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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布武录-第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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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好小子。不过短短几个月,就能做出这么多事来,当真不愧是恩公的儿子!你若做成了这番事业,正可见得你对苏堂主的一片忠心呢。”刘大志拍着吴锋的肩头道。
吴锋不由问道:“苏堂主……刘伯,你见过苏堂主?”
刘大志道:“没有,但你爹却时常对我说起,说苏堂主是天纵奇才,文武双全的风流人物,咱们武者的希望,就着落在苏堂主身上了。既然如此,我也当苏堂主是绝世少有的英雄。虽然这次苏堂主败给那薛衣人,又遭逢忘忧谷灭门的打击,吃了些亏,但元气还在,早晚能打开局面……”
吴锋听到这话,越发笃定父亲和总堂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又想起自己的饮食口味也更加类似豫州人而不是并州人——难道,父亲其实是苏梦枕派到忘忧谷的么?
倘是如此的话,吴锋若能建立献上岩仓的大功劳,获得神堂继承人的位置便更加容易了。苏梦枕对自己的养子苏灿不够满意,那是众所周知的。
“刘伯,我这一番过来,想要的,乃是忘忧谷剩下的遗产。”吴锋又和刘大志寒暄了几句,说出了自己的请求。
刘大志的神色顿时变得凝重起来。
“你是说,要把忘忧谷的外围产业整合在你的白衣营下头……”刘大志道。
“不错,我需要这笔启动资金来打开局面,以及打点河东的大小豪族。”吴锋道。
刘大志点点头:“短期内,豪族们还不知道这些产业是忘忧谷的,现在已经没人庇护,但已有两三处产业暴露出来,被人吞并了。大家伙现在群龙无首,也是慌乱得紧。只不过你的计划虽然气魄不小,那些人却未必都可信,也就是说我并不能告诉他们你的设想……”
吴锋道:“那自然是断断不能说的。如刘伯你这样忠心耿耿者,又有几人?何况他们也不能信任于我的能力。”
刘大志不由沉吟起来:“这就不太容易了……那便这样吧。反正那些人里面,真正忠于神堂的也不多,岩仓殿和神堂都是出自天武神教,本来就是同源的门派,我只告诉他们我的忘年小友谢衣如今投靠了岩仓,并做到白衣营统领的位子,过来开辟一片江山,将他们都拉到你麾下。你在短短几个月便崛起于岩仓,足见你的手段,他们想必也能看到;而岩仓的地盘与河东郡只隔着一条黄河,也能够庇护他们不被豪族侵吞。”
忘忧谷外围的头领们大都知道谷里有个修为高深仗义疏财的吴长老,是刘大志的恩公,而吴锋现在却化名谢衣,所以刘大志当然不能直接告诉他们吴锋就是恩公的儿子,只能说是自己的忘年小友。
吴锋眼中喜色闪烁:“那就拜谢刘伯了,以你的手段,一定能说服他们的!”
刘大志是极其热心的人,与吴锋的父亲一般,也是仗义疏财,愿意为朋友排忧解难,曾经有为了朋友生病的儿子进入凶地采药,经历九天九夜,与凶兽搏斗数十次,负伤十九处,最后采得药材归来救了朋友儿子一命的经历。
如他这样肯为朋友赴汤蹈火的人物,打点起关系来,自然也是左右逢源,如鱼得水。
要说能耐,刘大志也的确没有什么非常突出的能耐,之所以能够有不一般的能量,只在两个字:实在。
吴锋的父亲以实在对待刘大志,刘大志便愿意涌泉相报。而刘大志以实在对待自己的同僚,同僚也便易于受他劝诱。
刘大志点头道:“我尽力而为,但一定让小锋你满意。”
但是他随即问道:“小锋啊,你这个夺取岩仓的计划,是一步都不能出破绽。倘若最后失败了,这么多的财富和产业都白白地便宜了岩仓殿,又该如何?”
吴锋闻言,不由短暂愕然。
他这个年龄,不可能完全地算无遗策。之前对决狼盗的时候,便因为没有算到狼盗头领郎射雕其实是一只马妖,导致了商队首领叶落的横死。
那么,如果夺取岩仓的计划失败了,又该如何呢?
但他眼中神色随即恢复了坚定。
“哪怕失败了,在岩仓内部经营数年后,我也必定已经埋下了足够多的伏线和暗子。只要我成功逃出,不管到哪里,必定会组织人马,如同摧枯拉朽一般吞并岩仓,拿回我应得的一切!”
