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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美女校长-第37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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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像是此刻才认识叶欢,这华夏人,可不是什么善良的雏儿。他邪恶,强大,无耻,卑劣,一如魔鬼。
想想自己一开始还想蛊惑叶欢,就连爱丽丝自己都觉得,自己的行径还真是愚蠢得令人发笑呐。
叶欢道:“爱丽丝小姐,我没有心情倾听你所谓的心路历程。也不想知道,你的世界观,价值观,爱情观。你在我眼里,无非就是一件货品而已。我想把一个货品带回去,你觉得我会咨询货品的意见嘛?”
“你……”
爱丽丝只来得及说出一个字,在瞬间,她就来不及说什么了。她咬牙切齿,感觉到的是天旋地转。
因为,接下来,叶欢将她扛在了肩膀,大手拍了拍她挺翘的屁股,在啪啪的声响中,扛着爱丽丝往回走。
爱丽哭无泪,不停地拍打着叶欢的后背,口中谩骂不停。
叶欢扛着爱丽丝回来了,在过程中,爱丽丝已经耗光了力气,只剩下一种欲哭无泪的表情。
叶欢将爱丽丝丢在地上,直接砸晕过去,拍拍手,冲白瑞德几个人道:“带回来了。”
白瑞德几人确实愣了愣,开口道:“叶先生,你怎么把她带回来的。”
“谈了谈人生,谈了谈理想……然后,就被我说服了。小女孩嘛,都是要好好倾诉的,要有耐心。”
“有道理,有道理。”白瑞德几人纷纷附和,洛安走过来,看了看地上昏迷的爱丽丝,然后道:“叶先生,我们抓住了一个人。”
“喔,什么人呐?”
“他说他叫弗兰克。”
“啊!”叶欢眼前一亮,他也颇想见见这个可以令自己自惭形秽的男人。
“人在哪里?快带我去。”
“就在大树后面绑着呢。”
叶欢走过去,看到了一个人被绑在树上,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弗兰克。在看到他模样的时候,叶欢怔了怔,很久没有回过神来。
阳光般的金发,古希腊雕塑一般的脸庞,文艺复兴时期艺术家的悲剧气质……
这一切,都是爱丽丝口中说的。然后叶欢此刻见到的这人是什么模样呢?
从种族学角度来说,白人总是比黄种人更高些的。比如说,叶欢一米七出头的身高,在国内可以说是普通,而放在白种人中,那就是矮子了。
而现在,这个弗兰克身高大概也就是一米六多些。然后,他体型浑圆,其实是个胖子,邋里邋遢的胡须,乱糟糟的。模样嘛,一种贴切的比喻,类似于中的矮人。
阳光,雕塑,文艺复兴……假如说有任何一个形容词,可以放在眼前的弗兰克身上,叶欢都感觉是日了狗一般。
“你叫弗兰克?”叶欢问。
“是我,是我。”弗兰克急忙点头,道:“求求你不要杀我!”
叶欢依旧难以置信,心想这世间同名同姓的也是有的。他再开口问道:“那么,你认不认识一个叫爱丽丝的女人?”
“知道,她是我的女人嘛!”弗兰克有些得意。
叶欢晃了晃身子,幸亏张白凤扶住了他,叶欢才没有因为世界观刷新而晕倒。
叶欢轻咳一声,稳住心神道:“好吧,弗兰克先生,现在聊聊和爱丽丝小姐的爱情之路吧?”
