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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轮上的瓦尔登湖-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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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来想去,我不觉得自己会真的开心。但这些都不重要了。我知道自己心底真正在乎的只有一个申请。有一天,冻脚镇的答录机里传来鼻音很重的加拿大口音——留言是给我的,打电话的是航行者鲍勃。我立刻给他回电话。

“那么,这个夏天你愿意加入吗?”鲍勃问。

“你的意思是?”

“你懂的。你想和我一块儿夏天去航行吗?”

“你是说我通过测试,可以当船员了?”

“当然。”

“真的吗?”

“对。”

我乐得又叫又跳,满屋子蹦跶。“好,好,我当然会去!”我喊道。

我本来得留在冻脚镇,再当一个季度的导游,一门心思继续还债,但面前突然出现了一个好机会,一个让我无法拒绝的机遇。我不确定自己的体力能不能支持整段航行,但我确定自己的财务状况良好,欠妈妈的钱已经全部还清,欠政府的债也提前了好几个月的还款进度,所以,这个夏天只属于我。

我在网上查了机票价格,发现光回家的单程票就得600美元,真叫人郁闷。“这可是整整两个星期的工钱啊。”我咕哝道。

2007年5月,离开冻脚镇的前一天,我把一堆家当送了出去——几双鞋子、几件冬衣和一叠书。还用得着的衣服和书被我装进箱子寄回了纽约州的爸妈家。我翻出第一次登蓝云峰用的大号背包,把帐篷、睡袋和野营装备一股脑儿塞了进去。我向营地的人一一道别,还抱了抱乔希(他回到冻脚镇接替我成了导游),祝他登山顺利,还债顺利。

我再一次凝望布鲁克斯山脉。它们是如此鲜活。融化的雪水掠过山脊倾泻而下,涨满小溪,一条条小溪欢快地奔向科尤库克河,让绅士一般的河水发出了豪迈的咆哮;偶尔还会有一只麋鹿透过翠绿的云杉树丛好奇地打量我。这里连空气都是鲜活的,一呼一吸都让我体内的每一个细胞充满清爽、惊喜的活力。这里的一草一木对初来乍到的我曾是那么新奇,现在,它开始给我一种家的归属感。过去的几个月,我一直摩拳擦掌地准备离开这儿,今天终于要走了,心里却有些不舍。我记得自己曾经对智叟村的猎人杰克说,这个地方已经在我身上扎了根。他告诉我:“每个人都会找到属于自己的家。”那时我没听懂他的意思,现在我懂了。我默默许愿,一定会回家。

春日的午后,风和日丽,湛蓝的天空一望无际。我紧张、害怕,却也兴奋得几乎发抖。我走上道尔顿公路,低头看着脚下的碎石道,它一直通向大陆另一头的国度,我长到23岁,还没去过那个地方。

远处传来引擎的轰鸣声,一辆半拖车转过弯道,卷起一团尘土,吭哧吭哧地朝我开来。那时,我回忆着在阿拉斯加度过的日子,想起了智叟村、杰克,想起了北极光、冬季的酷寒,想起了梭罗和詹姆士的雪佛兰“巨无霸”。阿拉斯加教会我:世界上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生活的方式不止一种,工作、居住的方式也可以五花八门,酷寒其实没有想象中那么难熬;它告诉我,在现代社会,虽然海洋不断被石油污染、城市郊区时刻向外扩张,地球上仍有旷野存在。我想到第一次攀登蓝云峰时,自己是怎样战战兢兢地迈出第一步,踏进一片全然未知的领域。今天,我要敞开怀抱,拥抱一个全然未知的世界。

时至今天,我只是一个学生、一个打工仔。在北极圈的极夜里,我曾仰望漆黑的天空,觉得自己可以做得更多。我不想只是找一份固定的工作,领一份糊口的薪水,建立一个稳定的家。我不想当“消费者—资本家机器”上的一个螺栓,也不想混一个无聊的博士学位。当我望着闪烁的繁星时,我仿佛看到了未来的道路。我想做一颗划过天际的彗星,不受任何规范支配、不被任何人的期望所左右,我想凭自己的心意走自己的路。

