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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宝王-第30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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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货清货!”一个相对高大强壮的黑人上来招手,“幻影幻影!”
  李杜吃惊的发现,这人说话也是用了汉语,不过更加模糊。
  他问过芭蕉虫,他们为什么会说汉语,芭蕉虫说有人教过他们,和他差不多的人,所以当时他才会向李杜求救。
  根据李杜猜测,以前应该有中国人和他们接触过,并且双方在一起相处的很好,中国人还费尽心思教导了他们汉语。
  李杜等人坐下后,一些妇女放下手中的孩子,去拿了小杯子给他们倒水。
  杯子里用热水泡了几个小小的叶子,好像茶叶似的,李杜嗅了嗅味道,有茶水类似的香味。
  这些妇女脖子上有用小贝壳做成的项链,手腕上有用树皮做的手镯,树皮上有各种图案,动物、花草,等等。
  对于这个俾格米部落来说,李杜一行人是贵宾。
  他们招待一行人坐下休息后,除了奉上茶水,此外还开始准备晚餐。
  有的树木之间绑着粗粗的藤蔓,里面养殖着一些猪和鹿之类的牲畜。
  强壮小黑人一声令下,大多数俾格米男人发出欢呼声,他们赤着脚在地上跳了起来,节奏感十足的摆动手臂和双腿。
  李杜等人还以为这是表演节目给自己看,结果跳了一会,小黑人们去将围栏中数量不多的几只猪给拖了出来,放血宰杀。
  小娃娃们更加开心,他们也学着父母们跳起舞来,显然这是深入他们骨子里的一种文化。
  哥斯拉的背包里有大量食物,这是李杜给芭蕉虫族人准备的小礼物,大多数是糖块,好吃又耐吃。
  苏菲将糖块分给小孩子,迅速获得了孩子们的好感,十几个孩子开始围着她跳舞。
  还有的孩子将注意力放在阿喵五小身上,有个孩子拿出了一支有着锋利尖头的木棍,想要过来捅阿喵。
  阿喵闪电般探头,咬住木棍一甩头,将那孩子一下子给推倒在地。
  李杜怕双方起了冲突,将芭蕉虫叫过来,让他告诉族人,这些动物不是食物,而是伙伴,不能吃。
  芭蕉虫没去解释,他直接跟驱赶乞丐似的将孩子们推开,挥着双手一个劲大吼。
  孩子们笑着跑开,然后回头对他做鬼脸,对他发出野兽般的吼叫:“嗷嗷!”“呜呜!”“吼!吼!”
  十多个男人和十多个女人合力处理宰杀的猪,其他人开始干自己该做的活。
  有人对李杜等人很好奇,坐过来和他们聊天。
  不过,懂汉语的只是其中一部分,双方语言不通,李杜等人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感觉他们好像在羡慕一行人有高大的身躯。
  肥猪被开膛破肚,清理出内脏,然后连同皮毛一起分成几大块。
  一些人带着野草做成的编织袋去采摘了很多树叶,回来后他们用简陋的石臼捣了起来。
  捣碎树叶,他们将得到的绿色汁液均匀的抹在猪肉身上,再将树叶和猪肉混合在一起。
  接着,有人在地上挖起坑来,坑上用石块垒起来,中间留下空隙,用来生火。
  这边腌制猪肉,那边不断的加柴火并往火堆里放入干净的石块。
  李杜正观察他们做饭,又有一些小黑人出现了,他们是猎手,从森林里走回来,腰上挂着小野兽,手里提着采集到的野果和野菜。
  队伍一共有二十来个人,但其中没有大野兽,看来在树林里要获取食物也不是那么简单的。
  这些人回来后,小黑人们又欢呼了起来,不用想,欢呼之后他们继续载歌载舞。
  雨林里面没有网络,没有电力,也没有什么游戏场所。
  可是俾格米人在这里生活的很愉快,他们就是去唱歌跳舞、学野兽叫唤,还有喝一些浑浊的酒水,这样就可以很开心。
  更开心的显然是晚上的美食,等到石块被烤得很滚烫时,一些人将浸泡在树叶堆里的猪肉拿出来,铺到石头上。
  石头温度很高,又有火焰继续加热,很快,随着油脂被烤出发出‘嗞嗞’声,肉的香味弥漫开来。
  孩子们被肉香吸引过去了,他们跟小猴子似的围绕火坑蹲着,一些大人会时不时将猪肉上的树叶挑出来分给孩子,他们吃的津津有味。
  这就是俾格米人,非洲的森林之子,他们有着特有的文化,那就是丛林文化。
  俾格米人的信仰、风俗以及住所、服饰,都与森林密不可分。这是一个世代生活在森林里的原始部落,森林就是他们的信仰。
  随着夜幕降临,篝火变得越来越旺盛,俾格米人越来越兴奋,绕着篝火开始高声唱歌。
  这时候猪肉差不多烤熟了,一些强壮的妇女上去将猪肉用钩子拉出来,先切开一些放到木盘里送到了李杜等人跟前。
  看着黑乎乎的猪肉,李杜苦笑一声,说道:“大家吃吧,表现的要有礼貌。”
  苏菲道:“我们必须感谢他们,在我们看来,这种食物脏兮兮的难以下嘴,可是对他们来说,这是美食,这是待客的最高礼节。”
  非洲的丛林经常下雨,空气潮湿,食物在这里不能储存过夜,所以俾格米人无法储备食物,对他们来说每天都是新的一天,每天睁眼第一件事就是要去找食物。
  可是,在野外寻找食物不是那么简单的,他们经常会饥一顿饱一顿,对他们来说,有食物可以填饱肚子就是可以开心的好事。
  一行人明白这道理,所以感谢了芭蕉虫和他的族人,他们撕扯猪肉塞进嘴里。
  李杜正准备硬吞这猪肉,结果咀嚼一口后大吃一惊:“嘿,挺好吃啊!”
