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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门武夫-第1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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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哗啦啦!哗啦啦!

  “妈呀!”王第志吓一大跳,看着脚下的深渊,双脚蹬了蹬,想踩住,但脚底空空如也。

  “额!”王第志拉着脖子领,差点勒断气。

  “啊呀呀!我的王大神童,正是对不起啊!手滑,纯属手滑。”豆花把王第志从悬崖上拉了上来。

  “咳咳!咳咳!”

  “死丫头,你不能轻点。”翠花看王第志受伤,一脸心疼,对着豆花瞪了一眼。“志哥哥,没事吧!”声音还是那样的软,那么亲切。

  “额!没事。”看着她红红的双眼,王第志心一颤,转过头,他不想让自己软弱,曾经的亲梅竹马已失去往日的童声,一起的嬉笑,在这个阶级社会里,他们二人已是天地一方各自为天涯。

  王第志眼神狠狠地瞪了一下豆花,将气撒在她身上。他明明看到哪儿有堵小坡,自己刹住了,该死的丫头,居然把他推下山崖,让他担惊受怕。

  看着那一脸的无辜,王第志恨不得上去捶几拳,只可恨他的武功现在是绣花针了。

  “啊呀!人家不也是道歉了吗?说了手滑,手滑,我又不是故意的。”看到自家小姐脸色不还好的看她,死丫头嘴硬,撇着嘴,低声说道。

  “我的王大神童,到我家喝杯热茶,压压惊,你现在是李老爷的大红人,可恨李老爷没有千金大小姐,不然你是里家的上门女婿老。”豆花情绪低了一下,立马换变成笑脸,拉着王第志到她家去。

  翠花听到小丫头的话,点点头,非常满意丫头的提议,很是意动,一脸期待着看着王第志。

  王第志不想有什么纠缠,二人不是一个世界人的,过多的纠纷,只是徒增两人的伤痕,当断则断。

  “走吧!到我家门口,总的让我们尽一下地主之谊,让人说这方圆百里数一数二的大地主,居然不给未来的状元老爷一杯茶水,你失面子事小,可是我们的面子那就丢大了。”

  “额!”王第志心说这死丫头说话怎么那么冲人,什么叫我失面子事小,这要传出去,自己不懂礼数,被人贻笑大方,别人可拿他这说事,功名路可就受了很大影响,这能算小事,

  “走吧!”王第志被连撕带赘的推向马家,谁让他现在瘦弱矮小,小矬矬一个了,那死丫头赘着他的胳膊疼,肉都快掐下一块了,一看表情就知道故意的。

  只顾着疼,也没有注意到大地主家有什么不同,只感觉那就是一个字大。

  连撕带赘把他“请”到客厅。

  “呀呀呀!我的王大神童真是难请啊!来喝杯茶,压压惊。”小丫头弯着月牙脸,给王第志倒了一杯热茶。

  王第志看着冒着白气的热茶,心中一万只草泥马飞奔而过,大夏天的你不来一杯凉茶,特意来一杯热茶,是打算热死我吗?

  “喝啊!我的王大神童,是我们的茶不和你口味,还是我的王大神童看不上我们的茶了。”豆花珠帘炮竹的对着王第志炮轰,翠花坐在一旁,静静的看着二人对话,有时眼在王第志身上停留很久,想从身上看出什么。

  “呵呵!刚才是主厅这幅字吸引在下,这画苍劲有力,看透世间,淡泊宁静,好雅致。”王第志左顾而言他,不上这丫头的当。

  丫头眼睛滴溜溜一转,计上心头。“我记得我的王大神童曾经写过一首诗,立马成为咱们村的神童,不知道大神童可有当年之庸。”

  “额!”王第志偷偷扫了一眼竖着耳朵听二人说话的翠花一眼,二人正好四目相对,唰!二人瞬间脸红。

  当时他年少无知,学识有成,以为那些才子佳人不过如此,便当堂作诗一首,便是为眼前这位。


189 汪弟兄

  “哼!”野丫头看王第志看她,脸上爬上一朵淡淡的红晕,哼了一声转过身去,留给他美丽的背影,水汪汪的大眼睛如清泉一般,叮咚不一。

  “怎么,你家里不是有美人妻吗?盯着我们家小姐有何企图。”豆花看王第志被自家小姐迷住,露出微微月牙,一颗眼快成星星,但是很快用她的身子挡住王第志的视野。

  “额!”王第志郁闷,心说该死的丫头,话不好好说,老挑我的刺干什么,我又没招惹你。

  “大志,你个该死的畜生,我养你三年,你居然被别人一口肉就把你卖了,我打,我打。”豆花的转变太快,王第志很是纳闷,你对着大黄狗连踢带打,为什么?

