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寒门武夫-第4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众人的视线,从他身上转移到大汉身上。

  众民被王第志话,猛然点醒,对啊!看看自己手里的铁锨锄头,你那里来的大刀。

  “哼!你管得着吗?去死吧!老子只为我儿子报仇。”大汉心中有鬼,看众人看着他,心中一慌,立马用大刀砍死这笑眯眯的可恶小子,以免夜长梦多。这大汉也不忘提醒一下,这是杀人凶手,以激起群民的愤怒,转移目光。

  “你这刀尖好像刻着胡字,难道这是胡家的军刀,莫非胡家已经全民发放大刀了,真是可喜可贺,我们大家以后都有胡家大刀耍了,我说怎么质量这么好?原来是胡家的。”但王第志摸着下巴,看着头上的大刀,一脸的欣赏和羡慕,好死不死就是把目光集中在他身上。

  众群民刚开始人多,大家都乱哄哄,一颗心思在杀死王第志身上,现在被王第志转移话题后,自己看,居然在明晃晃的大刀上刻着胡字,印的他们眼中,是那么刺眼,那讽刺。

  “怎么回事?”

  “怎么可能?抠门的胡家恨不得把我们榨干,怎么可能赏下大刀?活见鬼了,真是柳树开花头一回啊。”

  “是啊,是啊!”

 ?????

  王第志的话语成功转移话题,所有人盯着这大汉。

  大汉额头上一滴汗水慢慢滚下,握在手里的大刀他恨不得扔掉,心中大骂自己为什么那一把刀出来,看几千双眼睛看着他,眼珠子转了半天,这才道。

  “这是我儿子留下来的,我儿昨夜战死,就留下这把刀,我拿这把刀为我儿报仇,有何不可。”说道最后,大汉语气一重,心中大笑一声,真他妈我太机智了。

  “嗷!”

  “嗷!”

  大汉不明白王第志为什么只嗷了,随后看王第志白痴一样看着自己,心中感觉不妙,遭了。

  “谁认识这泼皮,要是他有儿子,我王第志就是他孙子。”

  王第志平静的脸瞬间变得狰狞,一句话吓的周围的人向后退了一步,都摇摇头,表示不认得这货。

  彻底被王第志镇住了,现在可以说,愤怒的群民被王第志几句话转移注意力,一时忘了报仇。

  “这???这侯三???不???不是老光棍吗?怎???怎么可能有儿子。”一个乡民低着头,弱弱的说了一句,最后咬牙抬起头,大声说道。

  “你、你胡说。”侯三这时候慌了,涩声惧吓。

  哗啦啦!他周围所有的乡民向后退去,离他三米多远。

  乡民这时候明白了,这伙带头叫的最欢,但是这货居然没有儿子,没有儿子还叫这么欢,肯定是有什么阴谋,再看看刀上明晃晃的胡字,一切不言而喻。

  “天杀的,还我儿子来。”

  后面的老夫老孺终于赶到现场,腰围三尺的悍妇向王第志双手抓来,这要是抓实了,身上至少掉四五斤肉,不死即残。

  “吵什么吵?奶奶的,老子不发火,当老子是吃素的,谁他妈再吵,老子砍了谁的脑袋。”

  “好啊,好啊!你砍啊,你砍啊!你昨夜杀了我家母家父,今日你连我一起砍了,砍,就往这里砍,老娘就在这千人面前,让你砍,你砍。”

  碰!

  碰!

  “麻痹的,当老子不敢收拾你。”王第志对这种找死的很是不客气,一拳一脚,将其批发了。

  “呜呜!呜呜!你这活千刀的,屠夫,嗜血狂魔,长的人模狗样,披着人皮的狼,狼子野心,狗样养的?????杀了我家母家父,现在还想把我杀了,你还有理了,大家的眼睛是雪亮的,你不得好死,老天打雷劈,生儿子没屁眼??????”

