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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我如星君似月-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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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笑容恰似无情的刀光,一寸寸地剜却着他的心。

    董清歌将酒杯放到唇边,正要饮下。

    殷湛却一把夺过。

    “既是如此,殷某谢过董大小姐的美意。”

    殷湛一点点地将酒杯贴到唇上,看着她,唇角勾起魅惑人心的笑,眼里是过往有过的宠溺。

    董清歌恍惚了一瞬,手指在一根根地缩紧。

    她痛恨他这个样子。

    就是他偶尔流露的这种神情,才会让过去的她一直活在自己编织的幻梦中。

    而经历过那么多,她现在很清楚,眼前的这个人,是个刽子手。

    她只需要为自己的孩儿报仇。

    于是,董清歌眼睁睁地看着殷湛饮尽杯中酒,带着大仇得报的快意。

    殷湛的面色却骤然一沉,握住酒杯的手轻颤。

    辛辣的滋味过后,是无尽的苦涩。

    这竟是……

    其实,从她进来的那一刻,他就已猜到。

    可猜测被证实的时候,他还是被泼了一盆凉水。

    他品过的酒不在少数,这却是最苦的一杯。

    刹那间,殷湛的心中寒凉,眼里是一片荒芜。

    “你希望我死?”

    董清歌盈盈浅笑在顷刻间,僵硬住,声音如水面上冷冷相触的碎冰:“没错,我希望你死!要不然,谁来给宝儿陪葬!像你们这种没有心的人,我巴不得你们全都下地狱!”

    殷湛这才看清,她深藏在笑容下的恨意。

    她的一举一动,一字一句都在猛烈撞击着他的心房,让他心底渐渐滋生出绝望。

    他宛如处在荒漠中,饱受烈日的炙烤,无论如何都找不到绿洲。

    “你就这么恨我?”他强撑着一口气问道,透着无尽的悲凉。

    “恨?难道不应该吗?”董清歌目光里含了无限的痛意,只觉满口的铁腥味,身体从里到外,全都细细密密的伤口。

    随后,她轻轻地解开外衣,手指抚过肩背上的几道鞭痕,“这里,是被你送到诏狱后,我挨了一天一夜的毒打,所留下的痕迹!”

    “这里,是当时往生崖上,你送给我的一箭,我受了七天七夜的煎熬,才从生死线上被拉回来!”随着衣裳从肩膀滑落,心口处一道已凝结的狰狞疤痕露出,董清歌指着它,说出的话,字字泣血。

    “因为它们的存在,我现在每天晚上闭上眼睛,都是挥之不去的可怕画面,我怕我做噩梦,所以,我每天晚上都强迫自己保持清醒,至少要清醒着,找你们报仇!”

    道道伤痕,触目惊心。

    四目相对间,冰火交融,不死不休。

    殷湛的呼吸一窒,他从未想过自己已经在她的身体和心里留下如此多的伤痕。

    她本来应该养尊处优的千金小姐,却因为他,成了这副模样。

    而这些,他并不能代她受过。

    心抽搐成一团,又被狠狠地撕扯开,让其血肉模糊。

    牢房外,乍起几声惊雷,一口黑血从殷湛口中呕出。

    “对不起……”无论他再如何告诉自己,不能在她面前心软,这几个字还是从他口中吐露出声。

正文 第十九章 是你逼我

    “道歉有什么用!”殷湛的歉意在董清歌看来不值一提,反而令她更加心痛难忍。

    “殷湛,嫁给你以后,父亲不愿认我,我背负了三年的骂名,可我从不在乎。我努力地持家相夫教子,觉得有我的夫君怜惜我就够了。”

    “后来,你还是不愿意正眼看我,那个时候,我觉得你不怎么喜欢我,我也没关系,至少我还有孩子。”

    “可结果呢,你把孩子亲手送给其他人屠戮!你知道见到他那具残破的尸身时,我的心有多痛吗!就算你从不愿意抱一下他,可他毕竟是你的亲骨肉,你怎么下得了手!”

    “拜你所赐,我现在真的什么都没有了。我从没有对不起你,你却一而再再而三地逼我!这都是你逼我!你逼我的!”