  心说不对啊!这狗刚要吃肉她们就出现了,而且就出现在自己身边,看野丫头冷眼,一切就说明了,这一切都是在她们眼皮底下发生的,王第志摸摸鼻子,心说这是你们坑人也不要这么坑人,骂人家就骂人,干嘛把毒出在狗身上,真是可怜的狗啊。

  “慢”

  “大胆贼人居然敢想害死我家大志,你是不知道牢狱之灾。”

  “豆花,是我是我。”王第志在危急时刻终于知道那个曾今熟悉的人。

  “呀!这好像是王家的大神童,不过你应该不是,说,你为何假骗。”小丫头豆花眼睛一瞪,说着一阵风似的出现在王第志面前。

  “疼!疼!我就是王第志,我就是,死豆花你再不放开,别逼我使绝招,我使出我的杀手招了。”王第志一阵恍惚,分别不足三年,这小丫头武功早已过当年,双手拿着小丫头的手,不然他的脸皮都要被她撕下来。

  “呀!小姐,真的是王第志,我还以为是村头那个王痞子,每天啥事不干,偷鸡摸狗,真是祸害不除,祸害一方。”小丫头眯着眼睛上上下下看了一边王第志,指桑骂槐。

  “额!”王第志偷偷看了一眼昔日的野丫头,已出落得落落大方,美艳动人,,三千青丝淡绿装,盈盈一握水蛇腰,浓妆淡抹总相宜,一颦一笑惹人怜。

  汪星人可怜兮兮地望着王第志,心说我为你背黑锅你却在哪里看笑话,无耻。

  “哦!我忘了,我的大神童的妻子被自己的哥哥迎娶了,啧啧!真是可惜啊!”

  “是小子无福。”王第志被耶的不行,但不能失礼数,只能硬着头皮。

  “大神童不是被李老爷收入帐下了嘛,怎么?他那么抠门,没有给你银子,还是大神童有怪癖。”说到怪癖稍稍离王第志远了一点。

  “额!小子看这狗威武非凡,却无人看管,怕害了他人,只好出此下策,失敬失敬。”

  “哦!”豆花哦的声音拉得很长,好像说得很有道理的样子配合点点头,但听声音却让人鸡皮疙瘩。

  王第志只能脸不红气不喘的尴尬笑了。

  “我好像听到有人说,该死的畜生,我让你咬我,看我不把你炖了吃肉,难道我听错了。”豆花微着脑袋,皱皱眉回忆道,语气很是不确定。

  “额”王第志弄了一个大红脸,心里大骂,该死的丫头你就不能装作不知道吗?

  “哦!你看看,这只草鞋,不知哪个不要脸的,将来一定送到官府,将贼人抓住,打他三十大板,让他尝尝皮肉之苦。”

  “哎吆!肚子怎么这么疼,哎吆!把持不住了。”王第志突然捂着肚子,脸上皱皱眉,挤了点汗液,捂着肚子就走。“小子突决不是,失陪失陪。”王第志捂着肚子蹬蹬蹬跑了。

  “扑哧!呆子。”马翠花捂嘴一笑。

  “小姐,这该死的家伙居然把咱们搬在这里都不知道,他心里肯定没有你,小姐,你看这家伙有什么好的,薄情寡义,忘恩负义,一看就不是好东西。”豆花对自己王第志怨恨颇深。

  “哎!”翠花也是长长叹了一口气,自己的志哥哥已不再是以前的志哥哥,她也不是以前的那个野丫头了,翠花想到以前脸上露出淡淡的笑容,一朵红云爬在脸上,像是一颗小苹果,煞是可爱。

  “哎!哎!我的大神童,你这是干什么去,你脑袋是不是还没有好。”小丫头看到自己的小姐有对这家伙犯花痴,愤愤不平。

  王第志当没听见,以前一起玩耍的时候他没少被这家伙欺负,现在更不是一个等级,他可不想受罪。

  “你可别轻生啊!要死也得别处去啊!我们可不背负这莫须有的罪名。”

  哗啦啦!哗啦啦!

  “妈呀!”王第志吓一大跳,看着脚下的深渊,双脚蹬了蹬,想踩住,但脚底空空如也。

  “额!”王第志拉着脖子领,差点勒断气。

  “啊呀呀!我的王大神童,正是对不起啊!手滑,纯属手滑。”豆花把王第志从悬崖上拉了上来。

  “咳咳!咳咳!”