我深吸一口气,握紧拳头,使劲儿控制住颤抖的双手。这辆车要去哪儿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不知道它会去哪儿。我慢慢地举起胳膊作势招手。我转动手腕,咧嘴一笑,竖起了大拇指,脑子里想到的是曾经低声萦绕耳边的三个词。





第二篇 流浪汉


不受债务拖累,

努力过上自由生活





第八章 搭便车的背包客


2007年5月6日

北美洲

负债:16;000 美元

我坐在沙发上。这里是斯特林村的一间小平房。斯特林村隶属加拿大育空地区,是个只有450人的印第安小村庄。屋子的主人托尼已近中年,这时,他正歪歪斜斜地倒在躺椅上,睡眼惺忪地握着遥控器不停换台,直到真人秀《好友对对碰》出现才停下来。

这是我搭便车流浪的第三个晚上。

电视机前的躺椅上塞满了坐垫,这是屋主人的专属“宝座”。“宝座”上的托尼头发乱成一团,汗衫松松垮垮地套在身上,肚皮上还摇摇晃晃地立着一个啤酒罐——活像落难的特林基特人'27' 首领。中年人本该有自己的一番事业,眼前的男人为什么会变成终日泡在电视机前的酒鬼,懒懒散散,除了“生产”一堆脏衣服什么也不做?

我僵硬地坐在沙发一角,浑身紧绷,手臂死死地扣在膝盖上。一个体重三百多磅的印第安女子紧挨着我。她叫夏琳,年近三十,说话时臀部总是有意无意地擦过我,好像停靠在码头上的船舶,摇摇晃晃地,时不时轻轻碰撞临近的船只。四个小时前,我在村子北边的白马市搭上了夏琳的顺风车。

“托尼,”夏琳说,“你得听我的话,出门走一走,你待在屋里的时间实在太长了。”

“我还在软禁期,”托尼回答,眼睛不由自主地瞥向窗外路过的警车,短短一个小时,这已经是第五辆了,“唉,他们还盯着我呢,我可不能出门,我真不想再蹲大牢了。”

“托尼……我们就到附近的沃森湖走走,办个派对什么的,你也喜欢吧。” 夏琳留恋地补了一句,“你再想想,大伙儿聚在一起拼酒有多痛快啊……”

夏琳讲到一半,便举起放在自己大腿上的手,驾轻就熟地搭在我的腿根上,离禁忌的地方只有几厘米远,吓得我一哆嗦,赶紧悄悄转移阵地。看来,咕咚咕咚地吞了那么多酒,夏琳的那点儿自制力早就所剩无几了。她一进门就扫荡了六罐一箱的葡萄酷乐鸡尾酒,紧接着又干了一瓶龙舌兰,好像烈酒才是润喉的甘露,现在又一罐接一罐地痛饮托尼的科卡尼牌啤酒。

“这么办吧。”说完,她又喝了一大口酒(真奇怪,酒精既没有把她的舌头泡肿,也没有灌晕她的脑子,恰恰相反,她越喝越精神了),“托尼,下次警车从窗口一经过,你就出门往树林里钻,溜到村头等我们。”

托尼凝神听完,好像突然醒了酒。

“我们会开车接你去沃森湖。”夏琳继续劝说,“真是个好主意,对吧?”

“夏琳,我不能开车,”托尼坦白道,“他们把我的驾照没收了。你也不能开,你从进门到现在已经喝六罐酒了。”

作为一个有前科的家伙,托尼的谨慎真令我刮目相看。

可惜夏琳无视托尼的反对,聚精会神地描绘她的美好计划。我坐在一边,默默地问自己:究竟是怎么摊上这种事的?大半夜的,我为什么会困在育空区,跟胡言乱语、疯疯癫癫的酒鬼混在一起?

