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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宠法医狂妃-第1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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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那么笨吗?”沈千寻语气稍缓,“等到了前面的镇子,我们找个客栈安歇下来,这一路顺风顺水的,也没人跟踪追杀,想来他确实忙得要命,没有那个功夫来管我们了!我们也终于可以喘口气了!”

确认身后没有追兵,这段旅程倒也走得十分悠闲,他们也没有什么明确的目的地,又不急着去做什么,这一路走街逛市,每过一处,便会去品尝当地的美食小吃,倒也十分快活。

当然,那种快活,其实是属于龙天锦的,他是真正快活,灭门之痛早在锦王府的艰难岁月中消磨殆尽,如今他像一只自由的鸟儿,随意飞翔,身边又有心爱的女子相伴,再开心不过。

看他如此自在快活,沈千寻也不想扫他的兴,虽不至强颜欢笑,但也不会过多纠结于自己的情感之痛,她努力用生活中的琐事和新鲜的风景分散自己的注意力,同时细心照料着龙天锦的伤势。

这么走走停停间,天也蓝了,水也绿了,野花吐『露』芬芳,嫩芽儿舒展开来,风一吹,树叶儿哗哗作响,到龙宛边境时,已是春满大地,处处一片欣欣向荣的景像。

天初长,日初暖,好风光。

龙天锦身上的伤亦痊愈,一到边境,便兴冲冲的去找昔日的故人,没过几日,便扮成皮货商人,驮着一马车的皮子进入大宛的南离城。

虽是头一次经商作贾,但因为价格公道,又舍得下本,品种齐全,花『色』多样,这头笔生意做得十分顺利,小赚了一笔。

龙天锦捧着生平第一次通过自己双手换来的银子,兴奋得像个孩子,沈千寻亦笑:“恭喜你了,从今往后,就算不靠吃祖业,你也饿不死了!”

龙天锦使劲点头:“是啊是啊,千寻,我们先找个地方歇歇脚,过两天再在大宛四处走一走,看看大宛的风光,如何?”

沈千寻应了一个字:“好!”

两人寻了一处客栈住下来。

春光正明媚,南离城内,到处都是踏春赏花的人群,龙天锦自然也不肯寂寞,兴冲冲的拉沈千寻去赏春景,孰不知,这烂漫的春景落在沈千寻眼里,却令人愁肠百断,无限唏嘘伤情。

但她忍着,不动声『色』,午后回到旅馆,龙天锦觉得困倦,倒头便睡,她则无声的走了出去。

她去了南离城的当铺。

临踏入当铺的那一瞬间,她有片刻的犹豫,下意识的将掌中之物取出看了一眼。

青翠欲滴的碧雾镯,在春日的阳光下,闪着青碧『色』的光芒,其间云雾变幻翻腾,煞是好看。

沈千寻下意识的闭上了眼睛。

然而龙天语送她碧雾镯时的一幕,依然在这个春日繁花似锦的午后,清晰的浮上心头。

春深似海,情深意重,可到头来,不过是一场为权势而生的龌龊无聊的骗局……

留它何用?

沈千寻睁开眼,欲待踏入当铺,这才发现,身边竟然聚了几个人。

“姑娘,你手中这镯子,可是碧雾镯?”一个商人模样的中年人兴奋的问。

“先生倒是识货!”沈千寻答,“正是碧雾镯!”

“啊?”那几人似惊又似喜,齐声问道:“姑娘站在当铺门口,莫非是想当掉这碧雾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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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第369章:真是见鬼!

“正是!”沈千寻深吸一口气,淡淡道:“各位相问,莫非是有意购买?”

“是是是!”那几人一迭声的抢答,“姑娘出个价,卖与我罢!”

“我出的价更高,姑娘卖给我!”

“他们都没有我有钱!卖给我罢!”

几人一起嚷嚷起来,个个神情振奋,势在必得,未待沈千寻开口,已相互竞起价来,且一再水涨船高,很快便招来一大帮看热闹的。

很显然,这碧雾镯还真是个绝世宝贝。

看来当初的龙天语,现今的龙天若,为了拉拢她这个“人才”,还真是下了不少血本呢!

沈千寻嘲讽的弯了弯嘴角,抱着双臂作壁上观。

“价高者得!”她淡淡的开口。

一番疯狂竞价之后,沈千寻以令人咂舌的价格,卖掉了碧雾镯。

而那出了大价钱的商人,却似捡到大宝一般狂喜,将碧雾镯揣在怀里,小心拿手抱着胸,咧嘴着,疯疯颠颠去了。

因为钱没带够,而失之交臂的人们则一脸的痛悔状,恨自己运气不好,今日出门,少带了银两。

沈千寻好奇问:“我不明白!再好也只是一只镯子,戴了又不能长生不老!”

