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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武侠+剑三同人)把酒言欢-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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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小凤了然,想来她的那个名叫“红鞋子”的组织,也正是因此得名。
“五十岁了,就不要说她是个好看的女人了吧。”薛冰听着蛇王对公孙兰的形容,皱了皱眉,做出了一个几欲呕吐的动作。
“倒不是说女人五十岁了就不美了,可是她做了那么多的恶事,一定会面目可憎的。”呕吐完了,薛冰这样的又补充了一句。
嗯,薛老夫人七十岁还是美丽的,不过这熊兰……不说她生得如何,便是她做出的这些事情,就足矣让她面目之中自带几分狰狞了。
叶言欢在心里认同的点了点头,陆小凤有些无奈的抚了抚自己的额头,他总觉得,这两位大小姐的重点似乎跑偏了。
蛇王之所以对公孙兰这般了解,是因为多年以前,他的妻儿全部命丧公孙兰之手。所以他这么多年以来苦苦追寻公孙兰的行踪,为的便是要为妻儿报仇。如今蛇王已经成了名副其实的地头蛇,可是却就连和公孙兰正面交锋的机会都没有,足可见这个女人有多么的狡猾和难缠了。
陆小凤宽慰了老友一番,转而重点探查起“卖栗子的老妇人”来。
不过陆小凤一个人的能力总是有限的,宫九打定主意不帮陆小凤,可是这一次要找熊兰的,又不仅仅是陆小凤一个人。自家小姑娘也要找到这个女人,于是宫九少不得就要动用一些自己的力量。不然,若是单单只靠陆小凤一个人,恐怕到明年的八月十五,他都未必能找到那熊姥姥。
最终,宫九手下还是掘地三尺,挖到了熊兰的踪影。他们从购买栗子的老妇人下手,很快就确定了熊兰的行踪。
栗子这种东西,一般人买回去都是做菜或者做一点小零嘴解馋。可是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都是不需要大量购买的。而一般卖糖炒栗子的商家,他们都有自己种的栗子林,或者从特定的山农那里收购。所以,在市场之中购买大量的生栗子的人就已经很显眼,而购买大量的糖炒栗子的人,就更是明显了。
宫九的手下没有打草惊蛇,而是跟在了熊兰身后,看她八月十五那一天到底会在哪里贩卖她的毒栗子,而后迅速的向宫九禀报了。
陆小凤一直知道宫九有些势力,却也没有想到他的势力已经大到了这样手眼通天的程度。不过一想到自家小伙伴里混进来了一个皇亲贵胄,陆小凤就又很快释然了——虽然宫九在他们南海长大,不过盛京好歹算是他的故乡,一个人在自己的故乡有几分势力,总是说得过去的。
只当宫九是动用了太平王府的人才这么快的查到了熊姥姥的行踪,陆小凤感叹了一下“不愧是如今仅存的五位亲王之一”,便也将此事揭过,终归没有放在心上。
没有人注意到,在宫九带着熊姥姥的情报过来跟笑笑邀功的时候,西门吹雪一向平静的表情微微动了动。他抿了抿唇,之后隐晦的做了一个手势。周遭万梅山庄的暗卫会意,将去探查熊姥姥行踪的其他暗卫都撤了回来。
才不是非要和抢走自家妹妹的人较劲呢,西门聚聚只能这样自我宽慰着。所以说,不要和挂|逼过不去啊,西门聚聚,宫九那家伙是开挂的啊喂!!!
