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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臣风流-第1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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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像雕像一样站着不动,车夫避开她,要从她身边过去,没想到她突然动了。这一步,后背刚好拦住马头,车夫急忙勒住马缰,马儿却已收势不及,撞向她不堪一握的小蛮腰。
车夫大惊,大喝一声:“快闪开。”
几个路过的行人瞧见这一幕,也惊叫道:“快让开!”
苏妙华条件反身般纵身一跃,纵起一丈多高,路人发出“啊!”的一声惊呼,他们可万万没想到,这个长得比姑娘家还好看的傻小子竟有一身好功夫。车夫也傻了眼,马儿冲出两个马头才停下,他却一直扭头看着苏妙华。
苏妙华不能在空中久待,脚尖在马车顶蓬一点,稳稳在路边站住。
乞儿手捧破碗,呆呆看着他,一时忘了追上去再讨要一回。
苏妙华在一片赞叹声中,站在街边继续茫然,只是从这边的街站到对面街而已,一点没注意路边一家小酒店门口,站着几个无赖,一个一道斜斜的刀疤从嘴角直至耳边的无赖,上下打量了她几眼,眼睛最后停在她白哲平滑没有喉结的脖子上。
无赖向身边一个油头粉面的马仔打个眼色,同伴咧嘴笑了笑,低声道:“老大放心,我这就过去。”
刀疤脸是这一带的无赖头儿,名叫何有财,祖上世居长安,以帮佣为生,传到他这一代,却出了他这一个游手好闲,好狠斗勇,不事生产的独苗。在一次街头火拼中,他挂了彩,脸上留下这条疤,面目也狰狞起来。
他性喜女色,手头有几个钱,便去青/楼充大爷,叫上两个伎子相陪,只是以他的身份,特别是脸上有这条疤后,稍微有点姿色的姑娘都不肯做他的生意。
京城治安良好,他可不敢随便打良家妇女的主意,可若是外地单身进京寻亲的女子,那就另当别论了。
他一眼看出苏妙华是女子。身背褡裢,伫立街头半天,除了寻亲不遇,茫然不知所措,还能有第二种解释吗?这样的女子,只要拐到僻静地方,趁夜掳走,料来没人发觉。
只是何有财自家知自家事,自己这副尊荣,在这个片区简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识,只要一现身上前搭讪,说不定便有“好心人”提醒这位男扮女装的姑娘小心。而他手下的马仔狗蛋,知名度低得多,一张嘴见了女人跟抹了蜜似的,要骗女人到僻静地方,最容易不过了。
看这位姑娘一跃一丈多的身手,只怕不好相与,弄到手后,还得整点蒙汗药,把她迷晕,才好行事。
何有财心里盘算着,进了小酒店,挑了靠窗的座位坐下。从他坐的座头望出去,这一段的街面尽收眼底,倒也不怕那假小子跑了。
这样的事他并非没有干过,去年就把一个从乡下进城寻亲的姑娘办了,玩了几个月,腻了,最后把姑娘赏给手下的兄弟。那姑娘一直寻死觅活,在他手里没死成,到兄弟手里,才一天便撞墙自尽了。
他手下的人清楚他的意图,老大吃肉,自己多少也有点汤喝,便自觉在小酒店门口候着,一旦狗蛋搞不掂,他们也好帮帮忙不是。
太阳隐没在天边,街上暗淡下来,路人行人渐渐稀少,苏妙华更加茫然,只觉天地之大,不知哪里是自己的容身之所。
突然,一个长相还算周正,但眼角有点歪,笑时嘴角向下的青年来到她面前,笑吟吟道:“看兄台的装扮,像是进京寻亲,可是遇到什么难处?小弟家就在左近,若信得过小弟,不如到小弟家中住一晚,明天再继续寻找亲戚。”
苏妙华只是没有机会接触底层的人,不曾跟地痦无赖接触过,她并不傻,觉得这人不怀好意,婉拒道:“不用了。”
说两句话的功夫,天色好象又暗了一些,对面的小酒店已点了灯,小二刚把门口两只灯笼点好,拿叉子挂回去。
狗蛋见苏妙华一双妙目看着对面的店小二,一拍额头,做恍然状,道:“兄台可是饿了?小弟刚好要过去吃饭,相逢即是有缘,不如由小弟作东,你我共谋一醉。”
只要你进了小酒店,我便能在酒水中下蒙汗药,然后以你喝醉为由,搀你出店,把你带到老大家里,嘻嘻嘻……
狗蛋越想越得意,笑容越发灿烂,差点笑出声。
苏妙华越发觉得这人不对劲,对面的小酒店可能也不干净。以她的身份,自是从来不会来这种小店的。
她游目四顾,见不远处有一家门面比对面小酒店大了一倍的酒楼,酒楼高两层,酒幡被风吹得飘动不已,于是拨足便朝那酒楼走去。
狗子见她一言不发,转身便走,以为自己露了馅,忙向一直注视这边的何有财打个眼色。
何有财听不见两人说什么,瞧见苏妙华掉头就走,不由狠狠瞪了狗子一眼,暗道:“你小子敢坏老子的事,给老子等着。”急冲冲从小酒店冲出来。
他是这一带出了名的泼皮无赖,店家哪敢收他的饭钱?只能眼睁睁由他吃霸王餐。
何有财冲到街对面,刚扇了狗蛋一个耳光,便见苏妙华在名叫太白居的酒楼门前停步,抬头看看牌匾,迈步进去。
没走远就好。他低喝:“还不快快跟上去!”