“看来,你是真不懂这镯子的好!难怪要卖掉!”那几个商人一起鄙夷的看着她,“姑娘,这碧雾镯虽不可长生不老,却是极有灵『性』的,不光有避毒避灭之灵效,还能令人百病全消,更神奇的是,这镯子任谁也偷不去,它认主人的!若非姑娘主动出让,它是不肯跟那人走的!”

沈千寻“噗”地轻笑。

这话说得,真是醉了,一个镯子而已,说得这么神乎其神,她戴在手上那么久,怎么就没发现它这么神奇?不过,自戴上这镯子之后,自已确是没生过病,不过,她平日本就很少生病,跟镯子没什么关系吧?

见她一脸不信,另一个商人又急急道:“这碧雾镯是龙潜国流烟公主之物,如今龙熙国已覆灭,新任龙宇国主是流烟公主的儿子,他若知道了,岂能让母亲之物流落民间?定然会花大价钱来买,到时,只怕要十倍千倍于这个价格,那人啊,几辈子都吃穿不愁呢!”

“嗯,这个解释倒合理一些!”沈千寻轻笑,“不过,他就不怕龙宇帝直接派人来抢吗?”

“方才不是说了吗?除非主动出让,抢是抢不走的!那镯子有灵『性』!”另一人一本正经的解释。

真是见鬼!

沈千寻在心里默念。

但是,管它以后怎么着,反正,跟她没关系就对了。

她有这一大堆银钱就好。

虽然她不是爱财如命的人,可也不至于清高到厌恶铜臭,没有银钱,人才真正会发臭。

她抱着一堆银票黄金等物回客栈。

龙天锦一觉睡醒,看见一大包银钱,亦是瞠目结舌。

“千寻,你去抢劫了?”他大笑。

“抢劫是你的活儿,飞檐走壁的,跑得飞快,我可不行!”沈千寻扬起手腕给他看,问:“看看少了什么?”

“你把碧雾镯卖了?”龙天锦微惊。

“有什么不妥吗?”沈千寻好整以暇的回,“皮子都毁了,还要皮子上的『毛』做什么?”

龙天锦盯着她看了一会儿,忽又笑起来:“卖了好!卖了清净!”

沈千寻“嗯”了一声,说:“走吧,下去请你吃大餐!”

两人像两只没出息的饿汉,点了一桌子的菜,找了个雅间大吃二喝,正吃得尽兴之时,忽觉有些不对,转头一看,门缝边趴了一堆人,全都争着抢着往里头瞅,都快叠成十八罗汉了。

龙天锦笑道:“你卖镯子时,该不是闹了很大动静吧?”

“是!”沈千寻点头,“我错了,所以,等吃完了这顿饭,等到月黑风高之时,咱俩就结了帐走人吧,免得那些江洋大盗再『摸』到咱们头上,把咱们的脑袋剁了当球踢!”

龙天锦仰头大笑:“只怕他们有来无回啊!”

“话虽如此说,可还是小心点好!”沈千寻伸手捂住酒坛子,说:“大醉伤身,小醺怡情,今天就喝这么多吧!我们回房!”

龙天锦见她一本正经的,只觉得好笑,遂跟在她后头回了,半夜时分,隐约觉得房门轻响,他还以为真是小贼『摸』来了,不曾想却是沈千寻。

“怎么?”龙天锦失笑,“半夜三更的,还真是捉贼来了?”

“怎么不是?”沈千寻说:“另外,我身边从来没带过这么多银钱,老是睡不安稳,还是放在你身边保险一些!”

说着将那包袱递交给他,龙天锦不加思索的放在床头,沈千寻又叮嘱说:“千万睡得警醒些,别让贼人着了道,明儿便离开这里吧,都说财不『露』白,我白日里没想太多,这会儿觉得十分不妥!”

“好了,知道了!”龙天锦忍不住发笑,“明儿咱们走得天高海远的,让那些贼人们再也寻不到!”

沈千寻微笑着伸出手去,轻拍他的肩,道:“有了这些银子,可以去你想去的任何地方,逍遥自在的活着,也是一种快意人生!好了,不多说,你……歇息吧!”

她转身走了出去,走到门槛,却又回头看了龙天锦一眼,缓缓道:“天锦,我们都要好好的活下去,活到白发苍苍,活到老!”

龙天锦微怔,遂又欣喜点头:“是的,千寻,我们一起到老!”