  这悍妇撒泼打滚,嘴里吹泡,霹雳怕挞,骂的王第志狗血淋头。

  “骂完了没有。”

  王第志蹲下来,语气不善道。

  “你杀啊!杀啊!老娘还怕你不成,这么多眼睛看着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你怎么演,也掩饰不住你杀人狂魔的气息,老娘在九泉底下诅咒你,咒死你,哈哈!哈哈!老娘做鬼不会放过你。”

  “我也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你转头看看,他们眼睛确实雪亮的。”

  群众被王第志一说,脸一红,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他们再傻也看出来了,胡家为了除掉王第志就连大刀拿了出来。

  虽然两人间有仇怨,但抠门的胡家怎么会把刀轻易赐给一个农民,刀可是胡家禁止让农民拥有,这就不合理,其中必有猫腻,更何况,喊得最凶的,居然是子虚乌有的儿子,其真相已经大白,他们是被牛胡二家当枪使了,王第志肯定不是杀人凶手。

  现在看着撒泼打滚,以自己是弱势群体换的别人的支持的悍妇,一切都是他们冤枉,他们听信了谣言,此地不想多呆,转身想走。

  “喂!就是那个那个胡家大刀的那位,你想跑哪里去,你是不是给我们解释一下,你为什么出现在这里?”

  “呵呵!突然记得我有急事,先走一步。”

  “来人,给我把他逮住还有这里面所有那刀剑的统统给我留下,老子的祖宗被你们翻了一个遍,以为就这样轻易放过你们吗?哼!你想的太美了。

  

0037 丧尽天良


  据后世民间手札记载,郁金香大公爵如佛陀转世,佛光嫁衣,神光普照,万千金光照亮整个永泰县,其身如神灵降临,抬手间感化万千人民,法出言随,感动所有信徒,一言一出,万民拜服。

  不论后世如何美化,其实是,王第志单枪匹马,一人站在万千愤怒的群众之前,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勇气,其气势、胆识镇住了万千愤怒的群众,更是在死亡阴影之下毫无畏惧,运用他的智慧,轻而易举化解一场误会,并且反败为胜。

  声望瞬间蹭蹭往上长,虽无达到如日中天,但每个农民看到就如看神灵佛祖一般,崇拜之情溢于言表,也明白了他们的愚昧,被人随意指使。

  依稀还记得在最后,先知铿锵有力的咆哮,那是对牛胡二家的憎恶,和对不把他们生命不当生命的呐喊,让彷徨的人们终于找到一丝希望,也明白是谁对自己好。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胡柳杀民泄愤,牛窃民之食,其罪可诛,可杀!然煌煌天日,柳相挡道,将军独大,民之生,民之死,累累白骨弃坟岗,谁人问?谁人怜?

  替天行道!剑指柳絮!还我朗朗乾坤!

  是正是邪!只为我命由我不由天!

  高高在上?蝼蚁只为苟活!

  生命呐喊!只为尊重!

  标杆立义!替天行道!

  杀!杀!杀!杀!

  还我朗朗乾坤!”

  那夜,在夕阳莫如黑暗中,天地一片黑暗,伸手看不见五指,王第志竖旗起义,在这世界上发出第一声农民的呐喊,皇权不仁,替天行道,我们是鲜活的生命,践踏我们者,杀!视我们如草狗者,杀!只为尊重!杀!

  替天行道!

  四个大字,在黑暗中,指引着人们向前而去,他们是人,不是刍狗,不是当权者随意杀戮泄愤,也不是当权者犬养的猪狗,不是当权者生娃的工具,我们需要人权,需要尊重,我们幸幸苦苦,劳苦劳累,头朝地,背朝天,对得起天地,对得起万物。

  胡柳杀人泄愤,把他们当作泄愤工具;牛窃他们的粮食,其行为把他们当作生产粮食的猪羊,是可忍孰不可忍,皇权已死,猪狗当道,替天行道,还朗朗乾坤。

  七月的深夜,微凉,但人们的心是热的,他们举起手中的铁锨锄头,吆呼起义!王第志振臂一呼,万民附和,其声传遍四野,久久回荡,震动朝野。

  起义!替天行道!

  这个明感的词语在今夜一秒速传播,传播四方朝野,五湖四海。

  农民发出他们的呐喊!

  皇权已死!猪狗当道!视民如刍狗!我为我代言!替天行道!

  “什么?起义!替天行道!这、这是笑话!天大的笑话!”

  碰!胡大少一拍千年太木桌,怒吼道。他无法相信王第志居然这么轻易化解这场危机,更重要的是,他无法想象,王第志哪来的勇气?不怕大军剿灭吗?