老大一向凶狠,狗蛋挨了一巴掌也不以为意,赶紧追了上去,进门没看清苏妙华坐在哪里,先露出招牌色笑容。
第482章 赖上你
正是饭点时分,太白居大厅坐了七八成座头,还有人在往里进,满面笑容的小二忙得团团转。
京城中有的是奢华高档的酒楼,懂得进退的小二,举止优雅的客人,苏妙华只去那些地方,何曾来过太白居这样的酒楼?
太白居新开不久,价钱公道,菜肴份量足,因而自开张以来,一直备受有几个闲钱,想到外面打牙祭的百姓的追捧。这么一来,客人的素质就跟权贵阶级差别很大了。
苏妙华挑了一个僻静角落坐下,发了会儿呆,直到小二殷勤地问要吃些什么,才醒过神,可她一抬头,便瞧见邻座两个男人,一个懒洋洋的抠鼻屎,一个痛苦且舒服的抠脚丫,她隐隐能闻到那人脚上传来的臭味儿。
她喉头轻轻“呕”了一声,好不容易忍住了,小二脸上的笑容也没了,语气冷淡地道:“这位小哥儿,你到底想好吃什么了没有?”
他忙得很,还有不少客人等着呢,可没时间陪你小子发呆。
苏妙华望了一眼门口,又有两人进来,两人身后是黑漆漆的天空。不知不觉,天已经黑透了,路上的行人渐渐稀少。
从这里去她以前常去的翠云居,路途可着实不近,她赌气出走,又没有骑马,还是算了,将就吃一餐,就近找一家客栈歇了吧。苏妙华想着,轻启朱唇,道:“上几样你们这里最好的菜肴。”
小二正等得不耐烦,就要拂袖而去,没想到这个呆呆傻傻的少年居然狮子大开口。他打量了苏妙华一眼,见“他”头发用玉簪绾住,那根玉簪晶莹剔透,一看就是上品;身着禅衣,白哲纤细修长的手,比娘们儿还好看,这双手,一看就没干过活儿;“他”手拿一条雪白的锦帕,锦子一角绣了一朵含苞欲放的梅花。光是这条帕子,足以换太白居两道菜了,可这小子拿锦帕当抹布用,正在擦桌子呢。
小二眼珠子转了转,心想,要是你没钱付帐,把你这身行头扒下来,也够了。他脸上重新堆了笑,改口道:“小郎君,敝店所制的鱼乃是美味,也有几味卤肉。”又压低了声音,神神秘秘道:“昨天东家还得了一些鹿肉脯,是年前腌制的,此时刚好入味,那个味儿美得呀,啧啧啧……”
他啧啧有声,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太白居的招牌肉是鱼。程墨穿到这儿后,吃不惯水煮的菜,手头稍微宽裕,便画了图纸,请铁匠打造吴朝第一个铁鼎,形状跟现代的不粘锅差不多,只是尺寸大了很多,可以放在烧柴的灶上。
匠人征得程墨同意后,打造一只自用,没想到就这样,铁鼎慢慢在京城流传开了。酒馆食肆闻风而动,不仅人人用铁鼎,还研究出很多用铁鼎制作的新菜肴。太白居的厨子擅长做鱼,也用铁鼎研究出好几种鱼的做法,而且选用的鱼都是两斤以为的活鱼,要不然太白居的生意能这么好?
