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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好地主-第70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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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的今天,也完全离不开大唐贞观新政打下的底子。甚至可以说,大华其实就是纠正了李世民后来的改弦易张,恢复到新政改革的大路上去。
张超长叹一声。
一代雄主,就此陨落。
陨落于异国他乡。
“派个使团过去,跟武氏和徐世绩、尉迟恭他们谈一谈。若是他们愿意重新归附朝廷,那么朝廷可以既往不咎。”
“啊?”程咬金一定就惊了。“这也太便宜他们了,这事情不能这么办啊。”
张超笑笑,事情当然不会这么简单,“若是他们肯归附,那么朕依然会保留此前授封他们的封号甚至是封地。”
言名之意,李世民一死,那个后唐王朝也就算亡了。以后北美的地盘还是属于大华,武氏、徐茂公、尉迟敬德三人可以保留爵位封地,但只限以前张超封给他们的,不是李世民封给他们的。
若他们肯同意,对朝廷来说,那是没费力气,就把李世民辛苦打下来的地盘给收入囊中。
若是不同意,还可以再谈嘛,多给点地盘也不是什么大事,反正关键是让他们改旗易帜。
“若他们愿意,也可以回中原来。”
“另外,让使团把李世民的尸体带回中原,以帝王之礼安葬在长安吧。”
秦琼问,“如果他们不肯归降呢?”
“先礼后兵,不同意就继续封锁贸易,还可以出兵攻打。以前朕没让出兵,是时候未到。”
李世民也死了,北美诸部也算是初步征服统一起来了,若这个时候再不出手,那这后唐还真要成形了。现在不重锤敲散他们,以后那边可就真插不进手了。
“是战争还是太平,任他们选择。对了,让尉迟家和徐家也各派子弟同行,让他们帮着劝一劝。”
“派谁去?”
“做好两手准备,让使者带一只舰队去。一手是招安诏书,一边是坚船大炮。若是愿受降招安,自然是最好的。若是抗旨不遵,就直接打下旧金山和落杉州。”
“上官仪如何?”
说话的是老干部郑善果,上官仪是皇帝的门生,在军界也算是少壮派,但上官仪不光兵法学的好,文才也不错。当然,让郑善果这般卖力推荐上官仪的原因,还是因为上官仪的妻子是郑氏,荥阳郑家人,算是郑善果的孙侄女婿。
自家人当然要推荐。
如果武氏他们归附,那么北美这么一大块地区,自然就要设立新的道省,按内阁此前的计划,是要把北美设立两个道,西部设立旧金山道,东部则设立五湖道。
两道下各辖两至三省,本来说北美这地方地广人稀,并不用设立这么多的道省,但正因为天高皇帝远,才更需要设多个道省,以平衡,避免北美到时出现失控的局面。
上官仪如果成为天使前往宣诏,而且还是带着一支舰队去的,那就不是普通的宣诏官。若是普通宣诏,随便派个五六品的官员前往就是了,但既然还要带上一支舰队去,这就得需要一个不简单的人了。
首先得能打,这就要求得是一员上将。
这次的宣诏更多带有的是军事性质,所以首选武将,还不能仅仅是武将,还得是那种能够独挡一面,又能得到皇帝信任的人。
上官仪各方面条件都不错,他虽然不如师兄弟里的苏烈、刘仁轨、高侃、薛仁贵、王玄策这些人名声大功绩高,但这些年也一样是战功彪炳的。带上一支舰队去北美,各方面都没问题。
一旦若是武氏他们归附,或者说直接开战,上官仪都能立马转而出任旧金山道总督。
就算当不上总督,当个提督总行。
到如今复兴十年,大华已经在各地全面推行道省制,总督巡抚做为封疆大吏也都实行的不错,一个个镇守一方,手握实权。
尤其是现行制度下,想入阁为相,基本上得有地方州刺史、省巡抚、道总督的经历,要不然,光在朝堂上混是没用的。
