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黄土悲歌-第2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正朋友就是王天奎。前些日子,王文格让母亲做模特,替王文格买东西就是王天奎的注意。所以,金虎想,或许王文格勾引他母亲这件事情或许就有王天奎的出谋划策。但是,他并没有听从自己心中的愤怒念头,而是很理智的去解决这件事情。从这方面来说,他已经是一个成年人了。

  王天奎吃了一惊,赶忙护住自己所写的东西,转过头,看到金虎似笑非笑的看着他。王天奎就是王天奎,他先让自己冷静下来,然后极力的思索着金虎为啥会找自己。尽管金虎的表情还算正常,可从金虎身上散发出的气味中,王天奎嗅出了一丝不祥的味道。

  “大侄子,你咋来了?”

  “叔,俺这是最后一次叫你叔了,希望你能老实的回答俺的话。”

  金虎毕竟年轻,从金虎的话语里,王天奎听出了破绽,说明金虎的内心仍然是犹豫或是不安的。王天奎迅速做出了判断,现在,他要尽快的拿定姿态,把目前的局势做一个攻守的扭转。

  “大侄子,你这话咋说的。俺王天奎虽说在双水村无恶不作,可俺从没招惹过你啊。俺觉得,在众多后生里,你是最了不起的一个。”

  王天奎已经离开了桌子,慢慢的踱步到堂屋后墙的一把椅子上,他从容的坐下,从口袋里拿出一颗烟,并没有让金虎,以此来显示在他心里,金虎只是个小孩子。王天奎把烟点着,狠狠的吸了一口,说,“俺看你这次来找俺可是带着怨气的。今儿你要是不把话说清楚,俺可是不依你。”

  “俺娘和王文格的事情你知不知道?”金虎问。

  王天奎心里咯噔一下,心里暗骂高文秀。不用猜,一定是高文秀把她和王文格的关系告诉金虎了。现在,金虎是来向自己兴师问罪的。可从金虎的话语中,他似乎对自己参与这件事情是持有怀疑的态度。所以,当务之急,是应该让自己尽快的从这件事情中脱身而出。当然,这并不说明现在的王天奎已经变懦弱了。他依然是那个敢打敢拼的王天奎,只是他现在是个成熟的人,知道自己这条命该为什么拼该为什么打。像眼前的这种事情,从一开始他王天奎就不打算管,虽然他也王文格的关系不错。不错也仅仅是不错,在他王天奎眼中,朋友的关系就是利益的关系。他现在和王文格关系好是因为王文格可以帮他赚钱。譬如说,之前给王文格出主意让高文秀做模特,让王文格赚了好几千块钱,他王天奎也跟着赚了七八百。像王文格喜欢谁不喜欢谁,这对于王天奎来说没有金钱关系,他才懒得往自己身上揽。

  “你娘?你娘和王文格怎么了?”王天奎睁大了眼睛,一脸无辜的样子。

  金虎直直的看着王天奎,想从王天奎的脸上找出蛛丝马迹,可惜王天奎伪装的很好,金虎看了半天,也没有发现什么破绽。

  “最近王文格有和你打过电话吗?”

  “有啊,半个月前俺们还通过电话。”

  “你们说了什么?”

  “俺为什么要告诉你?”

  金虎看着王天奎,王天奎也看着金虎。一个代表双水村现在的力量,一个代表双水村未来的力量。一个已经用自己的手腕让双水村的人感受到了惧怕,一个正想要用手腕让双水村未来的人赶到惧怕。这是一种现在和未来的对峙,也是一种权利的交接。

  金虎跑出去,从王天奎的厨房里拿过来一把砍肉的刀,在阳光下,那把刀的寒光耀了王天奎的眼睛。王天奎眨了下眼睛,也仅仅眨了那么一下眼睛,他知道,现在不是眨眼睛的时候,他要为自己在双水村的未来赌一下,而自己所能交付的筹码就是这条命了。

  金虎把砍刀架在王天奎脖子上,王天奎连眼睛都不眨一下。他看着金虎说:“大侄子,你知道俺之前拿着砍刀威胁过多少人吗?八个。可是,俺今儿可是第一次让人用砍刀架在俺的脖子上,就冲这一点,俺佩服你。你把俺杀了,俺不但不怪你,还要恭喜你,以后双水村最厉害的男人就是你金虎了。”

