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庶子风流-第1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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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第一次感受到了害怕,却强作镇定,勉强站稳,忙是将目光移开,不敢去看叶春秋的眼神。

    而这时候,看客们已经开始沸沸扬扬起来:“什么剑王,竟如此无耻,剑斗输了,竟敢偷袭,这与下三滥有什么分别。”

    “天,他让我输了二百两银子。”

    “想不到他竟是这样的人,若不是状元公武功高强,只怕早已被他得手,可就一命呜呼了”

    叶春秋的脚不断地用劲,直到地上的朱鹤终于身子一震,一下子失去了挣扎,没有了呼吸。

    朱鹤死了。

    不知是因为闷气而死,又或者是因为断裂的肋骨刺入了五脏而导致,不过这些已和叶春秋没有了任何关系。

    叶春秋移开脚,此时没有人去责怪他痛下杀手,因为刀剑无眼,剑斗不就是如此吗?

    更何况朱鹤早已输了,却非要使用下三滥的手段想要痛下杀手,显然叶春秋拳脚过激一些,却也是情有可原。

    叶春秋收了脚,几乎没有去看地上的朱鹤一眼,在众目睽睽之下,徐徐走下校台。

    而此时,所有人目瞪口呆地看着他。

    朱厚照几乎要疯了,他狠狠地用手拧着刘瑾,把刘瑾身上的皮肉抓得乌青,方才压抑住了心里的激动。

    师弟威武啊

    什么北地剑王,不及师弟一根手指头。

    一旁的张鹤龄,已是抽泣得昏死了过去。

    那些输了钱的,竟没有一个人敢责怪这位出神入化的状元公,只看到状元公背着手下了校台,没有任何人说话。

    他们看到的,只是叶春秋依然保持着谦虚的神色,依旧是如此从容,如此淡然,看不到任何胜利的喜悦。

    他走到哪里,目光就聚焦到了哪里,直到叶春秋慢悠悠的走入人群,于是人群自动的分开一条道路,许多人敬畏的看着这个少年人。

    朱厚照看着叶春秋朝自己走来,一下子又激动起来。

    呀他发现了朕了?哎呀呀朕该怎么和他说话好?师弟威武,师弟雄壮吗?呀这样是不是太过火了,嗯理应轻描淡写一些,学他一样,嗯勾嘴,抿唇,微笑

    只是,叶春秋却在距离朱厚照四五丈距离的时候停住了脚步,朱厚照愣了一下,却见叶春秋走到了一个同样是圆领衣的人面前。

    这个人是焦黄中。

    焦黄中看到叶春秋走到自己跟前,竟是从心底生出了一股前所未有的恐惧感。

    他自小养尊处优,随着自己的父亲仕途越来越一帆风顺,不知多少人想尽办法巴结着自己,可是现在,站在自己面前的人,却给了他一种无以伦比的恐惧。

    叶春秋站定,脸上带笑地看着他,足足数息之间。

    焦黄中的脸色很不自然,哪里敢去看叶春秋带笑的眼睛,他手足无措,想要让身后的两个侍卫给自己壮胆,可是身后的两个侍卫竟是束手而立,也是大气不敢出。

    叶春秋依然保持着微笑,却是突然将手扬起。

    焦黄中吓得想要捂脸,方才叶春秋给朱鹤的几记巴掌,实在给了他太深的印象。

    谁晓得叶春秋双手一拱,却是长长作了揖,温和道:“不料焦同年也在这里,春秋有礼。”

    呼焦黄中长长舒了口气,只是他的脸色既尴尬又难堪,他只得僵硬地回了个礼:“是啊,来凑个热闹,春秋好武艺。”

    叶春秋只抿抿嘴,却是意味深长的看他一眼:“噢,我想起来了,这位北地剑王和焦同年倒是老相识。”

    焦黄中心里咯噔一下,他现在只想逃,可是双腿却好像僵住,只是心虚的道:“他我我和他只是萍水相逢,只是点头之交,呵呵呵一个下贱的武夫,我怎会跟他有深交他,哈哈春秋言笑了言笑了,焦家再怎样,也不会结交什么下九流的。”

    “哦。”叶春秋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然后朝他一笑,眼睛又看在他的身上,哂然道:“我还以为你们很相熟呢,嗯,若是如此,那就无事了,焦同年,春秋有事,先走一步。”

    他旋身,举步朝着东直门地方向,便徐步而去。

    焦黄中竟是产生出了一种劫后余生的感觉,仿佛从鬼门关走了一遭,他目不转睛地目送着叶春秋,直到叶春秋的身影闪身进入了东直门的门洞,他才长长舒了一口气,回过神来时,却已是发现自己浑身上下都被冷汗湿透了。

