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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布武录-第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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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阴谋还是阳谋,奇谋之所以被历代所推重,正是因为顶级的谋者都有一种排山倒海的气势,天下大局,皆在吾算计之中!

如今吴锋晋入换血境第四重天,血气更加雄厚。

绿青两色,是生命的气息,也是植物的气息。在换血境这两重小境界,人体将变得生机越发澎湃,但意态暂时由动转静,需要吸取天地之间的青木之气,以助修炼。

如今吴锋所处的位置,便在高岗上一处松林内。松树经冬不凋,绿意盎然,林中充斥着木叶之气。馥郁的松油芳香,更是令人心怀大畅。

吴锋静静地立在松林之中,长吸一口气,只见空气中无数细微的绿色光点,在月光下闪烁着,流入吴锋鼻尖。

第一百七十一章崩岩掌

馥郁的木气,被吴锋吸纳,化入体内,给他以脱胎换骨的清新之感。

但茂密的松林却依然生机勃勃,并无因此枯萎的迹象。

这便体现出武士和修真者修炼的不同之处。修真者如要吸纳木气,往往会造成林木枯萎死亡。

当然林木的生命并不被人类所重视。但却表现出修真者的修炼严重掠夺天地精气,造成天亏地损的特质。

吴锋昂首立于高岗上,全力运转换血境四重天的血气,光芒游动间,周身穴道也微微闪烁,如同周天星图。

如今换血境将过其半,吴锋也开始打通全身经脉,令气血可以逆行。他的正经十二脉已经打通数道,修炼到换血境后期时,则可打通任督二脉在内的奇经八脉,与化龙境在修炼脊柱的同时发掘背部隐穴,贯通奇正经脉,则全身血气运行便可以遂心如意,甚至哪怕完全中止呼吸和心跳几天几夜仍能维持生命,当然必须是自己运功所致。

血气开始在他体内逆行,但随即给吴锋一种杂乱之感。他还不适应这种感觉。

虽然化龙上面的镇野境才是天堑,非天赋甚高者无法晋入,但是哪怕是最正统的修炼,换血、化龙两境的修炼死伤率也不算低,十个武者中便有一人在这两个境界的修行中因为逆行气血出了问题,血行紊乱,导致走火入魔,丧命或者经脉全断,成为废人。

浓郁的木气在这时迅速于吴锋体内散开来,令他神清气爽,缓解气血逆行带来的不适之感。

渐渐吴锋感觉到,自己已经体味了部分逆行血气的要义,血气逆行起来也渐似顺行那般井然有序。

木气渐渐被精炼。消化在他的血液中,而污垢则被自他周身的毛孔排出。

吴锋身躯一震,汗液急速蒸发,化为白雾弥散,皮肤上的尘秽则震散成粉,从衣物的缝隙中落下。竟是没有丝毫沾在衣服上。

如今他的血气已经稳固,变得越发雄厚,他静静坐下来,翻开邓爱侯给他的崩岩掌诀要。

确实如邓爱侯所说,神堂、岩仓殿两派同源而出,基础法门完全相通,吴锋虽然修行东辰剑典,但也是基于神堂的基础法门,因此要修行这崩岩掌。的确困难较小。

崩岩掌,顾名思义,便是崩裂岩石来修炼的掌法,修成之后,气势沉雄,无形中仿佛有崇山古岳被轰然击碎,击杀敌人也如同破碎岩石一般轻易。

吴锋在煅骨境时,冲关之后的奇异状态中。便能以锋芒蕴含在掌力之中,切断青石。然而崩岩掌所强调的。是一个轻易。

不必多么蓄力,在石头上发力一捏,就能留下各种各样的印痕,如同捏泥巴一样把岩石捏成自己想要的形状。

如果发力崩岩,则能够让岩石完全按照自己心中想要的方向破碎开来,或裂如弧月。或似五瓣梅花。

当修为精进时,便要更换更加坚硬的岩石进行修炼。

由于岩石硬而脆,缺乏韧性,这无疑需要精微的真气控制,以及足以明了岩石内部结构的强大神识。

这样一来。修炼到高境界时,以此攻敌,也便能如同庖丁解牛一般,感知到敌人身体和护甲的薄弱之处,一击毙命。

吴锋看完崩岩掌的介绍,明白了其中的关键。但他感觉这套掌法固然精妙,但未必真的实用。

如果是拳脚对拼,崩岩掌以巧破力,当然比其他拳脚法门要占便宜很多。只是拳脚一般都是兵器的辅助,所谓一寸长一寸强,用兵器总是占便宜许多,尤其是战场上,总不能戴着个指虎打人吧?