小二很是得意。
可苏妙华只觉索然无味,河里的鱼,再怎么做,也不能做出龙肉的味道,至于小二引以为傲的鹿肉脯,她小时候是当零食吃的,十一二岁的时候就吃腻了。
小二得意了一阵,见主顾没有半点回应,恼了,脸一沉,道:“小哥到底要些什么?”
这时,狗蛋已挑了座头坐下,离得远,厅中又嘈杂,听不清两人说什么,见傻小子半天连菜都没点好,还以为“他”囊中羞涩,于是走过去,拍拍小二的肩膀,一副老子是大爷的语气道:“把你们店里最好的菜上来就是,废话什么?”
说着,在苏妙华对面的空位坐了。
店小二一见是他,脸色微变,陪着笑脸道:“狗蛋大爷,天色已晚,小店存货不多,没什么好菜了,要不,炒几个素,上一壶酒,你看可好?”
自从有了铁鼎之后,炒菜也流行起来,只是油放多少,看自家的富裕程度。
狗蛋最恨人叫他狗蛋,除了他的老大刀疤脸,谁叫他跟谁翻脸。小二好死不死,触了他的逆鳞。
小二话音刚落,他一巴掌便奔小二的腮帮子去了,“啪”的一声好生响亮,把满座的嘈杂声都压了下去。
苏妙华一直在努力擦拭桌面,听到一声巨响,抬头看了一眼,才发现刚才满脸堆笑上来的搭讪的男子怒发冲冠,恨不得一口吃了店小二。而店小二捂着高高肿起的半边腮帮子,红着眼睛,怒瞪男子。
厅堂中瞬间静谧,人人望着起了争执的两人。
过了一小会儿,狗蛋怒吼道:“叫你们掌柜的出来!”
现在不是吃霸王餐能了的了,他要讨回他的精神损失费,要在这里长久吃霸王餐,把这里当作一张长期饭票。
掌柜的已经赶了过来,陪笑道:“客官消消气,有话好说。”一边向小二使眼色,让他下去。
小二狠狠瞪了狗蛋一眼,转过身啐了一口,慢慢走开。
狗蛋道:“刚才那小子骂我,掌柜的你要怎么说?”
跟无赖讲道理,岂不是白废唇舌?掌柜的懒得浪费时间,直奔主题,道:“客官,要怎么样你才满意?”
你找碴生事,不就是想理直气壮吃霸王餐吗?
狗蛋对掌柜的知情识趣很是满意,瞟了苏妙华一眼,道:“小二骂我,害得我被人嘲笑,以后都没脸出门了。我没脸出门,也就不能外出打工赚钱,这么一来,就得饿死。都是你们害的,你们得给我养老送终。”
众食客哗然,靠门一个青年低声道:“真是不要脸。”
掌柜的陪笑道:“客家开玩笑了,我们打开门做生意,哪敢对客人不敬?小二更不可能对你不敬。既然他无意间说错话惹你不快,不如这样,今晚这餐,小老儿做主,费用全免,你看可好?”
食客们会心一笑。
狗蛋怎么肯答应,怒道:“你当我是叫花子吗?”
刚才的青年对同伴笑了笑,低声道:“叫花子还没他不要脸呢。”
同伴赶紧道:“禁声。”
要是被疯狗缠上,就麻烦了。
第483章 偏心
得知苏妙华居然受不得仆妇几句激,留书出走,苏执气得身子直哆嗦。
程墨道:“妙华大概申时离府,纵然想到处游玩,也不会立即出城,我已派府中奴仆在城中寻找,只是京城实在太大,只怕一夜之间不能查到她投宿的客店。我过来,是想请示岳父,可要惊动伍无缺,亲戚好友之间,可要派人去问一问?”
新娘子成亲第二天便离家出走,说出去程墨脸上无光,苏执也是一样。但苏妙华一个从没行走江湖经验的丞相千金,孤身一人在外闯荡,无论是程墨,还是苏执,都极不放心,必须尽快把人找回来,这就涉及到要不要动用官府的力量,会不会因此宣扬出去的问题了。
程墨亲自过府告知此事,也是要和苏执商量接下来的举措。
苏执一向明哲保身惯了,遇事总是先考虑自身的安全,后来跟随霍光,凡事自有霍光拿主意,他只要揣测霍光的真实意图,顺霍光的意,做出应对就行。可现在不行,女儿不见了,总得想办法找回来,若是悄悄地找,什么时候找得回来?万一她在外受骗上当,甚至有生命危险,怎么办?要是大张旗鼓地找,岂不成为京城的笑柄?