“托尼,我保证不开车。”夏琳说。

“好吧,那谁开?”他问。

夏琳和托尼不约而同地扭头盯着我。我瞪大眼睛,简直要崩溃了。

把托尼“偷”出斯特林村的任务稀里糊涂地落在了我身上。

加入鲍勃的“复古航行”计划之前,我打算给自己一个月的时间,搭便车从冻脚镇回到5;000英里外的尼亚加拉瀑布城。5月一个晴朗的午后,我走出冻脚镇,站在道尔顿公路边。伸出大拇指的那一刻,我心里酝酿着一个两全其美的计划:搭便车回家不仅是一段新奇的冒险,而且能省则省,不用花多少钱。冻脚镇已经把我打造成了多面手:大自然的爱好者、能干的厨师、出色的导游——最最重要的是一个抠门的混蛋。免费的食宿、免费的理发、捐助箱里的免费衣物把我惯成了一个专业“食客”,蹭吃蹭喝手到擒来。那么,蹭车应该也是无师自通的本领吧?

离开冻脚镇前,我把一项艰巨的任务托给了乔希:万一我失踪了,打电话给我妈妈。要是我不幸言中,他们的对话也不难想象:

乔希:伊格纳斯太太……呃,我有件事必须告诉您。

妈妈:(沉默)

乔希:肯……呃,他,咳咳,搭便车回……然后……

妈妈:什么?!!

乔希:……他在加拿大的育空区失踪了。

(我妈的反应堪比一颗越来越亮的超新星,炫目的光芒过后,超新星在地球上空爆炸了,我们的世界——理所当然地——毁灭了。)

我想了想,觉得只要带够野营装备和干粮,即使迷路、失踪也没什么大碍。于是我把足够撑一星期的干粮塞进了运动包,又把野营装备统统装进了背包,这里面有我新买的单人帐篷、睡袋,还有三条牛仔裤、三件翻领上衣、一件雨衣、洗漱用品、一盒蜡笔、一本《鲁滨孙漂流记》、一把六英寸长的猎刀、一本护照、两百美元现金,一顶黑色的棒球帽,上面印有白色“冻脚镇营地”字样,以及三份地图——阿拉斯加地图、加拿大地图、美国本土四十八个州的地图。假如我一直在路边搭帐篷过夜,用野营炉做饭填肚子,基本不用花半美分就能横穿大陆,回到纽约州家中。

顺利回家固然重要,但我仍希望一生之中能有几周不同寻常的经历,比如,和一些前科犯打成一片,手握猎刀勇斗大灰熊,又或者在旅途陷入爱河。我渴望洗去眼中的懦弱和矜持,彻彻底底地融入未知世界。公路对我而言是一个彻彻底底的未知数,至少在我二十三年的人生里从没搭过便车,也没遇到想搭便车的人,一个都没有。我想知道,我在这个时代、这个年纪能不能凭搭便车辗转回家。

在如今的社会,“搭车客”听起来就像一件布满灰尘的古董,只存在于美国人的记忆里,它和拓荒者、朝圣者、流浪者和西部牛仔一样,象征着更为自由的过去,却也只是种象征,还不如小孩子玩的兵人真实。在欧洲、新西兰和地球上的其他地方,人们大概还能在路边看到搭车客的身影,但在美国,举着大拇指示意搭便车的旅行者已经寥寥无几了。我猜测,原因不是单方面的:第一,从法律上说,有许多州明令禁止搭便车;第二,恐惧心理作祟,许多B级恐怖电影和骇人听闻的报道把人们洗脑了,好像搭上陌生人的车就一定会遭遇强奸、谋杀、分尸(顺序不定);第三,许多年轻人不愿意离开手头的工作,也许是出于还债的考虑,也许是不想失去到手的医疗保险。