吴锋声气满蕴锋芒,眼藏傲意,但却是成熟的孤傲,完全超越于他的年龄。
“好!不愧是你爹的英雄种,男子汉在这人世间,就该有这个傲气和自负!”刘大志扬声赞道:“有你小子这句话,我哪怕拼了这条老命,也要任你驱使,尽一切手段帮你将事情办个妥妥帖帖!”
刘大志的眼中,是藏不住的喜悦,在微浊的瞳孔中,越发显得灿烂明亮。
恩公的儿子,是真的长大了,这小小少年已经有了顶天立地的豪情,当他真正顶天立地的时候,便再也无人能制住他!
既然如此,哪怕这孩子想要的是整个天下,自己也当誓死相随,纵然在这条路上抛头洒血,以身躯和白骨为对方铺出一条道路,也无怨无悔!
第一百八十三章忘忧谷的遗产
忘忧谷名下的商铺、酒厂、矿山、煤窑、锻冶坊等各项产业的负责人,都在极短的时间内得到了消息——忘忧谷幸存弟子谢衣已经成为岩仓殿白衣营统领谢衣,如今进入河东,试图招诱忘忧谷的外围力量。
这个谢衣,众人并不知道是何许人也。然而他们的老友刘大志费尽口舌,极言这个少年是何等的天赋异禀、智谋超群。
然而话又说回来,如果不是智谋非凡的人物,怎么可能以十三四岁的年纪,短短几个月内就得到岩仓殿如此重用?
吴锋帮邓爱侯做的事情,一是火并邓嵘,二是结盟天子峰,三是灭掉天家满门。这些都是不太能见光的,所以这些人也只是隐隐约约知道一点。但是吴锋现在被邓爱侯看重,全权负责在河东的事务,却是事实,足可见他一定为邓爱侯出了不少妙策。
忘忧谷的外围负责人们,在忘忧谷灭门后,都陷入了朝不保夕的恐慌之中,失去了靠山的他们,随时都可能被本地的其他势力所吞并。
面对刘大志的仲介,他们各有心思,都陷入了考虑当中。
八天后,刘大志将结果带给了吴锋。
“小锋……包括我所在煤窖的矿主在内,绝大多数负责人都愿意效力于你,来换取岩仓殿对他们的保护。只有几人怒斥我背叛神堂,还说宁愿投靠其他的豪族,也不愿意投靠岩仓殿。”刘大志道。
吴锋道:“那么,愿意合作的人占多少呢?”
“四分之三以上吧。”刘大志答道:“我没有告诉那不合作的几人你的志向,哪怕他们表现得对苏堂主忠心耿耿。我不敢信任他们。”
吴锋点头道:“刘伯,你做得没错。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不愿意合作的人。就让他们去吧,爱去哪里去哪里。他们说宁愿投靠其他的豪族,可是并州本地的地头蛇们可都凶悍得很,他们凭什么保证自己投靠之后还能保住负责人的位置,不被吃干抹净?最大的可能性是早就有勾结,有现成的门路在。说对苏堂主忠心耿耿……好笑么。”
刘大志道:“不错。何况即便他们现在没有异心,但如果知道你的计划,也难保不为所动。如果出卖你而投靠岩仓,也许就能在岩仓殿内取代你的地位,这样大的诱惑,我不相信那几人能不动心……稳妥起见,只能放弃那部分的产业了。”
“有现在这些也已经够了。”吴锋道:“刘伯,真是辛苦你了。”
“嘿,跑跑腿的事情。说得上什么辛苦?现在没了忘忧谷的门路,矿上挖出来的煤也不好卖,还得依托小锋你在并州打开局面呢……”刘大志道。
“这是当然,我招纳大家,虽然是为了我自己的势力,却也要让大家一起发财才行。人倘若只想着自己完全不考虑别人,如何能做得好事情?”吴锋道。
“如今大家已经联合起来,愿意聚集在你的麾下。并存放了一大笔资金在我手里。我便去联络并州本地的豪族,给他们送上礼物和亲善书信好了。”刘大志道:“小锋你弄一份名单给我罢。”
“早弄好啦!”吴锋道。将一包资料取出来,递到刘大志手里,里头有所有需要拜访的豪族头领的姓名、势力大小、家庭情况、爱好等详细资料。
这是宋山内这些天调查的成果,吴锋也在平阳城里询问了郡守刘俊峰和一些官吏,得到了不少情报。
“虑事如此周全,这几个月你小子可是成熟太多了啊。不经风雨不见彩虹。果然是出去闯荡了长得快呢。”刘大志道。
“居移气养移体。”吴锋笑了笑:“我现在毕竟也是一方领主,可不只是忘忧谷的小小弟子了喔。”
在忘忧谷中,吴锋只是作为一个微不足道的存在,为了守护忘忧谷而努力。但现在他已经是一方领导者,需要顾及到自己麾下所有人的利益。来保证自己势力的稳定发展。
在其位,谋其政,这个道理恒古不变。