    雷声轰鸣,一道闪电透入牢房上的小窗,似利剑劈在殷湛的脸上,让他脸色逐渐发黑,心里的悲恸交加,却只能独自品尝这这份苦涩。

    “对不起……”殷湛又喃喃念道,可说一千个“对不起”都无济于事。

    毒血在不断地涌上心头,他握紧拳头,运功,强压下流动的血液,用最温和的语调抬头说道:“清歌,你过来,我跟你说几句话。”

    董清歌没有过去,如冰雕般站着,冷冽入骨的目光,如同在看几世的仇人。

    殷湛努力地挤出笑容,却满是悲戚,“清歌,你跟三王爷离开以后,往南边走,那里是司礼监势力还没影响到地方。至于薛静晚,你不要去管,自然会有人替你收拾她。”

    董清歌怔了怔。

    而后,她仿佛听到天下最大的笑话一般,全身都颤动不止。

    她一个字都不信。魔鬼戴上面具后,还是魔鬼。

    “殷湛,你何必需要再跟我惺惺作态。你以为你现在跟我说这些,我就会原谅你吗?我告诉你,你欠我的,我下辈子都记得!我不会原谅你!永远都不会!”董清歌扶着墙面,堪堪稳定身子。

    说完,她便跌跌撞撞地跑出去,再也没有回头。

    永远都不会原谅他!

    殷湛的耳畔开始轰鸣,好似下一刻,就会被炸裂。

    漆黑的角落里,殷湛胸痛欲裂,豆大的汗珠不断滴落。

    他抓住斑驳的墙面,生生地抠下一块砖泥。

    如果能让她解恨,一杯毒酒又何妨。

    可她的回答,竟然是永远都不会原谅他。

    蚀骨的心痛,让他不由得为曾经的想法感到懊悔。

    殷湛险些昏厥。

    趁着意识尚存,他看了董清歌最后一眼。

    直到董清歌的身影消失在牢房门口,他才安心地阖眼,再无意识。

    响雷滚滚,空中,一道道闪电划过,鞭笞着世间的人心。

    董清歌出了天牢,漫无目的地跑入漫天的飞雪中。

    她杀了殷湛!

    她亲手杀了这个将她推入深渊的人!

    可是,她不知道,如今的自己,还能去哪里。

    不知道,应该求生还是求死。

    更不知道,向谁求生,向谁求死。

    这时,一个人影挡在了她的面前。

    “清歌,你怎么了?”薛珩扣住她的双肩,强迫她冷静下来。

    “我杀了他!我杀了他!”董清歌颤着音,惶恐地抱住头,像找不到轮回渡口的曼珠沙华。

    “你杀了谁?”薛珩更为焦灼。

    随后,他想到一个可能,全身打了个激灵。

    “难道是殷湛?”

正文 第二十章 我杀了他

    董清歌点头。

    她死死地咬着唇瓣,眼中,深切的恨意和痛楚,如涟漪般,一圈圈扩散开。

    薛珩顿感震惊,迟迟说不出来话来。

    “清歌,你怎么可以去杀他?”

    董清歌咬牙道:“他为了薛静晚,害死了我们的孩子……”

    薛珩微诧。

    “清歌,你真是糊涂,你不知道……”

    话说到一半,他又止住。

    平复了半天心绪,薛珩才继续说:“你把解药给我,我现在赶回去给他,说不定他还有救。”

    “不行……”董清歌的牙齿发抖,面色愈发得苍白。

    她好不容易才有机会将他施加在她身上的痛苦,还给他,怎么能够又去救他。

    不然,她如何对得起自己,对得起死去的孩子。

    “你……”薛珩不知该如何是好。

    但是,他清楚地明白,若是有一天董清歌得知一切,定会为今日所做的事后悔。

    况且,殷湛若是真的死了,他不能保证,董清歌是不是也会活不下去。

    “清歌,把解药给他,我带你离开这个伤心之地,你就不会再见到让你痛恨的人了!你没必要为不相干的人,背上人命债!”