程墨见他坐在椅中,双唇紧紧抿成一线,脸庞越来越红,不禁叫了一声:“岳父。”
苏执恨声道:“是我太娇纵她了。”
他一直忙于政务,忙于揣测上意,忙于往上爬,却疏于管教女儿,唉,女儿这性子,跟妻子一模一样啊。
现在不是埋怨的时候,而是应该尽快拿主意啊。程墨瞟了一眼窗外,太阳隐没在对面房舍的屋檐后,眼看天就黑了,暗夜中找人,越发艰难。
苏执越想越是后悔悲愤,以前他有多疼爱苏妙华,现在就有多生她的气。
“岳父,不如派人去几家要好的亲戚府上问问,再让府中的奴仆拿你我两家的腰牌,去各处客栈问询。你看如何?”程墨一句话说完,见苏执的脸色着实不好,惊道:“岳父,你怎么了?”
苏执头一歪,本来努力保持端坐如山的上身扑在扶手上。
现在勋贵公卿大多都已摒弃席子,用起官帽椅,好在官帽椅的扶手拦了一下,苏执才没有整个人扑倒在地上。
脑溢血了?!程墨赶紧扶他起来,喊被吩咐在外头侍候,不得呼唤不能入内的小厮:“快去请太医。”又想霍光也有高血压症状,在肖强的医治下稍有好转,又道:“叫榆树进来。”
待榆树奉命进来,程墨道:“即刻拿我的名贴去大将军府和大将军禀告一声,请曾太医为岳父诊治。快去。”
曾强是霍光的御用大夫,没有霍光点头,他不会为任何人看病,希望霍光看在苏执是他的马仔,一向对他忠心耿耿,再加自己一点薄面,能让曾强过来诊治。
榆树答应一声,出府上马扬鞭,飞奔去了。
苏执只觉右手不听使唤,惊道:“我的手!”
右手执笔,若右手不能写字,他这个丞相也就做到头了。
程墨并不懂得脑溢血的急救,只知道若遇上这种事,必须赶紧送医院,才第一时间派人去请太医。他道:“我扶岳父到房里躺一躺,雨生已去请太医了。”
雨生便是苏执形影不离的小厮了,他大雨天出生,因为雨太大,路上泥泞难行,稳婆年纪又大,待赶到他家时,他娘已生下他,所以起名雨生。
苏执想点头,却觉得脖子僵硬,转动不了,心头更惊。
苏执的书房分前后两间,前间是处理公务写奏折会见心腹人的所在,后面一间做卧室。妻子离家出走多年,他又没有纳妾,在哪里睡觉不一样?所以,歇在书房的夜晚倒比正儿八经睡在卧室要多。
两人在书房说话,离里间的卧室只有十多步。程墨扶他起来,他半边身子的重量压在程墨身上,一只脚颤颤半天,却迈不出去。
病情这么严重!程墨暗暗心惊,道:“岳父,得罪了。”不管他同不同意,弯腰打横抱起,放在里间的床上,帮他脱了鞋,盖好被子。
苏执闭了闭眼,没有说话。
程墨叫两个婢女进来,为他按摩手脚,侍候茶水,然后到外间,叫府上的老管家进来,道:“你家姑娘负气出走,不知下落,你即刻派心腹小厮仆从,到各处客栈询问。若有你家姑娘的下落,即刻报我知道。我府上的下人已去东城,你派人去西城吧。另外,让他们不要乱说话,不得表明寻找的姑娘跟贵府的关系,违者即刻发卖。”
东城西城以安门大街为界。安门大街以东为东城,安门大街以西方为西城。
老管家听说自家姑娘离家出走,大吃一惊,正想问个究竟,程墨已一迭声地吩咐下来,根本没有容他说话的空间。姑娘离家出走是何等的大事,半刻也耽搁不得,他只好应了,召集府里的仆从,分派他们出去寻找。
丞相府只有两位主人,仆从小厮并不多,派出去的只有十几人。这些人前天刚欢欢喜喜地送姑娘出嫁,今天陡然听说姑娘离家出走,都一脸不敢置信,有些人甚至想,不会是受了霍夫人的气,才负气出走吧?
可是上头严令不得张扬,他们只好心里嘀咕,闭紧嘴巴,赶紧提了灯笼出门。
榆树到了大将军府,见到霍光,恭恭敬敬把程墨的话一字不差说了。
霍光沉吟不语,霍显已怒道:“他倒敢想!”
