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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别离开我-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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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尝,味道还行,于是大口大口地吞吃——大概是真饿了。吃完最后一根面条,喝完最后一滴汁液,我发现罐头和饮料是多余的。
刚推了碗筷,我又觉得不合适。因为实在闲得慌,便索性将碗筷拿去洗了。
接着,我开始考虑谎言。觉着确实没有更好的谎言之后,我开始发呆。而这一过程,大概进行了一个钟头。
说一个钟头,是因为一个钟头后,我开始更加无聊了。具体说,我不知道该做什么才好。于是,接着发呆,直到坐着都嫌烦躁。
踱到客厅,我决定听会儿音乐,以驱赶这无聊的烦躁。可一连换了几张盘,都觉得没劲。然后,我又尝试了一些其他的办法。
例如打开电脑下四国军旗。
但是,第一盘输了,第二盘也输了,第三盘参照一二两盘——
也不知道究竟下了多少盘,反正没赢过。最后,游戏对家发来一行字儿——你他妈会不会下?那记录是刷来的吧?
我强忍愤怒,陪笑着也打了行字儿——对不起,刚才接电话呢!再来,咱认真合作一盘。
结果那盘,我没走几步,便点了认输——我故意的!
急得对家一个劲儿打字——骗子,你这个大骗子!你们合起伙来骗我分!
最后,屏幕上净是我们来来往往的骂字儿,要多恶毒就有多恶毒,连老祖宗也不放过。
关了电脑,我又寻思写点什么。可写了没超过十个字儿,我便把笔扔对面墙上了——这不有病吗?关了电脑拿笔写字儿!
再绝望地拿起之前没看完的那本书时,我知道自己完蛋了——我恨不能将书撕个粉碎!
这时,王仲又打电话来。
他问:“哥们,我说咱这托儿什么时候开始啊?”
我叹气:“唉,别提了,哥们,她还没回来,而且手机一直关机。”
他说:“是不是气愤过度,一时不愿见你?”
我无奈地说:“也许吧,反正我就在家等,熬过这一次,说什么也不会再玩火了。我是真怕了。”
“真怕了?”
“真的?”
“哪里怕?”
“心里,从来没有像这次这样害怕。”
“那说明你还没完蛋,哥们,没事的,会过去的。”
“但愿吧。”
隔了会儿,王仲说:“兄弟,你说鬼有例假吗?”
“什么?”我疑惑。
“女鬼的例假啊?”
“问女鬼去,我哪儿知道。”
“我问了,她告诉我,说最近没来例假。”
“啥?你还真跟女鬼搞过?”
“你猪脑子啊?洋鬼子,女的。”
“啊?什么意思?”
“我在德国的女朋友,前两天给我电话了,说她最近没来例假。”
“你是说,她怀孕了?”
“差不多那意思,她说的。”
“那她告诉你是啥意思?”
“我哪里知道,要知道能问你?而且,我奇怪了,鬼哪来的例假!”
“你是说,她不该在乎自己是否怀孕?”
印象中,欧女都是特别开放的,哪里会把怀孕不怀孕当回事啊!
“总算回过神来了。哥们,我就奇怪了,说好完事拉倒。怎么我一回国,她就来这一手呢?而且,我觉得吧,她不像是纯情姑娘啊!”
“啥?你不会是说那丹麦妓女吧?”
“边去,哪壶不开提哪壶!”
“那这次又是哪个姑娘啊?不会也是咱中国的吧?”
“不是,德国土著。你说,按理,她该跟我灰飞烟灭啊,怎么就跟我提例假这事呢?”
“说不定,人醒悟过来,觉得你纯情呢。”
“别说纯情啊,再说,我跟你急!你说我这一路走来,得遇着多少姑娘啊,叫我郁闷的是,没逮着一纯情的,沾边儿装装的都没有。可我一回国,咋就逮一纯情的呢?”
“没事吧,你?”
“啥事?没事啊!就他妈觉得她是装出来的,要不,我没走时,她咋就不说呢?”
我感觉王仲变了,跟以前不一样了。
“要不,咱喝酒去?”我问他。
“现在?你他妈不要喝死我吗?”