弗兰克倒是没有隐瞒,据他所说,他和爱丽丝是在酒吧认识的。当时认识的第一天,爱丽丝就被他身上的忧郁气质所吸引,深深的坠入了爱河。
“咳咳。”叶欢道:“弗兰克先生,无意诋毁,但是你的相貌……你觉得一个女人对你一见钟情的概率有多高?更何况,是爱丽丝那种女人。”
“nonono,这你就不懂了。一个男人重要的不是外表,而是由内向外散发的气质。”弗兰克道:“爱丽丝是一个有品位有修养的女人,对于这种女人,你也赢过对她说有品味的话。”
“什么是有品味的话?”叶欢不耻下问道。
“忽悠,狠狠地忽悠他!”弗兰克将头一扬,干脆道。
第九百七十九章 他……大概死于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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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七十九章
“忽悠,忽悠她!”弗兰克高昂着头,得意道。
叶欢必须承认,英文之中,应该是没有忽悠这个词的,弗兰克说的是kid之类的词。但叶欢认为此次此刻,翻译为忽悠是最恰当的。
叶欢道:“弗兰克先生,我不得不请教,你这模样,是怎样把爱丽丝追到手的。”
“能不能先将我解开?”弗兰克道。
叶欢还真有几分不耻下问的意思,挥挥手道:“解开。”
在脱离束缚之后,弗兰克扭了扭手腕,显得更加得意,他好为人师的冲叶欢道:“这一点你就不懂。男人最重要的不是长相,而是女人喜不喜欢你。如果一个女人不喜欢你,你就是阿汤哥,女人也会觉得你只有外表。而一个女人喜欢你的时候,你就算丑陋得像哥斯拉,她们也会觉得你强大。这么说吧,男人只要负责自信就好了,其他,女人会帮你自动脑补的。”
“你邋里邋遢,女人会说你不修边幅,你不务正业,女人会说你追逐梦想,你追名逐利,女人会说你有事业心……”
叶欢当真是被好好的上了一课,就连洛安也是一副倾听的模样,恨不得掏出一个小本记笔记了。
“男人要明白,靠真心打动一个女人是不行的。就算你每天都送玫瑰,无微不至的帮她做好一切,也是没有用处的。这是高中生的爱情观,女人是靠征服,而不是打动。试问,有任何一个女人,为因为你对她好,而被征服嘛?真的想要征服一个女人,就得让女人在你身上投资。等你什么时候可以让女人给你送花的时候,差不多也就是大功告成了。”
弗兰克深吸一口气,叶欢赶忙递过去一颗烟,只听弗兰克缓缓说起了他和爱丽丝相遇的经过。
在酒吧相遇的那一日,弗兰克与爱丽丝从弗洛伊德说起,先聊了性与意识的启蒙,又讨论了尼采‘我的太阳’观点,是不是隐晦的表达了我日……,柏拉图的理想国,梵高的向日癸……怎么说吧,弗兰克一边聊天,一边用手机搜索,等把维基上面的东西说了一遍后,爱丽丝已经倾倒在他的才华之下。
从此之后,死心塌地,非弗兰克不嫁。要不是美洲警方抓得紧,弗兰克还真有可能成为费德勒的女婿。
但是,弗兰克也没有想到,爱丽丝能一口气追到沙曼营地来,这件事,令他也有些挠头。
叶欢最后听罢,感慨无限,只好抱拳道:“佩服,佩服!”
弗兰克道:“好说,好说,这么说吧,我周游世界,一年追的女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从无失手的经历。这爱丽丝,只不过是其中微不足道的一个罢了。”
叶欢点点头,一挥手道:“将爱丽丝小姐请出来吧,刚才采访了男主角,也该问一下女主角的获奖感言了。”
爱丽丝默然的从大树之后走出,两颗眸子里既没有愤怒也没有仇恨,只有心如死灰的绝望。
“弗兰克,你是骗他们的对吗?”爱丽丝呐呐道。
在叶欢所有人想象中,弗兰克被识破,应该无比窘迫才对。但是弗兰克的表现,出乎叶欢的预料。
他只是对爱丽丝的出现表达了惊讶,然后立刻镇定下来,甚至没有继续撒谎。
“爱丽丝,我没有骗他们,我骗的是你。我对你从来没有动过感情,只是想要玩玩你罢了。”弗兰克很平静。
爱丽哭无泪,即便铁石心肠叶大少,看到她这般表情,也不觉心头一软。
难得的是,弗兰克却一副习以为常的模样。大手一挥道:“你不要缠着我了,我们是没可能的!”
所有人都惊了惊,目瞪口呆了好久。弗兰克对爱丽丝说的这句话,白天鹅对癞蛤蟆是经常说的。
但是,美若天使的爱丽丝和矮人弗兰克之间,谁是白天鹅,谁是癞蛤蟆显而易见,但这话,却又的确是从弗兰克手中说出来的。
不行万里路,无法知道万里事。叶欢不由得抒发感慨,真如果没有走这一遭,怎么知道世间还有如弗兰克与爱丽丝这样的奇葩。
爱丽丝是太蠢,弗兰克却又称不上多聪明。二人这桩事,也不过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终究也说不得弗兰克有什么错。
洛安走过来,道:“叶先生,这个人怎么处理?”