我算是幸运的,既没有工作拖后腿,也不在乎第一个和第二个原因。我渴望冒险,什么都不能阻挡我的脚步。但我的的确确害怕未知的旅途。我像其他“Y”一代'28'的新人类一样,自呱呱坠地那天就吮吸着恐惧之神用妄想症调制的乳汁,时时刻刻疑神疑鬼。我们担心——确切地说是深信——自己有一天会遭到猥亵。我小时候要是稍稍露出忧愁的神情,妈妈就会帮我仔细察看一番,还紧张地问:“肯,是不是有人……摸了你?”大人们时刻不忘提醒,如果有陌生人接近我,给我糖果吃,或是用诡异的眼神瞧我,那他很可能是想“摸我”。成长的过程中,我一直纳闷,为什么人人都想摸我?(可惜等我到了盼望别人“摸我”的年纪,这个烦恼立刻烟消云散了。)

万圣节讨回来的糖果,但凡包装可疑的,立刻就被大人扔得远远的,生怕有人在里面注射了艾滋病毒;要是没大人陪着,我和弟弟绝对不能骑车去超市和便利店买东西,就连人多的街道都不能自个儿去。许多年来,我们只能在家附近一带活动,仿佛出演了恐怖电影《神秘村》的现实版,谨守“不得走出村庄!”的规矩,好像真有一群未知“生物”镇守在外边,把我们困在界内,保证我们的安全,又吓得我们两腿发抖,让我们活得味同嚼蜡。

长大后,我耳边的警告声并不比儿时少,家人总说“时代不同啦”,言下之意是,有些事放在过去是冒险,放在现代却是疯子才会做的自杀行为。仿佛那些逍遥法外的强奸犯、恋童猥亵犯、蒙面黑帮到了21世纪才突然冒出来。

在冻脚镇待了一年,我的戒备并没有放松,但已经产生了怀疑:过去大人灌输给我的一切究竟是对是错?也许,眼下正是我自己找出答案的时候。

第一天搭便车,我的大拇指都僵了。第一辆经过的是半拖车,它慢吞吞地朝我开来,卷起一片飞沙走石,我赶紧扭头护住眼睛,哪还顾得上搭车。接着,我原地等了十二个小时,眼睁睁看着十七辆卡车从面前开过(也许搭便车的计划根本就是异想天开……)我只得先走回冻脚镇,再作打算。第二天上午,我总算在餐厅里找到一个往南走的卡车司机,说服他载我一程。

司机名叫德克,沿道尔顿公路跑长途,经常在冻脚镇歇脚。他今年三十好几了,戴着一顶脏兮兮的棒球帽,披着一件法兰绒衬衣,扣子一开到底,牛仔裤上沾满了油渍。他留着一撮罪犯惯有的山羊胡,言谈举止沉稳自信,跟他的形象还挺搭的。

在咖啡因的刺激下,德克走得特别快,我三步并作两步才跟上。德克说他正需要有个人和他聊天,好撑起精神一路开回北极市(距此270英里)的家中。

途中,德克滔滔不绝地把私事一股脑儿告诉了我。(他还承认自己曾被警方通缉,起因是他分别在两个州犯了“轻”罪,还在第三个州犯下了谋杀罪!)他还跟我谈论其他卡车司机、他的家庭、他对自动武器的痴迷、他讨厌的“斯巴鲁”汽车,还对进化论的观点嗤之以鼻。德克几乎无话不谈,甚至细致地描述了他妻子的隐私。他告诉我,他很爱自己的妻子和孩子们(只是夫妻生活有些不合拍),还说有一阵子他总爱把脱衣舞娘引上车,还警告她们:“上了我的车,就得让我上。”谢天谢地,他让我上车时没说这话。