    这时,他才恶狠狠地回眸瞪了身后的两个侍卫一眼,忍不住嘀咕一句:“饭桶。”便跺脚而去。

    等有人到了校台上,有人惊叫道:“朱先生死了。”

    只是这时候,并没有人过于关心,这位朱先生可把大家坑惨了。在场之人,只怕十有**都输了不少钱。

    更何况当初下战书的时候,就已经有人作保,所谓比武决斗,刀剑无眼,有个跌打死伤,也是常有的事,也无人有什么说辞。

    不过那位状元公给大家的震撼实在太大,堂堂剑王,一世英名,在这状元公面前,竟只是几巴掌下来,便死于非命,这状元公小小年纪,文武双全,实是让人高山仰止,深不可测啊。

    许多人兴奋劲还未过去,更多人因为输钱而懊恼,尤其是寿宁侯和建昌伯这样豪赌的,那就更是几乎把近半的家财都搭了进去。

    当初说好稳赢的,大家原本是想,既然稳赢,虽然赔率低的令人发指,可投入的基数大,一千两进去,也能挣五十两出来,反正捡的钱,权当是天上掉馅饼了。

    谁晓得这一下子,却是一下子输了个干净,一下子底朝天了。

    张家两个兄弟,几乎是两腿发软,是被自己的家仆抬着走的。

    相较于许多人的痛心,朱厚照却是还意犹未尽,只是

    他猛地醒悟,他挣钱了!

    未完待续。。。

第四百五十一章:天上掉馅饼(第八更)

    朱厚照猛地眼眸一张,又死死地拧了拧刘瑾。

    刘瑾哎哟一声:“疼,疼”

    朱厚照大喜道:“看来当真不是做梦,哈哈哈刘伴伴,咱们挣钱了。”

    “陛下”刘瑾一脸委屈地道:“当初买的时候,赔率是一赔三,陛下转手之间挣了六万两银子。”

    六万两银子,这绝对不是小数。

    大明朝的税赋多是以实物为主,柴米油盐酱醋茶,这些都是主要的税种,除此之外,就是贡品了,反而这现银的征收却是少之又少,一年不过两三百万两纹银而已,这个数目低的令人发指,以至于初期的时候,太祖高皇帝一拍脑门,就想出了个办法,我没银子我可以印钞票啊,于是乎,宝钞就出现了,官兵们没钱发薪俸,没关系,送你宝钞一张,有零有整,还不带找的。

    只不过这种方法虽然屡试不爽,却很快就遇到了问题,因为宝钞泛滥,导致这宝钞贬值的过于厉害,一张百两银子的宝钞,在市面上连十两都不值,如此一来,官员们吃不消了,贪赃枉法的还好,可是清流官却等于是给朝廷打白工,所谓的宝钞,连欠条都不算,于是闹了一阵,最后索性连薪俸都发实物,到了发薪俸的日子,一伙儿穷清流就一个个在天寒地冻的天气里,个个流着鼻涕,满脸菜色,然后拢着袖子在崇文门的墙根底下蹲着,发工资了,然后一个个抱着绢布、大米回去,统统都是以实物发放,童叟无欺。

    前几日,清流们痛骂四门仓的掌库不法,然后群起而攻之,也是这个缘故,穷清流在京师毕竟还是不少的,日子其实很不好过,偏偏这实物的俸禄总有好坏优劣之分,同样的米,可能是白嫩的细米,也可能是糙米,同样的绢布,档次又有上中下三等,以次充好是常态嘛。

    现银对于国库来说,都已是较为难得的东西,何况是刚刚登基的朱厚照?

    转眼之间,竟是挣了六万两银子,朱厚照的心情怎么不激动,他的脸涨得通红,欢喜地道:“去,去,去咱们去领钱去哈哈”

    叶春秋觉得有些疲倦,回到了客栈,见父亲不在,便到了自己的卧房倒头就睡,等到醒来,便见舅父和老爹在隔壁的房里吃茶,叶春秋上去给叶景见礼,叶景还不知道东直门那儿发生的事,只是朝他颌首,笑吟吟地道:“这阵子总是见你神出鬼没的,这几日就要吏部选官了,虽说大抵是根据名次来,但这几日却要稳重一些的好,莫要给人留有口舌。”

    叶春秋连忙说是,却朝舅父眨了眨眼,舅父会意,当即也不说什么,等到叶景去读书了,叶春秋方才坐下,笑看着孙琦道:“舅父,我托你的事,办得如何?”

