幽然:“可是你当初明确拒绝了我的保护提议呢……”

吴锋没想到云海岚会这么说,却又听她道:“如今你也是一方领主了,是否愿意接受云姨做你的家臣?”

领主可以决定家臣的俸禄和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领主和家臣之间的关系,又是较为平等的关系。譬如华宗岱是邓爱侯的家臣,两人之间又是知己;当年云海岚也可以算作大魏太子的家臣,云海岚的封地,是太子从自己的属地中拨出,并非来自云家的领地,同时,两人之间却又是盟友的关系。

家臣并非奴仆,聘请自己的长辈作为家臣的情况,在古代也并非少数。吴锋认了云海岚做姨娘,但这与成为家臣并不矛盾。

吴锋微微一愕,随即郑重道:“荣幸之至。”

他不愿意接受云海岚的保护,然而这样一位高手辅佐自己,在以后逐鹿天下的过程中,必然有所助益。

云海岚嫣然一笑,从桌上取过那包金银,放到柜子里,而后提笔染墨,用了最好的宣纸,在灯下写了一方誓书。

她又取出一块白玉,玉指轻捏,散发出清润的白色光芒,白玉边缘在白光下迅速粉碎,形成一个方块形状。只见云海岚指甲轻划,玉的下方便留下了她的姓名,不过片刻间,她便以道力雕出一方玉印。

毋庸置疑,这指甲如果在人身上轻轻一划,那绝对不只是留几道血印,而是可以直接像大刀一样把人体切成几段。

只不过云大小姐明显是没做过女红的,因此这玉印只是做得方方正正,却全无装饰,并没有多少美感可言。

之所以不用刻刀,线条便那样规整,不过是她对于道力与空间经纬的感应,已经颇为精纯,所以凭空画出直线,便能几无误差。

这里没有红色颜料,云海岚直接蘸了墨水,印在誓书上,长袖如同行云流水一般一挥,一股流风吹过,纸张瞬间干透。

她将誓书折了折,交给吴锋,笑道:“可得保管好哦,不然你以后叫我做事,人家可不认账的。”

吴锋打开一看,只见上头写的是:大魏云氏女云海岚,与领主吴锋谨订此誓,愿奉彼为主,输其忠诚。为期五年,敬受禄。

之所以约定五年的时间,是因为接下来五年内她都需要吴锋的鲜血,五年后大概便能完全驱除体内的阴气。然而如果这几年吴锋的实力能够不断壮大,那么双方的联系会更加紧密,这张誓书必然会续期,令她须得以后半生为吴锋效力了。

吴锋劝她不要灰心,自己做一番事业。现在看来,她的打算是即便做事业,也是依附于吴锋的奋斗而进行。

“敬受禄”的意思,便是恭敬地接受吴锋给予的俸禄。这誓书写下,便意味着吴锋以后给她的费用是她的固定薪水,并不取决于她是否做了事情,因为领主有义务为家臣发放俸禄。正所谓养士千日用人一时,以此来解释也说得通。

云海岚在自己的名字前面加了大魏云氏,足见她对已经灭亡四十年的大魏,感情依然深刻无比,难以忘怀。

看着云海岚此时此刻一副严肃的表情,以及这誓书郑重的语气,吴锋却是不由莞尔,道:“也太严肃了吧?”

“誓书都是这样的啦。邓爱侯没让你写誓书么?”云海岚也用小手捂住红唇,轻笑道。

“这……”吴锋这才想起这茬:“不知道是和我聊得太爽快,还是看我没成年,他好像真……没让我写……”

“这都能忘,什么名门子弟。”云海岚秀眉一挑,轻蔑道:“果然是成不了大事的。”

吴锋对她这话其实并不认同,在他看来,誓书效忠这种古板的东西,反而正是名门腐化的体现。以后自己有了真正的追随者,断然也不会逼着对方写誓书,只要情义足了,何惧背叛?这种形式化的东西,实在没必要。

只不过云海岚是官僚体系里面出来的,自然把这种事情看得重。如今她想出这个点子,正在开心,吴锋也不好戳她的面子。

无论这誓书究竟有多认真,至少能写出这东西,便体现出了她对吴锋的依赖。领主和家臣之间,毕竟是主从关系,而吴锋无论出身还是年龄修为,都远不及她。甘心写出这誓书,足见云海岚已经从心底承认,吴锋虽然还年龄幼小,但无论是才气、格局还是气魄,都远在她之上了。

又聊了几句,吴锋将誓书收好,道:“云姨,我走啦。”

“嗯。”

“我不在的时候,好好照顾自己。”

“嗯。”

