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最终末日-第19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呢——女的该怎么练这武功?这是性别歧视啊!
“闭嘴!”七彩龙激动地大叫一声,再次扑了上来。
“彩铃。音舞!”
黑色气流化为一个个风铃,随着少女的舞动而发出悦耳的脆响。无数波纹荡向四周,没敢留下一丝空隙。这是红美玲闲着无聊的时候自己弄出来玩的技能,看着挺好看,其实没啥攻击力,做成弹幕倒是不错。她绝对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在实战里用上这一招。
“哼,我看你能支持到什么时候。”七彩龙在空中飞舞着躲避波纹,离得远了还是能找到空隙的。
“难道今天要被这东西干掉?”红美玲心中苦笑,体内的气一截截地减少着。一旦全部耗尽,她肯定会被那东西干掉。打又打不中,防又会被破的敌人不开“武神”模式真心打不过。很多真正强力的技能都只有那个模式能用,现在她就像阉割版红美玲似地。
说起来,自己到底为什么会跑来战斗呢?
战斗的意义……又在哪里。
——————————————————————————————
那是还没有跃动红莲的时候,所有人都呆在藏龙里。
“呦,慧音,还在编卷子呢?”慵懒的门番难得没睡觉,好奇地凑到慧音身边。平时慧音老师身边很少有人在,除了妹红也就是几个不再用上课的家伙会来看看。至于学生……逃还来不及好不好。
“嗯,明天有个小考。”
“我说啊,你把以前的卷子拿出来用不就得了?反正露米娅也肯定不记得答案。”门番耸耸肩。
“那是对学生的不负责!身为一名教师,这么做会让我觉得很失格。你也是,以后回红魔馆好好做门番这份很有前途的工作吧。”
“诶?才不要呢。没工资,没伙食,连住处都没房门,我迟早有天要再找个工作!”
“给我来当寺子屋的门卫如何?”
“……那我就一点睡觉的时间都没了!”
“所以说你就是懒。”
“懒是人类的天性。”门番很是严肃。
“你是妖怪。”
“……懒是妖怪的天性。”门番严肃地改了口。
“你这家伙,除了睡觉就不能想点别的?”
“想什么,做些好符卡?魔理沙和灵梦爱来就来呗,反正我看大小姐和二小姐很开心。”门番依然能找到理由,反正不打扰她睡觉怎么都行。
“比如说,出去打一架?”
“好累的,而且一点意义都没有。”门番忽然平静下来,轻声说道。以前战斗是为了保护幻想乡,保护大小姐和二小姐。她们拯救了迷茫的自己,所以她能拼尽一切。可保护下来又能怎么样,幻想乡内战死了多少人,流放了多少人?如果不是博丽灵梦担任巫女后创造出符卡规则,八云紫的心血,她们这些少女的家,早晚有一天要毁在自己手上。
但符卡规则创立之后,她便再也找不到战斗的意义。世界无比和平,不用担心天使会打上门,也不用担心会有人冲上来杀你全家,所谓的“战斗”更是像小孩子过家家似地扔两下弹幕。当年令人闻风丧胆的“幻想乡最终门番武神”就这样慢慢变成了彻底的门番,还是最不称职的那种。
“没有……意义吗?”慧音停下笔,深深地看着她。
“有吗?团长是个笨蛋中二,就跟死奸商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似地。这种人领导的团队,到底有什么意义为其战斗呢?”门番看向方向2号,那里一群少女在为天然呆女王做铠甲——自己要不要也搀和一脚?
慧音嘴角露出一丝微笑:“真的,没有嘛?”
“先不跟你说这个,我去看看有没有什么好帮忙的。喂,帕秋莉大人,给我留个位置,我要加点好东西!”
“诶?你也要?咳咳,不早说,我都快画完魔法阵了。”
“别这么小气嘛帕秋莉大人,我可是很厉害的哦,把我的技能加进去铠甲也会变得很厉害的哦?”
“好吧,你这家伙今天怎么这么积极?”
“嘛,超红莲团全员参加的工作怎么能缺了我门番红美玲。”
“那就快过来,你准备加什么技能?”
“还用说?当然是全部!”
“……还真是个不小的工程。艾露莎,介不介意多等一段时间?”
