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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伐四海-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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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明志奔跑起来,还没有跑出几步,就听到鸣金收兵,再熟悉不过的声音了,那是孙传谋召传自己收兵,听他号令,其实就是让他施明志不能和其心腹抢功。既知如此,虽然心中不甘,施明志还是本能的停了下来。

    一瞬间,施明志感觉天旋地转,一股无力感萦绕在心田,盘旋在脑海里,看向四周,只觉得到处都是一片灰色。与此同时,绿营的一干部众一脸的愤怒之色,夹杂着一丝茫然,想要去反抗,争取自己应得的胜利。

    作为一名指挥员,一个部队的统领者,不仅要有足够的智谋,指挥的游刃有余,打胜仗。还要足够冷静,能够将他的属下活着带出战场,施明志就是一名合格的统帅,所以他退却了,无力地大喊一声。

    “回营~”

    冲锋之时,犹如群狼捕猎,悍然不惧,此刻却像是败仗残兵,人人都是毫无生气,没有了精气神,慢慢退去,被一旁的八旗子弟讥讽和嘲笑。战鼓依然雷雷,却不属于他们。

    “帮主,帮主,突然出现大量的鞑子兵,咱们快撤吧,顶不住了,不然就来不及了,没剩下多少兄弟了。”

    “不行,军师那边的事情还没有办完,还需要一些时间,再拖一会儿,援军很快就到了,不用惊慌。”

    “帮主,你先撤,这里由我们顶着,太危险了。”

    “说什么屁话呢?我郭婆带什么时候丢弃兄弟,独自逃生了?不要和老子废话,好好看着前方,将鞑子兵消灭完。”

    “放心吧,无论是我,还是你们,都会活着出去,离开这里的,以后依然还可以横行于海上,逍遥于诸多岛屿之中,这海面依然还是咱们黑旗大帮的天下。”

    郭婆带说这些话、安慰兄弟的同时,又何尝不是在欺骗自己?作为有一帮之主,除了军师,没有人比他更了解目前的形势,非常严峻,若是滞留下去,凶险非常,九死一生,前途渺茫。

    广东水师的战船上,孙传谋站在栏杆之处,不时地眺目远望,注视着大屿山的战况,笑意频频,一身的戎装,使得他不停扇扇子动作,是那么不伦不类,交相违和,不像一个战场之帅,应有之姿。

    施明志就站在不远处,满脸的痛苦哀伤之色,不满,愤怒,怨恨,这些负面情绪都隐藏在内心,不敢发作,害怕得罪了水师提督孙传谋,连累了自己的部下,自己倒没什么,最多丢官而已。

    这时,突然有一名士兵快速爬上战船,步履匆匆的从施明志的身边擦肩而过,来到孙传谋的身侧。

    “启禀大人,最新线报,十分紧急。”

    将望远镜交给其他人,接过一个便条,徐徐展开,内容刚一映入眼帘,孙传谋的脸色就开始变得难看起来,眉头渐渐紧锁,一只手不停地敲着栏杆,最后还是沉声道:“鸣金收兵,让林国良和许廷桂快点回来,水师立马撤走,回归广州驻地。”

    立时之间,施明志躬身上前,出言阻止道:“大人,不可,如果现在撤军,之前的一切努力就白费了。而且,打蛇不死反受其害,这次不将黑旗大帮完全剿灭,一定会成为大害的,以后都不一定有这样的机会了。”

    “哼~用你教本官,难道我不懂其中的道理吗?如果可以,我不想完全剿灭黑旗大帮?看看这个,最新的线报。”

    孙传谋将便条扔了过去,施明志一个箭步上前,赶紧接住便条,还好及时,没有被海风吹走。快速打开便条,脸上立马变为凝重之色,不再劝阻,沉默下来。

    看过之后,施明志知道,现在的一切军事行动不得不停下来,立马撤军,才是上上之选,孙传谋的决定是正确的。一时之间,施明志的脸上虽然是失望之色,内心却是兴奋不已。

    “哼,大屿山的登陆是我们兄弟打下,用生命换来的,你们这些只懂得摘桃子的东西,不该获得最终战果,宁愿让这些海盗苟延残喘,也比成全你们好。那些海盗比你们强强多了,更具有有血性,最起码他们是我施明志合格的对手。”