  

  ☆、1023。雨林矿场(2/5)

  
  猪肉带皮,从皮往里烤,虽然猪皮烤焦了,可是里面猪肉正好烤熟。
  用来腌制猪肉的叶子不知属于什么植物,可以保留猪肉的完美香气。
  李杜吃到的烤猪肉很香,就是个香喷喷,没有其他感觉,他似乎从没有吃过这么香的烤肉。
  芭蕉虫兴致勃勃的坐在旁边,跟随着正在围绕篝火起舞的同族摇摆身体,李杜问道:“这肉,用什么烤的,很好吃?”
  听了他的话,芭蕉虫高兴的笑了,他连比带画的说道:“帕尼查,这是帕尼查,给猪吃帕尼查,载永帕尼查烤,好吃。”
  李杜不知道帕尼查是什么,这种植物很适合用来做烤肉的配料,味道很好,能完美的保留肉香。
  当然,也可能是他们养殖的猪平时用帕尼查喂养,改良了猪肉品质,吃天然野草长大的猪肯定比吃饲料长成的猪要更好吃。
  虽然俾格米人都是小个子,可是几头猪无论如何没法满足他们的食欲,他们除了分享猪肉,还得做其他食物。
  其中有狩猎队的人带回了一些竹筒,他们将竹筒架在火上烤,过了一会拿回来打开,里面传出炙烤蛋白质发出的香味。
  有人递给李杜一根竹筒,示意他来食用。
  李杜嗅了嗅,有点像是他小时候吃过的炸蚂蚱和炸金蝉的香味,他问道:“这是什么?”
  一边询问,他一边倒在手里一些,然后看到倒出来的东西,他知道这是什么了。
  这是些白色大蚂蚁,竹筒里的是烤蚂蚁。
  芭蕉虫挠挠头,说道:“白衣?这系苏查拉拉,好吃的。”
  烤蚂蚁有什么好吃?李杜对这东西兴趣不大,可是盛情难却,他不好表现的太过疏远,就抓了一些吃掉。
  这下子有意思了,俾格米人对他好感越来越强,纷纷邀请他品尝自己的食物。
  他们的食物很复杂,什么东西都有,比如因为火光诱惑,有些飞蛾会飞来,它们被火焰炙烤死掉,立马有人捡起来吃掉。
  有人捡到飞蛾不会吃掉,而是好心的交给李杜,让他来吃。
  李杜认输了:他要是再不去拒绝,还指不定会有什么东西送来呢,反正他已经看到有人不知道从哪里搞了个大蝙蝠挂在了篝火上……
  拍拍肚皮,他表示吃饱了,然后去和哥斯拉一起撑起帐篷,准备晚上的休息。
  就像之前在草原动物保护区里和哈扎伊人在一起一样,他们一夜好眠,醒来后就看到当地俾格米人早醒了,开始准备早饭了。
  他们的早饭就是昨晚剩下的晚饭,外出狩猎的男人和去采集野果的女人优先,然后其他人蜂拥而上抢食。
  天色不好,有些阴沉。
  李杜郁闷,他出门之前还看过天气预报,说未来一周天气会不错,起码没有春雨。
  可是看天气这样子,已经阴上来了,估计用不了多久会下雨。
  他去找到芭蕉虫,问道:“你找到钻石的地方,在哪里?隔着这里多远?”