郑善果已经退下来了,他的那几个兄弟也基本上退居二线了,年轻一辈的郑家子弟,想入阁为相,还太早太早。倒是上官仪条件很好,若是郑家推一把,二十年内入阁为相,并不是不可能。
出一个宰相,那是对郑家帮助极大的。
张超想了想,点着头道,“上官仪倒是个不错的人选,朕看可以组建一个北美舰队,就由上官仪出任舰队司令官,然后率舰队往北美,前往宣旨。”
“再授他旧金山道提督之职,授他便宜行事特权。”
这几乎就是给了上官仪在北美开战的权力了。
李世民虽然死了,但徐世绩和尉迟恭却还在,上官仪战功不少,但毕竟算是少壮派,能不能在这两位老帅面前讨得便宜,却还真不容易。
程咬金在一边听的有些耐不住。
“陛下,不是俺老程看不起上官仪啊,实在是他毕竟还年轻嘛。徐世绩和尉迟恭这两老货,老程是清楚的,脾气臭,但本事不假。我是担心啊,上官仪玩不过他们,不如让我老程去那北美会会那两老东西去。我跟他们也熟,说不定更好劝说。”
“陛下,让我老罗也去。”罗士信也跟着道。
张超摇了摇头。
“用不着。”
徐世绩和尉迟恭确实打仗厉害,但他们率领的是什么军队?是一支装备落后大华几代的以殷人蛮子为主的北美军,上官仪虽是后辈,但经验也丰富,而且带去的将是一支训练有素,装备精良的军队,还是一支新舰队。
拥有坚船大炮,只要不是太轻敌,可以说上官仪没理由失败。
“杀鸡焉用牛刀,北美那边只是小问题,不影响我们的大局。倒是阿拉伯人,这是个劲敌。既然奥斯曼都已经露出了爪牙,他们现在敢劫掠我们的商船,下一步肯定就敢闭关。”
“要打大仗了,朕需要你们这些老帅为朕参谋顾问。甚至,到了关键时刻,可能到时候还要派你们去前线主持大局。”
程咬金一听,立即笑着道,“那我还是留在这里陪陛下泡温汤,等着去收拾大食白袍子们。老听他们吹嘘什么阿拉伯骑兵无敌,俺老程还真就不信这个邪,当年俺老程也是骑将出身,骑战真不服谁。”
第1574章 孝庄
空气之中弥漫着烟气。
殿中平常的馥郁的香气,此时还夹杂着纸钱燃烧后的余烬味道。
身着一套白色孝服,处于这样的烟气之中,武媚娘只觉得胸闷不顺,总忍不住想要咳嗽。
不过看着前面的棺木,她还是极力的抑制着咳嗽的冲动。
她的身旁,是刚继位不久的新帝李弘。
十二岁的李弘,其实还是个孩童。这个孩子长的很像李世民,但却没有皇帝的那种强健勇武,相反有些文弱。苍白的脸,单薄的身子,瘦小的胳膊腿,跪在那里,不时的咳嗽。
“陛下,没事吧?”
“母后,朕还好。”李弘被那污浊的空气弄的不时咳嗽,但面对皇太后的关心,却还是谎说很好。
“说杯水。”
皇帝去世有段时间了,但却一直还没有下葬。盖因李世民弥留之际,曾经立下遗嘱,说等他死后,先不要下葬,将来要将他送回中原安葬。一天大唐不能反攻回中原,他一天就不入土。
李世民死前,握着儿子李弘的手,当着武媚娘和徐世绩、尉迟恭等人的面,把三支金箭交给李弘。
“第一支箭,要你讨伐中美玛雅城邦,你若不先攻下中美玛雅城邦,那南美就不能拿下。只有统一整个美洲,我们才有机会积蓄实力将来打回中原,否则华军盘踞南美,时间越长,我们就越被动。”
“第二支箭,你要攻下澳洲。澳州曾经是你兄长李治的放逐之地,他不肯归附张超而自刎,有我李家的风骨。你要攻下澳州,为你兄长报仇。以澳州为将来反攻中原的桥头堡。”
“第三支箭,你要杀掉张超,将乱臣贼子灞上张家铲除。你能完成我这三个愿望,光复大唐江山,我也死而无憾了。”
现在这三支金箭,就供在李世民的棺前。
年纪仅十二岁的李弘,三支金箭,三个愿望,这三个愿望就算对李世民来说,都有如登天,对年轻的李弘来说,更是比登天还难。
李世民一死,人心惶惶。
别说打玛雅,占南美,夺澳州,反攻中原。就是旧金山城里,都一样是人心惶惶,大家都在传着一个流言,说中原大华皇帝已经派出了远征舰队,正在渡海前来。
“太师、太傅。”
武媚娘对一边的徐世绩和尉迟恭二人道,“如今殷人诸部因陛下驾崩,蠢蠢欲动,很是不稳。二位是先皇临终之前为陛下钦定的辅政大臣,二位觉得眼下该如何做?”