沈千寻笑笑,垂下眼敛,小心的关上了门。

次日清晨,龙天锦醒来时,已是天光四亮,记得沈千寻的嘱咐,他先去『摸』了『摸』枕头下的银钱,硬硬的还在,这才去敲沈千寻的门,她房间的门开着,被褥折得整整齐齐,人却不在房里。

他又出门去找,然而找了一圈,也没发现沈千寻的身影,他猛然想起沈千寻昨夜的怪异行为,心里突然一跳,疯一样冲回了房间,打开她给他的那只放银钱的包袱。

一封未封口的信正安静的躺在一堆银钱之中。

他飞快的打开,一口气读下去,越读越是满心绝望,读到最后,他重重的跌坐回床上,然而未过一秒,他又飞快的弹跳起来,背起包袱,冲出门外。

然而,大街上人来人往,却再没有那一张他熟悉的面庞,他失魂落魄的返回客栈,又把那封信拿出来读,他甚至突发奇想,是否因为这些银钱,有人劫持了沈千寻,但那白纸黑字,还有沈千寻特有的那种生涩而歪扭的字体却在提醒着他,她确确实实已经从他的世界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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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第370章:路,是要自己去走

他将那封信贴在脸上,无力的瘫软在床上,信中的每一个字,在眼前不断闪过:天锦:我走了!请原谅我不辞而别,若不是因为你身上有伤,半月前我就已经离开了,我之所以离开,是因为,我不想让你在某条错误的情感之路上走得太远,陷得太深。

或许你会难过,会悲伤,会失意痛苦,但我还是要说,天锦,我对你,从来只有朋友之义,却无男女之情,因为朋友之义,才会在你落难时冒着风险去看望你,在我看来,这很正常,但你显然已经误会了。

不过,没关系,时间是最好的良『药』,它有抚平一切伤痕的力量,总有一天,你会从失意中走出来,重新生活,就如同我也一样,总有一天,我也会从我的痛苦中走出,重新开始崭新的生活。

不要为我担心,我会好好照顾自己,也不要去找我,如果,你足够尊重我也尊重自己的话,你是独立的,是自由的,你首先要为自己而活,这世间,有些路,是要自己去走的,我有我的路,你有你的路,我们都要好好的活下去,活到白发苍苍,活到天荒地老。

另外,银子我分了一半给你,你含着金汤匙出生,怕是不知银钱珍贵,我却是知道的,所以,在你找到谋生的手段之前,省着点花,再者,注意防火防盗,江湖茫茫,若有缘再见,我希望,你对我,已然风轻云淡。

“千寻……”

龙天锦捂住脸,手剧烈的颤抖着,脸上那张纸很快便被水痕濡湿……

春日的阳光下,沈千寻背着包袱,牵着马,悠闲的走在田梗上。

为了不引人注目,她特意换了身男装,深蓝的麻布夹袍,外罩一层白『色』的透明薄纱,肩上背着一只灰『色』的包袱,长发绾起,拿黑布包了,一顶尖尖的斗笠遮住她的脸,这样的妆扮,在龙宛边境,再普通寻常不过,任别人怎么看,她也不过是个不起眼的小商贩罢了。

为了不让龙天锦找到她,在半夜离开客栈之后,她便纵马向北疾驰,天刚蒙蒙亮,便赶到了龙宛边境。

因为有龙天锦花钱弄来的令牌,她顺利的出了大宛,重又回到龙宇的地盘。

清晨的阳光照在绿油油的麦地上,红杏枝头,有小鸟引颈高唱,梨园里,花开如雪,一地粉白。

沈千寻在梨园里找个地方,坐下来歇息,顺便让马儿也吃点嫩草。

她的身后,便龙潜城有名的青城山,她曾经停留过的地方。

沈千寻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又要回到这里,或许是因为,曾在这里生活过一小段时间,而且,留下的回忆还算不错。

而这里离龙潜镇尚远,地势偏僻封闭,风景却十分秀美,耳边泉水叮咚,山间繁花似锦,空气清新异常,实是个疗伤的绝佳圣地。

只是,这个春天来的不是时候。

这幅春景,让人无端的触动情怀,就比如这雪一般的梨花,便让沈千寻不自觉的想起龙天若说的话,他说,她清丽纯白如梨花。

再比如这山水青翠,这红日初升,亦让她忆起龙天语曾许下的承诺,他说,待到春暖花开,桃花灿烂,我娶你为妻可好?