洛安话说的隐晦,但叶欢已经明白他的意思,是问弗兰克杀或不杀。此处荒山野岭,王法无存,杀了也就是杀了。
叶欢并不是心慈手软之人,弗兰克也谈不上是什么好人,杀了他,也不会有什么道德负担。
叶欢略想了想,笑道:“此人也是一个妙人,杀了他,世间岂不是少了一朵奇葩,留着吧。”
弗兰克得逃一条命,心中也是长长松口气,道:“诸位,你们放心,只要你们放了我,我绝对不会乱说话。”
叶欢随意挥挥手,却也没有放弗兰克的意思,暂时先留着此人,等众人离开之后,再放他走,免得他通风报信给沙曼。
而此刻,爱丽丝却走到弗兰克面前,语带悲伤道:“弗兰克,你告诉我,你刚才在骗我,你对我说的一切,不是真的,对吗?”
弗兰克脸上出现不耐烦的神色,道:“蠢女人,你不要再缠着我了好不好,我对你根本没有任何感情,所有的一切,都是在耍你!”
言语无形,伤人却是比刀比剑还要厉害。
爱丽丝如同被扎了一刀,凄惨的脸上,再没有任何血色。
“真的,就一分一毫,一时一刻也没有过嘛?”
“没有,半分也没有!”弗兰克无比的不耐烦。
“真好!”
爱丽丝叹口气,脸上却浮现一种古怪的笑容,忽然,她道:“那么,你和我一起死吧。”
爱丽丝手中多了一柄尖锐的木棍,然后狠狠的扎入了弗兰克的眼睛。
所有人都慌了,包括叶欢和张白凤。谁也没有想到,爱丽丝会杀了弗兰克,而且,还选择了一种极其残忍的死法。
弗兰克已经救不活了,当然,也没有人想要救他。临死之间,他抱着脑袋不住哀嚎,直到木棍捅入大脑。
叶欢倒抽了一口凉气,这一刻,向来天不怕地不怕的叶大少,感受到了深深的寒意。
望着弗兰克临死之前的惨象,叶大少深深明白了一个道理。千万不要去玩弄一个女人的感情,哪怕是一个你以为愚蠢的女人。
因为女人这种生物,永远会可怕到你想不到的地步。当她们爱你的时候,可以为你去死,当她们不爱你的时候,可以送你去死。
而至于弗兰克,他……大概是死于爱情吧。
叶大少不得不深刻反思,自己平日有没有做过什么得罪女人的事情,别等她们某一日,趁自己睡熟时,忽然把自己掐死。
仔细想想,呃……还是蛮多的。
忽然,爱丽丝拔出弗兰克身上的木棍,又立刻往自己心脏扎去。
叶大少早已经防着她,挥手就把她手中的木棍敲落了。
爱丽丝被推到在地,以一种绝望的姿态看着叶欢,愤怒道:“你拦得住我一次,拦不住我一百次。你能够阻止一个真心想死的人吗?”
叶欢无奈的将她从地上扶起,心平气和道:“爱丽丝小姐,你现在还不明白嘛,只要在把你送到你父亲手中之前,你是活着的,那就可以了。至于你之后死或不死,与我真的没什么关系。记得,是毫无关系。”
爱丽丝怔住,呆呆的看着叶欢,一时之间,脑海中也不知想些什么。
此刻,她或许还不明白,爱丽丝自己,只是偶尔可怕,而至于叶大少,那可是从来都很可怕的。
叶欢目光看向远处,心中的担忧是,沙曼什么时候会追上来。
至于所谓的爱丽丝,他是不如何上心的。此刻,他大概也已经明白,爱丽丝就是传说中的那种真正的大小姐。
的确,叶欢也遇到过很多人,沈天仙,金娇娇,朱宝宝……无一不是千金贵胄,有显赫的背景。但叶欢不会觉得她们是大小姐。因为沈天仙等人和爱丽丝的显著区别是,她们绝不认为,全世界就应该围着她们自己转。
或许,爱丽丝很久之后才会明白,她的这条命,在能换钱的时候,就真的毫不值钱。
叶欢此刻担忧的是,沙曼何时能够追上来,而在他们追上来之前,接大家离开的飞机会不会到来。
现在天已经快亮了,已经无法利用夜色,像上次一般,进行一次埋伏战。
但有时候,心中所担忧的事情,总是会猝不及防的出现。
远处若隐若现的,一阵数木晃动的动静,几只候鸟被惊起,飞上空中。
“他们来了!”洛安的表情凝重起来:“距离这里,至多有五里路?”