崩岩掌的要领当然也可以化入兵器当中,但效果却又要差许多了。

只是吴锋得到了邓爱侯赠予的雪岩之心,如果修习了崩岩掌,就意味着能有三次极大提升修为的机会,这可是三次扭转乾坤的机会。

且,修习崩岩掌也的确有助于吴锋对于武道的整体领悟。也许修炼中将自己的想法与东辰剑典中的不明白之处相印证,反而能触类旁通。

吴锋当下将诀要又仔细阅读几遍,努力将文字和图画都记在心中,并试图去理解实际运作的法门。

而后他收起诀要,长吸一口林中的清新空气,下到高岗下的溪边,捡起一块鹅卵石。

这鹅卵石想要捏爆,实在容易,但吴锋如今要做到的是不以掌刀,只用手捏的力量,便将它平平滑滑地分为两半。

运转崩岩掌的法门,便要以神识幻想此手中之石,如同崇山古岳,自己也就便如同有了捉山拿岳的气势,而后捏抟山岳,就好像捏一个泥丸。

吴锋不由心想,有西方的白肤人来自异界的传说。那么,所谓的异世界,到底有多少个?

也许存在着这样脆弱的异世界,在自己的世界的一颗鹅卵石,去那边就会化为崇山大岳甚至天空中的星辰,那边的山岳甚至星辰,对于自己这里的高手也不过如同泥丸一般。

他默运真气,掌上真气如同水一般透流而出。

崩地一声,鹅卵石轰然炸开,化为细小的碎块飞向十方。

第一次试验果然是失败了。

吴锋再次拾起鹅卵石,抟在手中,幻想那种手捏山岳如探囊取物的感觉。

当他发力揉捏的时候,鹅卵石依然是毫不留情地从中心向外爆碎。

吴锋又尝试了十几次,完全摸不到门路,不由焦躁起来。

但他随即意识到,离开忘忧谷之后,自己这一阵的确太顺了。而且,修习一门新的武学,本来就不容易取得进展,需要很一段时间才能上手。

如人们练习蹴鞠,一年时间只够入门。武学之间虽然相通,但新练一门功夫,上手也得一个月以上罢,怎可能一蹴而就?

如那些侠义话本里面,有人不过半天就把一套新学的掌法用得精熟,那是在骗鬼呢。

如今他只练了一小会,又有什么可烦躁的呢?

吴锋笑了笑,又练了一阵掌力后,按照崩岩掌的招式,打了一轮,虽然打得别别扭扭,但却也得其形。

见夜色已经深了,想到第二天还得去营里训练士卒,吴锋当下回到住处安寝。

第一百七十二章穆罕默德

能进到白衣营的士兵,不是岩仓殿内要人的仆人婢女,就是二世祖,基本上不会有善茬。

那名士兵因为奉承吴锋得到赏赐,遭遇邓三石党羽的嫉妒,被殴打和抢劫,自然不愿善罢甘休。当他被吴锋提拔为小队长,定然会重重把这笔帐讨回来。

这些人都接触过权力斗争,懂得如何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

当那几个参与殴打、抢劫的士兵都遭到了数倍的报复,以至于几天躺在床上无法参加训练,而吴锋和辛待机对此装聋作哑的时候,白衣营的士兵才都知道利害。

这个新统领似乎非常喜欢借刀杀人。

喜欢借刀杀人的人,无疑比什么事情都要亲力亲为者要可怕得多。

几日之后,吴锋又约了宋山内,一同去视察领地。

这时,洪蒙前来求见。

吴锋微笑道:“修业就有成果了?不至于那么快罢?”

洪蒙道:“禀领主,学了些东西,但不尚足以让领主满意。今天我是向领主介绍一个人。”

说着,一位身着白头巾的中年人走了进来。此人高鼻深目,很类似西方的白肤人,但却又如同东方人一样黑发黑瞳,皮肤也是偏黄色的。

吴锋看书上所说,知道西漠人种便是如此,只有西漠西缘的西极地区,白肤人才是真正的皮肤洁白如雪。

洪蒙向吴锋引见道:“这是来自西漠两河地区的穆罕默德?拉希姆先生。”

“幸会,拉希姆先生。”吴锋对穆罕默德道。西方人是姓在后,名在前,这点他也知道。

穆罕默德对吴锋问安,行了握手礼,道:“幸会。东方的领主。”

