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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肚子里有棵树-第18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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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

    确实带了气,夹袄一直不在家,老爹老娘也一直歇不住。

    老爹终于歇着了。

    再往前一些日子,老爹还开了拖拉机去拉玉米。夹袄不会开拖拉机。你看夹袄总是有很多理由。

    再往前,从县医院回家时,夹袄问老爹,渴不渴?老爹说还行,回家喝吧。夹袄就下车买了一瓶矿泉水。老爹拧开全喝了。空瓶子装在驾驶座后背上的袋子里。

    如今那个空瓶子还在那里。

    如果夹袄没买这瓶水,老爹也不会说渴。

    老爹从来不跟夹袄提要求。

    好吧,也有一次。

    在市医院的icu病床上,老爹嘴上蒙了吸氧面具,模糊不清地说,“你别走,你在这儿,我还放心。”

    我还放心,是家乡方言,大概是我会比较踏实,没那么担心。

    后来夹袄才想到,更深的意思可能是,我就没那么害怕了。

    夹袄却走了。

    icu不允许陪床,每天探视半小时。夹袄那时已经在里面呆了两个多小时——你看夹袄还是有理由对不对?

    夹袄回家洗了个澡,那是夏天,夹袄好些天没洗澡了。期间就接到了医院的电话,赶紧回来签字。

    等夹袄再见到老爹时,老爹却看不见夹袄了。

    想必老爹那时候,心里是很害怕的。

    这句话,就是老爹给夹袄说的最后一句话。这个要求,就是老爹给夹袄提的最后一个要求。

    这个要求,夹袄没能满足老爹。

    这句话,夹袄永远忘不掉。

    老爹再也不会害怕了……

    其实,早就想写点纪念老爹的文字,却一直没能动笔,太凝重,抹不开。刚才一不小心误入了,亲爱的读者你可能会觉得沉重。

    好吧,你却不知道夹袄眼里圈着泪,嘴角在笑。

    原谅一个没爹的人吧,我们回到正题。

    死亡并不是多么遥远的事情。家中亲人,亦或是周边熟人,突然辞世时,这种感觉就很强烈。

    那天,微信突然冒出一个好友推荐,惊得夹袄一身白毛汗。那电话号码是夹袄的女同事,比夹袄大个三四岁的,前年乳腺癌复发病故了。夹袄下午去医院送了个果篮,她还客气地说破费了,快坐。晚上人就没了。

    夹袄初到现单位时,就与她坐对桌,是个很爱干净也能张罗的妇女。夹袄领了个新的文件柜,上下两截的。她说你也用不完,上面这半拉子给我啊?就给了她。

    后来几次内部调整,她一直跟着我,处得还不错。她家在榆钱的初中旁边,夹袄家离那儿就很远。有次她包了黄花鱼馅的饺子,送过去给榆钱吃。榆钱说,原来我不是不爱吃饺子,我是不爱吃不好吃的饺子。

    这话没敢跟她妈说,榆钱一直是个聪明孩子,但后来被人举报了。

    历历在目啊。

    女同事的电话号码,夹袄忘记删了。看来她家人也没再保留,这号码又被卖了别人,别人又注册了微信。夹袄赶紧删了这号码。qq号想必不会卖,那就留着吧,虽然头像不会再亮。

    不会再亮的qq头像追究会越来越多。

    夹袄上周还琢磨,是不是先把qq密码告诉榆钱,后来又没实施。

    这孩子容易提前取了遗产……

    说这些,无非是夹袄年纪大了,经历得多。

    写作这事,是伴随着夹袄整个人生路的,这么多年已经习惯,想必也会一直走下去。

    但写作毕竟不等于网文。写传统中长篇的能力,夹袄也是有的,而且路子也顺,省市作协会员呢。

    新书已经准备得差不多了,还是都市异能,成绩将会如何,那就不清楚。

    再扑一本也无妨吧,扑多了会习惯。

    这回下定决心了。决心如下,如果新书还扑的话,夹袄就再写一本,但那就是最后一本了。最后一本可能是历史文吧,成绩无所谓了,夹袄喜欢就好,不管读者是否喜欢了。

    也就是说,夹袄费了好些年好大的劲儿,证明了此路不通。

    回头想来,夹袄这大半生,投入最多的事情,也就是网文了吧。网文写作,能治游戏瘾,能治酒瘾。但比较费烟。

    那就不要再走下去了,已经走了这么多年。到底有多少年呢,夹袄也不再说了,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