女儿天姿国色,怎么就比不上苏家那个只会舞枪弄棒的假小子?程墨这混小子心都偏到后背了。霍显越想越气,怒气勃发道:“叫你家阿郎来见我!”
榆树见她生气,不敢为自家阿郎分辩,应了一声:“诺。”眼巴巴望着霍光。
霍光毕竟跟霍显不同,他拍拍妻子的手背,道:“救人要紧。”吩咐不语:“引他去见曾太医吧。”
曾强为方便为他诊病,就住在大将军府中。
榆树出了房,走了一段路,还听到霍显大骂程墨的声音,不禁暗暗咋舌,阿郎这位丈母娘好厉害。
不语亲至,又是霍光的意思,曾强不敢怠慢,马上让小徒弟背了药箱,坐车赶去丞相府。
第484章 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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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医令蓝良得知苏执病了,赶紧亲自赶来,马车到丞相府门口,刚好曾强的马车也到了,两人互相拱了拱手,草草见了礼,便相揩往府里走。
程墨得报,迎了出来,在书房前的甬道遇到两人,把两人一齐迎了进去,引进书房里间,道:“有劳两位了。”然后站在一侧,让出中间的位置。
苏执整条右臂抬不起来,眼角湿润,心底无限悲凉。
两人行礼毕,由蓝良先上前诊脉,他细细脉了半晌,脸色越来越难看,沉吟半晌,起身让开,道:“虚无,你脉脉看。”
曾强字虚无。他是太医,名义上是蓝良的属下,却一奉诏进京便成为霍光的御用太医,凌驾于蓝良这个太医令之上,于是他弃原来的表字不用,号虚无,意为一切皆虚幻之意,每遇蓝良这位上司,也是毕恭毕敬,尽到礼数。
太医院有这么一位异类存在,蓝良自然要小心从事。因而,多年来,两人相安无事,没想到今天会面对同一个病人。
曾强进屋一看苏执的脸色症状,便觉得不大好,此时应声上前,坐在锦墩上细细脉了起来,同样一脉半天,蹙了眉头,道:“请太医令到外间商议。”
两人见了外间的局格,都知这是书房,若是以往,他们自然是没有被苏丞相请到书房叙话的资格,现在情势不同,病人在哪里,大夫便在哪里看病。
苏执道:“就在这里说吧。”
他觉得自己的情况很不妙,不妙到什么程度,却是必须太医告知,可曾强摆明了不欲让他知道病情,这怎么使得?
曾强见他嘴斜了,含糊不清说了一句什么,更是心惊,道:“丞相请安心歇息,我和太医令到外间商议用药,开了方子,先煎一碗服下。”
一边说,一边向程墨使眼色。程墨闯下偌大名头,可毕竟年轻,千万不要说漏了嘴。
他哪里知道程墨实际年纪已近四十,只比他们两个年轻十几岁而已?何况中风这种病,在营养过剩的现代,在老年人中,算得是普遍现像了,据说还有年轻化的趋势。苏执嘴斜了,说话含糊不清,中风症状已经很明显了,只是以现在的条件,没有办法立即用西药拓宽脑部血管,也没有办法打点滴。
程墨见到他的眼色,微微颌了颌首,道:“两位外面请。”又俯身帮苏执掖了掖被角,道:“岳父,我去去就来。”
苏执眼巴巴地看他。
程墨俯身在他耳边道:“两位太医来得及时,您康复大有希望,不用担心。”
中风争的就是救治时间,开始发作的几个小时救治,往往事半功倍,好在苏执位列丞相,位高权重,一派人到太医院,蓝良便亲自赶来,一点时间也没耽搁。而曾强能来,对程墨来说却是意外之喜,毕竟霍光已退,谁知道他会不会对刘询有意重用苏执感到不满?可曾强也在第一时间赶到,显见这位曾经权倾朝野的实权派人物的胸襟。
程墨至此,才对他真正心折。
三人在外间坐定,曾强瞟了通往里间的门,若是再把门关上,苏执不疑心都难,可这事他又拿不准程墨要不要让苏执知道,只好声细如蚊道:“不如我和太医令都写下病症,看看可对得上。”
蓝良也是同样的心思,身为丞相,摊上这种病,政治生涯可算废了,说生不如死也不为过,遂应道:“如此甚好。”
笔墨是现成的,两人提笔各自在竹简上写了:“风疾。”两个字,彼此看了,再把竹简推到程墨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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