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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布武录-第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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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吴锋眼中,担心魔教发动第二次五胡乱华,远不如担心西漠之雄斯库里统一了西漠,打进中原来得靠谱。当年的魔门,有着刘渊、石勒这样的一流枭雄,而现今的魔门,似乎尚没有那个层次的雄杰人物。
然而,任夭笑、狄临剑只是芦名教青年一代的俊杰人物,便令吴锋数次算计失误,落入现今的尴尬处境。这有吴锋现在只有十四岁,年龄尚幼,考虑不周详的因素,但也证明魔门虽然不宜高估,却也绝对不能低估!
狄临剑见吴锋有犹疑神色,当即笑道:“谢贤弟可是担心此事传出去,被人说勾结魔教妖人,妨害你的仕途么?无妨。寻梦山中的士卒,都会被我带到草原去,自然不会说出此事。至于你自己的部下,管好他们的嘴想必不难罢?”
与魔教交结,此事可大可小。哪怕是道门、佛门各派。暗中和魔教门派结盟的事情也是常有的。何况吴锋一个小小的岩仓殿白衣营统领,若只是和魔道中人认识认识,又算得什么事?
但是明面上魔教毕竟是众矢之的。如果这事情被人拿着大做文章,却也麻烦。
听得狄临剑此言,吴锋心下知道如果再犹豫下去,必然让对方看轻,当下长声道:“承蒙狄兄看得起,某人哪里敢推辞?山内,我不在的日子照顾好营地!”
宋山内心下一凛。明白吴锋的意思是,如果自己回不来的话,便让他接管白衣营。
他神情凝重。向着吴锋重重点头,道:“谢衣,此去路途遥远,漠北风霜更是砭人肌骨。还请保重身体。”
言中之意。却是让吴锋到了草原之后,小心行事,务必保得自身周全。
狄临剑猛然击掌:“爽快!大小姐最爱结交的,也便是做事说话爽利的俊杰人物。”
吴锋问道:“何时启程?”
狄临剑道:“我将让营中士卒化装成商队,分成十余队,由不同的路线前往草原。谢贤弟随我一同去便是了,接下来几日,可以留在山上。我等自将置酒相待。”
“那么,劫掠来的女子。又将如何处置?”吴锋问出了这个问题。
救出被劫进寨中的女子,这是吴锋给白乱乱的承诺。而任夭笑也承答应释放那些女子,作为双方的合作条件。
但如今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吴锋还敢提起这事,却是足见他胆识超凡。
一时间,寻梦山中分到女人的匪兵,都向吴锋投来森寒的目光,当中是满满的杀意。
狄临剑却是笑了笑:“这一番诛杀任夭笑,也是多蒙谢贤弟相助。那群可怜的女子,若是相处几年下来有感情的,或是生下孩子的,便一同带回草原,不然就放了吧。对于失了妻子的士卒,芦名教自然会在草原上挑选容颜佳妙的姑娘,撮合婚配。”
他转向士卒们道:“咱们草原上的姑娘家,热情娇媚,可不是中原这些小脚女人可比。何况她们佩服的就是强者,你若有本事,抢亲大是无妨,三妻四妾也容易……倘若灭了哪个小门派,你杀了门主,将大小姐抓来做夫人,她也不会仇恨于你,只会佩服于你的本事,恭恭敬敬地。”
狄临剑忽地负手长吟道:“胡姬年十五,芍药正含葩。何处相逢好,并州卖酒家。面开春月满,眉抹远山斜。一笑既相许,何须罗扇遮……”
这近千年中,北莽的胡人也受到中原影响,使用中原姓名,以精通文化为荣。狄临剑虽然是血统百分百的胡人,但吟诗之时,周身流露风雅之气,丝毫不输给中土的儒士。
他念得抑扬顿挫,情感十足。这一群贼兵虽然都不通文墨,却也隐觉诗中之意,仿佛有绝色胡姬的娇媚模样,展现在他们面前。
对于这些山贼来说,大胸脯大屁股,性格热情奔放的胡人女子,的确比中原女子更有吸引力。
得到狄临剑这承诺,这群人的怒意方才消退,更有人露出期待神彩。
如果不是无处可去、无路可走之人,一般也不会上山为匪。这些人心中并没有什么安土重迁的观念,只要有吃有喝有女人,去哪都是一样。
吴锋当下拱手道:“多谢狄兄盛意。”
狄临剑挥手道:“小事尔。”
当下宋山内带着白衣营将士鱼贯下山而去。考虑到残存山贼们的情绪,并没有割取死者首级或者耳朵作为战功的凭证。但是数天之后,寻梦寨变成一座空寨,自然能够证明白衣营的作战成果。
狄临剑将匪兵们安抚了一番,命令他们开始清点寨中财物,做好北上准备。也有匪兵去牵羊置酒。
寻梦山中豢养有各种牲畜家禽,牛羊猪鸡皆有,以备头目们平时聚餐之需,匪兵们有时也能享用到。
“山中没有大厨,为兄不得不亲做羹汤,还请谢贤弟稍待。”狄临剑微笑着,走进了厨房。
以狄临剑的身份亲自下厨,自然是表示爱才之心,显示出芦名教大小姐对人才的拉拢之意。
“受宠若惊。”吴锋应道,他心中却是在想,如果那位芦名教大小姐要求自己留下来效力,又该如何推辞才是?