    董清歌哆嗦着手,掏出解药。

    在递给薛珩的时候,她又想收回,却被薛珩迅速地夺了过去。

    董清歌的心里一阵自责和慌乱。

    她对不起孩子,不能报仇,真是没有用。

    “三王爷,我不想再继续待在这里了,不想再见到那些人了,你带我走,带我走吧!”董清歌抓住薛珩的手,拼命地在寻找一丝解脱。

    这正是薛珩所想,他刚想说话,却见董清歌忽地剧烈咳嗽几声,吐出一口鲜血,便晕倒在地,不省人事。

    薛珩大骇,一手扶住她的身子,一手放在她的额头上试探。

    烫的惊人。

    私宅里,熏笼往外冒出热气。

    薛珩给殷湛送去解药后,就急着回来。

    大夫一个接一个地急匆匆地步入房间,隔着帷幔,为董清歌悬丝诊脉。

    只见每个大夫额头上都遍布汗珠,对薛珩禀道:“三王爷,这位姑娘体内的寒气本就过重,身子骨太弱,加上旧伤未愈,心绪起伏过大,如今的病情加重,恐难医治。”

    “不管如何,都要将她治好。治好了她,你们想要多少赏银都行!”薛珩紧张不安,没了一贯的矜贵温雅。

    “三王爷,小的医术再高明,也只能减轻她的痛苦,却不能根治。而且,心病还须心药医,这位姑娘急火攻心,心中的病痛也不轻,还需要看她自己。”

    “三王爷,她需要一味救命灵药,而且,若是她自己不愿走出,就算是大罗神仙,也救不了她。”

    “三王爷,小的实在是无能无力啊!”

    大夫说的每一个字都像尖锐的针,扎入薛珩的心里。

    薛珩如鲠在喉,僵滞了一会。

    送走最后一位大夫后,他走到榻边,撩起帷幔,只见董清歌冷汗涔涔,即使盖了几床被子,仍在不停地打着哆嗦。

    口中念着一个名字,声音轻的几不可闻。

    薛珩听到了。

    他无奈地叹息,世上,恐怕只有一样东西能够救她的命,只有一个人能解她的心病。

正文 第二十一章 谈个条件

    薛珩再去找了一次殷湛,跟殷湛说明来意。

    救董清歌所需要的灵药,是千年天山雪莲,世上仅有一株,生长在夜郎国。

    传说,这天山雪莲千年才开一次花,有起死回生之效。

    几年前,夜郎国将它进贡给大魏,大魏皇帝赏给了最疼爱的孙女薛静晚。

    薛静晚的生父是当朝太子,在她刚出生前,太子就已故去,出生后没多久,太子妃也追随太子而去。

    因而,当今皇帝怜惜她,对她格外宠爱,在十七年的岁月里,赏赐了她许多奇珍异宝,其中,就包括这天山雪莲。

    这一晚,阴冷潮湿的天牢里。

    薛静晚带着不可一世的高傲,踱入牢房,轻嗤一声:“殷湛,早在你入狱前,本宫就对你说过,你会有求于本宫的时候。”

    殷湛面目憔悴,唇色发乌,半倚在墙面上,尚且恢复了一丝意识。

    “我是有求于公主,希望公主能将你手上的天山雪莲给我。”

    “原来是为了这个。”即使不是求她放了他,可薛静晚依旧很满意。只要达到她的目的就行。

    她笑道:“本宫可以给你,但有个条件,你必须要求我。”

    当她给殷湛下了药,一丝不挂地躺在榻上,他都不愿碰她时,她便明白,他对她根本没有一丝一毫的感情!

    那一瞬间,她的心跌入谷底。

    她不断地欺骗自己,他是正人君子,坐怀不乱。

    可是,当年,董清歌对他下药,他却上钩了。

    她确切地明白,原来他心里的人,一直都不是她……

    而从小到大,只要是她想要的东西,没有一样是得不到的。

    这回,也绝不应该有意外,她怎么能输给一个死去的女人。

    所以,她诬陷他,让他入天牢,只是,想逼他娶她。

    殷湛转眸,盯着她娇艳的脸颊,沉默良久。

    随后,他的唇边挤出一抹笑容,一字一句道:“能娶到公主这般佳人,是殷某此生修来的福气。”

    言罢,薛静晚倏地大笑出声,眉眼弯弯,夹杂着十足的讽刺。

    “殷湛,我以为你心里的人会是董清歌,可没想到,你最爱的人还是你自己。为此,你可以狠心地杀死深爱的女人,不给自己留下任何的软肋。”

    “可惜,那个贱人到死都不知道你对她的感情。”

    “殷湛,你当真是这世上对她最有情,却又最凉薄的人啊!”

    殷湛自嘲般地想,有情却又绝情?