    所以说,夹袄的时间不多了。

    嗯,包括今年在内,夹袄还允许自己再扑三年。这三年里,夹袄要写两本网文。

    三年后,夹袄四十七岁,榆钱也上大二了。

    在传统小说领域,夹袄还是个青年作家呢。

    青岛作家里最有代表性的,当属尤凤伟老爷子了,今年七十四岁,仍是每天伏案写作,笔耕不辍。

    嗯,夹袄至少还可以写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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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界好公仆》

    月老醉酒后误捆了黑白无常,于乐就跑趟地府,把这对好基友解开。 。。

    二郎神家的哮天犬爱上了嫦娥家的玉兔,于乐就飞赴广寒宫提亲。

    孙悟空喝了子母河的水,终究还是怀孕了……

    有麻烦,找于乐。

    这个说法在三界内广为流传,都夸于乐是个好公仆。

    好公仆于乐,却是源于一个泼天的阴谋,诸天神佛,妖魔鬼怪,皆被算计了在内。

    于乐就给自己定了一个小目标,维护世界和平。

    ***

    第一部

    第1章别看我只是一只羊

    “乐哥,你也大学毕业了,该带着兄弟们进城,去干一番大事业了吧?”

    农家炕头上,酒宴已经进行到了尾声。

    说这话的人叫二蛋,是个胖子,长得圆头圆脑圆肚皮,时常露出一脸的贱笑。

    被尊为乐哥的大学生名叫于乐,脸上的黝黑其实还没怎么褪尽,仔细看的话,也算是浓眉大眼吧。

    劣质白酒喝了不少,于乐说话就有点大舌头:“带你们不急,哥还得缓一缓。要不然哥先带着小芳去干一番大事业?”

    “行!小芳你先拿去用……”二蛋打了个酒嗝,双手撑在大腿上,使劲地睁着眯缝眼。

    话没说完,他的脑门上就挨了一筷子,“胖子,你不胡说八道会死吧?”

    小芳扎了两条麻花辫,胖乎乎白嫩嫩的,削肩蜂腰,该大的地方都挺大,动作大了还抖。

    怒是真怒,敲是真敲,抖也是真抖,屋子里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元旦时,二蛋和小芳订婚了。于乐在城里没赶上,过年回家,二蛋就专门为他补办了一桌喜酒。

    陪客还有四人,都是一起长大的小伙伴。

    山里娃上学艰难,辍学的多。

    小芳贵为村长家闺女,勉强上到了高二。二蛋是村会计的儿子,求学之路就走得短了些,只上到高一。

    这两人订婚,也算是村二代强强联合了。

    再加上于乐,全村的同龄人也就他们仨上了高中。

    当年上学时,三个小伙伴一路翻山越岭,有打有闹,有说有笑的。

    小芳家里条件最好,伙食也好,于乐其实没少跟着沾光,二蛋反倒是被隔在外边的。

    当然,如果没有于乐这个学霸的引领,小芳或者也早就辍学了吧,但她也没能走到最后。

    中学时代,于乐是辉煌的。他却是没有想到,辉煌来得太早,褪得又太快,人生的巅峰居然就是高考了?

    于乐是皂户屯的第一个大学生,也是十里八乡的第一个大学生。

    外面的世界很大,对一个初次进城的山里娃来说,一切也太过艰难。

    从小自视甚高的于乐,进城后突然就发现,自己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啥啥都不行。

    最要命的是,连学习成绩都比不过别人……说多了都是泪。

    大学里,于乐毫无存在感,灰溜溜地独来独往。

    毕业后,于乐派过传单,卖过保险,当过二手房中介,送过快递……

    干得最久的,应该是外递小哥了吧,一直干到除夕才回家过年。

    呵呵,带领小伙伴们进城送快递吗?