邓爱侯从忘忧谷废墟中取走的不过是死钱,虽然庞大,但只是资金而已。
而吴锋现在通过刘大志,收获了忘忧谷真正的遗产,这是能够金鸡生蛋的产业链。依靠这些产业,更可以营造更庞大的人脉网和商业网。
他再一次感觉到了雄浑的命运之力。
命运的力量,因自己的努力而散发出绚烂的光辉,弥漫他的视野。命运之神,正对他展开灿烂的笑颜。
……
在进入平阳城,与刚来的白衣营统领见面之前,河东一带拿得出手的豪族头领们都收到了价值不菲的礼物。
几乎每一样礼物都考虑到了受礼者的爱好,是豪族头领们所喜欢的类型。而随礼物同时过来的书信,更显示出白衣营统领麾下的势力对于豪族头领们,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
豪族头领们意识到,这个白衣营统领并非是人生地不熟的无根之草,他出身河东,其实也算得上地头蛇。
忘忧谷的残余势力已经被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收入手中,这时候各豪族如果还想争夺吞并,白衣营统领便可以上报岩仓殿,请求大周方面进行仲裁。这无疑不是最讨厌关中方面干预的豪族头领们所想要看到的。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对这位手腕不凡的少年采取排挤的态度,也实在是没有什么意义。
于是在平阳城内的宴会上,豪族头领们都和吴锋之间彼此交换了善意。每个人都惊诧于这位名叫谢衣的少年之俊美,不敢相信世间竟有如此风仪非凡的美少年。
然而陈郡阳夏谢氏以多出美人著称,能有这般的人物又实在并不奇怪了。只是他们可不知道,吴锋其实和谢家半点关系都没有!
“各位,我们白衣营来到河东,是为了剿灭横行的盗匪,安定百姓,绝无与各位争夺土地田产的心思。”吴锋开言道。
“谢统领一番赤诚之心,我等佩服。”豪族头领纷纷道。
宴会已经结束,吴锋点点头,一挥手,一匹洁白无瑕的白马便被牵到了屋院之中。
吴锋扬声道:“我等皆是大周臣子,今日定下盟誓,同心协力,只为消灭盗匪,保境安民!我将以此剑斩杀白马,与各位刑马作誓!”
明着说是协力剿灭盗匪,实际上是互不侵犯的约定。
然而屠马为盟,是极为庄重的誓言,有天地鬼神为证。这些豪族头领局限于土地,眼界有限,自然也一定程度上相信鬼神之说。
吴锋现在突然提出刑马作誓,而且此地又有郡守刘俊峰等一干官员作见证,便要让各豪族头领再不能生背盟袭击之意!
第一百八十四章刑马
只见这白马身躯极为高大雄壮,浑身干净光洁如冰雪,没有丁点杂毛,通体油光水滑,散发着缎子一般的光芒。
东方的马匹背部高度都在一米三左右,这马却有一米五以上,昂起头的话高有两米二不止,哪怕放在西洋良马中,都是出类拔萃的了。
整体而观,只见这头白马胸宽尻齐,腿劲腰壮,鬃毛整齐滑顺,尾如铁鞭,一副神骏之象。体内更是透发出一股浓郁的灵力,倘若全速奔行,绝对不止日行千里。
它也意识到自己即将遭受的命运,眼中泪光闪烁,却并不挣扎,只是以幽怨的眼神看着众人。
“这可是一匹极为难得的好马呐。”有豪族头领说:“如此杀了,未免太过可惜,不如算了吧。”
“是啊,这马挺可怜的,并州缺乏灵马,谢统领得到一匹,并不容易。”又有人道。
“我等并不是不愿意和谢统领结盟,互相亲善。只是结盟是大吉大利的事情,斩杀如此良马,未免不祥啊……”
很显然这些豪族头领虽然拿了吴锋的好处,却并不太愿意刑马作盟,一旦斩杀良马,共饮马血,这盟誓便在天地鬼神的监督之下。
只有足够强大的实权者,才有完全无视鬼神的力量,随便就敢于背叛庄重盟约的勇气。这些实力甚至远不如岩仓殿的豪族,它们的头目当然也相信刑马作誓的约束力量。
但大部分豪族头领们又不甘心白衣营轻而易举地接收了忘忧谷的遗产,打算着白衣营如果哪天碰上什么危机,依然要落井下石,自然不愿意刑马作誓。
中土缺乏广袤的草原,因此牛马数量有限,对于百姓来说。随意宰杀耕牛是杀头重罪。而能够充作战马的灵马,哪怕是高地位的人,也必须有恰当的理由才能宰杀。
吴锋微微一笑,指着这马的颈项下方:“各位且看!”