他等在厅中,只听炭火燃烧的剥啄之声,一股含着腥膻之气的浓香味很快便扑鼻地逼来,伴着烟火的气味。
却没听到切断骨头的崩裂之声。
狄临剑看来是要烧一头烤全羊,让吴锋体验下草原菜的风味。
第二百零三章狄临剑的誓言
成年的山羊,体重可以达到百斤上下。
川蜀之地更是有异种的岩羊,体重达到六百斤以上,驯化之后,可以当坐骑使用。青城派的王牌部队益州五色备,当中最精锐的黄备便是迅捷凶猛的岩羊骑兵。
但用来做烤全羊的羊只,当然都是没长大的羊羔,这样才能不经肢解,便能整个烧熟。
厨房里头传来的香气越来越浓郁,火烧火燎之声,油汁滴下的滋滋响声,落入炭火中的爆响声,混杂在一起,奏成一曲令人食指大动的乐章。
鼓捣一阵之后,狄临剑拿着一个巨大的托盘走了出来,信手甩在桌上,却是轻轻巧巧,没发出丁点声音。
中央是一头二十多斤重的去皮羊羔,头颅斩去,四腿呈跪状。全羊被焙烤成金黄中透着暗红的色泽,油光闪烁,好似涂了蜜一般,散发着醉人的甜香,甜香中带着丝丝腥气,却越发深入肺腑。
羊羔身上撒着点点孜然粉末,令香气越发浓郁,下边垫着青翠的生白菜叶,当中还掺了香菜。红绿相衬,色泽越发显得养眼夺目。
冬天能有新鲜的大白菜和香菜,自然是温室里培植出来的。短短四年间,任夭笑能把深山开垦到这样的地步,足以证明此人确实有经营之才。
大托盘周围,还整齐地摆放了几个青瓷小碟,分别盛着牛排、豆腐、腌菜和鱼香茄子,都做得极为齐整。透发出一股亮丽的气息。
狄临剑敢于亲自下厨招待吴锋,手艺的确不是虚的。只是瞧着这一桌色香味俱全的大菜,便令人馋涎欲滴。
将两瓶马奶酒提到桌上。狄临剑笑道:“且来尝尝我的手艺如何?若吃不完,不是好汉!”
光是羊肉,刨除骨头也有接近二十斤,再加上其他的菜肴,哪怕不算酒水,一个人也要解决掉十斤以上的食物。
对于普通人,除非是彪形大汉。否则绝不可能。而于修士来说,肠胃可以随意胀缩,勉强吃下自然是可以的。但一般也会胀得难受。
吴锋却是欣然接过了狄临剑递来的碗筷和切肉尖刀,毫不客套,直接剜了羊背上极鲜美的一块肉,开始大嚼。
入口登觉芬芳扑鼻。肉质极是焦脆鲜嫩。但随即便是一股浓烈的腥气和咸味在嘴里发散开来。
草原上做牛羊肉不爱用料酒,只用胡椒和孜然去腥,如果是做肉串还好,大块的肉特别是全羊全牛之类,腥气只能在表面除掉,入口才觉得腥味冲鼻。
这浓重的咸味,也让吴锋一阵不适应。他自认为比起那些自命清高,以吃清淡为荣的公卿子弟。口味算是很重的了,但这全羊却依然咸得他舌头发麻。
这与草原民族的习俗有关。胡人重视肉类的本味。并不怕膻腥,又因为草原上多盐湖,有对于盐的崇拜,所以做肉一般都弄得极咸。
“如何?”狄临剑微笑道。
“菜肴极美,但是不甚对胃口。”吴锋诚恳答道。
“那你再喝一口马奶酒试试。”狄临剑依然笑吟吟地道。
吴锋灌了一口,又是一股浓重的腥气,差点把他呛得半死。
“哈哈哈哈……”狄临剑看着吴锋的古怪表情,突然长笑起来,透发出一种说不出的率性和洒脱。
他忽然道:“谢贤弟以前对我们魔门中人,想必有偏见对不对?”