洪蒙道:“领主大人曾吩咐过,要找一个得力的农业技师,指导传授苹果种植。我想苹果这东西从西漠传来,在中土种植时间不长,如果在找东方人,恐怕也不够专业。拉希姆先生是从西漠过来的。那是苹果发源的地方,而拉希姆先生家里也是世代种植苹果为生,对于育种、选种、嫁接各项方面都颇有所长,虽然要价高一些,想必也能让领主满意。”

吴锋闻言,面露喜色,道:“好!要价高并不是问题,能把事情做好才是关键。这世间最贵的人,绝不是薪水最高的。而是养着不做事或者做不好事情的。”

“赞美您的睿智。一切赞颂,都归真主。”穆罕默德也高兴地道。

西漠是乱战之地,比起东方要混乱太多,死亡率极高,因此男子们越发早熟,往往十三四岁就结婚生子,撑起一个家庭。洪蒙也曾经对穆罕默德说过,他们的领主虽然年轻。但才干和气魄都不同寻常,因此对于吴锋的年轻。穆罕默德丝毫不感到惊异。

“每年三百两白银,如何?”吴锋开了价。

穆罕默德正想着怎样报价,但吴锋直接报了一个他完全没想到的极高价格。

他当然自认为值得这个价格,只不过没想到在这种小地方也能得到如此高价。

在中土,一两五钱白银就足够一个平民生活一整年,一两白银相当于十石大米。三百两白银即相当于大米数万斤。

这个工资,实在比起洪蒙、秦予的薪水还要高许多了。

吴锋又对洪蒙道:“别慌,只要你们立了功劳,薪水也会水涨船高。如果只是抓几个壮丁、收收赋税,当然薪水依照常例只有那么点。然而倘若做好事情,令百姓生活得到改善,我们也能收到更多钱粮,你们自然会拿到更多的回报。”

“感谢您……”穆罕默德开言道。

吴锋微笑:“拉希姆先生不用急着感谢我。这三百两白银需要在您一年的工作结束后才会结算,目前您可以从其中支取基本的生活费用,食宿问题则都由我们负责解决。如果您的工作超越了我的预期,那么除了薪水之外,还有奖金,但倘若工作不能让我满意的话,您会在一年满之前被解雇,那便无法得到任何薪水。”

穆罕默德的神色登时认真起来,道:“请领主相信我的能力。”

吴锋道:“没问题,放手做吧,我的部下们都会协助你的工作。听说您所信奉的教义与西极十字教有相似之处,但却又互相对立,而且不食猪肉,是这样么?”

穆罕默德点头道:“确是如此,虽然我来到了东方,希望能尊重我的宗教习惯。”

“没问题。”吴锋对洪蒙道:“让负责饮食的人注意这点,以牛羊肉供给拉希姆先生,猪油也不许放。拉希姆先生大概也不喜欢看到别人吃猪肉,饭菜都特别送到他住处便是了。”

虽然想要在将来攻打西方人,夺回那些肥沃的土地,但吴锋同时也非常看重西方的长处,对于西方的文化本着兼容并包的精神。

吴锋从空间袋中取出一件古董花瓶,对洪蒙道:“虽然尚不知道拉希姆先生能做出什么成就,但你能想到聘请西方的技师,这点上就值得赞许。我把这个花瓶赏赐给你,以奖励你的努力。”

洪蒙虽然不识货,但见这花瓶光润精美,便知道价值不菲,不由千恩万谢。

对于属下来说,赏赐名物不但意味着金钱的赏赐,更意味着上级对下级的看重。

几人又聊了几句,吴锋问道:“拉希姆先生对于西漠之雄斯库里有何看法?”

谈及斯库里,穆罕默德突然露出沉痛而愤怒的表情:“那个人……很可恨,很可怕。我诅咒他,却又知道我的诅咒难以发挥力量。”

吴锋心下了然,穆罕默德之所以来到东方,必然与斯库里的扩张有关。

“那头老狗的军队破坏了我的家园,杀戮了我的亲人。他的军队打着仁爱的旗号,却热衷于杀戮和掠夺。”穆罕默德道。

这时,洪蒙道:“就是个乱世中常见的伪君子,不,连伪君子都算不上的恶棍嘛。叫什么西漠之雄,嘿,不足为惧。”