    孙琦也是满脸笑意,捋须道:“妥当了,两万两银子,昨天正午下的注,当时的赔率是一赔五,春秋,方才我出去的时候,便听伙计说了东直门的事这一次,可真是大收益呀”孙琦说到此处,眼眸里掠过狂喜。

    这真真是天上掉馅饼啊,两万两银子砸进去,一赔五,这是多少?足足十万两银子。

    对于现在的他们来说,这绝对是天大的数目。

    这个时代,白银还不似万历年间因为西班牙里的地理大发现而就殖民贸易而导致白银泛滥,所以银价还算稳定,十万两,绝对是一笔天大的款子。

    叶春秋咋舌之间,也终于明白这个老大帝国到了而今真正的问题所在了,因为税制的不合理,所以导致朝廷的税收主要在实物上,反而更加轻便的白银却是少之又少,而地方上的巨贾和官绅却大多藏银无数,偏偏这些人却很难从他们身上征收税赋,单单这一次赌局,便可管中窥豹,只怕不少京师中的富豪之家,在暗中一掷千金,而这些人的财富竟是让叶春秋倒吸一口凉气,因为他依稀记得,盛世之中的弘治朝,每年的税赋也不过白银三百余万两,粮食在一千万石,再加上各种丝绸、布帛之类,看上去堆积如山,实则却隐藏着巨大的亏空。

    好吧,无论怎么说,朝廷要藏富于民,这是朝廷的事,和自己无关,因为作为一个平头百姓,叶春秋和孙琦这一次大发了一笔。

    财帛动人心,连叶春秋都不能免俗。

    叶春秋朝孙琦眨眨眼:“舅父明日赶紧去将银子兑出来,多雇一些人,实在不成,找一些信得过的人帮忙,不不,明日先去买一个宅子,否则运到客栈来,多有不便,这笔银子足够我们大展拳脚。”

    孙琦很痛快:“就在内城置一个大宅,要寻就寻一个过得去的府邸,统统都计在春秋的名下,将来你们父子在京师也就有了落脚之处。”

    二人都有些兴致盎然,合计一番,倒也不至于坐地分赃,不过这银子的用处,却大致地拿了主意,拿下一个大宅是必须的,而且必须要在内城,内城是官员的府邸,一来叶春秋父子将来当值也方便一些,几乎各部堂还有院寺都在内城,距离近,不必来回奔波,二来内城的治安好,风气也好一些,虽然看上去冷清,却胜在幽静。

    至于其他,都等吏部选官之后再说。

    次日清早,孙琦便动了身前去赌坊,叶春秋也是起了大早,练了一个时辰刀,浑身大汗淋漓,随着体力的飙升和剑法的强大,叶春秋已经开始在光脑中搜寻更多剑术相关的问题了。

    光脑中有古剑谱数千上万,叶春秋都不知道这些信息是从哪儿搜罗来的,从前他对剑术一窍不通,虽然决心练剑,却根本没有足够的眼力去识别剑谱的好坏,只是大抵看着靠谱,便循规蹈矩的练习,如今根基已深,对于剑术也有了全新的认识,此时便开始专心致志的选择新的剑谱了。

    未完待续。。。

第四百五十二章:又见故人(第九更)

    做任何事,刻骨固然重要,可是做事的方法却也是事半功倍的捷径,就好似一个人盲人摸象去学习锻造,可能十年二十年,也不过是只能打制农具的粗浅匠人罢了,可有的人若是得了名师教导,有精湛的方法来作为指导,可能只需要一年半载,就可以成为巧匠。

    练剑,估计也是如此,叶春秋上午闲来无事,便一篇篇的去翻寻剑谱,近三年的剑法练习,使他的胃口越发刁钻起来,寻常的剑谱他大多只是匆匆瞥一眼,而后弃之如敝屣。

    这就是光脑的好处,若是寻常人,能拜一个寻常的剑师,承蒙的他的教诲,能学习一门剑术,就已是难得了,穷文富武,即便是真正有心学武的贵人,能寻到几个名师,已是极为了不起了。

    而叶春秋却几乎囊括了上下五千年所有的剑术,而且也已有了足够的眼力慢慢适合自己,且更强大的剑术,因而他并不急,几乎每一份剑谱看过之后,根据自己的经验,对其大抵的进行评估,既然打算继续练剑下去,总要优中选优才好。

    倒是这时,外头传来吵吵嚷嚷的声音,便听外间有人厉声道:“状元公可在这里?快快请他来见。”

    叶春秋听到动静,这声音竟有些耳熟,忙是出来,便见到一个穿着鱼服的人带着几个校尉在外候着了,叶春秋细细一看,大吃一惊,这人竟是钱谦。

    天他怎么来了京师,怎么穿上了鱼服?