他在电话里笑了。
那天晚上,我们没去酒吧,没去饭店,只买了一扎啤酒,轮流扛着到了小区门口。原因是,我得守着小邵回来。
我们边喝边聊,一起回忆从前在一起无拘无束的日子。有时,我们一起笑,很狂放不羁。但是,我觉得很沧桑。
烟都抽完了,酒也喝光了,我们索性一起躺在冰凉的水泥地上,无聊地看漆黑的天空。月亮皎洁如常,默默地注视着静谧的夜晚。丝丝扣扣的黑色云带,从月亮的皎洁里穿过。一阵冷风吹来,我们一起打哆嗦。
“烟呢?还有吗?”他问。
“没了,我去买。”我起来,有些摇晃。
“别去了,哥们,都什么时候了,夜店都关门了。”
我没有立即坐下,就这么站着,抬头看天。脚下,王仲开始摸索。
“你干吗啊?”我问。
“笨蛋,赶紧跟我一起。”
“干吗?”
“找烟屁股啊!”
“哈哈——”
第六十八章 当年喝酒
那天晚上,我们抽完嘴角的烟屁股,就一起趴地上找,找到俩儿,点上,再扯。 有段时间,他问我:“这几年,你都怎么过的?”
我说,都无聊地过,像断线的风筝,或者是脱苞的蒲公英。
“你还记得我去德国前吗?那个矫情的姑娘。”他看着前方,一动不动。
“当然记得。”
那时,我们还在老家,都是刚大学毕业,整天心高气傲的时候。分配的工作,怎么都觉得没劲儿干,整天想着出去闯闯,或者哪天逮一有钱的姑娘,跟着得道生天。
补充介绍下王仲。
我这哥们高个儿,浓眉大眼,整个一帅。那时,他可不是现在这般深沉,而特能闹腾。比如,他跟人自我介绍,一般都先来一句:“你好,鄙人姓王,王八的王。”听得人简直就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也就他这嘻嘻哈哈的模样,特能招引姑娘。
王仲说的那姑娘叫啥名来着,好象叫穆丹。
“那姑娘是叫穆丹吧?”我问他。
“忘了,好象是吧。”
“忘了你还想她?”
“我就是想说,那时,咱白过了,真他妈幼稚。”
确实,那时幼稚。
“酒呢?怎么都空了?”他又满地翻找酒瓶。
“早没了,我去买。”
“我去,你别去,等着小邵,要不,她回来,我怕认不出来。”
“好吧,这附近夜店都关了,可能要到最南面商业街的酒吧,顺便带些烟回来。”
“知道,你这不废话吗?我能不知道。”
说完,他踉跄地走到马路边拦出租车。
“小心点儿!”我站起来朝他喊。
而他头也不回地朝我一摆手,便钻车肚里了。
说起这酒,我想起跟王仲一起喝酒的一段趣事来。
那次,我陪他去相亲。
那时,我们没有烦恼。
姑娘个人条件一般,并不漂亮,但是家庭条件不一般——父亲是财政局局长,而且老局长只有这么一个宝贝女儿。
王仲是神奇的,神不知鬼不觉地就钓到了这条大鱼,以为刨到了盆金坛子。
等我知道时,姑娘又变成了一棵摇钱树。因为王仲曾跟我说过——看在摇钱树的份上,兄弟我就吃点苦算了。
没几个回合,那姑娘就要带着王仲回家见父母。姑娘对我说过:“他这人,实在。我喜欢了,就爱上了。”
那天,我是去陪酒的。通俗的叫法是——灯泡——贼亮贼亮那种。因为临去的时候,王仲气不打一处来:“我说哥们,是我去相亲呢,还是你去相亲呀?”
“当然是你去相亲,我是去陪亲,说探亲也成。”我嬉笑着说。
“那不就得了!你赶紧把这身西装给换了,找身老土的,越土越好——中山装最合适!”