“怎么会,是不是艾露莎?”门番熟络地把手搭在天然呆女王肩上,也不管对方那副心痒难耐的样子。
上白泽慧音轻轻一笑,再次埋首于编卷子这个很有前途的工作。
“意义什么的,不是早就找到了?笨蛋。”
————————————————————————————————————————
“我还真是个笨蛋。”不知何时,红美玲已经停下动作。螺旋之火悄悄地燃烧起来,将那些气流都染上了翠绿的颜色。漆黑在缓缓褪去,取而代之的是向往着前进、属于超红莲团的螺旋。
“意义,不是就在身边吗?”火焰熊熊燃烧,气流尖啸着与火焰一起旋转。二者交织在一起,便是永远不会停歇的螺旋!
“怎么回事?!”七彩龙大吃一惊,忍不住向后退了几步。那让人恐惧的压迫感,真的是刚才还只能垂死挣扎的家伙发出的?
红美玲抬起头,螺旋之线一圈圈地铭刻而上,发出璀璨光芒。
洛娅,真翼,楚原,柯翊,楚雅音,钱源大叔,艾露莎,菲特,帕秋莉大人,妹红……还有那个依然笨蛋的中二团长。保护超红莲团的大家,不正是我来这里战斗的意义?
一直说团长是笨蛋,原来我也是个笨蛋么。
“管你呢!”七彩龙一咬牙,手中绣花针攒射向红美玲。
“这种垃圾对我没用!不男不女的家伙,想杀了我吗?那你就试试看!”螺旋暴起,拳头上萦绕着不息的火焰狠狠打向对方。
“哈,绣花枕头。”七彩龙顺着拳风飘飞避过,心中松了口气。这家伙只是看起来变得很厉害,实际上和刚才没什么分别。他就势踢出一脚,鞋里的短剑在少女身上开了一个大口子。
“唔!”红美玲闷哼一声,侧身一个横肘打在对方脚上。血雾飞溅,那只白嫩的小脚当即便被彻底打碎。
“啊——”七彩龙惨嚎着,疯狂在少女身上刺着。这次红美玲可没那么好运,所有反击全部落空,只能被动挨打。对方的攻击专刺死穴,哪怕她是妖怪也没法顶住这么多次。
最后,他一脚将少女远远踢飞。
“真硬,你肯定不是人类。”七彩龙急促喘息着,断肢飞速再生。他很想冲上去了结掉那个硬的像块钢板的家伙,但体力完全跟不上思想。
红美玲吐出一口鲜血,挣扎着站了起来。一只眼睛已经被流出的鲜血糊住,但另一只眼睛却在向外喷涌着翠绿的火焰。旋转的螺旋愈发疯狂,宛如火山般咆哮着喷发。螺旋之火充斥天空,甚至将整个角斗场染成了同样的颜色。
“这点痛苦就想打败我?”
超红莲团?
那是我的新家!幻想乡中我得到多少,在这里就同样得到了多少。哪怕我一直缩在方向号和方向2号里睡觉,大家依然把我当成同伴。
没有冷落,只有关怀,就和当初大小姐捡到我时一样。
超红莲团和幻想乡都是我拼死也要保护的地方,想破坏她们的人——
就先踏过我红美玲的尸体再说!
“我是幻想乡的最终门番,也是超红莲团的守门人!”
火焰化为火海,翠绿的波纹荡向四周。大地在咆哮,天空在怒嚎,狂暴的威压席卷天地,几欲让人心胆俱裂。七彩龙躲无可躲,火焰灼烧着他的身体。
螺旋力彻底取代体内的气,由一个向另一个转变。血管里流淌的不再是血液,而是澎湃的火焰。此刻,她是螺旋,螺旋也是她,二者融为一体。
“我是超红莲团的武神,红美玲!”
这正是她真正的姿态——武神!以前她是用心中的绝望转化掉气,但现在用的却是希望。
永不停息,只要一息尚存就仍然要前进的不灭螺旋!
“阻挡在我们超红莲团前进之路上的,我都要毁掉!生命、信念、世界……你!”
“接招——”
右手高高举起,火焰犹如龙卷般聚向那只翠绿的手,化为一个通天彻地的巨大钻头。
“螺旋星碎钻!”