这样的对话,令吴锋突然感觉有些怪异。但他也没多想,便转身离开,回到岩仓城中。

第一百三十八章盟议开始

薛定锷悠悠然走进岩仓城内主阁楼中的秘密会议厅。

因为是密议所用的房间,所以比较狭小,只能容数人。

邓爱侯、华宗岱、邓三石等人早已坐好,等候薛定锷。

薛定锷大大剌剌地坐在椅子上,他那一米九的个头,进门时差点碰到门框。

吴锋站在华宗岱的身后,他的地位不够,只能站着参加会议,如同侍者一般。

不过看薛定锷那副大马金刀的样子,他也觉着站得不自在,直接身躯往后一仰,靠在了墙上。

吴锋骨子里讨厌的就是繁文缛节,他修炼时端正跪坐不会有半点不自在,但是开会的时候让他站着旁听他却会不爽,哪怕有个尊卑制度在里面,他也极为不痛快。

薛定锷看到吴锋那样一副好像身上没长骨头的样子,不由暗生不快。然而他自己的坐姿就不能看,大概是薛衣人出身卖油郎的缘故,并没能教会儿子贵族应该如何举止,薛定锷又没把岩仓殿当一回事,直接就跷起了二郎腿。

邓爱侯咳了一声,开言道:“人都到齐了,开始吧。薛大公子,此番我们双方结盟,令尊究竟是如何想法?”

薛定锷将肩头的白猫抓了下来,放在怀里摩挲着。这猫倒还知道会议上不能乱叫,一副安静的样子,享受地接受主人的抚摸。

“我父亲全权委任我负责结盟事宜,是否真正结盟,还取决于我的想法。”薛定锷傲然道。

“哦?”一边的岩仓殿世子邓三石开了口:“又不知道薛兄是如何想法呢?”

“我的想法?”薛定锷傲然道:“我的想法很简单——贵派与我们天子峰结盟,凭的是什么呢?”

这话说得极为张狂,甚至包含了不少的挑衅之意。

众人虽然都知道这小子看不上岩仓殿,但没想到他会把张狂之意,表现得如此露骨。

邓爱侯闻言,不由变色。

华宗岱在天子峰与薛衣人商议结盟之事时,并没有受到什么刁难,反而得到了颇为热情的招待。这情况,他也都告知了邓爱侯。但没想到,薛衣人的儿子上来就是这样的话语。

邓爱侯道:“薛公子。你我两派,有共同的敌人,利益相同,故而结盟,不可全以大小论之。”

薛定锷冷笑道:“不可全以大小论之?我面前有一个侏儒与我为敌,侏儒脚下有一只蚂蚁,他便想要将那只蚂蚁一脚踩死,于是我就该和那只蚂蚁结盟?”

这话语配上薛定锷一米九的身高,有着强烈的杀伤力。

听到这话,邓三石终于忍不住道:“薛公子,令尊是少有的豪杰人物,天子峰和神堂的差距,却并不到侏儒与阁下的程度。至于藐视我岩仓殿如蚁,也未免太……”

“哪里哪里。”薛定锷挥挥蒲扇大的手掌:“我就是打个比方,毕竟本质如此。”

他一口将面前的大碗茶喝得一干二净,道:“家父出身草野,攫取天子峰一派,如同探囊取物。苏梦枕东抗大齐王朝,南压三河剑派,号称一时名将,与我父亲初次交手,便遭大败,其贼心不死,又与威名素著的诛仙王联手来袭。当是时也,诛仙王发兵于西,苏梦枕跳梁于东,更有嬴氏兄弟招降纳叛,引动汉中内部豪族叛乱,可谓危急到了极点。家父仗孤军独往,神机妙算,先退诛仙王之兵,十荡十决,全歼苏梦枕军马于汉川之下。苏梦枕当年打得三河李家抬不起头来,也是一时英勇,但在家父面前,急惶惶如丧家之犬,遁回孟津。”

“数月之前大战之时,家父还未能完全整合天子峰,就能打出如此成绩。现今家父威名大盛,百胜不败的战神之名可谓远近皆知,汉中豪族无不纳头降伏,我天子峰如今兵强马壮,只待休养生息,整军完毕,便可以沿汉水东下,攻灭神堂。与贵派结盟,意义何在?烦请各位说道说道。”

这薛定锷如此大块头,看起来粗豪模样,不像擅长言辞的样子。但吹起自己的老爹来,却好似天花乱坠、地涌金莲,压根不喘一口气。

薛定锷一番话说出来,邓爱侯等人一时都被噎住。虽然薛定锷言中多有吹捧之语,但整体来说却实在是事实。

如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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