  芭蕉虫想了想,说道:“走一天。”
  李杜一听,这矿场隔着部落挺远的,他们必须得及早出发,去看看什么情况,然后好在暴雨之前回到车上。
  南非的春夏季节,一旦降雨很容易变成暴雨,这时候的雨林很危险,最好可以去城市里避雨。
  他询问芭蕉虫能不能现在出发,芭蕉虫痛快的点头,带上手弩带着他们离开了部落。
  李杜挺不好意思的,芭蕉虫才回到部落,才跟家人亲属待上不到一天,就又被他带走,这有点说不过去。
  芭蕉虫倒是讲义气,他没有这样感觉,带着李杜等人上路,继续向着西北方行进。
  这次出行要方便一些,他们走的路是俾格米人狩猎过程中踏出来的地方,虽然还是不像人工开发的路途那样方便,但好歹有落脚的地方了。
  树林里的野兽没有他们想象中那么多,难怪俾格米人要吃白蚁、蝙蝠,甚至可以说是碰上什么吃什么,生存太难了。
  一行人行走在队伍里,芭蕉虫和狼哥一起去前面开路。
  走着走着,芭蕉虫突然停下来跪在地上,李杜以为这是什么风俗,结果芭蕉虫举起手弩,对着前面的大树就射了出去。
  “唰”,一声脆响,利箭钉在了树上。
  一条土黄色的蛇在挣扎,芭蕉虫上去用一根木棒砸烂蛇头,将蛇缠在了腰上,喜滋滋的说道:“好吃的。”
  李杜苦笑道:“你自己吃吧。”
  他们继续往前走,芭蕉虫时不时就会停一下,每次停下他都是有所发现。
  对此,李杜不得不表示佩服,他是真正的火眼金睛,有时候连阿喵都还没有察觉到什么野兽动物,他就先发现了。
  这是俾格米人的技能,他们拥有出色的视觉和敏锐的洞察力,这方面是天生的,是世世代代狩猎过程中被大自然筛选出来的基因的结果。
  中午,他们恰好碰到了一条大河,就在河边准备午饭。
  狼哥去钓了几条鱼,架在火上做了个烤鱼。
  芭蕉虫将他缠在腰上的两条蛇烤熟了,但李杜等人不敢吃,他就自己有滋有味的享受起来。
  从外表来看,蛇肉应该不错,连皮烤熟,剥掉蛇皮后肉质雪白娇嫩,看芭蕉虫吃起来似乎很美味。
  但即使这样,李杜一行也没兴趣去品尝。
  吃过午饭,他们顺着河流往下走。
  这条河的名字李杜不清楚,狼哥在地图上查了查,发现他们还在南非境内,不过距离边境很近了,这条河叫做‘博平河’,发源于博茨瓦纳,流向南非。
  沿着河流走了一段时间后,树木变得稀疏起来。
  然后到了下午两点钟,芭蕉虫笑了起来,指着前方说道:“着哩由的,由的。”
  李杜惊喜的问道:“有什么?有钻石?”
  芭蕉虫点着头说道:“是的,由的由的。”
  李杜挥手,狼哥和哥斯拉立马跟了上去,三人兴致冲冲往前跑去,准备寻找这片位于雨林边缘的钻石宝矿。
  丛林里面视野不太好,随着他们往前跑,发现前方出现了一个个土堆,站到一个土堆上一看,前面还有大坑!

  ☆、1024。意料之外(3/5)

  
  看着这大坑,李杜倒吸一口凉气:这和自己想象的不一样啊。
  在他想象中,或者说在芭蕉虫模糊的说法中,这应该是一片靠近河流的荒山,河流冲刷山体,冲开大量金伯利岩石,河流里面、沿岸地区都有钻石原石。
  可是在他眼前这是个荒废的钻石矿,是个开垦过的钻石矿!
  起码,这是个开垦过的矿场,围绕河流,周围地区被挖掘的坑坑洼洼,地面上堆积着小土山,很多地方有机械作业的痕迹。
  而且在他到达这片废弃矿坑不久后,有人从矿坑里爬了出来。
  显然,知道这个地方的可不止芭蕉虫,很多人知道这里有钻石!
  爬出来的是两个黑人中年,他们满身泥土,在一起说说笑笑,但注意到李杜三人之后,特别是发现了强壮的跟狗熊似的哥斯拉,他们顿时闭上了嘴巴。
  两人警惕的看着三人,捏紧腰上的小布袋,顺着土坑慢慢往另一侧走去。
  李杜放出小飞虫进入他们腰上的小布袋一看,两人的布袋里都有钻石,有个人是两枚,有个人是一枚。
  这个发现让他失望的心情有所好转,从两人收获来看,这片矿场应该还有钻石可以收获。
  既然这样,为什么之前的矿场主放弃了这里呢?