吴锋微一踌躇,点了点头,随即道:“以往的确见过几个凶残的魔道散修。不过狄兄却是风仪超凡,就连那被杀的任夭笑,也不是寻常人物。”
“凶残……”狄临剑道:“你这话其实说对了。我们胡人逐水草而居,生存环境极端恶劣,弱肉强食、争夺杀戮,乃是家常便饭。凶残嗜血,是烙印在骨子里的东西。但大小姐也曾说过,不要做无意义的事情。我若在此歼灭了你们白衣营,对芦名教没有任何明显的好处,倒不如送一个顺水人情。”
“如狄兄所说,你们魔道的凶残,乃是对敌人毫不留情,反而是在乱世中有利于生存壮大的能力喽?”吴锋也微笑着道。
“不错。我们不拒绝风雅,但骨子里的凶残,乃是我们的立身之本。就如同这一桌菜,外表精美瑰丽,但内里如血一般的咸腥,却反倒是我最为自鸣得意之处。我们也读你们的兵法书,愿意学习你们的谋略和智术,但最为相信的,还是神魂中的力量,胯下的骏马,还有背后的弓矢!”狄临剑昂然答道。
他的话语有着一种奇异的煽动力。吴锋突然觉得口中存留不去的咸腥,竟有一种魔力,带来一股悠长的回味,其烈如火,却又绵绵不绝。
“狄兄的确是率性之人。”吴锋赞道,却是回避了正面回答。
狄临剑当然明白,吴锋作为一个中原人,很难赞同魔门攻入中原,发动第二次五胡乱华的理想。
但这并不重要,合作更多地是取决于利益,当理念不同的双方合作时,每一方都会坚信自己能算计到对方,实现自身的理念而令对方赔了夫人又折兵。但究竟由谁真正得利,却是由双方的实力和智术差距决定。
芦名教大小姐令他访求中土英才,便是为此!
牛羊肉都不太符合吴锋口味,但豆腐却是地道的并州风味,咸淡适宜,吴锋便就着羊肉吃豆腐,渐渐地也觉得因为厨师手艺极佳,这咸腥果然别有一番风味。
“宁咸勿淡,果然不假。”吴锋又撕了一块羊肉,道:“那些淡出鸟来的菜式,纵然是大厨手笔,我也吃着恶心。”
这话表现出他对狄临剑的率性之论,的确有一定的赞同之处。
但吴锋看来。无论是率性还是凶残,都要看整体地对于社会民生造成建设还是破坏。第一次五胡乱华时十室九空的凄凉情景,史书可是记载得清清楚楚。魔门当然也有建设能力。可这建设能力远比不上他们的破坏能力,在他们入侵中原时便越发如此!纵然如今魔门中人似乎已经从中土学到许多建设之道,吴锋也绝对不敢信任他们。
在某种程度上说,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八个字,的确有其道理。在中土,无论是南方人北伐还是北方人南侵,都难以避免地会有劫掠和屠杀。这是南北地域差异引起的隔阂所造成的。然而由于文化相近的缘故,战争对于文明并不会有多大破坏。
而异族的入侵,带来的往往不但是无边的屠戮。更是蒙昧对于文明的碾压,是野蛮对于智慧的摧残,虽然也存在文化交流的正面意义,但引起的文化创伤。可能经过千百年也难以恢复!
酒过数巡。大量的食物也被两人如同风卷残云一般,吃得差不多干净。
狄临剑知道自己并不能完全说服吴锋,但也并未再多言,能令对方赞同于魔道的率性一面,便已足够。
这一桌不合口味的酒肉,吴锋也解决了三分之一,算是很给面子了。
“狄兄,此前的事情。我还有两点不明,望不吝解答。”吴锋开言道。
“说罢。”狄临剑用棉布擦去了嘴边和手上的油迹。道。
“这两个问题,想必用一条脉络便能解答。其一,真正的说剑现在在何处,狄兄是如何冒充他来到河东的。其二,既然任夭笑和陈元都已经伏诛,为什么不由狄兄留下来继续发展寻梦山,而是放弃四年的苦功,将兵力都带回草原?”