无论怎样,在八月十五的这一天黄昏,众人还是一齐去往了盛京的西园。
西园是一个大花园,里面栽满了连理树和红木棉。这两种树叶言欢都是熟悉的,因为它们在南海简直随处可见。可是西园地处北地,想要在这样的气候之中栽活一园连理树和红木棉,这背后需要耗费的精力和财力简直让人不敢想象。
而且没有必要啊。万物生长自有规律,叶言欢想不明白,为何偏生有人喜欢这强求自然而得来的景致。
因为要睹物思人啊。
财大气粗的,偶尔从南海要回到盛京几月的真·西园主人·九公子,默默捂住了自己被射了一箭的膝盖,决定坚决不要告诉他家小姑娘事情的真相。
——连理树,又名……合|欢。而木棉花,是笑笑的院子里开满了的花。
纸终归是包不住火的,多年以后小言欢清点自家男人的小金库的时候,偶然发现这座被她吐槽过的院子,才忽然发现这时隔多年的告白。那个时候,她看着那刻意用朱笔写下的“连理树,合|欢也。”,无奈的摇了摇头。她男人一贯闷|骚,这种告白……一定得她经过一些岁月之后,才能有清晰的明悟和懂得欣赏。
夜晚还没有来,在有毒的栗子之前,众人还是点了西园之中最有名的鼎湖上素和一干佳肴,摆了满满一大桌,不紧不慢的吃着。
刚刚吃了一筷子桌上的菜,叶言欢便微微吃了一惊,就连陆小凤也是瞪大了眼睛,又印证什么似的夹了另一道菜塞进嘴里。
薛冰看着他们神色有异,不由问道:“怎么了,是菜有什么问题?”她也夹了一筷子笋丝放进嘴里,咽下之后才疑惑道:“挺好吃的啊。”
西门吹雪不怎么吃外面的食物,不过看见幼妹的表情,他也尝了一口面前放着的嫩炒牛里脊。
喝了一口白水,西门吹雪道:“南海的厨子。”
小言欢喝了一口汤,旋即也肯定道:“这人一定在白云城生活过。”这汤鲜美非常,是一道海鱼。只有白云城的厨子懂得在海鱼入锅之前用水果腌制,取其鲜甜,去其腥气。汤中有意思似有若无的果香,这种做法确定是从白云城学来的无疑。
宫九轻笑一声,不动声色的错开话题:“好的厨子也要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说不准那厨子也是游历四方,习百家之长的人。”
也有道理,小言欢点了点头,没有再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下去。他乡遇故知终归是一件让人高兴的事情,能吃到久违的熟悉菜色和家乡风味,叶言欢虽然食量很小,却也少不得要多动几筷子。
难得见小姑娘吃得这样香,宫九摆了一个手势,让人去好生赏赐了那个厨子一番。那还真是土生土长的白云城中人,宫九重金将人挖过来,此刻看见笑笑吃得开心,他便也觉得这钱当真是花得值得。
钱是赚不完的,自然也是花不完的。九公子一边敛财,一边也是花钱如流水。
西园总是有许多的小花样,所以才引得盛京的权贵云集于此。今夜是八月十五,是阖家团圆的日子,而在场的几位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或是不能、或是不愿和家人团聚。不过既然到了西园,宫九便不会让他家的小姑娘起什么思念家人的心思的。
藏在树丛之中的灯一盏一盏的亮了起来,宛若连绵的烟火,星星点点的点缀在一片绿荫之中。小女孩无不喜欢这样的景致,薛冰和叶言欢看见这样的场景,都不由的瞪大了眼睛,薛冰不是含蓄的姑娘,她直接跑到了窗边去更近距离的观看这恍若将天上的星子都摘下来了一般的景致。
叶言欢很少有年龄相仿的姑娘当做玩伴,一时之间她也不由被薛冰感染,与她一道往窗边跑去。
这样的场景,是出乎人预料的温馨与华贵。在此之前,西园虽然也招待其他的客人,可是却没有这样值得人费心思的场景。
在这样的“星河”之中,一个腰背佝偻,身着青衣的老妇人就显得格格不入。她的脸如同一张被揉皱又舒展开来的纸,头发也是灰白。
挎着一个土篮子,她开始声嘶力竭的吆喝:“糖炒栗子,刚出炉的糖炒栗子。”
叶言欢的手,悄然握紧了。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叔觉得,等到公孙兰下线那一天发生的另一件事情,足够让姑娘们忽略这个借着七秀名气而为非作歹的老妖婆了。
至于发生什么……哈哈哈哈哈,留个悬念~
☆、是人间滋味。
第七十章。是人间滋味。
空气中是糖炒栗子的甜香; 在有些微凉的夜晚,这种甜蜜的香气总是能够引逗起许多人的情思来的。
一份糖炒栗子的温暖; 或许是乡愁; 或许是伤情。总归是让人想要买上那么一份; 然后捧在手心里; 驱走盛京八月的寒凉的。
叶言欢却并没有被这份甜香所干扰,她闭上了眸子,在空气之中仔细的嗅了嗅,而后,她骤然睁开了双眼,一双琥珀色的眸子就宛若这暗夜之中的寒星。
“剑的味道。”叶言欢低低的念了这么一句。
剑的味道,是叶言欢、西门吹雪、甚至是陆小凤都十分熟悉的味道。这种味道伴随着他们成长,所以虽然微弱,但是若是有心去仔细辨别; 却还是能够辨别的出的。
陆小凤的面色更加凝重了几分; 因为他发现; 空气之中不仅仅有铁的味道,更有属于血液的腥气。毫无疑问,那柄剑是染过血的; 而且这剑下的亡魂不在少数,不然; 何至于散发出这样大的血腥?