即使我一百个不情愿,也只能照王仲说的意思办,因为他说了:“啥叫灯泡,你知道吗?不知道,干脆就别跟着去。”
吃饭时,老局长颇为满意,一再放话儿说倘若一家亲之后,将怎么怎么帮助王仲,尤其是喝到最后时。说得王仲那高兴,跟二五一样,光知道傻乐。那姑娘甚至当着他父亲的面,跟王仲眉来眼去的,仿佛是准小两口。
回来后,在我家门口,他抑制不住兴奋,硬是要我陪他再抽会儿烟,或是撒几泡尿。其实,那会儿大家酒确实多了,连走路都要一起搀扶着。
王仲学着他未来的老丈人的口气说:“兄——兄弟——恭喜——恭喜我吧——我霸占——霸占了她家——财产——后——我匀你一半——匀你一半——咱——咱兄弟——一人一半——”
当时怎么回答他的,我真给忘记了。但我记得那天晚上,我们就这么一直做着吃天鹅屁的梦——不停地抽烟,不停地尿尿,不停地喊叫。
第二天,他打来电话:“兄弟,我问你个事儿。昨天晚上,我是不是被你的尿给淋了?一早起来,怎么满屋子都是尿骚味儿呢?连裤子都是湿的,也是那股味儿。”
我想起来了,想起来了——昨天晚上尿尿时,我们是面对面摇晃着的,边尿还边说着那摇钱树。
不幸的是,等我拾起地板上的裤子时,同样发现它是湿的,而且还有股尿骚味儿——不用说,是王仲淋的。
王仲跟那女孩吹了时,我们也在一起喝酒。
那姑娘匆匆赶来说:“我以后再也不任性了。”
王仲轻描淡写答:“没以后了。”
姑娘急忙说:“我以后再也不打你耳光了。”
王仲冷笑问:“还会有以后吗?”
姑娘愣了,脸色大变。
她恼火着说:“什么东西!给你脸不要脸,还真以为本姑娘没人要了,死赖着你不成?不就挨我一耳光吗?想挨的人多着呢!”
王仲轻蔑着说:“找愿挨你耳光的人玩去吧!”
我连忙劝道:“别火,都别火,要冷静,慢慢说——”
哪知,王仲“刷”地站起来朝我吼:“说个屁啊!你会跟你祖宗谈恋爱吗?”
后来,王仲就跟那摇钱树姑娘黄了。
后来,王仲告诉我,因为一小争执,那姑娘就怒不可遏地给了他一耳光,之前受的窝囊气,就更别提了。
我问王仲:“那你干过她吗?”
“没干过。什么意思啊,你?”
“那不太亏了,亏大了!”我给了他一后脑勺。
“怎么个亏法儿?”
“摇钱树倒了,天鹅屁完了,腥都没沾过,还挨一耳光,这还不够亏吗?”
说完,我们一起哈哈大笑,一直到天亮。
想想那时,我们一起喝酒的日子,几乎都是快乐,即便是忧伤之后。
而现在呢?唉——
哥们啊,快点儿把酒带来吧。
半个小时后,王仲终于回来。令我诧异的是,他身后居然跟着一姑娘。
“贺小兰,本市一中的英语教师,学校里,还有个职务——校团委书记,”王仲微笑着介绍。
说实话,那姑娘根本谈不上漂亮,但却把我看傻了。我揉揉眼睛,然后赶紧上去要握手:“你不会是他半路上刚认识的吧?”
哪知,王仲一把推开我的手:“去,我女朋友的手也摸不得。”
我笑:“你他妈真小肚饥肠,还记着呢?”
我想起那会儿,王仲要和小邵握手时,也这么被我推了的。
“我能不记得?”王仲转过身,然后对那姑娘说,“这就是我常跟你说的兄弟。”
贺小兰挺大方地笑着说了句:“你好。”
后来,偷偷问王仲:“怎么这么快?从没听你说过啊?”
而他淡淡地说:“回国时认识的,特实在一姑娘。”
“怪不得你要想起穆丹那姑娘,是说又刨到一金坛子了?”
“你能不能不俗啊?她绝对不是摇钱树,但人透好,我把自己交给她了。”
“那么,例假没来的德国土著姑娘呢?”
“忘了。”
第六十九章 怎么还不回来
小说写到这里,我想暂停一下故事的叙述,安插一段后来心情。 后来的两年中,我的心情特征极具周期性。简单说来,就是时好时坏,莫名其妙。
冬日的暖阳会让我觉得刺眼,夏夜的月色会让我联想到罪恶。那滋味,就如同你光着脚丫踩着尖尖的石子,特别扭而恼火。
再后来,我经常怒吼,没有任何预兆的那种。用一个被我吼过的朋友的话来说就是:“真他妈活见鬼,我到底怎么你了?”用云的话来说就是:“知道吗?你就像一只摇晃着脖子上的铁链而见人就要咬的狗——疯狗——你已经疯了!”