    这一刻,施明志的心性在改变,对上司的埋怨远远超出了对海盗的愤恨。

    无论是赤沥角的广东水师和葡萄牙水兵,还是在大屿山上正剿匪的林国良及许廷桂,都在快速的集结兵士,快速登上战船,最后联军的舰队缓缓提速,驶向西南,广东府的方向。

 第一百四十二章 绝配

    广东水师剿匪的行动已经过去了几天,算得上大获全胜,黑旗大帮的郭婆带被斩杀。可是,广东府的大街小巷却弥漫着一股沉闷的气息,丝毫没有剿灭海盗之后的欢愉与轻松。因为,有一股海盗逃出生天,黑旗大帮神秘的二当家,军师率着残留部众依然盘踞在大屿山。

    对于深受东南沿海海盗之害的百姓而言,深知其睚眦必报的秉性,一次除害未尽,将来必是无穷祸患,他们平常老百姓将会遭受无妄之灾,黑旗大帮海盗的报复将会来的更加猛烈,残忍。屠戮村落小镇,以前可没少干,记忆犹新。

    这一日,杨麟行走在广州的大街上,了解这里的风土人情,刘师爷和杨逍一前一后跟随着,由刘师爷介绍沿街的名吃,道路两侧的繁华酒楼,富商贵族出入场所。

    “大人,这是广州府有名的望江楼,登高之处,可以遥遥远眺珠江码头,观看来往的渡船游轮,晚霞满布之时,犹有壮观,常是文人墨客出没的地方,吟诗作对,好不风雅。

    “大人,你看,这是君子居,达官显贵聚集请客的地方,家资没有十万两之人,根本就进不去。”

    “喔,照你这样说,只要有钱就能进去?”

    “也不全是,这君子居分为上下两层,下层是专门为富商巨贾准备的,请客宴席之地,楼上唯有权贵才能进入。当然,如果有权贵的邀请,富商巨贾或者平常百姓,也可以上楼。”

    “大人,你要不要进去看看?这个君子居虽然不大,但极为繁华奢侈,各种服务应有尽有,标准都是顶级的,犹如进入帝王家一样。”最后一句,刘师爷趴在杨麟的耳边附声,脸上荡漾着意味深长之笑,神秘兮兮。

    杨麟明白刘师爷所指,那是男人之间的风流韵事,徜徉花海中,只是微微一笑,就摇头断然拒绝了,朗声说道:“咱们还是在街上转转吧,自从来广州府赴任,还没有真正的浏览过。

    刘师爷有些悻悻然,失望之色一闪即逝,生活于广州府多年,从未有机会进入君子居一游,本想今日沾沾行长的光,奈何杨麟没兴趣,只好头前带路,继续讲述这里的风土人情,盛产之物。

    走着走着,忽然一阵喧嚣之声传来,惹得杨麟嘴角翘起,浮现一丝笑意,不禁短暂驻足,缓步而去,走向嘈杂声音的方向。

    “你个狗东西,老娘还没有死呢,怎么着,现在就等不及了,想要找个小的了?”

    “娘子,你误会我了,我就是看这位小姑娘实在可怜,所以心生同情,逗逗她,不让她太伤心而已,没有非分之想。”

    “啥,说的啥,出于同情?老娘这还心情不好呢,怎么没见你逗逗我,让我开心开心?”

    “我看你就是瞅着这个丫头片子长得标致,心里痒痒的,某个部位蠢蠢欲动了吧。”

    走着的杨麟一个趔趄,顿时被女子的说话大胆,雷得不行,清朝这个封建时代,居然会有这样的女子,荤素不忌,什么话都说得出,比二十一世纪的老娘们儿还放得开。

    推开人群,杨麟三人来到近前,只见众人围着的中心之处,一男一女,女的身宽体胖,着实彪悍,男的虽然高大,但显得很是羸弱,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然而却是一脸的好色之意,猥琐之极。

    很显然,从两人的言谈对话之中可以看出,他们是一对夫妻。

    女人的胆大,话语粗糙,早就使得周围的老爷们儿们连连叫好,跟着起哄,一些大闺女小媳妇羞涩不已,满脸绯红。

    然而,那名彪悍女子却浑然不在意,反而踏前一步,来到男子的身前,出手就是拧耳朵,威胁之意尽显。

    “以后还敢调戏大闺女小媳妇不?走,跟我回家,非得一次性将你掏干不可,看你还有没有力气外出找野食。”

    女子的这话一出,顿时惹得周围人群起哄开来,连连叫好,捣蛋非常:“好好,王二,回去在床上征服你媳妇,以后就可以在花丛中尽情嬉戏了。

    “谁,谁说的,再吵吵个试试,再挑唆俺家男人,信不信我剁了你们的子孙根,阉了你们这些****的。”