如今,春也暖了,花也开了,桃花灿烂若云霞,可记忆中的那个人,已然腐朽枯化,化作烂泥一堆,徒留她一人,对着满目春景,无限伤怀。

沈千寻从来不知道,自己原来也会多愁善感,跟龙天锦在一起,他整日里陪她聊天,她倒也没空伤春悲秋,这会儿自已待着,四周又是万籁俱寂,就觉得不管看到什么情景,曲曲折折的都会令她忆起旧日之事,无端的添了几分惆怅『迷』茫。

她叹口气,起身牵马离开,不想没走几步,却听头顶有人低声『吟』哦:携手处,今谁在?日边清梦断,镜里朱颜改,春去也,飞红万点愁如海。

她抬头一看,竟是一个布衣书生斜靠在一处山石边『吟』诗,摇头晃脑的模样,显然自得其乐,沈千寻并不懂诗词,但听到那句,春去也,飞红万点愁如海,倒还真是心有戚戚焉。

果然是愁如海呢,但愿她别被如海的深愁给淹死才好!

为了不打扰到书生的诗兴,她牵着马儿,无声的绕了过去,但出于好奇,还是忍不住瞧了那人一眼,这一瞧,心里一暖。

竟然还是故人。

那个书生,竟然是她上次从逃离青城山时的遇到的那位三公子!

想到三公子,便想到那慈眉善目的老夫妻,想到老『妇』人临走时送她的那包东西。

初时沈千寻不知道装着什么,等到肚饿方想起来,打开一看,里面不光有烙好的饼,还包了好多颗鸡蛋鸭蛋,有新鲜的,却也有咸的,水壶里装满了水,还有两件御寒的『毛』毯和换洗的衣裳,连针头线脑草纸什么的,也都给备上了。

除了自己的妈妈,从来没有人对她这般贴心,沈千寻抱着那鼓鼓囊囊的大包袱,眼泪差点流出来。

如今再见故人,心底那股暖意迅速在身上蔓延,驱散她自哀自怜的情绪,她张开嘴就要招呼,却在下一瞬将嘴巴闭得严严实实的。

这种时候,还是不要打扰他们为好吧?以免给他们惹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想到这儿,她无声走了过去,很快便将那闲散的『吟』诵声抛在身后。

大半个时辰后,沈千寻站在青城镇的街头。

正是早市的时候,大街上很是热闹,早点铺子更是热气腾腾的,沈千寻寻了一处,做下来吃早点,同时向店家打听有没有客栈。

店家很是热心的给她指明了方位:“公子瞧着吧!那一大片房子,全是客栈,青城镇是前往大宛的必经之路,商贾云集,客栈到处都是呢!”

沈千寻笑着称谢,用过早餐后便往那处房子走去,寻了一处青青客栈,看着干净清爽,便住了下来。

接下来几天,沈千寻便随意『乱』转,熟悉当地的风土人情,同时也在茶坊酒肆中留意着龙宇朝的事情。

当然,留心并不是关心,她只是想知道,对于自己的出走,龙天若有没有采取什么措施,但听在耳中的,却是龙宇王朝的一些创举,比如减免赋税之类,对于朝廷的这种做法,商人农民都十分欢喜,溢美之辞不绝于耳。

龙天若或许不是什么好人,但是,目前来看,却是个有道明君。

从众人的谈话中,沈千寻从再听他们谈到自己,而青城镇的大街小巷,亦不曾有自己的影像,看来,对于她这个物尽其用的棋子,龙天若已不再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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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第371章:各自绝望

这实在是一件大好事。

沈千寻安心在青城镇住了下来,同时,向客栈老板打听哪里有民房出售,最好离镇子近点,可又不能太近,交通要便利一些。

客栈老板亦是古道热肠,一直替她留心,沈千寻一边等着房子的消息,一边仍是游山玩水,赏花看景,倒也算悠闲自在。

这日正在大街上闲逛,迎面突然跑来一个矮瘦男子,面『色』仓皇,边跑边喊救命,而他身后,一个满脸络腮胡的壮汉正拎着一把砍刀紧追不放,那矮瘦男子显然跑不过壮汉,一个趔趄倒在地上,被他壮汉抓在手里,瞪眼大叫:“快把钱交出来!”

沈千寻愕然,这大白天的,拿刀抢钱倒也稀罕,她驻足观看,周围的人也聚了上来,一齐议论纷纷,听那话语,全是为他矮瘦男子打抱不平。

壮汉愈发愤怒:“是这贼子偷了我的钱!你们怎么反说我不对?”

“各位好心人为我作主啊!”那矮瘦男子悲苦大叫,“大家说说看,我这个一个人,岂敢去偷他的钱?我是找死吗?这钱是我自己的,是我留着给我生病的妻儿抓『药』的!他连这钱都想讹,可怜我那妻儿,正有气无力的躺在床上……”

矮瘦男说着眼泪涟涟,惹得众人同情心大发,一齐指责那壮汉,壮汉憋得脸通红,但他显是个拙嘴笨舌的,只挥舞着手中砍刀重复:“这钱是我的,是他偷我的!是他从我的肉案上偷走的!”