  王天奎闭上了眼睛,一副大义凛然,置生死于度外的样子。金虎也没了注意。他毕竟才十五岁,哪里经历过这些。方才他去厨房拿砍刀也是一时的冲动,他就是想要王天奎告诉自己想知道了。他以为只要自己手里有砍刀,王天奎就会屈服,哪知道王天奎会真的不怕死。现在,他完全被王天奎的强硬态度给压制住了。

  “俺不想杀你,俺只要你告诉俺你和王文格说的话。”

  “大侄子,你还不了解俺啊。俺想做的事情,没有人能阻拦。俺不想做的事情,你就是拿砍刀架在俺的脖子上,俺也不皱一下眉头。”

  金虎慢慢的把砍刀放下,说明他已经彻底的屈服了。他摇了摇牙,说:“叔,今儿这事,俺是真心的佩服你。能把刀架在脖子上而不服软的人,咱们双水村也就你自己了。你不说就算了,俺自己找王文格问清楚去。”

  金虎转身慢慢的走出了堂屋。王天奎在后面大声喊:“大侄子,等一下。”

  金虎站住了,缓缓的转过身,看着王天奎。王天奎说:“你不是想知道俺和王文格说的话吗?俺告诉你。”

  金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方才自己把刀架在他的脖子上他都不说,现在怎么说了?王天奎似乎看出了金虎的质疑。他笑了笑说:“大侄子,俺说你不了解俺,你就是不了解俺。你根本就不知道俺是啥样的人。如果你一进俺的家门,你就服软了说,俺说不定就啥都告诉你了。可你非得给俺来硬的。俺王天奎啥毛病没有,就是吃软不吃硬。你来硬的,俺还就奉陪到底了。不过,当你放下你的刀时,俺就知道,你心里根本就没想杀俺。俺觉得,你是条汉子,俺是看在汉子的面子上才想告诉你的。”

  “叔,你说,俺听着。”

  “俺是和王文格通过话,可那是半个月之前的事情了。他老爹王太海刚死。俺和他通话说的也是他爹的事情。他说对不起他爹,让俺帮忙把他爹的葬礼给办的风光些。后来的事情你也知道了,俺拿了两千块钱给他爹买了一口最好的棺材。其实那都是王文格给俺的钱。至于他和你娘的事情,俺就不知道了。”王天奎顿了顿说,“其实你也知道,如果他和你娘真有啥说不清的关系,你想想,这种事情他能让俺知道?”

  “叔,你说的对。刚才的事情,俺向你道歉了。”

  “大侄子,俺能理解你的心情。你准备咋办?”

  “叔,俺要去广州?”

  “啥?你,你要去广州?”

  “恩。俺得当着王文格面把这件事情问清楚。如果他真的对俺娘做了啥事,俺就和他拼了。”

  “大侄子,你可不能冲动啊,你还年轻。有啥事慢慢的商量着来。”

  “叔啊,你不知道。他王文格欺负人都欺负到俺头上了。今天他给俺娘寄来了一封信,里面说的话俺看着都脸红。还有,他还寄来了一张火车票,想让俺娘去广州找他。好啊,俺现在就拿着这张火车票去广州。见了他不是他死就是俺死。”

  金虎走了。王天奎忽然发现眼前的这个还未成年的大男孩身上有种自己的影子。看来这件事情金虎并不是随便说说,他要尽快的制止。

  金虎走后,王天奎赶忙关上堂屋门,跟着去了高文秀家里。王天奎想,即便金虎决定去广州,他也要拿些平日里所需的东西,譬如,衣服和被子。可王天奎这次想错了,他去了金虎家,家里只有高文秀,她还在床边的地上坐着,空洞的眼睛看着满屋的阳光,她想,如果她能像戏里的神仙一样,能坐着阳关,乘着风,来到王文格身边,当面像他陈述自己的痛苦。

  王天奎站在堂屋门口,看了看屋子内没有金虎的身影。他知道金虎这小子说到做到,已经走了。他他急忙返回家,推出自行车就往车站赶。赶到车站时,累的他双腿发软,已经快要休克了。在火车站里,他来来回回走了十多趟,就是没有发现金虎的身影。

  金虎虽然年轻,可他并不傻。从王天奎家走出来,他就算定王天奎会追他的。所以,他就躲在村北的窑洞内,亲眼看到王天奎骑着自行车过去。到了傍晚,王天奎又骑着自行车回来。等看着王天奎的自行车拐进了双水村的胡同里,金虎才从窑洞里爬出来,拿着那张通往广州的车票,大摇大摆的走了。