“抓紧准备吧。”叶欢道:“把所有武器都装备起来,寻找掩护物,做好最坏的准备。”
九个人,以一块巨石为障碍物,全部躲在了后面。子弹上膛,宝刀出鞘,已经做好随时杀人,以及被杀的准备。
“准备打一场阵地战吧。”叶欢望着越来越近的沙曼一行人道。
第九百八十章 穿越火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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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八十章
第一颗子弹,是在黎明破晓时分打响的。子弹从枪膛中射出,穿透清晨湿漉漉的空气,嘭然砸在巨石上,敲出一阵石粉。
战斗,就如此这般打响了。
双方不停的射击,沙曼等人依靠大树,土堆为掩护,不停的向前方射击。叶欢等人躲在巨石之后,时不时的还击。
野兽被惊走,群鸟也飞起,那天上的云雾此刻也变得稀薄起来。
这些森林中土生土长的生物或许也明白,当人类携带枪支出现时,他们永远是最可怕的。
其实,从战斗一开始,叶欢一方就完全落在下风。
他们队伍只有九个人,叶欢和张白凤不会用枪,给他们枪也只是浪费子弹。如此,己方的战斗人员,便只剩下七人。而沙曼一方则有五十以上的人。
ak,美军16,高爆手雷,烟雾弹,一柄躲在暗处,无孔不入的狙击枪……各种大小兵器,形成密不透风的火力压制。
众人根本抬头射击的机会都没有,最多也不过透过巨石的缝隙,还击两枪,而子弹,也都完全交给了空气。
而至于叶欢和张白凤,在火力形成战阵的时候,修行者的冲击不说毫无用处,但至少用处不大。
沙曼利用火力压制,不停的缩短距离,众人心头谁都明白,一旦被他们靠近,形成围攻,那么等待大家的就只有死路一条。
叶欢想要打一场阵地战,却从未想过,己方根本连和对方对峙的资格都没有。
砰!
一颗子弹擦着汤姆的头皮飞过去,带来一道火辣辣的血痕,幸亏汤姆下意识的将头低下去,否则子弹会直接嵌入他的脑壳。
“垃圾,上帝如果给我一杆狙击枪,我会把他的屎打出来!”汤姆骂了一句,己方的枪械都是从沙曼手中抢过来的,勉强做到每人一只,子弹却十分珍惜。
叶欢皱眉问:“你想要那只枪?”
“嗯。”沙曼下意识答应一声,忽然一楞,问:“你想干什么?”
叶欢没有回答,目光望着狙击手躲避的位置,目测双方距离大概在一百米左右,中间要突破一道强力的火线。
“可以了。”张白凤望着双方之间的几个跳跃点,在第一时间,她便明白了叶欢想要做什么。
“嗯。”叶欢道:“火力掩护我!”
所有人都不明白叶欢想要干什么,但听到叶欢这话之后,立刻加大了火力,将本来就珍贵的子弹,毫不吝啬的射击出去。
而爱丽丝蹲坐在地上,以恶毒的眼神盯着叶欢,心中暗暗祷告:“杀死他,上帝,杀死他!”
叶欢出手了。
他的身影堪称原地消失,灰黑色的衣服与空气融为一体,唯一闪闪亮的是手中拖着的长刀。
沙曼等人不约而同的愣了愣,以此来表达对叶欢作死行为的震惊。这可是枪林弹雨呐,你以为你是钢铁侠嘛,可以做到肉身挡子弹。
爱丽丝望着叶欢空中的身影,心中咬牙道:“杀死他,杀死他……”
而接下来发生的一幕,是令爱丽丝无比震惊的。
叶欢身上没有生翅膀,但此刻却像是长着无形的翅膀,以完全违背重力法则的速度,之字形突进。
叶欢的速度再快,也绝对没有达到比子弹更快的速度。但是,他的速度却是可以比枪手更快。
当枪手反应过来抬起枪,叶欢的身影已经消失,下次出现,是在一个截然相反的方向。当大家把枪口转过去的时候,而叶欢,就又消失了。
一百米的距离不远,叶欢突进,突进,再突进……
这原始丛林,枪林弹雨,成了叶欢的华丽舞台。子弹炸响,硝烟弥漫是此刻最强的bg。叶欢完美的表现,淋漓尽致的展现了,一个修行者在面对现代武器时,可以强大到什么程度。
所有人目瞪口呆,沙曼,洛安,包括爱丽丝……他们呆呆看着这一幕,脑海中只出现一个词:非人!