    叶春秋忙是上前道:“我在这里。”

    钱谦一见到叶春秋,便喜上眉头,道:“叶贤弟,哈哈恭喜恭喜,你做了状元公,我现在才来道贺,该死,该死得很。”

    叶春秋无言以对,满脑子依然还在震惊,这家伙是南京五军营左哨的坐营,怎么转眼,却到了京师?

    看叶春秋面带狐疑,钱谦便笑着道:“哈有一件事还没告诉你呢,这不是托陛下洪福齐天,见我在南京当差还算卖力,便敕我入京,嗯,现在调入了锦衣卫指挥使司,领世袭锦衣卫千户衔,实职是宫中站班的锦衣卫百户,保和殿轮值当差。”

    竟是大汉将军,锦衣卫的职能有很多种,一种是传统的亲军职责,即所谓的大汉将军,专门在宫中站班的另一种呢,则是大家闻之色变的锦衣卫密探,别看钱谦在海宁卫是指挥,在五军营也是左哨坐营,不过却不是亲军职,世袭的亲军职比之一般的军职要吃香的多,所以别看他以指挥的名义调入了亲军,领的是千户衔,实际上却不过是小小的百户,其实论起来也算是了不起的高升了,毕竟亲军武官是所有人眼红耳热的肥缺,几乎所有的勋贵子弟,都在盯着呢,可谓是前途无量,地位也非寻常军户可比,就如那魏国公的孙子徐鹏举,现在在金吾卫历练,也不过是先从实职的百户开始磨砺。

    可问题在于,几个月前,这个家伙还在南京苦哈哈,怎么转眼之间

    钱谦眯着眼,似乎是猜透了叶春秋的心思,他微微身子前倾,瞥了身后两个随来的校尉一眼,压低声音道:“多亏了上次的牢狱之灾啊,在牢里,钱老哥猛地有了顿悟,不是早说了吗?读书人哪,花花肠子太多,给十分银子办一分的事,这些不要脸的东西,害钱老哥我走了不少弯路,后来在狱中认得了锦衣卫的杨百户,呵呵这还真是运气,钱老哥我使了银子,才发现这年头最厚道的还是京里来的亲军,谷大用谷公公,春秋可听说过吗?啧啧人家提督西厂呢,那可是天子面前的红人。”

    叶春秋深吸一口气:“钱大哥了不得了,竟是攀上了谷公公?”

    谷大用,叶春秋如何不知,这可真正是天子面前的红人,和刘瑾、张永等人齐名,这几人几乎掌握着内廷最中枢的位置,譬如刘瑾,秉笔司礼监,天下政事,没有他的朱批除非天子亲自干涉,否则内阁票拟了也没有用,还有那张永,提督御马监,掌握禁卫军马,尤其是内廷的精锐勇士营,几乎都归他节制再有就是这谷大用,则是提督西厂,西厂是专门用来监督锦衣卫和东厂的,这等于是掌握了厂卫的大权。

    钱大哥还真是可以啊,竟是扬眉吐气,攀上了这么个贵人。

    叶春秋并不反感钱谦的手段,毕竟蛇有蛇路、虾有虾路,自己固然不愿意去攀附什么,却也并不至于学那邓健一般,满脑子除了仗义死节就没别的了。

    钱谦老脸一红,期期艾艾的道:“春秋啊,你太看得起你钱老哥了,谷公公我怎么攀得上,呃,其实是他在宫中有个干儿子。”

    干儿子

    叶春秋有些想笑,可是细细一思,似谷大用这样的宦官,肯定会在宫中收一些小太监做爪牙,这些人虽然为虎作伥,在宫中是给人做儿子,可是出了外头,却也是能耐不小的。

    钱谦继续道:“这位干儿子姓赵,嗯,豪爽得很哪。”

    叶春秋很佩服的道:“想不到几月不见,钱老哥就攀上谷公公的干儿子了。”

    钱谦干笑道:“春秋,你消遣你钱老哥是不是?钱老哥何德何能,哪里攀附得上赵公公,我是经由那位杨百户,认识了赵公公的外甥,他恰好在锦衣卫南镇抚司公干,我是砸锅卖铁,凑了笔银子给他送了份丰厚的炭敬,谁料到人家也仗义,当即就去禀告,说是钱老哥平倭有功,锦衣卫又有了空缺,那指挥使不看僧面看佛面,这人可是谷大用公公干儿子的外甥哪,自然是顺水推舟,你钱老哥就来上任了。哎想到这诸多往事,你钱老哥真是感慨啊,真不容易,而今,总算有点盼头了,瞧我这身上的鱼服没有,钦赐的嘿嘿,里头站班的大汉将军都有钦赐,寻常的大汉将军钦赐虎、彪服,老哥我是百户,又是有关系的人,直接破了常例,钦赐飞鱼服。”