  大厦还未倾倒,他就敢起义。

  “他这是找死!找死!找死!”胡大少眉毛一拧,心中忐忑,怒吼着,信息冲击太大,他无法相信,也无法理解,更深的心中有点惧怕。

  “杀!必须杀了他,不能让他起势。”胡大少想到王第志几百人杀的他片甲不留,心中早就留下阴影,此刻听到万民起义,更是惧怕,他感觉自己的宝座不稳,一股冷汗在他后背慢慢流动。

  “可是少爷,我们已经在攻打乱成贼子,腾不出手来。”

  幕僚不敢大声说话,沉默良久,感觉自家少爷脾气稍稍缓和,这才轻轻的说了一句。

  “哼!贱民就是贱民,还要什么人权,不听本少话的全部杀掉,一个不留,本少看还有谁敢反抗。”

  胡大少深吸一口气,将他暴怒的脾气压下,阴冷的脸上阴测测道,在牙缝中挤出无情的话语。

  “是,少爷。”

  “派二百人进行屠村,等本少清除乱成贼子,大军已到将他们全部镇杀。”

  “是。”

  牛忠贤跟在温大人身后,看着士兵攻城略地,乱成贼子一点反抗之力都没有,一脸兴奋,心中大叫着,快点再快点,多抢些,再多抢些,这地盘是我的了,是我的了,牛忠贤心里不断催促着,他可不敢在温大人面前表现出来,不然会被鄙视的。

  “温大人这种妙啊,一举三得。以消灭乱成贼子这个口号,打出我们的名声,宣扬了我们,更是收获民心。一来,陛下感激我们的;二来,我们能快速的壮大;三来肯定能获得好多贱民的支持,真是妙啊!”

  兴奋的牛忠贤屁颠屁颠跑到温大人身后,双眼笑成花,一击马屁不声不响的拍出。

  “哼哼!要不是你废物,一点用处都没有,用的着本大人亲自出手,哼!”温大人虽然骂着牛忠贤,让牛忠贤心中不爽,但是看高傲的我能大人那高高扬起的头颅,这马屁拍的他心中舒爽无比。

  温大人眼中牛忠贤就是一个乡巴佬,在东南他们是土皇帝,想做什么都是一句话,在这里,土里土气,更主要的是做任何是都的他亲力亲为,让他做过土皇帝般的享受很是不爽,每次看到牛忠贤心中更是不爽,心中好想憋着一口气,不吐不快。

  “这场战争毫无意义了,你督促他们,让他们给本大人加快速度,最快四五天结束,说什么张牧野文武无双,今日一见不过跳梁小丑,夸大其词,真是一群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

  温大人说完就往大帐里走去,大帐里还有一个如花似玉的大美人等着他,水灵灵的,让他爱不释手,今晚一定大战几百回合。

  人说江南美,美人美如花,今晚的小美人,声轻体柔,想想那独世的美艳,内心火热无比,让他兽血沸腾,把持不住,脚下不自觉的加快速度。

  行之大帐,上下其手,莺莺燕燕的轻柔柔声在大帐里传来,让大帐外的士兵有点把持不住,虽然惊鸿一瞥,但那绝世美丽,弱弱惹人怜的气质,让他们忘不掉,现在听到如仙音般的声音,更是有点把持不住。

  “报,大人不好了。”一个探子急急忙忙冲到大帐前。

  “该死。”温大人看剥得光溜溜的如羊脂般,如花肌肤的小美人,心中怒意升腾,不长眼的敢打扰本大人,真是活腻味了,本打算提枪就上,打外面该死的催个不停,很是不情愿的看了一眼小美人,提上裤子走了出来。

  “饭桶,不知道本大人清休吗?拿出去军仗三十。哼!”温大人怒瞪一下,双眼冒火,咆哮几句立马转身进了大帐。

  “大、大人。”这位探子一脸迷茫,不知道自己好好的禀报军情,为什么自己大人怒气冲冲的朝他发火,心中怒骂是不是吃了枪药,但不管他怎么说,三十军仗妥妥的挨定了,其他受在大帐外的士兵,同情的看了一眼,摇摇头。

  这还有什么为什么?自己找死,谁也救不了啊!