吴锋并不说话,根据自己听到的那些传说,他明白斯库里绝不会如此简单。

但穆罕默德却又道:“突利同盟的那些部落是野蛮的游牧民族,他们虽然名义上也信奉我们的教义,但只不过是为了扩张的需要,他们真正尊奉的是他们的神祇——长生天,对于我们这些虔诚的教徒,他们杀戮起来毫无怜悯之心。然而那条老狗可怕之处在于,他虽然虚伪,却能够以虚伪带给他的领民以文明。我被俘虏之后,与其他一群俘虏都要被杀死祭神,他听说我是这一带有名的农业技师,亲自解开我的绑缚接见了我,希望我为他工作。当我断然拒绝,要求一死时,他说不愿意杀害一个优秀的技术人才,而后放我离开。”

“好一场做秀。”一边的宋山内点评道。

“一个游牧民族的头领,却能如此重视技术,不简单。”吴锋道。

“不但如此,他还规定本族各部落每个家庭都需要有一个孩子到公办的学校读书,如果没有男孩,则可以派出女孩。”穆罕默德也是有见识的人,知道这意味着何等的远见卓识,虽然极度信奉男尊女卑的他并不能理解其中提高女性地位的做法。

吴锋心下当即做出了判断:此人比起五胡乱华时期那些凶狠残暴的胡人头子,要可怕百十倍。

不是每个强大的游牧领袖都有资格称为征服者,更多人只是破坏者罢了。

领地里的厨师送上了饭菜,考虑到穆罕默德的习惯,没有一点与猪相关的东西。

吃完之后,穆罕默德离开,而吴锋和宋山内也一同登上领地中的一处高岗。

“你好像对那个斯库里很上心的样子。”宋山内笑着道:“那种在西方首屈一指的顶级枭雄人物,不是我们该考虑的吧。”

宋山内虽然聪明,但毕竟现在还不能理解吴锋的志向。

吴锋随口敷衍了他几句,道:“之前我们讨论的改革措施,都是农业上的。我的领地上还有一两个镇子,是不是该考虑一些手工业的事情?”

宋山内想了想,道:“丘陵地区缺乏深厚的金属矿脉,不过土质却是适合烧制器物……”

吴锋不由眼睛一亮,随即道:“不过若是烧制陶瓷,没什么意义,陶瓷市场都被天下的名窑垄断,寻常的碗钵,利润实在有限,还不容易打开销路。”

宋山内问道:“玻璃如何?也是从西方传过来的东西。”

吴锋猛地击掌:“好主意!玻璃从西方传来不久,但在富室已经流行起来,正是物以稀为贵的时候,应当抢闸生产,等到满地都是了,也就不值钱了。”

他又道:“山内,你帮了我这么大忙,不如我分一个村庄给你,让你也尝尝做领主的滋味如何?”

宋山内摇头道:“你知道的,我的心思可不在这岩仓。”

宋山内想到以后终究要离开岩仓,拥有领地便没有意义。他是奉行利己主义的人,如果领地以后要失去,便不如不在上面耗费精力。

吴锋与他不同,即使以后保不住这些领地,如果现在做的事情能改善民生,自己也乐在其中。

第一百七十三章玻璃与琉璃

“但若纯是推广玻璃,也有值得商榷之处。”吴锋道。

“喔?什么值得商榷之处?”宋山内问道。

“读过《魏书》吗?”吴锋问他。

“史书那东西又厚又重,我哪里有空通读,也就听老人讲几个故事罢了。你和我卖什么关子!”宋山内拍了一记吴锋的肩头,道。

“好吧,不同你炫学了。《魏书。西域传》中有这么一段——其国人商贩京师,自云能铸石为五色琉璃,于是采矿山中,於京师铸之。既成,光泽乃美於东来者……自此中国琉璃遂贱。这一段说的是当年在西域的大月氏国,有技师向国王宣称自己有铸造五色琉璃的技巧,采矿铸造成功之后,比起中原所造的琉璃光泽更加美丽,于是中原的琉璃在西域就卖不出去了。这里说的五色琉璃,实际上就是玻璃。”

宋山内听了吴锋这话,道:“玻璃称作五色琉璃,也实在溢美之词,其实这东西本来没颜色,只有折光了才能显出五颜六色,论起颜色未必比琉璃好。”

吴锋却是叹息道:“琉璃虽然与玻璃材质相似,但其生产却是工艺极其复杂,人力物力投入颇大,受欢迎程度却远比不上宝石玉器,加上连年战乱,商路受阻,老祖宗传下来的琉璃工艺,已经丢失得差不多了。琉璃太脆,坚硬不如水晶,韧性和透明不如玻璃,因此越来越不受欢迎。等到西洋的玻璃生产技术在中原广泛推广开来,只怕……”

宋山内不由讶然,道:“我只以为你是极其喜欢西洋文化的人,没想到你还如此在乎传统。”