  “死丫头,你不能轻点。”翠花看王第志受伤,一脸心疼,对着豆花瞪了一眼。“志哥哥,没事吧!”声音还是那样的软,那么亲切。

  “额!没事。”看着她红红的双眼,王第志心一颤,转过头,他不想让自己软弱,曾经的亲梅竹马已失去往日的童声,一起的嬉笑,在这个阶级社会里,他们二人已是天地一方各自为天涯。

  王第志眼神狠狠地瞪了一下豆花,将气撒在她身上。他明明看到哪儿有堵小坡,自己刹住了,该死的丫头,居然把他推下山崖,让他担惊受怕。

  看着那一脸的无辜,王第志恨不得上去捶几拳,只可恨他的武功现在是绣花针了。

  “啊呀!人家不也是道歉了吗?说了手滑,手滑,我又不是故意的。”看到自家小姐脸色不还好的看她,死丫头嘴硬,撇着嘴,低声说道。

  “我的王大神童,到我家喝杯热茶,压压惊,你现在是李老爷的大红人,可恨李老爷没有千金大小姐,不然你是里家的上门女婿老。”豆花情绪低了一下,立马换变成笑脸,拉着王第志到她家去。

  翠花听到小丫头的话,点点头,非常满意丫头的提议,很是意动,一脸期待着看着王第志。

  王第志不想有什么纠缠,二人不是一个世界人的,过多的纠纷,只是徒增两人的伤痕,当断则断。

  “走吧!到我家门口,总的让我们尽一下地主之谊,让人说这方圆百里数一数二的大地主,居然不给未来的状元老爷一杯茶水,你失面子事小,可是我们的面子那就丢大了。”

  “额!”王第志心说这死丫头说话怎么那么冲人,什么叫我失面子事小,这要传出去,自己不懂礼数,被人贻笑大方,别人可拿他这说事,功名路可就受了很大影响,这能算小事,

  “走吧!”王第志被连撕带赘的推向马家,谁让他现在瘦弱矮小,小矬矬一个了,那死丫头赘着他的胳膊疼,肉都快掐下一块了,一看表情就知道故意的。

  只顾着疼,也没有注意到大地主家有什么不同,只感觉那就是一个字大。

  连撕带赘把他“请”到客厅。

  “呀呀呀!我的王大神童真是难请啊!来喝杯茶,压压惊。”小丫头弯着月牙脸,给王第志倒了一杯热茶。

  王第志看着冒着白气的热茶,心中一万只草泥马飞奔而过,大夏天的你不来一杯凉茶,特意来一杯热茶,是打算热死我吗?

  “喝啊!我的王大神童,是我们的茶不和你口味,还是我的王大神童看不上我们的茶了。”豆花珠帘炮竹的对着王第志炮轰,翠花坐在一旁,静静的看着二人对话,有时眼在王第志身上停留很久,想从身上看出什么。

  “呵呵!刚才是主厅这幅字吸引在下,这画苍劲有力,看透世间,淡泊宁静,好雅致。”王第志左顾而言他,不上这丫头的当。

  丫头眼睛滴溜溜一转,计上心头。“我记得我的王大神童曾经写过一首诗,立马成为咱们村的神童,不知道大神童可有当年之庸。”

  “额!”王第志偷偷扫了一眼竖着耳朵听二人说话的翠花一眼,二人正好四目相对,唰!二人瞬间脸红。

  当时他年少无知,学识有成,以为那些才子佳人不过如此,便当堂作诗一首,便是为眼前这位。


190 流风

  “呀!大家快逃啊!杀人狂魔来了,就是昨天夜里杀了一百三十七条人命的刽子手,大家快逃。啊!”在离城门口不到一里之地,突然一青年指着白衣飘飘的流风,大喊一声,口里胡言乱语,跑了。

  流风抬起头来,看了一眼这青年,平淡的脸上划过一把利剑,带着嗜血光芒刺向那个青年,阴冷中无声的杀气凝在上面,让这青年脖间一凉,心中一颤,牙关打颤,身体一晃差点跌倒,头也不回的钻入人群消失不见。

  “什么?杀人魔王。”市民转过头来,一个个看着被官兵押解的的二人,目光是瞬间聚焦在流风身上,这个在小小的县城被人传得沸沸扬扬,人人皆知,半夜吓哭小孩,凶神恶煞,三头六臂的杀人狂魔。