  王第志不知道自己躲过一劫,他现在手头五十个大头兵,分成几路追杀暗夜的屠杀者。

  农民为了省灯油钱早早睡下,但是今夜,家家灯火通明,夜里冲进来的二百黑衣人,乱杀一气,不管不顾,见人就杀,幸好,王第志派了人把哨,这才避免流血事件的发生。

  但是他只有五十个大头兵,无法将这些来去无影踪的士兵奈何,只好将乡亲们叫起来,抱成团。

  虽然黑夜屠杀者精兵强将,来去无影踪,但是王第志仗着人多势众,他很庆幸自己今晚做了英明的决定,让乡亲们诚服在自己身下,让他们听命于他,不然被着二百精兵乱杀一气。

  虽然屠不了村,但千八百人肯定死于非命。

  更可气的是,这二百精兵杀不了人就放火烧,夏日还未转秋,柴火干燥,瞬间大火弥漫,照亮了整个村子,也照亮了无助的农民。

  丧尽天良,是的,这些人已经丧尽天良,他们的目的是杀人放火,让这些农民彻底无家可归。

  “该死!”王第志气的跺跺脚,他也没有任何办法,他昨天去借兵,他岳父虽然有三千士兵,但其中有很多老的小的,去除这些,就剩下不到二千士兵,最主要的是还有一千多俘虏,他岳父真忙的驯服他们,几乎抽不出兵来,所以他只能空手而归。

  下午那场暴乱,让他明白了,自己手中个没有势力,一定会被牛胡杀得渣渣不剩,所以他要建立自己的势力,他要把命运掌在自己手中,他要站出来,跟这些不平作斗争,哪怕是死,也是轰轰烈烈,这些大势力已经没有仁慈了。

  靠人不如靠己,自己立旗杆。

  “主公,这如何解决?”秦琼虽然斩杀了十七八个贼兵,但是无济于事,整个村子几乎被大火覆盖,杀再多的贼兵,农民们却已经无家可归了。

  “没什么?只要我们人在,一切会好起来的。”王第志压下愤怒,这时候他必须冷静,就算他指甲刺入肉中,也不能表现愤怒,必须冷静。

  虽然农民有一些庄家把式,但是在千锤百炼的士兵面前,不够杀得,他要冷静,他不能上了胡家的当,愤怒下不能解决问题,现在冲杀而去正好准了胡邵清的奸计,把他们一网打尽。

  “乡亲们,冷静,冷静,不要被愤怒冲昏头脑。”

  然王第志的话,在愤怒的农民间起不了作用,一个个争相杀了胡邵清这贼子。

  “乡亲们,我知道大家都很愤怒,但是这样赤手空拳,如何能厮杀精兵强将的胡军。”

  “站住!滚回来,送死去吗?”王第志看被愤怒冲昏头脑的乡民,怒吼一声,声音将树上的柳叶震落而下,声音出奇的大,像天雷一般,将愤怒的乡民吓醒。

  “你们觉得你们很牛逼是不是?你们能杀得了谁?在弓弩面前你们如何做?你们是一个顶一个精兵强将,还是十个顶一个?就刚刚你们五十个人也没有把那贼子如何?现在愤怒的你们还能把他们杀了,不要被愤怒冲昏头脑,那是送死。”

  王第志声音咆哮着,大声呵斥着乡民,一点面子也不留。

  “胡邵清现在很是兴奋的等你们上门送死,去吧!送死去吧!满足胡邵清杀人泄愤的愿望,去吧!怎么不去?”

  王第志几句咆哮下,乡民如醍醐灌顶,瞬间清醒,他们不笨,当从愤怒清醒后,额头冷汗留下,差点上了胡邵清的当,要是他们冲过去,只能是送死,自己的庄稼把式在千锤百炼的精兵面前,就像关公面前耍大刀,自取其辱。

  “好了,救火的救火,把风的把风,看有棉被等有没有烧掉,立马抢救出来。”很快王第志一条条命令下达下去,村民有条不乱地执行,减免了更多物质的损失。

  要是以愤怒冲出去,不死即残,而且家中肯定要的什么都没有了,一切将一无所有。

  胡邵清专门从战前来到自己的新府邸,等待着愤怒的贱民,但是他失望了,看着自己身后二千精兵,一千弓弩手,叹了一口气。

  “哎!真是让本少失望啊!看来贱民已经被本少杀怕了,这样更好,等本少收拾了张牧野,将他们圈养起来,老的下苦种田,少的那来做壮丁,年轻貌美的做本少的通房丫鬟,这几日通房丫鬟质量太次了,也该到换一换的时候了,嗯!到时候来一个选美大赛,该本少挑出最美的美人儿。”

  胡大少自我感觉良好的思考一番后,大言不惭道。

  

0038 站起来撸


  天蒙蒙亮。

  一夜的烧杀悄然过去,但留下满地疮口,黑漆漆的大地上,残留着大火燃烧后的灰烬,微风轻轻吹过,卷起万丈灰尘,像下了一场黑雪。

  天阴沉沉的,被早日升腾而起的烟雾笼罩整个村子,旭日被淹没,惨活的人们看着昔日美丽的家园化为灰烬,酸痛席卷村子,最后一股悲凉从心底升腾。

  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家园,被胡贼大火抚为焦土,可怜他们手无缚鸡之力,无能为自己的家园报仇,无声的眼泪从眼眶中流落,在风中慢慢飘散,他们就像是深秋的树叶,被大风一刮,不知吹向何方,也不知到何方。