叶欢是不可战胜的,叶欢是无比强大的……这是这一刻,无数人脑海中出现的错觉。
而错觉之所以是错觉,原因是,它并不是正确的。
与其他人不同,张白凤此刻的心却紧紧提着。只有她一个人明白,叶欢此刻就如同在刀剑是那个跳舞,他的舞姿越华丽,危险就越致命。但凡有一点偏差,叶欢的下场就是死。
盼飞的鸟,飞的越高,往往死的越惨。
爱丽丝盯着叶欢的身影,脑海中,甚至忘了去诅咒叶欢去死。
叶欢就如同这丛林中的雨燕一般,不停的突进,突进……利用大树躲避子弹,利用藤蔓前进。
那躲在大树上的狙击手愣住了,握枪的手在颤抖。他不知道人猿泰山的传说是真是假,但是,他此刻确信,原来真的有人可以做到和泰山一模一样。
叶欢已经出现在他身前,瞳孔中叶欢的身影不停的扩大,扩大,扩大……手中的刀扬起,落入了他的心脏。
狙击枪脱手,落入叶欢的手中,叶欢瞬间拿起他身上的弹夹,身影向远处逃去,消失不见。
子弹在其身后炸响,只击掉一堆树枝之外,毫无其他。
所有人都目瞪口呆,枪声竟然也在这一刻静止。大家不得不沉下心来,消化着这膛目结舌的一幕。
我真的生活在人类的世界嘛!
爱丽丝呆呆怔怔的站在那里,很久没有回过神来。她必须刷新自己的世界观,选择重新认识叶欢。
叶欢可不是她眼中的酒囊饭袋,绣花枕头。更不是什么狗屁在弗兰克面前自惭形秽的男人。
很多事情就是一个坎儿,过得去,就是过得去,过不去,就是过不去。在之前,弗兰克就是爱丽丝心中的天神,任何一句对弗兰克的玷污,都是爱丽丝要用生命来维护的。
可就在某一刻,她突然变得聪明起来。弗兰克其实,只不过是一个邋里邋遢,胆小如鼠的小人而已。什么其他男人在他面前自惭形秽……这世界上,是有很多男人是比他强的,比如说……他!
砰!
叶欢去而复返,掉了个头跑了过来,将狙击枪和弹夹丢在地上,吓了爱丽丝一跳。
爱丽丝赶忙挤在角落里,如一只受惊的小白兔一般,不去看叶欢的眼神。
汤姆慌忙握住了地上的狙击枪,脸上浮现欣喜的表情,这一刻,他的感觉就像是一名武功高手,得到倚天剑和屠龙刀一般,整个人散发出异样的光彩。
“接下来就看我表演吧!”
汤姆怪笑一阵,身子趴在巨石后,慢慢调整着狙击枪的瞄准方向。
砰!
子弹穿膛而出,射击在一个人的肩膀上,这人被倒翻在地,身受重伤。
汤姆不愧是自称的枪械专家,这柄一米二的狙击枪,在叶欢手中也就是一根打人的铁棒,在汤姆手中,却完全就是死神收割生命的镰刀。
而且,此人十分的阴毒损坏,开枪完全可以击中,却绝不要人命,只是将人打成重伤,丧失战斗力。
肩膀,手臂,大腿……狙击子弹强大的冲击力,穿透人体肌肤,粉碎骨骼,造成不可逆战的惨烈伤害。
可以判断,这些人的余生就要在伤痛中度过。
这甚至比直接杀了他吗还要难受。
而这些中枪者的惨叫,从空中飞过又落在地面上的肢体,造成的震慑是无法言说的。
一个人,一柄枪,汤姆竟杀得对方四五十人不敢反抗,如鸟雀一般噤声。
其人恐怖,令人胆寒。
沙曼闷头在地上,不敢抬头,生怕一颗死神一般的子弹,击中自己的身体。身为强壮的男人,他可不想下半生在轮椅上度过。
“撤退,撤退!”
沙曼喊了两声,在地上匍匐着后退,退出了狙击枪的射程范围。
望着远处巨石后的九个人,沙曼像是吃了苍蝇一般恶心。这口气,一定要出,一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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