    未完待续。。。

第四百五十三章:贵人恩典(第十更)

    叶春秋不免要对钱谦道上一句恭喜,却没想钱谦心情振奋地继续道:“这一次钱老哥来了京师,早已想好了,其他的没啥说的,就是干,跟着谷公公,跟着赵公公,跟着赵公公的外甥干到底。”

    听到这个绕了几个弯的关系,叶春秋其实还真是有点无言以对,只好苦笑道:“那真是要预祝钱大哥前途无量了。”

    钱谦摆摆手道:“总之呢,咱们都到了京师,总要相互照料为好,噢,那邓御史也到了京师,不知现在是什么差遣,咱们都是从南边来的,得相互照应着才是,邓御史现在在哪里,有功夫我去会会他,哼哼,他平时总是看不起我,今儿让他见见。”

    钱谦满脸的嘚瑟。

    叶春秋郁闷地道:“邓大人现在多半是在养伤吧。”

    “呀,他在南京时的腿伤还没好?哎这真是令人遗憾啊。”

    叶春秋一脸郁闷地道:“这倒不是,只是又添了新伤,我听人说,而今两条腿都给打断了,肋骨也断了两根,吏部那儿让他在京养伤,再另行差遣。”

    钱谦托着下巴,若有所思:“细细想来,他这性子,若是不被人把手脚都打折了,反而是咄咄怪事,现在听他又打折了腿,反而觉得理所当然,下次我去瞧瞧他,春秋也一道去。”

    叶春秋应允下来,不管怎么说,邓大人和自己也算是老相识。

    如今在京师遇到了故人,不免话多起来,双方都不禁说起自己这几个月来的际遇,钱谦也只是呵呵的笑:“你在京师出了风头,我怎么不知,不过我是月初才进京当差,你是晓得的,刚来京师,且又在宫中轮值,出来多有不便,所以也不敢来见你,呀,你这样一说,我倒是想起来了,叶春秋,我是奉命来的,宫中御赐宝剑一口,就是因为你胜了那什么剑王的事,宫里说了,虽然宫中对此嘉许,赐御剑一口,只是碍于庙堂里的闲言碎语,所以只是口谕,叶春秋,你接口谕吧。”

    那宫中传说的赐剑一口,确实也只是传闻,几乎属于三无消息,叶春秋不禁愕然,万万料不到竟当真将御剑送了来。

    叶春秋倒是不敢怠慢,正儿八经的行了大礼,道:“臣谢”谢什么来着,叶春秋抬眸看钱谦。

    钱谦叹口气道:“谢宫中贵人吧。”

    叶春秋只得道:“谢宫中贵人恩典。”

    身后的几个校尉抬着一方剑匣上前来,叶春秋双手捧过。

    宫中御赐之物?叶春秋心里砰砰的跳,但凡是御赐,理应都是好东西吧,我特么河西乡下来的,赶紧亮瞎我的眼睛才好。

    他打开剑匣,便见一柄装饰精美的长剑躺在软垫之中,长剑入了鞘,剑鞘装饰的精美无比,犀皮剑鞘,镶金包边,上头镶嵌了东珠,剑柄的流苏光华如丝,叶春秋心里不禁失望。

    这样的装饰,显然是华而不实,卖倒是能卖个好价钱,偏生少了霸气,这柄剑,莫非也是华而不实?若是如此,我特么还得将它供起来传给子孙后代不成?不实用啊。

    其实叶春秋确实遇到了难题,他练的是剑,偏偏现在手上的兵刃却是倭刀,这倭刀虽好,也算是削铁如泥,偏偏与自己的剑法不合,虽勉强也能过得去,不过现在身价已是不同,再用这二手货,显然有些说不过去。

    原以为这御剑必定非同凡响,可是只看这剑柄和剑鞘,叶春秋便有些失望了,装饰过多,不太实用。

    他放下剑匣,取出御剑,拿在手中小心把玩,方才握住剑柄,猛地一拉。

    猛地,一股寒气竟是自剑中散发出来,叶春秋竟感受到了一股与众不同的感觉,突然手中竟有一种轻灵无比的感觉,宛若这剑身便如鸿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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