    呵呵,果然是好大的事业……

    “乐哥,我们不着急,你先在城里打打基础。”有小伙伴再次敬酒,亲热中带了些恭维,还下意识地弥合着身份上的差距。

    “好说,好说!”于乐也再次一饮而尽,嘴唇都僵硬了,酒液顺着嘴角淌出来,前襟湿哒哒的。

    “乐哥不能再喝了!”小芳拦住了下一个小伙伴,恍然间有所察觉,却也不是很肯定——乐哥好像心里不痛快,像是在借酒浇愁?

    叫小芳的人,芳心都细腻,不觉中就绯红上脸,幸亏喝了点酒。

    “嘿嘿,高兴,今儿真高兴!”于乐其实有点坐不直了。

    “二蛋,你把乐哥送回家,乐哥被你们灌醉了!”小芳瞪了二蛋一眼,又凶巴巴地扫过四个小伙伴。

    小伙伴们都很无辜地讪笑,七嘴八舌地说道,“乐哥好人呢,还跟小时候一样,一点架子没有!”

    “不用,不用,我能行!”一点架子没有的于乐,器宇轩昂地出了门。

    山村的夜晚,才是真的夜晚。

    天上繁星点点,地下伸手不见五指。

    冷风吹,肚子里热,所谓酒壮怂人胆。

    于乐突然有一种回到主场的感觉,咬牙彻齿地加快了步伐。

    我是于乐!

    十里八乡我最牛!

    我一定能干出一番大事业来!

    “别看我只是一只羊,绿草因为我变得更香,天空因为我变得更蓝,白云因为我……”

    “噗通!”

    仰望星空的于乐,豪情满怀地踩进阴沟里,摔了个英明神武的大马趴。

    没人看见吧?

    于乐第一时间四下里打量。

    还好,只听到几声狗叫。田园犬什么的最讨厌了,这是要跑过来抢热的?

    于乐摸索着,果然抠起了一块石头,田园犬却机警地跑掉了。

    阴沟里的淤泥都结了冰,摔得倒也不怎么疼。

    更重要的是不怎么脏,否则还说不清楚了……

    于乐摇摇晃晃地回了家,一头栽倒在里间的炕头上。

    老娘拿了热毛巾过来,替于乐擦了脸,脱了鞋袜盖上被子。

    于乐模模糊糊地听到了老娘的抱怨,“二蛋那臭小子,怎么让乐乐喝成这样!明天我找他算账。”

    “乐乐从城里回来,二蛋他们都捧着呢,早先也一直打听来着。”老爹磕了磕旱烟袋,说得慢条斯理的,却是满满的骄傲,“谁让咱娃有出息呢?顺手的事情,该帮的忙还是得帮,咱娃也不能忘了本。”

    “还抽你那旱烟,臭死了!乐乐不是给你买香烟了吗?”老娘貌似是在抢老爹的旱烟袋。

    “香烟得出门抽,好些家请我吃酒呢,我都排不开日子!”老爹嘿嘿地笑。

    “人家还不是看了乐乐的面子?你可不敢胡乱答应什么,别让乐乐费太大的力气……”

    还是老娘精明啊,于乐嘴角苦笑。

    我倒是想费点力气呢,问题是我没力气啊。

    小伙伴们满怀期待,乡亲们貌似也是如此。山路漫漫人封闭,连村里出门打工的都少见。即使有人进城闯荡了一番,也都灰头土脸地回来了——城里人不好相与的……

    但如今,咱在城里不是有人了吗?

    于乐却是有苦自知。

    城里人把我当乡下人,乡下人把我当城里人,我也不知道我特么的是不是人。

    我特么的只是一只羊啊!

    山里天冷,火坑却烧得热。没准儿老娘还担心冻着儿子,特意多加了一把火呢。

    其实于乐已经不太习惯睡火坑了,又硬又烫的,但他没跟老娘说起过这事儿。

    于乐昏沉沉地睡去,果然梦到了绿草更香,天空更蓝,白云更加……这个不太柔软。

    腰部硌得慌。

    于乐半夜醒来,探手摸过去,居然摸出了一块沉甸甸的石头。

    霎时间,房间内居然光华大放!

    光华如繁星汇聚,居然聚成了一位鹤发童颜的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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