西门吹雪因杀入道,如今手下已然斩过势均力敌的对手与大奸大恶之徒不下二十人,可是饶是这样; 西门吹雪的剑上,也没有这样浓重宛若尖锐固体一样的血腥。
叶言欢站起了身来,而宫九并没有跟她一道起身。
不是漠不关心,而是宫九太过了解自己的小姑娘。她可以比任何人都绵软可爱,却也有任何人都不可能撼动的坚持。这是她的使命,是在她一出生的时候就已经写好的责任。宫九实在是最擅长体察人心的人,他给予自己的小女孩最大的呵护,却也会给予她最大的成长空间。
公孙兰的武功并没有传说中的那么高,确切一些说,若是陆小凤不受到她的那张脸的影响而“怜香惜玉”,那么公孙兰在他的面前也只有束手就擒的份儿。公孙兰的所谓的公孙剑舞,说是以“美”为依托,实际上不过是吸引了一些心性不定的男人的注意力,然后趁着他们走神的空档而大下杀手罢了。
笑笑是个女孩子,又一早对公孙兰有了戒心,所以宫九丝毫不担心她对上公孙兰会吃亏。宫九深知,因为当今武林信奉“天下武功,唯快不破”,不说旁人,就连小言欢的父兄也是走这样轻灵鬼狷的路子,所以他的小言欢反其道而行,反而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无敌的。
重剑无锋,大巧不工,任凭对方的武功再是高强,被小言欢的重剑一抡,轻剑一扫,也断然是没有招架之力的。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在五招之内,叶言欢是无敌的,而寻常高手,根本也扛不住她五招——嗯,若是遇上那种脸皮奇厚,可以挡得过一招鹤归孤山的,就再来一记就好了╮(╯▽╰)╭
叶孤城和玉罗刹也是看出了这一点,这才能放任小言欢在江湖之中行走。
一步一步的走下了西园的小楼,那个卖糖炒栗子的老妇人像是累极,正靠着一棵粗壮的连理树喘着粗气。看见叶言欢和陆小凤一前一后的走下来,那老妇人哑声道:“这位小姐和这位爷,要不要尝尝新出锅的糖炒栗子,又香又甜的糖炒栗子。”
陆小凤皱了皱眉,正想要说些什么,便见到叶言欢从怀里掏出两个婴儿拳头大小的金锭子,拿着那两个金锭子在手中晃了晃,叶言欢低下了头,对那老妇人道:“这两锭金子,买你手里全部的糖炒栗子,可好?”
老妇人满口应下,便要将那些栗子都包在油纸包里递给叶言欢。叶言欢拦住了她正在包栗子的手,而是从她手中就要接过那个装着栗子的土篮子。一边取那个土篮子,叶言欢一边道:“何必如此麻烦,这整个篮子便都给我罢。”
说着,叶言欢将手中的两锭金子往那老妇人的手腕上掷去。
这不是陆小凤第一次看见他的小伙伴用金子砸人。不过往常这个时候,笑笑似乎用的是银票?很是怀疑这小姑娘如何将两个这么大的金锭子藏在身上的,陆小凤被眼前发生的一切弄得有些发蒙。
叶言欢明显是来者不善,而扮作熊姥姥的熊兰也并非是全然没有准备——如果一个人身上带着双兵,气势汹汹的向着她径自走过来,她依旧还是没有什么准备的话,恐怕她是没有办法在江湖之中活这么久的。
如今看见叶言欢骤然发难,熊兰将手中篮子里的栗子迅速向着叶言欢扬了过去,在叶言欢横剑扫开这些有毒的栗子的功夫,熊兰从那土篮子之中抽出了一双剑柄上系着红绸子的双剑。
她身上青色的破布衣服也四下炸开,换做了一身色彩斑斓的彩衣。陆小凤被眼前的景象弄得微微一愣,不过旋即他便想起宫九说的,这个女人如今已经五十多岁了。一个五十多岁的女人还在搔首弄姿什么的……陆小凤的神色当即便微妙了起来。
“二十两金子的栗子,就这样撒了,岂不是可惜?”熊兰将手中的双剑交叉,冲着叶言欢挑眉说道。
叶言欢冷笑了一下,用脚尖碾碎了一颗滚落在她脚边的栗子,叶言欢道:“有甚可惜的,一颗能毒死三十个人的栗子,难道还不值二十两金子?”