吴锋说出“用一条脉络便能解答”,意味着他其实已经猜出大半。
狄临剑微一沉吟,答道:“第一个问题,答案很简单。说剑的身份,是我的影舞者。他不但做不好一个影舞者的本职工作,更是化名萧径亭,干了那样的蠢事,早该死了。老爷当时就打算诛杀他,却被大小姐保了下来,顺便把我藏了起来。这个蠢货还以为大小姐对他有意,结果任夭笑临行前,大小姐指派说剑当他的副手,接着便把说剑秘密砍了头,由我顶上。”
吴锋不由倒吸一口凉气。那盛大小姐竟能布局如此长远,一开始她保下说剑,将狄临剑这本尊藏起来,当然不是要对付自己的表弟,不过是留一张有力的暗牌罢了。但到了要派出任夭笑的时候,暗牌就果然起到了用场!
看来,当今的魔教,并不能说无人啊。
狄临剑又道:“第二个问题——你我一同诛杀任夭笑之后,我也提到了,大小姐反对在中原建立据点。那么,谢贤弟应该能猜到,派任夭笑来中原,完全是老爷的意思。”
吴锋点头:“不错。”
狄临剑道:“老爷对仙台魔宗忠心耿耿,更是坚信仙台宗主伊中棠能在近期内整合魔门,南下中原,因此才急于在河东建立据点。而大小姐却以为控制一块飞地全无意义,负责人却极容易生出异心,还不如将人才用于本土的事务,攻打和招抚临近的门派和部落,更能够扩大本教的势力……”
说到这里,狄临剑微微一笑,道:“如果由我主持这边的事,自然不会有背叛之虞,但我早已向大小姐发过誓,尽量不明着做事。”
说到此处,狄临剑骤然转作神色肃穆:“狄临剑这个名字,是大小姐给我取的,我的原名,叫做金盛备。”
“接受这个名字起,我便潜入长夜,成为阴影中的利剑。我将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我将不戴宝冠,不争荣宠。我将尽忠职守,生死於斯。”
“大小姐交代,倘若她在争雄的道路上英年早逝,我才能走出黑暗,恢复原名,以支撑芦名的未来,而那时,便是战血千里的生死之战。”
第二百零四章魔门格局
狄临剑眼神凝重,面容端严。
他清隽的容颜上,浮现出的,竟是一种朝圣一般的表情。
吴锋霎时愕然。
他对那位芦名教的公主盛醉香,并非一点了解都没有。因为她的名声,早已传到中土来。
芦名教主盛宣怀的独生女盛醉香,今年二十二岁。因其父修炼顺天神策走火入魔,导致半身瘫痪,故渐渐开始掌握芦名教大权。
在中土,每个提起她名字的人,都会加上六个字:魔教第一妖女。
他们的神色绝不会像狄临剑这样神圣。
因为盛醉香做得最有名的一件事,便是长期用红色的葡萄酒沐浴,然后将酒液装回瓶子里让人以十倍的价格卖到草原和中土北方的各地,这为芦名教创造了一笔不菲的财富,也让她的美貌之名越发播扬开来。
不是每个魔教美女都能像她这样做,因为像盛醉香这样天生异香,连流出的汗液都含着香气的女子,恐怕一百年才能生出一个。
吴锋望着狄临剑,道:“如果我早听到狄兄这一番话,不用相请,我也会想要去草原见见这位盛大小姐。”
狄临剑神色依然肃穆地瞧向吴锋,道:“谢贤弟,你可知大小姐的名字,源自何处吗?”
难道不是因为天生异香?吴锋心中想着。
却听狄临剑一字一顿,道:“满堂花醉三千客……”
吴锋知道后面一句是什么。
“一剑霜寒十四州!”