  他不知道答案,现在也没人会给他答案。
  李杜走上另一座山丘,从这个位置可以俯瞰河流,能看到更多的人。
  几十个黑人男女在河流里忙碌,他们弯着腰在水里晃动筛子,让河水冲洗掉里面的泥土,淘掉细沙,寻找其中的钻石。
  他叹了口气,向河流走去。
  河里的人很快发现了他,纷纷站起身,一起盯着他看。
  李杜露出微笑,问道:“嗨,大家下午好。”
  没人回答他,众人只是用警惕的目光看着他。
  李杜问道:“请问,这个矿场是废弃了吗?”
  黑人们依然不说话,依然那么冷冷的看着他。
  见此李杜耸耸肩,看来指望从这些人嘴里得到答案是不可能了。
  在他们一行人出现后,河里的人开始变得拘谨起来。
  大多数人不再是在这里筛沙寻找钻石,而是将筛子里的沙子装到麻袋中,用小推车推起沉重的麻袋离开了这里。
  李杜看着这个地方,不知道该怎么使用小飞虫的能力,看起来在这里寻找钻石,不比在钻石公园寻找钻石简单多少。
  时间已经到了下午,不管如何,他们都没法走了。
  李杜示意暂时在这里扎营,狼哥和大伊万去转悠了一圈,找到了一些房屋。
  有房屋就好办了,他们不必再睡帐篷。
  这些房屋低矮简陋,大多数没有窗户和房门,就是个用泥巴或者石头堆砌起来的小破屋。
  李杜很容易满足,觉得在野外能混到这样的屋子也不错了。
  房屋大概有二三十座,可能以前是矿场工人居住所用,如今已经被抛弃,但没有荒废,大多数屋子里依然有人居住。
  住在里面的是在矿场里挖钻石的黑人,最后还有两个破屋子空着,李杜进去看了看,直接皱着眉头出来。
  他不挑剔,可这俩屋子也太烂了,里面全是垃圾和屎尿,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还不如住帐篷呢。
  四小从窗口看看,也嫌弃的不行,阿嗷进去在地上的便便上嗅了嗅,露出感兴趣的样子,用舌头舔了舔嘴巴,似乎有些垂涎。
  苏菲拎着它耳朵拖出来,她连连摇头:“我们有帐篷可以住,还是选个地方住帐篷吧。”
  大伊万玩弄着手里的军刀道:“不必,这里有的屋子不错,我将里面的人赶走就行了。”
  李杜斜睨他一眼,道:“你给我老实点,这里当地人不少,我们属于外来人,最好别起冲突。”
  野外是非多,这些黑人大多是赤贫阶级,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他们肯定比李杜一行更不怕死,要是起了冲突,指不定会发生什么事。
  李杜不怕明面上的冲突,他怕的是有人暗地里使用小动作。
  非洲有不少稀里古怪的东西,比如野外中一些植被,可能提炼一下就能成为毒药、迷药,害人于无形。
  结果他们不想惹事,不代表就可以在这里相安无事。
  下午来到矿场,李杜让哥斯拉和大奥去搭建帐篷,他和苏菲带着几个小家伙在矿场里溜达,查看情况。
  几个黑人男子拦住了他们两人,一个赤裸上身的大汉用冷酷的眼神看着李杜问道:“嘿,你们哪个国家来的?”
  李杜微笑道:“你好,伙计,我们来自美国,这里……”
  “这里不是你们能来的地方,你们滚蛋吧。”大汉霸道的说道。
  其他几个男人双臂抱在胸前,将肌肉鼓鼓的撑起来,作势要推李杜让他们离开,有人还不耐烦的挥手驱赶:“滚滚滚,别待在这里。”
  李杜避开推来的手臂,将苏菲护在身后,他不想起冲突,就没有还手,可是四小却极为护主,见两人被欺负,立马群情激奋的冲了上来。
  阿里最是好战,跳起来对着一个大汉的小腹就是一记黑虎掏心。
  阿嗷扑向一个青年将他扑倒在地,阿喵则盯着领头大汉,张开嘴露出狰狞的尖牙,发出‘嗤嗤’的示威声。
  干脆面去地上摸了一块石头,跟在阿喵身边将石头拍在地上,配合的发出‘砰砰’响声。
  “该、该死,别克,救救我!将这狗娘养的赶走!”被扑倒的青年大惊,阿嗷进入攻击状态后,完全就是一条狼的样子,非常有侵略性。
  挨了阿里一拳的大汉也惨叫一声,他勃然大怒,追着阿里要踢它,阿里很狡猾的跑向小平头哥的位置,感觉到身后大汉踢脚,它便猛然一跳从小平头哥身上跳了过去。
  这样,大汉一脚踢在了小平头哥身上,将它踢的在地上翻滚两圈。
  这可是惹事了,小平头哥爬起来二话不说,抬头就干!