    霎时间,四周一片寂静,放佛秋风扫落叶一般,萧瑟不已,离得不远的杨麟虽然不管他的事情,但却觉得裆部冷飕飕的,心中凌乱,看看其他人,遥想也是如此,暗叹一声,这个女子果然彪悍。

    与此同时,那名被揪着耳朵的男人脸上难堪不已,又无法挣脱,只好央求道:“娘子,为夫错了,咱们回去吧,不要让外人看笑话了,回家之后,你怎么着都行。”

    男子的话语刚落,使得原本肃静的气氛瞬间消散,接着哄堂大笑起来,随之女子依然揪着男人的耳朵,推开人群,大刺刺的离开,消失在人群之中,见此情景,杨麟不由得叹息一声,嘟囔一声。

    “哎,这位仁兄真是可怜,家中有如此母老虎,遭罪了。”

    杨麟的自语虽然不大,但离得最近的两人听得清楚,杨逍一副深以为然的样子,刘师爷却依然一副笑意,不敢苟同的说道:“大人,非也,家中有了这个母老虎,那个男的才活得潇洒幸福,不至于流落街头。”

    杨麟神情一滞,很是不解,疑惑的问道:“刘师爷,为何这样说,难道其中有什么缘故不成?”

    这时,人群渐渐散去,一个老者听到两人的对话,适时插言道:“年轻人,一听你就是外地人,王二夫妇两人的事情,广州府谁人不知谁人不晓,辛亏王二有这么个老婆,不然,他现在吃住都愁着呢。”

    那个老者说一半留一半,就蹒跚而去,没有再说下去,杨麟不禁将目光投到刘师爷的身上,闪烁着询问的光芒。

    “大人,是这样的,这个王二原本是中等富贵之家,爹娘在世之前,活的还算滋润,但不懂得经营生活,双亲一没,家产很快就被他败得差不多了。”

    “不过还好,他父亲在世之时,深知其秉性,吃喝嫖赌,无一不会,每日必流连这些地方。深知这些的王老爷,明白自己百年之后,若想儿子吃喝不愁,守住这份家业,唯有寻一个强势的媳妇儿,才可。”

    “因此,千般寻访之下,王老爷就相中了这个王氏,出身于屠户之家,自小操持家务。虽然人长得粗糙一些,但很会过活,所以就促成了这段婚姻之约。”

    “两人去世不久,三年服丧之期刚过,族里的长辈就根据王老爷生前所托,主持了两人婚姻。”

    “尽管王氏平常之时,说话很是粗野,但并没有什么坏心思,为人不错,拿得住王二,所以邻里邻居的也就放任不管,任凭王氏打闹。”

    听到这里,杨麟不由得赞叹道:“看来,悍妇并不代表她是恶妇,生活所迫而已,不然约束不住吃喝嫖赌的丈夫。剽悍一些,反而是一桩美事儿。”

    “大人,正是如此。”

    围观人群已经散去,徒留行人在街上来来往往,杨麟刚一抬脚,就要迈步而去,继续游览广州府的沿街风光,一个不和谐的声音传来。

    “小妞儿,你这是准备卖多少钱啊?正好大爷缺一房小妾,不如跟我走吧,保准你吃香的喝辣的,从此不必流落街头,遭受世人眼光猥亵。”

 第一百四十三章 出手相助

    听到这些话语,杨麟很是不喜,眉头皱了皱,这些言词之中,充满流里流气,就像心怀叵测之人在耍流氓一样。一时之间,不禁循声望了过去,只见刚刚王氏夫妇上演闹剧的不远处,一个身披孝服的女子跪在那里,低头不语,一副梨花带雨之色,前方躺着一具尸体,用一层白布裹盖着。

    女子的一侧竖着一面牌子,上面写着卖身葬父,愿意为奴为婢。

    再往前,一个浪荡的公子哥站在那里,手持摇扇,身后跟着两名随从,与那名孝服女子正对着,不停摇头晃脑打量着,双眼色眯眯的,嘴巴不停眨巴着。

    同时,那个公子哥的行为并没有停留在言语调戏上,开始动手动脚起来,手一伸,就一夹女子的下巴,被强迫抬起头来,出言轻佻道:“哟哟,看你这副泪眼婆娑的样子,更加惹人怜爱,让本公子更加欲罢不能,今天买定你了。”

    “说,小妞需要多少钱,本公子买你了,跟我走吧。”

    女子抽抽噎噎之状,就要张口之时,突然之间,一个浑厚的声音响起,很是焦急,虽有责备之意,但更多地是关心之情。

    “侄女儿,你怎么真就这样做了?伯父不是说了吗,你父亲的丧葬费,我会想办法筹集的,不用你卖身葬父。否则,我怎么对得起九泉之下的兄弟,你的父亲。百年之后,我如何有面目与他相见?”