  凄凉,凄惨,所有的悲凉在心底涌出。

  “佛祖保佑,天杀的不得好死。”

  人们精神寄托在这一夜彻底崩塌,无力的化为一声向佛告慰,哪里只剩下听他们最后一丝希望,就好像在无人的岛上,他会相信会有人来营救自己一样,哪里寄托着他们的苍白的希望,一个飘渺的希望。

  “该死的。”王第志看着满目苍痍的大地,双目怒瞪,身体不住地颤抖,他现在恨不得有一个原子弹,将胡家从整个星球彻底消失的无影无踪。

  为了这天下,他们无所不用其极,惹得天怒人怨,只要有机会他一定将胡家彻彻底底消灭干净,将他们的十八代宗祖,从坟里刨出来焚烧。

  罪不寄民,他们不过老实的庄稼汉子,一辈子起早贪黑,没日没夜,幸苦一辈子,但胡家却把它们置之死地,烧了村,还要屠村,其良心早被狗吃了。

  也让王第志明白,这是赤裸裸的草菅人民,没有实力,只有被杀、被毁去家园,没有实力何谈保护家,保护亲人。

  像眼前被打火燃烧的火苗,一切化为焦土。

  看着神情呆滞,像行尸走肉的村民,王第志控制住自己的情绪,所有的悲伤、仇怨,他必须压住,死拼那是送死,他必须崛起才能抗衡胡家,为整个村子的人民报仇。

  深吸一口气,擦掉眼眶中的眼泪,压下自己的愤怒。

  “乡亲们,擦干眼泪,振作起来,胡家把我们不当人,我们悲伤给谁看?谁都不会同情我们,也不会有人为我们报仇,只有我们自己,只有我们这双手,相信我们这双手。

  乡亲们,站起来,拿出我们起早贪黑,没日没夜劳作的精神,我王第志在这立誓,此生不消灭胡柳,天打雷劈,你们敢不敢?“

  王第志站在高台上,摇着自己小手,展示自己的双手,要人们相信自己的双手,对着面目呆滞的人们大声吼释道,其声穿透有力,破石结冰,一下有一下敲打着人们麻木的心脏。

  呆滞的人们听到王第志的吼声,好像失聪的聋人听到一丝声音,好像在黑夜中看到灯火,茫然的抬起头,胸膛不自觉的挺起,齐齐转过身来,那里好像有声音,那里好像有呐喊,那里好像有他们心灵寄托的彼岸,哪里有他们誓死相报的感恩,哪里有为他们洗清阴霾的心灵鸡汤,哪里有为他们誓死报仇的灯火。

  旗杆插下,迎风飘扬,鲜红的旗帜,飘扬的不是红色,而是他们的血,他们的生命。

  万众瞩目下,王第志看麻木的人们有了活的气息,加大说服力度。

  “乡亲们,拿起你们的锄头,拿起你们的铁锨,我们为这不公平的待遇,为把我们当做猪狗胡柳,为这黑暗的社会,拿起我们的武器,用我们的双手、用我们的鲜血来打破这禁锢,让那些高高在上的胡邵清、柳相狗贼,统统下地狱,为我们死去的乡民报仇,为我们的家园报仇。

  狗不嫌家贫。我们老老实实过着我们的生活,一辈子都没有踏出这永泰县,但是可恶的柳相,为了他的皇帝大梦,让我们来为他的皇帝宝座流血牺牲,为他的春秋大梦抛尸洒热血,你们愿不愿意?“

  “不愿意!不愿意!??????”

  人们的愤怒被王第志调动起来,附和声越来越大,激情也慢慢在升腾。

  “我们生来就是让胡柳践踏的吗?我们生来就像牛马一样劳作的吗?我们朝起九五为的是什么?我们要的是安宁,安宁!”

  王第志声音穿过云层,击上九云霄,旭日迎着缝隙慢慢划开云层,向人间递之它的光明。

  “安宁!安宁!”

  “看看化为焦土的家园,想想前夜胡贼杀死的左邻右舍,我们甘愿沉默吗?甘愿一辈子受人践踏吗?我们甘愿一辈子平庸?”

  王第志话语击透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