所有阻挡在钻头之前的东西统统消失,连点渣滓都没剩。本来还有光尘,它们连飘散的机会都没有变被卷入钻头之中碾成了虚无。
天命角斗场瞬间崩溃,红美玲仰天咆哮。
“不管几次我都要说——”
“你以为,我是谁啊!”
第三百九十一章残缺的完整
健全的人有几个标准,其一是身体性的健全,另一个是心理上的健全。身体残缺的人被称为残疾人,心理残缺的人被称为精神病。前者能得到社会救助,后者只能去精神病院。
两者全占的人该去哪儿?
——————————————————————————
我叫李丁,是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名字普通,长相普通,家室普通,成绩普通,考上的大学普通,找到的工作一样很普通。就和****绝大多数人一样,一边上班一边还房贷,等到老了之后带带孙子或孙女,该死的时候两腿一蹬。
按照常理来说,这应该就是我的一生才对。哪怕末世来临,我也会和其他人一样或挣扎求生、或者连求生的机会都没有。泯然与众人矣,说的大概就是我。
可现在呢?
我是恶魔,因绝望而将要毁灭世界的恶魔。
想在我死前听我讲个故事吗?
——————————————————————————
还记得以前上学的时候,我成绩不好也不坏,在班里能排到中游,偶尔考两次前二十就算不错的那种。对于一个典型的文科生来说,数学是个大难题。反正我数学永远差了语文一百分,上下浮动率不超过3分。
那时候一直帮我补习数学的,就是我未来的妻子。
她是我的青梅竹马,小时候家里是邻居,后来搬去楼房依然是邻居。怎么说好呢,在我看来她长得很漂亮,虽然别人都说一般。性格好,数学好,对我也好。说实话,我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喜欢上她的,总感觉一切都很水到渠成的样子。
高中毕业的时候,我们考上了同一所大学。我知道,以她的成绩肯定不会和我一样只上个二本,一本重点才是她的归宿。但是她吐着舌头和我说:“考砸啦,也不想复读。”
这么善解人意的女孩子,谁会不喜欢呢?
大学是个色彩很鲜艳的地方,可对我来说却和高中差不多一样平淡。每天上课,下课,逃课,吃饭,和室友玩游戏,出去喝酒,晚上熄灯后谈天说地,四年几乎是转瞬即逝。毕业那天和室友们喝个酩酊大醉,然后变成QQ上那看一会儿才能想起的名字。
与我不同,她很活跃。进了学生会,大三那年当上学生会主席。成绩依然和以前一样优秀,每年都能拿到奖学金。交际圈比我这个只限于室友的人广阔得多,每天走在路上都能看到有人和她打招呼。
这么忙的她应该不会有时间再理我了吧?恰恰相反。她每天都会抽出时间和我呆在一起,有时候甚至会推掉些似乎挺重要的应酬陪我去学校湖边聊天。
每次当我问她“这样不要紧吗?”的时候,她总是会回答“没关系,我感觉你更重要一些。再说我不叫你出来你肯定又要猫在屋子里玩游戏了,这可是为你的身体着想。”
她是我大学……不,人生中唯一的颜色。
可是,喜欢她的却不止我一个。
我知道,我很清楚的知道,那个人也喜欢你。我不明白,他长得那么帅,家里又那么有钱,为什么偏偏喜欢你?追她的女孩那么多,其中不乏被人称为“女神”的家伙,为什么他偏偏只喜欢你!
我害怕他会把你抢走。
他比我对你温柔,比我更知道你在想什么。他不会像我那样闷葫芦,你说几十句话我的回答却仍然只有那个“嗯”。他能给你更多,比跟我在一起更多的快乐。
别人总说我和你不配,你和他才是一对。室友们有时候会看到你们走在街上,回来后就拍着我的肩膀说“失恋别在意”。听他们说,你在笑着。
我失恋了吗?
我们,真的恋爱过吗?
我不懂。
那段时间我有意地避着你,因为我觉得如果真心爱你,就应该让你更幸福。我知道,这么说与主流小说完全不符,“凡是我看中的全都要不择手段拿到手,不拿到手的就是孬种”。
可我依然这么想,你的幸福比我的更重要。哪怕没有你,我的未来也会像所有普通人那样度过,默默地找个工作,默默地娶一个妻,默默地生一个子,默默地送走老人,默默地有了第三代,默默地被人送走。即使有你也一样,这一切都不会有什么变化。
如果没有我的人生能更开心,我希望没有我。
她似乎察觉到了我的变化,找我的时间比以前更多。我让室友们说我去了图书馆,她就到图书馆去找。怎么可能找得到呢,因为我在外面的网吧发呆。
我的选择是对的吗?