    只见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壮汉出现,不停地说着,尽是惭愧之色,阻止了女子接下来的话语。

    “伯父,你的好意我心领了。可是,侄女儿知道你的处境,你们家的生活也不容易,已经非常困窘了,我怎么可以自私的再连累你呢?更何况,就算伯父你帮我葬了父亲,可是以后呢?”

    “伯父,就不要管侄女儿了,你能够将家父的尸身带回来,我就已经心怀感激了。”

    “说的什么话呢,不要再固执了。放心吧,只要咱们活着,以后总有办法,侄女儿快跟我回去。”

    络腮大汉上前一步,就要拉起跪在地上的女子,一只手抓住了他的手腕儿,出言阻止道:“滚一边去,哪来的臭虫?既然你没能力养活这位小娘子,就交给本公子,我一定让她活的舒舒服服,天天过着锦衣玉食的日子,再也不用抛头露面。”

    络腮大汉双目圆睁,双臂一震,断喝道:“毛头小子,让谁滚一边去,听见没?这是我侄女儿,你想干什么?”

    那名公子哥被震得一个踉跄,连连后退几步,被几个随从扶住,才算稳定下来,顿时大怒,指着络腮大汉的鼻子骂道:“怎么着?本公子是在做好事儿,买这位姑娘,碍你什么事儿,又不是你的闺女,管得着吗?”

    一时之间,围拢过来的行人议论纷纷,指指点点,有人好言相帮,有人恶意相阻,或者双臂环抱,看着热闹。

    “这谁啊,人家卖身葬父,自愿而为,抱打什么不平,你情我愿的事情,又不是强取豪夺,欺男霸女。”

    “你不知道,这个大汉是那个女子的伯父,不想看她往火坑里跳,所以才阻止的。”

    “不然吧,我看这个女子长得挺不错的,谁知道是出于伯父之心,还是动了其他的歪念头?这年头坏人多了去了,表面谦谦君子,背地里却尽是男盗女娼,行的多是龌蹉之事,不轨之图。”

    。。。。。。

    络腮大汉的脸色越来越难看,越来越阴沉,双拳使劲的紧握着,咔咔作响,想要发作,立时使得那些非议围观之人,吓得连连往后直退,不敢言语太过分,但依然是看好戏的神色。

    那名公子哥已经看出了络腮汉子的不凡,身体魁梧有力,散发着萧杀之意,一股死气萦绕在四周,一看就是杀过人,而且数量还不少,下意识的收敛起来,出言道:“我说,你管的再多也没用,我愿出钱,这位姑娘愿意卖身,好像你也管不着吧。”

    接着,看到络腮大汉迟疑起来,再次朗声说道:“我愿意出五十两纹银,替这位姑娘葬父,我想应该不少了,足够料理丧事,绰绰有余了吧?”

    女子惭愧的低下头,愧对自己的这个伯父,让他下不了台,一时尴尬不已,但还是声若蚊嘶的说道:“够够了~”

    络腮大汉顿时满脸的焦急之色,就要出言阻止,那名公子哥已经取出五十两的银票,拉着不情不愿的女子小手,吩咐随从:“还愣着干嘛,快点将姑娘的父亲背起来,到棺材铺里,买一副棺材,让他老人家好生安息。”

    “慢,谁说这位大哥出不起银两,葬不了这位姑娘的父亲?”

    一个声音从人群外传来,推开众人,杨麟款款而来,越过包围圈,站在络腮大汉的身前,朗声说道:“好汉,这是一百两的银票,送给你了,就当买这位姑娘的银钱,或者算是我捐的。”

    拿着银票,络腮胡子只是迟疑了片刻,就神情激动起来,一个箭步来到姑娘的身前,将其拽了过来,连连说道:“好侄女儿,现在伯父有钱了,看,你不用再卖身葬父了。”

    那名公子哥并没有纠缠络腮大汉和姑娘,而是摇晃着来到杨麟的身前,逼视着,声音幽幽的说道:“小子,你想找茬~,活的不耐烦了?”