徐世绩和尉迟恭一个太师一个太傅,同时还都又兼着中书令和侍中的宰相之职,甚至一个兼了北衙元帅一个兼了南衙元帅,可谓军政一把抓。
皇帝一死,现在军权基本上握在这两人手里,武氏虽然垂帘听政,但没有兵就不稳。
徐世绩的回答很简单。
“确实有些殷人不安份,但要收拾他们也简单,杀一儆百,杀几只鸡给那些猴看,那些猴也就安份了。”
李世民这些年强硬手段征服殷人诸部,迫他们臣服后唐,但毕竟后唐的汉人太少。加起来都没有十万人,而殷人却有不下三百万,以十万汉人统御三百万殷人,这本来就是十分艰难的事情。
哪怕李世民以前也用过以夷制夷的手段,通过与殷人通婚,甚至扶持一部份忠心的殷人来帮助统治殷人,但殷人并没有真正的就完全融入到后唐中。
事实上,许多殷人部落,依然还只是名义上臣服于后唐王朝,但过的还是以前的日子,游猎种植。
后唐王朝,除了极少数的一些城镇,其国土上基本上都是些很落后野蛮的部落,靠的还是武力威慑。
可现在那个强硬的皇帝一死,有些殷人开始不安份也就再正常不过了。
尉迟恭也支持杀鸡儆猴,越是这种时候,越不能软弱。
武媚娘点了点头。
她现在对这两位国王很是忌惮,生怕被两位手握实权的重臣欺凌她们孤儿寡母,但又有些无计可施。
当然,现在最大的危机,还是中原。
这几年,大华封锁北美,对他们不管不问,他们是小心翼翼,又心中暗自侥幸,可现在皇帝死了,谁又知道中原会是什么态度呢。
不管是武氏,还是徐世绩尉迟恭,他们都清楚北美这个大唐王朝的真正实力,欺负下那些松散的殷人部落还行,甚至现在也有能力跟玛雅的城邦开战,只要不是跟整个玛雅城邦开战,还是可以打的。
但若说跟大华开战,哪怕是大华远渡重洋来征讨,他们也难以应对的。
不说别的,北美大唐现在几座重要的城池,都是在西海岸,而大华的海军却又是最厉害的。
“太师、太傅,哀家想了想,打算迁都。”
“迁都挺好,当初陛下本来就计划迁都,迁到金山河谷平原去,只是还没来的及,陛下就已经大行。”徐世绩也赞成迁都。
当初李世民也考虑到中原海军的厉害,时刻担忧着大华海军来袭。大唐国都在旧金山半岛上,紧邻大海,真要海军来袭,那岂不是直接被人攻破国都。
迁到金山平原去,起码也是内陆平原,能够更安全一些。
“地址都已经选好,现在派人去建筑皇宫都城,多征召一些人手,一年时间当能迁都。”
一年时间有些紧,但先把皇宫和外城的城墙建起来,再建些宫室房屋倒也可以。
“太师,先皇的谥号、庙号选定了吗?”武氏又问。
“我和太傅等商议过,先皇的谥号,选的是文武圣皇帝,庙号太宗。”
文武圣皇帝。
一般谥号一个字,徐世绩和尉迟恭却给李世民谥三个字,又文又武又圣,可谓是极尽美谥了。
这种不要脸的拍马屁法,也是真不要脸了。
武氏想了想,“文武圣皇帝,不如谥文武大圣皇帝如何?”
文武圣不够,还要再加一个大字。
这下连徐世绩和尉迟恭两个厚脸皮,都觉得有些不太好意思了。这样谥法,确实有点过了。
“陛下,你觉得呢?”徐世绩转问李弘。
李弘咳嗽了两声,擦了擦被烟火熏的有些难受的眼睛,道,“我大唐向来以孝立国,朕觉得,给先帝的谥号应当加上孝字。”
“文武大圣孝皇帝?”
李弘点了点头,“要不再加个庄字如何?”