熊兰的眼睛微微眯了眯,视线从叶言欢扫过,最终落在陆小凤身上,她对陆小凤说道:“怎么,你也是来路见不平的?”
陆小凤皱了皱眉,道:“官府问询,关于绣花大盗一案。”
熊兰仿佛听见了什么极为可笑的事情,她上上下下的打量了一下陆小凤,似乎不敢置信一般的道:“我却不知道,陆小凤居然也是朝廷鹰犬?”
陆小凤当然不是朝廷鹰犬,他只是一个有许多看不惯的事情,而他看不惯的事情就一定要去管的闲人。
一个江湖人,却要为了朝廷卖命,这在江湖之中算是极为“折节”的事情,所以熊兰看向陆小凤的眼神之中也多了几许鄙夷。
她本就没有多么看得起陆小凤,即使一见面便蓄意勾|引,她骨子里依旧是看不起陆小凤的。或者说,熊兰勾|引的,都是她看不起的男人。因为这样的男人十分好掌控,而她的美貌,就是比她手中的剑更加锋锐的武器。
并不知道自己在陆小凤面前已经露了底,有了宫九的铺垫,就是陆小凤再是风流,恐怕也对熊兰提不起兴趣了。
隐隐有些作呕的感觉,陆小凤别开了脸去。他其实一直是很温柔的人,无论是对朋友,还是对女孩子。可是一想到一个和他外祖年纪仿佛的女人还想要引诱他,陆小凤就真的是在胃里一阵一阵的泛起酸意。
陆小凤脸上的嫌恶实在是太过明显,明显到熊兰想要忽略都不行。熊兰一向自持美貌,总觉得自己的一张面皮无往不利。无论是对男子还是女子,非但那些臭男人会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就是那些不谙世事的小姑娘被她三言两语的忽悠几句,都会死心塌地的加入她的红鞋子,成为她的敛财工具。
第一次在容貌上吃瘪,熊兰眸色一厉,望向陆小凤和叶言欢的目光越发的不善了起来。
叶言欢只是沉声问了她一句。
小姑娘今日依旧是将额上的碎发梳了起来,露出额角的一朵红梅。所以这般,是因为近日她额角的那枚胎记总有发热的感觉,让小言欢不得不时常的抚触那处的肌肤。
额前的碎发总是给人几分童稚的感觉,叶言欢本是生得十分英气的姑娘,此刻露出光洁的前额,让她无端更增几分气势。若是寻常时候,叶言欢看起来就只像个无害的邻家姑娘,可是当她那双琥珀色的眸子带出几分冷厉的时候,才让人恍惚觉得,她果然还是叶家人。
西门吹雪、叶孤城、玉罗刹。
这三个男人与她血脉相连,而有些东西,是刻印进了骨子里的。
当被叶言欢这样的注视着时候,不知怎的,熊兰竟然蓦的萌生出了几分怯意。不过她看了一眼地上被碾做齑粉的栗子,熊兰便觉得自己的底气更回来了几分。
“我且问你,你可自称公孙大娘之后?”叶言欢没有拔剑,可是被她这样看着,熊兰只觉得自己的骨头都要被凛冽的剑气刮过一遍。
谎言说着说着,就连自己都会当成真的。三十多年前,熊兰初出茅庐的时候便已然自称公孙大娘之后,这些年她反复的跟人说,说到她自己都已然相信了。
所以,面对叶言欢的诘问,熊兰毫不心虚的说道:“那是自然!”
“七秀女儿,焉有你这般心思恶毒之辈!”叶言欢一声厉呵,手中的轻重双剑已赫然出鞘。
寻常时候,叶言欢的剑招都是从容的。君子藏剑,若非必要,叶言欢的手下总会留有三分余地。两分留给对手,而一分留给自己。
可是她知道公孙氏对于自家师父意味着什么,也知道七秀坊对于自己意味着什么。
——那是她一想起就要连心都开始疼了的记忆,也是叶言欢第一次感到人在时间的面前的脆弱和无力。大唐的时候那段最光辉的岁月,如今已然褪色到旧谈都算不上,可是总有人记得的,他们这些后人,总还是要记得的。
君子藏剑,白云叶家。对于叶言欢来说,后者有她的小舅舅在守护,而前者,却需要她去永远记得。
这样的一份记忆,不容人利用,更不许有人玷污。
叶言欢这一次出手自带了雷霆之怒,一抬手便是一招鹤归孤山,背后重剑出鞘,叶言欢的重剑的厚重的剑身直直的向着熊兰的方向拍去。
熊兰的剑招华丽繁复,卷起地上的落叶,上下翻飞的剑影仿佛凝成了一条白练,让人应接不暇。
可是叶言欢并不需要去接她的剑,在重剑这样悍然的力量面前,那些花招都是没有用处的。
熊兰还没有见过这种一开始就往人脸上招呼的人,当下她便被打乱了阵脚,那由大唐剑器舞演变而来的剑招没有使出一半,她就只能慌忙变招,一边急速闪躲,一边勉强用手中的双剑抵挡叶言欢的重剑。
可饶是这样,她的一柄剑还是应声而碎。
“一、二、三。”熊兰却没有丝毫的慌张,她收回剩下的一柄剑,冷笑着倒数着。
下一刻,叶言欢的身子一晃,眼见着就要往后倒去!