    杨麟一摊双手,浑然不在意之状,淡淡的说道:“没想找茬,就是钱太多了,花不完,送给他一百两,难道我给别人银两,也碍着你的事儿了,还要获得你的允许?”

    公子哥的脸色越来越冷,双眼之中尽是阴翳之色,一闪一闪的,没有多言,简短说道:“好好,你有种,咱们走着瞧。”

    出乎众人的意料,公子哥居然什么都不再说,就扬长而去了,弄得准备护主的杨逍模棱两可,还以为要打一仗呢?

    周围顿时响起一片唏嘘之声,哄散开来,没想到公子哥如此怂包,刚刚还是凌然之势,现在只是撂了一句狠话就走了,雷声大雨点小。

    一切都云开雾散之后,络腮大汉和那个姑娘走了过来,感激非常的站在杨麟身前,面对突然出现的年轻人,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最后还是络腮大汉说道:“这位小兄弟,这钱就算我施明志借你的,日后定当奉还,今生难忘今日恩情。他日必当厚报。”

    杨麟也算是身价百万了,从崆峒山获得山鹰的宝藏,更有混元帮崛起的私藏,根本不在乎这区区一百两。

    “这位大哥,说哪里话呢,既然是送给你的,怎么还可以再谈还字?不用了,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谁还能没有个难处之时?说不定某一天,我也落难了,就需要你帮忙了。”

    “既然小兄弟这样说了,我施某人也不再推迟了。对了,小兄弟姓甚名谁,家住哪里,日后老哥好请你喝酒,相聚一二,总不能获人钱财,连名字也不知道吧。”

    “呵呵,在下杨麟,在广东十三行的牙行任职,若想找我,到那里就行。”

    “啊,原来小兄弟就是风闻广州府的杨麟,年纪轻轻的就坐上了牙行行长一职。”

    “过奖了,偶然际会而已,施大哥不用太在意。现在也不早了,你们还是赶紧回去,为这位姑娘的父亲操办丧事,装殓入棺吧,还是早早入土为安比较好。”

    “对对,杨兄弟说的不错,该当如此,那我们这就先走了。侄女儿,快来拜谢一下,不然丧葬费还没有着落呢?”

    女子辑了一个万福,有些羞涩的说道:“多谢公子慷慨解囊,小女子铭记在心。”

    “呵呵,客气了,小事儿一桩,你们早点回去吧,令尊的丧事最要紧。”

    看着渐行渐远的两人,杨麟轻声问道:“刘师爷,你认识这个施明志吗?我怎么感觉他不像一个普通人,全身散发着一股军人气息。”

 第一百四十四章 前往

    刘师爷微微一愣,没想到杨麟会有如此一问,但还是很快就反应了过来,赶紧说道:“大人,这个施明志是广东水师的一名总兵,统领着汉人组成的≧≯”

    “喔,居然是一名总兵,那他怎么穷困潦倒成这个样了,居然连五十两纹银都拿不出来?是不是太奇怪了,不符合他的身份啊。”

    “大人,你有所不知,广东的三大军队将军府、汉副都统和广东水师,三者以广东水师实力最差,而广东水师里面又以施明志带领的绿营最差,时常受到排挤。”

    “不会吧,根据他刚才的表现,重情重义,而且我看他身上的军人气息挺浓郁的,一看就是久经沙场,不畏生死,不像一个软蛋将军,他带出来的部队应该没有那么差吧?”

    “呃,大人误会了,我说的广东水师里面最差的,指的并不是行军打仗和战斗力方面,而是指装备和人员待遇上。当然,大人,你看人的眼光很准,别看施明志所部的装备差,但战斗力一点也不弱,每次剿灭海盗绝对是主力,先锋的角色,打仗毫不含糊,这也是绿营尚存的原因。”

    “既然这样,那他混的怎么这么差?就凭这次剿灭黑旗大帮的行动,就应该赚到不少军功,获得不少赏赐吧?”

    “大人,理儿是这个理儿,可是水师提督是一个满人,很不喜欢汉人军官获得功劳,从而得到拔擢。所以每次一剿灭海盗,都是先让绿营打头阵,然后再让八旗子弟冲上,收拾残局,拿下决定性的胜利,所以最后功劳簿上只有八旗子弟,而无绿营全体官兵的。”

    “大人,这也是我上次为什么和你说,很少有人参军广东水师,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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