应该……
是对的吧。
这世上最了解我的只有一个人,那就是她。一间间网吧找过去,终于还是把我给找到了。那天虽然是晚上但没下雨,她也没像小说或电影里那样淋得落汤鸡似地。我依然觉得很心疼,想说些什么却什么都说不出口。
我就是这样,不管什么时候都像个闷葫芦。
我还记得,她眼睛红红的,似乎是哭过。那天很冷,我想把衣服脱下来给她,可我最终还是没动。我想,要断就该下定决心。我不能给的幸福,我无法制造的快乐,也许他可以。
那时,是她自己从我身上扒下来的衣服,强硬地主动勾起我的手。
明明就不喜欢牵手,为什么要勉强自己呢?
“知道什么是幸福吗?”
我不知该怎么回答,只能干巴巴地说:“你幸福我才幸福。”这里说的帅气一点会不会更好?唉,可惜都说出口了,想改也改不掉。
“我也一样。”
她趴在我胸口:“知道吗,你疏远我的时候我有多伤心。从小到大我身边一直有你,如果哪天你不在了我会怎么样?你想过吗?”
我也一样啊。在我身边的一直都是你,没有你的日子还能过下去吗?
也许可以,但那个我绝对不是真的我。
“……我只是想让你更幸福。”
“所以你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幸福。我不想管你以后会怎么样,哪怕去要饭我也陪着你一起。有你在的地方就能被称为家,没有你的地方给个别墅也只是空屋子。你就是我的幸福,懂不懂?”
……真的么。
“笨蛋,我们毕业就结婚吧。”
“……啥?”我还以为自己听错了。
“我说,我们毕业后就结婚。家里面肯定不会反对,你呢?”
反对的才是白痴!
她看我一个劲点头的样子,担心地说:“别再点了,小心扭到脖子。哼,让女方对男方求婚的,你还真是,真是……懒得说你。”
“嘿嘿。”除了傻笑,我做不出别的表情。
毕业的时间并不远,似乎只是第二天的事情。我们两个如约结婚,来的都是些亲戚,朋友很少。我们那时是去外地上的大学,而高中同学也有很多没办法赶回来。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问她:“你会离开我吗?”
“笨蛋,怎么会呢。”
我们相拥而眠,也许做了同一个好梦也说不定。
这次,爱情战胜自我。
————————————————————————
结婚后的生活是什么样子的呢?
让我给你们说说。
我和她在外面都有工作,她是公务员,我是业务员……没办法,我真心找不到什么好工作。怀孕之后她便不再上班,专心在家安胎。房贷、车贷、生孩子的钱、孩子以后的奶粉钱、上学钱……全都要我一个人支撑。
有时候也会觉得累,可回家后看到她就能消除一切疲劳。
生孩子那天我比她还急,弄得护士差点把我也抓进病房。他们不怕生孩子有问题,倒怕孩子还没生下来爹就先进去了。事实上我就是在瞎操心,孩子是个女孩儿,我感觉她长大后一定会和老婆一样。
慢慢的,时间一天天过去。孩子在长大,我们在变老。等到女儿能满地跑着气我们的时候,家里的老人已经相继离去,全家只剩我们三口。工作的压力让我两鬓斑白,看起来不像孩子的父亲,倒更像爷爷。
她呢?