那段日子,无疑是人生最阴暗的时候。即便如此,即便周围所有的人都对我表示出反感和厌恶,可爱的小邵却没有。事实上,她从来没有,从来没有说过我任何一处不好。
我倒希望她能突然冲到我的面前,然后指着我的鼻子破口大骂,骂什么都可以。因为,我非但不会生气,反而会觉得高兴。
不,不是高兴。我得换个词儿,是幸福——她要真那样,我会觉得幸福。
你信吗?不信,我给你四个字儿——去你妈的!
可她没有,一次都没有,从来都没有!
那段日子,我不想工作,不想说话,整天浑浑噩噩。无聊到极点了,我想知道究竟还有什么事儿是自己想做、能做的。
想来想去,还真让我给找着了——睡觉。因为睡觉能让我安静下来,当然还有酒精。
我想到过死,觉得那是件挺容易的事儿。打开窗户,像曾经的头儿那样来次自由飞翔就成。接着,我就有了恐高症。只要一站在高处,就有股往下跳的冲动。所以,我时常在灵魂早就坠楼时,双手死死抓住窗棱,然后蹲下去,再蹲下去,直到看不见窗外的地面和天空。
哲人说过,一个人,活着的时候去思考死的问题,是极度愚蠢的。而我觉得用愚蠢来形容当时的我,是不确切的。
我觉得最确切的词儿应该是——傻冒。当然,时下流行民间的傻逼也不错。
我整天喝酒,妄图借千杯酒解万般愁。我整天强说愁,逮着谁都这样。还不够傻冒?
其实,哲人的意思,我是明白的——人活着的时候,不该去思考死的问题,正如一个人死后,无法构思活的内容。
总之,那些日子里,我的心情糟糕到冰凉的海底,仿佛戴着手铐和脚镣一样活着。
夜深了,我常告诫自己——要安静,要冷静,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可天亮醒来,一切照旧。后来,心情稍稍有些好转,但仍旧不能甩去之前的阴影。一个月里,总有那么几天,心情又突发性地糟糕起来,就跟女人的例假一样,周而复始。
好了,这糟糕的心情暂且先说到这儿吧,大概你已经厌烦了,我开始接着说故事。
故事说到那天晚上,王仲把贺小兰带到我面前,告诉我说,他爱上了那个平凡的姑娘。
大概是在凌晨时分,他们才离开。之前,我一直注视着他们昏昏沉沉地相拥而睡,一点困意都没有。
我艳羡他们拥抱在一起,觉得那是美得不能再美的黎明图画。那天的第一抹旭日光辉并没有能够阻止我瑟瑟发抖,我就这么一直注视着他们,直到内心好似冰冷的北极。
“哥们,我们走了,你不要着急,她会回来的。”
醒来后,王仲搂了搂我的肩膀,然后和贺小兰走了。我们都疲惫异常,时不时地打着喷嚏。我孱弱地笑笑,然后跟他们点头。
地面满是残留的香烟头和空酒瓶,起早的清洁工正在身旁打扫。
“请问这些空酒瓶还要吗?”
“不要了,谢谢。”
然后,我转身,蹒跚地向小区里挪。一路上脑子里全是冬日的凄冷——小邵,我错了!你为什么不回来啊?你到底在哪儿?
回到小屋,里面依旧空空荡荡、凄凄惨惨。见到床,便趴上去,连衣服都没脱。
我恍恍惚惚,不由自主地想着小邵。
想起她的脸,想起她胸前的两只小苹果,想起她第一次被我骗到床前时赖着不走的样子。
——我不走了,你来糟蹋吧。她羞红着脸说。
曾经回味过的画面,一个接一个地在我脑子里漂浮,使我感觉有些疲倦。
渐渐地,我见着一个迎面向我走来的漂亮姑娘。那姑娘满头齐肩秀发,一身淡蓝超短连衣裙,颀长而嫩白的大腿几乎全暴露在外。走起路来,屁股左摆右晃,煞是令我垂涎。忽而,风一吹,将她那差不多与屁股末端齐边的裙沿摆弄了两下,又轻悠悠地放下。
我就像塑雕一样,注视着她从我身边飘过。良久,才惊得赶紧跟上几步,一路尾随着。再有微风吹去时,我恨不能低头吹上口气儿,好窥知她裙里小裤裤到底是什么颜色,或者是什么花色。
就这样,我们一前一后地行走着,像盯梢与被盯梢,又像饿狼与猎物。有好几次,我跟她之间仅有一步距离,几乎伸手就可以揽着她的腰。我是如此贪婪,忘乎所以。
梦就是如此荒谬!荒谬得我跟着都跟累了,那漂亮的姑娘还是如前一样精神地摇摆着诱人的屁股。荒谬得我终于停止了跟随的脚步,转身往回走时,却迎面撞上了另一个漂亮的姑娘。这姑娘瞪着杏圆的眼睛,愤愤地怒视着我。
啊——
我猛地惊醒。
因为,那愤愤地怒视着我的姑娘,居然是小邵!