一群豪族头领这才发现,一条蓝幽幽的铁丝,从白马的双肩透出尖儿来。伤口处毛发染着血痕。
这白马竟是被穿了琵琶骨,才嘶都嘶不出一声来。
而那铁丝,是用有镇妖破邪功效的镇魔铁打造成的。
“这马本是一头修成人形的马妖,流窜各地,不但抢劫钱财,奸淫杀害良家女子,更是生吃人肉,活吮人血,当真作恶多端。如今被我捕获,屠马作誓,也显示和各位同心消灭盗匪,维护大周境内安宁的意思!众位意下如何?”吴锋扬声道。
诸豪族头领一时懵了,原来这少年统领早就算到了他们不乐意。然而这匹马既然是穷凶极恶的马妖,为害地方的盗匪,斩此为誓也是理所应当。
所有豪族,都有消灭盗匪的义务。吴锋既然捕了一头为盗杀人的马妖过来。他们倘若还推搪,就显得自己完全无心剿灭盗匪。效忠大周王朝了。
河东郡郡守刘俊峰见此局面,也不由开口劝说道:“各位乡里豪士,大家都是大周的忠良臣子,自然该戮力同心,今天杀此白马,正可表示各位的耿耿忠义之心。”
他们只得纷纷点头。眼目示意,表示愿意和吴锋一同刑马作誓。
吴锋将赤剑霍然从腰间拔出,剑光如同虹光电闪,只听那白马悲嘶一声,硕大的头颅已是轰然坠地。鲜血如同流泉一般喷薄而出。
周身真气鼓荡,吴锋纹丝不动,但汹涌的马血却是被逼开去,没有丁点沾上他的衣袍,全身依然干洁如洗。
左手捧的海碗在空中一掠而过,已是盛满了鲜红的马血,当中浮现出淡淡的灵光。
海碗中的马血刚好及上碗沿,一丝不多,一毫不少,而碗的反面也如同吴锋的衣衫一般,干干净净,没有染上丝毫血痕。
吴锋眼看着马尸轰然倒下,在地面上砸起一片烟尘。这才悠悠转过身来,将海碗放在桌上,以酒杯接了一杯,用左手食指点了一点,划在面颊上,染出一长条鲜红的血印。
而后端起酒杯,一口饮尽。
马血有毒,如果注入人体内,或者接触伤口,会对人体产生一定毒害。但只是喝下去的话,除了味苦之外,却是无妨的。
吴锋饮下妖马之血,登时感到苦味攻心,但是苦劲过去之后,一股灵韵味道很快散发开来。
这样修成妖力的灵驹,其血液的确是上好的补品,现杀生饮更能保持其中的灵气。
一群豪族首领也都上来,各取了一杯,歃血之后饮尽。他们大多怕苦,在饮血的时候一个个皱起了眉头。
最后,郡守刘俊峰大人作为朝廷命官,也上来喝了一杯,表示居中调和这次会盟的意思。虽然他的实权极为有限,除了收税之外基本没他什么事,就算是有人犯罪了,各地的豪族都有自己的私刑,很少会找他处置。
这一场会盟在军乐队慷慨豪迈的长歌声中圆满结束,夜空之中放起了五色的烟花,绚烂夺目。
会盟完毕之后,吴锋带着白衣营士兵们,火速赶往吕梁山脚下。
吕梁山区极为宽广,由许多条山线构成,几乎占满整个并州西部。
吴锋选择了两条山岭的汇聚之处,搭建营地。
此处,在平坦的河东平原上,两条石质山岭陡然在两个方向拔地而起,山体平滑,上无草木,看起来倒像是巨树露出地表的树根,但是比起树根不知道大了多少倍。
两条山岭以垂直方向汇聚,汇聚之处高达三十多米,在两侧形成了天然的城墙。两山之间的空地则是缓缓上升的北高南低形势,便于防守,却又平坦,可以建造房屋。
不远处有多道溪流自山上流下,吴锋在绘图阁中学习到了一定的地理知识,判断此处应该有地下水,下令士兵就地打井,果然见到清水汩汩而出。
有了水井,哪怕营地遭到敌人围困,也不用担心断水的问题。
建好营地之后,吴锋更是出资招募石匠,购买优质石料,在这里修建一座小型的城堡。
城堡规划是可以容纳两百人以上,这样既考虑到白衣营人数的扩增,也可以容纳士兵们的家眷。如果要为士兵们解决婚姻大事,便不能让夫妻长期两地分居,不然反倒会引发怨言。