    好像,他的确是如此。到死都要跟我在一起。”

    须臾,薛静晚的笑意凉了些,依靠在他的肩头,低喃道:“可是,那又怎么样?你终究还是要娶我,你

    此时的薛静晚,根本不知道,将来等待着她的会是什么样的命运。

    董清歌在生死关头被救了过来,是薛静晚那株天山雪莲的功劳。

    当天夜里,殷湛就被释放。

    由于体内残留着余毒,殷湛回了一趟殷府后,坐在轮椅上,来到薛珩的私宅。

    与此同时,他抱了一把古琴过来,准备为她弹一支诀别的曲子。

正文 第二十二章 这是永别

    董清歌躺在榻上,与殷湛仅仅只有一帘之隔。

    殷湛望向床榻,平静的凤眸下,波涛汹涌。

    随后,他用帕子认真地擦拭过古琴上的灰尘,再细细地拂过琴上的纹路。

    修长的手指撩拨琴弦,跌宕悠扬的琴音已从指下,流泻而出。

    三年前,上元灯会那天,他最初见到董清歌的时候,虽曾有过一丝心动,但并没有将她真正放在心上。

    直到成亲后,一个风雪夜,他从外面归来,浑身带着杀伐的戾气。

    来到院中时,却听到一阵琴音飘出。

    窗子微微敞开,屋里焚着香,董清歌坐在窗前,信手弹琴。

    她弹的一曲《流水》,窗外的雪花,随风吹拂到她的脸颊上,显得格外清灵而澄净。

    他自小便会弹琴,自是觉得拿多了刀的手,再不配去碰琴这种圣洁飘逸的东西。

    而董清歌的琴音瞬间洗涤了他身上的戾气。

    他的目光和心,从此,也全都移不开了。

    琴音在殷湛的手下徐徐变幻,从山水相依,到渔舟轻唱,余音袅袅,绕梁不绝,逐渐盘亘在董清歌的心口。

    她紧紧阖着双目,陷在梦魇里,追寻着一个身穿飞鱼服的背影,步履未停。

    良久,一个名字,终于冲破枷锁,破喉而出。

    “殷湛!”她想抓住他的衣袍,衣袍却从她的指尖划过。

    须臾,他的身影已从眼前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满目的红色,是他与薛静晚大婚的画面。

    半梦半醒时,董清歌无助地啜泣。

    “殷湛,你知不知道,从第一眼见到你开始,我就有多喜欢你。”

    “殷湛,为何你喜欢的是十一公主,却一次次地给了我错觉……”

    “殷湛,我们的孩子没有了,是你亲手杀的……”

    “殷湛,为什么死的是他,而不是我……”

    ……

    董清歌的声音一字不落地闯入殷湛的耳里,灼烧着他的心扉。

    “噗——”

    一根琴弦骤断,殷湛的身子往前一倾,一大口乌黑的血液迸溅在古琴上,添了一抹异样的妖色。

    薛珩听到异响,从外头奔进屋里来,只见殷湛的面泛白,唇边残留着几抹血渍。

    他方才只觉那曲子能紧扣住每一个人的心,却没想到,殷湛为了唤醒清歌,是在以心血渡曲。

    “送我回去……”殷湛支撑着自己,坐起来,极力地不想表现出他的失态。

    薛珩动了动唇,犹豫着问道:“你舍弃天山雪莲,花了这么大的代价来救她,难道不准备再见她一眼?”

    “不了。你带着他们尽早离开京城,以后,不要再踏入京城半步。”殷湛说罢,缓慢地推着轮椅,出了屋外。

    飞雪漫天,雪花落在他的肩头,四周白得晶莹剔透,好似那年的冬天。

    殷湛伸手,从肩头挑了朵雪花细瞧,凤眸里盛满涟漪的光彩。

    雪花在指尖融化,殷湛的眼皮子一点一点地阖上,到最后,再也睁不开,眼前只浮现出一张清丽的容颜。

    再见了,清歌。

    不对,应该是永别了。

正文 第二十三章 不哭不哭

    薛珩带着董清歌来到千里之外的江南,坐落在山水间的名城钱塘,以瓷器商的身份定居。

    他告诉她,是大夫医好了她。

    初来钱塘城的时候,董清歌一直沉默不语,只将自己关在屋子里。

    薛珩不断地开解她,后来,发现了唯一一件能令她感兴趣的事。

    学医术。

    董清歌从小接触过医术,但因为女子学医,向来为世人所不耻,再加上她过去又是相府千金,便放弃了。

    在钱塘城过了一段日子后,他们认识了一位老大夫,前阵子,她又是大病初愈,便天天往老大夫的医馆跑。

    一开始,只是帮着老大夫抓药,久而久之,她也能为前来医馆的患疾之人诊断。

    时光荏苒,白驹过隙。

    一年的时间,悄然过去。

    第二年的春天如期来临,湖边的柳条抽出绿芽,桃树上的花骨朵隐隐可见。

    在这一天晚上,薛珩晚上回来时,带回了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娃娃。

    “清歌,我今天出门,在路边捡到这个孩子,看着怪可怜的,今后,我们就收养了他吧。”