接着,德克用阴沉的语气告诉我,在他小的时候,他父亲猥亵了他妹妹。最近,德克威胁那个老家伙离他的孩子们远点,不然就宰了他。我一阵语塞,正不知说什么好,德克忽然吹了声口哨,情绪又高涨起来:“你知道我在想什么吗?‘突——突突突突突突’!”他唾沫飞溅地模仿着冲锋枪的射击声,一边摆出20世纪30年代黑帮成员的握枪姿势,然后告诉我,他出车前花1,300美元邮购了一把冲锋枪,现在该寄到了。“到家以后,我们可以到矿坑里过把瘾。”他说。

七个小时后,德克把我带回家,向我介绍他漂亮的妻子,还有九岁的儿子凯文、六岁的女儿凯拉。我和他们家的圣伯纳德犬成了好伙计,又陪凯文和凯拉玩“猫捉老鼠”的游戏。德克一家请我留下来吃晚餐,主食是干酪和薄脆饼。

吃完晚饭,德克把新买的冲锋枪组装起来,开车带我去矿坑试枪。一想到马上要碰上了膛的真枪,我怯懦的性子好像又占了上风。

德克打了几发子弹,扭头问我:“你想试试吗?”

我扣了一下扳机,一股意想不到的兴奋感冲上我的胸口。好吧,这感觉真不赖。我手指搭着扳机,“突突突突突突”,一口气打光了子弹。

这恐怕是我过得最棒的一天了。

第二天,我遇到了吉姆。吉姆是住在附近森林的猎人,他对我说:“要说玩枪的本事,你绝不可能比女人强。就算是第一次摸枪的女人,也比半数以上的男人射得更准、更狠。”他路过一个印第安村庄,在一所学校门前把我放下车。

脚下还是阿拉斯加的地盘,下一座城镇叫托克。我坐在路边,举着一张纸牌,上面写着我的目的地——托克。“嗨——”几个十六七岁的女生走过我身边,轻佻地冲我打招呼,一边咯咯直笑。到现在为止,我遇到的司机都是中年汉子,可我忽然生出一种浪漫的幻想,盼望在亚北极地区邂逅一位女司机,她穿着紧身背心和牛仔裤,魅力十足。然后我们一见钟情,一夜过后就得各奔东西,伤心不已……现在我选择的这条路已经摆脱了朝九晚五、“神圣不可违逆”的日程表,接下来要做的是彻底打破陈规,解开拘束,把它们统统抛到外太空去,就像激动之时抛开累赘的外衣一样。

可惜下一位车主名叫莱尼,是个中年的印第安壮汉,并不是我梦中的黑发美人,车也是一辆破破烂烂的小卡车。我在副驾驶座上坐稳,有点嫌弃莱尼夸张的笑脸和含混不清的口音。但我还是系上安全带,强压下心中的恐惧,暗暗祈祷他只“磕”了点迷幻剂。莱尼正好要到托克镇给这辆破车换轮胎,他原来开的卡车已经送给儿子当毕业礼物了。真是份奇怪的礼物,我心想。按莱尼自己的说法,他儿子之前差点把他揍得“屁滚尿流”,因为他们都“磕嗨”了。也许这都是莱尼自作自受。他向我坦言自己确实没有当爹的样子,又嘟囔头晕得厉害,没多久,还用一种若无其事的口吻说自己“刚出来”。我猜想,那是指刚“出狱”吧。我眼看莱尼小口小口抿着碳酸饮料,好奇他之前“磕”的药里究竟有几种化学元素。

车子沿着爱尔肯公路行驶,两旁是郁郁葱葱的云杉林。莱尼又一次说起他在联邦监狱里服刑十八个月的事儿,起因竟是杀了一只白头鹰。我问他,白头鹰已经不属于保护动物了,怎么还判得那么重,他解释说这刑期是累加起来的,因为他屁股后面还跟着一长串酒后驾车的罚单——这正是我最担心的啊。