  王第志被人直接无视,因为他粉嫩的小脸,六尺之身,弱不禁风的瘦小身板,与凶神恶煞相差太多。

  流风七尺男儿身,一身白衣飘飘,飘逸灵动,浓黑如墨的长发在脑后用一根木簪稍稍束起,随风飞舞,就像万千飞蛇想挣脱而出,眉如青松,挺拔笔直,粗壮有力,深邃迷人的双眼像晶莹剔透的宝石,散发着迷人而不染的光芒,迷人的双眼带走所有少女的心。

  鼻如腾龙,盘旋其上,口如刀刻,薄而不厚,厚而不薄,像上天完美赐予最美口型,刚毅的脸上如千锤百炼的金刚,平淡无奇却又刚毅不催,脚踏牦牛草革,如画中走出,一身书卷之气,温尔雅致,白衣飘飘,沐浴春风。

  腰垮梅花相缠带,剑鞘腾龙走蛇,隐隐一露寒光月,千里之外取项级,文中有武,武中带书,动静之间,虚实之间,长发飘飘,相得益彰。

  人中豪杰,风中龙跃,仪表堂堂,画中美男,人间极品。龙行虎步之间像帝王微服巡视,所有人都是陪衬,像将军沙场点兵,所有人都是战场一员,剑未出鞘,锋芒毕露。

  可与传说的三头六臂,凶神恶煞相差甚多,让人很难相信这就是那夜夺走一百三十多条人命的杀人狂魔,是不是谣言,这就是某家大公子出门旅游,市民脑中突然奔出一个想法,合理解释他百思不得其解的想法。

  作为今日的配角,王第志看了一眼雄壮厚重的城墙,感叹一下历史人物的伟大,这么高的墙是怎么建筑的,也为那些为建筑这些城墙的劳苦人民说声,谢谢你们,你们幸苦了。

  作为全场的主角,目光聚焦点,流风平淡的目光没有一丝变化,亦趋亦步向前走去,市民自觉的让开道路。

  让王第志怀疑这脸皮背后的神经是不是被他练断了,长着好看就算了,你为什么要出门,你这是犯罪啊!为什么还摆一副风淡云清,本来就给如此的表情,那是欠揍啊!想捶你几拳,揍出你的翔来,你就不能让**/丝活吗?

  诽谤归诽谤,王第志还是很羡慕,要是他有这张脸,红花酒地之中必有他一席之地,肯定左怀右抱,风流快活一辈子,岂可受此罪。

  好不容易被白富美看上,还没展示一展大雕,哦!不,一展雄风,以示自己的才华,就被人阴到阴沟沟来了,自己的一员猛将就这样被他们无情的陷害了,还不知道能不能活着,有个不要脸的居然趁火打劫,自己的前路到底在何方。

  是不是自己可以得到知县的器重,但又想到一个小小的八品把总都对他指手画脚,可想以后的日子。一千还有流风大哥,王第志想着看了一眼流风,流风好像知道他的想法,对他点点头,意思不要担心他。

  哎!现在半夜睡觉都睡不踏实,那些该死的鼠蚁之辈,统统死去吧!老命不保啊!我就想娶个白富美,左怀右抱,发发家,致致富,至于吗?挡你们财路还是抢了你家老祖宗,等老子以后有实力,一定把你们这群可恶的嘴脸统统消掉。

  王第志想着美丽的人儿还在等待,一颗宅男心又开始吐槽了,上一辈子就暗恋过几位,还不知道女人是啥味,好不容易年轻一会,总的体验体验被人爱的滋味,但可恶的李家,胡家,老子跟你们没玩,敢打扰我的泡妞大计,敢把我当棋子一样怎么使唤就怎么使唤。

  敢把我的命当贱民,你们等着,我一定拆了你家大门,掘了你家祖坟。

  越想越气,最后化为愤怒,他想要是自己有颗炸弹,一定炸死他们可恶的嘴脸,让他们后悔来到这个世界,可是想法很丰满,现实很残酷,他造不出来炸弹,就连鸟枪他也不会,只能跟弱鸡一样,他们指那他就打哪,区别就在于谁在指手画脚。

  他想到小邓同志的话,落后就要挨打,弱鸡没有人权,在大鱼吃小鱼的丛林法则中,弱者永远是第一个被吃掉,淘汰的。

  更何况在这封建统治的社会里,奴隶那就是工具,农民就是生产工具,也没有人权,要有话语权,那你必须有强大的后盾。强者,一将功成万骨枯,他们是踏着鲜血,累累白骨,就他这种宅男,杀个鸡都跑得远远的,更何况见血了,只能在被窝里意/淫一下。

  带着千军万马,干翻全场,何来揭竿起义,崛起于草莽之间,前些日子想着怎么过好生活,现在倒好,命不保夕,让他的心乱嘈嘈的,恨不得找一颗原子弹,炸了整个世界。

  “刽子手,还我儿来。”

  “天杀的你不得好死,你还我夫来。”

  “作孽的你不得好死,还我家儿郎。”

  “孽畜,还我而来。”

  “苍天啊!你有眼的话,让这刽子手不得好死。”

  “天煞的,我做鬼也不放过你。”

  ······

  啪!啪!啪!