“文武大圣孝庄皇帝?”尉迟恭念完,都觉得脸红了。
说大唐以孝治国,还真是相当讽刺,谁不知道大唐开国以来,就内乱不止。光是玄武门之变就发生了三次,太上皇就出了两个,废太子也出了两个。李世民宫变篡位,先夺兄长的太子之位,再夺父亲的皇位。然后,李渊后来又复辟,夺儿子的位。
再后来李承乾又发动宫变,夺父亲李世民的皇位。
可以说,李家那真是乱了套,哪有半点孝,可以说根本就是父不慈子不孝,父子反目,相弟相残。
不过缺什么就加什么,跟人取名字一样,那些穷人取名就喜欢取什么富啊贵的,而那些世家的人给儿子取名,则喜欢取义啊贞。
现在李弘要给他老子上谥号孝,还加上庄,倒也正常。
文武大圣孝庄皇帝。
“要不再加两字,文武大圣大广孝庄皇帝,如何?”
“好。”李弘点头。
徐世绩想了想,得,既然谥号都弄出八个字来了,那干脆就来一套,庙号也不要用太宗了,用个更响亮点的。
“庙号用圣祖如何?”
不管怎么说,祖总比宗要高点。李渊被李世民定为高祖,谥号武皇帝。现在李世民定庙号,若只定个宗,还是有些不够。毕竟李世民这一生太波澜壮阔了,尤其是在北美二次登基,再建大唐,称祖不为过。
一般太祖、高祖之外,有世祖。世祖一般是断代开创,承上启下,也有开创基业,但不是王朝建立者。汉世祖,刘秀,便是如此。
世祖不足以彰显李世民再建大唐的功绩,徐茂功便创立了一个以前没有过的圣祖庙号。
反正谥号都八个字了,那庙号创新一个也算不得什么了。
圣祖文武大圣大广孝庄皇帝。
这下是真够长真够拉风的,李弘觉得很好,武媚娘本来觉得太宗就不错,但见儿子同意了,便也就没再多说什么。
皇帝的谥号、庙号就此决定,同时还在灵前决定了营建新都,准备迁都内陆的打算。
不过说来说去,都避不开一个问题。
“太师和太傅觉得中原会发兵前来吗?”
“礼不伐丧,不应该。”徐世绩道。皇帝新丧,照规矩是不应当这个时候出兵征讨的。
可武媚娘却不这么想,说到底,他们其实算是中原眼里的叛乱者。因此并没有两国交战,礼不伐丧的规矩。
尉迟恭则道,“自举兵以来,中原未曾发过一兵一卒前来,现在应当也不会发兵前来吧?”
武媚娘摇了摇头。
“当初没发兵,不代表现在不发兵。哀家总有一种直觉,这次中原定会发兵前来。”
徐茂功和尉迟恭都不由的皱起眉头。
中原发兵讨伐,这就是几年来一直悬在他们头顶的一把利剑,让他们无时无刻都在担忧,可这把剑却一直没有落下来。
但武氏说的好,现在这把剑可能要落下来了。
他们该怎么办?
第1575章 西巡
骊山,华清宫。
泡完温汤,这个时候来顿丰盛的晚餐自然是最惬意的。
五十而知天命,对于张超来说,这个年纪的他还算身体强健,倒没什么腰酸腿疼的毛病,也不用吃什么金丹仙药大补丸。有内阁执政,有太子监国,张超这个皇帝当的还是相当潇洒的,身体保养不错。
张超好吃,这是人尽皆知的事情。张超好吃,但不是喜欢胡吃海塞,吃的精。是个会吃的吃货,讲究的是享受。
都说秋冬进补,秋天是贴秋膘的季节。
这时节,涮羊肉火锅其实很不错,次点烤个五花肉啥的也很有味道,若是来个牛肉锅也挺好。
当然,这只能算是普通百姓眼里的好菜。对张超这种级别的吃货来说,那未免太过于普通。他现在倒更喜欢的是各式美食,不讲究什么山珍海味,而是讲究天南地北的不同食材不同的传统做法,想吃的就是一个原汁原味。
“一起喝几杯,今天朕高兴,朕亲自给诸位做几个菜。”
秦琼辈份高,皇帝义父,但也受的起。他笑着道,“那老臣就给陛下打下手,切菜。”
程咬金忙道,“我那劈柴去。”
“我烧火。”罗士信道。
君臣几个身着普通的宽松长袍,便一起晃进厨房。倒不用做很多菜,厨房里有许多顶级的食材,许多都是各地进贡的特产。