    董清歌刚从医馆回来,抬头,见到小娃娃。

    小娃娃穿着质地上乘的衣裳,脚蹬着鹿皮小靴,脖子上挂了璎珞。看上去,应该是哪个大户人家不要的孩子。

    此刻,他正睁着一双晶莹明亮的大眼睛,好奇地看着董清歌。

    董清歌犹豫了一瞬,眸色微凝。

    随后,她别过头,一言不发地从薛珩身边走过。

    “你喜欢就好。”

    薛珩见状,没多说什么。

    他明白,当年的记忆太过深刻,董清歌至今见到小孩子,都还会有阴影。

    这时,小娃娃忽然抬头,奶声奶气地问薛珩:“爹爹,娘亲是不喜欢我吗?”

    董清歌一愣,她没有想到,薛珩都已经让这孩子喊她娘亲了。

    薛珩摸摸小娃娃的小脑袋,亲和地笑道:“你娘亲没有不喜欢你,她只是今天有点累,暂时不能陪你。”

    而他一说完,小娃娃就小跑到董清歌身侧,拽住她的裙角,嘴里说着不太连贯的话。

    “娘亲,我会唱歌,我唱歌给你听,你是不是就不累了?”

    说着,他便咿咿呀呀地唱着一首童谣。

    他唱得磕磕碰碰,可董清歌的听着听着,红了双眼。

    曾经,宝儿闹着不肯睡的时候,她也是这样唱歌给他听。

    “你几岁了?”她哽咽着问,捏着棉布门帘的手僵在半空中。

    “爹爹说我有两岁了。”小娃娃笨拙地比划着两根手指。

    如果宝儿还活着,应该也有两岁了。

    心口上的伤疤再次裂开,董清歌的眼泪就不受控制地掉了下来。

    忽见手背上有一滴眼泪,小娃娃仰起头,眨巴着眼睛,不知所措。

    “娘亲,你怎么哭了,是不是我唱的不好听?”

    他费劲地踮起脚,想学着大人的样子,为她拭泪。

    “不哭不哭,娘亲不喜欢,我就不唱,我帮娘亲擦擦泪。”

    而小胖手怎么都够不着,他愈发着急,险些往后摔去。

    董清歌反应过来,及时拉住了他。

    “没有,你唱的很好听。”董清歌一边抹着泪,一边蹲下问:“你有名字吗?”

    小娃娃稚气又认真地点头:“有,爹爹说,我就叫承意。”

    承意?董清歌想起,当初,孩子只有一个乳名,还没来得及起名就已夭折。

    或许,这个孩子跟她有缘,才会来到她的身边。

    “好,你以后就叫承意。”她紧紧地抱住他,如获至宝般。

    一旁的薛珩见到此情此景,露出一抹释然的笑容。

正文 第二十四章 京中剧变

    自从小承意出现后,董清歌的日子明媚了很多。

    不在医馆的时候,她会带着小承意去西子湖边转上一圈,指着花花草草和山山水水,跟他讲诉着世间万物。

    相较从前,她笑的次数越来越多,颊侧漾起的梨涡,融入了江南的水墨里。

    这天,薛珩不在家,董清歌将小承意也带到了医馆中。

    这日的患疾之人格外得多,在医馆外,排起长龙。

    直到黄昏日落,门外还是有许多待诊的人。

    董清歌忙得焦头烂额,一时间,没顾上小承意。

    等她忙完,想找人时,发现小承意不见了。

    董清歌心中一急,跑到外面去找。

    “承意,你在哪里?”夜幕降临,她仍然没有见到人。

    就在她在街市上,东张西望时,身后有奶声奶气的声音在叫道:“娘亲,我在这里。”

    董清歌回头,见到是小承意,才没那么紧张。

    在小承意身边,还站着一位处在不惑之年,身着赭色锦袍的男子。

    不过,她暂时没有注意到,跑过去抱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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