……
寻梦山的搬迁行动,紧锣密鼓地筹备着。
寨内积攒的金银财物,被一箱箱装好,运上马车。狄临剑动用了任夭笑留下的人脉网,令车队将能够顺利化装成商队出塞。
他如约放走了大部分被强抢来的女子,并安抚了无法带走的流民们。
在整理任夭笑留下的账簿后。狄临剑也不由发出了感叹。
“任夭笑不愧是大小姐的表弟,经营运筹的能力,的确是我所不及。”狄临剑叹息道:“在没有任何根基的情况下,四年之内就将寻梦山的内外关系网络经营到这个程度……如此人才,又是教主家族的宗亲,却生出叛逆之心。也实在是可惜了。”
他所感叹的是任夭笑如果不被派到河东,也便不会有自立之心,不会因背叛而被诛杀。
“越聪明的人,就越容易高估自己的能量。只有大智之人,才能完全具备自知之明。”吴锋微笑。
狄临剑长声道:“是啊……”他将一沓信笺递到吴锋手中:“瞧瞧。”
吴锋展开一看,却是任夭笑和诸多豪族的来往书信。
他很快明白,为何任夭笑明知白衣营战斗力强悍,却依然起意歼灭白衣营。
豪族们向任夭笑许诺,只要任夭笑能解决掉白衣营。他们在瓜分掉白衣营的产业之后,便能让任夭笑继承白衣营过去的商业网。
如此大的诱惑,换成任何一个人都该动心才是。
而任夭笑也承诺,在寻梦寨完全洗白之后,将会开始剿灭其他的盗匪,负担起维护地区稳定的任务。
也就是说,吴锋想要做的事情,任夭笑也完全想到了。
豪族们并不喜欢岩仓殿麾下的白衣营。像任夭笑这样没有后台的势力,才能让他们放心。
如果不是在今天折戟沉沙。假以时日,任夭笑必然能做出一番事业来。但他重重布局,最终却依然难逃一死,也不知道是不是作为气运者,遭到吴锋无运体质的祥瑞,以至于倒了大霉。
无论是魂舞者谢思远。还是任夭笑本尊,均是死于吴锋的剑下。
吴锋也明白狄临剑将这些信件给自己,意味着什么。
“多谢狄兄。”吴锋朗声道。
狄临剑拍了拍吴锋的肩头:“如何使用,就由你决定了。”
将这些信件交给大周方面,的确没有意义。但如果用来敲诈与任夭笑勾结的豪族。则能收获不少好处。
而狄临剑将信件交给吴锋,也显示出芦名教不会有扣押吴锋的计划,让吴锋得以安心。
狄临剑又道:“寻梦山下的这些百姓,我们难以带走。纵然带到草原上,他们也难以适应草原的生活。便都交给你了,谢贤弟你想必有妥善的安置办法。”
吴锋道:“待我自草原归来,便联络大周官方,派出官吏前来治理好了。两千多的人口,足够成立一个大乡,必然引起本地豪族的觊觎。如果是大周王朝派出的官吏,因为人生地不熟,在此地缺乏根基,反而不敢太过于压榨百姓……”
狄临剑道:“你们白衣营的确不方便掌握土地,也便不需要人口。将这两千多人口献给大周,反倒能表示忠心。”
数日后,营寨内的一切,都已经打点完毕。在这霜风萧瑟的秋冬之交,满载的车队沿着山道踏上了北上的行程。
魁伟雄壮的妖兵们,也都化装成了商队的护卫。如今人族和妖族的矛盾已经极度淡化,只有极少数顽固的妖族才仍然坚持与人类为敌,因此有妖众成为商队护卫,却也不足为奇。
贼兵们纷纷转过头,回望这一片生活多年的土地。
寻梦山下的流民们组成长长的队伍,上来送行。
有人抱着大小头目哭泣送别,有人忧虑于失去了寻梦寨的庇护,今后的日子将会如何,更有人因得知任夭笑已经死于山寨里的内乱而感伤喟叹。
任夭笑一众是匪,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但他们却又庇护了两千多的流民,并且得到了百姓们的真心爱戴。
这人世间的善恶,还当真不是那样好界定。正如任夭笑所说,白乱乱那样的小孩,眼中的世界也太简单了一些。
车队白日行驶,夜间扎营,越过一重又一重被冰雪覆盖的山峦。天气越来越寒冷,空中已见不到雁影。
路上时有大小势力甚至妖族部落设置的关卡,但既然是商队过境,付些钱也便能够过关。狄临剑看重的是寻梦寨这四年积累的兵力,对于金银并不太在意。
吴锋和狄临剑坐在同一驾马车中,一边掀开车帘观赏外头的风景,一边攀谈,渐渐越来越熟络。
两人意气相投,虽然一个是中原武士,一个是魔教妖人,却也能够互相交心。
从狄临剑口中,吴锋得知了目前魔教的格局。
五胡乱华之后,慕容、拓跋等大世家渐渐融入中原人当中,而留在北莽大地上的胡人,以四派势力最大,号称北修罗、东仙台、西安东、南阴魄。
四派当中,仙台魔宗势力最大,支派最多,为目前的魔道第一大派。十数年前,仙台魔宗宗主伊中棠更是发兵西进,越过乌拉尔山,将魔道四大派中的阴魄殿打得俯首称臣。从此仙台掌握了魔道三分之二的力量。伊中棠野心勃勃,一心想要统一魔门,而后聚集北莽全部的力量,南下中原。
而芦名教作为四派中仙台魔宗的附庸,势力范围在北莽中土交界处大草原的东部,辖有一百万以上的人口,其中大部分是牧民,但也有少数人以耕种为生。
吴锋询问了狄临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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