张超转了一圈,挑了一条浙江金华火腿,一条湖南潭州腊肉,又拣了几个骊山脚下竹林里挖的冬笋,再选了几样新鲜的田地野菜。
“吃简单点。”张超笑着道。
火腿如今也算是一种有名的美食,能够长期储藏保存,风味还独特,因此也是深受喜爱,其中最有名的当属浙江的金华火腿,当然,也还有不少其它地方的火腿也很有名气。
一条进贡到御厨房来的上等金华火腿,可是比一头大肥猪还贵。
拿起一把锋利的小刀,张超熟练的削着火腿外面的那层肉层。第一次外皮削下后,里面便露出了好看的火腿肉,红润如宝石般。
削下一片,张超直接就放进嘴里。
这种三年以上的火腿肉,根本不需要再额外的烹饪,其实已经很是美味了。入口,一股咸香,不算太咸,却香气浓郁,那股火腿的肉香,十分醉人。
“地道。”张超夸奖道。
火腿的吃法多样,既可生吃,也可以蒸炖炒烧等。
吃火腿,蒸食是最简单也最能吃出味道的一种方式。
将修割清洗好的整块火腿置于盘中,隔水蒸。蒸的时候肥膘朝上瘦肉朝下,一块大约一斤重的火腿,只要蒸上两刻半钟左右,再文火焖上小半刻钟就好了。蒸好后取出,去汤,凉透,然后就可以切片食用,腰膘朝上,按横丝纹切片,这个时候比较考验刀功,切的越薄越好。
“看陛下做菜,真是一种享受啊。还没吃,光看就让人流口水了。”程咬金咽着口水,探着脖子看着张超拿着刀熟练的修割着火腿。
“那是,当年在灞上,第一次吃陛下做的黄馍馍,我就被征服了。”罗士信也擦了擦嘴。
他们这些人,如今个个都是王爵,对吃也一样是很挑了。金华火腿没少吃,但同样一条火腿,在皇帝的手里做出来就是不一样。
“一会我再做个火腿炖走地鸡,火腿丝烧鳝鱼段、火腿片蒸鲫鱼,加上这个就是火腿四吃了。”
“好,这四样好,烧鳝鱼段的时候再加上点莴苣叶,放点蒜子,再添点辣子,绝味。”罗士信喊道。
“嘿,你们还真挺会吃,倒是一个个都详细的很。”张超笑着说道。
一个金华火腿做四道菜,潭州腊肉则简单的多,同样是一个蒸腊肉,再来一个腊肉炒冬笋。
然后炒马齿苋、凉拌鱼腥草,再来一个炒荠菜,炸盘花生米,拍一个黄瓜,就齐活了。
烫上一壶绍兴黄酒。
“好了,菜都做好了,大家边吃边聊。”
秦琼先夹了一片蒸火腿片放进嘴里。
“色泽鲜艳、红白分明,瘦肉香咸带甜,肥肉香而不腻,确实美味可口,不愧是贡品。”
张超在一边道,“过去啊,哪个地方出了一些有名的特产,若是被地方官当成贡品上贡,那一般都变成了坏事。甚至一些百姓和商人,为此还搞的破产。”
贡品本来是好事,打上了贡品之名,当然就能名气大,但在过去,很多时候,成了贡品绝不是好事。一来得年年上贡,若只是给皇家进贡一点御用,当然不算什么,怕的就是层层索要,结果这贡品数量一再增加,导致负担极重。
甚至有的时候,官府还会直接搞和买,就是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向商家批发购买这些特产,然后运到其它地方售卖。商家卖越多,结果越亏本,往往不堪重负就破产。
所以说,过去很多时候,若是哪个地方的商人手里有什么特产,往往是很怕被选为贡品的。
但如今不同于以往。
各地官府虽然每年也依然还向朝廷上贡,但这种上贡,却被朝廷明确规定是只能由地方官府在当地采购特产,还得是市场价格,甚至有数量限制。而一旦被宫廷认可,这些地方特产会被颁授贡品、御用的标识认证品牌。
能够得到贡品、御用这样的认证,对商品的品牌自然是大有帮助。
而朝廷也禁止官方对这些商家采用和买这种非市场手段,由朝廷和皇家帮商家的特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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