由于山区采石容易,城堡规模又不大,吴锋高薪招募的工匠们日夜赶工,不过一个多月,这座坞堡便已初步建成,白衣营士兵拆掉了简陋的木质营寨,尽数住入其中。
白日间士兵训练之时,工匠们便继续扩建着城堡。晚上则不再开工,令士兵们得到良好的休息。
第一百八十五章生日快乐
燕子来了又去,绿叶长了又凋,芳春被燥热的盛夏湮没,随即便是沉阴漠漠的凉秋。
并州地处北方,寒意来得比豫州要早,吕梁山下的白衣营城塞,更是被山陵的寒气所侵染,弥漫在一片西风萧瑟当中。坞堡的城墙、屋顶,乃至练兵场上,都洒满了从山上吹落而下的黄叶。
但随着城堡的愈来愈完善,城外的空地却也渐渐繁华起来。
这几个月来,吴锋带领着白衣营打击盗匪,多有建树,更是和本地的大小商会建立起了紧密的联系。
白衣营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同时士兵们也有着对于物质的需求。许多小商贩、工匠、酒馆老板、歌女被吸引过来,在城堡下方形成了小小的集镇,吕梁山中的不少猎人和采药人,也将自己的收获物带到此间出售。
为害地方的盗匪,是百姓们最为憎恶的对象。吴锋带领的部队作战勇猛,打击剿灭流寇和山匪堪称无所顾忌,不遗余力,在百姓中自然形成了极好的名声。
在本地商会的眼中,当地豪族结构臃肿,族人众多,利益关系掺杂不清,因此也就显得较为贪婪。和白衣营合作,寻求庇护,便划算了太多。更不用说白衣营还继承了忘忧谷的外围遗产,有不少擅长商业的人才。
于是在这些商会的帮助下,短短几个月内,城塞外的集镇便飞速发展,已经有了近千人的规模。
因为白衣营规模有限,因此现在的规模到了一个临界点,发展开始减缓。然而假以时日,这片街市早晚能发展到岩仓城下街市那样上万人的规模,甚至可能在几十年后。成为一座依山而筑的大城市。
吴锋在城堡的阁楼之上,轻轻放下了手中的书卷,心满意足地看着城下的千家灯火。
这几个月,他简直不要太忙。白天要训练士卒,晚上要修炼内外功法或者默思收拾体悟,更不用说各项杂务。要筹备营地的扩建工作,要为白衣营吸纳新血,要管理从忘忧谷处继承到的产业,要打点好大大小小的豪族,要交结好和本地商会的关系,扩大白衣营影响力,每隔一阵,更得亲自带兵出征,与盗匪生死搏杀。
他已经把自己的睡眠时间压到了最短。但也至少有一个月的时间。如果想要看书的话只能在吃饭的时候捧着看。
如今各项事务都已经走上正轨,在几个月的经营中,吴锋发现了麾下众人的长处,将有不同才能的人提拔到各自合适的位置上,才稍稍能松一口气。
忘忧谷产业的发展和利用,当然是由刘大志在内的几人主持。宋山内和他麾下的密探们,仍然主要负责情报工作。
之前因为奉承吴锋而被提拔的那个小队长,名叫姜夜。吴锋本来提拔他只是为了警醒下那些仍然有心和自己作对的士兵。但这几个月的工作中却发现此人并不是庸才,他溜须拍马的本事。在跑业务的过程中可以起到极大的作用,与此同时,姜夜还有着做事实在的优点。
于是吴锋便将招揽大小商会的事情大部分都交给了姜夜,白衣营从商会处接到打击盗匪保护商路的任务,作为回报商会直接给予大笔金钱作报酬,或者将部分甚至全部产业纳入白衣营的保护之下。
眼底灯火闪烁。是自己亲手铸成的繁华,远远地也能听见歌女悠扬的歌唱,和百姓的欢声笑语。更能见到有人放起五彩的烟花,在爆鸣声中于长空之上迸开,在秋空中绽放出别样的流丽。
吴锋是真正地有一种喜悦之意。既为百姓的和乐,也因为这是自己霸业的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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