  它冲大汉扑去,趁着大汉去追阿里没有注意到它,跳到大汉腿上,张开嘴冲他小腿肚就来了一口。
  “啊!”大汉惨叫一声,叫声凄厉。

  ☆、1025。相识(4/5)

  
  看黑人们对几个小家伙要下手,李杜不能再退让下去了。
  推开阿嗷的青年要踢它,李杜一步迈上前去,以雷霆万钧之势抬脚踹出,抢先踢在青年的小腿迎面骨上。
  青年疼的惨叫,抱着小腿蹦跳着后退。
  另外一个青年惊怒交加,从后腰抽出一把军刀挥手砍来。
  “时光减缓!”李杜默念,他控制时间,青年挥手速度减慢,好像乌龟攀爬一样。
  他快步上去用肘子撞开青年的手臂,屈膝横扫,一脚扫在他肋下,将他踢飞出去,在地翻滚好几圈。
  冲突不可避免,但那带头大汉忽然举起手吼道:“停下!停下!”
  他拥有极为出色的威信,随着他发声,其他两个怒气冲冲的黑人中年停住迈上前去的脚步,只是愤恨的看着李杜。
  不过,期间他们倒是没有对苏菲动手,从这点来看一行人还挺讲究。
  小平头哥抱着大汉的后腿在那里又啃又咬,跟啃骨头棒子似的,可把大汉疼惨了。
  他使劲甩腿,可是小平头哥四肢抱的很紧,他甩不掉小平头哥,而小平头哥又在他后面,他看不到位置,只能伸手去摸。
  这下子好了,他一伸手,小平头哥抬头就是一口,大汉抱着手腕又开始叫了起来。
  李杜快步上去道:“别动,我把它弄下来。”
  大汉带着哭腔的吼道:“快点!哦上帝!快点把这鬼玩意弄下来!疼死我了!”
  李杜和苏菲上去连拽带拉,他用钱包堵住小平头哥的嘴巴,一番努力,这才把它给从大汉后腿上弄了下来。
  大汉抱着小腿哀嚎不停,他这次可是被咬惨了。
  一行人的冲突闹的声音很响,狼哥等人听到了,一起拔脚跑了过来。
  狼哥、哥斯拉、大奥、大伊万,除了后者体型稍小,其他三人都是大个子,且要么气质强硬要么面容凶残,他们站在李杜身边,将对面的黑人们气势顿时给压制住了。
  本来想动手的几个青年大为惊惧,这次不用带头大汉下命令,他们也老老实实停下手来。
  狼哥沉声道:“老板,怎么回事?”
  李杜道:“没事,一个误会。”
  他看向带头大汉,道:“这是不是误会?”
  大汉看看狼哥、哥斯拉和大奥,皱着眉头道:“是的,这是误会,我没想到会闹成这样,我以为你们是那些狗屎警察……算了,你们应该不是。”
  李杜道:“你什么意思?什么警察?别乱找借口,伙计,刚才你就是想把我们赶走,对吧?但我想知道,你凭什么这么做?”
  哥斯拉和大奥勃然大怒,纷纷捏紧了拳头。
  “我不是乱找借口,这里有黑警。”大汉硬着头皮说道,“这说不清楚,反正你们是黄种人和白种人,最好别待在这里,说真的,我是为你们着想。”
  李杜道:“谢谢,不过如果是为我们着想,不如我们先聊聊?”
  他掏出钱包,从里面拿出一叠美钞递给大汉,继续说道:“这些给你们,就当赔偿,赔偿你那位被咬的伙计。”
  看到这一叠美钞,几个黑人都瞪大眼睛。
  李杜给出的至少有五千美元,对他们这种生活在底层的矿工来说,这可不是小数目。
  大汉看了他一眼,没敢去接,他怕李杜在耍什么花招。
  李杜笑了笑,走过去将钱塞进他手里道:“这算是医疗费和误工费,我的宠物咬伤了你的朋友,理所应当赔钱。”
  大汉裤子已经被撕碎了,小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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