吴锋道:“西洋好的地方,自该学习。但那些异界来客,终究不该喧宾夺主。倘若遭受倾销。以暴力手段抗拒也无不可。”

宋山内道:“现在你不过是想通过玻璃为领民创造些收入,玻璃何时在东方大兴起来,也不是你所能决定的……”

吴锋笑了笑,道:“倘若将琉璃与玻璃在同一个地方生产呢?岂不是便能打造出文化产业么,还能创造更多财富么?虽然现在我实力不够,但终究要做一些事情的。”

他又道:“中土人强调澄澈透明。内无气泡,这点上玻璃与珠玉极为相似,因此被认为比琉璃要美;众人却往往不知道,琉璃的造价不知道比玻璃高多少倍。然而琉璃五彩六色,自然瑰丽如虹光,内中色泽润如云气的好处,却是玻璃没有的。贩卖之时,可以多宣传琉璃的文化特质,而后再定价远在玻璃之上。只要口碑打起来,便渐渐能形成如宣窑汝窑那样的名窑……”

这样说着,吴锋的眼中不由流露出了兴奋的光芒,灼灼如火,烁烁如星。

倘若能将此事办好,改善民生状况,扩大领地收入,振兴传统文化。可以一举而三得,一项古老的传统艺术。即将在自己的手中重新焕发生命力。

宋山内沉吟道:“说起来当然容易,但琉璃这东西不像陶瓷玉器等等那样有着深厚的文化积累,又不像金银宝石是天然生成之物,想要炒作起来,恐怕不容易啊。”

吴锋笑道:“若说古董在一个旧字,因而成为贵重的名物。那为什么核桃这玩意都能号称文玩,价值千金?若真想炒作,什么东西炒不起来?说不定千百年之后,连酒瓶塞子都能被人郑重其事地收藏,分出品相高低。论其物以稀为贵,创造极大的文化利润。”

“想必你是有什么好点子了?”宋山内道。

“名物之所以珍贵,往往也和名人有关。许多非常普通的器具,因名人用过或者赞美过,就变得价值连城。玻璃如今刚开始流行,只要我们能在灵宝地区造出好的,做好打点,自然销路不愁,并不用特意宣传。而造出来的琉璃,则可以找些知名的文人墨客,多费些润笔之资,让他们着意吹捧一番,说出琉璃远胜过玻璃的好处,写几篇精美的辞赋,形成天下纸贵的效果。”

“琉璃当中的气泡,也未尝不能说出门道来。琥珀里头还有虫子哩,那虫子却令琥珀的价值翻了不知道多少倍。气泡的位置、排布,甚至器皿当中的裂痕,只要能编出一套看似高大上的门道,论述哪些是其中的上等,让人看着觉得大有道理,自然能卖出好价钱。”

宋山内听了这话,不由哈哈大笑起来:“你可是深通名物之道啊。”

吴锋微笑:“名物这东西,说穿了就那么一回事,哪怕是古董,也不就是千百年前的平常物事么?刀剑铠甲法宝之类,有实在的用处,但是收藏得太多,也照样是摆设。但这东西既然已经形成了文化,收集鉴赏起来,也就不能叫附庸风雅。”

这就是吴锋和父亲的不同所在了。吴锋的父亲是真心热爱并执着于名物文化,而吴锋却是有几分看穿的味道,在他眼里名物更大的功效是使用价值,而不是收藏价值。

比起来,来自西方的新奇物事,反而更能激起他的兴趣,比如玻璃、铁炮、自鸣钟,还有只是听说却没有亲眼见过的闹钟。

据说,西方人还已经结合魔法和科技的力量,造出了充入热空气的飞艇,能够将实力远不足以飞行的普通人送上高空,这也令吴锋为之神往。

但纵然如此,如果来自西方的事物将要汹涌而入,完全冲垮东方的传统文化,那么他将无法忍受。他的血脉与这片土地紧密相连,也深深地明白,哪怕是炒作和附庸风雅形成的文化,经过数千年的发展与磨合,也形成了与民族息息相关的文化系统,绝不能轻易毁弃。

何况,文化与经济关系实在太大,经济命脉操于异族之手的话,后果亦是难以想象的。

“修真者自有各类法宝,大约看不上琉璃造物,但天下武者数目十倍于修真者,如果能让琉璃器具在武者中流行起来,收入会非常可观,你也自然能重新振兴这一产业。只不过琉璃这东西太过脆弱,不可能打造任何一种武具……”宋山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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