永恒的爱


  在第二场大雪下过后的第三天,李德祥发现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他发现这件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那天早晨,他像往常一样到村南的河堤上去拉屎。拉完屎,他用随身携带的棒子裤擦了擦屁股,其实,他屁股上也没有啥东西。这么冷的天,拉完的屎早就冻在了屁股上,即便是用力擦也不定能擦得下来。

  今年的冬天可真是冷的出奇,用王德江的话说,从光绪初年起,都没有这么冷的冬天。对于王德江的话,村里人都没有任何质疑,因为他是村里年纪最大的人,用村里的老话说,他走过桥都比村里大多数的人走过的路多。作为村里的后生,又有什么资格反驳这样一位长者的话。尽管,像虎子这样的小屁孩,并不能确实的明白王德江所说的光绪到底是那一年的东西,可对于王德江说今年的冬天是最冷的一个冬天,虎子还是非常赞成的。因为在虎子的记忆里,今年的冬天确实特别的冷,别的不说,就拿冻红薯这件事情,就能说明今年冬天之冷。

  作为农村的孩子,在冬天吃冻红薯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其具体做法也很简单,在头一天傍晚,把红薯——当然,红薯只是双水村这一带对于地瓜的一种统一叫法,并不是说红薯就是一种红色的地瓜,它还包括白色的,紫色。尤其是冻地瓜,要选择白色的,因为白色的地瓜生吃更甜、为了更能确切的记在那一段岁月的故事,这里依然不用地瓜,而说红薯。——放在墙头上,第二天一大早,上学的时候,拿着冻过的红薯,在路上边走边吃。冻过的红薯在保留红薯原有的香甜的基础上,还有一种像吃雪糕似的松软,以及牙齿触及到时那种冰冰的凉感。对于那个生活物质并不丰富的农村孩子来说,能吃一个冻红薯,已经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了。

  可是,由于今年的冬天太冷了,冻过的红薯没有了雪糕似的松软,取而代之的是咯牙的硬,像石头一样。严格说来,比石头还要硬。虎子做过一个测试,用冻过的红薯砸石头,结果,石头碎了,而红薯坚硬如故。

  对于农村人来说,尤其是年龄大的,身体不要的老人。冬天就是她们的鬼门关。如果能熬过冬天,这一年就算过去了。所以,在冬天,连一些棺材铺也会把棺材的价格订的高些。这些做棺材的虽是农民,没有学过经济血,可要的多了就贵,要的少了就便宜,这个最基本的经济理论他们还是明白的。

  在第二场雪来临的头一天,王满仓的娘,王德江的嫂子李秀丽,与世长辞了。王满仓是在第二天吃午饭的时候发现了。之前,他都是一天三顿饭端到他娘那边去的。早晨的时候,他敲了他娘的屋门,没有反应。王满仓很是担心,苗桂花说,老年人,一到冬天就爱睡懒觉。再说,这么冷的天,也就别打扰她了。到半上午再来吧。王满仓觉得苗桂花的话有道理。自从苗桂花出计谋把王土改吓跑,王满仓觉得苗桂花说的任何话都很有道理了。

  中午,王满仓又去敲他母亲的门,当当当,敲了半个多小时。王满仓知道事情不好了。他找王利发帮忙,把门板卸下了,老太太直挺挺的在床上躺着,手脚冰冷,已经去世多时。

  王德江知道李秀丽死的消息,已经是在当天下午了,他一下子老了许多,连走路都很费劲了。他挣扎着,拄着一根拐杖,摇晃到王满仓家。村里人很少有人知道他和李秀丽的这层关系了,人们看到他的悲伤只是当做是对嫂子的尊敬和不舍。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的心是多么的难受。

  他这辈子未娶,尽管村子里对他有好多猜测和议论,可真正的原因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就是用这种方式向所爱的女人明誓。当年,若不是他跟着国军走了,和她结为夫妇的就不是自己的哥哥的。其中的痛苦谁能体会?她能体会吗?或许有过那么一段时间吧。他不确定。不过,有一点他可以确定,在他哥哥死后,她是彻底的恨上自己了。女人啊,爱一个人时会爱的死去活来;恨一个人时也会恨的死心塌地。她可以恨他,她也有权利恨他,可他没有可以恨她的理由,更没有狠起恨她的心。