  沉侵在自我幻想的王第志没有注意,路旁不知何时出来一些披麻戴孝的男女老少,他们拿着烂菜叶,臭鸡蛋,朝流风仍了过来,流风的身手很轻易躲过,但可苦了王第志,成为受害者。

  王第志用衣袖将脸上的蛋黄蛋清擦掉,睁开眼看看谁这么不要脸,居然大街上扔垃圾,抬起头看了一下“高楼大厦”,眼前空空如也,一片白云像只乌鸦飞过,嘲笑着他,白痴白痴。

  啪!啪!啪!

  “该死的你们往那儿扔了,老子不是垃圾处理厂。玛德!你在仍仍试试,小心老子废你的爪子。”神经大条的王第志还沉侵在自己的脑海里,睁开眼凶神恶煞地瞪着一位手拿鸡蛋要扔过来的老婆婆。

  “啊!”

  王第志强悍的灵魂之力,盛怒之下像是利剑,灭魂断志,更何况是一位六七十岁的老婆婆。下的手一抖,鸡蛋没扔出去,掉在长大的口中。

  “咳!咳!咯!咯!”一瞬间卡的上气接不了下气,憋得脸红,手舞足蹈,想抓什么来救她。

  “祖母,你怎么了。”

  “牛家母,你怎么了,别吓我们。”

  一时间披麻戴孝的一阵手麻脚乱,总算抢救了过来,瞬间转过身来,将所有的元气,怒气,哀怨,失儿丧父之痛全都洒在王第志身上,烂菜叶子,臭鸡蛋,唾沫星子对着王第志飞射而来。

  王第志看着飞射物终于反应过来,这里已不再是和平年代的现代,而是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见机不对,赶紧跑到以为官兵身后,拿他当垫背。

  眼神一扫,他就看到李秋目光躲闪中看着他的笑话,和牛忠贤捋着胡须得意洋洋的表情。王第志的肺气炸了,眼神瞪了这二人一眼,要是眼神能杀人,这二人已经死了千百回。

  牛忠贤对王第志的目光很是不屑,就王第志这小杂鱼,要不是跟马家有关系,他也不屑动嘴,但是今天他在胡有才失了颜面,再加上昨夜死去的十二个杀手,这新仇旧恨全算到王第志头上,岂能让他这么容易进城。

  李秋看到王第志望来,眼神赶紧撇过去,身子都抖了抖,牛忠贤看李秋这孙洋,不懈地撇撇嘴,就不再看他,以前还竭力拉拢,现在一看此人太软蛋,要之何用,舍弃了,目的达到转身走了。

  “大胆,你们敢袭军?”官兵看鸡蛋唾沫向他而来,锵!抽出腰间的大刀,明晃晃见杀气腾腾道。

  “这千刀万剐的害死我家老爷,我家相公,我报不平,有何不敢。”大刀一下子唬住了这些哭丧的市民,哭声都小了很多,但还有一些怨妇不依不饶道。

  “本官问你,谁给你说,他就是杀人凶手,再敢胡搅蛮缠,本官治你们扰乱治罪。哼!”作为知县,在他管治下,死了一百三十多条人命,出了这么大的案子,一个处理不好,脑袋搬家,但这些民妇却无凭无据直接指认凶手,是对他能力的挑衅和侮辱,岂敢手软。

  “哼!人都死在他们院里,还有什么狡辩的。”这民妇哼了一声,口气肯定道。

  “哼!要是人死在你家,本官是不是砍了你的脑袋,在干胡搅蛮缠,大刑伺候。本官都不知道死的是谁,你怎么知道?”魏无忌失去内心,这些胡搅蛮缠之辈,披麻戴孝,臭鸡蛋,烂菜叶准备这么齐全,早有准备,岂可陷入这胡搅蛮缠之中。眼珠一转突然问道。

  “这这。”这位民妇被魏无忌问得哑口无言,脸中闪过一丝慌乱,但咬牙很快镇定下来。“我家哥哥昨日说想见见这位让马家小姐散尽钱财的人杰,昨日一去,至今未归,岂不惨遭毒手。”

  “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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