这个梦确实够荒谬的,但却是真实的。说它荒谬,是因为它就如同神话传说一样不按常理罗列情节,甚至幼稚地通过这种梦幻的形式来惩罚我的贪婪。要知道,我已有罪恶,远比这梦中的情形不知严重多少倍。
周围的黑暗提醒我,现在已经是夜里了。看看时间,快到半夜了。
我慌忙下床,满屋子翻找手机——小邵还没回来,是不是在我睡着时给我打过电话,或发过信息了呢?
翻找的过程里,惊喜和失望吵吵嚷攘,谁也做不到安静。
终于,在找到手机的刹那间,我用苦笑告诉他们——别吵了!都他妈给我滚蛋!
于是,一切重新安静下来,只留我愣在原地。
天哪!小邵,你为什么还不回来呢?
第七十章 哀伤的日子
再打过去,电话里的女人变态一样重复着那句令我痛恨的话——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对方将在开机后—— “去你妈的——去你妈的短信留言!”没等她说完,我失控一样对着电话吼。
随即,手机碎裂的残骸,在光滑的地板上,清脆地跳跃着。
数分钟后,我瘫在地板上,自言自语——
闹钟在滴答,屋子在安静。
突然,我扶着沙发边沿,一骨碌爬起来,慌忙翻找抽屉。沙发上的外套,在无声地向下滑落。
时间已是凌晨三点,我漫无目的地摇晃在开始冷清的街道上。该打的电话都打了,该找的地方都找了,除了一些吸引嫖客的发廊,以及僻远的郊外,可都没见着小邵的影子。
而在摇晃于街道之前,我一直坐在出租车的副驾驶上,用眼睛搜索着可能出现人迹的任何一个角落。
最后,司机——一个和我年纪相仿的年轻人,他一再恳求我:“大哥——不——大爷,您行行好,饶了我吧。我是真不想挣您钱了。喏,这钱,您别给了,算我孝敬您的。再兜下去,快八十圈了。我老婆孩子都在家等着我呢,喏,喏,这不,又来电话催了,已经是第十三次了。您要再让我这样下去,她非得抱着孩子满街寻我来着,以为我跟哪个小狐狸精在兜风呢。”
他最后一句话提醒了我。
于是,我让他停车。
下来时,我把他还给我的几张钞票放在座位上,并拍拍他肩膀说:“兄弟,对不住了。”
其实,我不知道那司机说的是否真实。
比如他说已经转了八十圈了,他说这是第十二次电话了。我压根不会像他说的那样去数数。
又比如他说电话是老婆打来的,他若再不回去,老婆得抱着孩子满街寻他。他接电话时,我没细听,大概是个女人的声音。但谁又能断定那女人就是他老婆呢?那女人是他相好已久、急着幽会的小情人,也难说。
不过,我理解他。倘若他真的只是为了去幽会小情人,我也理解他,理解一个男人偷情的欲望。那欲望就如背后的一处痒痒。你直挺身子,从脖颈向下伸出左手——挠不着。你佝偻着身子,从腰板向上伸出右手——还是挠不着。而它就这样痒痒着,全然不顾你有多难受。
你说,这滋味好受吗?
比起理解,我更愿意相信他,相信这个于我陌生的男人说的话。
我为什么不去相信他呢?我干嘛不相信他呢?即使,他是在骗我。要知道,他的可能的对我的骗,于我没有任何伤害,一星点儿都没有。
我想到电影《非诚勿扰》里的那个忏悔者,那个可怜虫,想到他跪在神父面前忏悔到天黑的逗乐情形。是的,那可怜虫需要忏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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