作者有话要说: 熊兰她……是会下毒的啊。
熏疼小言欢。不过只有这样,有一个人才能上线啊。
猜猜那个人是谁?
☆、望红尘一骑。
第七十一章。望红尘一骑。
栗子上有毒; 一颗足矣杀死三十个人,而这样霸道的毒|药; 可并不仅仅是入口才会发生作用的。
更何况; 方才笑笑为了泄愤; 还曾经将一粒栗子碾成了粉末。那细小的微尘飘散在空气之中; 让笑笑中毒的时间更快了几分。
在发现自己并没有胜算之后,熊兰在等的就是这样的一个时刻。看见小言欢的身形晃荡,眼见着就已经站不稳了,而陆小凤正在他们的一旁观战,电光火石之间根本来不及到小言欢身边,熊兰扬起了仅剩下的一柄剑,眼见着剑尖便要直取叶言欢心口!
世人都说,如今武林之中轻功最好的人是偷王之王司空摘星,然而若是真的论起来; 其实不下五人的轻功在司空摘星之上。只是这五个人还各自有其他闻名江湖的地方; 因此轻功之卓绝并没有司空摘星那般出名便是了。
陆小凤便是其中之一; 如果他全力施展轻功的时候,恐怕就连司空摘星也要比他逊色半分。毕竟司空摘星的轻功是被师门逼着练出来的,而陆小凤……若没有这漂亮的轻身功夫; 他早就不知道被人坑害了多少次,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健康的在九公子幼稚而层出不穷的“报复”之中长到这么大了。
而让陆小凤没有想到的是; 有一个人的身影比他更快了几分。宫九站的比陆小凤要远了一些,可是他却没有比陆小凤慢上一星半点。这是陆小凤第一次看见宫九全力施展轻功,也是陆小凤第一次触碰到宫九的“极限”。
平素宫九总是留几分; 倒不是要留个后手,只是他这个人最是怠懒,能用七分力就解决的事情,他绝对不会用上八分。而这一次宫九是真的急了,所以陆小凤才能有幸看见一次九公子全力是施展他的轻功。
不仅仅是轻功,一边保持着这样迅疾宛若流星的速度,宫九一边从腰侧的腰带上扯出一枚珍珠,就这样直取熊兰的太阳穴。
熊兰的速度不可谓不快,却快不过宫九射出的那颗珍珠。陆小凤用灵犀一指夹住熊兰的剑尖的刹那,宫九的那颗珍珠迅速贯穿了熊兰的头颅。
可是,真正要了熊兰性命的不是宫九射出的那颗珍珠,而是一柄剑。
比起西门吹雪和叶孤城的乌鞘长剑,这柄剑更加锋锐,而更加的璀璨夺目。它的光芒凛冽,即使上面染上了点点血痕,可是依旧无损它的寒光。
剑的主人的手很稳,抖落剑上的残血,而后还剑入鞘的动作行云流水,丝毫没有影响他接住软软倒下的小姑娘。
此剑,名为——焰归!
没有丝毫停滞和凝涩的将小言欢打横抱起,那身着一身明黄,身后负着长剑,一双眸子氤氲着一片琥珀色的男子扫视了一眼四周,最终目光落在了飞掠过来的西门吹雪身上。
男子的身份不容错认,此刻哪怕他用这样暧昧的姿势抱着小言欢,可是就是丝毫不知道内情,也对叶家的事情并不熟悉的薛冰都不会想到别的地方去——因为,那个男人不仅仅是额角上的一朵血色梅花和叶言欢如出一辙,两个人就连眉眼都会有着几分相似。
“伯父?”薛冰小心的拽了拽陆小凤的袖子,如此问道。
也不怪她会有这样的想法,毕竟虽然眼前这个男人看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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