  现在,真心还在,伊人已去。看着她那冰冷的身体,他忽然明白,往日被她恨的委屈,也是一种幸福。以后,又有谁还能记起他这么一个人?冰冷的世界,他的心更冷。

  她下葬的那个晚上,他哭了,像个孩子似的,躺在被窝里,呜呜的哭了一个晚上。以至于当何有发的儿子从他屋后路过时,还以为是鬼哭的声音。

  足足有三天,他躺在床上,不吃不喝。他想就这样一直躺着,躺倒死。像他这个岁数,早就该死了。可是,命运偏偏同他较真。三天没吃饭,他愣是没有一丝饥饿的感觉。以至于当李德祥跑到他家,告诉他村西的老井里涌出了酒时,他还能一下子从床上跳下来,像个三十岁的半大小子。

  起初,他并不相信李德祥的话,不只是他,当他把这件事情告诉任何一个人时,都不相信。包括他的儿子李成福。李成福听他说完井里的水有股酒味时,还伸手摸了摸他的脑袋,怀疑他的脑袋是不是烧坏了。

  “放你妈的狗屁。”李德祥骂道,“俺都多大岁数了,啥时候同你小子开过玩笑。”

  “可那口井里的水俺都喝了大半辈子的,也没喝出井水里的酒味啊。”

  “俺也不相信啊。所以,俺多喝了几口,差点就喝晕了。”

  “你到底咋发现的?”

  “今天早晨,俺拉完屎,又跑到咱家村西的麦地里瞧了瞧。去年的时候,咱家的麦子都被冻死了。今年比去年还要冷,俺看看咱家的麦子咋样了。”

  “冻死没?”李成福问。

  “叶子都黄了。俺往下拔了拔,跟倒是没冻死。多亏了这场大雪,要不是这场大雪盖着,照现在这个冷法,保不齐早就冻死了。”

  “先别说麦子的事情了。你倒是说说你咋发现井里的水有酒味的。”

  “你个狗日里,都是你打岔,俺说到哪里了?”李德祥想了想,说,“哦,俺在地里转了一圈,那个冷啊。俺穿了两件大棉袄都冻的打哆嗦。地里一个人影都没有,连喜欢早起放羊的二占CD不起了。俺哈了口热气,便往家里走。经过那口老井时,俺看到从里面往外冒热气,那个热气大的,比烧开的水冒的热气都要大。俺很好奇,就趴在井口,想看看里面啥情况,俺刚凑到井跟前,一股很浓的酒味冲俺扑面而来。还别说,等俺习惯了酒味后,渐渐的品出还是个好酒咧,比俺喝的二锅头都要香。俺很好奇,旁边正好一个打水的桶,俺就打了半桶水上来,尝了一口,千真万确的是酒。俺不活了这么大年纪,也弄不明白里面的道道。”

  尽管李德祥说的唾沫横飞,煞有其事。李成福依然抱以质疑的态度。这是他为人处世的准则,在没有亲眼所见之前,他不相信任何人的话,哪怕这个人是他的天王老子。李成福在前面李德祥坨坨的在后面跟着。已经是八九点了,太阳升过了杨树梢,红彤彤的,像个烧饼,更像个烧红的铁饼,泛着苍白的光,没有一点生气。天气太冷了,村里的人都还没有起床,家家大门紧闭。李成福来到井边时,井里依然冒着白气。他只是往跟前靠了靠,就闻到了井里的酒味。

  李成福想不明白其中的道理,他认为村里就属王德江年长了没准他会知道。他爹李德祥自告奋勇,去了王德江家。听了李德祥的讲述,王德江第一反应就是那个瞎子的话。因为今年村里发生了太多意外之事,如果这一切都是天灾示人,那么双水村的人将要面对的灾难将会是空前的。

  他低头抽着旱烟,默不作声。李德祥在门口站着,眼睁睁的看着王德江。王德江摇了摇头,说:“这事真够奇怪的。俺也弄不清咋回事。”


奇迹


  关于井里出酒水的消息像深秋的劲风,不一会的功夫就吹遍了整个双水村。村里人得知这个消息时,第一反应就是惊喜。然后,跑回家拿桶打酒。半柱香的功夫,井边排满了村民,有拿木桶的,有那盆子的,王满仓直接扛了一个大水缸就来了。井只有一口,那么多人打水,谁第一个,谁第二个,没有一定之规。所以,为了争取第一个打到井里的酒水。人们开始争斗,先是用言语,你骂我,我骂你。骂着骂着,就有人动手了,所有人都跟着动起手来。从中午打到傍晚,直到参加打架的人筋疲力尽了,大伙都坐在井边,受伤的也不肯离开。在没有得到酒水之前,谁也不肯善罢甘休。