这趟搭车之旅,我先是遇上了一位前重刑犯,紧接着是猎人,现在又和一位嗜好“嗑药”的前罪犯兼猎人同行,眼睁睁看这辆破车一次又一次压过黄线。车子的速度大概是60英里/小时,我在脑子里演绎了一遍开门、跳车、肩膀着地、蜷身、翻滚的动作,觉得跳车逃跑的存活几率比留在莱尼旁边高一些。

可我还是老老实实地待在了副驾驶座上。莱尼最后在托克镇停了车,还祝我一路顺风。

当天晚上,我在路边搭起单人帐篷过夜。第二天起来,用野营炉煮了一锅燕麦粥,加了些蔓越莓干。养足精神、填饱肚子之后,我用大大的硬纸牌做了张醒目的牌子,上面写着“加拿大”,还在正中心画了一片鲜红的枫叶。四周的山峰连绵起伏,越往南越是白得耀眼,不过,其他地方早已披上了鲜艳的绿装,森林、丘陵、苔原,无不生机盎然。不经意间,春日温暖的气息已经感化了冬季的万里冰封。

我又搭了一次便车,来到加拿大境内的育空区,此刻,我坐在白马市的路边等车。在偏远的荒野里,白马市简直就是一座凭空冒出的大都会。夏琳就是在这儿停下轿车,搭上我的。她打算往南走一百多英里,到斯特林村参加一场为准妈妈办的派对,庆祝即将到来的新生命。夏琳说她要为派对“热身”,于是把车钥匙塞给我,自顾自地开始喝酒了。这么相信素昧平生的搭车客?我虽然觉得古怪,但更庆幸自己搭上顺风车,既然她想喝酒,那就由我开车好了。要不是夏琳坚持把车窗全打开,这趟旅行就完美了。

“你真的不冷吗?”我被大风吹得浑身发抖。

“不冷啊,”她咯咯地笑道,“我可是育空区的女孩哟!”

我一边开车一边听夏琳手舞足蹈地讲述当社工的经历,“等等,等等!”她突然叫道,“在前面的野营地转弯,我要见几个朋友。”

难怪……她一开始就算计好了吧,我真是后知后觉。可我还是照她的意思把车开进野营地,等着她和蹿出来的同伙把我踢下车,抢走我的背包,扒下我的衣服,堵住我的嘴巴,狠狠地嘲笑我的熊样,还击掌欢呼。

结果,夏琳进去和朋友们打了几声招呼就上车了,什么也没发生。

我们到达斯特林村时已近午夜。昏暗的街道上只有几个瘦高的男人在一罐罐地喝啤酒,嘻嘻哈哈地说着荤段子。我身处异地,周围一张熟面孔也没有,自然想尽快离开夏琳,尽快离开斯特林村,但我又觉得有义务送夏琳到目的地。

我们敲开了托尼家的门,再后来,夏琳提议我们把托尼“偷”出斯特林村。我觉得今晚自己的运气已经耗尽了,没法儿再赌下去了。我跟着他俩走到车旁,车门一开,我立刻抓起背包道别:“夏琳,很高兴认识你,多谢你搭我一程。但我真的该走了,抱歉不能帮你和托尼了。”夏琳一再求我留下来,我一步步往后退,猛地转身,飞快地往远处走。这条路黑漆漆的,两边都是掉光了叶子的白桦树,真像一具具苍白的骷髅架子。我沿路一直走到一条河边,搭起帐篷,哆哆嗦嗦地钻进睡袋取暖,心想,放弃吧。这才几天,我已经搭上了重刑犯、杀人犯、酒鬼和毒虫的车,他们每个人都向我倾诉了一段沉重的过往,这些往事充斥着贫穷、苦痛,甚至强暴和虐童的罪行。也许这个地方就没有清清白白的人,也许我从小听到大的警告并不是危言耸听,也许我应该立刻回白马市,安安稳稳地乘飞机回家。但我又想,我还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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