因为操劳家事,看起来只比我好一点。曾经光滑的皮肤变得粗糙了,白嫩的手上也生出老茧,眼角爬上了丝丝皱纹。
有时候她会跟我打趣,说她这人老珠黄的样子看起来一定比不上以前,问我会不会出轨。我就反问说你说呢。她说绝对不会,我没出轨那个资本,再说谁会看上一个老头子。
当然,有时候我们也会争吵。有可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比如今天的衣服没洗干净啊,孩子的作业谁快去看啊,电视剧里自己喜欢的演员原来是反派啊……也有可能是些“大事”,比如为什么不给上司送礼啊,或者油价又涨了啊……林林总总,任何事都有可能引起争吵。
但我们都很克制。吵是吵,哪对夫妻没吵过?吵架随意,动手不行,更不能说离婚之类的话。
有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那是因为他们不知道进入婚姻阶段的爱情是什么。
是责任。
只渴望激情而不想负一点责任的人自然说那是“坟墓”,可我和她的关系却从未变过。爱情本就是为责任而生,这世上哪有那么多轰轰烈烈?想想看过的那些八点档电视剧,总是演一些海枯石烂啊至死不渝啊之类的爱情。他们也不想想,等真的结婚之后要面对的不是外人的阻挠,而是茶米油盐酱醋茶。习惯了激情的人面对这些平淡的琐事时会怎么选择呢?
很幸运,我们成功地将那些都击败了。
这次,爱情战胜时间。
——————————————————————————————————
2012年12月,我们依然在为还房贷和车贷而努力。现在过得不算太好,至少也不算太坏不是么。女儿想要的东西还能买给她,老婆还能买点新衣服,这已经足够幸福。然而谁都没想到,一夜之间就换了个世界。街上到处都是惨叫和哀嚎,野兽的嘶吼充斥着耳朵。
我们的女儿变成了怪物,就在我们眼前。毛发钻出皮肤,指甲化为利爪,不过一分钟不到的功夫就变得极为陌生。她嚎叫着扑向我们,而我们只知道发呆。也许是还残留着一些什么,女儿在划破我们的衣服后突然冲出窗外,几个纵越后消失在楼群之中。
我们哭泣,但那毫无作用。日子还得继续过,我们还得活下去。逃出城的时候没带多少食物,仅有的那点也被人抢走。饥饿折磨着我们,寒冷包围着我们。
也许,我们的下场就是这样。不是冻死,就是饿死。
我不是没想过出去找食物,但那些怪物的嗅觉和听觉无比灵敏,再加上数量多的可怕,想要食物就要冒险冲进它们的包围圈。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这不是九死一生,这是送死。
能找到的御寒衣物也不多,因为乡村里也有怪物。倒是有能力者组织过反攻,可他们只是把普通人当成炮灰而已。好不容易攻下一座乡村,他们却带上食物和衣物跑了,临走前还放了把火。
后来我才明白是怎么回事,那乡村里有个正在蜕变的血脉觉醒者。他们自知不是对手,干脆想着放把火算了。能烧死最好,烧不死也和他们无关。
至于我们这些普通人……谁会在意。
那天,她已经饿的奄奄一息,很快就会死去。我想着,若是她死了,我活着也没意思,就陪她一起走吧。黄泉路上好歹还是夫妻二人,不会显得太孤单,没准儿下辈子还能做夫妻。
我没想到,她竟然因此而能力觉醒。那是个很奇怪的能力,不仅让她可以再也不用进食喝水,还恢复了青春。以前我们是老夫老妻,现在她看起来却像我女儿似地。
她不再为生存担心,我却不行。我要吃,要喝,要穿,不然就死。她跟我说自己是能力者,外出找食物的工作应该交给她。我养了这个家十几年,现在轮到她养我了。
我想陪她一起去,可这老破的身体不答应。和平年代没当成小白脸,没想到末日竟然有这个机会。
就这样,两个月慢慢过去。
她外出寻找食物的时间越来越长,有时候还空手而归。她说那些变异者在逐渐增强,自己的能力已经很难避开他们。我安慰她说不要紧,出去找食物还不如留在家里陪陪我。我的身体越来越差,自己的事自己知道,我命不久矣。
这样也好,不会再成为她的拖累。
只要能和她在一起,在短暂的时间都是快乐的,她也一定是这么想的吧?
一定是的,她从未变过,爱情能战胜所有!
直到那天,她带着一个男人回来。
那是一个路过的能力者,想要带她一起走。他身边已经有很多女人,都是心甘情愿跟着他的人。对方很强大,连血脉觉醒者都不是对手,这也是他能聚起这么多女人的原因。
她跟我说:“我要跟他走。”
“为什么?”
“你不知道,那些变异者到底变得有多厉害。为了你我好几次差点死掉,我不想死。”
很简单的回答,不是吗?
“那你还回来干什么!”
“他,他有洁癖。别人用过的东西,他都要让对方付出一点‘代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