  天色渐渐暗了。夜来天寒,有些人渐渐抵抗不住寒冷,想回家,可又不放心井水被别人得到。经三思考虑,那个率先撤退的人,在走之前,往井里撒了泡尿。既然自己不能得到,也让别人得不到。那人撒尿时所有人都看着,却没有人制止。因为他们都没有把握说能独自得到井里的水。这是一个能满足人心的做法。与其自己得不到,也不能让别人得到。有了第一个往井里撒尿的,就有第二个,第三个。直到最后一个的离开的撒完最后一泡尿,双水村又恢复了以往的平静。仿佛之前的争斗都不曾发生。月牙挂在西南的天上,屋脊上霜泛着白光。偶有一两声狗叫,过后是更为深沉的静。

  冬日乡村的夜,是一种安静的修行。远离了现代化机器的纷扰,一切都是那么自然,那么各得其所。挺拔的树干,孤独的小庙,弯曲的土路,在夜幕下,都不急不躁的呆着,细细品味,会有岁月堆积的芳香,和灵魂合为一体。

  只是,这种岁月沉积下来的宁静,马上就要被打破了。被一种人们所熟知的现代文明,被一个人们更为津津乐道,更为认同的生活方式。在那种生活方式下,人们的身体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想吃的,想玩的,想看的,想听的。几百年都为有过的进步在数年的时间里一股脑的充斥了人们的神经和眼界。人们再也不必为挨饿而担忧,人们也不必为寒冷而恐惧,生活在哪里,是人们期盼已久的天堂。

  真的是这样吗?难道物质的满足,天天可以吃肉就能证明比吃窝窝头时的生活进步了?难道天天开着汽车乱跑就说明比步行千里的时代进步了?难道家家彩电冰箱的时代就比啥也没有的时代进步了?一个时代比另一个时代进步或是倒退的标准是什么?没有人能说的清楚。相对于数千年的历史,人的生命毕竟是有限的。除非一个矗立于时间之外,永远存在的东西,因为经历过了,更有发言权。譬如,这口老井。他所看到和听到的,是对未来的恐惧,对村庄的担忧。所以,为了警示人们,他用尽了异象,可人们对他的回馈是往他嘴里撒尿。他绝望了,对这个社会的绝望,也是对这个时代的绝望。

  第二天,随着李德祥一声嗷嚎,人们开始接二连三的起床。王天奎起来时快到中午了,他不是贪睡,因为他一夜没睡。在别人往井水里撒尿的时候,他已经回来了。他不是村里的智者,更不是圣人。他只是比村里的大多数人多了一个心眼子。我们可以把他的这个心眼字叫做使坏,或者是奸诈。可不管怎么说,在争夺酒水这件事情上,王天奎表现的比村里所有的人都高出一筹。

  当村里人都在为打取酒水的优先权而你挣我夺之际,王天奎悄悄的打出了一小瓶井水,尝试着喝了几口。喝第一口时,滋味还不错,有股醇酒的香味。喝第二口时,感觉就怪怪的,喝第三口时,整个感觉都不对了,像是喝了一口污泥,别提多恶心了。王天奎把瓶子里的水倒进井里,悄无声息的走了。

  回到家里,他接着算计他的一个重大决定。反复的演算了十多遍,他已经有了百分之九十的把握。如果这件事情做成,他就是双水村的第一个万元户了。在高文秀敲他的大门时,他正准备把演算过的草纸给烧掉。

  高文秀闻到他房间烧过的纸味,皱了皱眉头,说:“干啥呢?想自焚啊?”

  “说啥呢。”王天奎说,“俺的好日子才刚刚开始,不要说自焚了,就算俺能活一百岁,还嫌日子少呢。”

  “那是。谁不知道你王天奎啊,双水村的第一聪明人,就算咱们村的人都过不好,你也没理由不过不好啊,是不是?”

  “说俺聪明?”王天奎呵呵的笑了笑说,“你可是双水村第一个夸俺聪明的。俺以前听到的都是败家,混蛋,二流子。乍一听你夸俺聪明,俺还真不习惯呢。”

  “夸你?俺可是不夸你。”高文秀说,“就拿昨天的事情说吧,咱村里的人为了所谓的酒水,打的死去活来。王满仓的胳膊折了,王利发的腿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