沈千寻初时也同情那矮瘦汉子,现下却生了疑心,那壮汉刀上还带着些碎肉,刀把手掌皆是油汪汪的,显然是个卖肉的屠夫,既是正常作生意的人,应是不会无缘无故的讹人钱财,而那矮瘦男子说出那一番话,油嘴滑舌,正常人若真被人追杀,不定吓成什么样,怎么还会说得头头是道?这很明显是在表演!

眼见得众人议论纷纷,壮汉和瘦汉僵持不下,沈千寻的职业病很快便犯了,她清咳一声上前道:“大家稍安勿躁,我有个法子,可以判断这两人谁说的是真话,谁又在说谎!”

众人一听她这样说,便一齐点头:“这位公子有什么好法子,快使出来罢!”

沈千寻微微一笑,转向一位担水的男子,说:“那要麻烦这位大哥,把这桶水借给我一用!”

“这有何难?尽管用就是!”男子很爽快的将水桶拎到她面前。

沈千寻向矮瘦男子伸手,笑道:“若想知道这银子是谁的,其实简单的很,只需将银子抛入这水中,水中自会浮出字来!”

“这怎么可能?”矮瘦男子使劲的捂紧了钱包,“你诓人!”

“诓不诓人的,试一下不就知道了?”沈千寻慢条斯理道:“这么多双眼睛瞧着,我还能抢了你的银子不成?”

“快点!”那壮汉不耐烦的催促,“你这小贼,莫非是心虚不成?”

“我当然不心虚!”矮瘦男子不情愿的将银子取出来,递给沈千寻,沈千寻接过银子,抛入水桶之中,众人的目光也都一齐聚在了水桶之上,大家屏息静气,沈千寻亦是全神贯注的盯着水桶,全然没有注意到,一个青衣男子的目光正深深的凝望着她。

短暂的等待过后,沈千寻注意到,一缕油花自桶底浮了起来,很快便布满水桶,她微笑着直起腰,对那矮瘦男子道:“你还是老实的招了吧,怎么盗得这位屠夫大哥的银子,给人赔个不是,免得挨揍!”

“这上面也没浮出字来,你凭什么说是我偷了他的银两?”矮瘦男子仍要狡辩,沈千寻面『色』陡变,厉声喝道:“这上面是没浮字,可是,却浮出了油花!若是你的银子,哪里来这么多油花?怕是只有卖肉屠夫的手沾过的银子,才会这样吧?”

众人齐齐点头,小贼见势不妙,脚底抹油便要逃,却被那壮汉一把抓住,扯着他去见官,众人齐声哄笑,沈千寻淡淡一笑,正想离开,冷不防碰到一双眼睛,她心里一跳,低头快步走开。

那眼睛却紧盯她不放,沈千寻无奈,身形一转,钻进了小巷,最近在这一带转得久了,又加记忆力好,她很快便甩掉了后面那个人。

甩是甩掉了,心下却微觉歉然,方才虽然是惊鸿一瞥,可是,她却认出那人是三公子,他明显也认出了她,是要上前跟她打招呼的,她这般急慌慌跑掉,三公子的心里,定然有些莫名其妙吧,但愿他别怪她才好!

为了彻底甩掉三公子,当日下午,沈千寻没回客栈,她孤身一人进了青城山,到天黑方回,仗着身上有功夫,她倒也不怕有小贼,只是,没遇上小贼,倒遇上一场雨,冒雨走完十几里山路,回到客栈,便觉浑身酸痛,到了夜间,更发起了高烧。

她本身就是医生,手边也有『药』,只这一次高烧来势汹汹,眼瞅着『药』就在柜子里,偏边抬手的力气都没有,想叫人,喉中疼痛,发出来的声音,亦是低沉嘶哑。

她躺在床上,意识渐渐变得有些模糊。

恍惚间,不知怎么的,突然又想起那商人的话,他说碧雾镯有避毒消病之效,自己把碧雾镯刚卖了不久,便病得这般严重,难不成真是报应吗?

那只云雾缭绕的镯子,真有灵『性』?

她在黑暗中苦笑。

烧得久了,便觉自已整个身子都飘浮了起来,喉间更是干渴欲裂,一双眼又红又肿,她暗叫不妙,这可是脱水的症状,她咬紧牙关翻身,本想是去找点水喝,不想却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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